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景园林法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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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绿化论文六篇

园林绿化论文六篇

园林绿化论文六篇园林绿化论文范文1当前,我国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过程里具有特别严峻的问题,主要体现在浪费与铺张上。

浪费就是浪费化绿化,体现在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过程中过于好大喜功、贪大求洋。

进行园林绿化建设时,不理睬当地的真实状况,只是重视三高(高投入、高品质、高档次)及三大(大面积、大排场、大手笔)。

在实际操作过程里不理睬当地的实情,大量投入资金,凿山填湖,一味的建设大广场、引进珍稀品种、建设大草坪、大量移植树木等。

而由于当地的经济实情以及人口数额等关系,园林绿化建设没有将相应的功能发挥出来,并且转变了当地的自然环境,影响了当地的生态平衡。

这样的园林绿化建设不仅会形成资金的铺张,还会为以后的园林绿化管理工作带来很多不便。

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中的铺张指的是资源以及能源方面的铺张。

在当前的园林绿化建设过程里,园林绿化设计、建设以及养护是分开执行的,各自存在各自的侧重点。

所以,园林绿化建设过程时常会发生在设计过程里没有充分考量到建设以及养护的问题,基本设施、苗木培植、品种质量等设计不到位,给后续的建设以及养护带来了困难。

而园林绿化的养护人员又无法完全理解设计人员和建设人员的目的,无法依照设计以及建设的需求进行养护,不仅无法令已经建设的基础设施被充分运用,还会令景观无法体现出设计的效果。

所以,虽然近些年来我国在园林绿化建设以及管理力量方面获得了较大的提高,可是由于设计、建设以及养护等方面没有有效结合,使得资源和能源造成了较大的铺张,甚至使得有些城市的园林绿化建设消失了高价设计、高价建设、高价绿化的现象。

并且,园林绿化的粗放式管理形式和公用绿化设施在人为方面的破坏,都成为了园林绿化建设资源以及能源铺张的主要因素。

为了处理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过程里的浪费铺张现象,就肯定要进行节省型园林绿化建设。

2节省型园林绿化建设的措施2.1将科学进展观进一步落实落实科学进展观,执行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的方针,建立好目标,通过科学的方式进行规划设计,将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做好,提高城市的生态环境,迈向可持续进展的道路。

风景园林毕业设计论文

风景园林毕业设计论文

风景园林毕业设计论文风景园林毕业设计论文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们对于城市环境的品质要求也越来越高。

作为城市绿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风景园林设计在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升居民生活质量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本文将探讨风景园林毕业设计论文的相关内容,从设计思路、技术应用、创新理念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

首先,风景园林设计的核心在于创造美丽与实用相结合的城市绿化空间。

设计师需要充分考虑城市的地理环境、气候条件、文化背景等因素,将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相融合,打造出具有独特魅力的公共空间。

例如,在设计中可以采用多样的植物种植方式,如垂直绿化、屋顶花园等,以提高城市的绿化率,改善空气质量,并为居民提供休闲娱乐的场所。

其次,技术应用是风景园林设计中的重要考量。

随着科技的进步和创新,各种新兴技术被广泛应用于风景园林设计中,为设计师提供了更多的创作可能性。

例如,利用CAD、GIS等软件进行空间规划和设计,可以有效提高设计效率和精度;通过虚拟现实技术,设计师可以在设计前进行虚拟演练,预测设计效果并进行调整。

此外,还可以运用智能化系统,实现自动化管理和维护,提高绿化的可持续性和效益。

创新理念是风景园林设计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设计师需要不断追求创新,寻找独特的设计理念和表达方式。

例如,可以结合当地的文化特色,将传统元素与现代设计相结合,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景观空间;也可以引入艺术元素,通过雕塑、壁画等形式,为公共空间增添艺术氛围。

此外,还可以探索新材料的应用,如可再生材料、环保材料等,以实现绿色、可持续的设计理念。

除了上述几个方面,风景园林毕业设计论文还可以涉及到其他相关内容。

例如,可以探讨城市绿化对于城市生态系统的影响,分析城市绿化对于空气净化、水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等方面的作用;也可以研究不同城市绿化设计的案例,比较其效果和可行性,为未来的设计提供借鉴和参考。

总之,风景园林毕业设计论文是一个涉及多个方面的综合性课题。

通过对设计思路、技术应用、创新理念等方面的探讨,可以为提升城市绿化水平、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提供有益的参考和指导。

