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自贸协定税率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对上海经济的影响及应对策略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对上海经济的影响及应对策略陈靓1谈茜n(1.上海社会科学院200020,.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200336)摘要:作为目前全球最大的自由贸易协定RCEP的签署,不仅有利于进一步改善区域贸易投资环境,同时还有利于促进区域内价值链的发展,为全球经济注入新的增长活力%作为中国推进制度型开放的起点,RCEP协定在市场准入、规则协调等方面都展现出诸多新特点%研究发现,落实RCEP协定对上海经济发展短期内不会形成重大负面影响,长期来看则具有稳定器、引导器、推进器的作用。
关键词:RCEP制度型开放上海经济中图分类号:F127.5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1309(2021)06-0041-0072020年1月15日,RCEP正式签署。
作为目前全球最大的区域贸易协定,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涵盖亚太区域15个国家(东盟10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韩国和中国)。
2019年,区域总人口达22.7亿,国内生产总值合计26.2万亿美元,总出口额达5.2万亿美元,均占全球总量约30%。
RCEP主要包括序言和20个章节及4个自由化承诺附件,不仅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投资等传统议题,也包括电子商务、政府采购、竞争等新议题。
对中国而言, RCEP的达成具有重要意义。
一方面,中国首次拥有自己的巨型区域优惠贸易协定,与日本达成优惠贸易安排;另一方面,这有利于促进国内竞争,提升国内国外两个市场的资源配置能力,加强国际竞争合作,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RCEP作为我国新一轮对外开放和制度型开放构建的重要起点,研究分析RECP的特有安排和主要内容,就上海未来在落实对接国家签订的高水平贸易投资协定的过程中!较为客观、理性地分析可能的机遇和挑战,为上海后续在新的起点上全面深化“五个中心”建设、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总体性战略安排和对策建议,具有较高的实践指导意义。
rcep 协定税率表

rcep 协定税率表摘要:1.RCEP 协定的概述2.RCEP 协定税率表的内容3.RCEP 协定税率表的意义4.我国在RCEP 协定中的地位和影响正文:1.RCEP 协定的概述RCEP(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是东亚地区一项重要的自由贸易协定,旨在促进东亚地区的经济一体化和贸易自由化。
RCEP 由东盟十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缅甸、柬埔寨、老挝和文莱)发起,并邀请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等国参加。
2.RCEP 协定税率表的内容RCEP 协定税率表是RCEP 协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详细列出了各成员国在货物贸易中承诺削减关税的产品及税率削减的幅度和时间表。
根据RCEP 协定税率表,各成员国将在一定时间内逐步降低关税,以实现货物贸易的自由化。
税率表主要包括两个部分:一是承诺削减关税的产品清单,二是各成员国承诺削减关税的时间表。
3.RCEP 协定税率表的意义RCEP 协定税率表的签署和实施,对各成员国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RCEP 协定税率表有助于降低各成员国之间的贸易壁垒,促进东亚地区贸易自由化,提高地区贸易便利化水平。
其次,RCEP 协定税率表的实施将带动各成员国的出口增长,为企业创造更多的市场机会。
最后,RCEP 协定税率表有助于推动各成员国产业升级和结构优化,提高地区产业链的竞争力。
4.我国在RCEP 协定中的地位和影响作为RCEP 的重要成员,我国在RCEP 协定税率表的谈判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我国在RCEP 协定税率表中承诺削减关税的产品范围广泛,涉及的税率削减幅度和时间表也相对较大。
这充分展示了我国支持东亚地区经济一体化和贸易自由化的决心。
此外,RCEP 协定税率表的实施将有助于我国企业更好地参与东亚地区产业链分工,提高我国对外贸易的整体竞争力。
总之,RCEP 协定税率表对各成员国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关税税率和优惠政策

四、税率及运用(一)进口关税税率1. 种类进口关税分为最惠国税率、协立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关税配额税率共五种税率,一定时期内可实行暂立税率。
至2010年,平均进口关税税率为9. 8%.(1)最惠国税率,适用原产于与我国共同适用最惠国待遇条款的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或地区的进口货物:或原产于与我国签订有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条款的双边贸易协左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
(2)协泄税率,适用原产于我国参加的含有关税优惠条款的区域性贸易协左的有关缔约方的进口货物。
(3)特惠税率,适用原产于与我国签订有特殊优惠关税协迫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
(4)普通税率,适用原产于上述国家或地区以外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
适用最惠国税率的进口货物有暂定税率的,应当适用暂左税率:适用协左税率、特惠税率的进口货物有暂定税率的,应当从低适用税率:适用普通税率的进口货物,不适用暂定税率。
【文本】专题材料:进口商品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暂定税率部分举例2. 计征办法进口商品多数实行从价税,对部分产品实行从量税、复合税、滑准税。
(1)从量税是以进口商品的重疑、长度、容量、而积等计量单位为计税依据讣征关税的方法。
(2)复合税是对某种进口商品同时使用从价和从量计征的一种汁征关税的方法。
