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支农创新十大模式
农村金融服务的创新模式与经验

农村金融服务的创新模式与经验一、引言农村金融服务是指为农村居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融资和金融产品的服务。
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传统的农村金融服务模式已经难以满足需求,因此创新模式和经验变得尤为重要。
二、农村金融服务的现状目前,农村金融服务面临着一些问题。
一方面,农村金融机构的分布不均衡,许多农村地区仍然缺乏金融服务机构。
另一方面,传统的信用评估和风险控制方式无法满足农村经济的特殊需求。
因此,我们需要寻找创新的模式和经验来解决这些问题。
三、农村金融服务的创新模式1. 互联网金融服务借助互联网技术,农村金融服务可以通过线上平台实现,不再受到地域限制。
农民可以通过手机等设备便捷地享受到金融服务,如贷款、理财等。
同时,互联网金融还可以依靠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进行风险评估和控制,提高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2. 农村信用合作社如发展农村信用合作社,以农民为主体,通过自愿互助、互助共济等方式形成一个共同的信用体系。
信用合作社可以提供贷款、储蓄、支付等多样化的金融服务,满足农民的各种需求。
3. 农村金融服务网点的创新在农村地区建立更多精准的金融服务网点,为农民提供更方便、更贴近的服务。
可以通过合作农村合作社、村委会等机构来设立金融服务网点,提高服务的覆盖率和质量。
四、农村金融服务的创新经验1. 引入金融科技通过引入金融科技,如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可以大大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效率和精确性。
例如,利用人工智能技术进行风险评估,可以更准确地判断贷款的风险,降低不良贷款率。
2. 发展农村金融产业园发展农村金融产业园可以集聚金融机构和企业资源,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
农村金融产业园可以为农民提供创业支持、培训、创新科技等一系列服务,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3. 合作模式与传统金融机构合作,引入专业的金融服务。
例如,与农村合作社合作,共同开展金融服务,提高农民的金融服务水平。
五、农村金融服务创新模式的局限性和问题1. 数字鸿沟农村地区在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普及方面仍存在差距,数字鸿沟的问题阻碍了农村金融服务模式的普及和发展。
乡村振兴的金融支持与创新

乡村振兴的金融支持与创新随着中国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推进,金融支持和创新成为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关键。
本文将从十个方面探讨乡村振兴的金融支持与创新。
一、农村金融机构的建设乡村振兴离不开强大的金融体系支持。
应发展农村金融合作社、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为农民提供便利、低成本的金融服务。
二、农村金融产品的创新针对农民的特殊需求,应创造性地推出各种金融产品。
例如,针对单一农作物种植户,可以推出农作物综合保险等金融产品,帮助农民规避风险。
三、农村金融服务的普惠性要加大远程金融服务的力度,利用互联网和移动支付等技术手段为农村地区提供便利的金融服务,缩小城乡金融服务差距。
四、金融扶贫与乡村振兴的结合金融扶贫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
要通过发放小额贷款、开展金融培训等方式,帮助贫困地区农民发展生产,增加收入。
五、金融科技的应用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为乡村振兴提供了新的可能。
可以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为乡村经济发展提供更精准的金融支持。
六、农产品进军城市的金融支持乡村振兴需要实现农产品进一步融入城市市场。
可以通过金融手段,为农产品出口、农产品加工等环节提供贷款、保险等金融支持。
七、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农村信用体系是乡村振兴的基石之一。
应建立完善的农村信用档案和信用评价体系,提高农村居民的信用度,为他们提供更多金融服务机会。
八、金融资源的合理配置要改变过去重点城市、地区的金融资源集中情况,实现金融资源的合理配置。
通过建立金融支持农村发展的政策,吸引金融机构积极参与乡村振兴。
九、农村金融监管与风险防控在乡村金融发展的同时,要加强对农村金融机构的监管与风险防控。
建立健全风险评估、风险防范等制度,确保金融支持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十、金融教育的推广应积极推进乡村金融教育,提高农民对金融知识的了解和运用能力。
通过开设金融知识培训班、推广金融教材等方式,提升农民的金融素养,提高他们的金融意识。
总结:乡村振兴需要金融支持与创新的双重推动。
