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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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检查制度

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检查制度

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检查制度一、背景和目的:施工现场是一个复杂的工作环境,存在诸多安全隐患和管理风险。

为了确保施工现场安全可控,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防止各种不符合要求的行为和违规操作的发生,需要制定并实施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带班检查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在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检查的工作。

三、主要内容:1、带班检查的定义:2、带班检查的职责和权限:(1)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有义务统筹施工现场的工作,并进行全面、深入的检查。

(2)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有权对施工现场的各类工作进行检查,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有权要求相关人员按规范操作、文明施工,确保工作质量和安全。

3、带班检查的主要内容:(1)安全检查:检查安全标识、安全设施、消防设备是否齐全有效;检查电气设备的使用是否符合规定;检查作业人员是否佩戴个人防护设备等。

(2)质量检查:检查施工过程中的材料使用是否符合规定;检查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施工记录和报告是否完整准确等。

(3)进度检查:检查施工工序的顺利进行;检查施工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施工进度的合理性和合规性等。

(4)环境检查:检查施工现场周边环境的整洁度;检查施工过程中是否存在污染环境的行为;检查施工现场对环境保护的措施等。

4、带班检查的频次:(1)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每天至少进行一次带班检查,定期对检查的结果进行总结汇报,并进行问题的整改和追踪。

(2)重要节点和关键工序要加大检查力度,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稳定。

(3)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未来增加检查力度,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五、带班检查的要求:(1)带班检查要具备全局观和细致观,既要关注施工现场的整体情况,也要关注细节的问题。

(2)带班检查要及时、准确地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

(3)带班检查要坚持原则,勇于担当,保护施工现场的利益和形象,确保施工工作的顺利进行。

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一、总则目的:为确保施工现场安全、高效运行,明确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施工现场的带班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施工现场及参与施工的管理人员。

原则: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二、带班职责企业负责人职责:定期巡视施工现场,了解施工进度和安全状况。

监督项目负责人履行职责,确保施工安全。

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项目负责人职责: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管理工作。

制定施工计划,组织施工人员按计划施工。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三、带班时间企业负责人:每月至少一次到施工现场带班。

项目负责人:应常驻施工现场,每日带班。

四、带班内容安全检查: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施工进度:了解施工进度,确保按计划推进。

质量控制:监督施工质量,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人员管理:管理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确保人员到位。

问题处理:及时处理施工现场出现的问题。

五、带班流程计划制定:提前制定带班计划,明确带班时间、内容和目标。

现场巡视:按照计划进行现场巡视,记录发现的问题。

问题解决: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制定解决方案。

信息反馈:将带班情况和问题解决情况反馈给相关部门。

总结改进:定期总结带班经验,不断改进带班工作。

六、带班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带班时间、参与人员、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记录方式:采用书面或电子方式进行记录,确保记录的准确性。

记录保存:带班记录应妥善保存,以备查询。

七、监督检查监督机制:建立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带班的监督检查机制。

检查内容:包括带班计划的执行情况、带班记录的真实性等。

检查频次: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八、考核与奖惩考核标准:根据带班计划的执行情况、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等进行考核。

奖励措施:对带班工作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给予奖励。

惩罚措施:对未按规定履行带班职责的个人或团队给予惩罚。

九、培训与教育安全培训:定期对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进行安全培训。

企业负责人带班安全检查制度

企业负责人带班安全检查制度

企业负责人带班安全检查制度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XXX《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11]111号)的要求和市住建委、XXX有关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负责人是指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管质量和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及分公司、总承包部负责人。

本办法所称项目负责人是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及执行经理。

本办法所称施工现场是指进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作业活动场所。

第三条施工现场带班包括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和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

第二章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第四条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是指由企业负责人带队实施对工程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及工程负责人带班生产情况的检查。

