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偏差引发价款调整事件跟踪控制之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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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价款调整案例分析

工程合同价款调整案例分析

工程合同价款调整案例分析某建筑工程项目,在施工初期,双方根据设计图纸和相关规范签订了固定总价合同。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原材料价格的波动、设计变更以及现场条件的不可预见性,原定的合同价款已无法满足实际需要。

因此,甲乙双方启动了合同价款的调整程序。

甲方提出了调整请求,乙方对此进行了认真的评估。

在评估过程中,乙方详细核对了工程量的实际增减情况,对照合同条款,分析了造成价款变动的原因。

例如,钢材价格的上涨导致原材料成本增加,这是一个客观存在的市场风险,应当由甲方承担;而由于设计变更导致的额外工作量,则需要双方协商解决。

双方依据合同约定的调整机制,对可能影响价款的因素进行了详细的列举和计算。

这包括了材料差价、人工费变化、机械使用费用等。

在这个过程中,公正客观的态度尤为重要。

每一项费用的调整都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支持,如发票、市场价格信息等,以确保调整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在确定了调整的具体金额后,双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协商。

甲方希望尽可能地控制成本,而乙方则希望能够得到合理的补偿。

经过多轮的讨论,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并对合同价款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为了防止未来类似情况的发生,双方还在合同中增加了价格调整条款,明确了在特定情况下价款调整的机制和流程。

这不仅为今后可能出现的变故提供了解决方案,也为双方的合作提供了更加稳固的基础。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到,工程合同价款的调整并非简单的数字游戏,而是需要基于实际情况,结合合同条款,经过严谨的分析和协商才能得出的结果。

在这个过程中,双方都需要保持公正客观的态度,确保调整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工程合同价款的调整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过程。

它要求项目管理者们不仅要有深厚的专业知识,还要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

只有这样,才能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同时,实现成本的有效控制,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投标报价采取调整工程量不平衡报价实例

投标报价采取调整工程量不平衡报价实例

投标采取不平衡报价,从工程量调整要效益案例一:水中桩不平衡调价申嘉湖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水中桩数量仅2390m,设计人员对水中桩界定的条件是流动的水中(如河道),而根据我方现场考察,和尚荡大桥一万多米桩基均位于鱼塘之中,能否界定为水中桩,很具有争议性。

因此在正式业主合同签订时的不平衡报价调整中,我们将水中桩φ1.2m的单价从原报价870元/米提高到1250元/米,施工过程中,虽然业主对水中桩的界定及确认做出很多严格限制,但经过努力现场确认了水中桩18662m,仅此一项还未开工就先创效709万。

从案列1可以看出,工程变更不是从中标后开始的,而是在招标过程中就已经展开了,开始的早,通过在投标过程中运用一些小技巧(参考博文《采用清单报价的小技巧》),预埋效益点,会在项目中标后得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下面再引用一个不平衡报价的例子:[案例2]沙包墙不平衡报价申嘉湖高速公路乍嘉苏保通工程主要是对既有线路乍嘉苏高速公路进行临时改道,施工过程中进行变更报价。

改道工程中设计图纸提出用砂包墙(蛇皮袋装砂垒成墙体)对线路的起端及末端进行封道,砂包墙作为安全及附属设施,在工程量清单600章内新增细目并报价,设计数量为58m3。

对该砂包墙进行报价时,根据计划合同部人员仔细分析,既有线路改造时,高速公路两边护栏因加宽需要将全部拆除,此时车流仍需正常通行,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砂包墙以易施工、防撞性能好将有可能成为隔离车道的首选,如果选用,施工过程中的数量将远远大于设计的58 m3,因此将变更报价由80元/ m3调整为3000元/ m3,单项总价为17.4万元,由于乍嘉苏保通工程变更组价涉及3000万元,区区十七万元并未引起业主重视,顺利通过业主认可并签订合同。

