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禄丰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修改(2012―2030)环境

合集下载

云南省工业园区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79号

云南省工业园区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79号

云南省工业园区管理办法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2.08.22施行日期2012.10.01文号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79号主题类别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失效正文:---------------------------------------------------------------------------------------------------------------------------------------------------- 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79号)《云南省工业园区管理办法》已经2012年7月25日云南省人民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

省长李纪恒2012年8月22日云南省工业园区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工业园区管理,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工业园区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工业园区,是指经省、州(市)人民政府依照职权批准设立的工业产业集中区。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工业园区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资金投入,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业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工业园区的综合协调、监督管理、指导服务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工业园区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工业园区发展需要,设置工业园区管理机构,建立有利于服务企业、适应工业经济发展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工业园区管理机构履行下列职责:(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二)组织实施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有关专项规划;(三)制定工业园区管理制度和服务措施;(四)按照职权审批或者审核工业园区内投资项目;(五)组织实施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六)负责工业园区经济运行监测和分析;(七)负责工业园区招商引资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八)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禄丰天宝磷化工万饲料磷酸氢钙一建设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环评报告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禄丰天宝磷化工万饲料磷酸氢钙一建设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环评报告

禄丰天宝磷化工有限公司30万吨/年饲料磷酸盐项目(一期)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目录前言 (1)1 总则 (3)1.1验收监测依据 (3)1.2验收监测评价标准 (3)2 建设项目概况 (7)2.1项目基本概况 (7)2.2项目建设内容 (7)2.2.1项目实际建设内容现状 (7)2.3项目生产规模和产品方案 (10)2.4环保投资 (11)2.5总平面布置 (11)2.6公用工程 (12)2.7年生产时数和定员 (13)2.8工程变更情况 (13)2.9环境保护目标变更情况 (15)3 项目工程分析 (18)3.1主要原辅料用量及成分 (18)3.2生产工艺 (18)3.3原环评营运期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情况 (21)4 环境影响评价对策措施、批复要求及执行情况 (25)4.1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25)4.2环境影响评价的对策措施 (29)4.3环境影响评价批复要求 (31)5 验收监测 (34)I磷酸生产技术优化改造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昆环监20150150号5.1监测分析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34)5.2监测期间工况 (36)5.3监测内容及结果 (37)5.4清洁生产 (54)6 环境管理检查 (58)6.1环保审批手续及“三同时”执行情况 (58)6.2环保治理设施落实情况 (59)6.3环评污染物控制及对策措施落实情况调查 (65)6.4应急预案落实情况调查 (66)7 公众意见调查 (67)7.1调查方法 (67)7.2调查范围及内容 (68)7.3调查结果统计分析 (69)7.4公众调查综合意见 (72)8 验收监测结论与建议 (73)8.1废水 (73)8.2废气 (73)8.3噪声 (76)8.4磷石膏浸出毒性鉴别 (76)8.5生活废水 (76)8.6环境质量现状 (76)8.7排放总量 (76)8.8清洁生产水平分析 (77)8.9公众参与 (77)8.10总结论 (77)II禄丰天宝磷化工有限公司30万吨/年饲料磷酸盐项目(一期)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附图:附图1 项目交通地理位置图;附图2 项目总平面布置图;附图3 保护目标示意图;附图4 磷酸生产工艺流程图;附图5 磷酸氢钙生产工艺;附图6、全厂水平衡图。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泰州市海陵工业园区区域开发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泰州市海陵工业园区区域开发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泰州市海陵工业园区区域开发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06.04.12•【字号】泰环计[2006]15号•【施行日期】2006.04.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泰州市海陵工业园区区域开发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泰环计[2006]15号)泰州市海陵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你委报送的《泰州市海陵工业园区区域开发环境影响报告书》(下简称《报告书》)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报告书》技术评估意见,海陵工业园区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同意海陵工业园区在落实《报告书》及本批复各项要求的条件下,按《报告书》规定开展建设。

本批复及《报告书》可作为园区规划建设和开展环境保护管理的依据之一。

二、海凌工业园区在开发、建设和环境管理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园区建设和环境管理。

园区开发建设须坚持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原则,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走新型工业化道路。

按ISO14000标准建立环境管理体系,以循环经济理念和清洁生产原则指导园区建设,推进园区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实践。

明确园区产业定位,优化功能分区,实现区域产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将园区建成生态工业园区。

2、合理规划园区总体布局,优化园区内部功能分区。

园区规划西部居住区距离泰州市城南(第一)污水处理厂较近,根据《报告书》预测和要求,卫生防护距离为200米。

考虑到该污水处理厂远期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建议园区内部布局作适当调整,该居住区北部的混合区应明确为绿地或市政设施用地。

3、合理控制建设规模,优化产业结构。

园区要严格执行《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苏政发[2006]92号)、《关于明确苏北地区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的通知》(苏环管[2005]262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报告书》要求严格控制入区企业,提高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门槛。

