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工作总结[工作范文]
2024年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工作总结范文(三篇)

2024年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工作总结范文一、工作背景2024年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年份,也是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重要时期。
在这一年,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工作依然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既是保障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促进城乡居民收入分配更加合理的有效途径。
为了进一步加强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工作,我在2024年认真履行职责,深入研究税收政策,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加强风险防控,力求提高税收征管水平。
二、工作内容1.深入研究税收政策在2024年,我认真学习掌握了最新的个人出租房屋税收政策,了解了税率、税基、纳税义务等相关内容。
并结合实践,总结出对个人出租房屋税收的理解和看法,并不断优化完善个人出租房屋税收政策。
2.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在2024年,我积极参加各种税收宣传活动,通过开展税收宣传讲座、发放宣传资料、举办税收培训班等形式,向广大纳税人宣传个人出租房屋税收政策,增强纳税人的税收意识和纳税自觉性。
在工作中,我还建立了会员制度,积极发展会员,通过定期组织会员交流、分享税收经验,进一步提高纳税人对个人出租房屋税收政策的理解和认同。
3.加强风险防控在2024年,我深入调研,探索加强个人出租房屋税收风险防控的方法和途径。
首先,建立完善个人出租房屋纳税主体登记制度,确保每一套出租房屋都能及时纳税。
其次,加强对个人房租收入的核查和比对工作,建立房东房租收入信息库,及时发现并核查不符合税收政策要求的收入。
此外,加强对房屋出租中介机构的监管,确保其依法纳税。
三、工作成效通过一年的努力,我取得了以下工作成效:1.税收收入逐年增加。
通过加强税收宣传和风险防控工作,纳税人的纳税意愿得到提高,个人出租房屋税收收入逐年增加。
2.纳税人的意识和素质得到提高。
通过宣传工作,纳税人对个人出租房屋税收政策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积极主动地履行纳税义务,提高了纳税人的税收意识和素质。
3.税收征管水平不断提高。
通过加强风险防控的工作,有效地降低了个人出租房屋税收的逃漏税风险,提高了税收征管的水平。
2024年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工作总结范本(2篇)

2024年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工作总结范本一、工作背景及总体情况2024年,作为税务人员,我负责监管和管理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工作。
该工作是保障个人房屋出租行为纳税的重要环节,在税务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本年度的工作总体上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二、主要工作内容及成绩1. 宣传教育工作本年度,我积极组织开展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讲座和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宣传个人出租房屋纳税的重要性和相关政策法规。
同时,加强与社区、物业公司的合作,通过宣传栏、小区公告等渠道,提高纳税人对相关政策的了解和认识。
通过这些工作,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提高了纳税人的自觉纳税意识。
2. 稽查和核查工作在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工作中,稽查和核查工作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本年度,我坚持开展定期稽查和不定期核查工作,对一些涉嫌逃税的纳税人进行了深入调查和核实。
通过加大稽查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了少数纳税人的违法行为,有效维护了税收秩序。
3. 纳税人服务工作为了方便纳税人的申报和缴纳工作,我积极组织开展了纳税人服务活动。
通过为纳税人提供咨询和帮助,解答他们在申报和缴纳过程中的疑问和困惑,提高了他们的满意度和信任度。
同时,我还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推进线上缴税服务,方便纳税人网上申报和缴税,提高了工作效率。
4. 完善管理制度为了更好地规范和管理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工作,我主动参与了相关制度的制定和修订工作。
