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石方工程定额计算说明(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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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定额计价解释(含宣贯资料)

08定额计价解释(含宣贯资料)

一、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1、适用范围及作用2008建筑定额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接层工程。

2008建筑定额中的消耗量(不含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和标底的依据;2008建筑定额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计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料。

2、主要特点2008建筑定额是以2003年《河北省建筑工程预算综合基价》和1995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为基础,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根据现行的建筑工程及验收规范、操作规程编制的。

具有以下特点:(1)定额水平贴近实际。

2008建筑定额编制时充分考虑了定额水平与施工实际相结合的问题,对原定额水平与实际相差大的项目进行了合理调整。

(2)适应技术进步及工程需要,增加了近几年已被广泛推广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项目,提高了定额项目覆盖范围。

(3)2008建筑定额在2003综合基价的基础上,参照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进行章节划分和项目设置,对项目设置进行了大量调整,按照清单计价时使用更加方便、实用。

3、重点说明一、共性说明(1)表现形式:2008建筑定额在项目设置上将所有子目按照性质不同分为实体项目与措施项目,其中措施项目又包括可竞争措施项目与不可竞争措施项目两部分。

各子目中仅列出基价、人工费、材料费及机械费,不再列出综合基价、综合费用、费用及利润。

(2)有关规定:2008建筑定额实体项目与不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不作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在投标报价时投标人可以合理调整。

2008建筑定额中的人工单价、材料价格、机械台班单价在编制工程预结算、投标和最高限价等时,可依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进行调整。

(3)2008建筑定额实体项目包括:土、石方工程,桩与地基基础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工程,金属结构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防腐、隔热、保温工程,构件运输及安装工程,厂区道路及排水工程;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垂直运输工程、建筑物超高费、大型机械一次安拆及场外运输费及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其中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由支挡土板、打拔钢板桩、降水工程、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配合费、工程定位复测场地清理费、成品保护费、二次搬运费、临时停水停电费、土建工程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在有害健康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组成;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

重庆市建筑工程2008计价定额(08定额)造价常用专业文档

重庆市建筑工程2008计价定额(08定额)造价常用专业文档

人工运淤泥、流砂 人工运淤泥、流砂 单(双)轮车运土 单(双)轮车运土
1
4.回填、打夯、平整场地、整理边坡 AA0017 AA0018 AA0019 AA0020 AA0021 AA0022 AA0023 AA0024 AA0025 AA0026 回填 回填 回填 松填土方 夯填土方 夯填石渣 原土 填土 填石渣 100m3 100m3 100m3 100m2 100m3 100m3 100m2 100m2 挖方 填方 100m2 100m2 188.54 829.05 970.60 41.14 1035.23 1210.35 43.81 139.48 92.18 49.94 188.54 646.80 751.30 41.14 872.96 1015.30 31.24 139.48 92.18 49.94 3.10 4.00 159.17 191.05 12.57 3.10 4.00 179.15 215.30
槽、坑夯实 槽、坑夯实 槽、坑夯实 原土打夯 平整场地 整理边坡 整理边坡
5.人工伐树、挖树蔸、铲草皮 AA0027 AA0028 AA0029 AA0030 AA0031 AA0032 AA0033 AA0034 AA0035 伐树 伐树 伐树 伐树 挖树蔸 挖树蔸 挖树蔸 挖树蔸 离地面20cm处,树干直径(cm) 离地面20cm处,树干直径(cm) 离地面20cm处,树干直径(cm) 离地面20cm处,树干直径(cm) 离地面20cm处,树干直径(cm) 离地面20cm处,树干直径(cm) 离地面20cm处,树干直径(cm) 离地面20cm处,树干直径(cm) 30以内 40以内 50以内 50以上 30以内 40以内 50以内 50以上 10棵 10棵 10棵 10棵 1.80 209.00 468.60 127.60 253.00 363.00 506.00 49.28 70.40 140.80 209.00 468.60 127.60 253.00 363.00 506.00 49.28

重庆市08定额土石方工程计算规则

重庆市08定额土石方工程计算规则

1. 土壤、岩石体积,均按挖掘前的天然密度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机械进入施工作业面,2.土方体积折算表 松方体积天然密实体积夯实后体积松填体积1.00 0.77 0.67 0.83 1.30 1.00 0.87 1.08 1.50 1.15 1.00 1.25 1.200.920.801.003. 4.5. 平基土石方按图示尺寸加放坡工程量及石方爆破允许超挖量以立方米计算;沟槽、基坑土石方工程量按图示尺寸加工作面宽度增加量、放坡量以立方米计算;人工挖孔桩土石6.挖沟槽、基坑的放坡应根据设计或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的放坡系数计算。

