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办法
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一、背景与目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是为了加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和管理,促进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而制定的管理办法。
二、认定条件科技型中小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1. 依法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 具备自主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3. 研发实力雄厚,具备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4. 资金、人员和设施设备等科技创新条件具备。
三、认定程序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的程序如下:1. 企业向相关部门递交认定申请;2. 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企业进行评审;3.评审专家提交评审报告,作为认定结果的依据;4. 相关部门对评审报告进行审核,并作出认定结果;5. 认定结果告知企业,并进行公示。
四、认定效果经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将享受以下优惠政策:1. 税收优惠:减免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税收;2. 资金支持:享受科技创新项目资金支持;3. 人才支持:享受科技人才计划和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优惠政策;4. 市场准入优惠:享受市场准入的便利措施;5. 其他优惠政策:根据国家政策的有关规定,享受其他相关优惠政策。
五、管理机制为保障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建立以下管理机制:1. 相关部门负责认定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协调;2. 成立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专家组,对企业进行评审;3. 建立公示机制,公开认定结果;4. 建立跟踪评估机制,对认定结果进行监督和评估。
六、附则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具体实施细则由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制定,并在公示后执行。
以上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作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申请和认定依据。
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办法

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办法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办法1. 引言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科技型中小企业蓬勃兴起。
为了加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扶持和激励,我国制定了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办法,以帮助这些企业更好地发展和创新。
本文将介绍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定义、认定条件以及认定程序等相关内容。
2. 定义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在科技创新领域有一定实力和潜力的中小企业,具备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
这类企业在技术创新、产品研发、市场拓展等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和特点。
3. 认定条件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评估和审定。
主要的认定条件如下:3.1 企业规模和性质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的企业规模主要以企业所属行业的标准为依据,一般为年营业额和企业规模。
企业应为注册在我国境内的中小企业,并具备一定的独立经营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
3.2 技术研发能力科技型中小企业应具备相对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和创新能力。
企业需要拥有一定数量的技术人员,且技术人员在企业总人数中的比例需达到一定标准。
企业应有相对完善的研发机构和创新团队,并具备一定的自主创新能力。
3.3 产品或服务创新性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产品或服务需要具备一定的创新性和市场竞争力。
企业所创造的产品或服务需要具备较高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并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的竞争力和市场份额。
3.4 市场发展潜力科技型中小企业应具备一定的市场发展潜力和市场扩展能力。
企业应具备一定的市场拓展能力,包括市场销售、产品推广等方面。
企业还应具备一定的市场发展前景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4. 认定程序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程序主要包括申报、评审、公示和认定四个环节。
4.1 申报企业根据相关要求,填写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资料。
申请表需要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技术研发能力、产品或服务创新性等内容。
4.2 评审经过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企业将进入评审环节。
评审机构将对申请企业进行审核和评估,主要考察企业的技术研发能力、产品或服务创新性、市场发展潜力等方面。
科技型中小企业怎么认定

科技型中小企业怎么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怎么认定引言:随着科技的迅猛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日益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
然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涉及许多复杂因素,包括技术创新能力、市场前景、知识产权保护等。
本文将详细介绍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及相关流程,企业正确、有效地进行认定。
1. 定义与背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定义是指具备自主、原始、先进技术和管理工具,以研发为核心,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快速成长并具备市场竞争力的企业。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对于企业获取政府扶持资金、享受税收优惠等政策具有重要意义。
2. 认定条件2.1 研发投入企业在科技创新方面需具备一定的投入,一般认定条件包括企业研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等。
2.2 技术创新能力企业需要具备核心技术研发能力,包括自主知识产权的获得情况、专利数量和质量、研发成果转化能力等方面。
2.3 市场前景企业应该有明确的市场前景和发展规划,包括市场需求的广度和深度、市场份额的增长潜力、产品竞争力等。
2.4 经营管理能力企业需要具备良好的经营管理能力,包括组织管理结构、财务管理能力、市场营销能力等。
3. 认定流程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流程一般分为申请阶段和评定阶段。
3.1 申请阶段企业需要根据相关部门颁布的认定规定,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关材料,如企业资质证明、企业注册信息、研发项目情况等。
3.2 评定阶段评定阶段一般由专业机构或相关部门负责,根据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现场核查。
评定标准根据国家及地方政策规定有所不同,一般会涵盖技术创新能力、市场前景、经营管理能力等方面。
4. 认定效果如果企业成功通过认定,将获得一系列政府扶持政策和税收优惠,如科技创新基金、科技贷款、税收减免等,有力地支持企业的创新发展。