通过与税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合作,完善了个人出租房屋税收的管理制度,提高了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这对于进一步推动个人出租房屋纳税工作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在本年度的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宣传力度不够尽管我在宣传教育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但由于宣传力度不够,导致仍有一些纳税人对个人出租房屋纳税政策的了解有限。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计划在明年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进行宣传,提高纳税人的认识和理解。
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工作总结_税务工作总结个人总结

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工作总结_税务工作总结个人总结一、税收政策的了解我始终保持对于税收政策的关注和了解。
及时关注国家和地方有关出租房屋税收政策的调整和更新,了解税收政策的最新动态,以便能够及时调整自己的纳税策略,确保税款的合规缴纳。
针对于出租房屋所得的税收政策,我了解到个人出租房屋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且纳税比例应根据不同地区和不同收入额进行分级征收。
在实际操作中,我按时申报纳税,确保所得税款的及时缴纳,避免了因税收政策不了解而产生的税务风险。
二、会计核算的规范我对于出租房屋的会计核算工作也非常重视。
在出租房屋所得的会计核算过程中,我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会计准则和政策规定,认真核算出租房屋所得的货币资金和非货币资产,合理界定收入和成本,核算应纳税额,并及时将会计核算报表上报到有关税收部门。
我还建立了健全的会计档案和账目,及时归档存储了出租房屋的相关会计凭证和账簿,以备税务部门的审计和核查。
三、税务风险的防范在出租房屋税收工作中,我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意识,严防税务风险的发生。
在出租房屋所得的纳税工作中,我严格遵守税收政策和法律法规,严禁逃避纳税,防范“灰色地带”的风险。
我还定期进行自查和自检,对自己的纳税行为进行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税务风险,确保纳税行为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四、合规缴税的意识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工作需要始终保持对于税收政策的了解,还需要加强会计核算的规范和税务风险的防范,更需要树立合规缴税的意识。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进一步加强对于税收政策的学习和了解,加强会计核算的规范和税务风险的防范,不断提高自己的纳税意识和水平,确保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工作的合规性、规范性和高效性。
通过这些工作总结,我相信自己的税收工作能够取得长足的进步和提高。
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工作总结6篇

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工作总结6篇篇1一、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房屋租赁市场日益繁荣,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工作也愈发重要。
本年度,我在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工作中,积极参与,认真履行职责,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本总结将详细阐述本年度的工作内容、成绩、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并展望下一年的工作方向。
二、工作内容1. 宣传税收政策,提高纳税意识通过各种渠道,如宣传栏、社区公告、网络平台等,积极宣传个人出租房屋税收政策,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增强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2. 核实房源信息,确保数据准确对辖区内个人出租房屋进行摸底调查,核实房源信息,包括房屋位置、面积、租金等,确保税收征管的基数准确。
3. 征收税款,保证税收收入根据税收政策及房源信息,对出租房屋应纳税款进行核算,并按月征收,确保税收收入的及时入库。
4. 建立档案,完善管理对出租房屋纳税人建立档案,包括租赁合同、纳税证明等,完善管理,便于日后稽查与核实。
三、工作成绩1. 纳税意识明显提高通过宣传税收政策,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明显提高,许多出租屋主主动申报纳税,遵章守纪的自觉性显著增强。
2. 税收收入稳步增长在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本年度个人出租房屋税收收入稳步增长,实现了预期目标。
3. 档案管理更加规范建立出租房屋纳税人档案,实现了档案管理的规范化、系统化,方便了日后的稽查与核实工作。
四、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1. 纳税人抵触情绪较大部分出租屋主对纳税存在抵触情绪,我们通过耐心解释税收政策,宣传纳税的意义,逐步消除了他们的抵触情绪。
2. 房源信息核实困难在摸底调查过程中,部分出租屋主不提供真实信息或隐瞒出租情况,我们加强与社区、物业等部门的沟通协作,通过多渠道获取信息,确保房源信息准确。