风 景 园 林 法 规 的 应 用

风 景 园 林 法 规 的 应 用

风景园林法规的应用破坏森林资源案例评析摘要:通过对某些破坏森林资源案例的评析,从立法原意上阐明刑法相关条文的内容和精神,并进行一些法理的分析,从而自觉提高生态保护意识,树立生态价值观、生态道德观,自觉争当保护森林资源的卫士,让我们携起手来,为共建和谐新林区做出应有的贡献!关键词:森林资源保护;案例评定分析;建设绿色家园正文:“青山不老树为本,绿水长流林是源。

”森林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人类离不开森林,森林更需要人类的保护。

毁林开荒、乱砍滥伐,使我国本来就不多的森林资源破坏非常严重。

火灾、虫灾等也加剧了对森林的破坏。

面对森林资源的严重不足,对现有森林资源的保护就日益重要。

案例分析:既毁坏林木又毁坏林地应如何处罚被告人周某,男,1956年7月17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无职业,1987年8月23日因犯强奸罪被某市人民法院判决有期徒刑8年,1995年4月刑满施法。

2004年12月26日因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逮捕。

被告人谢某,男,1969年12月27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某林业局大兴林场营林队长,2004年11月2日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26日因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逮捕。

公诉机关意见2004年5月至7月间,被告人周某指使于某、杨某到林业局大兴林场施业区毁林开参地8.4亩,毁坏幼树812棵,毁坏林木168棵,价值人民币两万多,2004年7月至8月,被告人谢某、周某指使于某、杨某到林业局大兴林场施业区毁林开参地7.5亩,毁坏幼树537棵,价值五千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周某、谢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应依法惩处。

法院审理和判决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某、谢某非法占用林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林地大量混坏,其行为已经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法院予以认定。

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周某、谢某分别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应对其参与的犯罪负全部责任。

园林法规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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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法规论文范文摘要:园林法规在保障园林建设的合理性、可持续性以及保护公共利益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通过对园林法规的内涵、发展历程、主要内容和实施现状的探讨,分析了当前园林法规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以期为园林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益的参考。

关键词:园林法规;园林建设;可持续发展一、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园林在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升居民生活质量方面的作用日益凸显。

园林法规作为规范园林行业发展的重要手段,对于保障园林建设的科学性、艺术性和合法性具有重要意义。

二、园林法规的内涵与发展历程(一)园林法规的内涵园林法规是指国家和地方政府为规范园林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等活动而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其目的在于合理利用和保护园林资源,促进园林事业的发展,满足人们对优美环境的需求。

(二)园林法规的发展历程我国园林法规的发展经历了从无到有、逐步完善的过程。

早期,园林建设主要依靠经验和传统,缺乏明确的法律规范。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对环境质量要求的提高,相关法规逐渐出台。

例如,《城市绿化条例》等法规的颁布,为园林建设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依据。

近年来,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推进,园林法规不断更新和完善,更加注重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三、园林法规的主要内容(一)园林规划方面规定了园林规划的编制原则、程序和要求,确保园林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例如,明确了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等指标,保障城市绿化用地的数量和质量。

(二)园林建设方面对园林建设项目的审批、施工管理、质量监督等环节进行规范,保证园林建设的质量和安全。

(三)园林保护方面强调对园林资源的保护,包括古树名木、历史园林、风景名胜区等,严禁破坏和非法占用。

(四)园林管理方面明确了园林管理部门的职责和权限,规范了园林养护、设施维护、秩序管理等工作。

四、园林法规的实施现状(一)取得的成效园林法规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园林事业的发展。

风景园林法规论文

风景园林法规论文

风景法规的应用引言:所谓风景名胜区,就是“指具有观赏、文化或者科学价值,自然景观、人文景观比较集中,环境优美,可供人们游览或者进行科学、文化活动的区域”(《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二条第二款)。

我国的风景名胜资源不仅是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也是人类文明的重要财富,更是世界人民的共有财富。

保护风景名胜区就是保护人类赖以生存和享用的自然环境,更是我们不容推却的责任,将这些资源保护好,传下去,不仅有益于当代,而且将荫及子孙,而要想保护风景名胜区就必须得以法律为武器,落实《风景名胜区条例》。

摘要:风景名胜区不仅具有怡人的自然风光,而且还具有着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和独特的地方、民族特色,因此其价值已不仅局限于人类的物质财富,更是人类宝贵的精神财富,对其进行立法保护是环保事业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

