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_合同法形成性考核册
《合同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合同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第一部分课堂讨论1.什么是合同的标的?:A*x$Z+2.你如何解释该合同的标的?。
M5k:y&f)I:k3.请用合同法学原理、合同解释的知识和有关法律规定分析和处理本案。
合同的标的的概念:/s9S(|%P*L1I%)电视大学资料学习,电大答案,国内较大的电大学生专业交流论坛合同的标的是指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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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魂社区::: 国内著名电大交流社区课堂思考题讨论记录表1参加讨论人员:4个同学的名字(包括自己)发言提纲:根据我国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发生争议的,协商解决订立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条款的意思或订立合同的目的解释。
其他人发言摘要:本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争议在于合同的标的不能达成一致意见。
应当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对此做出解释。
T乙公司对合同做出的解释有点过于按照自己的意思解释合同,严格按照合同的条款看其也无大的过错。
但是乙公司的行为与合同法中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不太符合。
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的精神,当事人对合同条款不清楚之处应当本着协商的精神履行合同,而不应该自己单方面解释合同,给对方造成被动。
"P(G6{2?"_&p D)h7S5c甲公司的主张也缺少法律依据和合法依据,只是强调自己的炊事员少并不能成为自己单方面指定合同标的理由。
但是根据甲公司与乙公司长期合作的事实,乙公司应当考虑到甲公司的具体情况,在提供蔬菜前征求甲公司的意见。
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就按照合同法规定的解释原则解决双方争议。
在此不能适用合同文字含解释,不能适用合同条款原则解释,也不能适用合同上下文的意思解释。
只能适用交易习惯原则解释,按照交易习惯原则,甲公司与乙公司经常有提供蔬菜的合作关系,平常如何供应蔬菜的,在本合同争议中也应当参照平时交易习惯确定合同的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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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形成性考核册

作业1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合同中,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的是()A.技术转让合同B.买卖合同C.租赁合同D.保管合同2、我国《合同法》规定,一般情况下,合同成立的地点是( )A.合同签订地B.合同承诺生效地C.当事人户籍所在地D.当事人主营业地3、法律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履行主要义务的,该合同( )。
A.有效成立 B.可变更可解除 C.无效 D.可撤销4、对于可撤销合同,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为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 B )。
A.六个月B.一年C.两年D.三年5、我国对合同权利转让采取的标准是( )。
A.自由主义B.当事人同意主义C.通知主义D.法定主义6、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 B )。
A.买受人承担B.出卖人承担C.当保人承担D.第三人承担7、当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支付利息期限时,借款期间不满( )的,应当在退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A.3个月B.6个月C.12个月D.24个月8、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 )。
A.不承担连带责任B.承担连带责任C.依过错各自承担相应责任D.承担按份责任9、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 )。
A.研究开发人所有B.委托开发人所有C. 研究开发人与委托开发人共同所有D.国家所有10、行纪人依行纪合同从事行纪业务时可能与第三人订立买卖合同,在该买卖合同关系中行纪人属于()A.当事人 B.代理人 C.居间人 D.利害关系人二、多项选择题1、应办理登记的合同有( )。
A.出版合同B.股票质押合同C.动产质押合同D.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E.房地产抵押合同2、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有( )。