5. 附件:本所涉及的附件如下:- 企业资质证明- 企业注册信息- 研发项目情况报告- 企业财务报表6. 法律名词及注释:本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其注释如下:- 科技型中小企业:指具备自主、原始、先进技术和管理工具,以研发为核心,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快速成长并具备市场竞争力的企业。
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一、总则为推动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提升其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特制定本认定管理办法。
本办法旨在明确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程序和管理要求,为相关政策支持和资源配置提供依据。
二、认定标准(一)企业在天津市境内依法注册成立。
(二)企业具有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5%。
(三)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
包括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
(四)企业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 3%。
(五)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具有创新性和技术含量。
其产品或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或者符合天津市产业发展导向。
(六)企业具有一定的规模和成长性。
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 2亿元。
三、认定程序(一)企业自愿申请企业按照相关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人员情况说明、知识产权证明、财务报表等,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所在区的科技主管部门。
(二)区科技主管部门初审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重点审核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一次性告知企业需要补充和完善的内容。
(三)专家评审通过初审的企业,由市科技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专家根据认定标准,对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研发投入、知识产权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四)公示与认定经专家评审通过的企业名单,在市科技主管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由市科技主管部门颁发“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证书。
四、监督管理(一)已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应按时报送相关统计数据和信息,如企业的经营状况、研发投入、知识产权等情况。
(二)市科技主管部门对已认定的企业进行定期抽查和动态管理。
如发现企业不符合认定标准,或者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将取消其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并追回已享受的相关优惠政策。
(三)企业发生重大变更,如企业名称、经营范围、股权结构等,应在变更后 30 日内告知所在区的科技主管部门,并重新进行认定。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科技创新、推动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这个办法适用于中小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产品质量等方面的评价。
第二章定义第三条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拥有高新技术成果或知识产权、技术创新能力强、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并能持续发展的中小企业。
第四条中小企业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确定的企业。
第五条高新技术企业是指符合《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第六条知识产权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属于知识产权保护范围内的各种产权。
第七条技术创新能力是指企业通过自主创新、引进创新、协同创新等方式形成的科技研发能力、技术改进能力和研发成果转化能力。
第八条产品质量是指产品在设计、制造、销售和服务等方面,满足用户需求并达到相关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的能力。
第三章评价要素和评价方法第九条评价要素包括科技创新能力、产品质量、管理水平、市场份额和成长性等方面。
第十条评价方法包括自查、专家评审和现场考察等方式。
第十一条自查是指企业根据评价要素和评价指南自我检查、自我评价的方式。
第十二条专家评审是指由权威机构或专家组织对企业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评审的过程。
第十三条现场考察是指通过实地考察和交流方式,对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的过程。
第四章评价结果和认定管理第十四条评价结果分为A级、B级和C级三个等次。
第十五条 A级企业是指在评价要素和标准中表现优异,达到A级水平的企业。
第十六条 B级企业是指在评价要素和标准中表现一般,达到B级水平的企业。
第十七条 C级企业是指在评价要素和标准中表现较弱,达到C级水平的企业。
第十八条评价结果依据评价指南和评价方法综合评定,由权威机构或专家组织进行审核后确定。
第十九条对A级、B级企业,应当根据评价结果,给予相关政策支持和优惠待遇。
第二十条对于已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或科技创新型企业的中小企业,可以不再进行本次评价。
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办法

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办法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办法一:引言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具备一定科技研发能力和创新能力,以科技成果为核心竞争力的中小企业。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对于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二:认定范围1.企业规模:年平均销售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年平均从业人员不超过300人。
2.科技研发投入:不少于销售收入的5%。
3.科技成果:持有有效自主知识产权或具有核心技术的产品。
三:认定程序1.申请资料准备:申请书、企业基本情况介绍、科技研发项目情况、财务报表等资料。
2.资格初审:对申请资料进行初步审核,排除不符合条件的申请。
3.现场审核:组织专家对申请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和调查。
4.评审专家组评审:由评审专家组对企业的科技研发实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评审打分。
5.结果公布:将认定结果向申请企业公示,并公布在官方网站上。
四:认定标准1.科技研发能力:包括科技研发机构设置、人员结构、研发项目和成果等方面的评估。
2.创新能力:包括创新管理、技术创新、市场创新等方面的评估。
3.自主知识产权:持有有效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
4.核心技术:具有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技术和产品。
五:认定效力经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享受相应政策支持,包括获得财政奖励、税收减免、研发资金支持等。
认定结果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后需要重新申请认定。
六:附件1.申请书范本2.企业基本情况介绍表格3.科技研发项目情况表格4.财务报表要求及模板注: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成果为核心竞争力的中小企业。
2.自主知识产权:指企业以自己的研发力量获得并依法享有的知识产权。
3.核心技术: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技术和产品,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具备优势的关键技术。
