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C-AQ-061 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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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

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

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在我们平常的日常里,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

一般制度是怎么订立的呢?下面是我辛苦为伙伴们带来的2篇《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亲确实定与共享是对我们最大的鼓舞。

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篇一(1)单位应定期由有资质的专业防雷检测机构检测防雷设施,评估防雷设施是否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2)单位应设立防范雷电祸害责任人,负责防雷安全工作,建立各项防雷减灾管理规章,落实防雷设施的定期检测,雷雨后的检查和日常的维护。

(3)建设单位在防雷设施的设计和建设时,应依据地质、土壤、气象、环境、被保护物的特点、雷电活动规律等因素综合考虑,采用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设计和施工。

(4)应采用技术和质量均符合国家标准的防雷设备、器件、器材,躲避使用非标准防雷产品和器件。

(5)新加添建设和新加添安装设备应用时对防雷系统进行重新设计和建设。

(6)雷灾发生时应及时向市防雷所上报情况,以便及时处理,躲避再次雷击。

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篇二1、凡有静电危害的工序、设备场合,必需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2、在可能显现爆炸性气体的区域,必需加强通风措施使其浓度掌控在爆炸下限以下。

3、不安全场合作业人员,应依据需要,穿防静电的鞋和工作服,或设置易于导除人体静电的设施,如安装接地栏杆等;严禁在上述区域穿脱衣裳和穿易产生经典的服装进入该区域;严禁在上述区域,用易燃溶剂(二甲苯等)擦搓衣裳,操作区地面应铺设导电地面,并保证其导电性能。

4、在有经典产生的场合操作、检查,不得携带与工作无关的金属物品,如钥匙、手表、戒指等。

5、严禁将易产生静电的易燃易爆液体用塑料容器装贮。

6、禁止在装易燃易爆液体的过程中取样、检尺或将金属物品置入罐(槽车)内,检尺取样应在装料完毕经静置后进行。

7、禁止使用喷射蒸汽加热易燃液体。

8、禁止使用绝缘软管插入易燃液体罐内进行移液作业。

9、在机器发生故障、液体渗漏、变化工艺条件或物料用量变化的情况下,必需注意采取防范措施躲避静电危害。

防静电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防静电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的防静电和防雷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因静电和雷击引发的事故,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各类生产、办公及生活区域。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

####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防静电防雷安全管理小组,负责本制度的实施与监督。

第五条防静电防雷安全管理小组的职责:1. 制定防静电防雷安全管理制度;2. 组织开展防静电防雷安全培训;3. 定期检查防静电防雷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4. 对违反防静电防雷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5. 向上级部门报告防静电防雷安全情况。

第六条各部门应设立防静电防雷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防静电防雷工作。

#### 第三章防静电管理第七条严格禁止在易燃易爆场所穿戴易产生静电的服装、鞋帽等。

第八条对于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应采取接地措施,确保静电及时释放。

第九条定期对防静电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有效运行。

第十条加强对静电敏感物品的储存、运输和管理,防止静电引起火灾爆炸。

#### 第四章防雷管理第十一条对建筑物、设备等进行防雷设计,确保符合国家防雷标准。

第十二条建立防雷设施维护保养制度,定期对防雷设施进行检查、检测。

第十三条在雷雨天气,加强防雷设施的安全检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

第十四条严禁在雷雨天气进行户外作业,如必须进行,应采取防雷措施。

#### 第五章应急处置第十五条发生静电或雷击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救援。

第十六条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十七条对事故责任人和相关责任部门进行处理。

####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防静电防雷安全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注释:1. 本制度中的“静电”指由摩擦、接触分离等原因产生的电荷。

2. 本制度中的“雷击”指由雷电产生的电击现象。

通过以上制度,本单位将加强防静电和防雷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静电和雷击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2]

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2]

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本制度是为了保障企业人员和财产安全,防止雷击事故和静电引发的火灾、爆炸等事故而订立的,适用于本企业全部部门及全部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场所、生产车间、仓库等场所。