A.平等、自愿原则B.公平原则C.合法原则D.诚实信用原则E.保护公序良俗原则3、下列合同中,可撤销的情形是( )。
A.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B.因显失公平而订立的C.因一方受欺诈而订立的D.损害国家利益的E.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4、我国合同法律制度规定当事人承担的违约责任主要有( )。
《合同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第二部分记分作业合同法作业1一、单项选择题1.A2.B 3.A 4.B 5.C 6.B 7.C 8.B 9.A10.A二、多项选择题1.ABDE 2.ABCDE 3.ABC 4.ABD E 5.ACDE 6.ABCDE7.ABCD 8.ABDE 9.ABDE 10.ABCDE三、名词解释题1.见教材第2页2.见教材第59页3.见教材第87页4.见教材等97页5.见教材等120页四、简答题1.见教材21页2.见教材88---90页五、论述题见教材129---130页六、案例分析题答:1.该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属于无效合同。
因为该合同符合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本案甲乙两公司所定合同内容违法,损害国家利益,应属无效合同。
2.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可以是返还财产;赔偿损失;收归国有或返还集体、第三人。
结合本案,由于是双方恶意串通,秘密从境外买卖免税香烟并运送至国内销售,损害了国家利益,本案应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构成犯罪的,还应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合同法作业2一、单项选择题1.C 2.C3.C 4.B5.B 6.D7.B8.A9.B10.C二、多项选择题1.CD2.AB 3.ABCCDE 4.BCE5.A CD6.ABC DE7.ABC DE8.ABCE9.ABCDE10.ABD三、名词解释题1.见教材第148页2.见教材第159页3.见教材第188页4.见教材等201页5.见教材等202页四、简答题1.见教材145---146页2.见教材160---162页五、论述题见教材192---193页六、案例分析题答:1.合同成立。
合同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合同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作业一一、填空:1.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2.诺成合同,实践合同3.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代理人4.公平,免除,限制5.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代理权终止以后6.无效,被撤销7.不能返还,没有必要返还二、选择题:1、BCD;2、A;3、ABC;4、B;5、BC;6、BD;7、ABCD三、名词解释:1、合同法基本原则:是指对合同关系的本质和规律进行集中抽象和反映,其效力贯穿于合同法始终的根本规则。
2、要约的撤回:是指在要约发出以后,尚未到达爱要约人之前,也就是在要约好生生效力之前,要约人使其失去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
3、强制缔约:指就某一类合同而言,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的个人或企业负有应对方的请求与其订立合同的法定义务。
4、表见代理: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民事行为。
5、可撤销合同:指已经生效但因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没有表现其真实意志,违反自愿原则而可由一方当事人请求撤销的合同。
四、简答题:1、我国合同法的特点:答:我国合同法主要表现出如下几个显着的特点:⑴从实际出发,总结和借签相结合;⑵充分体现鼓励交易与意思自治的理念;⑶表现了合同法制定和初稿的时代特色;⑷经济效率与社会公正、交易便捷与交易安全的价值取向相互兼顾;⑸普遍化的合同制度与类型得到了全面规制;⑹新的法制框架科学严谨,各种新制度构筑完备;⑺立法技术不断提高,立法语言日趋规范。
2、简述自愿原则的具体内容。
答:⑴缔结合同的自由;⑵选择相对人的自由;⑶决定合同内容的自由;⑷变更解除合同的自由;⑸决定合同方式的自由。
3、简述要约的撤销与撤回的区别。
答:⑴撤回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前,而撤销则发生在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并且生效以后,但受要约人尚未作出承诺的期限内。
⑵由于要约的撤销发生在要约已经生效之后,因此对要约的撤销有严格限定。
4、缔约过失责任类型。
答:⑴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⑵故意隐瞒与订阅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⑶泄露或不正当地使用商业秘密;⑷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合同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合同法形成性考核册第一部分课堂讨论案例分析请就下列问题进行讨论:1、什么是合同的标的?2、你如何解释该合同的标的?3、请用合同法学原理、合同解释的知识和有关法律规定分析和处理本案?(提示:注意学习合同解释的规则(P203),特别是按照交易习惯解释和按照合同目的解释。
