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 民诉第十六章 二审程序
有关民事诉讼二审程序的规定

有关民事诉讼二审程序的规定(一)第二审程序的概念在我国,由于实行两审终审制,所以有第一审程序和第二审程序的区别。
民事诉讼当事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未生效的第一审判决、裁定,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进行审判,上级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上诉案件进行审理所适用的程序称第二审程序。
第二审程序是为了保证当事人依法行使上诉权和上一级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判而设置的。
民事诉讼法关于第二审程序的全部条文,都是针对审判上诉案件所作的规定。
所以第二审程序是审理上诉案件的程序,也称上诉审程序。
人民法院适用第二审程序对上诉案件进行审理后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
因此,第二审程序又称终审程序。
第二审程序和第一审程序虽是两个审级不同的程序,但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有着密切的联系。
具体说,第一审程序是第二审程序的前提和基础;第二审程序是第一审程序的继续和发展,即对同一民事案件继续进行审理,而不是开始审理另一个新的案件。
第二审程序发生后,上一级人民法院就要根据上诉人的请求范围审查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执行审判程序上是否正确、合法,继续行使国家赋予的审判权,最终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争议,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应当明确,第二审程序并不是每个案件的必经程序。
如果一个案件经过第一审程序审理,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或者在上诉期限内当事人没有提出上诉,就不会引起第二审程序的发生,当然也就不需要经过第二审程序。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也都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然而提审、再审的案件适用第二审程序与上诉案件适用第二审程序是有区别的,比如当事人的诉讼地位。
称谓不同,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完全一样、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范围也不完全相同。
综上所述可见,第二审程序是上诉人要求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第一审人民法院的裁判是否正确、合法,以上诉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诉讼程序;也是上一级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上诉请求,对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判的有关内容进行检查、监督,使有错误的裁判在发生法律效力前得到纠正的诉讼程序。
民事诉讼二审审判流程范文

民事诉讼二审审判流程范文
一。
民事诉讼二审,那可是关乎公平正义的重要一环。
1.1 提起上诉。
当事人要是对一审判决不服,觉得自个儿冤得慌,就得在规定时间里提起上诉。
这就像吹响了战斗的号角,正式开启二审的大门。
1.2 受理上诉。
2.1 组成合议庭。
得挑几个经验丰富、眼光独到的法官组成合议庭,他们要对案件抽丝剥茧,找出真相。
2.2 审理前准备。
法官们得把一审的材料翻个底朝天,了解清楚来龙去脉。
还要通知当事人,告诉他们啥时候开庭,该准备啥。
2.3 开庭审理。
这可是重头戏,双方当事人都得到场,有理说理,有证据拿证据。
法官在中间主持公道,听双方唇枪舌战,明辨是非。
三。
3.1 评议和判决。
合议庭的法官们凑一块,你一言我一语,商量着怎么判才公平。
最后做出判决,给这事儿一个定论。
3.2 送达判决。
判决出来了,得赶紧送到当事人手里,让他们知道结果。
这时候,二审的流程也就差不多走完了。
民事诉讼二审的流程严谨又公正,就是为了给大家一个满意的交代,让公平正义不缺席。
民事诉讼法 第十六章 审判监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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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再审的法律后果
第二百零六条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
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 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 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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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的审理程序
第二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 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 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 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 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 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
5、作为裁判基础的刑事裁判已被其他确定判决所取消;
6、当事人发现对同一请求或同一法律关系已经作出的确定裁判在再审程序的当事人之间创设了新 的权利,并且当事人还可以利用这种新创设的权利。
7、当事人发现了新的事实和证据方法,如果过去的诉讼程序提出这些事实或证据方法的话,法院
将会作出对自己有利的判决。
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民诉法解释》第三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 方为公民的案件,当事人分别向原审人民法院和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 再审且不能协商一致的,由原审人民法院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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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审查与裁定再审