第二章雷击防护措施2.1 雷击防护设施的设置1.全部建筑物、设施和设备应设置合适的金属避雷带或避雷栅,并保持良好的接地。

2.建筑物、设施和设备的金属部分、导体及电缆应与地面或地下埋设的金属导体进行牢靠的连接。

3.避雷针、避雷线等设施应依照相关国家标准安装和维护。

2.2 雷击防范措施1.不得在雷暴来临时进行户外工作,必要时要适时停止室外工作。

对于不能停止的作业,要通过电气管理部门供给的雷电监测信息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

2.室内工作场所的窗户、门窗、通风窗应关闭,以避开雷电进入室内。

3.在雷雨天气中,不得使用室内的电器设备和通讯设备,以免因电器故障引发雷击事故。

2.3 雷击事故应急处理1.发生雷击事故时,相关人员应立刻向管理部门报告,并快速实行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2.在进行雷击事故应急处理时,应使用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

第三章静电防范措施3.1 静电防护设施的设置1.全部生产车间、仓库等场所应建立静电防护区域,并设置合适的静电接地装置。

2.静电不良影响可能发生的场所,应建设静电防区,并设置静电监测仪器。

3.2 静电防范措施1.全部人员应依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静电防护工作,并接受相应的培训。

2.在易产生静电的场所,应实行防静电措施,包括使用合适的材料、设置静电导电设备等。

3.风险较高的静电作业,应由经过专门培训和持有相关证书的人员进行。

3.3 静电防护设备的维护检查1.静电防护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

2.对发觉的设备故障应立刻修复或更换,并记录维护和修理情况。

3.对静电防护设备的使用情况和维护记录,应定期汇总并备案。

第四章管理标准4.1 管理措施1.企业法务人员负责订立、修订和完善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并负责该制度的推广和培训。

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

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

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保障单位人员、设备和财产的安全,规范防雷防静电工作,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责任及义务1.领导责任:单位领导应高度重视防雷防静电工作,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并落实责任;2.责任人责任:指定专人负责防雷防静电工作,定期检查设备及工作环境;3.员工责任:遵守安全规定、参加培训、积极参与防雷防静电工作。

三、防雷措施1.安装防雷装置:对设备进行防雷装置的安装和定期检修,确保其正常工作;2.维护设备:定期检查设备,及时消除安全隐患;3.防雷培训:定期组织员工进行防雷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4.建立防雷预警系统:建立防雷预警系统,监测雷电活动情况,并及时向员工发布预警信息。

四、防静电措施1.地面铺设导电材料:工作场所地面铺设导电材料,保证静电能够顺利地漏电;2.人员培训:对静电产生及防止方法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的防静电意识;3.使用防静电设备:配备防静电鞋、衣物等防护用具,减少静电的产生;4.定期检查静电设备:对工作场所的静电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

五、安全检查与记录1.定期检查:制定防雷防静电检查计划,定期检查设备、工作场所等,及时消除安全隐患;2.安全记录:对检查记录进行归档保存,以备复查。

六、应急准备1.应急物资:准备必要的防雷防静电应急物资,如避雷针、避雷帽等;2.应急预案:制定防雷防静电应急预案,确保在意外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置。

七、故障处理1.故障报告:发现设备故障,及时上报相关人员,并进行记录;2.故障处理:对设备故障进行及时处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八、培训和教育1.定期培训:定期组织防雷防静电相关的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防雷防静电意识;2.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栏、通知公告等形式,加强防雷防静电知识的宣传教育。

九、违纪处罚对违反本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十、附则1.本安全管理制度由单位领导审批,并定期进行修订。

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

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

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和范围为了确保公司设施和员工的安全,预防雷击和静电引发的危险情况,制定本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设施和员工。