乡村振兴农村金融服务的创新模式

乡村振兴农村金融服务的创新模式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农村金融服务正成为推动农业现代化、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一环。
为了适应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需要,创新的乡村金融服务模式应运而生。
本文将从金融机构创新、科技创新和金融服务创新三个方面探讨乡村振兴农村金融服务的创新模式。
一、金融机构创新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传统的银行等金融机构需要加强对农村金融服务的创新。
首先,金融机构可以设置农村金融服务专门部门,由专业人员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其次,金融机构可以建立农村金融创业基金,为农村创业者提供资金支持。
此外,金融机构还可以开展农村金融扶贫项目,支持贫困地区的农民脱贫致富。
二、科技创新科技的进步为乡村金融服务的创新带来了新的机遇。
在农村金融领域,科技可以用于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和降低金融服务成本。
例如,利用互联网技术,金融机构可以推出线上金融服务平台,方便农民进行账户查询、贷款申请等操作。
同时,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可以对农村金融需求进行准确预测,为金融机构提供决策参考。
三、金融服务创新除了金融机构的创新和科技的应用外,金融服务创新也是乡村金融服务的重要方向。
首先,金融机构可以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活动,提高农民的金融素养。
其次,金融机构可以推动金融产品创新,根据农村的实际需求推出符合农民利益的金融产品。
此外,金融机构还可以与农村产业相结合,提供农业保险、信贷等服务,帮助农民降低经营风险。
综上所述,乡村振兴农村金融服务的创新模式包括金融机构创新、科技创新和金融服务创新三个方面。
金融机构应加强对农村金融服务的创新,科技应用可以提高金融服务效率,金融服务创新可以满足农民的实际需求。
只有通过不断创新,才能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促进农村金融服务的升级与发展。
(完)。
金融助力乡村振兴模型

金融助力乡村振兴模型是合作性金融+商业性金融模式。
该模式分为三种形式:
1.社员+合作社+(资金互助社)+金融机构:合作社(或互助社)
除了起内部信用合作功能之外,还在合作社社员与金融机构之间起融资担保作用,金融机构对社员直接授信或者对合作社进行整体授信,并由合作社向社员进行授信。
2.社员+合作社+(资金互助社)+担保公司+金融机构:担保角色
主要由担保公司来承担。
3.社员+合作社+(资金互助社)+龙头企业+金融机构:龙头企业
作为农业产业链中的重要一环,在供应链金融中发挥核心企业的作用,金融机构、合作组织围绕龙头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
乡村振兴农村金融服务的创新模式

乡村振兴农村金融服务的创新模式乡村振兴是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其中农村金融服务在推动农业现代化、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方面起到了关键性作用。
为了适应乡村振兴的需求,农村金融服务必须迎合农民的实际需求,在传统金融服务模式的基础上创新。
本文将探讨几种乡村振兴农村金融服务的创新模式。
一、农村金融服务的数字化创新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数字化金融服务成为了农村金融发展的一大趋势。
通过建立农村金融服务平台,农民可以通过手机、电脑等终端实现便捷的金融服务。
例如,在农村金融平台上,农民可以申请贷款、进行支付结算等操作,大大方便了农村居民的生活和生产经营。
此外,数字化金融服务还可以通过大数据分析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发展的趋势,为政府部门和农民提供决策依据,推动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农村金融服务与电商的深度融合电商的兴起为农村金融服务带来了新的机遇。
农村金融机构可以与电商平台合作,利用电商平台的流量和销售渠道,帮助农民将农产品推向市场。
通过电商平台,农民可以直接与消费者对接,实现农产品的高价值销售。
同时,农村金融机构可以为农民提供电商数字支付、物流保障等全方位的金融服务,进一步加强了农村金融服务与电商的融合。
三、农村金融服务与保险业的创新合作农村金融服务与保险业的创新合作模式也为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支持。
传统农业面临着多种风险,如自然灾害、疫病等,这些风险往往给农民带来较大的经济损失。
通过农村金融机构与保险公司的合作,可以为农民提供多样化的风险保障服务。
例如,农村金融机构可以推广农业保险产品,为农民提供针对性的保险服务,帮助其转移农业生产风险。
同时,农村金融机构还可以利用保险金融产品为农民提供投资和理财服务,促进农村资金的有效利用和增值。
四、农村金融服务与农业发展的深度融合农村金融服务的创新模式还可以通过与农业发展深度融合来推动乡村振兴。