第二百零三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 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 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 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 第二百零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 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 本院院长批准。 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但当事人依 照本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选择向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 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案件,由本院再审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审,也可以交原审 人民法院再审。
16民诉法之第二审程序(09年司考三大本分段学习)

6.裁判的效力不同。适用第一审诉讼程序审结后的判决,在上诉期间,是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适用第二审程序审结后的裁判,是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当事人不得提起上诉。
上诉状应写明以下内容:第一,当事人的姓名,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还应写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第二,原审法院的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第三,上诉的请求和理由。这一部分是上诉状的核心部分。上诉的请求是上诉人提起上诉所要达到的目的;上诉的理由是上诉人提出上诉的根据,是上诉人向上诉法院对一审法院在认定事实的适用法律方面持有异议的全面陈述。上诉的请求和理由决定着二审法院对案件的审理范围。
3.审判组织不同。一审法院适用第一审诉讼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组织形式有两种,即合议制和独任制。实行合议制的,合议庭可以由审判员组成,也可以由审判员和陪审员共同组成;而二审法院适用第二审程序审理上诉案件只能采取合议制,并且合议庭必须由审判员组成,不能有陪审员参加。
4.审理的对象不同。第一审诉讼程序是以原告的起诉状和被告的答辩状为基点展开的,审理的对象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益争议;而第二审程序是以一审裁判为基点,对当事人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的法律进行审查,审理对象是一审法院的裁判。
一、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的审理范围
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的审理范围体现了第二审法院的职能。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第151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第二审案件的审理应当围绕当事人上诉请求的范围进行,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不予审查。但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除外。被上诉人在答辩中要求变更或者补充第一审判决内容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不予审查。
民商事二审案件主审法官办案流程

民事二审案件主审法官办案流程一、庭前审查与准备(一)案件接收与审查主审法官自接收案件之日起二日内对诉讼材料作如下审查:1、审阅上诉状,查看有无当事人亲笔签字按印或盖章;诉状中重要内容有涂改的,是否有当事人签字确认;了解各方当事人之诉求及答辩主要观点。
2、查看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是否齐全(包括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为复印件的,查明是否已经与原件核对无误。
3、诉讼代理人手续是否完善;授权委托书委托权限是否明确。
不明确的应当要求完善。
4、上诉人在上诉期间已经提供主要证据材料的,所移交的主要证据材料是否与证据目录一致,检查是否与原本进行了核对。
5、在接收案件五日内督促书记员制作《举证通知书》、《案件受理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或《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送达法律文书地址确认书》送达联和附卷联,并予送达。
《举证通知书》中应当明确举证的期限并要求对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简要说明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注明提交日期,签名盖章,并依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
经审查发现案卷材料不齐全的,退回立案庭补充完善。
退查完善应向立案庭出具《案卷立案阶段材料补充完善通知书》,由立案庭人员签收后留档备查。
(二)庭前准备1、承办法官应当在庭前仔细阅看上诉案卷材料,全面掌握当事人的请求和理由以及诉辩意见和一审的裁判情况,整理归纳争议焦点。
同时核对相关诉讼材料,发现有缺陷或缺失的(上诉状、答辩状署名不规范;身份证明不完备等),应及时要求当事人予以补正或补充。
2、承办法官应当核查双方当事人出庭人员的身份证明、诉讼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公函是否已提交法院,代理权限是否明确、公民代理的是否符合民诉法规定,如欠缺,应当通知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办理相关手续并在庭前或开庭当日提交。
3、根据案情的初步审查,依照《证据规则》的规定,提出举证期限、证据交换以及排期开庭日期的意见,报经审判长同意后,指示书记员做好填发有关通知、传票、公告等工作。
民事诉讼二审审理范围是什么?