3. 税收征管效率有待提高针对税收征管效率问题,我们优化工作流程,引入信息化手段,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与准确性。
五、工作展望1. 进一步加强宣传,提高纳税意识明年将继续加大税收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营造遵章守纪的良好氛围。
房屋出租税收个人工作总结

房屋出租税收个人工作总结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从事房屋出租税收工作,通过不懈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在此,我对过去一年的工作进行总结,以期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借鉴和改进的方向。
一、工作概况1. 税收征管在过去的一年里,我共征收房屋出租税收xx万元,同比增长xx%。
其中,个人所得税xx万元,房产税xx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xx万元,其他相关税收xx万元。
在税收征管过程中,我严格执行税收政策,确保税收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做到应收尽收。
2. 业务培训与指导为提高房屋出租税收征管水平,我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
全年共组织培训xx场,培训人员xx人次。
通过培训,提高了税务干部的业务素质,确保了税收工作的顺利开展。
3. 政策宣传与解读我深入社区、街道,积极开展税收政策宣传活动,提高房屋出租者的税收意识。
全年共开展政策宣传xx场,发放宣传资料xx份。
同时,我还对房屋出租税收政策进行深入了解释和解读,帮助纳税人理解政策,遵守法规。
4. 服务优化为提高房屋出租税收服务水平,我积极优化税收征管流程,简化办税程序。
全年共办理房屋出租税收业务xx笔,办理时间平均缩短xx%。
同时,我还积极解决纳税人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高纳税人满意度。
二、工作亮点与成绩1. 税收征管创新在房屋出租税收征管工作中,我积极探索创新,运用信息技术提高税收征管效率。
通过与房产部门、银行等机构的信息共享,实现了税收信息的实时更新和比对,提高了税收征管的精准度。
2. 案件查处在过去的一年里,我共查处房屋出租税收违规案件xx起,追缴税款xx万元。
通过严格执法,打击了税收违法行为,维护了税收秩序。
3. 工作成效显著在我从事房屋出租税收工作的这一年里,税收收入实现了稳定增长,税收征管水平得到了提升。
我的工作得到了领导和同事的认可,也得到了纳税人的好评。
三、工作不足与改进方向1. 业务能力有待提高虽然我在房屋出租税收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业务能力不足的问题。
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工作总结_税务工作总结个人总结

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工作总结_税务工作总结个人总结一、工作概述本人出租房屋,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支付了房屋租金所得税。
在此过程中,本人积极了解国家的税收制度和相关政策,认真履行自己的纳税义务,严格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工作。
二、工作内容1、认真了解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出租房屋之前,本人通过媒体、网络等途径了解了国家有关出租房屋需要纳税的政策和税收法律法规。
通过了解了解税收政策和相关的税务要求,本人更好的了解了自己的纳税义务,严格遵守国家的税收制度。
2、按时申报纳税:根据所得税的计算公式,本人及时将其房屋租金收入进行申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了所得税。
在缴纳所得税的过程中,本人填报了正确的所得税计算表和申报表,确保了纳税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3、积极配合税务部门的工作:本人积极跟进税务部门对出租房屋所得税的监管和管理工作,接受税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认真提交相关的税收证明文件和书面申请文件,并在收到税务部门的相关通知后及时处理。
4、注意完善信息公开:本人定期公示出租房屋的税收情况,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出租房屋的信息公示系统,保证纳税信息的安全性和全面性。
三、工作亮点1、自觉学习,提高税收认识:本人由于自己没有相关的税务知识,因此积极参加相关的培训和学习,加强了自己的税收认识和会计知识,熟知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为纳税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2、保持纳税意识,加强纳税自律:本人通过不断加强纳税意识,提醒自己要按期缴纳所得税,并且进行了各种可行的纳税措施,不仅合理避税,也保证了纳税义务的遵守,并且积极维护了税收制度的基本原则。
3、严格遵守税收政策,保持合法性:本人严格遵循国家的税收政策和法律法规要求,保障所得税的规范性与合法性。
本人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审查工作,提供详实的证明材料,明确了纳税的准确性与规范性。
四、存在问题在出租房屋的过程中,本人也发现了一些问题:1、税收意识不够:有些出租房屋的业主缺乏纳税意识和专业知识,需要进一步加强相关的税收教育和政策宣传,提高业主的自我纳税意识。