农村金融机构可以积极参与农业产业链的构建,为农民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支持。
乡村振兴战略的金融支持模式

乡村振兴战略的金融支持模式近年来,乡村振兴战略成为中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方向。
为了实现乡村振兴的目标,金融支持成为必不可少的手段之一。
乡村振兴战略的金融支持模式需要综合考虑农村经济特点和金融机构的能力,以满足农业、农村及农民需求,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接下来,将分析乡村振兴战略的金融支持模式。
一、农村金融初创平台农村金融初创平台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金融支持模式的一项关键举措。
通过建立农村金融初创平台,可以提供更全面、更灵活的金融服务,有效解决农民贷款难等问题。
此外,还可以整合现有金融资源,提高金融机构对农村的关注度和服务水平。
二、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在乡村振兴战略的金融支持模式中,农村金融服务的创新是非常重要的。
以传统金融机构为基础,发展金融科技,通过移动支付、互联网金融等手段,为农村提供更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
此外,还可以引入保险机构、信托公司等非传统金融机构,拓宽农村金融服务的范围。
三、农村企业融资支持为了促进乡村振兴,需要大力支持农村企业的发展。
金融机构可以出台专门的融资政策,为农村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等金融支持。
此外,还可以建立农村企业信用体系,提高信用评级的透明度和准确性,吸引更多资金流入农村企业。
四、农民金融服务拓展在乡村振兴战略的金融支持模式中,农民金融服务的拓展是不可或缺的。
金融机构可以开发定制化的金融产品,满足农民的特殊需求。
同时,还可以加强对农民的金融素质培训,提高其金融意识和能力,让农民更好地利用金融服务。
五、农村土地资产融资创新农村土地资产是重要的融资资产。
在乡村振兴战略的金融支持模式中,可以通过创新金融产品,实现农村土地资产的有效融资。
例如,可以开展土地贷款、农村土地证券化等业务,为农民提供可靠的融资渠道。
六、金融扶贫机构发展金融扶贫是乡村振兴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乡村振兴战略的金融支持模式中,需要推动金融扶贫机构的发展,加大对特别贫困地区和特色产业的支持力度。
金融扶贫机构可以通过贫困户小额贷款、扶贫保险等方式,为农村贫困人口提供更有力的金融支持。
典型案例汇总金融支农创新十大模式

典型案例汇总金融支农创新十大模式金融支农是指金融机构通过提供金融服务和产品来支持农民和农业发展的一种模式。
随着农业现代化的进程和金融体制的,金融支农创新模式不断涌现,为农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以下是典型的金融支农创新模式的十个案例:1.兴农贷款模式:该模式主要通过给农民提供低息、短期的贷款来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包括农业生产资金贷款、农机购置贷款等。
兴农贷款模式通常与农业保险、电子商务等结合,有效解决了农民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需求。
2.农村信用社合作社模式:该模式通过发展农村信用社合作社,提供综合金融服务给农民,包括存款、贷款、支付结算、保险等。
农村信用社合作社模式给农民提供了更方便、更灵活的金融服务,促进了农民经济的发展。
3.扶贫小额信贷模式:该模式通过给贫困地区的农户提供小额信贷,帮助他们发展农业生产和其他经济活动,提高收入。
扶贫小额信贷模式不仅解决了贫困地区的资金短缺问题,还帮助贫困农户摆脱贫困。
4.农村金融机构互联网+模式:该模式通过运用互联网技术和金融科技手段,提供线上线下一体化的金融服务给农民。
农村金融机构互联网+模式可以提高金融服务的覆盖范围和效率,方便了农户的金融交易。
5.农民专业合作社模式:该模式通过农民组成专业合作社,共同经营农业生产和经济活动,融入市场化经营。
农民专业合作社模式可以集中农业资源,提高农业生产力和产值,增加农民收入。
6.农产品供应链金融模式:该模式通过农产品的销售链条为基础,为参与农业产业链的各个环节提供金融服务,包括预付款、贷款、融资、保险等。
农产品供应链金融模式可以解决农产品销售过程中的资金问题,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
7.农村电商模式:该模式通过建立农村电商平台,将农产品与市场对接,为农民提供销售渠道和物流配送等服务。
农村电商模式可以打破农产品销售的地域限制,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8.保险扶贫模式:该模式通过给贫困地区的农民提供农业保险,保障他们的农业生产风险。
农村金融服务创新模式分析

农村金融服务创新模式分析I. 引言农村金融服务一直是中国发展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如何为农村居民提供更有效、便捷的金融服务,成为了众多研究人员和政策制定者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分析现有的农村金融服务创新模式,以期为未来改进提供参考。