)答:1、合同的标的是指合同所约定的权利和义务指向的对象,即合同的法律关系客体,其是任何合同中必不可缺的主要内容。
2、本案的合同标的是指新鲜蔬菜6000公斤且单价1元。
根据合同法概念及其法律特征、基本原则等规定,首先认定甲乙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为有效合同;其次判定甲乙双方是否做到了全面履行:乙方做到而甲方未做到,因此说明本合同生效并在现实中得到履行;第三,根据《合同法》中的合同解释规则中“按交易习惯‘解释的相关规定,甲公司应接受乙公司的货物,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3、乙公司对合同做出的解释有点过于按照自己的意思解释合同,但是严格按照合同的条款看其也无大的过错。
但是乙公司的行为与合同法中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好像不太符合,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的精神,当事人对合同条款不清楚之处应当本着协商的精神履行合同,而不应该自己单方面解释合同,给对方造成被动。
甲公司的主张也缺少法律依据和合同依据,只是强调自己的炊事员少并不能成为自己单方面指定合同标的的理由。
但是根据甲公司与乙公司长期合作的事实,乙公司应当考虑到甲公司的具体情况,在提供蔬菜前征求甲公司的意见,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就按照合同法规定的解释原则解决双方的争议。
在此不能适用合同文字含义解释,不能适用合同的条款原则解释,也不能适用合同上下文的意思解释,只能适用交易习惯原则解释,按照交易习惯原则,甲公司与乙公司经常有提供蔬菜的合作关系,平常时如何供应蔬菜的,在本合同争议中也应当参照平时的交易习惯确定合同的标的。
第三部分记分作业一、单项选择题1、 A,技术转让合同涉及到比较复杂的标的的让渡,应该以文字形式来确定,以便于合同的履行以及一旦产生争议,解决争议有明确的依据,对此法律作了明确的规定此类合同须以书面形式订立。
合同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合同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一、合同形成的基本要素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形成有效合同需要具备以下三个基本要素: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合同的当事人必须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者依法设立的法人、其他组织。
只有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才有能力自主地决定是否订立合同以及合同的内容。
2.合法的对象和内容合同的对象和内容必须合法。
合同的对象可以是财产、人身、劳务等合法利益,但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3.符合法定的形式要求根据法律规定的不同合同类型,要求合同采用特定的形式才能生效。
如房屋买卖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需要由当事人达成书面形式的合同,否则将无法生效。
二、合同的形成过程合同的形成包括提议、承诺和接受三个阶段。
1.提议提议是合同的发起阶段,即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表示意思,希望达成合同。
提议应当明确、具体且具有约束力,可以采取口头、书面或其他形式进行。
2.承诺承诺是指受邀请人对提议作出积极回应的行为。
受邀请人可以接受提议,也可以提出修改、补充等反对意见。
如果受邀请人的回应符合提议的内容,即视为承诺。
3.接受接受是指对提议作出肯定回应的行为。
接受必须是对提议内容完全一致的肯定回应,不能有任何条件或变化。
只有接受了提议的承诺,才能构成合同的有效成立。
三、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即合同具有约束力,对当事人产生法律效果。
1.默认效力合同一经成立,默认具有效力。
即当当事人达成了合法、有效的合同,即使没有采用特定的形式,合同仍然具有效力。
这是合同法的一般规定,适用于大多数合同类型。
2.特殊效力有些合同类型需要特定的效力要求才能生效,如房屋买卖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
这些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公证、登记等程序,以使合同具备特殊的效力。
3.争议解决效力合同一旦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仲裁等方式解决。
解决争议的结果对合同的效力有重要影响。
当事人应按照裁决结果执行,以维护合同的效力。
2019年春合同法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

