宝安区民办幼儿园申办办法(试行)

合集下载

深圳宝安区沙井街道沙一村民幼儿园章程

深圳宝安区沙井街道沙一村民幼儿园章程

深圳宝安区沙井街道沙一村民幼儿园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幼儿园名称: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沙一村民幼儿园。

第三条幼儿园的性质是私立。

第四条办学宗旨: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五条幼儿园自愿接受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深圳市宝安区民政局的业务知道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幼儿园地址:深圳市宝安区东塘街沙一商住楼沙一村民幼儿园。

第七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第八条第九条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办学结构第八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是陈沛玲举办者享有下权利:(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二)推荐董(理)事(以下简称董、理事)(三)有权阅理(董)事会(以下简称董、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第九条本单位开办资金:40万元;出资者:陈沛玲,金额:40万元。

第十条本单位的办学结构:(一)办学规模:(1)幼儿园占地面积1220m、(2)幼儿园建筑面积900m,(3)幼儿园户外活动场地面积320m,(4)审批部门核准的在园生人数限制8个班,240人。

(二)办学层次:本单位做举办的是幼儿园。

(三)办学形式:本单位所招生的对象是2—6岁健康幼儿。

实行全日制和寄时制教育教学。

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幼儿园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每届三年,董事会是幼儿园的决策机构。

第十二条幼儿园董事会人员五人以上,主要由三部分人组成,即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

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会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第十三条董事会成员必须热心教育事业,品行良好,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四条首届董事、董事长由举办者推选产生;董事长的更换由董事会投票选举,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更换董事由董事长提名,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会组成人员同意通过。

宝安区民办学前教育机构设立、变更和终止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1月1修订)

宝安区民办学前教育机构设立、变更和终止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1月1修订)

深宝教规…2011‟1号关于印发《宝安区民办学前教育机构设立、变更和终止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1月1修订)》的通知各街道教育办、民办学校教育机构:现将《宝安区民办学前教育机构设立、变更和终止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1月1修订)》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二○一一年二月十二日宝安区民办学前教育机构设立、变更和终止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1月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我区民办学前教育的管理,保障和促进民办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深圳市民办教育管理若干规定》、《深圳市学前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市民办教育机构设臵标准(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就本区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在宝安区内面向社会举办学前教育机构的审批、变更和终止。

第三条在宝安区筹设、设立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变更举办者、法定代表人、地址等有关事项,终止办学,由宝安区教育局审批。

未经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举办学前教育机构,不得擅自变更举办者、法定代表人、地址、名称等有关事项,不得擅自终止办学,违者视为违法,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四条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必须实行“四独立”,即:独立的法人,独立的校舍、场地、玩具等办学条件,独立的人事管理和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五条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名称必须规范,名称中不得带有与实际不符的或易产生误导的词语,冠名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设立第六条举办学前教育机构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学前教育机构的公民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举办者应有稳定、可靠、合法的经费来源,办学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人民币120万元,举办期间不得抽逃办学资金(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财务审计报告显示的注册资金数额不得减少)。

宝安区民办学校审批暂行规定

宝安区民办学校审批暂行规定

宝安区民办学校审批暂行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中华人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结合宝安区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宝安区行政区域内开办的民办小学和初中。

区行政区域内开办的民办小学和初中。

第一章第一章 条件条件一、民办学校举办者必须是中国境内、国家机构以外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或者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二、民办学校的主要办学资金必须是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首期投入资金不得少于500万元。

万元。

三、民办学校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四、新开办的民办学校要求按学校建设标准新建校舍,新开办的民办学校要求按学校建设标准新建校舍,租赁或改造民居、租赁或改造民居、厂房及其它非教学场所开办的学校不予审批。

教学场所开办的学校不予审批。

(一)全日制小学设置标准(一)全日制小学设置标准1. 场地:学校占地面积不少于15000M 2,生均占地面积不少于10M 2;2. 校舍:建筑面积10000M 2以上,生均建筑面积6M 2以上;以上;3. 规模:12个教学班以上,班额不超过50人;人;4. 校园:布局基本合理,教学区、生活区、运动区基本分开。

