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综合管廊安全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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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廊运行安全管理制度

综合管廊运行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综合管廊安全、高效、稳定运行,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综合管廊运行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修订、监督执行本制度,统筹协调管廊运行安全管理工作。

2. 综合管廊运行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管廊运行安全管理,组织开展日常巡查、隐患排查、应急处置等工作。

3. 管廊运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管廊运行安全进行日常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参与应急处置。

三、运行安全管理要求1. 人员管理(1)管廊运行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持证上岗。

(2)定期对管廊运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业务能力。

2. 设备管理(1)管廊内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或更换。

3. 巡查管理(1)管廊运行安全管理人员应每天对管廊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2)对巡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4. 隐患排查(1)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登记、分类、整改。

(2)对重大隐患,要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

5. 应急处置(1)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职责和措施。

(2)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6. 报告与通报(1)管廊运行安全管理人员应如实报告管廊运行安全情况。

(2)对管廊运行安全事件,要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做好信息通报工作。

四、监督检查1. 管廊运行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管廊运行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管廊运行管理部门对管廊运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考核,确保其履职尽责。

五、奖惩1. 对在管廊运行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综合管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综合管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城市基础设施的安全运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建设、运营、维护等各个环节,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监理、运营、维修、保养等。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综合管廊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协调和监督管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 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 各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应按照职责分工,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四、安全生产管理措施1. 安全生产责任制(1)明确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定期对各级人员进行考核。

2. 安全教育培训(1)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2)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操作技能。

3. 安全生产检查(1)定期对管廊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对施工、维修、保养等环节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4. 安全生产设施设备(1)配置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2)定期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确保其安全可靠。

5. 应急预案(1)制定综合管廊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职责、程序和措施。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6. 安全生产记录(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记录,包括安全检查、事故报告、整改措施等。

(2)定期对安全生产记录进行整理、归档、分析,为安全生产管理提供依据。

五、奖惩制度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事故或隐患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市级地下综合管廊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市级地下综合管廊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市级地下综合管廊施工安全管理制度题要一、安全管理目标及安全管理网络(一)安全管理目标(二)安全管理网络和措施二、安全管理制度(一)安全生产责任制1.建设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2.技术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3.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4.项目设备材料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四)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市级地下综合管廊施工安全管理制度一、安全管理目标及安全管理网络(一)安全管理目标保证安全生产,确保无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轻伤率控制在1.5‰以下。

(二)安全管理网络和措施根据谁负责生产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建立由管廊建设单位主要负责,各管线单位联合负责的安全管理机制,制订并落实《地下综合管廊安全管理应急预案》。

二、安全管理制度(一)安全生产责任制为确保地下综合管廊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减少轻伤事故,杜绝发生重大事故,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分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明确各级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并认真严格执行,确保综合管廊工程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1.建设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1)对项目工程安全生产负总责,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方针、Z策、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并定期向市住建部门报告安全生产和组织实施情况。

(2)建立健全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和制度、安全文明生产体系,定期监督安全检查,对职工进行安全及遵章守纪教育。

第1 页共6 页(3)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督促做好本职工作,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中的先进科学的管理经验。

(4)组织企业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生产问题。

(5)开展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监督实施。

2.技术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1)对施工生产中的有关安全问题负责技术指导,监督检查责任。

(2)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编制、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工艺使用安全措施渗入各项工序中,负责解决施工中的疑难问题,从技术措施上保证安全生产。

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

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

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1.1.1、安全生产责任制(1)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检查轮值制度。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要正确戴好安全帽。

(3)新进场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纪律教育后才准上J-JU冈。

(4)严禁赤脚或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5)工作时要集中精力,不准与人闲谈、打闹和嬉戏,并严禁互相打赌逞强和冒险作业,严禁酒后作业,不得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动火,不得随地丢烟头。

(6)各种防护设施和警示、安全标志等不得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

(7)除机电专业并持证上岗人员外,任何人不得进行机械操作和拉接电源线。

(8)从事烧焊或需动火作业,必须要经过施工负责人同意,并要有人监护现场,符合防火安全规定方能进行作业。

(9 )所有的电气设备分别按规定安装防漏电防护开关。

(10 )不得携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

(11)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其它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对“三违”的罚款和教育制度。

