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保护范围的确定原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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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什么?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什么?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什么?一、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什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指专利权法律效力所涉及的发明创造的范围。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的法律文件是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外观设计的照片或图片。

我国专利法第56条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作了原则性规定:一是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二是说明书和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

《专利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

外观设计专利权以表示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说明书及其附图内容可以用于解释其权利要求。

不能把权利要求书中没有记载的内容,而在说明书或者附图中已记载的特征列入保护范围。

二、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是多长时间?在我国,不同类型的发明创造保护期限有所不同。

发明专利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之日起计算。

虽然专利法第42条规定的专利权期限是自申请日起计算,但这只是专利权期限的计算起点,并不表示专利权从申请日就开始有效了。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均自授权公告之日起生效。

由于专利申请必须经过专利局的审查才有可能获得专利权,因此从申请日到专利局对专利申请作出授权公告需要一定时间,这样,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所实际能得到法律保护的有效时期一定少于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专利权人所实际能得到法律保护的有效时期一定少于10年。

关于专利保护,其实这是一个很广泛的概念,毕竟不同领域中专利保护方式也存在或多或少的差异。

申请专利的过程是很繁琐的,同时也是很漫长的。

因此,我国《专利法》中就规定了,对专利的保护从申请之日开始计算。

不过一般专利权都是从授权公告之日开始生效的。

中级经济师考试《知识产权》考前速记知识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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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师考试《知识产权》考前速记知识点汇总1.知识产权的性质:知识产权是一种民事权利;知识产权客体具有非物质性。

2.知识产权基本特征: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

3.原始取得是指财产权第一次产生或者不依靠原所有人的权利而取得财产权。

4.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法律救济:民事救济措施、行政救济措施、刑事救济措施。

5.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七步骤:贯标筹备、调查诊断、框架构建、文件编写、教育培训、实施运行、评价改进。

6.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外延:包括服务主体、服务对象、(服务方式、(服务过程。

7.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的成因:(1)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与知识产权地域性限制的克服;(2)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协调与国内法单独体系的改变。

8.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的主要原则:(1)国民待遇原则;(2)最低保护标准原则;(3)公共利益原则9.不授予专利权的客体: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动物和植物品种、原子核变换、标识性平面外观设计。

10.应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答复期限内提交证据,例外:对于技术词典、技术手册和教科书等所属技术领域中的公知常识性证据或者用于完善证据法定形式的公证文书、原件等证据,可以在口头审理辩论终结前补充。

11.国际专利申请的受理程序优惠五个“二”:(1)'一个受理局;(2)一种语言;(3)一份申请文件;(4)一笔申请费;(5)一个国际申请日(申请日是一个关键的日期)。

12.三份国际专利申请文本:“受理本”、“登记本”、“检索本”。

13.专利权保护范围确定的原则:中心限定原则、周边限定原则、折衷原则。

14.专利权属纠纷解决途径∶自行协商解决、请求管理部门调解、向人民法院起诉。

15.专利侵权的判定原则:全面覆盖原则、捐献原则、禁止反悔原则。

16.专利诉讼类型:(1)专利行政诉讼;(2)专利侵权诉讼;(3)专利权属诉讼;(4)专利合同纠纷诉讼;(5)其他专利诉讼。

17.专利运用的主要内容:专利产业化、专利商品化、专利金融化C专利竞争性利用、专利情报利用。

高级知识产权师真题

高级知识产权师真题

高级知识产权师真题1、单选: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为准。

A.权利要求的内容B.表示在图片或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C.专利申请说明书D.说明书及附图答案:A解析: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

A选项正确,CD选项错误。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B选项错误。

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

2、多选:下列关于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说法正确的是()。

A.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B.说明书及附图的内容可以引入权利要求C.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说明书及附图为准D.说明书及附图的内容不能引入权利要求E.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其权利要求答案:ADE解析: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

但说明书及附图的内容不能引入权利要求。

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DE选项。

3、多选:专利保护范围的确定原则包括()。

A.中心限定制原则B.周边限定原则C.折衷原则D.申请在先原则E.捐献原则答案:ABC解析:专利保护范围的确定原则一、中心限定制原则依照中心限定制原则,权利要求书是专利保护范围的依据,但是解释权利要求书时,应当以权利要求书表达的实质内容为中心,全面考虑发明创造的目的、性质以及说明书和附图,将中心一定范围内的技术也包含在保护范围之内。