禄丰县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禄丰县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禄丰县xxx生产制造项目实施方案一、项目发展背景禄丰县由原禄丰县(驻今金山镇)、罗次县(驻今碧城镇)、广通县(驻今广通镇)、盐兴县(驻今黑井镇)4县合并而来,现为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的下辖县。

县境位于云南省中部,毗邻昆明市安宁市。

由于发现世界最大规模的禄丰恐龙化石和腊玛古猿化石,禄丰被学术界誉为“恐龙之乡”、“化石之仓”、“亚洲人类发祥地”和“天然的自然博物馆”。

截止到2013年,禄丰县总面积为3536平方千米,国内生产总值为128亿元,总人口为42.7万人。

禄丰县境内有“世界恐龙谷”、黑井古镇、五台山等旅游景点。

我国人造轻骨料(陶粒)的生产和应用得到了快速发展,陶粒的品种和质量有了很大的提高。

我国的陶粒正朝着高性能、高产量以及低能耗的方向发展。

二、项目建设单位xxx有限公司三、报告咨询机构泓域咨询机构四、项目总投资估算(一)固定资产投资估算本期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2660.98(万元)。

(二)流动资金投资估算预计达产年需用流动资金883.99万元。

(三)总投资构成分析1、总投资及其构成分析:项目总投资3544.9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2660.98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75.06%;流动资金883.99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4.94%。

2、固定资产投资及其构成分析:本期工程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建筑工程投资929.5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6.22%;设备购置费1014.9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8.63%;其它投资716.53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0.21%。

3、总投资及其构成估算:总投资=固定资产投资+流动资金。

项目总投资=2660.98+883.99=3544.97(万元)。

五、资金筹措全部自筹。

六、经济评价财务测算根据规划,项目预计三年达产:第一年负荷65.00%,计划收入4162.60万元,总成本3542.45万元,利润总额-9644.01万元,净利润-7233.01万元,增值税120.26万元,税金及附加57.20万元,所得税-2411.00万元;第二年负荷80.00%,计划收入5123.20万元,总成本4193.93万元,利润总额-11196.08万元,净利润-8397.06万元,增值税148.02万元,税金及附加60.53万元,所得税-2799.02万元;第三年生产负荷100%,计划收入6404.00万元,总成本5062.57万元,利润总额1341.43万元,净利润1006.07万元,增值税185.02万元,税金及附加64.97万元,所得税335.36万元。

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贵港市港南区工业园区总体规划—滨江产业园(2024—2035)》的批复

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贵港市港南区工业园区总体规划—滨江产业园(2024—2035)》的批复

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贵港市港南区工业园区总体规划—滨江产业园(2024—2035)》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港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7.26•【字号】贵政函〔2024〕239号•【施行日期】2024.07.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贵港市港南区工业园区总体规划—滨江产业园(2024—2035)》的批复港南区人民政府:你区报来《关于审批贵港市港南区工业园区总体规划—滨江产业园(2024—2035)的请示》(港南政报〔2024〕48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贵港市港南区工业园区总体规划—滨江产业园(2024—2035)》(以下简称《规划》)。

二、原则同意《规划》确定的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结合贵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三区三线”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范围确定,滨江产业园规划总面积为753.26公顷,其中,滨江组团北临郁江,东临三北高速,南抵规划纬六路,西至外环路,总面积为394.09公顷;大圩组团北临G358国道,西南部临北环路,其他区域以永久基本农田为界,总面积为75.33公顷;贵钢组团北部、东部以黎湛铁路为界,南至郁江,西以贵港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用地权属界线为界,总面积为283.84公顷。

三、你区要抢抓自治区“一区两地一园一通道”建设的重大机遇,科学做好贵港市港南区工业园区滨江产业园规划建设、体制改革、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环境保护、土地利用、招商引资、对外开放、考核评价等工作。

严格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和“三区三线”管控要求,推行工业项目“标准地”供应,明确企业责任和开发时序,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切实提升园区亩均效益。

按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依法保护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其他生态敏感地区,加快建设生态产业园区。

四、你区要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争取在规划编制、政策制定、资金安排、项目布局、产业发展、体制改革、要素保障等方面得到更多指导和支持。

关于加强化工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环发[2012]54号)

关于加强化工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环发[2012]54号)

环境保护部文件环发[2012]54号关于加强化工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厅(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各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中化集团公司,中国化工集团公司等有关行业协会及企业:化工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包括石化化工产业集中的各类工业园区、产业园区(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及专业化工园区和由各级政府依法设置的化工生产单位集中区。

推进园区的规范化可持续发展,是推动石油和化工行业调整产业结构、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措施。

近年来,我国化工园区以其科学的发展理念、先进的技术装备、现代化的管理模式,为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但有些园区在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布局不合理、项目准入门槛低、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化学品环境管理体系不完善、环境风险隐患突出、园区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和《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国发[2011]2号),加强园区的环境保护工作,特制定本《意见》。

一、科学规划园区,严格环评制度(一)科学制定园区发展规划。

园区开发建设规划应结合当地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功能区划和环境保护规划要求,以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按照一体化建设、分层次布局的原则科学制定。