民事诉讼二审审理范围是什么?在民事诉讼中,在法院出具一审判决之后,有的当事人会不满意一审判决结果。
民法给予了当事人获得第二次救济的机会,一审当事人可以选择提起上诉。
那么,民事诉讼二审审理范围是什么呢?为了解决您的疑问,律图小编特意为您搜集了以下资料,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民事诉讼法》二审范围(一)法律规定根据新民诉法规定,二审案件的审理范是:与上诉请求有关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问题。
这个范围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审理内容既包括事实审也包括法律审;二是审理范围受上诉范围的限制。
至于为什么要作这样的修改,主要有以下原因:1、二审程序不是一审程序的简单重复,它所要解决的主要是一审程序已经审理,但仍然存在争议的问题。
而一审程序已经解决的,没有争议的问题(即当事人未上诉的部分),二审一般不重复处理。
2、对当事人未提出上诉的问题重复处理,不仅没有必要,浪费人力、物力,拖延时间,而且对解决当事人争议不利,容易引起新的纠纷。
3、二审程序皆因上诉发生,二审的审理范围也理应以上诉请求的范围来确定,这同一审审理范围由起诉请求确定是一个道理。
对于上诉人在上诉请求中未提出的问题,人民法院不宜主动审理。
这可以说是民事诉讼当事人不告不理的规则在二审程序中的表现,也符合民事诉讼确定的处分原则。
4、即使一审裁判中当事人未提出上诉的部分存在错误,那也只是少数,而且一般都只涉及个别人或单位、组织的利益,若遭此不利的当事人本人无异议,法院也不必强迫其主张权利。
纵使涉及的问题对国家和社会利益有重大影响,那也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
5、将二审案件的审理范围限制在上诉请求的范围,有利于减轻二审法院的工作量,保证其在法定期限内迅速及时地审结案件。
(二)民事诉讼范围的历史1、外国民诉法关于上诉范围的规定也不尽相同,但大体可分为两类:一类是规定上诉审范围不受上诉人提出的上诉请求范围和原审裁判范围的限制。
即上诉审法院既审理原审法院的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是否有错误,同时全面审理原审判决、裁定2、确定的事实是否有真实根据。
民事诉讼二审审判流程范文

民事诉讼二审审判流程范文一、上诉与受理。
1.1 上诉的提起。
当事人要是对一审判决不服啊,就有权利提起上诉。
这就好比在一场比赛里,觉得裁判的判决不太对,要再争取一下。
上诉得在规定的时间内,把上诉状递交给原审法院或者直接交给上一级法院。
这上诉状可得写清楚为啥不服一审判决,是觉得事实认定错了,还是法律适用有问题。
比如说,在一个合同纠纷案件里,一审法院判定一方违约要赔偿,可这方觉得自己根本就没有违约,是对方先违反合同约定的,那他就可以把这些理由都写在上诉状里。
1.2 受理审查。
法院收到上诉状之后呢,可不是直接就开始二审了。
得先审查一下,看看符不符合上诉的条件。
这就像我们进一个地方,得先看看有没有入场券一样。
要是上诉状格式不对,或者超过了上诉期限,那法院可能就不受理了。
如果符合条件,那就得把上诉状副本送给对方当事人,让对方也知道你上诉的情况,这就像下棋的时候,对手出了一招,你得知道他这招是啥意思。
二、审理前的准备。
2.1 组成合议庭。
二审法院受理了上诉案件之后,就要组成合议庭了。
这合议庭啊,可不是一个人说了算,是好几个人一起审理案件。
就像大家一起商量事儿一样,这样可以避免一个人可能存在的偏见或者错误判断。
这些法官得是有经验、懂法律的,他们要对这个案件进行全面的审查。
2.2 阅卷与调查。
合议庭的法官们要认真阅卷,把一审的卷宗拿过来仔细看,看看一审是怎么审理的,证据是怎么认定的,判决依据是啥。
有时候还得去调查新的证据或者核实一些情况。
这就好比是破案的时候,重新梳理一遍线索,看看有没有被遗漏的或者搞错的地方。
比如说在一个侵权案件里,一审可能没有发现某个关键证人,二审法官通过阅卷发现这个问题后,就去寻找这个证人,调查新的情况。
2.3 通知开庭。
一切准备就绪之后,法院就要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的时间和地点了。
这就像一场大戏要开场了,演员们都得知道啥时候上台。
开庭通知得提前发出去,让双方当事人有足够的时间准备。
三、开庭审理。
(完整版)二审开庭审理程序

二审开庭审理程序剧本(汤文斌-二审书记员):现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均到庭情况。
(汤文斌-二审书记员):下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宣布法庭纪律:一、到庭所有人员,一律听从审判长统一指挥,遵守法庭秩序;二、不准喧哗、不准鼓掌、不准吸烟、不准乱串、不准呼口号、不准插话或当庭发言,(关闭呼机、手机)(旁听人员)有意见可在闭庭后提出;三、被法庭问话的人在回答问题时,应自动起立讲话,答完自动坐下;四、法警有权制止不遵守法庭秩序的行为,对不听劝告的可以勒令退出;五、当事人及其诉讼参与人不得中途退庭,如擅自退庭,是上诉人的作撤诉处理;是被上诉人的则依法缺席判决;六、为表示对国家法制的尊重,在审判人员入庭、宣判、退庭时,当事人、代理人等要自动起立,其余旁听人员一律保持肃静;(汤文斌-二审书记员):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全体起立。
(汤文斌-二审书记员):报告审判长,当事人已全部到庭,有关诉讼参与人也已经在庭外等候,可以开庭。
(夏诩珩-二审审判长):请坐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依法公开审理原告李斌诉北江真龙伟业广告有限公司和北江卷烟厂一案。
现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现在宣布开庭。
(敲法槌)(夏诩珩-二审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下面核对当事人身份。
上诉人,你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职业,可有委托人。
(潘家华-上诉人):我叫张三,北江真龙伟业广告有限公司总经理。
公司地址:XX 省XX市XX区XX路XX号。
委托广警律师事务所律师谢维溪作一般代理人。
(潘家华-上诉人):我叫李四,北江烟卷厂厂长。
本厂地址:地址:XX省XX市XX 区XX路XX号。
委托广警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一般代理人。
(谢维溪-原审被告律师):我叫谢维溪,男,X岁,广警律师事务所律师,一般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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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上诉的审查和受理 对上诉的审查与受理、 (一)对上诉的审查与受理、原审人民法院 审查上诉人的上诉是否符合四个条件。 审查上诉人的上诉是否符合四个条件。原审 法院在收到上诉状、答辩状5日内, 法院在收到上诉状、答辩状5日内,将全部案 卷报送上级法院 对上诉的处理 立案审理 驳回上诉 (二)上诉的撤回
5、上诉案件调解 (1)范围 上诉案件调解的范围不受上诉请求范围的限制, 上诉案件调解的范围不受上诉请求范围的限制, 也不受第一审诉讼请求范围的限制。 也不受第一审诉讼请求范围的限制。 上诉案件的调解也不受第一审裁判是否正确的影 响。 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 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 不成的,发回重审: 不成的,发回重审:
(三)上诉案件的审理