二、防雷安全管理1. 设备检查和维护:- 定期检查所有设备的接地情况,确保接地系统完好。

- 检查防雷装置的运行状态和是否有碰撞或损坏的迹象,并及时修复或更换。

- 定期检查电源线路的绝缘状况,防止雷击损坏设备。

2. 雷暴天气预警:- 监测天气预警系统,及时了解雷暴情况。

- 当收到雷暴预警通知时,立即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并告知相关人员。

3. 紧急处理措施:- 当发生雷击事故时,及时报警并组织人员疏散避难。

- 如果有人员受伤,立即进行急救,并及时送医院进行治疗。

三、防静电安全管理1. 静电防护设施:- 在易产生静电的工作区域内安装合适的静电防护设施,如接地带、防静电地板等。

- 定期检查设施的工作状态,确保其有效防护静电。

2. 静电防护措施:- 员工应穿防静电服装,并使用防静电鞋,防止静电的积累和释放。

- 避免使用易产生静电的材料或工具,控制静电的产生。

3. 培训和教育:- 对员工进行防静电意识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对静电危险的认识。

- 定期组织防静电知识培训和演习,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四、责任和处罚1. 公司领导应负责制定和实施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情况。

2. 各部门负责人应贯彻执行本制度,并对本部门的防雷、防静电安全负责。

3. 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罚,严重者可追究刑事责任。

5. 发生因未按本制度要求执行而导致的事故,责任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附则本制度的修改和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并由公司决定其生效日期。

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4篇)

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4篇)

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二、任务和原则(一)任务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是企业的重要任务。

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应当针对不同的设备、工作环境、工作任务,科学合理地设置防雷、防静电措施,确保工作的平稳进行。

(二)原则1.安全第一:防雷、防静电工作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充分认识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的重要性,以人的生命安全和工作环境的安全为首要目标,坚决消除安全隐患。

2.科学合理:防雷、防静电工作要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针对性设置,确保有效防范雷电和静电危害。

3.全员参与:防雷、防静电工作要实行全员参与的原则,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共同维护防雷、防静电安全。

4.持续改进:防雷、防静电工作要持续改进的原则,不断总结经验,改进措施,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三、组织(一)设立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制定、执行和监督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

(二)指定专人负责防雷、防静电安全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

四、安全管理措施(一)工作地点周边的防雷、防静电工作1.设立合适的避雷装置,包括避雷针、避雷网等,确保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2.建立完善的接地系统,加强对设备和建筑物的接地保护,防止雷电危害。

3.定期进行避雷装置和接地系统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二)设备的防雷、防静电工作1.设备安装应满足防雷、防静电要求,合理设计设备布局,减少静电的产生和积聚。

2.设备应采取绝缘材料进行包装和保护,减少静电产生的可能性。

3.设备周围应保持干燥,避免静电的产生和积聚。

4.设备操作人员应穿防静电服装,避免静电的传递和积聚。

(三)人员的防雷、防静电工作1.加强对人员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护意识,确保工作安全。

2.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减少经静电产生的可能性。

3.不在雷暴天气下进行室外活动,必要时进行疏散,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

防静电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防静电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 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加强本单位的防静电防雷安全管理,防止因静电或雷击引发的火灾、爆炸等事故,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涉及静电和雷击风险的场所、设备、作业及人员。

#### 第三条组织与管理1. 成立防静电防雷安全管理小组: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牵头,各部门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2. 明确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防静电防雷安全工作负总责,具体责任人负责本部门防静电防雷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 第四条防静电措施1. 人员管理:- 严禁穿着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易燃易爆区域。

- 进入防静电区域的工作人员应佩戴防静电手环或鞋。

- 对静电敏感区域的工作人员进行静电防护知识培训。

2. 设施管理:- 防静电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

- 防静电接地系统应与防雷接地系统分开,并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 设备、工具应定期进行防静电测试。

#### 第五条防雷措施1. 设施建设:- 建筑物应采取防雷措施,如安装避雷针、避雷带等。

- 设备应采用防雷接地措施,确保接地良好。

2. 日常维护:- 定期检查防雷设施,确保其完好有效。

- 雷电天气期间,加强现场巡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处理。

#### 第六条应急预案1. 制定应急预案:针对静电或雷击可能引发的火灾、爆炸等事故,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2. 应急演练: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 第七条监督与检查1.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