50米内无严重噪音和污染,建筑质量符合建设标准,教师住房基本解决;染,建筑质量符合建设标准,教师住房基本解决;5. 教学仪器:常规教学仪器按新课程实验要求配齐,按国家规定配齐艺术或音乐、美术教学仪器设备,劳动仪器设备满足教学需要;术教学仪器设备,劳动仪器设备满足教学需要;6. 常规功能室:科学实验室(含仪器室)、计算机室、综合电教室、音乐室、美术室、体育器材室、队部室、卫生室、生物园、小气象站,其设施装备详见《广东省小学教育装备标准(试行)》;7. 阅读条件:有藏书室、学生阅览室座位占学生总数8%以上,教师阅览室座位占教师总数15%以上;有25台计算机电子阅读室并与互联网联接;生均藏书20册以上,电子读物基本满足教学需要,报刊总数40种以上,教参、工具书80种以上;种以上;8. 信息化装备:有校园网,网络线路通达每个行政、教师办公室和普通教室,对外联接国际互联网;计算机教学平台4个以上,计算机、电视机、实物投影机等多机一幕进教室;各年级、各学科有供教师使用的计算机;有信息资源网并应有配套的教学应用软件;9. 运动场地:有200M 环形跑道运动场,有150M 2以上室内体育场地,有标准的篮球场、排球场各一个,乒乓球台6张以上,有适合低年级学生游乐的场地200M 2;10. 教师队伍配备:按省规定配齐正副校长,校长大专以上学历或高级教师,具备校长任职资格证书。

深圳市宝安区民办幼儿园办学情况信息公告

深圳市宝安区民办幼儿园办学情况信息公告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 道38区新乐小区12 13 天天乐幼儿园 栋首层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 金太阳幼儿园 道31区东四巷七号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 金成时代幼儿园 道金成时代花园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 幸福海岸幼儿园 道幸福海岸花园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 天悦幼儿园 道天悦龙庭花园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 特蕾新幼儿园 道丽晶国际花园内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 特蕾新裕锦幼儿园 道西城上筑花园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 凯旋城幼儿园 道金泓凯旋城花园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 奥德思幼儿园 道38区中南花园内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 鸿昌幼儿园 道49区鸿昌花园内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 御龙居德宝幼儿园 道115区御龙居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 龙腾社区幼儿园 道55区双龙花园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 道新湾路海湾明珠花 海湾明珠幼儿园 园内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 九围幼儿园 道九围社区居委会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 道钟屋社区居委 钟屋幼儿园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 深圳市宝安区76区天 天骄幼儿园 骄世家小区内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 深圳市宝安76区流塘 世纪星富通幼儿园 路富盈门D2栋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 金庄园幼儿园 道庄边金庄园34号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 道河西金晖苑112号 金晖幼儿园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 宝源幼儿园 道宝源新村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 黄麻布幼儿园 道黄麻布居委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 道劳动村4-43号 怡乐幼儿园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 道宝田一路凤凰岗社 凤凰岗幼儿园 区西区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 道共乐宝莲新村十一 共乐幼儿园 巷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 道81区宝兴花园内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 道黄麻布新村东区二 七巧板幼儿园 巷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 深圳市宝安区宝安区 西乡街道富盈门花园 福中福晶晶幼儿园 内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 富源幼儿园 道九围富源教育城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 道55区双龙花园 双龙幼儿园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 迦南幼儿园 道华侨新村西堤一巷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 丽景城晶晶幼儿园 道丽景城社区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 道流塘村 流塘幼儿园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 道麻布新村双福广场 宝宝幼儿园 2F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 海润幼儿园 道河东社区沙井头29 号 宝兴幼儿园

深圳市宝安区民办幼儿园注册登记书

深圳市宝安区民办幼儿园注册登记书

深圳市宝安区民办幼儿园注册登记书编号:幼儿园名称:详细地址:举办者:(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园长:(签字)联系电话:受理日期: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制申请者须知一、在签署文件和填写本申请书前,申请人应当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其他教育法规文件,明确享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义务。

二、申请人对其所提交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是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申请人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本申请书或签字。

五、申请人提交的所有登记资料必须清晰、工整,不得涂抹。

六、幼儿园注册登记书所需的各项文件资料不齐备,审批机关不予受理。

一、幼儿园基本情况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幼儿园资产的验资报告作附件一。

附件一:二、申请办园法人单位情况表(个人举办者免填)注:1.填写本登记表的同时,须将举办者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作附件二。

2.多家单位联合举办的,每单位填写一份,并将联合办学协议原件作为附件十三。

附件二:三、申请办园个人情况(法人单位举办者免填)注:1.证明由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

2.属两人以上合伙举办的,按举办人数填报;不够填写时,另纸按格式填报。

四、幼儿园法定代表人履历表注:幼儿园董事会推荐代表人的决议作附件三。

附件三:五、举办者出资情况法人单位盖章、签字或各举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张贴、签名处六、幼儿园首届办学董(理)事会成员情况办园董(理)事身份证复印件张贴处七、园长履历表注:园长文凭、教师资格、职称、上岗证、董事会聘任书复印件作附件四附件四:八、医生基本情况登记表注:1.身份证、学历、上岗证、职称证明和聘用合同书复印件作为附件五。

