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全国矿床会议 2号通知
论稀土资源的法律保护(董再国律师)

论稀土资源的法律保护【摘要】稀土作为一种不可再生的资源,越来越多的应用于各个行业,同时也是生产尖端军事武器的重要原料之一。
对于稀土存储和出口大国,因过量和无序开采已经严重影响了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合理利用稀土资源,保护环境,应加快立法步伐调控稀土资源的市场配置,进而达到稀土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字:稀土外部不经济性平行开发制污染风险金一、稀土资源的重要性(一)稀土的组成与分布稀土并非是一种土壤,而是一种矿产资源,因外观形状似土壤且稀少而俗称为稀土。
稀土是富含有一种或若干种稀有化学元素的物质。
稀土的英文名称为Rare earth 简称RE,稀土目前发现是由17种化学元素构成,分别是镧(La)、铈(Ce)、镨(Pr)、钕(Nd)、钷(Pm)、钐(Sm)、铕(Eu)、钆(Gd)、铽(Tb)、镝(Dy)、钬(Ho)、铒(Er)、铥(Tm)、镱(Yb)、镥(Lu)、钪(Sc)和钇(Y)各种单一和混合金属1。
根据稀土元素原子电子层结构和物理化学性质,以及它1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外商投资稀土行业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产业[2002]1259号)们在矿物中共生情况和不同的离子半径可产生不同性质的特征,十七种稀土元素通常分为二组:轻稀土(又称铈组)包括:镧、铈、镨、钕、钷、钐、铕、钆。
重稀土(又称钇组)包括:铽、镝、钬、铒、铥、镱、镥、钪、钇2。
稀土资源特点是储量丰富,但分布相对集中,世界稀土资源拥有国除中国外,还有俄罗斯、吉尔吉斯斯坦、美国、澳大利亚、印度、扎伊尔等;主要稀土矿物是氟碳铈矿、离子吸附型矿、独居石、磷钇矿、黑稀金矿、磷灰石、铈铌钙钛矿等。
主要进行开采、选矿生产的国家是中国、美国、俄罗斯、吉尔吉斯斯坦、印度、巴西、马来西亚等3。
中国稀土矿床在地域分布上具有面广而又相对集中的特点。
截止目前为止,地质工作者已在全国三分之二以上的省(区)发现上千处矿床、矿点和矿化产地,除内蒙古的白云鄂博、江西赣南、广东粤北、四川凉山为稀土资源集中分布区外,山东、湖南、广西、云南、贵州、福建、浙江、湖北、河南、山西、辽宁、陕西、新疆等省区亦有稀土矿床发现,但是资源量要比“矿化集中富集区”少得多。
《煤炭资源地质勘探规范标准》1987

!-煤炭资源地质勘探规范(限国内发行)全国矿产储量委员会关于颁发《煤炭资源地质勘探规范》的通知储发[1986]147号《煤炭资源地质勘探规范(试行)》是从一九七七年初由煤炭工业部地质局会同地质矿产部组织力量,在总结我国煤炭资源地质勘探、煤矿设计和生产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广泛征取了各有关部门的意见后制定的。
一九八零年起在煤炭工业部系统试行。
其后,全国矿产委员会为了统一制定全国煤炭资源地质勘探规范,由煤炭专业委员会同煤炭工业部、地质矿产部等单位对规范试行稿进行了修编,经对多种形式征求意见,并召开专门会议审议后,作了补充修改,经全国储委审核,现批准正式颁发施行。
一九八六年十二月第一章总则第1.1条煤炭资源地质勘探(以下简称资源勘探)是煤炭工业建设的基础工作。
其基本任务是为煤炭工业的规划布局提供可靠的资源情况,为煤矿的建设提供地质依据,并为地质科学研究积累资料。
第1.2条资源勘探工作应立足当前、考虑长远,在做好重点开发矿区勘探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找煤和扩大现有生产矿区(井)资源的勘探工作。
第1.3条资源勘探工作必须以较少的投资和较短的时间取得最好的地质成果,提交合格的地质报告为中心。
一切勘探手段必须为地质目的服务,讲究地质效果和经济效益。
从勘探工作地区的实际出发,正确掌握勘探程度,合理选择勘探方法和手段,提高研究程度。
第1.4条资源勘探工作必须运用先进的地质理论,采用国内外的先进技术和装备,不断提高地质工作的科学技术水平;逐步研究解决煤炭工业生产建设中采用新技术、新装备对资源勘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第1.5条按以煤为主、综合勘探、综合评价的原则,做好其它有益矿产的勘探评价。
根据资源条件和实际需要,做好对煤成气、油页岩、煤矸石、石煤的勘探评价工作。
第1.6条本规范是煤炭资源勘探工作的基本技术准则。
凡属于资源勘探的项目,其勘探设计及地质报告的编制和审查,必须以本规范为依据。
第二章勘探程序和工作程度第一节勘探程序第2.1.1条根据地质工作的特点和地质勘探应与煤炭工业基本建设程序相适应的原则,将资源勘探划分为找煤(初步普查)、普查(详细普查)、详查(初步勘探)和精查(详细勘探)四个阶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09.08.27•【文号】主席令第18号•【施行日期】2009.08.27•【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86年3月19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1996年8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矿产资源勘查的登记和开采的审批第三章矿产资源的勘查第四章矿产资源的开采第五章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发展矿业,加强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当前和长远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特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遵守本法。