不必拘泥于权利要求书的文字记载。

二、周边限定制原则周边限定原则要求,在理解和解释权利要求时,只能严格地按照权利要求书的字面含义来进行,任何其他的扩展解释都是不被允许的。

三、折衷原则折衷原则就是介于以上两者之间,专利保护范围应根据权利要求所表示的实质内容加以确定,但权利要求所表示的技术特征有异议时,可以引用说明书和附图进行解释。

专利保护范围及其确定原则

专利保护范围及其确定原则

专利保护范围及其确定原则一、专利保护范围的含义专利保护范围是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或创造享有的专有权利的边界和限度。

专利保护范围决定了他人是否可以在该范围内使用、制造、销售或引入该发明或创造。

专利保护范围包括专利权要求书中所列明的技术特征或技术方案。

技术特征是指在专利权要求书中明确描述的技术特点,是确定专利保护范围的主要依据。

二、确定专利保护范围的原则1. 相对性原则:专利保护范围应相对于已有技术,即专利权要求应与已有技术区分开来,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

专利权要求应涵盖发明或创造的核心技术,但不能过于宽泛,以免侵犯已有技术的权益。

2. 公开性原则:专利保护范围应与专利申请公开的技术信息相一致。

专利权要求书应清晰、明确地描述发明或创造的技术特征,以便他人能够准确理解。

3. 一致性原则:专利保护范围应与专利申请文件中的描述一致。

专利权要求书中的技术特征应与发明或创造的实际内容相符,不能超出专利申请文件的范围。

4. 合理预测原则:专利保护范围应能够合理预测技术的变化和发展。

专利权要求书中的技术特征应具有一定的弹性,能够适应技术的进一步改进和发展。

5. 等同原则:专利保护范围应涵盖与专利权要求书中所列明的技术特征具有相同功能、相同效果或相同用途的技术。

即使在形式上有所不同,只要具有等同的功能、效果或用途,仍应被视为侵权。

6. 限制原则:专利保护范围应在技术领域内予以限制。

专利权要求书中的技术特征不应涵盖无关的技术领域,以免扩大专利权人的权益。

7. 公平原则:专利保护范围应在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的同时,兼顾公众的合理利益。

专利权要求书中的技术特征不应过于宽泛,以免妨碍他人的正常技术开发和创新。

以上便是确定专利保护范围的几个原则。

在实际申请和解释专利保护范围时,需要综合考虑这些原则,确保专利保护范围既能有效保护专利权人的权益,又能促进技术创新和发展。

总结起来,专利保护范围是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或创造享有的专有权利的边界和限度。

专利权保护范围的确定原则

专利权保护范围的确定原则

专利权保护范围的确定原则在世界范围内,专利权保护范围的确定原则主要包括以下三种:1.周边限定原则:按照权利要求书字面含义解释,不允许其他扩展解释;2.中心限定原则:主要通过专利说明书和附图揭发创造整体构思,扩大保护范围;3.折衷原则:介于以上两者之间。

一、周边限定原则周边限定原则是指:在理解和解释权利要求时,只能严格地按照权利要求书的字面含义来进行,任何其他的扩展解释都是不被允许的。

采用该原则的主要是英国、美国等国家。

周边限定原则可以理解为,以权利要求中记载的内容为一个圆,圆内的技术特征才是专利的保护范围,其它任何内容均不属于专利的保护范围。

虽然这样的方式能够更清晰的呈现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但是也存在巨大的风险。

因为“文字游戏”是非常容易被人发现纰漏,一旦出现漏洞,在专利纠纷中就会处于弱势。

因此其对专利申请人或专利代理人有极高的要求,专利撰写更是要字字斟酌。

中心限定原则是指:只要通过说明书及其附图的内容全面揭示发明创造的整体构思,将保护范围扩大到四周的一定范围。

只要满足授予专利权的专利性条件即可,不必进行高度的抽象和概括。

采用该原则的主要是德国等大陆法系的国家。

二、中心限定原则中心限定原则可以理解为,以说明书中记载的内容为一个原点,向四周发散。

因此,中心限定原则相对于周边限定原则可以进行进一步的扩展补充解释,在专利纠纷中可以有效的防止有人利用专利撰写的漏洞规避相应的法律追究,这对企业来说是百利而无一害的,但是由于其保护的范围比较模糊,对社会公众来说可能存在一定的不公平现象,很难与其区分。