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工作总结_税务工作总结个人总结

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工作总结_税务工作总结个人总结今年,我在税务部门负责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工作。
通过这段工作经历,我学到了很多关于税收管理的知识,提高了自己的业务水平。
以下是我对这段工作的总结:一、工作内容:在这段工作中,我主要负责个人出租房屋的税收管理。
具体的工作内容包括:1. 负责个人出租房屋的纳税登记。
根据相关政策和规定,对个人出租房屋的纳税人进行登记,并核准其纳税义务。
3. 负责个人出租房屋的税务咨询。
及时解答纳税人关于个人出租房屋税收的问题,并提供相应的税收指导。
二、工作成果:在这段工作中,我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加强了纳税人的税收宣传。
通过组织讲座等形式,宣传国家的税收政策以及纳税人应该遵守的税收法规,增强了纳税人的税收意识。
2. 提高了税收稽查的效率。
通过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任务书,明确了责任和目标,有效提高了税收稽查的效率。
3. 加强了与其他部门的合作。
与国土房管部门和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保持密切的沟通和合作,确保纳税人的房屋信息和纳税情况的准确性。
4. 及时处理纳税人的问题和咨询。
对于纳税人提出的问题和咨询,我始终保持耐心和细心,尽力解答并帮助纳税人解决问题。
三、存在的问题:在这段工作中,我也发现了一些问题:1. 工作量较大,压力较大。
由于个人出租房屋的纳税人较多,每月的税务申报工作量很大,使得工作压力较大。
2. 税收法规和政策更新较快。
税收法规和政策变化频繁,需要对其进行及时学习和掌握,以便能够更好地开展工作。
3. 部分纳税人对税收缴纳有疑惑和不理解。
由于个人出租房屋的税收缴纳较为复杂,部分纳税人对此有疑惑和不理解,需要加强对纳税人的宣传和解释工作。
四、改进措施:为了进一步提高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我计划采取以下措施:1. 加强学习。
不断学习税收法规和政策的更新内容,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2. 加强沟通和合作。
与相关部门保持密切的合作和交流,及时分享信息和资源,提高工作的有效性。
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工作总结_税务工作总结个人总结

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工作总结_税务工作总结个人总结近年来,我在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经验和成绩。
总结这段时间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在纳税人登记方面,我积极宣传税收政策,加强对纳税人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他们自觉履行法定税收义务。
我通过开展宣传活动,利用微信公众号、宣传栏、媒体等多种途径,向纳税人传达税收政策,解答他们的疑问,帮助他们及时申报纳税。
我还加强与住房租赁中介机构的合作,建立协作机制,确保纳税人注册登记信息真实准确。
通过这些工作,有效提高了纳税人的认识和意识,提高了登记率。
在核查各类税种数据方面,我坚持以结果为导向,注重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我建立了完善的税收数据管理系统,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数据的采集、整理和核对。
我利用各种方法和手段,确保核查结果真实可靠,并在核查结果出现问题时,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协商解决。
通过这些努力,提高了纳税数据的准确性,为税务部门和纳税人提供了有力的依据。
我注重税收执法工作。
我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建立和谐的工作关系。
在日常巡查中,我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合规行为,坚决查处严重违法行为。
我还注重宣传和普及法律法规知识,提高纳税人的法律意识,引导他们主动遵守税收法规。
通过这些工作,我提升了纳税人的自觉遵纳税收法规的意识,维护了税收秩序。
我注重自我学习和提高。
我经常参加各类培训和学习活动,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
我还利用业余时间研究税收政策和法规,不断补充和更新自己的知识,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
通过这些学习和提高,我更好地适应和应对了税收工作的需求,实现了自身的成长和发展。
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工作是一项复杂而重要的工作,我在这段时间里积极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但我也清楚,税收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我会继续努力学习和提高,为税收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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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工作总结篇一:20XX年出租房屋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总结20XX年出租房屋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总结今年新登记并网络录入流动人口120余人、网络更新总数1324余人;新登记出租房屋并网络录入20余户、网络更新总数500余户。