第三条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
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
国家保障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矿产资源。
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矿产资源的保护工作。
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分别申请、经批准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并办理登记;但是,已经依法申请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在划定的矿区范围内为本企业的生产而进行的勘查除外。
国家保护探矿权和采矿权不受侵犯,保障矿区和勘查作业区的生产秩序、工作秩序不受影响和破坏。
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的,必须符合规定的资质条件。
第四条国家保障依法设立的矿山企业开采矿产资源的合法权益。
国有矿山企业是开采矿产资源的主体。
国家保障国有矿业经济的巩固和发展。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整合总体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0]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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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整合总体方案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整合总体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0〕34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河南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整合总体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年三月三十日河南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整合总体方案第一部分概述为促进全省矿产资源的节约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提高重要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程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对矿产资源开发进行整合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08号)、国土资源部等12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41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的若干意见》(豫政〔2008〕49号)、《河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若干规定的通知》(豫政〔2010〕17号,见附件1)、《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河南省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2010〕32号,见附件2)、《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10〕25号,见附件3),制定河南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整合总体方案。
(一)矿产资源概况河南省跨华北陆块和秦岭造山带两个大地构造单元,地层出露齐全,岩浆活动强烈,地质构造复杂,成矿作用多样,是全国矿产资源较丰富的省份之一。
截至2008年底,全省已发现矿种129种(含亚矿种159种),查明资源储量的有89种(含亚矿种104种),主要矿产产地1122处,共伴生矿产产地661处。
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制度