#### 第八条附则1. 本制度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确保本单位在静电和雷击风险方面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防雷_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

防雷_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我单位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降低雷电灾害和静电事故风险,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涉及易燃、易爆、腐蚀性、毒性等危险化学品的场所、设备、设施及操作过程。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制定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工作,对防雷防静电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3.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落实。

4. 员工应自觉遵守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积极配合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

四、防雷防静电设施1. 防雷设施:包括避雷针、避雷带、接地装置等。

2. 防静电设施:包括防静电接地线、防静电手环、防静电鞋等。

五、防雷防静电措施1. 雷电天气期间,严禁进行户外作业,禁止在室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 加强防雷设施的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3. 对防静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其完好、有效。

4. 在易燃易爆场所,应使用防静电设备,如防静电接地线、防静电手环等。

5. 对生产设备、管道、储罐等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其防雷防静电性能。

六、应急预案1. 雷电天气期间,如发生雷击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并进行现场救援。

2. 静电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静电,防止事故扩大。

3. 针对雷电和静电事故,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七、奖惩1. 对在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造成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如遇特殊情况,可由安全生产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对制度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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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C-AQ-061 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防雷防静电灾害防御工作,防止和减少因雷击和静电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防雷防静电管理。

3 相关文件及引用标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4 职责4.1 总经理是公司防雷防静电总责任人4.2安全环保部是防雷防静电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防雷防静电设施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组织实施和年度检测。

4.3设备部是防雷防静电设备设施的主管部门。

5 要求和内容5.1 安全环保部应按国家相关规范要求聘请具备防雷防静电装置检查资质的单位对公司防雷防静电设施进行全面检测。

5.2检测点中必须包括公司在生产设施中所确定的重点部位、关键装置的防雷防静电设施设备。

5.3 检测完后,检测单位应向安全环保部提交具有有效性和合法性的检测报告一式二份,如在检测中指出存在安全隐患的,由安全环保部门确定整改时限,并督促防雷防静电所属车间按时完成隐患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时通知检测单位进行现场验收。

5.4 安全环保部应向人事行政部档案室提交防雷防静电检测报告一份做存档。

5.5防雷防静电设施、设备的外观检查主要包括检查接闪器、引下线等各部份的连接螺栓、焊接处是否牢固可靠;检查各部分防腐、防锈等情况。

若腐蚀、锈蚀超过本体面积30%以上,应予更换;对于阀型避雷器,应仔细检查瓷套管有无裂纹、碰伤、密封是否严密,表面是否干净等;测量绝缘电阻、漏导电流应符合有关规程规定。

5.6各车间应加强对防雷防静电设施、设备的巡视工作,对查出的隐患应及时报告安全环保部和土建施工员,对存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并作好详细记录。

5.7高大建筑、主配电设备、易燃易爆罐区、突出屋面、排放可燃气体或蒸气的放空管和呼吸阀等,都应设防雷保护装置,并检测其全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保证接地电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5.8独立避雷针的设立地点应避开人员经常通行的地方,一般应距离路面、厂房、办公楼、操作间等3米以上。

5.9严禁将架空照明线、电话线等架在避雷针(线)上或其构筑物架上。

5.10日常安全生产巡检中应依照相关规范要求,对防雷防静电设施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落实好安全监控防护措施。

5.11为确保安全,所有防雷防静电设施、设备的一切维护保养工作,由所在车间负责。

5.12增设防雷防静电设施应向土建工程师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批同意后,由土建工程师聘请具备防雷防静电设施安装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

5.13 未经安全环保部批准,任何人不得拆卸、移动防雷防静电设施。

5.14新、改、扩建工程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等规范及国家对建设项目防雷防静电设施其他安全规定要求,装设防雷防静电装置,并确保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一部分易燃、可燃液体静电安全规定1、液体静电的产生和性质1.1 液体流动、搅拌、调合、过滤、喷洒、测温、检尺、石油液化气灌装等过程中都能产生静电。