三、折衷原则折衷原则就是介于以上两者之间,该原则既不局限于“周边限定”中完全机械地拘泥于文字游戏,又巧妙地避开了“中心限定”将专利权保护范围扩大到无限制的不公与尴尬,它是在专利权人和社会公众之间寻求利益平衡点的较好方法。

折衷原则可以理解为,以权利要求中记载的内容为一个圆,适当的以说明书的记载的内容进行填补。

目前,包括我国在内的很多国家都采用折衷原则进行专利权保护范围的确定。

高频考点-知识产权-第3-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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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专利保护考点一:专利权保护范围确定的原则1.中心限定原则中心限定原则是指在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时,并不拘泥于权利要求书中的文字记载,而是将权利要求书作为保护范围的中心,全面考虑发明的目的、性质以及说明书和附图,把中心周围一定范围内的技术特征或技术方案都纳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保护范围大于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优点:(1)一定程度上扩大了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2〉降低了对权利要求书的撰写要求,没有经过抽象概括的内容也可能获得保护。

缺点:(1)导致权利保护范围模糊。

(2)对社会公众不利,无法通过公布的专利文件获悉准确的保护范围。

2.周边限定原则周边限定原则是指在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时,严格以权利要求书的文字记载为依据,不允许对权利要求做任何其他扩展解释,权利要求书文字记载的范围就是专利保护的最大范围。

优点:权利保护范围清晰,其可以更为清晰的呈现给社会公众。

缺点:对专利保护不利,如果撰写的权利要求书出现纰漏,则可能导致专利无法获得保护。

3.折衷原则折衷原则是指在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时,既以权利要求书为依据,但又不完全局限于权利要求书的文字记载,而是根据说明书及附图、现有技术、专利对现有技术所做的贡献等因素合理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专利法》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

折衷原则介于中心限定原则和周边限定原则之间,取长补短,兼具二者的优点。

折衷原则既不拘泥于权利要求的文字记载,又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不合理地扩大专利权保护范围的不公,在专利权人和社会公众之间较好地找到了利益平衡点。

考点二:以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的含义1.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布的有效授权文本为准。

2.保护范围根据权利要求内容去确定,不能太刻板也不能太抽象。

3.仅在说明书和附图中描述而未在权利要求书中出现的内容不能用。

4.专利保护范围,既包括权利要求书记载的特征也包括与其等同的特征。

专利保护范围及诉讼技巧

专利保护范围及诉讼技巧

2 、等同原则
2001年 2001年6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专利纠 1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 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 17条第1 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17条第1款规定: “专利法第56条第一款所称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法第56条第一款所称的‘ 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其附 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 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是指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应 当以权利要求中明确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所确定的范围 为准,也包括与该必要技术特征相等同的特征所确定的 范围。” 范围。” 第17条第2款规定:“等同特征是指与所记载的技术特 17条第2款规定:“ 征以基本相同的手段,实现基本相同的功能,达到基本 相同的效果,并且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无需经过创造 性劳动就能够联想到的特征。” 性劳动就能够联想到的特征。”
(二)我国专利法的专利保护范围
1、发明专利权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专利法第56条规定: 专利法第56条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 条规定 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 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 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 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 我国专利法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 以权利要求书的内容为依据, 以权利要求书的内容为依据,而不是以文字或者措 辞为准,在一定条件下, 辞为准,在一定条件下,为了弄清权利要求所表示 的实质内容,可以参考说明书以及附图, 的实质内容,可以参考说明书以及附图,以了解发 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目的、作用和技术特征。 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目的、作用和技术特征。
2、周边限定原则
所谓周边限定,指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完全按照权利要求书 所谓周边限定, 的文字确定,对权利要求书的文字要作严格、忠实的解释, 的文字确定,对权利要求书的文字要作严格、忠实的解释, 其文字表达的范围就是专利权保护的最大范围, 其文字表达的范围就是专利权保护的最大范围,专利权人 行使其权利必须受该范围的限制,不得越雷池一步。 行使其权利必须受该范围的限制,不得越雷池一步。 这种做法的优、缺点正好与中心限定原则相反。即采用周 这种做法的优、缺点正好与中心限定原则相反。 边限定原则就使得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严格按照权利要求书 的字面含义限定,任何扩大解释都是不允许的。 的字面含义限定,任何扩大解释都是不允许的。采用周边 限定原则对专利申请人或是代理人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权 限定原则对专利申请人或是代理人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利要求书的撰写必须再三推敲、斟酌, 利要求书的撰写必须再三推敲、斟酌,否则专利权人可能 因为权利要求书撰写方面的缺陷, 因为权利要求书撰写方面的缺陷,导致其权利不能得到充 分的保护。 分的保护。