2.本表不够填写时,另纸按格式填报;附件五:九、会计基本情况登记表注:1.身份证、学历、会计资格证、职称证明和聘用合同书复印件作为附件六。

(整理)深圳市民办教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

(整理)深圳市民办教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

深圳市民办教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深教规[2008]1号第一条为加强对民办教育的审批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改善办学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深圳市民办教育管理若干规定》,结合深圳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所指的民办教育机构,是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民办学前教育机构、民办小学、民办初中、民办高中、民办中等职业学校与民办成人非学历教育办学机构(非职业技能类)。

第三条民办中小学、学前教育机构的办学行为,纳入各区教育管理范围,由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规划。

第四条民办教育机构所从事的教育与教学活动,是社会公益性事业。

举办者必须按时足额投入办学经费。

第五条民办教育机构的办学类型与培训层次,应与当地的人口状况与产业升级相适应,与社会发展相协调。

第六条学校布局、选址、规划设计、建筑标准等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确保学生和教职工安全。

学校内不得有宗教活动场所,不得铺设过境架空高压线。

学校周边环境应有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

不得与殡仪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加油站为邻。

位于交通要道、过境公路旁的学校,应设立交通安全标志。

租赁场地办学的,须签订租赁期至少在一个办学周期(中小学6年,学前教育机构3年,成人教育办学机构与所开设项目的办学周期一致)以上,并提交经政府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备案的有效租赁合同。

续签租赁合同的,不受办学周期的限制。

第七条举办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办:一、财务状况不良或负有较大数额的债务到期未还的;二、有违法办学记录的;三、有刑事犯罪记录的;四、有精神类疾病的;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它情形。

第八条民办教育机构应按照现代学校法人治理结构依法设立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或其它形式的决策机构,并在章程中载明决策机构的人员组成、任期、权限和议事规则等。

第九条民办教育机构应按要求内设相应的管理部门,配齐管理人员。

校长应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并只能在一所民办教育机构任职。

宝安区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试行)

宝安区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试行)

宝安区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试行)
一、取得“四证”
1.产权证或建筑质量检测合格证
2.消防验收合格意见
3.食堂卫生许可证及卫生保健合格意见
4.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附件1:
幼儿园教学设施设备项目
1.行政办公室:办公桌、椅、电脑、书柜、幼儿园管理类书籍;
2.教师办公室:至少2人一套办公桌、椅、书柜、教学参考书、制作玩教具各类材料;
3.幼儿活动室:配备用于教学的钢琴或电子琴、黑板、录音机等电教设备;配备与幼儿年龄特点相符的桌、椅;配备放置幼儿玩具、图书的玩具柜、书架;配备幼儿学习用具(纸、笔、手工材料、颜料、图书等)。

4.音乐室:钢琴、音响、壁镜、与幼儿年龄特点相符练功把杆、打击乐设施等;
5.美术室:画架、桌、椅、各类画具;
6.图书室(或在活动室设置相关区域):书柜、桌、椅、靠垫等;
7.科学操作室(或在活动室设置相关区域)
附件2:
民办幼儿园教育玩具设备设施设置标准。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明德第一幼儿园章程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明德第一幼儿园章程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明德第一幼儿园章程————————————————————————————————作者: ————————————————————————————————日期:ﻩ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明德第一幼儿园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幼儿园法定名称为“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明德第一幼儿园”。

第三条幼儿园为深圳市为者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民办社会组织。

第四条幼儿园以服务社会为办学宗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努力贯彻国家教育方针。

以幼儿发展为本,培养开朗、自信、独立,喜欢探索、勇于创新、善于合作的现代幼儿,为造就适应未来中华民族发展的优秀人才奠定基础。

第五条幼儿园自愿接受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深圳市宝安区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幼儿园法定地址为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新桥社区。

第七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办学结构第八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是深圳市为者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二)推荐董(理)事(以下简称董、董事)(三)有权查阅理 (董)事会(以下简称董、董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第九条本单位开办资金200万元;出资者为深圳市为者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金额200万元。

第十条本单位的办学结构:(一)办学层次:幼儿教育。

(二)办学规模:幼儿园占地面积11000㎡,建筑面积10200㎡,办学规模为18个教学班,540人。

(三)办学形式:幼儿园主要招收幼儿园周边地区适龄儿童,学习年限为三年,采用全日制教学形式。

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幼儿园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每届三年,董事会是幼儿园的决策机构。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宝安区民办幼儿园申办办法(试行)
为规范和加强我区民办幼儿园的管理,促进民办幼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广东省幼儿园等级评估方案》及有关法规政策,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以下办法。