1、审理的范围。 审理的范围。 我国民诉法151条规定: 151条规定 我国民诉法151条规定: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 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 查。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人上诉请求的有关事 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时, 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时,如果发现在上诉 请求以外原判确有错误的,也应当予以纠正。 请求以外原判确有错误的,也应当予以纠正。 第一审裁判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 第一审裁判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侵害社会 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 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即使上诉人没有 提出上诉请求, 提出上诉请求,第二审人民法院也应当予以 纠正。 纠正。
第一,对当事人在第一审程序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 第一,对当事人在第一审程序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 原审人民法院未作审理、判决的; 原审人民法院未作审理、判决的; 第二,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在一审中未参加诉讼的; 第二,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在一审中未参加诉讼的; 第三,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 第三,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 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 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
两者的区别: 两者的区别:
1、适用的法院与审级不同 2、程序发生的原因 3、程序的任务不同 4、审理的对象不同 5、审理的方式与审结期限不同 6、裁判生效诉的条件 1、上诉必须针对依法可以上诉的裁判提出 2、上诉必须有合格的上诉人与被上诉人 3、上诉必须在法定期间内提出 上诉必须递交上诉状(书面形式) 4、上诉必须递交上诉状(书面形式) 二、提起上诉的程序 原则上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状, 原则上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状,法律也 不禁止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 不禁止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 当事人向原审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时, 当事人向原审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时,应当预交上 诉费,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 诉费,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各方当事人应当 分别预交上诉费。 分别预交上诉费。
(四)上诉案件的裁判 对一审判决 判决不服的上诉案件的裁判 1、对一审判决不服的上诉案件的裁判
民诉法的规定( 153条 民诉法的规定(第153条) 判决驳回上诉, (1)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依法改判 裁定撤销原判, (3)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2、对一审裁定不服的上诉案件的裁判 对一审裁定 裁定不服的上诉案件的裁判 (1)维持原裁定的裁定 (2)撤销原裁定的裁定 3、上诉审裁判需要处理的几种特殊情况 (1)对不应当由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的处 理 由第二审人民法院直接裁定撤销原判, 由第二审人民法院直接裁定撤销原判,驳 回起诉。 回起诉。 (2)二审中当事人的诉讼承担 直接将分立或者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列为当事人, 织列为当事人,而没有必要将案件发回重 审。
可以申请撤回上诉 撤回上诉的方式: 撤回上诉的方式:书面 口头
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 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当作出不准撤回上诉的裁定: 当作出不准撤回上诉的裁定: 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确有错误的; 1、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确有错误的; 2、双方当事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社会公共利 双方当事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 益或者其他人的合法权益的。 益或者其他人的合法权益的。 第二审人民法院一旦作出准许撤回上诉的裁定, 第二审人民法院一旦作出准许撤回上诉的裁定, 立即产生以下法律效力: 立即产生以下法律效力: 第二审程序终结; 1、第二审程序终结; 当事人不得再行上诉; 2、当事人不得再行上诉; 原审裁判生效。 3、原审裁判生效。 各方当事人均为上诉人时, 各方当事人均为上诉人时,一方当事人申请撤回 上诉,另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撤回上诉的, 上诉,另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撤回上诉的,第二审 程序就不能终结。 程序就不能终结。
4、上诉案件的证据
(1)上诉案件中“新的证据”的认定 上诉案件中“新的证据” 民事诉讼法》 125条 《民事诉讼法》第125条:“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 提出新的证据。 提出新的证据。” 根据最高法院《民诉证据若干规定》 41条的规 根据最高法院《民诉证据若干规定》第41条的规 这里的“新的证据”包括: 定,这里的“新的证据”包括: 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 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 新发现的证据; 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 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 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 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 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 当事人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供的证据不是“ 当事人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供的证据不是“新的证 人民法院不予采纳。 据”的,人民法院不予采纳。