(12)每周由该单位工程的工程负责人组织班组和质安员进行一次全面的大检查,发现问题限期列项整改,并落实执行情况。

(13)在施工之前,操作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工作场地道路、工具和设备等的安全状况,确认安全后才能进行操作。

(14 )项目经理、现场施工工长对所管工地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认真消除事故隐患。

(15)工地技术负责人对工地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作负总的责任。

(16 )班组长要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带领本班组安全作业,认真执行安全交底,组织班组进行班前、班后安全检查,开展班前安全生产会,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向工长报告。

(17)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安全操作规程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办理。

1.1.2、安全管理制度(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条例” 各职能部门,人员都要严格贯彻执行。

(2)所有工程在开工前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方案,措施应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情况制定,防止一般化,并经公司总工程师及有关部门审批。

管廊运营安全管理制度

管廊运营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管廊运营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与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运营安全管理。

第三条管廊运营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目标。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建立管廊运营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实施、监督和检查管廊运营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管廊运营安全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组织编制管廊运营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二)负责管廊运营安全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三)组织管廊运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四)建立健全管廊运营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五)组织管廊运营安全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六条管廊运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各部门的安全职责。

第七条管廊运营单位应定期对管廊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管廊安全运行。

第八条管廊运营单位应加强对管廊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九条管廊运营单位应定期对管廊进行检测,确保其结构安全、功能正常。

第十条管廊运营单位应制定管廊运营安全操作规程,并对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四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十一条管廊运营单位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二条管廊运营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员工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十三条管廊运营单位应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第五章应急管理第十四条管廊运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第十五条管廊运营单位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应对突发事件。

第十六条管廊运营单位应确保应急物资储备充足,确保应急处置及时有效。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十七条管廊运营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管廊运营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综合管廊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综合管廊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xx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安全监理细则编制:审批:有限公司二0一六年一月五日目录一、工程概况 (3)二、专业工程特点 (3)三、监测项目的设置和执行对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3)四、安全监理工作依据 (4)五、安全监理工作目标 (4)六、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4)七、监理工作控制要点 (5)八、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监理分工及工作职责 (6)九、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8)十、初步认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10)十一、督促施工总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的资质及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 (10)十二、巡视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处理 (12)十三、高危作业的关键工序(重大危险源)实施安全旁站监理 (12)十四、旁站监理工作程序 (12)一、工程概况1.1 建设单位:xx 管理委员会1.2 工程名称:xx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1.3 工程地点:xx市区1.4 工程造价:1亿元1.5 工期:300天1.6 设计单位:xx规划设计研究院1.7 地勘单位:xx 勘察设计研究院1.8 监理单位:xx 监理咨询有限公司1.9 施工单位:xx集团股份公司1.10 设计概况:1.10.1 xx路工程:本工程为xx旧城改扩建工程,位于xx 市xx路,桩号k0----k0+405.5。

规划红线宽度45米。

沿路南侧人行道或机非隔离带下方布置综合管廊,标准段均采用钢筋砼单箱结构,沿线设有投料口、管线出仓井、管沟交叉井、检修人员出入口,集水坑等;综合管廊为现浇钢筋砼单箱单室结构,净空为3.0M宽X2.9M高,顶、底、墙厚度均为0.35M,可容纳20线10KV电力电缆、20孔电信电缆、DN500供水管、DN300中水管。

管廊基槽开挖深度5~7.5米,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二、专业工程特点本工程在老城中,道路两边沿线是住宅楼、商铺等,地理位置复杂,开挖放坡面不足,施工风险大,根据目前形式深基坑工程施工事故频发,而且事故一旦发生,极易造成群死群伤,后果相当严重,究其原因,主要是施工方案及施工过程中各种安全预控措施不到位,根据国家、公司及相关要求,深基坑工程施工必须编制安全监理细则,明确深基坑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和施工现场的检查要点。

综合管廊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综合管廊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综合管廊工程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人员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项目建设单位为综合管廊工程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协调、组织、实施安全管理。

2. 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参建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共同承担综合管廊工程安全管理的责任。

三、安全管理制度1. 人员安全管理(1)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安全意识,确保施工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确保施工过程中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3)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2.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1)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2)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3)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3.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1)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2)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保养,确保设备性能良好。