设计图纸内的砂包墙施工完成后,在高速公路加宽改造时,砂包墙果然被作为隔离车道的主要安全设施,最后施工确认数量732 m3。

经过不平衡报价,砂包墙总价为732 m3*3000 元/m3=2196000元,砂包墙施工成本仅为732*80元/ m3=58560元,获取经济利益为2196000元-58560元=2137440元。

工程价差调整法律案例(3篇)

工程价差调整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在我国建筑市场中,工程价差调整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工程价差调整是指在工程合同签订后,由于市场因素、政策调整、设计变更等原因,导致工程实际造价与合同约定造价产生差异,需要对工程价差进行调整。

本文将以某建筑工程为例,分析工程价差调整的法律问题。

二、案情简介某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为甲公司,施工单位为乙公司。

双方于2017年5月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工程总造价为1000万元。

合同签订后,乙公司开始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国家政策调整、材料价格上涨等原因,导致工程实际造价与合同约定造价产生较大差异。

甲乙双方就工程价差调整问题产生争议,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三、争议焦点1. 工程价差调整的法律依据2. 工程价差调整的计算方法3. 工程价差调整的责任承担四、案例分析1. 工程价差调整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市场因素、政策调整、设计变更等原因,导致合同约定的价格发生变化的,可以按照约定进行调整。

”因此,本案中甲乙双方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进行工程价差调整。

2. 工程价差调整的计算方法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工程价差调整的计算方法如下:(1)材料价格变动:根据市场调查,材料价格变动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建筑材料价格指数为准,按实际发生量乘以材料价格指数进行调整。

(2)人工费变动: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人工费指数,按实际发生的人工费用进行调整。

(3)其他费用调整:根据实际发生情况,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进行调整。

3. 工程价差调整的责任承担本案中,甲乙双方对工程价差调整的责任承担存在争议。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因国家政策调整、市场因素等原因导致的工程价差调整,由建设单位承担;因设计变更、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等原因导致的工程价差调整,由施工单位承担。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工程价差调整的主要原因为国家政策调整和材料价格上涨。

根据合同约定,此类原因导致的工程价差调整应由建设单位承担。

工程施工造价控制案例分析

工程施工造价控制案例分析

一、背景某城市新建一座大型商业综合体项目,项目总投资约10亿元人民币。

该项目由某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承建,施工工期为三年。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工程造价出现了较大的波动,给项目带来了较大的风险。

为降低项目风险,确保项目顺利完成,项目部采取了有效的造价控制措施。

二、案例分析1. 造价控制目标项目部的造价控制目标是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的前提下,将工程造价控制在批准的预算范围内,降低项目成本。

2. 造价控制措施(1)施工组织设计优化项目部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了全面优化,从施工方案、施工方法、施工进度计划、用料计划、劳动力计划、机械使用计划、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保证措施等方面入手,尽量选择合理且造价相对较低的施工方案。

(2)材料设备采购管理项目部对材料设备采购进行了严格管理,通过招标、询价、比价等方式,确保材料设备的质量和价格合理。

同时,加强对材料设备的验收、保管和使用,避免浪费。

(3)工程变更管理项目部建立了完善的工程变更管理制度,对工程变更进行严格的审批和核算,确保变更合理、合规。

在工程变更过程中,注重对变更原因、影响范围、变更费用等进行详细记录,为造价控制提供依据。

(4)工程索赔管理项目部对工程索赔进行了有效控制,对索赔原因、索赔金额、索赔程序等进行严格审查。

在处理索赔过程中,注重证据收集和证据链的完整性,确保索赔合理、合规。

(5)合同管理项目部加强合同管理,确保合同条款的合理性和完整性。

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对合同价格、付款方式、工期、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详细审查,避免合同纠纷。

(6)竣工结算管理项目部对竣工结算进行了严格审查,确保结算合理、合规。

在结算过程中,对工程量、材料设备价格、人工费等进行详细核算,避免结算偏差。

3. 造价控制效果通过采取上述造价控制措施,项目部的造价控制效果显著。

在项目竣工时,实际工程造价与批准的预算基本持平,降低了项目成本,提高了项目效益。

三、总结该案例表明,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造价控制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采取有效措施。