如设计或施工组织设计无规定时,按下表规定放坡系数计算:人工开挖机械开挖土方放坡起点深度(m )土方 在沟槽、坑底 在沟槽、坑边 土方 1:0.31:0.251:0.671.5注:(1(2)原槽基础垫层,放坡应自垫层上表面开始计算。

7. 外墙基槽长度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基槽长度按槽底净长计算,其突出部分8. 基础、沟槽宽度按设计规定计算,如无设计规定时,无基础(垫层)的沟槽底宽按其基础底宽加两侧工作面宽度计算;有基础(垫层)的底宽按其基础(垫层)宽度加两侧工作面宽度计算;支撑挡土板的沟槽底宽,除按以上规定计算外,每边各加0.1m 。

沟槽每侧工作面宽度,按下表计算。

9. 地槽、地坑深度按图示槽、坑底面至自然地面(场地平整的按平整后的地坪)高度10. 人工挖孔桩和人工挖沟槽、基坑,如在同一桩孔和同一沟槽、基坑内,有土有石时,按其土层与岩石不同深度分别计算工程量,执行相应子目。

①土方按6m②软质岩、较硬岩分别执行10m11.建筑工程构筑物基础材料 每侧工作面宽(m )无防潮层(m )有防潮层(m )砖0.20 0.40.6浆砌条石、块(片)石 0.15 混凝土垫层或基础支模板者0.3 垂面做防水防潮层0.8管沟回填体积=挖方体积-管径在500mm12.13.14. 人工摊座和修整边坡工程量,以设计规定需摊座和修整边坡的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重庆08定额 工程费用计算说明

重庆08定额 工程费用计算说明

重庆08定额工程费用计算说明1、执行2008年重庆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本专业工程若需借用其他专业工程定额项目时,应将借用定额人工、材料、机械按本专业单价进行换算后,纳入本专业定额规定的工程定额取费标准统一计费。

2、工程费用标准表中“规费”费用标准未含工程排污费。

工程排污费另按实计算。

3、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计取标准及计算方法,按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发[2006]177号)文件执行。

4、工程定额测定费根据渝府发[2001]106号文件,按建安工作量的1.4‰计取,缴费办法按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有关文件执行。

5、税金根据重庆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税金计取费率的通知》(渝建发[2005]205号)文件规定,其标准见表17:建筑安装工程税金标准表17工程地点税率(%)市、区 3.41县城、镇 3.35不在市区、县城镇 3.226、总承包服务费发包方将工程中的一部分专业工程项目直接发包给另一施工企事业,总包方应向发包方收取总承包服务费。

总包方服务职责为:同期施工时,配合发包方进行现场协调、管理;提供必要的简易架料及垂直吊运等。

总承包服务费应以分包工程(不含总包方自行分包工程)的造价或人工费为基础,建筑工程按造价的3%计算,装饰、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15%计算,进入按实计算项目内。

7、二次搬运费:(1)建筑工程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场内二次或多次搬运费,主城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内包干使用。