第五条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工作内容:(一)项目质量安全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的情况;(二)施工组织设计、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的制定及实施情况;(三)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生产尺度化和绿色施工情况;(四)施工现场进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搭设、深基坑开挖、起重机器吊装及安装拆卸等“超过一定范围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业时,企业负责人要带班检查,因故不克不及到场的,可委托分公司(非独立法人)负责人带班检查;(五)工程项目出现险情或发现重大隐患时,企业负责人应到施工现场带班检查;第六条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工作职责权限:(一)组织、参加对工程工程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生产尺度化和绿色施工情况检查;(二)组织项目负责人带班情况考评;(三)组织安全生产交代班会议、讲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重点;(四)企业负责人要定期带班检查,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其工作日的25%;第七条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时,应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填写《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记录表》(见附表一),并分别在公司安全管理部和所检查的工程项目资料室存档备案。

单位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七篇)

单位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七篇)

单位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为了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____《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____”(建质[____]____号)要求,根据本市建设工程实际,将本市有关实施事项通知如下:一、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要求(一)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企业负责人现场带班检查工作制度,明确带班检查的职责权限、组织形式,检查内容、方式以及考核办法等具体事项。

(二)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是指项目总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的企业法人代表、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应当持有“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应当到企业所属的每个工地开展带班检查,其次数每月不少于一次;总的带班检查日,每月不少于工作日的____%。

工程项目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或工地出现险情和重大隐患的,企业负责人应当到施工现场带班检查;对日常管理状况差的施工现场,应当增加带班检查频次。

(四)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检查记录(详见附表一)应分别在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留存,并报施工现场监理备案,没有实施项目监理的报项目建设单位备案。

二、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要求(一)项目负责人是指建筑施工总包、专业分包企业项目经理和劳务分包企业项目管理人;监理企业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

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和监理企业的总监理工程师,应为备案合同明确的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擅自变更。

(二)项目负责人应当确保每月在现场带班生产的实际时间不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____%,不得擅自脱岗。

项目经理不在岗时应书面委托持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代行其承担管理工作(劳务企业除外),被委托人应相对固定,书面委托应报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备案并现场留存备查。

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不在岗时应书面委托持有《安全监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的人员代行其承担管理工作,被委托人应相对固定,书面委托应报监理企业、建设单位备案并现场留存备查。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检查制度》实施细则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检查制度》实施细则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检查制度》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2010]23号)、住建部《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条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是落实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

企业负责人包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

第三条项目负责人是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工程项目落实带班制度负责。

项目负责人是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在施项目。

第二章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第五条公司建立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负责制:1、负责建立公司主要负责人带班检查制度,具体落实施工现场带班检查工作。

对全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带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六条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工作内容1、传达贯彻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和各级管理要求,对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组织相关人员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巡视检查,掌握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管理状况;3、检查项目安全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的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的制定及实施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化和绿色施工情况;4、当施工现场进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搭设、深基坑开挖、起重机械吊装及按拆等“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业时,项目要及时上报公司。

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因故不能到场,可委托公司安全负责人带班检查;5、当工程项目出现险情或发现重大隐患时,进行现场带班检查,督促工程项目进行整改,及时消除险情和隐患,并安排相应的部门督促整改,经复查合格后方可施工或进行下一道工序。

第七条公司制定领导带班检查工作计划,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工作日的25%。

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检查制度

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检查制度

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检查制度一、目旳为强化企业生产过程中旳企业负责人责任,深入改善和加强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更好地贯彻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措施》(建质[]111号),特制定本制度。

二、合用范围本制度合用于我司所有生产单位。

三、术语、定义1、企业负责人:指企业旳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旳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2、施工现场:指进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作业活动旳场所。

3、带班检查:指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带队实行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及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状况旳检查。

四、职责权限及工作内容1、企业工程部根据企业所承包旳在建施工项目工程,根据实际状况制定项目检查时间安排表,定期汇总企业负责人旳带班检查记录并整顿立案。

2、企业法定代表人是贯彻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旳第一负责人,对贯彻带班制度全面负责。

3、企业负责人要定期带班检查,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其工作目旳25%。

(每周2天)4、企业领导带班重要职责:①企业带班领导是企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和事故处置旳第一负责人,要认真做好当班安全生产旳领导和指挥工作,全面深入理解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协调组织好安全生产工作;②企业带班领导在当班期间,要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认真组织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进行检查巡视,发现隐患及时消除,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旳贯彻;③企业带班领导在当班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应迅速组织应急救援,保证生产作业人员生命安全。