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制度目录1. 矿产资源法律法规概述 (2)1.1. 矿产资源法产生和发展 (2)1.1.1. 国外矿产资源法的产生、发展 (2)1.1.2. 我国矿产资源法的产生和发展 (2)1.2. 矿产资源法表现形式 (2)1.3. 矿产资源法律体系 (3)1.4. 我国矿产资源法的基本原则 (4)2. 矿产资源开采制度 (4)2.1. 采矿权及采矿权的登记许可 (4)2.2. 矿山企业的设立与审批 (5)2.2.1. 矿山企业的设立 (5)2.2.2. 开办矿山企业的审查 (7)2.3. 关闭矿山的规定和程序 (7)2.3.1. 矿山关闭的报告与相关资料 (7)2.3.2. 矿山关闭的申请与审批 (7)2.3.3. 矿山企业工作 (7)3. 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8)3.1. 矿产资源有偿使用的法律保障制度演化 (8)3.2. 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现状 (8)3.3. 现行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存在的问题 (8)3.4. 目前我国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完善建议 (9)4. 矿业权流转制度 (10)4.1. 矿业权流转法律制度的建立 (10)4.2. 矿业权流转方式 (11)4.3. 矿业权法律制度中的问题 (12)4.4. 矿业权流转法律制度中的建议和措施 (13)5. 参考文献 (14)1.矿产资源法律法规概述1.1. 矿产资源法产生和发展矿产资源法成为法学的一个专门的分支学科经历了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过程。
矿产资源法的产生和发展是与工业化过程密切联系的。
1.1.1.国外矿产资源法的产生、发展从世界范围看,矿产资源法的孕育、产生和发展,大体经历了四个历史时期:(1)突破矿业发展限制的矿产资源法孕育期。
前工业化时期,统治者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实行禁矿政策和限矿法制,推行矿冶官营。
(2)保护矿业权的矿产资源法产生期。
19世纪中叶后,英、法、比、德、美、日相继进入实现工业化过程。
矿产资源需求急剧上升。
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实施《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年)》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309号,2008年12月31

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实施《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年)》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309号(2008年12月31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已由国务院批复,现将《国务院关于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年)的批复》(国函〔2008〕120号)和《规划》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规划》和国务院的批复是指导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纲领性文件。
各地必须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措施。
要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按照统筹规划、科学开发、合理利用、依法保护的原则,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新机制,推进资源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的根本转变,保障我国矿业持续健康发展和矿产资源长期稳定供应。
二、矿产资源规划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的重要依据。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必须遵循矿产资源规划。
要严格按照矿产资源规划审查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矿区土地复垦项目。
对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的,不得批准立项,不得审批、颁发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不得批准用地。
必须依据规划,切实加强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监督管理。
三、地方各级政府要按照国务院批复的要求,依据全国矿产资源规划,结合本地区矿产资源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突出重点,提高深度,体现特色,组织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抓紧完成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
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由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国土资源部按有关规定程序审批。