(2)建筑工程组织措施费内已包括二次搬运费,当工程所在地不在主城区时,应扣除组织措施费中已含的二次搬运费,二次搬运费另根据工程情况按实计算。

(3)除建筑工程外,其他专业工程二次搬运费应根据工程情况按实计算。

(4)建筑工程采用商品砼时,其商品砼使用量达到其上升工程现浇砼总用量的40%以上时,二次搬运费按上述标准的50%计取。

2008湖北省土石方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

2008湖北省土石方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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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湖北省土石方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 2008湖北省土石方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
序号 定额号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定 额 名 称 其 中 定额基价(元) 定额单位 定额基价( 人工费 材料费 1000m3 1000m3 1000m3 1000m3 1000m3 1000m3 1000m3 1000m3 1000m3 1000m3 1000m3 1000m3 1000m3 1000m3 1000m3 1000m3 1000m3 1000m3 1000m3 1000m3 1000m3 1000m3 1000m3 1000m3 1000m3 1000m3 1000m3 1000m3 1000m3 1000m3 1000m3 1000m3 1000m3 1000m3 1000m3 1000m3 7337.62 9155.38 8099.15 9572.34 11969.38 10096.75 11949.43 14955.66 11964.39 14171.61 17764.67 5063.48 5960.49 7417.38 7249.81 8558.18 10681.76 9839.95 11643.49 14570.75 12504.35 14822.11 18572.12 3943.74 4627.83 5737.57 5666.59 6677.52 8321.84 7698.59 9094.6 11362.18 9755.82 11539.51 14443.07 3675.66 252 252 252 252 252 252 252 252 252 252 252 252 252 252 252 252 252 252 252 252 252 252 252 252 252 252 252 252 252 252 252 252 252 252 252 252 10.6 10.6 10.6 10.6 10.6 10.6 10.6 10.6 10.6 10.6 10.6 10.6 10.6 10.6 10.6 10.6 10.6 10.6 10.6 10.6 10.6 10.6 10.6 10.6 10.6 10.6 10.6 10.6 10.6 10.6 10.6 10.6 10.6 10.6 10.6 10.6 第2页 第 页

湖北省土石方定额(2008年)说明及计算规则小结

湖北省土石方定额(2008年)说明及计算规则小结

湖北省土石方定额(2008年)说明及计算规则小结一、现场施工工艺改进,技术创新,仍可按照定额规定计取费用,此规定施工单位应加以充分利用,使之成为一个利润点。

见总说明中:本定额规定应计取的项目,由于施工单位采取了技术措施,改变了生产工艺又能按照工程质量要求完成任务,保证安全操作,其项目仍按本定额计算。

二、土石方工程及运输工程和回填土工程中,遇到以下情形应按规定调整相关系数:1.1人工挖土、沟槽、基坑定额深度超过6M,按6M以内的相应项目基价,每加深1M乘以1.25(如7M以内采用6M以内的项目基价乘系数1.25;8M以内的采用7M以内的项目基价乘系数1.25,以此类推)。

1.2干湿土的划分,应根据地质勘查资料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含水率≥25%为湿土,如挖湿土时,人工和机械乘系数1.18。

若含水率>40%,则另行计算。

1.3 在支撑下挖土,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43,机械乘系数1.2。

先开挖后支撑的不属于支撑下挖土。

1.4 挖桩间土方时,按实挖体积(扣除桩体所占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5。

破除砼桩头区域土方开挖需考虑此系数。

1.5机械挖土方量按施工组织设计分别计算机械和人工土方工程量。

无施工组织设计时可按机械土方90%,人工挖土方10%来计算。

(人工挖土部分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乘系数2.0)实际人工开挖过程中也需要机械配合,可按照机械土方100%,人工挖土方10%来计算向业主申报此费用。

1.6 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0CM时,推土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25;铲运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17。

1.7 挖密实的钢渣,按挖四类土人工乘2.5,机械乘系数1.5。

1.8 0.2M3抓斗挖土机挖土、淤泥,流砂,按0.5M3抓铲挖掘机挖土、淤泥,流砂定额消耗量乘以系数2.5计算。

2.1人工装土汽车运土时,汽车运土定额乘以系数1.1。

2.2自卸汽车运土,如系反铲挖掘机装土,则自卸汽车运土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1;拉铲挖掘机装车,自卸汽车运土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2 2.3 自卸汽车运淤泥、流砂,按自卸汽车运土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23.1 人力及人力车运土石方上坡坡度在15%以上,推土机推土、推石渣,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时,如果坡度大于5%时,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以以下系数计算。

2008定额取费标准

2008定额取费标准

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及其包工不包料工程费用标准一、建筑工程费用标准(一)费用标准适用范围1.一般建筑工程费用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厂区道路等建筑工程。

2.建筑工程土石方、建筑物超高、垂直运输、特大型机械场外运输及一次安拆费用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土石方(含厂区道路土方)、建筑物超高、垂直运输、特大型机械场外运输及一次安拆等工程项目。

3.桩基础工程费用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中现场灌注桩和预制桩的工程项目。

(二)建筑工程费用标准(包工包料)1.一般建筑工程费用标准(见下表)。

2.建筑工程土石方、建筑物超高、垂直运输、特大型机械场外运输及一次安拆费用标准(见下表)3.桩基础工程费用标准(见下表)(三)建筑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1.一般建筑工程类别划分(见下表)2.桩基础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1)现场混凝土灌注桩为桩基础一类工程。