1.2 人体衣着自身的接触或外界物体摩擦也能产生产静电。

1.3 有足够的静电荷积聚,并有适合的放电间隙,放电时即出现火花。

1.4 可燃液体的蒸汽与空气混合达到爆炸极限浓度和温度时,遇有足够能量的静电火花,即可引爆或引燃。

2、可燃液体分类2.1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定,可燃液体分为甲、乙、丙三类:甲类包括: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二硫化碳、甲醇、乙醇、丙烯醇、甲醛、乙醛、丙酮等,是指闪点小于28℃;乙类包括:煤油、轻柴油、糖醛,乙酸等,是指闪点在28~60℃之间的可燃液体;丙类—A包括:重油、重才油、酚等,指闪点在60~120℃的可燃液体。

丙类—B包括:渣油、蜡油、热道路沥青、100#重油、润滑油。

3、易燃、可燃液体装卸和运输3.1 易燃、可燃液体的贮罐或槽本的进出口管线必须设在罐体的下部或插入式进液管。

3.2 甲、乙类液体在输送或装卸时,初流速度不应大于1米/秒。

当入口管浸没200毫米后可提高流速,但最高流速不得大于4.5米/秒。

3.3 甲、乙类液体输送过程中需装过滤器时,自过滤器至装料口之间应有30秒的缓和时间,可配置缓和器或采取其他防静电措施。

3.4 严禁在甲、乙类液体贮罐上部进料。

3.5 甲、乙类液体在贮罐进料中,严禁检尺和测温,必须在进料后静止2分钟再检尺或测温。

4、可燃液体检尺、测温,采样的规定4.1 甲、乙类液体在贮罐进料中,严禁检尺和测温,必须在进料后静止2分钟再检尺或测温。

4.2 不得使用两种不同材质的检尺、测温、采样工具进行作业。

4.3 使用金属材料的检心锤、测温桶、采样器的绳索,必须采用导电性能较好材料制成,并与罐体进行可靠接地。

4.4 进行检尺、采样、测温时,不得猛拉快提,上提速度不超过0.5米/秒,下落速度不得超过1米/秒。

5、人体静电5.1 人体静电除产生在衣着外,人体在绝缘地面上行走或身体与其他绝缘体接触时,也可产生静电,必须设法消除。

5.2 在有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和生产装置必须按设计规范要求做成导电性能较好的地面,电阻度要求不高于106欧·米。

5.3 在有爆炸危险性较大的装车台、贮罐上作业人员,必须穿防静电鞋,其电阻率在105~107欧·米为宜。

5.4 可燃液体贮罐等设备上的扶梯、栏杆要采用金属材料并长期保持清洁和良好接地,能使人体静电通过栏杆放入地下。

5.5 在甲、乙类可燃液体场所,不准穿能产生静电的化纤衣服,在这类场所的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用品都必须进行静电测试,电阻度不得大于105~107欧·米的护品方可使用。

5.6 在甲、乙类可燃液体场所工作人员的操作室必须安全可靠,不能有可燃性气体集存,工作场所严禁脱穿衣服和用梳子梳头发。

5.7 严禁使用汽油、溶剂油、苯类等电阻率高的易燃液体清洗设备和零部件,必要时要采取有效防静电措施。

5.8 在甲、乙类可燃液体场所不准使用化纤拖布、抹布拖擦物体。

6、静电接地6.1 静电接地目的是将设备或管道等金属导体与大地进行电气上的连接,使金属导体的电位接近大地的电位。

6.2 接地导线与被连接的各导体之间接触要牢固可靠,确保电路完好。

6.3 静电接地,接地体的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0欧姆,静电接地连接系统总泄漏电阻值应不大于106欧姆。

6.4 对接地电阻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检测并登记,对不符合要求的接地线应立即修复。