各地根据需要,按照有关要求组织编制专项规划和省级以下矿产资源规划,完善规划体系。
未按要求编制规划的地区,不得出让探矿权采矿权。
涉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相关行业规划,应与矿产资源规划做好衔接。
四、加强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完善规划的管理制度,落实规划实施领导责任制,矿产资源规划目标和主要指标纳入同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严格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质矿产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质矿产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1994.03.26•【文号】国办发[1994]48号•【施行日期】1994.03.26•【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质矿产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1994年3月26日国办发〔1994〕48号)《地质矿产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印发。
地质矿产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根据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保留地质矿产部(以下简称地矿部),将原国家矿产储量管理局并入地矿部,全国矿产储量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由地矿部承担。
地矿部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是: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实行政企、政事职责分开,转变职能,理顺关系,精兵简政,提高效率,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地矿行政管理体制。
一、职能转变进一步强化地矿部的矿产资源管理、矿产开发监督管理和地质环境保护管理等社会管理职责,健全与完善地质勘查的行业管理;改革地矿行政管理机构的领导体制;将直属地质勘查企事业单位组建成经济实体,不再承担政府行政管理职能;实行政企、政事职责分开,弱化对直属地质勘查单位和企业的直接管理,变部门管理为行业管理,健全强化执法监督措施和手段。
二、主要职责地矿部是国务院主管全国矿产资源、地质环境和地质勘查行业的职能部门。
主要任务是:提供矿产资源和地质资料,维护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保护地质环境,实施地质勘查工作的行业管理。
主要职责是:(一)负责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地矿法规体系,指导并监督检查地方地矿行政管理工作,组织制订全国地矿工作改革与发展的战略、方针、政策以及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
年全国矿物科学与工程学术会议

2014年全国矿物科学与工程学术会议(第 2号通知)“全国矿物科学与工程学术研讨会"是由中国矿物岩石地球化学学会矿物岩石材料专业委员会、环境矿物学专业委员会、矿物物理矿物结构专业委员会、成因矿物学专业委员会、新矿物矿物分类及命名专业委员会会,中国硅酸盐学会工艺岩石学分会和中国地质学会矿物学专业委员会等共同主办,自1号通知发出以来,得到了同行的积极响应,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2014年10月26日:全天报到2014年10月27—28日:学术交流。
二、会议学术指导委员会陈骏,金振民,刘丛强,罗谷风,彭明生,谢先德,叶大年,翟明国,郑永飞三、会议组织委员会主任:王汝成成员:蔡剑辉,何宏平,廖立兵,鲁安怀,倪文,申俊峰,姚玉鹏秘书:陆现彩,张爱铖,刘显东,王淑君,刘登平四、会议主题和召集人➢新矿物的发现与研究(召集人:蔡剑辉、杨主明、谷湘平)➢矿物结构与表面反应性(召集人:何宏平、陈天虎、刘显东)➢矿物材料性能与加工工艺(召集人:廖立兵,倪文,蒋引姗)➢矿物的环境属性与应用 (召集人:鲁安怀,董发勤,周根陶)➢成岩成矿过程的矿物记录(召集人:王汝成,李胜荣,申峻峰)➢行星和深部地球的矿物组成与演化(召集人:陈鸣,秦善,夏群科)五、会议承办单位及联系人1、会议承办单位南京大学内生金属矿床成矿机制国家重点实验室表生地球化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2、会议联系人陆现彩:电话:(O);(M);E-mail:刘显东:电话:(M);E-mail:张爱铖:电话:(O); E-mail:六、会议报告安排本次会议将安排口头报告和展板交流两种形式。