(2)预制混凝土桩为桩基础二类工程。

3.接层工程的工程类别划分:在计算檐口高度和层数时,连同原建筑物一并计算。

4.斜通廊以最高檐口高度,按单层厂房标准划分。

(四)工程类别使用说明1.以单位工程为类别划分单位,在同一类别工程中有几个特征时,凡符合其中之一者,即为该类工程。

2.一个单位工程有几种工程类型组成时,符合其中较高工程类别指标部分的面积若不低于工程总面积的50%,该工程可全部按该指标确定工程类别;若低于50%,但该部分面积又大于1500㎡,则可按其不同工程类别分别计算。

3.高度系指从设计室外地面标高至檐口滴水的高度(有女儿墙的算至女儿墙顶面标高)。

4.跨度系指结构设计定位轴线的距离,多跨建筑物按主跨的跨度划分工程类别。

5.面积系指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计算的建筑面积。

6.面积小于标准层30%的顶层及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夹层,不计算层数。

7.超出屋面封闭的楼梯出口间、电梯间、水箱间、塔楼、瞭望台,小于标准层30%的,不计算高度、层数。

2008山东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土建)说明及计算规则_secret

2008山东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土建)说明及计算规则_secret

山东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土建分册(上)土建分册说明一、土建分册分上、下两册,包括拆除工程,土石方、灰土工程,砌筑工程,钢筋混凝土及模板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木构架及屋面木基层工程,屋面、保温及防水工程,白铁及庭院工程,脚手架工程,楼地面工程,墙柱面工程,门窗工程,顶棚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其他工程。

二、本分册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修缮工程中的旧房拆除、修缮改建、抗震加固、二次装修工程。

传统古建筑修缮工程,如遇按现代作法施工的项目,可参照执行本分册相应定额。

三、本分册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不包括搭拆操作高度在3.6m以内简易脚手架的费用。

发生时按第九章脚手架工程有关规定执行。

四、定额中板枋木材的形状名称系依据国家标准GB4822·1的规定:木材宽度尺寸是厚度尺寸的2倍以上者为板材,宽度尺寸小于厚度2倍者为枋材。

板材规格按国家标准GB153·1-84规定(毛料):厚度在12~21mm为薄板;厚度在25~30mm为中板;厚度在40~60mm为厚板。

五、定额中生石灰的块末比是以5:5考虑的,粉化灰每立方米按生石灰434kg计算。

在编制各地区单位估价表时,应按当地规定的生石灰质量调整定额的生石灰用量。

粉化灰与生石灰数量换算如下:项目单位生石灰成分(块末比)8:2 7:3 6:4 5:5 4:6 3:7 2:8 1:9 0:10每立方米粉化灰生石灰数量kg 383 399 417 434 456 476 502 526 558每1000千克生石灰粉化后体积m3 2.61 2.51 2.40 2.30 2.20 2.10 1.99 1.90 1.79不同块末比生石灰换算系数0.88 0.92 0.96 1.00 1.05 1.10 1.16 1.21 1.29六、本定额(除注明者外)均以手工或配合中小型机械操作方式编制。

七、本定额中各项目工作内容均包括全部施工过程中的工序和工料消耗量,次要工序虽未一一列出,但已包括在定额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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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说明一、本定额适用于湖北省境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市政工程及园林绿化工程中的土石方工程二、本定额是依据现行国家建设工程劳动定额、湖北省建筑、安装、市政及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编制的。

三、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包含在定额内。

四、本定额中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1、人工工日:(1)本定额中的人工工日按普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

(2)本定额中的人工工日的单价取定为:42.00元/工日。

2、施工机械台班:(1)本定额中的机械类型、规格采用我省常用机械类型,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综合取定。

(2)机械台班消耗量中包括了机械幅度差。

(3)机械台班单价按《湖北省施工机械台班价格》(2008年)计取。

五、执行定额计价方法时:1、本定额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附注等条款注明允许调整、换算着外,一般不得因具体工程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与定额规定不同而调整。

2、本定额规定应计取的项目,由于施工单位采取了技术措施,改变了生产工艺又能按工程质量要求完成任务,保证安全操作,其项目仍按本定额计算。

3、山上施工,运输车不能直接到达施工现场而发生的运输,根据发生的数量另作补充,按实计算。

4、定额中的人工工日及单价,各地不得自行变更。

5、定额中的机械类别、名称、规格型号、机型为统一划分,实际采用机械与定额不同时,不允许换算。

六、本定额中为满足环保要求而配备了洒水汽车在施工现场降尘,若实际施工中未采用洒水汽车降尘的,在结算中应扣除洒水汽车和水的费用。

七、沟槽、基坑、石方平基的划分:建筑、安装、园林工程凡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且沟槽长大于沟槽宽三倍以上的为沟槽。