然而伴随着经济时代的来临,我国的风景名胜区面临着史无前例的威胁,掠夺式地开发日益严重,虽然在保护风景名胜区方面我国也出台过不少法律、法规,但是法律效力却很低,一方面,因行政规划混乱,管理失调等原因,我国的风景名胜区或多或少都受到了一些破坏,另一方面,懂法的人少,往往都是在犯法后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因此,学习风景名胜区有关保护条例就显得尤为重要,下面,我主要通过《风景名胜区条例》以及一些具体案例来讲述园林法规中《风景名胜区》的立法背景,及作用和意义。

关键词:风景名胜区条例案例分析法律保护正文:在风景名胜区的保护过程中,我国关于这方面的立法在逐渐改善与提高,而《风景名胜区条例》的出台便是很好的证明。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高速发展,人们也不只是停留在物质生活的追求上,更多的人加入了追求精神生活的行列,这也促使了我国风景名胜区事业的发展,然而在这一时期内,个别景区急功近利、管理无序导致风景名胜区“城市化”、“人工化”、“商业化”的趋势日趋严重,许多地方政府在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和开发中,过分追求经济价值,而忽略其生态价值和精神价值。

各地在景区边缘地带甚至在景区内搞筑坝截流、开山采石等经济开发工程和大量的以城市化、商业化、园林化为代表的野蛮旅游开发行为,严重影响了我国风景名胜区的可持续发展例如黄山旅游的过度开发和修建高坝水库造成世界双重遗产的生态和自然美学价值的严重破坏;张家界武陵源的观光电梯、索道及其旅游设施的泛滥严重破坏了世界自然遗产的美学价值;武当山景区经营权的转让使其商业性更明显。

风景园林绿化工程管理论文-园林管理论文-管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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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园林绿化工程管理论文-园林管理论文-管理论文——文章均为WORD文档,下载后可直接编辑使用亦可打印——摘要:风景园林绿化工程的建设在展现城市文化精神内核,提高城市的观赏性与舒适性等方面,起到了无可替代的作用。

随着绿色中国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国各城市风景园林绿化工程的有关项目如雨后春笋般涌出。

与此同时,风景园林绿化工程的现场施工管理也出现了诸多问题。

如何提高风景园林绿化工程的管理水平与管理效率,决定着风景园林绿化工程的建设质量,也决定着优美城市的建设和市民的幸福感。

本文将对风景园林绿化工程现场施工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对此提出一些行之有效的建议。

关键词:风景园林;现场施工;管理在风景园林绿化工程的整个建设进程中,现场施工阶段是最为重要的一个环节。

现场施工阶段的执行效率决定着风景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理念能否有效呈现,也切实的影响着企业的经济效益。

同时,在社会层面,风景园林绿化工程现场施工的施工效率与施工效果,完全影响着市民的幸福感,关系着整个城市的城市形象与城市文化,以及城市的自然环境。

但纵观我国风景园林绿化工程的建设情况,仍然存在着诸多不足之处。

尤其是风景园林绿化工程现场施工的管理,更是存在监管不严和管理不当的情况。

因此,提高风景园林绿化工程现场施工的管理质量,是亟待解决的一大难题。

1风景园林绿化工程现场施工的问题1.1施工人员的整体素质较差。

风景园林绿化工程的现场施工中,主要的执行者和施工主体就是施工执行人员。

但受限于教育水平和工作经验,在实际的施工现场中,大多数施工人员都缺乏专业的风景园林绿化专业知识。

从风景园林的专业知识来看,大多数工人都没有掌握专业的种植技巧。

大多数工人在种植深度、密度、水量等方面都不能够精确掌握。

许多施工人员无法理解专业的施工图纸,也无法与设计师进行有效的沟通。

以至于在真正进行风景园林的植物种植时,往往阴差阳错,造成了施工错误。

既拖延了整体风景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进度,又造成了极大的资源的浪费。

景观管理政策与法规论文

景观管理政策与法规论文

景观管理政策与法规论文我国现阶段景观建设管理存在问题初探班级:×××姓名:×××学号:×××××我国现阶段景观建设管理存在问题初探摘要:目前,中国的城市景观与其他亚洲、欧洲国家一样,正在发生急剧的变化,发展速度超前。

但在发展的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虽然我国颁布了很多景观方面的规划法规但缺乏政策的支持与法规的统一,以及城市规划与景观设计的不合拍。

