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是什么

合集下载

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是怎么样的?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是首先由公民自己提出,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

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是怎么样的?依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的操作流程:办理流程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政府及卫生部门主动公开以外的卫生信息,可以向政府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政府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一)确定受理机构受理机构是政府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内部所设置的相应办事机构,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主体。

受理机构的详细联系方式见政府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二)提出申请获取和填写申请表向受理机构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须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本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政府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网站上下载电子版。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政府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提交申请表申请人可以通过政府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网站、信函或当面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

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也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受理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三)申请处理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行政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受理机构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怎样申请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的流程是怎样的?

怎样申请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的流程是怎样的?

怎样申请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的流程是怎样的?人民和政府想要信息公开,需要经历申请、审核等这些步骤。

因为信息公开需要审核,如果发现有粗制滥造的,事实不符的信息,都不能通过申请,审核内容无误后才能够公开。

所以,申请信息公开是一门技术活,审核失败被退回的比比皆是,大家可不能小看了。

那么,怎样申请信息公开?小编将在本文中为您作专业解答。

一、什么是信息公开公开规定法律常识:信息公开的规定具体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条、第六条,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

法律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条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

第六条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

行政机关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和经济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应当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

二、信息公开中的主动公开渠道有哪些一、信息公开中的主动公开渠道有哪些?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行政机关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场所、设施,公开政府信息。

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向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

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是怎样的?1、除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是什么

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是什么

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是什么1、提出申请公开权利人向本单位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地点领取,也可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下载。

2、申请方式3、申请处理。

近年来,民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呼声越来越高。

因为在现代社会,民智开启程度必然是很高的,而民智有对政府政务公开有所要求。

现在很多城市都把政务公开当做一项重要的政务工作。

按照信息公开的管理办法的规定,信息公开主要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那么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是什么?一、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1、提出申请公开权利人向本单位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地点领取,也可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下载。

为提高处理申请效率,公开权利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公开权利人可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申请系统上直接提出申请,也可下载《申请表》,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

(2)信函、传真申请。

公开权利人可以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公开权利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适当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口头申请。

按上述方式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当面口头提出申请,本单位受理机构应对公开权利人的基本情况(如公开权利人的姓名、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等)和申请的主要内容做好记录。

本单位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公开权利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1)审查。

本单位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公开权利人予以补正。

公开权利人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不同,为提高效率,建议公开权利人对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信息公开制度的概念及内容

信息公开制度的概念及内容

信息公开制度的概念及内容一、概念信息公开制度是指国家机关和公共机构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向社会公众公开相关信息的制度。

信息公开制度的目的是保障公民的知情权,促进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廉洁、勤政和公正行使职权,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推进民主政治建设。

二、意义信息公开制度是现代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以下意义:1.保障公民的知情权。

公民有权知道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所涉及的信息,信息公开制度为公民行使这一权利提供了保障。

2.促进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廉洁、勤政和公正行使职权。

信息公开制度可以让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公开的信息中接受社会监督,从而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3.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信息公开制度可以让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公开相关信息,使社会公众能够更好地了解政府的工作情况和政策制定过程,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4.加强社会监督。

信息公开制度可以让社会公众更好地了解政府的工作情况和政策制定过程,从而更好地行使监督权,加强社会监督。

三、内容1.信息公开的范围信息公开的范围包括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的、获取的、保存的信息,以及与履行职责有关的信息。

但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除外。

2.信息公开的原则信息公开的原则包括公开原则、及时原则、准确原则、完整原则和便利原则。

公开原则是指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公开所有与履行职责有关的信息,除非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

及时原则是指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公开信息。

准确原则是指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公开准确、真实的信息。

完整原则是指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公开完整的信息,不得删减、篡改信息。

便利原则是指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便利公众获取信息,为公众提供便利的服务。

3.信息公开的程序信息公开的程序包括信息公开的申请、受理、审查、答复和救济等环节。

公民可以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提出信息公开申请,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受理申请,并进行审查。

政府信息公开是指的什么

政府信息公开是指的什么

政府信息公开是指的什么政府信息公开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及时、准确地公开发布。

它既是公众了解政府行为的直接途径,也是公众监督政府行为的重要依据。

因而,政府信息应该公开。

对公民予以监督。

▲一、政府信息公开是指的什么在法律上,政府信息公开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以及规章授权和委托的组织,在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过程中,通过法定形式和程序,主动将政府信息向社会公众或依申请而向特定的个人或组织公开的制度。

对此,可以从广义与狭义两个方面来理解。

广义上的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政务公开,二是信息公开;狭义上的政府信息公开主指政务公开。

政务公开主要是指行政机关公开其行政事务,强调的是行政机关要公开其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属于办事制度层面的公开。

广义上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涵和外延要比政务公开广阔的多,它不仅要求政府事务公开,而且,要求政府公开其所掌握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内容1、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2、县级以上政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四)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五)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六)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七)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八)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九)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十)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十一)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行政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内容有哪些,程序是怎样的?