(3)滑准税是一种关税税率随进口商品价格由高到低而由低到高设巻讣征关税的方法。
(二)出口关税税率国家仅对少数资源性产品及易于竞相杀价、盲目出口、需要规范出口秩序的半成品征收出口关税。
现行税则对36种商品讣征出口关税,主要是鳗鱼苗、部分有色金属矿砂及其精矿、生铢、磷、氟钮酸钾、苯、山羊板皮、部分铁合金、钢铁废碎料、铜和铝原料及其制品、線锭、锌锭、綁锭。
其中23种商品实行0-20%的暂左税率,其中16种商品为零关税,真正征收岀口关税的商品只有20科税率也较低,其中6种商品的关税税率为10%及以下。
(三)特别关税特别关税包括报复性关税、反倾销税与反补贴税、保障性关税。
税收协定条款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税收协定条款解读之一不论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协定范本还是联合国的协定范本,它们的整体框架都基本相同,大致由以下几部分组成:协定的适用范围,概念的定义,缔约双方对各种所得和财产的征税权划分,避免双重征税的方法,一些特别条款,生效和终止的规定等。
本系列文章将按照税收协定条款的顺序,尽可能用浅显易懂的语言,逐条进行解读,并简要介绍我国对外签署的协定的一些具体规定,希望能够帮助读者建立对税收协定的基本了解和总体把握。
需要指出的是,受篇幅所限,我们只对协定条文做基本解读,一些复杂或者有争议的问题并未提及。
第一条人的范围本条规定了协定适用的人的范围。
它只有一句话:“本协定适用于缔约国一方或同时为缔约国双方居民的人”。
它有三层含义:一是协定的适用对象是“人”;二是这些人必须是居民;三是这些身为居民的人必须属于缔约国一方或双方。
其中“人”和“居民”的具体含义分别在第三条和第四条做出解释。
一般来说,除具体条款另有规定外,协定不能适用于任何第三方居民。
第二条税种范围本条规定了协定适用的税种应该满足的条件,即它必须是对所得(和财产)征收的税收,而且必须是由政府(包括地方政府)征收的。
一般来说,有关收费,如与个人福利有直接联系的社会保险费等,不应视为对所得征收的税收。
为了避免在适用协定时产生不必要的歧义,缔约双方通常会在协定中将协定在各自国家适用的税种明确列举出来。
例如我国在对外签署的税收协定中会明确规定,本协定在中国适用的现行税种是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本条最后一款通常规定,协定也应适用于协定签署之后缔约一方增加的或替代性税种,但应该是与协定规定的税种相同或实质相似的税种。
此外应注意,本款还规定,如果缔约一方的税法发生变化(当然应包括税种名称的变化),这一方有义务及时将相关变化通知对方。
第三条一般定义本条对协定中经常使用的一些概念做出了解释,包括国家、人、公司、企业、缔约国一方企业和缔约国另一方企业、国际运输、主管当局、国民、营业等。
自由贸易协定深度对中国服务贸易出口的影响研究

自由贸易协定(FTA)是指两个或多个国家之间签订的协议,旨在通过减少 贸易壁垒和促进商品和服务贸易来增进经济合作。自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 其出口贸易发展迅速,自由贸易协定在其中起到了关键作用。本次演示将从出口 企业的微观证据出发,探讨自由贸易协定对中国出口贸易的影响。
中国出口贸易现状
中国是全球最大的出口国之一,其出口规模不断扩大,增速持续加快。从 2000年到2021年,中国出口总额从2.07万亿元增长到17.23万亿元,年均增长率 为15.3%。自由贸易协定的签署为中国出口提供了更广阔的市场空间和更多的贸 易机会。
影响分析
自由贸易协定深度对中国服务贸易出口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机遇:首先,FTA的签订将使得中国服务业出口享受到关税减免的优惠, 从而降低出口成本,提高国际竞争力。其次,FTA的签订也将扩大中国服务业的 市场需求,因为成员国之间的经济交流和合作会促进服务业的发展和创新。
2、挑战:尽管FTA为中国服务业出口带来了机遇,但也带来了一些挑战。首 先,随着市场准入的扩大,竞争将变得更加激烈。中国服务业需要在竞争中不断 提升自身的创新能力和服务质量。其次,由于不同的文化背景和制度环境,中国 服务业在进入新市场时可能会面临文化差异带来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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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效应才能充分发挥出来;最后,自由贸易协定深度对国内增加值出口的 促进效应存在一定的产业差异,即不同产业的国内增加值出口对于自由贸易协定 深度的反应程度不尽相同。
针对上述结论,我们提出以下政策建议:首先,在签订自由贸易协定时,应 注重与协定深度相关的条款和条件,以最大限度地发挥自由贸易协定对国内增加 值出口的促进效应;其次,应加强对自由贸易协定实施效果的监测与评估,及时 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最后,针对不同产业特点,制定差异化的产业政策, 以更好地应对自由贸易协定深度带来的影响。
东盟现行税率剖析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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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 新加坡 泰国 柬埔寨 老挝 缅甸
越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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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 CIF 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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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 CI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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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CIF 中国-东盟自贸协定 0%