会议将针对口头报告的研究生和青年学者设立“优秀报告奖".七、会议地点报到地点:南京大学仙林校区朱共山楼大厅学术报告地点:南京大学仙林校区朱共山楼参会代表住宿:南京体育学院仙林校区运动员训练中心(三星级酒店)八、会议摘要和论文会议论文摘要集将以《高校地质学报》增刊的形式出版,提交摘要的电子文档(Word格式)请用E—mail发至《高校地质学报》编辑部会议专用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是“2014全国矿物科学与工程学术会议论文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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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学会矿床地质专业委员会 中国矿物岩石地球化学学会矿床地球化学专业委员会 中国矿业联合会 国际矿床成因协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地学部 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资源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 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贵州工业大学 贵阳有色金属地质矿产研究中心 有色金属矿产地质调查中心 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 国土资源部成矿作用与资源评价重点实验室 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矿床地球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中国地质大学地质过程与矿产资源国家重点实验室 南京大学内生金属矿床成矿机制研究国家重点实验室 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矿产资源重点实验室 中国地质科学院应用地球化学重点实验室
联系人:秦思婷,杨莎莎,张绮玲 联系方式:010-68327284
十、会议费用及交纳方式
1、注册费 2012 年 7 月 1 日前:注册费 1600 元 ( 学生 800 元 ),代表随行人员 700 元; 2012 年 7 月 1 日后:注册费 2000 元 ( 学生 1000 元 ),代表随行人员 900 元。 注:学生注册时需要出示学生证,博士后不再具有学生身份;若交注册费后取消参加会 议,必须在会议召开前一个月通知会议秘书处,退款 80%,过后概不退还。 2、注册费和论文版面费交纳方式及特别说明 (1) 交纳方式
张长青) 7、大陆表生成矿过程与富集规律 ( 召集人:刘成林 顾雪祥 齐文 ) 8、成矿过程的模拟与实验 ( 召集人:刘 耘 熊小林 张 辉 张雪彤 ) 9、成矿作用的地球化学示踪及成矿年代学 ( 召集人:蒋少涌 李延河 薛春纪 陈福坤 ) 10、地质流体与成矿 ( 召集人:胡瑞忠 范宏瑞 倪培 张德会 徐九华 王可勇 徐文艺 ) 11、正岩浆型矿床 ( 召集人:李文渊 张招崇 钟 宏 苏尚国 周美夫 ) 12、金矿床成矿过程与背景 ( 召集人:聂凤军 卿 敏 孙晓明 任云生、李俊健 ) 13、矿产勘查新理论与新技术 ( 召集人:王学求 朱谷昌 王恩德 孟贵祥 罗先熔 ) 14、矿产资源预测评价理论与方法 ( 召集人:肖克炎 成秋明 白万成 张寿庭 ) 15、矿产资源战略、矿业经济与可持续发展 ( 召集人:王安建 冯新斌 周永章 刘建明 ) 16、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及矿山环境(召集人:倪师军 冯新斌 肖唐付 冯安生 赵元艺) 17、现代分析测试技术及应用(召集人:朱祥坤 漆亮 屈文俊 侯可军) 18、特提斯 - 喜马拉雅造山与成矿作用(IGCP-600)(召集人:侯增谦 邓军 孙晓明) 19、青藏高原及周边成矿作用与成矿规律(召集人:丁俊 李文昌 周美夫 唐菊兴
线路二:黔中、黔北铝土矿考察日程安排 报价:420 元 / 人
日期 第一天
路线
贵阳—修文 小三坝—修 文县城乌江 大桥—遵义
考察内容
住地
考察黔中修文县小三坝大型铝土 矿及下伏地层上寒武统白云岩和 上覆地层下石炭统摆佐组灰岩; 下午参观红军山,遵义住址会议。
住: 遵义
备注 午餐:修文县城
第二天
遵义市—遵 义县—苟 江镇—遵义 县—贵阳
李光明) 20、深部找矿钻探技术及应用(召集人:张金昌 张佳文 冉恒谦 张林霞) 21、发展矿业重大政策研讨(召集人:刘玉强 邢新田 姜树叶) 具体时间安排将在第 3 号通知列出
六、会后地质考察路线
线路一:卡林型金矿考察日程安排 报价:710 元 / 人
日期
路线
考察内容
住地
备注
第一天
贵阳—贞丰
途中参观花江大峡谷,午餐后前 往水银洞金矿参观(内容包括: 金矿矿场和金矿选冶生产线)
十一、会议住宿
会议期间代表住宿由会议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十二、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地点:贵州省贵阳市金阳大酒店(三号通知将附具体地点图) 会议时间:2012 年 10 月 19-26 日。18-19 日报到,19 日会前学术讲座,20-22 日学术交流, 23-26 日会后地质考察。
十三、重要日期
2012 年 3 月 30 日:会议一号通知 2012 年 8 月 1 日:会议二号通知 2012 年 9 月 1 日:会议论文提交截止日期 2012 年 10 月 12 日:会议三号通知(网上发布) 2012 年 10 月 18-19 日:代表报到 2012 年 10 月 19 日:会前学术讲座 2012 年 10 月 20-22 日:会议交流 2012 年 10 月 23-26 日:会后地质考察