5、项目部领导带班职责①项目部带班领导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旳责任,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旳检查,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②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规行为,严禁违章指挥;③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碰到险情时,及时采用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工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带。

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5篇)

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5篇)

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落实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带班制度,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企业负责人(总公司、分公司)带班形式为带班安全检查,项目负责人带班形式为带班安全生产和带班安全检查。

第四条总公司带班负责人包括总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等企业领导,负责人应当持有“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每月带班检查时间不得少于____个工作日。

第五条分公司带班负责人包括分公司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主任总工程师。

每月带班检查时间不少于____个工作日。

分公司总经理为落实本级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

第六条本制度所指的项目负责人是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不得随意变更。

第七条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每月带班生产时间分别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____%。

负责指挥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并与施工人员共同上下班。

第二章职责第八条公司带班领导职责:1、法定代表人为落实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

2、企业负责人应按照《企业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检查计划表》的安排,带队深入公司所属各施工现场,重点检查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状况,以及项目负责人的带班生产情况,检查记录应分别在公司工程部和施工现场存档备查。

2、检查分公司、项目部领导带班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3、协调解决基层单位安全生产疑难问题。

第九条工程部职责:1、做好集团领导带班检查计划,并督促实施。

2、检查各级带班制度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3、对带班情况实施考核。

第十条分公司带班领导职责:1、认真做好带班检查工作,深入、全面排查施工现场及本级管理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认真执行集团公司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进行检查、考核。

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一、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的职责和要求:1.项目负责人要具备相关工程技术背景和相关管理经验,对施工现场的施工流程和质量要求有清晰的认识。

2.项目负责人要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领导能力,能够与工程团队有效沟通,协调解决问题。

3.项目负责人要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相关安全规定和施工流程,保证工程的安全施工和质量。

4.项目负责人要掌握现场管理的相关知识和技能,包括进度管理、材料控制、质量验收等。

二、带班制度的具体要求:1.项目负责人每天早上到达施工现场,与施工人员进行早会,了解施工进展和问题。

2.项目负责人要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包括道路、临时设施、材料堆放等。

3.项目负责人要指导施工人员按照施工计划进行工作,避免重复或漏施工的情况发生。

4.项目负责人要定期检查施工质量,确保施工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5.项目负责人要及时处理施工现场的问题和纠纷,避免影响工程的进展和质量。

6.项目负责人要与客户和监理单位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及时反馈工程情况。

三、带班制度的优点和意义:1.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效率:项目负责人的到场带班,能够及时解决施工现场的问题和难题,提高施工效率。

2.保证施工质量:项目负责人的存在能够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中存在的问题,保证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3.确保施工现场安全:项目负责人的带班能够及时发现和消除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保证工程安全。

4.提升工程形象:项目负责人的到场带班,能够与客户和监理单位良好沟通,提升工程形象和口碑。

总结起来,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对于保证施工质量、工程安全和提高施工效率都有重要的作用。

施工企业应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明确项目负责人的职责和要求,加强对项目负责人的培训和监督,以确保施工现场的有效管理和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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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制度
一、为强化企业生产过程中的企业负责人责任,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现场
管理,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的生产单位
三、术语、定义企业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

四、职责权限及工作内容:
1)公司工程部根据公司所承包的在施项目工程,根据实际情况制度项目检查时间安排表,定期汇总企业负责人的带班检查记录并整理备案。

2)企业法定代表人是落实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

3)企业负责人要定期带班检查,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其工作日的25%。

4)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时,应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并分别在企业和工程项目部存档备查。

5)工程项目出现险情或发现重大隐患时,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应到施工现场带班检查,督促工程项目进行整改,及时消除险情和隐患。

五、考核
1)公司工程部未编制带班检查制度,未定期安排检查项目,或未按时汇总备案检查记录,每项考核责任人100 元。

2)企业负责人未按带班制度到现场检查,每次考核企业负责人200 元。

3)企业负责人没有填写检查记录,每次考核企业负责人100 元。

4)发生事故时而没有企业负责人现场带班的,按相关规定对企业负责人给予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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