6.5 在能产生静电的可燃液体的场所移动设备时,要首先检查接地是否完好,在拆除设备静电接地时,必须待其静止5分钟后方可拆除。

6.6 凡生产装置带有静电能危害人体遭受电击造成二次事故的地方,都必须按要求进行静电接地。

6.7 已有了防雷和保护接地设施的金属设备,不须再做静电接地。

6.8 当金属导体之间联接可靠不呈绝缘状态时,可不接静电接地。

6.9 接地线的接地部分必须焊接,如采用搭焊时,其搭焊长度必须是扁钢宽度的2倍或圆钢管材直径的6倍。

6.10 接地极的要求:a、园钢直径不小于8~16mm。

b、扁钢不小于25×4—40×4mm2的截面。

c、角钢不小于50×50×5mm2的截面。

d、钢管内径不小于50mm,厚不小于3.5mm。

6.11 接地极埋设深度要因地制宜,一般要求设在湿土层以下50mm,并对接地极采取有效的防腐措施。

6.12 设备、管线等金属体接地时要在一定的位置上焊接或用螺栓固定“接地端板”与接地线的支、干线紧固连接,禁止借用在法兰螺绦或地脚螺绦上与接地线连接。

6.13 移动式设备接地要采用夹钳与地线和设备连接,禁止直接将接地线与接地板乱缠乱绕等不可靠的接地。

6.14 对管线连接法兰两端的接触电阻要求每年检测一次,电阻值小于0.03欧姆时可不需另接跨接线,电阻值超过时可采取除锈、更换法兰螺栓等办法进行处理,使之达到要求。

6.15 非绝缘体接地,必须在绝缘体上装设紧密接合的金属网或金属薄片等间接接地。

6.16 油罐、塔群、管网、油品装车、油品汽车槽车的接地,都必须按照规程的要求进行。

第二部分防雷电危害的一般规定1、雷电有很大破坏力,瞬间冲击电压可达10万~500万伏,对建筑物、生产设备、人体等都可造成毁灭性损坏和伤亡。

2、做好防止雷击的危害必须从思想上重视,采取科学的防护措施,避免雷击事故的发生。

3、对新建、改建的建筑物和生产设备,必须在设计、施工的同时,考虑好相应的防雷设施。

4、防雷设施必须按照工业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类别,按规定的标准设制:4.1 一类建筑和构筑物为:易燃、易爆的生产厂房、仓库、贮罐、装卸车台等凡划为Q—1级和G—1级爆炸危险的场所均属一类。

4.2 二类建筑和构筑物为:密闭性较好易燃品仓库,可燃性化工物料生产厂房或不易造成较大破坏和人身伤亡的场所,如油漆制造和贮存仓库、氧气站、易燃气瓶贮存站等,凡划为Q—2级和G—2级爆炸危险场所者均属二类。

4.3 凡不属以上两级的建筑物,如居民楼、一般铸、锻、车工厂房,凡是为Q—3级爆炸危险场所者均属三类。

5、第一类建筑物、构筑物必须采用可靠避雷设施,即避雷针和避雷网,一般不允许装避雷线和电气上的避雷器,并对易燃品金属贮罐要求装设与贮罐距离不小于3米的单独避雷针,当条件不允许时,也可在金属贮罐边缘上直接焊上避雷针,但必须经常保持避雷针与罐体焊接点处的接地电阻不大于5欧姆,保持不锈不腐蚀。

6、第二、三类建筑、构筑物都可采用避雷针、避雷线、避雷网、避雷带等多种避雷设施,但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

7、发电、变电、输电、配电等设施的电力场所和设备要按照电气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安设避雷设施,不受本规定限制。

8、单支避雷针的保护范围按下面方法制作:避雷针高为h,由顶点A做45°角斜线与距h底B1、5h处的C、D两点向上做斜线与AE、AH交于通过h与地面平行的直线上的H、E两点,则AECBDH所围成空间即为保护范围。

两支等高避雷针的保护范围如下图:AA′DCO围成的空间为保护范围,该图的外侧做法与单支避雷针的做法相同,两针间交于O,距地的高度h,由下式计算:hO=h-D/TK式中:h=避雷针高D=两针之间距离K=高度影响系数注:当h≤30米时,K=1,当30米<h≤120米时,K=5.5/多支避雷针或不同高度多支避雷针可参照上面两类的计算方法计算出其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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