中央电大《合同法》形成性考核册作业答案案例分析1甲公司与乙公司……*1』节打的吧折件T仙約定的权判別藍爭指向的对挚・斗奇同的法冲尺乐霁4K 其是任何合中必不可欣的主養内存.丰耒的ft同拯的鼻指航僚童魏6400公斤冃一单忻1元-幄堀合I同法«t念 &其陡禅轉征*華*J9JW等趨定.首先认定申厶取方禹宴订的含間为有效奇NL 其按判定甲乙取方足否ffiiSlTTfe面展岳乙方昨而甲方*做別-因此说嗚本合同氏啊井在理买中柑刘ffi 三*楸躺t合同坛,屮的命同解评SMI中-披交易习惯•解算的鞘关规远.屮舍M应换受二輕司的擬诃”科则扳扒违旳満仃“乙会印刈音【4僦出的解榔f「吐过J -槪皿U已的毎思解徉音冋.但是严搭按展台hJ的琵救右其也无丈的过常"但是兀公司的行为与舍同法中规定的誠实信用嚴则好像不木符合,幡關诚宾倍用腼则的梢种.当事人制合M螯哉不踊抱之虻曲当林恤商的韬抻JR行合1胡面不程變自巳单方面解释音圈涪时方造直被可k甲公司的主张也総少迭护依擴和令恫依堀,只是輩涮自己的如t员少并不自己单方im指定仑kJ标的前理由.但是恨揭甲輕司与乙公司氏期沓楝的事实.乙蜃司应当考电到甲么通的M+HftWl-杵提供截菜曲扯求甲公司的“,如果不能达就建恵见的I就按膜仟同il理宜的解軒原期解眺取方的争仏在此不確辽用OIWF再一灵解释,不施述均介前的条款障則解释・也不能塔用肯冋上下文粛音程辭释,只能适用交剧习愤席则粽出押卿梵坍见愼原则.甲旌可写兀益可繰常有撮供聲蕖的合作芙系.晋喈吋药何锲应範築的.拆本命”]小议申也应当肆!K(平时的交島习愤隠定合14的毎的.案例分析2代位枳是措會何他法诫立后.惴末亢全JfthZaif・衣债务人怠于行性其时第三人的到期陽祝川別傭机人的債抚案现构成姉宙之吋,備机人为保至自己的債札可班玖自己W^XIfftflES-人对第=Atef«w的软秫1»消权是指獲机人苻債誓人儉弃对第三人的對期《#槌宴st无财产或•IE參低价赴霽财产的荷丸而如害债权真血时*恢怯享有IH请求注曉liifi债务人所宝雄的丄迷打为的权利円代位权'J嶽消屉均喪求幣找人号仙务人疋III:存在fra罚效的告同关冠其Ag|J 4:决衿于£ 1.代位权上债务人fcnrWHMWlfJrU井!》書了债权人对領枫的实規主而瞰稍权Jt描愤务人或受菱人之垂倉.妨害了喷权人对其债锲依址亭有的权利;2.低惟祝对皆杈人.値养人、fit 务人的債脣人有拄定效丿」,撤萌枫艮对愤欝人、XSSA.帖根人具有效力.,单选题1-5、A, B, A, B, C, 6-10、D, B, A, B, C,、多选题1、A, B 2、ABCDE 3、ABCE 4、ABD 5、ABCDE、填空()四、名词解释1、合同法基本原则,是贯穿于合同法规范的指导思想和根本准则。
电大《合同法》形成性考核册

合同法作业一一、单项选择:1.以下合同中,应当无条件采纳书面形式的是()。
A.技术转让合同2.我国《合同法》规定,一般状况下,合同成立的地址是 ()。
B 合同承诺奏效地3.法律规定应当采纳书面形式的合同,当事人未采纳书面形式,但已执行主要义务的,该合同 ()。
A.有效成立4.对于可撤除合同,撤除权的除斥时期为拥有撤除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许应当知道撤除事由之日起 ()。
B.一年5.我国对合同权益转让采纳的标准是()。
C.通知主义6.除法律还有规定或许当事人还有商定,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托以前由 ()。
B.出卖人肩负7.当借钱合同两方当事人不可以确定支付利息限期时,借钱时期不满()的,应当在退还借钱时一并支付。
C.12 个月8.除当事人还有商定,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
B.肩负连带责任9.拜托开发达成的发明创建,除当事人还有商定的之外,申请专利的权益属于 ()。
A.研究开发人所有10.行纪人依行纪合同从事行纪业务时可能与第三人订立买卖合同,在该买卖合同关系 .A.当事人二、多项选择:1.应办理登记的合同有 (。
A.第一版合同 B.股票质押合同 D.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E.房地产抵押合同 2.合同法的基来源则有() A.同样、自发原则B.公正原则 C.合法原则 D.诚实信誉原则 E.保护公序良俗原则3.以下合同中,可撤除的情况是 ()。
A.因重要误会而订立 B.因显失公正而订立 5.借钱合同抵押担保中不得抵押的财富有 ()。
A.土地所有权C.宅基地土地使用权D.某大学校舍E.夫妇离婚波及有争议的财富 6.融资租借合同的法律特点有 ()。
A 是转移财富使用权的合同 B 为双务合同C为有偿合同 D 为诺成合同 E 为要式合同7.技术咨询报告包含就特定技术项目供应的合同种类有()。
A.可行性论证合同 B.技术展望合同 C.专题技术检查合同 D.剖析评论报告合同 8.货运合同收货人的权益和义务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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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合同法形成性考核册第一部分课堂讨论(案例分析,课堂讨论1)第一部分课堂讨论(案例分析,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一份合同,约定由乙公司在十天内,向甲公司提供新鲜蔬菜6000 公斤,每公斤蔬菜单价1 元。
乙公司在规定期间内,向甲公司提供了小白菜6000 公斤,甲公司拒绝接受,认为是为职工食堂订购所需求的蔬菜,食堂不可能有那么多人力用于洗小白菜,小白菜不是合同所要的蔬菜。
双方为此发生争议,争议的焦点不在价格,也不涉及合同的其他条款,唯有对合同的标的双方各执一词,甲公司认为自己的食堂从来没有买过小白菜,与乙公司是长期合作关系,经常向期购买蔬菜,每次买的不是大白菜就是萝卜等易清洗的蔬菜,乙公司应该知道这种情况,但是其仍然送来了我公司不需要的小白菜,这是曲解了合同标的。
乙公司称合同的标的是蔬菜,小白菜也是蔬菜,甲公司并没有说清楚要什么样的蔬菜,合同的标的规定是新鲜蔬菜,而小白菜最新鲜,所以我公司就送了小白菜过去,这没有违反合同的规定,甲公司称蔬菜就是大白菜或萝卜的说法太过牵强附会,既没有合同依据也没有法律依据,不足为凭。
请就下列问题进行讨论:1、什么是合同的标的?2、你如何解释该合同的标的?3、请用合同法学原理、合同解释的知识和有关法律规定分析和处理本案?合同的标的是指合同所约定的权利和义务指向的对象,即合同的法律关系客体,其是任何合同中必不可缺的主要内容。