凡图示基坑底面积在20m2以内,且坑底的长与宽之比小于或等于3的为基坑。

凡图示沟槽底宽3m以外,坑底面积20m2以外,平整场地挖土方厚度在30cm以外,均按挖土方计算。

市政工程底宽7m以内,底长大于底宽3倍以上按沟槽计算。

底长小于底宽3倍以内按基坑计算,基坑底面积在150m2以内的执行基坑定额。

石方平基:沟槽、基坑底宽大于3m且底面积大于20m2;顶平面标高不同时,以低边顶平面标高线以上的部分为平基。

八、土壤及岩石分类见土壤及岩石分类表。

土壤分类表表G1-1岩石分类表(岩石类别分类表按GB50021-2001)表G1-2原则、方法收集补充,报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备案。

十、本定额是我省建设工程按定额计价的规范性文件,各地区、各部门不得另行编制、修改和翻印。

十一、本定额中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附表一材料价格取定表(08版定额中有)材料价格取定表胶质导线 BV-2.5胶质导线 BV-4.0附表二(08版定额中有)施工机械台班价格取定表施工机械台班价格取定表一、土方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说明一、本章定额均适用于各类工程的土方工程(除有关专业册说明了不适用本章定额外)。

二、人工挖土方、沟槽、基坑定额深度超过6m,按6m以内的相应项目基价,每加深1 m乘以1.25;(如7m以内采用6m以内的项目基价乘系数1.25;8m以内采用7m 以内的项目基价乘系数1.25,以此类推)。

三、干湿土的划分,应根据地质勘测资料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含水率≥25%为湿土,如挖湿土时,人工和机械乘系数1.18。

若含水率>40%时,另行计算。

四、本定额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发生时另按措施项目计算。

五、本定额未包括工作面以外运输路面维修、养护、城区环保清洁费、挖方、填方区的障碍清理、铲草皮、挖淤泥、堰塘排水等内容,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六、在支撑下挖土,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43,机械乘系数1.2。

先开挖后支撑的不属支撑下挖土。

七、挖桩间土方时,按实挖体积(扣除桩体所占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50。

八、场地按竖向布置挖填土方时,不再计算平整场地的工程量。

九、挖土中遇含碎、砾石体积为31%~50%的密实粘性土或黄土时,按挖四类土相应项目基价乘以1.43。

碎、砾石含量超过50%时,另行处理。

十、挖土中因非施工方责任发生塌方时,除一、二类土外,三、四类土壤按降低一级土类别执行,第九条所列土壤按四类土执行,工程量均以塌方数量为准。

十一、竖井挖土方,指在土质遂道的竖井挖土方。

十二、机械挖土方工程量按施工组织设计分别计算机械和人工挖土工程量。

无施工组织设计时可按机械挖土方90%,人工挖土方10%计算。

(人工挖土部分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乘系数2.0)。

十三、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0cm时,推土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25;铲运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17。

十四、挖掘机在垫板上进行作业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定额内不包括垫板铺设所需的工料、机械消耗。

十五、挖密实的钢碴,按挖四类土人工乘2.5, 机械乘系数1.5。

十六、0.2m3抓斗挖土机挖土、淤泥、流砂,按0.5m3抓铲挖掘机挖土、淤泥、流砂定额消耗量乘以系数2.5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土方工程量计算一般规则:1、土方体积均以天然密实体积为准计算。

如虚方体积、夯实体积和松填体积必须折算成天然密实体积时,可按表G1-3所列数值换算。

土方体积折算表表G1-32、建筑物挖土以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为准计算。

3、土方工程量按图示尺寸计算,修建机械上下坡的便道土方量并入土方工程量内。

4、清理土堤基础按设计规定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清理厚度为30cm内,废土运距按30m计算。

5、人工挖土堤台阶工程量,按挖前的堤坡斜面积计算,运土应另行计算。

6、管道接口作业坑和沿线各种井室所需增加开挖的土方工程量:排水管道按2.5%;排水箱涵不增加;给水管道按1.5%。

7、竖井挖土方按设计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乘以竖井高度以m3计算,其竖井高度指实际自然地面标高至竖井底板下表面标高之差计算。

二、挖沟槽、基坑土方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1、沟槽、基坑加宽工作面,放坡系数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无明确规定时按表G1-4、 G1-5 、G1-6规定计算表G1-4放坡系数2、挖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时,其挡土土板按各专业施工技术措施项目中相应子目计算。