园区的设立应符合区域产业定位,禁止在人口集中居住区、重要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及其他环境敏感区域内设立园区。

(二)强化园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新建园区在编制开发建设规划时,应编制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已经批准的园区规划在实施范围、适用期限、建设规模、结构与布局等方面进行重大调整或修订的,应当及时重新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现有园区未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应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一年内完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泰州市高港工业园区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泰州市高港工业园区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泰州市高港工业园区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06.04.13•【字号】泰环计[2006]16号•【施行日期】2006.04.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泰州市高港工业园区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泰环计[2006]16号)泰州市高港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你委报送的《泰州市高港工业园区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下简称《报告书》)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一、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报告书》技术评估意见,高港工业园区选址和总体布局较为合理,园区规划符合《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园区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报告书》对开发区环境现状和存在的环境问题分析较透彻,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与对策、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保护和总量控制目标合理可行,对开发区产业定位、总体布局与开发建设规模、区域污染源集中控制、环境综合整治等提出的建议和要求总体可行。

《报告书》及本批复可作为高港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和环境管理的依据之一。

二、高港工业园区在开发、建设和环境管理过程中应注重以下方面要求:1、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园区建设和环境管理。

园区开发建设须坚持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原则,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走新型工业化道路。

以循环经济理念和清洁生产原则指导开发区建设,推进开发区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实践。

鼓励与扶持企业内部和企业之间选择清洁原辅材料和先进工艺、副产品与能源梯级利用,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循环利用。

明确园区产业定位,优化功能分区。

按ISO14000标准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实现区域产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将园区建成生态型园区。

2、合理规划园区总体布局,优化园区内部功能分区。

对区内河道实施环境综合整治,两岸建设生态绿带,内河禁止新设排污口。

园区发展必须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居住区与工业区之间应设置绿化隔离带,已批准建设的入区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内的居民必须立即搬迁,否则该企业不得投产。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中国精细化工(泰兴)开发园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批复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中国精细化工(泰兴)开发园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批复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中国精细化工(泰兴)开发园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03.12.31•【字号】苏环管[2003]238号•【施行日期】2003.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标准正文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中国精细化工(泰兴)开发园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批复(苏环管〔2003〕238号)泰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你委报送的《中国精细化工(泰兴)开发园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泰州市环保局的预审意见均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一、中国精细化工(泰兴)开发园区是在现泰兴经济开发区基础上提升和扩展的,规划面积为16.9平方公里。

园区发展规划、产业定位符合《江苏省沿江开发总体规划》,《报告书》提出的园区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和环境保护规划要点总体可行,结合本批复,可作为园区环境保护建设和管理的依据。

二、在园区开发建设中应注重以下要求,并认真研究落实。

(一)、关于园区的环境保护指导思想要以循环经济的理念和清洁生产的原则指导园区的开发建设,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按ISO14000标准体系对园区实施环境管理。

将园区建设成高起点、高标准、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生态工业园区。

(二)、关于园区的总体布局园区内不设生活区,区内现有居住区和民宅要根据园区开发建设计划和进度及时迁出,并做好安置工作,保证其生活质量不下降。

区内行政区、商服区与化工生产区之间要设置绿化隔离带。

园区边界处设500米左右的安全卫生防护隔离带,其中防护林带宽度不小于50米。

隔离带内不得批准建设居民住宅区、学校、卫生院等敏感建筑物。

园区与泰兴市主城区要保持4公里以上的间隔。

(三)关于园区环保基础没施建设园区实行集中供热,要及时扩建和完善热电厂及其供热管网,园区内企业所用蒸汽应由园区热电厂提供,原则上不得自建锅炉。

区内已建的燃煤锅炉要限期拆除。

因生产工艺必须建的导热油炉、高压蒸汽锅炉,其所用燃料必须为低硫燃料油或燃料气等清洁燃料。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禄丰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修改(2012―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云环函[2015]334号
【发布部门】云南省环境保护厅
【发布日期】2015.10.08
【实施日期】2015.10.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禄丰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修改(2012-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
查意见的函
(云环函〔2015〕334号)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办法》(原国家环保总局令第1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办〔2006〕109号)的有关规定,2014年6月27日,我厅会同你委召集有关部门代表和专家组成审查小组,对《禄丰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修改(2013-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了审查。

《报告书》编制单位根据审查小组的意见对《报告书》进行了修改。

现将审查小组提出的审查意见
(见附件)和修改后的《报告书》提交你委,作为规划审批的重要依据。

针对该区域存在的环境制约条件,应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关于园区规划范围和产业布局
禄丰工业园区包含金山片区、勤丰片区、土官片区、罗茨片区、一平浪片区和大庄片区六个片区,规划面积为103.74平方公里。

规划包含6个片区35个组团,工业布局较为分散,且过于依靠目前工业现状,整体规划零碎,部分组团产业同质,产业布局不尽合理,应认真梳理并进行相应调整。

金山片区邻近禄丰县城,北片区(棠海片区)与云南禄丰恐龙国家地质公园大洼恐龙山片区相邻,片区应对金属冶炼加工组团、冶金建材加工组团进行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