专利侵权判定的三大原则

专利侵权判定的三大原则

专利侵权判定的三大原则
首先,根据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原则,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应当由
专利权的权利要求书确定。

侵权行为应当与专利权的权利要求书所
确定的技术特征相一致,即侵权行为如果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内,就构成侵权。

这一原则强调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由专利权的权利要
求书来确定的,侵权行为必须在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内才能构成侵权。

其次,根据技术特征的对比原则,对涉案产品或方法的技术特
征与专利权的技术特征进行对比,以确定是否构成侵权。

这一原则
要求对专利权的技术特征和涉案产品或方法的技术特征进行细致比对,只有当涉案产品或方法的技术特征与专利权的技术特征一致或
相似到达一定程度时,才能认定构成侵权。

最后,合法抗辩原则是指被告可以提出合法抗辩事由,证明其
行为不构成侵权。

合法抗辩事由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无效、专利权
不侵犯、合法使用等。

被告可以通过提出合法抗辩事由来否定原告
的侵权主张,从而免除侵权责任。

这三大原则在专利侵权判定中起着重要的作用,通过综合运用
这些原则,可以全面客观地判定专利侵权案件,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也能确保被告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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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保护范围的确定原则是什么
专利权保护范围的确定原则主要包括中心限定制原则:主要通过专利说明书和附图揭发创造整体构思,扩大保护范围;周边限定制原则:按照权利要求书字面含义解释,不允许其他扩展解释;折衷原则:介于以上两者之间的。

相信大家都知道我国《专利法》保护的专利是有明确对象的,同时也就作出了保护时间和范围的规定。

而在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的时候,需要具体遵循一定的原则。

那么专利权保护范围的确定原则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1、中心限定制原则
此项原则只要通过说明书及其附图的内容全面揭示发明创
造的整体构思,将保护范围扩大到四周的一定范围。

只要满足授予专利权的专利性条件即可,不必进行高度的抽象和概括。

因此,中心限定原则相对于周边限定制原则可以进行进一步的扩展补
充解释,在专利纠纷中可以有效的防止有人利用专利撰写的漏洞规避相应的法律追究,这对企业来说是百利而无一害的,但是由
于其保护的范围比较模糊,对社会公众来说可能存在一定的不公平现象,很难与其区分。

2、周边限定制原则
周边限定原则在理解和解释权利要求时,只能严格地按照权利要求书的字面含义来进行,任何其他的扩展解释都是不被允许的。

虽然这样的方式能够更清晰的呈现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但是也存在巨大的风险。

因为“文字游戏”是非常容易被人发现纰漏,一旦出现漏洞,在专利纠纷中就会处于弱势。

因此其对专利申请人或专利代理人有极高的要求,专利撰写更是要字字斟酌。

3、折衷原则
折衷原则就是介于以上两者之间,该原则既不局限于“周边限定”中完全机械地拘泥于文字游戏,又巧妙地避开了“中心限定”将专利权保护范围扩大到无限制的不公与尴尬,它是在专利权人和社会公众之间寻求利益平衡点的较好方法。

目前,很多国家都采用折衷原则进行专利的撰写,我国在界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上基本也是采用了折衷原则。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应当坚持以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的原则。

以说明书及附图解释权利要求应当采用折衷解释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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