(3)禁止使用未经检验、检验不合格或存在安全隐患的机械设备。

4. 作业环境安全管理(1)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合理布局,确保作业环境安全。

(2)加强施工现场通风、照明、防尘、防噪等措施,确保作业环境舒适。

(3)严格执行防雷、防雨、防洪等自然灾害防范措施。

5. 应急管理(1)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职责和处置流程。

(2)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理。

四、监督检查1. 建设单位应定期对综合管廊工程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监理合同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安全。

3. 施工单位应主动接受监督检查,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开展工作。

五、奖惩1. 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

建筑行业安全规范地下综合管廊设计与施工

建筑行业安全规范地下综合管廊设计与施工

建筑行业安全规范地下综合管廊设计与施工在建筑行业中,地下综合管廊作为保障城市基础设施运行的关键设施,其设计与施工必须遵循严格的安全规范。

本文将从地下综合管廊的设计和施工两个方面,介绍建筑行业中的安全规范和注意事项。

一、地下综合管廊设计安全规范1. 安全设计标准:地下综合管廊的设计应遵循国家相关安全规范,如《建筑施工安全规范》、《城市地下综合管线标准》等。

这些规范包含了地下管廊的结构、材料选用、通风、照明、消防等各个方面的安全要求。

2. 环境评估:在地下综合管廊设计前,需要进行详细的环境评估,包括地质土壤条件,地下水位,周边建筑结构等,以确保设计的稳定性和新设施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 紧急疏散和逃生:地下综合管廊设计中应设置合理的疏散通道和逃生出口,确保在紧急情况下人员能够安全快速地撤离。

紧急出口应从横断面、縱纵断面和下出口3个方向设置,出口位置应合理布置,能够满足疏散的需求。

4. 防火措施:在地下综合管廊的设计中,需要考虑防火措施,包括使用阻燃材料、合理设置消防设施等,以减少火灾发生的风险,并确保火灾发生后能够及时得到控制和疏散。

二、地下综合管廊施工安全规范1. 施工方案:在地下综合管廊的施工过程中,应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施工工序、时间计划、施工方法等。

施工方案需要与设计方案相匹配,同时考虑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和人员的安全。

2. 周边影响控制:地下综合管廊施工过程中,需要控制对周边环境和建筑结构的影响。

施工前需要进行周边建筑结构的详细调查,制定相应的措施,以确保施工过程中不会对周边环境和建筑结构造成损害。

3. 安全防护措施:地下综合管廊施工需要采取相关的安全防护措施,包括施工现场的划定、通风和照明设施的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

同时,工地人员应配备个人防护装备,并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

4. 质量检查:在地下综合管廊施工过程中,需要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

质量检查应包括施工材料的质量把控、结构的安全性检测、消防设施的检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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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4 常州天宁经济开发区融合发展区综合开发一期PPP项目(新堂路)(丁塘港西路-常青北路段)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地下综合管廊安全监理 )内容提要:专业工程特点监理工作依据监理工作要点监理工作程序项目监理机构(章):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执业印章):日期: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制一、工程概况1.1 建设单位:常州中交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2 工程名称:天宁经济开发区融合发展区域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堂路及综合管廊市政工程1.3 工程地点:常州市天宁区1.4 工程造价:4亿元1.5 工期:2年1.6 设计单位:常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7 监理单位:江苏安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8 施工单位: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二、专业工程特点天宁区产城融合区域基础设施项目(一期)新堂路(华阳路—常青路)工程,位于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

本次设计新堂路综合管廊,布置在新堂路北侧生物滞留带及人行道下方,呈东西走向,自丁河塘西路(西)至长青路段(东),总长约2349m。

因大明路管廊与新堂路管廊有交叉,新堂路管廊靠近交叉口部分划分为大明路管廊施工范围。

综合管廊分隔为燃气仓、综合仓两个仓,并设置人员出入口、吊装口、管线分支口、逃生口、进风口、出风口。

综合管廊主要设计内容包括:总体设计、建筑节点设计、结构工程、排水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监控与报警工程及管廊控制中心控制中心等。