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1. 引言科技型中小企业是具有高新技术含量、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企业,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和推动技术创新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进一步提升浙江省的科技创新水平,浙江省制定了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便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认定、评价和支持。
2. 认定条件为了被认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企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登记地在浙江省范围内;科技活动经费支出符合一定比例;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具有核心技术;具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
3. 认定程序3.1 申请材料准备企业在申请认定前,需要准备以下材料: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表;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申报表;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投入情况表;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登记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3.2 提交申请企业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至浙江省科技厅。
申请材料需要经过初审,初审合格后方可进入评审阶段。
3.3 评审过程评审由浙江省科技厅组织专家进行。
专家评审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核:科技活动经费支出情况;自主知识产权情况;创新能力与发展潜力。
评审结果将根据专家评分确定。
4. 认定结果与支持政策4.1 认定结果通知浙江省科技厅将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并通知申请企业。
认定成功的企业将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证书。
4.2 支持政策认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企业将享受以下支持政策:资金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将获得享受科研项目资金支持和创新创业资金扶持;优惠税收政策:享受科技型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如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人才引进:享受科技型中小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支持;行政服务:享受政府提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如知识产权保护等。
5. 评估与绩效管理为了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有效性进行监督和评估,浙江省将定期进行绩效管理。
绩效管理主要包括对科技活动经费使用情况、企业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评估。
6. 结论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浙江省将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经济的持续发展。
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促进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健康快速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天津市范围内的中小企业科技型认定管理。
第二章认定条件
第三条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条件
1.企业注册地在天津市;
2.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符合《中小企业认定标准》有关规定;
4.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5.企业科技研发投入、研发人员占员工总数比例符合规定。
第四条申报材料
1.企业基本信息;
2.外地科技型中小企业准入证明;
3.企业自主知识产权证明;
4.科技研发投入情况证明。
第三章认定程序
第五条申报
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可向市科技管理部门提交认定申请。
第六条审核
市科技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评审。
第七条发文
通过评审的企业,市科技管理部门将发文予以认定。
第四章监督检查
第八条监督检查
市科技管理部门对认定企业定期进行监督检查,保证认定有效。
第九条撤销认定
发现认定企业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市科技管理部门有权撤销其认定资格。
第五章免责条款
第十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市科技管理部门所有。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同时废止此前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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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办法
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办法
一、引言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且符合一定条件的中小
企业。
本文档旨在规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办法,以促进科技创
新和经济发展。
二、认定条件
1.注册资本:企业注册资本应符合中小企业的划定标准。
2.企业规模:企业年度平均从业人员不超过规定的上限。
3.自主创新能力:企业应具备一定的自主创新能力,包括技术研发
能力和创新成果转化能力。
4.技术水平:企业所涉及的技术应达到一定的水平,并经核实得出
具体评价结果。
5.知识产权:企业应拥有一定数量的有效知识产权,如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6.经营状况:企业需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三、认定程序
1.申请材料准备:企业需准备认定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技
术研发能力证明材料、知识产权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
2.递交申请:企业将准备好的认定申请材料递交给相关部门。
3.审查评估:相关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评估,并进行实地考察。
4.认定结果通知:相关部门将向企业通知认定结果。
5.公示与异议处理:认定结果将进行公示,如有异议,企业可提出
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据。
6.最终认定:经正式认定程序后,确定企业是否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并颁发相应的认定证书。
四、认定效力与期限
1.认定效力:认定证书具有法律效力,企业可凭证书享受相应政策和待遇。
2.认定期限: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有效期为三年。
到期前企业需重新申请并进行认定。
五、附件
本文档涉及的附件包括:
1.认定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技术研发能力证明材料
4.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六、法律名词及注释
1.中小企业:指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享有合法财产权利、自主经营管理、独立承担经营风险的企业。
2.自主创新:指企业不依赖外部技术和知识产权的情况下,通过开展科技研发活动和技术创新,获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实现自主创造和创新转化的能力。
3.知识产权:指对知识(包括科技成果、文化产品、商标、商号、企业名称等)的占有、使用、转让和保护所享有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