凡放坡部分不得再计算挡土板,支挡土板后不得再计算放坡。

3、基础、构筑物施工所需工作面按表G1-5规定计算。

基础、构筑物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表G1-5管沟底部每侧工作面宽度表单位:cm表G1-6挖土交接处产生的重复工程量不扣除。

如在同一断面内遇有数类土壤,其放坡系数可按各类土占全部深度的百分比加权计算。

管道结构宽:无管座按管道外径计算,有管座按管道基础外缘计算,构筑物按基础外缘计算,如设挡土板、打钢板桩则每侧增加10cm。

建筑物沟槽、基坑工作面放坡自垫层上表面开始计算。

管道沟槽、给排水构筑物沟槽基坑工作面及放坡自垫层下表开始计算。

5、挖沟槽:外墙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图示基础底面之间净长度计算;内外突出部分(垛、附墙烟囱等)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6、挖管道沟槽按管道中心线长度计算。

三、地下连续墙挖土成槽土方量按连续墙设计长度、宽度和槽深(加超深0.5m)以立方米计算。

二、石方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说明一、本章定额均适用于各类工程的挖石方工程(除有关专业册说明了不适用本章定额外)。

二、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炮眼法松动爆破和无地下渗水积水考虑,防水和覆盖材料未在定额内。

采用火雷管可以换算,雷管数量不变。

扣除定额中的胶质导线用量,增加导火索用量,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计算。

(抛掷和定向爆破另行处理。

)打眼爆破若要达到石料粒径要求,则增加的费用另计。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石方工程量按图示尺寸加允许超挖量以立方米计算。

二、沟槽和基坑的深度、宽度每边允许超挖量:较软岩、较坚硬岩:200mm,坚硬岩:150mm。

三、机械拆除混凝土障碍物,按被拆除构件的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四、人工凿钢筋混凝土桩头按桩截面积乘以被凿断的桩头长度以立方米计算。

三、土石方运输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说明一、本章定额均适用于各类工程的土石方运输工程(除有关专业说明了不适用本章定额外)。

二、汽车、重车上坡降效因素,已综合在相应的运输定额项目中,不再另行计算。

三、汽车运土运输道路是按一、二、三类道路综合确定的,已考虑了运输过程中,道路清理的人工,如需要铺筑材料时,另行计算。

四、人工装土汽车运土时,汽车运土定额乘系数1.1。

五、自卸汽车运土,如系反铲挖掘机装土,则自卸汽车运土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1;拉铲挖掘机装车,自卸汽车运土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2。

六、自卸汽车运淤泥、流砂,按自卸汽车运土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2。

七、本定额未包括由于河道清理施工封航发生的其他费用和外租设备、船只的途中调遣费。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土石方运距应以挖土重心至填土重心或弃土重心最近距离计算,挖土重心、填土重心、弃土重心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

如遇下列情况应增加运距:1、人力及人力车运土、石方上坡坡度在15%以上,推土机推土、推石碴,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时,如果坡度大于5%时,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以下列系数计算。

2、采用人力垂直运输土、石方,垂直深度每米折合水平运距7m计算。

3、拖式铲运机3m3加27m转向距离,其余型号铲运机加45m转向距离。

二、余土或取土工程量可按下式计算:余土外运体积=挖土总体积 - 回填土总体积(或按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式中计算结果为正值时为余土外运体积,负值时为取土体积。

四、回填土及其他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一、本章定额均适用于各类工程的土方回填及其它工程(除有关专业册说明了不适用本章定额外)。

二、回填土区分夯填、松填按图示回填体积并依下列规定,以立方米计算:l、建筑物沟槽、基坑回填土体积以挖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砌筑物(包括基础垫层、基础等)体积计算。

2、管道沟槽回填应扣除管径在200mm以上的管道、基础、垫层和各种构筑物所占体积。

3、室内回填土按主墙之间的面积乘以回填土厚度计算。

三、平整场地及碾压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1、平整场地是指建筑场地以设计室外地坪为准±30cm以内挖、填土方及找平。

挖、填土厚度超过±30cm时,按场地土方平衡竖向布置图另行计算。

2、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m,以平方米计算。

3、原土碾压按图示碾压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填土碾压按图示填土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四、基底钎探按图示基底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五、围墙、挡土墙、窨井、化粪池等都不计算平整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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