本案的合同标的是指新鲜蔬菜6000 公斤且单价1 元。
根据合同法概念及其法律特征、基本原则等规定,首先认定甲乙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为有效合同;其次判定甲乙双方是否做到了全面履行:乙方做到而甲方未做到,因此说明本合同生效并在现实中得到履行;第三,根据《合同法》中的合同解释规则中“按交易习惯‘解释的相关规定,甲公司应接受乙公司的货物,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乙公司对合同做出的解释有点过于按照自己的意思解释合同,但是严格按照合同的条款看其也无大的过错。
但是乙公司的行为与合同法中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好像不太符合,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的精神,当事人对合同条款不清楚之处应当本着协商的精神履行合同,而不应该自己单方面解释合同,给对方造成被动。
甲公司的主张也缺少法律依据和合同依据,只是强调自己的炊事员少并不能成为自己单方面指定合同标的的理由。
但是根据甲公司与乙公司长期合作的事实,乙公司应当考虑到甲公司的具体情况,在提供蔬菜前征求甲公司的意见,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就按照合同法规定的解释原则解决双方的争议。
在此不能适用合同文字含义解释,不能适用合同的条款原则解释,也不能适用合同上下文的意思解释,只能适用交易习惯原则解释,按照交易习惯原则,甲公司与乙公司经常有提供蔬菜的合作关系,平常时如何供应蔬菜的,在本合同争议中也应当参照平时的交易习惯确定合同的标的。
作业讨论:中央电大作业册第一部分课堂讨论(课堂讨论2)作业讨论:中央电大作业册第一部分课堂讨论(试从代位权与撤销权的概念、法律特征、法律后果入手,分析两者的区别?代位权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并对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构成妨害之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的权利。
撤消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实施无偿处分财产或非正常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而妨害债权实现时,依法享有的请求法院撤消债务人所实施的上述行为的权利。
代位权与撤消权均要求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其区别主要在于:1、代位权之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并妨害了债权人对债权的实现;而撤消权是指债务人或受益人之恶意,妨害了债权人对其债权依法享有的权利;2、代位权对债权人、债务人、债务人的债务人有法定效力,撤消权只对债务人、受益人、债权人具有效力。
第二部分小论文试论物业管理合同与相似民法制度(一)、物业管理合同与委托合同先看委托合同。
按《合同法》三百九十六条的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根据该章的其他条款的规定,我们可以从以下方面明确委托合同的特征。
1、合同由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签定,此两方当事人为委托合同的主体。
2、受委托人的主要义务是处理委托人的事务。
3、受委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
4、委托合同有有偿、无偿之分。
5、受委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
6、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对应物业管理合同的内容和特征,不难看出二者存在以下主要区别:1、委托合同的目的是以处理委托人事务为目的。
所谓委托人的事务,一般是指与委托人有利害关系。
反观物业管理关系中的管理服务,其实质是作为管理服务人的物业管理公司所提供的专业化、技术化的有偿服务,作为业主、业主委员会并不都能够亲自来处理,如果每一个业主都事必亲躬,那么住宅区的秩序就无法维持。
2、《合同法》第三百九十九条明确规定:“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
”这实质上是规定了受托人的忠实义务。
但物业管理的管理服务并不是完全按照业主、业主委员会的指示处理的,在物业管理公司开展的物业管理服务的经营活动中,业主、业主委员会只有监督权,而没有干涉和指挥权。
3、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在委托合同范围内所获得的法律后果,归属于委托人,因此委托合同由委托人承担责任。
而物业管理则不同,无论是侵权责任还是违约责任一般都要由物业管理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各自分别承担自己的责任。
4、委托合同是诺成合同、非要式合同。
委托合同的成立只须双方当事人达成意思一致即可,无须以一定物的交付或一定行为的完成为要件,订立合同也无须遵循固定的形式;而物业管理合同则是要式合同、格式合同,必须依照物业管理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招标投标的方式来确定物业管理公司,签署物业管理合同。
5、委托合同与物业管理合同在合同存续期限上有较大差异,被委托人处理的事务往往比较单一,时间比较短;而物业管理则不同,物业管理公司所提供的是系统的、专业化的服务,这个服务是长期的、连续不断的、反复进行的。