行政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内容有哪些,程序是怎样的?

The way to find happiness in life is to understand that you are given life for dedication.整合汇编简单易用(页眉可删)行政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内容有哪些,程序是怎样的?访问官方,在主页的右上角点击【政府信息公开】,进入政府信息公开的界面。

进入【申请办理】栏目,按要求填写。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现在由于国家实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政策,所以可以说任何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都可以向政府申请公开自己想要知道的一些相关的信息,当然申请政府工作信息公开也是需要有一定的程序的,而且还需要写明申请的内容,那么行政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内容有哪些,程序是怎样的?一、申请内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一)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二)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三)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四)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行政机关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

政务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内容

政务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内容

一服务两公开的内容:即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的含义: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机构为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依法办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等公共服务活动。

政务公开的含义:政务公开主要的要求是使政府的工作内容公开化,对于政府筹划或正准备进行的各项工作,如城市建设、道路规划、医疗保健措施、事务处理等分类进行公开,并对各项工作内容及进程予以公开,任何公民都可以通过特定途径,如政务公开栏、政务公开网络等进行查询、监督。

政府信息公开的含义:广义上的政府信息公开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政务公开,二是信息公开;狭义上的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指政务公开。

政务公开主要是指行政机关公开其行政事务,强调的是行政机关要公开其执法的依据、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属于办事制度层面的公开。

广义上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涵和外延要比政务公开广阔的多,它不仅要求政府事务公开,而且,要求政府公开其所掌握的其他信息。

网上资料:政务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区别( 不太准确)政府信息公开与前几年推行的政务公开有什么区别?应该说,这两者既有联系,也有区别。

前几年推行的政务公开工作的经验,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也可以这么说,如果没有前几年政务公开工作的积累,就不可能有现在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但这两者也有明显的区别,体现在政务公开的范围更广泛,其公开主体包括党委系统、政府系统和“两院”等,公开的内容更具体、更多样;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则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和经授权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公共企事业单位也要参照执行,公开的内容主要是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获取、记录和保存的信息,一些工作过程的信息可以不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已纳入法制化轨道,具有严格的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的区别政务公开是前几年就提出来的一项工作,中央、省、市各级都下发了文件,要求加强政务公开工作。

2008年开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始正式实施。

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到底是什么关系,在网上查了一下,还没有发现这方面的资料。

政策解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基本原则和主要环节

政策解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基本原则和主要环节

政策解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基本原则和主要环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是未来五年决胜阶段法治政府建设的“十三五”规划,也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方向和措施,其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是重要内容之一。

早在2004年,国务院就在《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提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2010年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提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坚持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目标,并在政务公开原则、范围、主要环节、重点领域等方面作出了更加明确的规定。

《纲要》仍把政务公开的目标确定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可见,从政府信息公开到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不仅是文字表述差异,也是政务公开制度与实践发展的结果,更是决胜阶段必须紧紧扭住的短板和着力点。

所以,在《纲要》规定的总体目标中,就有公开公正的目标。

在衡量法治政府标准方面,也明确了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标准。

再加上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具体要求,构成了政务公开的目标、内容与要求,揭示出政务公开不是一个技术性小问题,而是一个方向性的大是大非问题。

基本原则: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所谓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是指除非有法定事由不公开政务信息外,其余政务信息一律公开。

换言之,公开政务信息无须法定理由,而不公开政务信息则需要法定理由。

这个原则确立的基本理念是政务信息本就该全部公开,只是由于法律规定的特殊理由,依法可以不公开或暂不公开。

就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来看,法定不公开事项有三种: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就此而言,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除以上三类信息之外,其余的政府信息应当一律公开。

例如,在政务公开实践中,有些被拆迁户向行政机关申请公开其他被拆迁户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信息,但出于担心牵一发而动全身、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等考虑,一些行政机关会以“此事与你无关”为由拒绝公开这类信息。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是什么
1、提出申请公开权利人向本单位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地点领取,也可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下载。

2、申请方式
3、申请处理。

近年来,民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呼声越来越高。

因为在现代社会,民智开启程度必然是很高的,而民智有对政府政务公开有所要求。

现在很多城市都把政务公开当做一项重要的政务工作。

按照信息公开的管理办法的规定,信息公开主要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那么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是什么?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
1、提出申请
公开权利人向本单位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地点领取,也可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下载。

为提高处理申请效率,公开权利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公开权利人可以在市政府门
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申请系统上直接提出申请,也可下载《申请表》,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

(2)信函、传真申请。

公开权利人可以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公开权利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适当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口头申请。

按上述方式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当面口头提出申请,本单位受理机构应对公开权利人的基本情况(如公开权利人的姓名、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等)和申请的主要内容做好记录。

本单位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公开权利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1)审查。

本单位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公开权利人予以补正。

公开权利人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不同,为提高效率,建议公开权利人对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公开权利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及时登记,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