与欧洲发达国家相比,以景观为依据的实行控制的法律框架也相对滞后,风景规划和其他法定城市规划的关系有待明朗。

关键字:景观、管理、控制体系、问题正文:在中国,与“城市景观”相关的规划,一向多称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等专项规划,建设部2002年制定2003年发布了《城市绿地低系统规划编制刚要(试行)》(以下简称“刚要”),该"纲要"的提出标志着我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工作由“自由化”向规范化、制度化转变。

“纲要”在我国城市规划建设的历史上第一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规定了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基本定位、主要任务和成果要求,明确指出“依法批准的规划文本和规划图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无疑将极有力地推动我国城市绿地的规划和建设。

1、相关概念的引述1.1、有关城市空间层次的定义国家标准《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GB/T50280-98)对下述概念的规定:表1分类标准城市(城镇)以非农业和非农业人口聚集为主要特征的居民点,包括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与镇。

市域城市行政管辖的全部地域。

城市规划区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其他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城市建成区城市行政区实际已成片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地区。

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规定:(1)“在计算城市现状和规划的用地时,应统一以城市总体规划用地的范围为界进行汇总统计。

浅谈风景园林法律法规

浅谈风景园林法律法规

浅谈风景园林法律法规浅谈风景园林法律法规——以《森林法》为例案例一:300多株培育了8年的景观树被拦腰砍断,只剩下一排排小木桩,这一幕同时出现在海口南海大道西侧的三处景观带。

海口市园林管理局工作人员10月底调查得知,是海口秀英区供电所为电网排除隐患,将部分电线所经之处树木进行了“修剪”。

面对辛辛苦苦培育的树被“修剪”成如此惨状,海口市园林管理局质疑海口秀英区供电所的“修剪”实为乱砍乱伐,景观树木成排被拦腰斩断。

11月9日上午,记者来到南海大道省气象台附近的景观带看到,一排排直径约12-15厘米的景观树刚刚成形。

但在小树林的最中间却出现了不协调的一幕:不见树枝树叶,只见一排1至2米的木桩,留下一个个尖锐的横截面,树林里有的地方更是三排一起“修剪”,刚刚成形的小树林变成了一片小木桩,在这些小木桩的上面就是一条条电线。

“景观树被这样拦腰“修剪”,就等于砍了这些树的头和腰,宣判了死刑。

”海口市园林管理局副调研员杨胜先说,在南海大道西段一共就有三处景观树林被如此大面积“修剪”,每处修剪约有200米。

杨胜先告诉记者,南海大道两边的树均种植于2002年,树林上面电线的架构也是2002年。

“随着树木的成长,其枝丫或许会对电线造成影响,要进行修剪,那也不应该直接砍断成木桩,现在这些树面临的就是死亡了。

”杨胜先心痛的说。

据海南省城镇园林绿化相关条例规定,如果因树木生长影响管线等公共设施安全的,相关单位应向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提出修剪请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再按照兼顾设施安全使用和树木正常生长的原则组织修剪。

“但秀英区供电所在事先未作任何通知的情况下胡乱对树木进行过度‘修剪’相当于乱砍乱伐了。

”杨胜先说,仅这次南海大道一侧被过度“修剪”的树木达300多株,有菜豆、印度紫檀、非洲楝等较名贵的树种,其中菜豆就价值600-700块一棵。

案例分析:本案违反了《森林法》中的第十八和第四十四条。

第十八条: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须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由用地单位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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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法规的应用引言:所谓风景名胜区,就是“指具有观赏、文化或者科学价值,自然景观、人文景观比较集中,环境优美,可供人们游览或者进行科学、文化活动的区域”(《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二条第二款)。

我国的风景名胜资源不仅是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也是人类文明的重要财富,更是世界人民的共有财富。

保护风景名胜区就是保护人类赖以生存和享用的自然环境,更是我们不容推却的责任,将这些资源保护好,传下去,不仅有益于当代,而且将荫及子孙,而要想保护风景名胜区就必须得以法律为武器,落实《风景名胜区条例》。

摘要:风景名胜区不仅具有怡人的自然风光,而且还具有着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和独特的地方、民族特色,因此其价值已不仅局限于人类的物质财富,更是人类宝贵的精神财富,对其进行立法保护是环保事业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