II. 互联网金融与农村金融服务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互联网金融成为了农村金融服务的一种创新模式。
互联网金融通过在线平台,为农村居民提供了多样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极大地方便了他们的生活。
例如,农村居民可以通过手机应用申请贷款、存取款,同时互联网金融也可以提供线上平台供农产品销售和交易。
III. 移动支付与农村金融服务移动支付的迅猛发展也给农村金融服务带来了新的机遇。
移动支付不仅改变了居民的消费习惯,也为农村金融服务提供了更快捷、安全的支付方式。
农村居民可以利用移动支付进行在线购物、缴纳水电费等,同时降低了现金的使用和携带风险。
IV. 金融科技与农村金融服务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为农村金融服务创新提供了新的契机。
例如,区块链技术可以提高农产品的溯源能力,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智能合约技术可以简化农民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合同签署流程,提高交易的透明度和效率。
人工智能技术可以通过分析农业数据,为农民提供精准的农业技术指导等。
V. 孵化器与农村金融服务金融科技孵化器在农村金融服务创新中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孵化器为创新企业提供了场所和资源,帮助他们在农村金融服务领域进行技术和产品的研发,从而提升农村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同时,孵化器还可以促进金融科技企业与传统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推动创新服务的推广和普及。
VI. 农村金融合作社与农村金融服务农村金融合作社作为一种传统的金融服务形式,一直在为农村居民提供服务。
近年来,农村金融合作社也开始创新服务模式,例如引入互联网金融技术,为农民提供在线存取款、贷款等服务。
同时,农村金融合作社也可以与金融科技企业合作,共同推动农村金融服务的创新。
VII. 政策支持与农村金融服务创新政策支持是农村金融服务创新的重要推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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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支农创新十大模式编者按: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近年来各地、各部门、各机构积极推进农村金融组织创新、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探索形成了一批符合农业农村特点的金融服务模式,对促进解决农业贷款难、贷款贵、风险高等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推动农业现代化建设、促进农民增收提供了有力支撑。
为更好地总结农村金融创新经验,宣传推广贴近农民、服务农业的有效做法,农业部推荐一批金融支农创新模式。
一、“政银担”模式“政银担”是指政府、银行、担保机构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密切分工协作,政府扶持或直接出资设立担保公司,对符合条件的农业信贷项目予以担保,银行再发放贷款。
该模式的创新点主要体现在:一是促进金融资本落地。
将量大面广、额度小的农业信贷需求汇集起来,将银行与农户“一对多”的关系变成与担保公司的“一对一”,拉近了供求双方的距离,降低交易成本。
二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
政府通过对担保公司的资本金注入,担保公司能够放大实现其净资产最高15倍的杠杆效应。
三是农业信贷风险可控。
将信贷风险从银行部分转移到了担保公司,分散了农业信贷风险,调动了金融机构的积极性。
同时政府对政策性农业担保公司给“政银担”模式予持续的担保费用补助和风险代偿补助,确保了可持续运营。
2015年,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建立财政支持的政策性、专注性、独立性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
目前,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已完成注资446.88亿元,国家农业信贷担保联盟有限责任公司已挂牌成立,3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已组建并开始向县市延伸,27个省级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已开展实质性业务,一个多层次、广覆盖的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初见雏形。
其中,安徽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创新开发的“4321”模式,由省级农担公司、省信用担保集团、银行、地方政府,按照4∶3∶2∶1的比例承担风险责任,实现了风险共担,调动了各方积极性,推动了业务快速拓展。