工程量偏差导致的合同价款调整案例

工程量偏差导致的合同价款调整案例

工程量偏差导致的合同价款调整案例咱就说有这么一个事儿啊,老王接了个盖房子的工程活。

甲方呢,和老王签了个合同,合同里约定盖一栋办公楼,混凝土工程的工程量初步估算为1000立方米,每立方米的单价是500元,这合同总价里关于混凝土工程这块儿就是500×1000 = 500000元。

结果啊,等到实际施工的时候,一测量,这混凝土工程的实际工程量变成了1200立方米。

这偏差可不小啊,比原来多了200立方米呢。

按照正常的合同价款调整规则,如果合同里约定了工程量偏差在±15%以内,单价不调整,超过15%的部分单价要调低(假设调低为450元/立方米)。

那咱先看看15%的偏差是多少呢?1000×15% = 150立方米。

也就是说,1000 + 150 = 1150立方米以内,单价还是500元/立方米。

那前面1150立方米的工程价款就是1150×500 = 575000元。

而多出来的那部分,也就是1200 1150 = 50立方米,这50立方米的单价就是450元/立方米,这部分的价款就是50×450 = 22500元。

所以,这个混凝土工程最终的价款调整后就是575000+22500 = 597500元,比原来合同里约定的500000元多了不少呢。

这老王啊,就按照这个调整后的价款和甲方重新核算了,双方也都认可这个结果。

为啥呢?因为合同里就这么约定的呀,大家都得按照规则来办事儿,不然这工程里的账就乱套啦。

还有一个例子呢,小李承包了一个修路的工程。

合同里说这条路的土方挖掘量大概是8000立方米,单价是每立方米30元。

但是实际挖的时候,发现地下的地质情况比预想的要好,土方挖掘量只有6000立方米,少了2000立方米呢。

同样按照合同约定,偏差在±15%以内单价不变,8000×15% = 1200立方米。

这少的2000立方米可是超过了15%的偏差范围了。

那前面6800立方米(8000 1200)的单价还是30元/立方米,这部分价款就是6800×30 = 204000元。

工程量偏差导致的合同价款调整案例

工程量偏差导致的合同价款调整案例

工程量偏差导致的合同价款调整案例话说有个小县城要盖一座超级酷炫的图书馆。

施工方甲和甲方签订了一份建筑合同。

合同里约定啊,图书馆的主体建筑混凝土浇筑量大概是1000立方米,每立方米的价格定在500元。

这就意味着,按照这个工程量计算,这部分工程的合同价款就是1000×500 = 500000元。

施工开始后呢,因为甲方突然改了一些内部的设计结构,结果等到混凝土浇筑工程结束一量,好家伙,实际的浇筑量变成了1200立方米,这就出现了工程量偏差。

偏差量就是1200 1000 = 200立方米呢。

按照合同里关于工程量偏差调整价款的规定,如果偏差量超过了约定量的15%就得调整价款。

那我们先来看看1000立方米的15%是多少,1000×15% = 150立方米。

这实际偏差的200立方米可是超过了150立方米。

那怎么调整价款呢?1000 + 150 = 1150立方米以内的部分,还是按照原来每立方米500元算。

这部分的价款就是1150×500 = 575000元。

而超过1150立方米的那部分,也就是1200 1150 = 50立方米,这部分得重新商量价格。

假设双方协商后这部分每立方米按450元算,那这50立方米的价款就是50×450 = 22500元。

最后总的合同价款就调整成了575000+22500 = 597500元,就比原来的500000元多了不少呢。

这就是一个很典型的因为工程量偏差导致合同价款调整的例子。

就像你去买水果,本来打算买10斤苹果,一斤5块钱,结果老板给了你12斤,超过一定量了,那多出来的部分可能就不能按照5块钱一斤算了,得重新商量个价格,总的钱数也就变了。

工程造价与质量控制的案例分析(二)