然而伴随着经济时代的来临,我国的风景名胜区面临着史无前例的威胁,掠夺式地开发日益严重,虽然在保护风景名胜区方面我国也出台过不少法律、法规,但是法律效力却很低,一方面,因行政规划混乱,管理失调等原因,我国的风景名胜区或多或少都受到了一些破坏,另一方面,懂法的人少,往往都是在犯法后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因此,学习风景名胜区有关保护条例就显得尤为重要,下面,我主要通过《风景名胜区条例》以及一些具体案例来讲述园林法规中《风景名胜区》的立法背景,及作用和意义。

关键词:风景名胜区条例案例分析法律保护正文:在风景名胜区的保护过程中,我国关于这方面的立法在逐渐改善与提高,而《风景名胜区条例》的出台便是很好的证明。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高速发展,人们也不只是停留在物质生活的追求上,更多的人加入了追求精神生活的行列,这也促使了我国风景名胜区事业的发展,然而在这一时期内,个别景区急功近利、管理无序导致风景名胜区“城市化”、“人工化”、“商业化”的趋势日趋严重,许多地方政府在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和开发中,过分追求经济价值,而忽略其生态价值和精神价值。

各地在景区边缘地带甚至在景区内搞筑坝截流、开山采石等经济开发工程和大量的以城市化、商业化、园林化为代表的野蛮旅游开发行为,严重影响了我国风景名胜区的可持续发展例如黄山旅游的过度开发和修建高坝水库造成世界双重遗产的生态和自然美学价值的严重破坏;张家界武陵源的观光电梯、索道及其旅游设施的泛滥严重破坏了世界自然遗产的美学价值;武当山景区经营权的转让使其商业性更明显。

这些问题可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景区内大量增设人文景观,以及一些所谓便民的设施,画蛇添足。

二是在景区内大兴土木,搞城市化,商业化,危机自然遗产的真实性。

三是景区当地的居民和乡镇干部为了利益,将景区重新整顿来吸引更多的游客。

四是开山采石、截流发电,将景区变成能源和原材料基地,造成毁灭性的破坏。

五是超容量接待游客,使景观和植被受损,人身伤亡事故增加。

六是让企业来承包景区,按照企业的模式对风景名胜区进行整体开发建设。

七是风景名胜区的过度经营性和破坏性开发对完整性的破坏。

八是公众参与力度的相对薄弱加速了风景名胜区的破坏。

当这些问题出现时,由于法律的缺失和实施的不彻底,导致风景名胜区的破坏事件愈演愈烈,这时《风景名胜区条例》的出台就显得格外重要与迫切,我国需要一部完整的风景名胜区保护法律来为我国的风景名胜区事业保驾护航,尽管《风景名胜区条例》中还有一些不足之处,但是它确实为我国的风景名胜区保护事业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下面结合一些案例来了解这部条例的具体内容:案例种类一:景区经营权转让1重庆金佛山经营权转让被叫停,2006年5月23日,重庆市金佛山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其100%股权,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上发布了这家公司的相关信息。

2北武当山风景名胜区是国务院1994年审定公布的第三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

2002年10月,山西省方山县人民政府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将北武当山风景名胜区的管理权、经营开发权、建设权、使用权、收益权等权利一次性整体出让给北京帅翎贸易有限公司,出让期限为50年,出让范围为80平方公里,其中包括2个村庄、一个林场和宗教寺庙。

3被誉为“地球上最美丽的伤痕”的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贵州马岭河峡谷50年经营权2004年被整体转让给浙江青鸟集团,争议一直如影随形。

案例分析:景区经营权转让向来都是一个比较严重和棘手的问题,以上所举的一些案例都违反了《风景名胜区条例》的第四十八条规定中的第四条:将规划、管理和监督等行政管理职能委托给企业或者个人,经营权一转让就会引起一系列的连续问题,所以对待经营权转让必须严肃对待,严格遵守《风景名胜区条例》。

案例种类二:建造天然景观以外的建筑,交通1泰山称“五岳之首”,是世界双重自然与文化遗产,有时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长期以来一直受到严格保护,但1983年有关部门为了开发泰山的旅游资源,在泰山修建了中天门至岱顶的索道。

为此,著名的月观峰景观被炸掉三分之一的峰面,足足毁掉了19000立方米的石头,崩落的碎石形成一条长500米寸草不生的乱石带,主景区也出现了大面积的生石面和倒石堆,而高达数十米的索道支架就像一把把匕首直插泰山心脏,繁忙的空中运输严重影响了泰山的自然和人文景观。