由于辖区平房拆迁,有一部分租住平房的流动人员已经搬离三路居辖区。
目前社区流动人口1340人、出租房屋515 户。
以后继续以实施出租房屋《规定》为核心,做好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工作。
加大力度在数据采集上下功夫,摸清人口现状和出租房屋安全隐患,做到情况清,底数明,为领导决策提供正确数据。
全力做好“平安出租房屋”工作。
20XX年10月17日篇二:深圳市20XX年私人房屋租赁税征收标准私人房屋租赁税征收标准:深圳市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信息服务网(深圳市20XX年私人房屋租赁税一览)出租人(转租人)为个人的,以房屋租赁(转租)合同中约定的租金计算。
房屋租赁(转租)合同约定的租金低于指导租金的,以指导租金为计算基数;租赁(转租)合同约定的租金高于指导租金时,以合同约定的租金为计算基数。
1、私人(出租人或转租人为个人的)房屋租赁税的计征标准:①私房租赁月租金5000元(不含5000元)以下的,税收综合征收率为%(其中房产税4%个人所得税%。
私房租赁当月应纳租赁税额=当月租金X税收综合征收率(%②月租金5000元(含5000元)以上,20XX0元(不含20XX0元)以下的,税收综合征收率为%(其中房产税4%个人所得税%。
私房租赁当月应纳租赁税额=当月租金X 税收综合征收率(% ③月租金20XX0元(含20XX0元)以上的,税收综合征收率为%(其中营业税%房产税4%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件%地方教育费附加%)。
私房租赁当月应纳租赁税额=当月租金X税收综合征收率(%篇三:加强个人房屋租赁业税收征管的建议[1]加强个人房屋租赁业税收征管的建议近年来,我县城镇建设规模不断扩大,个人购买商铺和两套以上住房的越来越多,房屋租赁市场也日益活跃起来。
但是由于个人房屋出租活动隐蔽、分散;出租人经济实力强,社会地位高,租赁市场整体处于买方市场,承租人与出租人结成利益同盟;房屋租赁业税率又高,征管难度阻力大。
同时政府职能管理部门对租赁业市场管理的手段有限,无法掌握充分有效的监管信息,造成房屋租赁业税收严重流失,实际征收率偏低的现状。
一、房屋租赁业实际征收率低的原因1、房屋租赁大多是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租赁,收入隐蔽、分散、控管难。
房屋租赁行为大多是出租户将私有房屋出租给个人生活居住及出租给小型私营企业或个体经营者,因承租者业务较小,交纳房屋租金大部分是即时租赁,即时收取租金,不需要开具发票,业主多以自制收据或白条代替正式发票,租赁收入核查难度大,税源难以控制。
有相当部分私房出租户一年签订一次合同,一次性结清租金,有的甚至一次性结清几年房租,由于税务机关对租赁信息掌握的滞后,无法及时找到出租户,承租户又不愿代为缴纳,给税款征收工作带来困难。
2、出租人经济实力强、社会影响力大,租赁市场整体处于买方市场,承租人与出租人结成利益同盟。
使承租人和出租人结成利益同盟的原因有三个方面,一是有房出租的个人一般经济实力都比较强,社会影响力大,拥有的社会话语权也较大。
二是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信息不对称,出租的房屋(商铺)矗立在公共场所,贴上“此房出租”的标语,每天从早到晚都在叫卖,光顾的承租户比较多,各承租户之间就形成了竞争,出租人就处在了有利的地位上。
三是由于竞争就业压力大,在商业区占有一间门面就相当于谋取一个职业,承租人与出租人相比有更多的生存压力。
表面上,税务机关可以很容易地通过承租人找到出租人,但是承租人与税务机关合作,他或者失去继续租赁房屋的机会,或者接受出租人转嫁而来的税款,他几乎没有选择。
最后,承租人在税务机关和出租人之间毫不犹豫地选择与出租人进行合作。
出租人与承租人结成利益同盟,税收征管从承租人入手的路便走到了死胡同。
3、政府职能部门管理弱化,部门信息取得难。
由于目前政府职能部门管理的弱化,房屋租赁市场基本上处于管理无序、监督不力的状况。
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房屋租赁经营应取得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租赁许可证》、公安部门颁发的《房屋租赁治安管理许可证》和乡镇街道办事处签订的《房屋租赁计划生育责任书》等,但在实际工作中,经调查发现房屋出租基本上没有纳入这些部门的监管范围,税务机关要想从这些部门获取有价值信息难度可想而知。
再说,房屋出租税收征收成本高,征收效率低下。
税务机关对面广量小、税源分散的房屋出租税收没能给予足够重视,加之监控手段落后,造成了许多出租户游离于税收监管之外,使税收增长速度远远低于其税源增长速度。
4、房屋租赁名义税率高,税收政策执行难。
根据税法规定,房屋出租要缴纳营业税及附加、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
各税种的税率为:营业税3%- 5%房产税4%- 12%城市建设维护税7%教育费附加3%个人所得税10%-20%印花税1%。
,不计地方性的各种收费,总体税率就近30%如果加上土地使用税等则更高。
过高的税负使纳税人难以承受,想方设法逃避纳税,加大了征管工作难度。
二、对加强个人房屋租赁业税收征管的建议1、建议县政府牵头协调财政、工商、公安、房管、土地、地税、纪检、监察等部门,建立健全协税护税网络。