3.0 % CI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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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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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F
中国-东盟自贸协定 15.0 C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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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 CIF
20.0 % C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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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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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税计划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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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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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盟自贸区优惠税率表(玻璃)
红色字体代表现行税率 7013:Glassware of a kind used for table, kitchen, toilet, office, indoor decoration 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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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 CIF ACF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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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 CIFO
中国-东盟自贸 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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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CIF
关于双边自由贸易协定(FTA)
1:中国FTA目前缔约国
1.1、2010年以前
1.1.1、东南亚国家联盟
马来西亚、菲律 宾和泰国于 一九六一年七 月三十一日 在曼谷成立的 东南亚联盟。 简称东盟。
印度尼西亚亚
柬埔寨 马来西亚
缅甸
菲律宾
东盟十国
老挝 新加坡
越南 文莱
泰国
1.2、2011年至今
澳大利 亚 (2015)
大陆
香港
冰岛 (2014)
敬请台鉴
FTA带给中国的是什么?
中国在世界范围内双边自由贸易发展 现状及影响
FTA简介
• 自由贸易区(Free Trade Area),简 称FTA。通常指两个以上的国家或地区, 通过签订自由贸易协定,相互取消绝大 部分货物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取消绝 大多数服务部门的市场准入限制,开放 投资,从而促进商品、服务和资本、技 术、人员等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实现 优势互补,促进共同发展。有时,它也 用来形容一国国内,一个或多个消除了 关税和贸易配额、并且对经济的行政干 预较小的区域。
研究阶段的自贸协定涉及国家
①印度
• • • • ②哥伦比亚 ③马尔代夫 ④格鲁吉亚 ⑤摩尔多瓦
2、澳、纽、东盟双边自贸协会的现 状与未来发展
澳、纽、东盟双边自贸协会的现状 与未来发展
澳、纽、东盟双边自贸协会的现状 与未来发展
3:FTA带给中国老百姓的
• 随着多个自贸协定的逐步实施,中国消 费者有望以更实惠的价格买到更多境外商 品。 • 比如,中韩贸易协定将使泡菜、韩国护肤 品等商品更便宜地进入中国,韩国化妆品 受到众多年轻女性的青睐,今后买韩国化 妆品,也许不必再等“光棍节” • 中国与东盟十国贸易协定将使山竹、火龙 果等热带水果日益普遍,泰国大米、越南 绿豆糕、菲律宾芒果干、印尼黄金糕、越 南和马来西亚咖啡等也逐渐走进千家万户。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0号--关于对埃塞俄比亚等33个最.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0号--关于对埃塞俄比亚等33个最不发达国家部分商品实施零关税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0号--关于对埃塞俄比亚等33个最不发达国家部分商品实施零关税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0号2010年6月29日我国给予与我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免关税待遇措施第一步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批准,自2010年7月1日起,对原产于埃塞俄比亚等33个已完成换文手续的最不发达国家的部分商品实施零关税。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自2010年7月1日起,对进口原产于埃塞俄比亚等33个国家(见附件1的4762个税目商品实施本公告所列的特惠税率(见附件2。
其中,除孟加拉人民共和国可并行享受免关税待遇措施第一步实施方案和《亚太贸易协定》项下特惠措施(其“优惠贸易协定代码”应填报为“01”,以及尼泊尔联邦民主共和国为首次享受我国给予的有关特惠措施国家以外,其他31个国家不再享受原有的相关特惠措施。
对进口原产于安哥拉共和国、佛得角共和国、尼日尔共和国、塞内加尔共和国、索马里联邦共和国、马尔代夫共和国、柬埔寨王国、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和缅甸联邦等9国的有关商品暂不实施免关税待遇措施第一步实施方案,但对上述9国已在实施的相关特惠措施继续有效。