工程造价与质量控制的案例分析(二)

工程造价与质量控制的案例分析(二)案例一:建筑工程造价与质量控制问题近年来,随着建筑市场的快速发展,建筑工程的造价和质量控制已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本文将通过一个具体案例来分析工程造价与质量控制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案例描述:某市政府决定修建一座新的市图书馆,建筑面积约为5000平方米,总工期预计为18个月,预算为5000万元。

市图书馆是一个对公众开放的文化设施,因此各方对其质量和造价都有很高的要求。

问题一:造价控制在项目初期,工程造价审批部门要求在项目启动前提交详细的造价估算报告。

然而,在实施过程中,发现建筑材料的供应商涨价以及施工队伍的人力成本上涨,导致项目实际造价超过预算。

解决方案:1.加强与供应商的沟通,争取适当的价格优惠;2.严格把控施工队伍的人力成本,确保按照预算要求进行施工;3.及时调整项目进度和工程范围,以降低成本。

问题二:质量控制在项目的中期,发现部分装修材料与设计图纸不符,导致装修质量无法满足标准要求。

解决方案:1.加强对装修材料的验收工作,确保符合设计要求;2.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符合标准;3.及时进行质量抽查和整改,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案例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与质量控制问题随着城市发展的需要,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成为一个引人关注的焦点。

然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造价和质量控制常常面临一系列挑战。

下面将通过一个案例分析来探讨这方面的问题。

案例描述:某市政府计划修建一条城市快速路,全长约10公里,总工期为24个月,总造价为1亿元。

市政府要求该项目不仅要满足交通需求,还要兼顾环境保护和市民出行的舒适性。

问题一:造价控制在工程进行中,由于土地征收和施工队伍人员成本上涨,项目的实际造价超过了预算。

解决方案:1.优化土地征收计划,降低征收成本;2.与施工队伍进行谈判,争取合理的人力成本;3.定期审查和更新项目预算,及时调整工程进度和节约成本。

问题二:质量控制在项目验收阶段,存在部分路面坑洼、标线不清晰等质量问题,未能满足市政需求和市民的出行要求。

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准确导致结算纠纷的预控措施研究

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准确导致结算纠纷的预控措施研究

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准确导致结算纠纷的预控措施研究摘要:工程量清单项目在结算过程中,常常发生因特征描述不准确导致的纠纷,因此有必要研究预控措施来规避此类问题。

本文通过分析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准确导致结算纠纷的典型案例,总结了导致此类问题的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的预控措施,包括加强规范管理、完善技术标准、加强沟通协调等方面的措施,以解决工程量清单项目结算纠纷问题,提高结算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一、引言(一)案例一:在某工程量清单项目中,由于特征描述不准确导致了结算纠纷的发生。

在设计阶段,特征描述对于一些项目并没有进行细化,导致在后期的结算过程中,双方对于工程量的认定产生了分歧,最终导致了结算纠纷的发生。

通过以上两个案例的分析可以看出,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准确是造成结算纠纷的一个重要原因。

有必要采取相应的预控措施,以规避此类问题的发生。

三、预控措施研究(一)加强规范管理1.明确责任:在工程量清单项目中,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并建立相应的责任追究机制。

特别是对于特征描述的编制工作,需要明确专门负责的人员,并加强其管理。

2.规范流程:建立完善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编制流程和审批流程。

确保每一个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都经过严格的审核和审批。

(二)完善技术标准1.制定标准:制定统一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编制标准,明确各项特征描述的内容和格式要求,以保证特征描述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技术培训:对责任人员进行相关的技术培训,提高其专业水平和技术能力,确保其能够熟练掌握特征描述编制的相关技术要求。

(三)加强沟通协调1.内部沟通:加强内部各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在特征描述编制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协调运作。

特别是在设计阶段和实施阶段,不同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做到信息共享。

2.外部沟通:与业主、监理等外部单位加强沟通,及时反馈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的需要调整和完善的意见,避免因为特征描述不准确而引发的结算纠纷。