建设部门充分行使对房屋租赁行业的行政管理职责,制定出了房屋租赁市场管理办法,要求租赁双方必须签订统一的租赁合同并报地税部门备案;工商部门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时,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对承租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等有关资料,并定期向地税部门通报情况;房管部门对从事房屋租赁的单位和个人依据租赁专用合同、税务登记证等有关手续,核发房屋出租许可证书,并向地税部门通报情况;公安部门认真清理暂住人口,核发“房屋出租户”门牌,及时向地税机关提供出租房屋登记底册,交换出租房屋动态信息;纪检、监察部门对从事房屋租赁,但不认真履行纳税义务的单位及国家工作人员进行严肃查处;财税部门应加强与工商、公安、房管、土地、地税、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的联系,建立科学的信息采集机制,积极开展房屋出租税源普查,充分掌握房屋租赁的第一手资料,将所采集的资料与征管信息进行比对,真正建立起分街道、分经济类型的税源档案,使税源信息涵盖房产原值、租金收入、产权所有者、承租者及经营方式等各个方面。
通过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为房屋租赁业税收征管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市政府可以借鉴其他地市的经验尽快出台《个人出租房屋管理办法》,将协调事项以及对个人出租房屋的其他管理事项予以明确2、建议财税部门联合建立个人房屋租赁委托代征管理制度。
从北京、江苏等省市以及我省个别县(市区)目前对个人出租房屋委托街道办事处等部门代征。
我县可以借鉴这些地方的成功经验,地税部门依法委托房地产管理部门,有关乡镇、居(村)委会及其他部门代征房屋租赁税款;由财政部门依法返还5%的手续费作为代征费用。
代征税款及返还手续费的做法是有法定的依据和现实的可行性。
根据《征管法实施细则》第44条的规定:“税务机关根据有利于税收控管和方便纳税的原则,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委托有关单位和人员代征零星分散和异地缴纳的税收,并发给委托代征证书。
受托单位和人员按照代征证书的要求,以税务机关的名义依法征收税款,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受托代征单位和人员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代扣代收和代征税款手续费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财预?20XX?523号),以及参照《国家税务局系统代扣代收和代征税款手续费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门可以按代征协议的规定,支付给代征人的代收和代征税款一定比例代征手续费。
建立以房地产管理部门,有关居(村)委会等以乡镇为单位的代征体系,对解决房屋出租征管难题是有现实可行性的。
一是乡镇是一个综合管理的基层组织,建立在若干个居民(村民)委员会之上,是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乡镇组织对本区内居民生活用房情况了解深入、细致,各种变化均在掌握之中。
同时乡镇有较强的党的基层组织,战斗力强,有一大批吃苦耐劳的乡镇干部,还有部分离、退休干部,有较好的社会群众基础。
二是委托乡镇代征房屋出租税收有利于对税源的监控和税款的征收。
虽然租住房屋变化较快,但乡镇干部天天工作在其中,访东家,走西家,信息反馈也较快。
三是乡镇干部工作热情高,对党对事业忠诚,是地方党政的基石,为地方财政聚财,乡镇及干部有较大的积极性和责任心。
四是乡镇的收入主要于当地财政,其发展要靠财力支持。
在当前地方财政并不宽裕的状况下,委托乡镇代征房屋出租税收,按实际代征税款数额的一定比例支付手续费,财政既可增收,乡镇也得到收益,国家税收政策能很好执行,实现“多赢”。
五是乡镇代征房屋出租税收,不仅是个经济问题,也是个政治问题,是执行税收政策的一个具体体现,是宣传税收政策的好阵地,是地方税务机关工作的延伸,也是各级地税机关想做而很难做到的事,能起到良好的效果和事半功倍的作用。
3、建议借鉴北京、江苏等地区的经验,根据“宽税基、少税种,低税率”的原则实行综合税率的征收管理办法。
近年来,一些城市对个人出租房屋实行综合征收率的征收管理办法。
比如北京市地税局对个人出租房屋综合征收率的规定:对个人出租房屋应征收的各项税费应按规定计算。
为便利征收,降低税收成本,也可采取按每一百元应税收入含五元的税额的负担水平统一计算应纳税额,即按实际收入的5%计征。
对于个人转租或再转租以及非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的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收入,按实际收入的%计征。
个人所得税按照现行办法进行申报纳税,不得并入综合征收率征收。
又如青岛市地税局对个人出租房屋综合征收率的规定:纳税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其租金收入达不到营业税起征点的,税收及附加的综合征收率为4%达到营业税起征点的,税收及附加的综合征收率为%纳税人出租其他房屋,其租金收入达不到营业税起征点的,税收及附加的综合征收率为12%;达到营业税起征点的,税收及附加的综合征收率为%对此,根据《征管法》第35条规定,对纳税人不设臵账簿等无法取得准确纳税人经营状况的可以实行核定征收,实际工作中存在出租人隐瞒收入、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等情况,以综合征收率征收税款是一种征收管理办法,是与实际工作相适应的管理办法,并不违背法律原则。
结合我县情况,建议对房屋出租税收应缴各项税费按综合征收率或按建筑面积核定税额计征。
综合征收率设定在7%- 10%之间,征收计算办法:一是对租金收入申报属实,且能提供真实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协议和真实合法的租赁发票的,以实际取得的租金收入和规定的综合征收率计征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