即对安哥拉共和国等5个非洲国家的有关商品继续实施原“非洲31国”特惠措施(其“优惠贸易协定代码”应填报为“05”;对马尔代夫共和国的有关商品继续实施原“也门6国”特惠措施(其“优惠贸易协定代码”应填报为“09”;对柬埔寨王国等3个《中国-东盟自贸协定》项下国家的有关商品继续实施《中国-东盟自贸协定》项下特惠措施(其“优惠贸易协定代码”应填报为“02”;对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的有关商品继续实施《亚太贸易协定》项下特惠措施。
上述“非洲31国”、“也门6国”、《中国-东盟自贸协定》以及《亚太贸易协定》项下特惠税率商品清单见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88号。
二、进口经营单位申报进口原产于附件1中所列国家并享受附件2中所列的特惠税率的货物时,应按照海关有关规定填制报关单,其“优惠贸易协定代码”应填报为“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一)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布日期】2008.09.28•【文号】海关总署第175号令•【施行日期】2008.10.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通关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发布日期:2010年11月26日,实施日期:2010年11月26日)修改海关总署令(第17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已于2008年9月27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
署长盛光祖二○○八年九月二十八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正确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中新自贸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促进我国与新西兰的经贸往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中新自贸协定》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与新西兰之间的《中新自贸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的原产地管理,但是以加工贸易方式保税进口和内销的货物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从新西兰直接运输进口的货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其原产国为新西兰,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以下简称《税则》)中的《中新自贸协定》协定税率:(一)在新西兰完全获得或者生产的;(二)在新西兰一方或者中国、新西兰双方境内生产,并且全部使用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原产材料的;(三)新西兰非完全获得或者生产,但符合《中新自贸协定》项下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见附件1)规定的税则归类改变、区域价值成分、工序等要求的。
附件1所列《中新自贸协定》项下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发生变化时,由海关总署另行公告。
[2022年5月海关新政策相关规定]2022年深圳海关月薪
[2022年5月海关新政策相关规定]2022年深圳海关月薪(2022年1月1日)起这些海关政策开始实施:1.《2022年关税调整方案》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2.2022年1月1日起新增香港澳门享受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3.2022年商品归类行政裁定(Ⅴ);4.部分世界海关组织商品归类决定开始执行;5.在全国开展进口货物直接退运业务无纸化作业;6.调整原产于台湾地区的进口农产品免征关税的产品清单;1、《2022年关税调整方案》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一、调整进口关税税率包括对最惠国税率、关税配额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的调整。
(详见税委会[2022]31号附表1-5)。
二、调整出口关税税率对铬铁等213项出口商品征收出口关税,其中有50项暂定税率为零。
(详见税委会[2022]31号附表6)。
三、税则税目2022年,我国进出口税则税目与《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同步转版(详见税委会[2022]31号附表7)。
根据国内需要对部分税则税目进行调整(详见税委会[2022]31号附表8)。
经转版和调整后,2022年税则税目数共计8547个。
——税委会[2022]31号2、2022年1月1日起新增香港澳门享受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
《2022年1月1日起香港CEPA项下新增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详见公告附件1)。
《2022年1月1日起澳门CEPA项下新增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详见公告附件2)。
修改部分享受货物贸易优惠措施的香港货物原产地标准。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77号3、2022年商品归类行政裁定(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裁定管理暂行办法》(海关总署令第9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58号),海关受理了微软游戏游艺设备(上海)有限公司提交的商品名称为“穿戴式电脑及其配件”的商品归类行政裁定申请。
现将相关商品的归类行政裁定予以公布(详见公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