四、结论Reference:[1] 赵雪梅, 李婧. 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特征描述的准确性研究[J]. 西部科技, 2016 (05): 118-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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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偏差引发价款调整事件跟踪控制之案例分析
上篇文章讲解到工程咨询公司遇到工程量偏差引发价款调整事件跟踪控制,那么接下来就做一下案例分析,具体的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应对。

案例;比如说我们开发区,要建一个写字楼,业主方招标时发布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土建单位工程清单子目C30梁,招标清单工程量是100m3,投标人按100m3报的价,单价是400元/m3,最后中标了,那么这个中标单价就是400元/m3,双方签订的是固定单价合同。

工程开工后,主体完工后甲乙双方在对土建工程所有清单量在做确认时发现,这个C30梁的最终结算量可能会有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个情况甲乙双方确认后,C30梁的工程量不是100m3,是110m3,有10m3量差。

可能由两种原因引起,第一种清单编制人算错了,本来是110m3算成100m3,少算10m3,第二个可能是清单编制人没有算错,开工后变更工程量额外增加了10m3,总而言之以上两种原因,非承包人原因,110m3在原清单清单量的正负百分之十五以内,按照国家规定量按110m3结,单价不变仍然是400元。

第二种情况最终主体完工我们双方确定量时,我们甲乙双方最终确认C30的竣工结算量是70m3,跟原清单有30m3量差,可能由两种原因引起,第一种清单被人算错了,开工后变更了30m3,以上两种原因非承包商原因,在85m3之外了,量按70m3结,单价调高。

因为当初招标人发布的这个清单子目的清单量是100m3,投标人报价时认为你这个100m3没有错,100m3是我投标报价的前提条件,承包商是按100m3备的料备的款备的设备的现场,备的零件所有的条件都是按100m3考虑的。

比如这个大楼在荒郊野外无法用商品混凝土人家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是现场搅拌混凝土施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是这样设计的为了盖这栋大楼打算花50万台班费用,70m3本来我要摊在100m3上的50万的台班费用现在只能摊在70m3上,单位综合价格分摊的期间费用高了,所以要调高同样的道理企业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措施费、只要以基数乘以费用取费的这些我们叫做期间费用都要重按70m3分摊,所以要调高这是原因。

调整方法是综合单价分析表里面有单位人工费,单位材料费,单位台班费,把原人材机的标准统统乘以100m3就是100m3的总人工费、总材料费、总台班费,加一起就是100m3的总直接费,然后用100m3的总直接费乘以每方的企业费率、利润率,得到100m3的企业管理费和利润,然后用100m3的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去除分摊到70m3的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如果还有天半的分摊,其他费用的承担同样办法去分摊,分摊后重新组合计算调高的单价,就这么个思路和原理,比如说算出来的调高单价是450元/m3,那么双方也认可了,结算时减少后剩余项目的单机要调高,用70m3乘以400元,这是结算额,那么变更额计算方法就是,变更有增加的部分也有减少的部分,减少的是30m3,那30m3仍然乘以400元,那么增加的就是每方增加了50元,增加的是70方乘以50元,减少的是30方乘以400元。

第三种情况,说我们双方完工后对工程量核认时发现,工程量是150m3,原因有两种情况,要么算错了,要么变更引起的,那么150m3是在115m3之外了,量按150m3来结算,单价调低,发包商来申请,作为发包商有可能不太清楚,我们造价咨询公司的跟踪咨询来追究这个事情,这就叫主动的调减,调减了成本就下来了。

调价调低原因单位量多了单位价分摊的少了,那么要调低。

这个时候一般由业主方提出由承包人认可,算法跟刚才的的算法是一致的,比如说业主提出调低,承包人认可的价格是360元/m3,最后怎么结算,那么按照国家规定是这么结算,150m3中的115m3仍然执行400元/m3固定不变,多余的115m3之外的35m3,执行365元/m3的单价,结算公式就是115*400+35*365,这是结算额,变更额是15*400+35*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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