此外,出于物业管理关系的特殊性,物业管理一方当事人不得象委托合同当事人那样可以随时解除合同6、委托合同一般是基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特别信任为前提条件建立的;而物业管理合同则是通过招标投标之后获得的,物业管理人一般皆需要获得一定的资格认定证书方可以成为物业管理合同的招标对象。
7、委托合同可以为有偿合同,也可以为无偿合同,而物业管理合同一般皆为有偿合同。
从以上的诸多方面,可以明显看出物业管理合同与委托合同存有若干重大差异,物业管理合同远非委托合同之一种,现在实践和理论中以委托合同为物业管理合同定性的做法曲解了物业管理合同的本质特征,混淆了基本的法律关系。
(二)物业管理合同与代理权授予行为代理,指代理人于代理权限内,以本人(被代理人)名义向第三人所为意思表示或由第三人受意思表示,而对本人直接发生效力的行为。
代理为一项民法上扩张和补充民事主体行为能力的重要制度。
在代理的分类中,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而发生的代理,即委托代理(意定代理),是最常见、最广泛适用的一种代理形式。
实践中有些人认物业管理合同为代理的委托合同,也有人认为物业管理合同为代理权设定行为之一种,并得出物业管理行为为代理行为的结论,这其实也是一种比较典型的对物业管理合同性质的误解,以下从物业管理合同的性质和物业管理行为的具体内容两个方面予以澄清。
首先,一般情形下,委托合同是产生委托代理授权的原因和基础,其二,理论通说皆认委托合同并不必然地产生代理权,只有在委托人作出授权的单方行为后,代理权方才发生。
因此物业管理合同与代理权授予行为自当不同。
其次,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物业管理公司通常都是没有代理权的。
物业管理活动中虽然有涉及到法律行为,但一般都不需要物业管理公司来代理,而且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大量活动是根本就不涉及法律行为,根本就没有必要进行代理。
因此,代理行为与物业管理活动不存在因果关系,不能用代理的概念来解释物业管理活动。
最后,在物业管理关系中,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签定物业管理合同后,物业管理公司从事的物业管理活动是以自己的独立意志为前提的,在具体事项的管理操作中并不需要依照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的意思行事,这一点也与代理存在重大差异。
《合同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第三部分)合同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第三部分)一、单选题1、A, 技术转让合同涉及到比较复杂的标的的让渡,应该以文字形式来确定,以便于合同的履行以及一旦产生争议,解决争议有明确的依据,对此法律作了明确的规定此类合同须以书面形式订立。
2、B, 第34 条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3、A, 有效成立4、B, 第55 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5、C, 合同法第八十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6、D, 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
7、B 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义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8 、A, 9、B,合同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但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除外。
10、C, 寄存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保管费以及其他费用,保管人对保管物有留置权,将保管物拍卖后所得的价款扣除保管费用与其他费用的剩余部分应返还寄存人。
二、多选题1、AB,我国合同法规定要约可以撤回。
要约撤回的条件是撤回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2、ABCDE 3:ABCE 4、ABD,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占有,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承租人并不具有对租赁物的所有权,当然无权处分租赁物,转让是处分的一种,自然不被允许。
5、ABCDE,从我国《合同法》第424 条的规定可知居间合同的特征。
三、填空1、表意、事实2、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3、给付、附随4、一、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5、投标、开标和验际6、标的物7、主要8、委托、合作9、委托人、自己四、名词解释1、合同法基本原则: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于合同法规范的指导思想和根本准则。
主要有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合法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