2无独有偶,2001年10月,南京市民突然发现,在风景秀丽的紫金山头陀岭上,矗立起一个庞然怪物,一座貌似碉堡的“观景台”,据南京规划局负责同志介绍,这座“观景台”实则是“气象观测台”,这一建筑严重损害了古城金陵的自然神韵,遭到南京市民的纷纷谴责,最后,已建了5层,尚未竣工的“观景台”“出师未捷身先死”,被连续进行了多次爆破拆除了。

3湖南张家界天梯被停运,褒贬不一,褒为方便了游人观赏张家界的雄伟尽管,贬为这一人工建筑破坏了张家界的天然景观。

结果是这一斥资1.2亿人民币的天梯被停运。

案例分析:以上三个案例在很多风景名胜区都有发生,都以便民为由或者作为他用,但无形中都破坏了自然景观,这些案例违反了《风景名胜区条例》的第二十七条,四十条,四十二条。

规定如下:第二十七条禁止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在核心景区内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已经建设的,应当按照风景名胜区规划,逐步迁出。

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限期拆除,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一)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开山、采石、开矿等破坏景观、植被、地形地貌的活动的;(二)在风景名胜区内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的;(三)在核心景区内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的。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实施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修建缆车、索道等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的选址方案未经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核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种类三破坏及改建景区风貌1云南有关方面对《无极》剧组破坏香格里拉生态环境一事进行调查表明:为拍摄《无极》,摄制组在碧沽天池修建了长约100米、宽约4米的砂石路面和长约20米的铺有木条道路,搭建了“海棠精舍”临时建筑物。

“海棠精舍”及砂石道路等破坏了碧沽天池周围部分高山草甸和高山灌丛植被,对碧沽天池周围的自然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并且剧组在该地留下了大量垃圾。

2武陵源已拥有世界自然遗产、世界地质公园、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等多项惹人注目的桂冠,已成为国内外知名的旅游胜地,也理所当然应该成为国内外游人心中“绝美”的旅游目的地。

然而,武陵源城区和景区公路沿线随处可见的坟地令许多游人特别是老龄游人感到“毛骨悚然”,让美好的心情大打折扣,给武陵源绝美风景留下不该有的视觉污染。

案例分析:以上二个案例违反了风景名胜区条例中的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四条风景名胜区内的景观和自然环境,应当根据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严格保护,不得破坏或者随意改变。

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风景名胜资源保护的各项管理制度。

风景名胜区内的居民和游览者应当保护风景名胜区的景物、水体、林草植被、野生动物和各项设施。

第二十六条在风景名胜区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一)开山、采石、开矿、开荒、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和地形地貌的活动;(二)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三)在景物或者设施上刻划、涂污;(四)乱扔垃圾。

这些案例或多或少说明了我国现在在保护风景名胜区方面做得还不够好,或者说还很欠妥,而《风景名胜区条例》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力度,给破坏景区的行为提供了惩罚的法律依据,减少了过度经营性和破坏性开发对景区完整性的破坏事例的发生,对风景名胜区的资源开发,保护和利用起到了一定的限定作用;更具科学性的风景名胜区的规划编制使得景区的规划更加有序,一定程度上控制了随意规划和变更规划思想现象的出现;同时有效地减少了违反《风景名胜区条例》案例的发生,景区的和谐性和整体性在《风景名胜区条例》的严格执行下得到了体现,景区内的自然资源也得到了保护,环境问题得到进一步的解决,由此可见,法律的作用对于风景名胜区的保护不容小觑。

通过近一个学期的园林法规的学习以及对《风景名胜区条例》的进一步了解,我认识到通过法律来抑制破坏风景名胜区行为的发生只是一种手段,立法的真正目的是呼吁我们去保护大自然,去感受自然景观带给我们的愉悦心情,而不是去占有,去谋利,去破坏。

作为风景园林学院园林专业的一名学生,我们应该以身作则,去宣传保护风景名胜区的重要性,深刻认识到风景名胜资源是大自然造化之精华,是人类祖先留下来的弥足珍贵的文化遗传,它是国家的一项特殊资源,我们有充分的责任是去保护它,美化它,并且呼吁全社会对风景名胜区进行保护!参考文献:《风景名胜区条例》论风景名胜区的法律保护曾亦茗学位论文风景名胜区保护法律问题研究颜琴学位论文百度词条:风景名胜区保护违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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