调解不成,另行起诉: 调解不成,另行起诉:
二审增加诉讼请求 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
(2)上诉案件的调解书
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 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 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 送达后,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即视为撤销 视为撤销。 送达后,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即视为撤销。
依法改判分为两种情形: 依法改判分为两种情形: 分为两种情形 一是应当依法改判。经过审理, 一是应当依法改判。经过审理,第二审人民法 院认为原判决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院认为原判决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适用法 律错误的,应当作出改正原判决的判决。 律错误的,应当作出改正原判决的判决。 二是可以依法改判。 二是可以依法改判。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原判 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 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 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依法改判。 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依法改判。 发回重审 应当发回重审:违反法定程序, 1)应当发回重审: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 响案件公正审理的 可以发回重审: 2)可以发回重审: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 不清, 不清,证据不足的
第十六章 上诉程序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二审程序概说 上诉的提起和受理 上诉案件的审理 上诉案件的裁判
教学目的与要求: 了解第二审程序的含义、 教学目的与要求: 了解第二审程序的含义、性质和 意义: 意义:明确第二审程序发生的基础及与第一审程 序的关系;掌握提起上诉的条件和程序; 序的关系;掌握提起上诉的条件和程序;正确适 用受理和审判民事上诉案件的具体规定 教学重点:上诉的提起和审理。 教学重点:上诉的提起和审理。 教学难点: 教学难点:上诉的条件 教学时数: 教学时数:2课时 参考书目: 参考书目: 民事诉讼程序改革报告/ 1、 民事诉讼程序改革报告/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 讼法调研小组//法律出版社2003 //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讼法调研小组//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民事审判方式改革与发展/江平,陈桂明// //中 2、 民事审判方式改革与发展/江平,陈桂明//中 国法制出版社1998 1998年版 国法制出版社1998年版
2、上诉案件的审理地点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 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 在地进行
3、上诉案件的审理方式
开庭审理 迳行裁判
(1)迳行裁判必须组成合议庭。 迳行裁判必须组成合议庭。 迳行裁判不同于书面审理。 (2)迳行裁判不同于书面审理。 迳行裁判的适用范围受到严格限制 严格限制。 (3)迳行裁判的适用范围受到严格限制。
民事诉讼法第153条 民事诉讼法第153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 列情形,分别处理: 列情形,分别处理: 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 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 (二)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 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 (三)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 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 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 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 (四)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 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当事人对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 当事人对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
(3)对二审程序中当事人和解的处理 两种处理方式: 两种处理方式: 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后, 1)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后,请求人民法院 根据和解协议的内容制作调解书 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后申请撤诉的, 2)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后申请撤诉的,经 审查符合撤诉条件的, 审查符合撤诉条件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 当准许。 当准许。
(2)上诉审的举证期限
上诉案件的举证期限是提出“新的证据” 上诉案件的举证期限是提出“新的证据”的举 证期限。 证期限。 上诉案件举证期限仅对“新的证据” 上诉案件举证期限仅对“新的证据”具有约束 力。 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 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 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 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二审不 需要开庭审理的, 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 内提出。 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