截至2017年6月末,成立一年半的安徽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已累计为3131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担保贷款18.2亿元。
二、“银行贷款+风险补偿金”模式“银行贷款+风险补偿金”是指由财政资金建立风险补偿金,合作银行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无担保、无抵押、低成本、简便快捷的贷款,当出现不良贷款时,按约定程序和比例从财政风险补偿金中予以补偿。
该模式的创新点主要体现在:一是弱化了对农民财产抵押物的要求,调动了银行积极性,有效提升了贷款可得性。
二是发挥了财政资金“小钱撬大钱”的作用,可按照政府风险补偿金最高10倍的杠杆撬动银行贷款。
江西的“财政惠农信贷通”是此类模式的典型代表。
2014年,江西省、市、县三级财政筹集引导资金15亿元存入合作银行作为风险补偿金,合作银行按不低于财政风险补偿金的8倍发放贷款。
在风险补偿上,按照银行实际放贷规模核定财政风险补偿比例,放贷规模越大补偿比例越高,起到了很好的激励约束作用。
截至2017年6月末,江西省通过“财政惠农信贷通”累计贷款323.29亿元。
江苏、河北、浙江等不少省份都对“银行贷款+风险补偿金”模式进行了推广应用。
三、“政银保”模式“政银保”是指保险公司为贷款主体提供保证保险,银行提供贷款,政府提供保费补贴、贴息补贴和风险补偿支持,通过财政、信贷、保险三轮驱动,共同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该模式的创新点主要体现在:一是发挥了保证保险的增信作用。
二是弱化了对抵质押物的要求,农民可以获得快捷优惠的贷款。
三是实现了政府、银行、保险机构风险共担。
广东佛山市三水区于2008年最先提出“政银保”模式。
截至2016年12月末,区财政投放保费补贴资金累计1001万元,累计发放“政银保”贷款5820笔,金额10.18亿元,资金撬动效应达100倍。
广东省从2013年起,以四年为一个周期,实施农民合作社“政银保”项目。
2013年省财政投入5000万元,其中1400万元用于保费全额补贴,2100万元用于贷款利息的50%补贴,1500万元用于设立超赔资金。
当贷款逾期,发生风险时,损失额的20%由银行承担,其余80%由保险公司在最高赔付限额内向银行赔付;超出最高赔付限额部分由“政银保”超赔资金赔付80%,其余由银行承担。
2014年省财政再投入9700万元,实施范围进一步扩大。
目前,上海、山东、河北、福建等多个省份都出台了相关政策文件,推广“政银保”模式。
其中,上海市通过这种模式,财政仅支出3300万元,累计撬动银行贷款25亿元。
四、“两权抵押贷款”模式“两权抵押贷款”是指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
其中,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是以承包土地的经营权作抵押、由银行向农户或农业经营主体发放贷款。
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是在不改变宅基地所有权性质的前提下,以农民住房所有权及所占宅基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由银行向住房所有人发放贷款。
该模式的创新点主要体现在:一是赋予了“两权”抵押融资功能,创新了“两权”抵押贷款产品和服务,有利于盘活农村存量资产、提高农村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农村经济和农村金融发展。
二是试点地区政府承担主体责任,有效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搭建、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制定、抵押物价值评估、抵押物处置等工作。
三是注重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坚持不改变公有制性质、不突破耕地红线、不层层下达规模指标,用于抵押的承包土地没有权属争议,且不能超过农民承包土地的剩余年限。
2016年,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委确定了232个农地抵押贷款试点县(市、区)和59个农房抵押贷款试点县(市、区)。
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储银行等金融机构创新推出了“两权+第三方担保”、农村多产权组合抵押、农房小额保证保险贷款等多种信贷产品,900余家地方金融机构建立了专项信贷管理制度。
同时,配合“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农村产权流转体系逐步健全,抵押物处置机制不断完善,一些试点地区成立了由龙头企业或政府参股的土地收储公司;有的采取“预抵押”方式,在放贷前找好“下家”;也有的试点地区将产权反抵押给有处置能力的第三方,并由第三方担保,解决处置问题。
截至2016年末,经国务院批准的232个农地抵押贷款试点县和59个农房抵押贷款试点县,共发放“两权”抵押贷款266亿元。
五、“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模式“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是指农村信用社以农户的信誉为基础,在核定的额度和期限内向农户发放的无需抵押、担保的贷款。