一、申办民办幼儿园应具备下述基本条件
(一)申请举办民办幼儿园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幼儿园的个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基本办学规模不低于6个班,幼儿园办学条件达到《宝安区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

(三)有稳定、可靠、合法的经费来源,办学启动资金不少于180万(包括教学设施和教学仪器设备等),并提供有法律效力的资信证明。

二、申请筹办民办幼儿园,申办者应当向区教育局提交下列材料
(一)办园申请报告(原件)
1.内容应当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园规模、办园形式、办园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签字(指模)、盖章;
3.幼儿园所在街道教育办(社会事务科)签署意见、盖章。

(二)举办者资质(验原件,交复印件)
1.举办者是个人的,须提供身份证及简历,注明现地址、联系方式,户口所在地(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2.举办者是法人单位的,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法定代表人简历等(验原件、交复印件);
(三)经费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原件)
1.由银行出具的180万元以上举办者的存款证明;
2.举办者为两个以上的单位和个人,需提供各自的出资数额、出资比例。

(四)园产来源(验原件、交复印件)
1.属自建园舍的需载明产权;
2.属租房办园的须提供租赁合同意向书(原件);
(五)合作办园的须提供合作办园意向书(原件)
1.统一办园思想、办园目标;
2.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
(六)属捐赠性质的园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证明文件(原件);
三、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幼儿园,申办者应当向区教育局提交下列材料
(一)筹设批复意见书(复印件)
(二)筹设情况报告(原件)
幼儿园所在街道教育办(社会事务科)签署意见并盖章
(三)幼儿园章程(原件)
1.使用区教育局与民政局共同制订的格式样本;
2.首届董事会成员5人以上签名。

(四)《宝安区民办幼儿园申请注册登记书》(原件)
一式三份(区教育局、街道教育办、幼儿园各一份)
(五)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幼儿园资产验资报告(原件)
(六)提供“四证”
1.房产证或建筑质量检测合格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2.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3.食堂卫生许可证和卫生保健合格意见(验原件、交复印件)
4.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验原件、交复印件)
(七)园长、园医、会计、出纳资格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1.园长身份证、毕业文凭、技术职称证、园长上岗证;
2.园医身份证、毕业文凭、技术职称证及上岗证;
3.会计、出纳身份证、毕业证、会计证。

(八)租赁园舍的需提供租赁合同及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备案文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九)联合办园的需提供正式合作办学协议书(原件)
1.统一办园思想、办园目标;
2.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
3.合作各方签字、盖章
四、申请筹设民办幼儿园审批程序
(一)筹设申请
申请设立民办幼儿园的个人或机构(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必须按照要求,提交筹设材料,经幼儿园所在街道教育办(社会事务科)签署意见后,将申请报告及申请所需材料,报送区教育局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

(二)筹设受理
区教育局接到申请书和相关材料后,应当对提交的申请书和相关材料初步审查,对符合规定的,提出受理意见;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书面向申请单位说明不受理的理由。

申请报告被正式受理后,区教育局进行材料审核和实地核查,经区教育局分管领导审查和局长办公
会议研究决定,作出是否同意筹设的批复。

五、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幼儿园审批程序
(一)正式申请
同意筹设后,申请单位(个人)向区教育局提出正式申请,并递交正式申请材料(幼儿园所在街道教育办(社会事务科)出具意见)。

(二)正式受理
接受正式申请的相关材料后,区教育局进行材料审核和实地验收,经分管领导审查后,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在宝安教育在线公示5天,作出是否同意正式设立的批复。

(三)颁发办学许可证
区教育局对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发给办学许可证,并将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及其章程向社会公告;对不批准正式设立的,作出书面理由说明。

六、有关说明
1.须由举办者本人或举办机构授权人向宝安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并亲自递交申请材料。

2.区教育局正式受理筹设幼儿园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不含法定节假日)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筹设的决定。

同意筹设的向申请人发放《宝安区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及《宝安区民办幼儿园申请注册登记书》,筹设期不超过3年,筹设期间不得招生和刊登广告,超过筹设期的,举办者或举办机构应当重新申报。

3.申请人提出正式设立的申请后,区教育局自正式受理之日90个工作日内(不含法定节假日)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批准的决定。

对批准正式设立的发给办学许可证,对不批准正式设立的应说明理由。

4.举办者提出筹设和正式设立的申请,区教育局正式受理后,受理部门须实地核查。

附流程图:
宝安区申请筹设民办幼儿园程序。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