① 银行汇款 收款单位: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资源研究所 开户银行:北京工商银行百万庄支行 银行帐号:0200001409008818567 ② 邮局汇款 地 址:北京市阜外百万庄大街 26 号,邮政编码:100037 收款人: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资源研究所财务处 张琪、陶羽 ③ 报到时交纳现金(仅限注册费) (2) 特别说明 ① 汇款时请注明“全国矿床会议注册费或版面费”;版面费还须注明第一作者姓名; ② 为了保证会议论文集按时出版,版面费须在 9 月 1 日前缴纳。
五、会议研讨专题
l、区域矿产与成矿规律 ( 召集人:邓军 王登红 陈衍景 张作衡 李晓峰 ) 2、铁矿床成矿过程及勘查技术方法(召集人:李厚民 骆华宝 宋谢炎 张招崇 张连昌) 3、铀矿成矿过程与找矿评价 ( 召集人:李子颖 刘晓东 陈正乐 张成江 陈培荣 ) 4、内生金属矿床成矿作用 ( 召集人:朱永峰 华仁民 李建威 周涛发 曲晓明 孙景贵 ) 5、现代与古代海底成矿作用 ( 召集人:石学法 彭润民 祝有海 ) 6、卡林型金矿和密西西比河谷型铅锌矿 (刘家军 黄智龙 苏文超 陈懋弘 周云满
日期 第一天
路线
贵阳—瓮安 县城—瓮安 白斗山
考察内容
考察瓮安白斗山大型磷 矿及含矿岩系下震旦统 陡山沱组岩石组合。
住地 住:瓮安
备注
午餐:福泉牛场 (翁福磷矿矿部)
第二天
瓮安县城— 福泉—西江
福泉县牛场 西江
住:西江客栈
午餐:福泉牛场 (翁福磷矿矿部)
第三天 西江 - 贵阳
全国最大的苗族聚居地 西江千户苗寨
七、会议交流方式
会议交流分大会报告、专题会议报告和展板三类。大会报告和专题会议主题发言时间为 30 分钟,其中报告 20 分钟,讨论 10 分钟。专题会议—般发言时间为 20 分钟,其中报告 15 分钟,讨论 5 分钟。具体报告安排将在第三号通知给出。图板展示内容每位交流者 1-2 个版 面 ( 长 120cm× 宽 95cm)。
八、会前学术讲座
(1) 大型 - 超大型矿床发现与勘查——实例介绍(召集人:毛景文、李文昌、郑有业、 唐菊兴)
(2) 现代成矿理论与找矿评价新技术(召集人:胡瑞忠、华仁民、陈衍景、彭省临) 具体安排将在第 3 号通知列出
九、会议论文
会议论文限 2 页,共 2000-4000 字 ( 含图、表 ),内容包括题目、作者(姓名、单位、 城市、邮编)、正文和参考文献,正文要言简意赅、重点突出,要求以宋体 5 号字 1.25 倍 行距 word 格式,不要中英文摘要。将于会前以《矿床地质》增刊形式出版会议论文集,请 将论文的电子版和所有图件的 cdr 格式交至会议专用 E-mail:kchy2012@。经过评 审后,已录用的文稿缴纳版面费后方能发表。(版面费:论文 400 元 / 篇,不含在会议注册 费内,付款方式见后 )。收稿截止日期:2012 年 9 月 1 日。
十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孙文泓、亓 锋 会议专用 E-mail:kchy2012@ 单 位: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资源研究所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 26 号 邮 编:100037 电 话:010-68335862 010-68999027 手 机:13641107152 136012335大巴 2、住宿:含二晚:瓮安当地宾馆、西江客栈 3、门票:景区大门票 4、餐:二早五正 5、含旅行社责任保险及 3 万元旅游意外保险。
注明: 1.上述三条考察路线价格可能会作罗伟调整; 2.除会后地质考察路线外,将在会间(21 日和 22 日),设陪同人员贵州风景、人文 1 日游,具体事宜在报到时选择报名。
王小烈 朱立新 委 员:( 以汉语拼音为序 ) 常印佛 董树文 多 吉 何继善 李廷栋 刘丛强 莫宣学 欧阳自远 裴荣富 孙 枢 汤中立 藤吉文 叶天竺 於崇文 翟明国 翟裕生 张金带 赵鹏大 赵文津 郑绵平 郑永飞 2、学术委员会 主 任:陈毓川 副主任:毛景文 胡瑞忠 邓 军 王京彬 侯增谦 委 员:( 以汉语拼音为序 ) 白万成 柴凤梅 陈衍景 成秋明 范宏瑞 郝梓国 华仁民 卢民杰 蒋少涌 李建威 李文昌 李文渊 李子颖 刘成林 刘晓东 刘家军 刘建明 吕古贤 倪师军 聂凤军 牛树银 彭省临 秦克章 邵拥军 孙景贵 孙晓明 王安建 王登红 王恩德 王学求 王宗起 夏学惠 肖克炎 徐 勇 徐九华 薛春纪 薛迎喜 严光生 杨兴科 姚书振 姚玉鹏 张招崇 张作衡 郑有业 钟 宏 周美夫 周少平 周涛发 周永章 朱祥坤 朱永峰 3、组织委员会 主 任:王瑞江 朱立军 陈先达 副主任:李在文 邢树文 宋谢炎 委 员:(以汉语拼音为序) 毕献武 陈 进 戴塔根 丁 俊 董连慧 杜海燕 杜建国 段焕春 方洪宾 丰成友 郭保健 郭进义 韩润生 何凯涛 黄智龙 贾宝华 琚宜太 李光明 李红阳 李晓峰 连长云 李义邦 刘永江 刘玉强 刘 耘 鲁安怀 罗先熔 骆华宝 吕庆田 吕志成 莫江平 潘仲芳 漆 亮 钱壮志 卿 敏 沈小荣 石学法 孙丰月 王建国 王全明 燕长海 叶得金 伊丕厚 张 宏 张鸿翔 张连昌 张绮玲 赵春满 周云满 朱赖民 秘 书 长:毛景文 胡瑞忠 刘玉强 副秘书长:丰成友 毕献武 孙文泓
考察黔北遵义县苟江镇大型铝土 矿及下伏地层上寒武统娄山关群 白云岩和上覆地层中二叠统梁山 组砂页岩,栖霞组灰岩。
午餐:遵义县城
服务标准: 1、车:空调大巴 2、住宿:含一晚:遵义三星住宿 3、门票:景区大门票 4、餐:一早三正 5、含旅行社责任保险及 3 万元旅游意外保险
线路三:翁福磷矿考察日程安排 报价:690 元 /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