该模式的创新点主要体现在:一是贷款受益者多为量大面广、贷款金额较小的普通农户。
二是贷款主要靠信用,不需要抵押物。
三是实行一次核定、余额控制、随用随贷、周转使用,期限灵活,手续简便。
海南省农信社联社推出的“一小通”小额信贷是此类模式的典型代表,其创立了包括信贷理念、行为准则、工作精神、工作方法在内的一整套小额信贷企业文化,成立专设机构,组建专业队伍,制定专项流程,开发专列产品,设立专项基金,实现了责权明晰、赏罚分明、激励有效、约束到位,较好消除了借款农户与贷款人员双方信息不对称,降低经营费率,提高了农民的信贷可得性。
截至2017年6月末,累计发放农民小额贷款139.33亿元,惠及农户21.7万户。
同时,该模式经验也被其他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等微型金融机构广泛借鉴应用。
六、“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模式“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是对农业生产经营者因市场价格大幅波动、农产品价格低于目标价格造成的损失给予经济赔偿的一种产品模式创新。
该模式的创新点主要体现在:一是将农产品生产的市场风险纳入农业保险保障范畴,拓宽了保险服务领域,促进了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保障了农民利益,对当前农业生产自然风险保障形成了有益补充。
二是通过探索推广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可以逐步向收入保险过渡,有助于实现农业保险从保成本向保收入的转变。
2011年上海市农委和安信农业保险公司在全国率先推出了蔬菜价格指数保险,2012年北京市农委和安华农业保险公司开展了生猪价格指数保险试点。
截至2016年末,农产品价格保险试点地区已扩展至31个省份,试点品种包括生猪、蔬菜、粮食作物和地方特色农产品共4大类50种,保费收入突破10亿元,提供风险保障154.81亿元。
2014年以来,部分地区在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的基础上创新推出“保险+期货”模式,利用期货市场分散价格波动的系统性风险。
2016年,农业部和大商所支持开展了3个大豆项目和10个玉米项目,投保面积为56.3万亩,共有4159户农户和41个合作社投保,现货量达到20.1万吨。
2017年大商所新批准立项“保险+期货”试点项目32个,试点模式由价格保险向收入保险延伸,覆盖范围拓展至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河北、安徽和重庆等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七、“农机融资租赁”模式“农机融资租赁”是指融资(金融)租赁公司以租赁综合服务商的角色将承租人、银行、经销商以及政府的各种资源实施链接和整合,承租人(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交纳一定的首付金(一般为总金额的30%)就可独立使用机械设备,剩余租金与利息分期偿付,全款付清后农机具所有权再转移到承租人。
该模式的创新点主要体现在,让农民由“直接购买”变为“先租后买”,大幅度减轻一次性投入压力,缓解大型农机具购机难问题。
融资租赁是发达国家的农场主购置农机设备的首选方式,在我国其他大型设备购置领域也已普遍应用。
2015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8号)和《关于促进金融租赁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9号),鼓励融资租赁公司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积极开展面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租赁业务,解决农业大型机械、生产设备、加工设备购置更新资金不足问题。
农业部于2015年在新疆棉花主产区开展了融资租赁试点,有力促进了大型采棉机的推广,提升了新疆棉花机采率。
实践中,各地正积极探索将融资(金融)租赁模式推广应用到中小型农机具采购和设施大棚建设中。
八、“双基联动合作贷款”模式“双基联动合作贷款”是指基层银行业机构与农牧社区基层党组织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合作,共同完成对农牧户和城镇居民的信用评级、贷款发放及贷款管理。
该模式的创新点主要体现在:一是搭建了一个平台,即通过依托基层党组织,搭建为农牧户提供基础金融服务的新平台。
二是发挥了双重优势,即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信息、组织、行政资源优势与基层银行乡镇机构的资金、技术和风险管理优势,促进优势对接和整合。
三是实现了多方共赢,即通过“双基联动”,使基层党组织服务农牧民有了新抓手,银行开展基层金融服务有了新平台,农村基础金融服务有了新突破,实现了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发展普惠金融、振兴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多方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