本工程管廊新堂路东西向共计80段。

图2.1-1 管廊平面示意图(1)结构设计标准:设计基准期:100年,设计使用年限:100年。

结构安全等级:一级;结构重要性系效:1.10。

环境类别与作用等级:二b类;环境作用等级1:I-B。

防火分类等级:燃气仓甲级;其余丙级;耐火等级一级。

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乙级。

地下工程防水等级:地下边为一级,其余为二级。

设计抗浮水位:设计地面以下0.5m,设计防洪水位:黄海高程3.90m。

抗浮安全系数:不小于l.05裂缝控制等级:三级,最大裂缝宽度0.2m,且不得贯通。

抗震设防标准抗震设防类别:重点设防类(乙类)抗震设防烈度:7度。

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0.10g;设计地震分组:第一组。

场地类别:Ⅲ类;抗震等级:三级。

(2)主体结构设计:管廊标准段采用单箱双室矩形框架结构。

局部非标准段采用单箱双室双层矩形框架结构,每30m左右设置一道变形缝。

标准段结构净高3.1m,综合仓结构净宽3.2m,燃气仓结构净宽1.8m,中隔墙宽0.3m,顶板、侧墙厚0.35-0.5m,底板厚0.4-0.55m。

变形缝:变形缝宽30mm,侧墙及顶底板在变形缝处设置剪力筋。

结构防水:主体结构均采用C35防水混凝土(抗渗等级≥P8)。

结构抗浮:主体结构采用顶板覆土及结构自重杭浮。

管廊铺装:管廊底板顶面设置100mm厚现浇C20不发火花混凝土舗装。

(3)防水等级标准:本工程为综合管廊,主体结构按稍高于二级防水标准设计,即:通道平均渗漏量≤0.04L/m2.d,任意100m2平均渗蒲量≤0.12L/m 2.d。

通道内表面湿渍面积≤总内表面积的1.5‰,任意100m2内的防水面积上的湿法〈3点,单个湿渍最大面积≤0.15m2。

(4)耐久性设计的总体技术要求:选择合理的结构形式和有利于结构抗震、防渗和耐久性的构造要求,并充分考虑到运营期间荷载变化和结构变形的影响。

选用质量稳定并有利于混凝土抗震、防渗性能的水泥、矿粉、粉煤灰等混凝土基本原材料。

适当降低混凝土的水胶比和单方混凝土用水量,在混凝土中掺加矿粉、粉煤灰等矿物参合料。

适当增加混凝土结构的保护层要求。

新施工的混凝土结构物要及时得到保湿养护,并保证有足够的养护时间。

应针对地下结构顶板等易出现开裂,渗水现象的部位,从结构设计、材料设计、施工技术和施工管理等方面采取抗裂、防渗措施。

所有结构预埋件、连接件应有防止锈蚀、确保其耐久性的可靠措施。

(5)自然条件要求:新堂路场地位于天宁区青龙街道,场地多为民房,厂区,明河塘及菜地,地势较平坦,地面标高1.5-5.8m,平均3.7m。

在地貌上属长江三角洲冲积平原。

经勘查揭示,在本次勘查深度范围内,土层隶属第四系全新统(Q4)、上更新统(Q3)长江三角洲冲积层,主要由填土、黏性土、粉土组成,可分为9个地质单元层。

三、监测项目的设置和执行对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有重要的指导作用深基坑开挖围护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对基坑工程施工现场进行严密监测,监理单位必须及时掌握监测数据,根据大量的监测数据,分析基坑开挖、降水引起的结构变形和位移及地面沉降的发展,随时掌握基坑位移及沉降的情况,及时预报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判断结构可能产生变位的原因,信息化指导施工,出现险情或发生事故时,须立即向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告。

四安全监理工作依据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4..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4..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4..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4..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五、安全监理工作目标通过监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在道路和深基坑施工过程中,使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有效运行,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六、安全监理工作内容6.1.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6.1.1.审查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深基坑施工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及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包括安全管理,施工安全保证体系的组织机构。

6.1..本工程属于超过5米的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工程,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提供深基坑开挖围护设计文件,设计文件经专家评审后,报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送审图机构审查。

施工单位根据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编制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专家论证,论证合格后报后报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监理单位应对专项方案进行审查,发现与法律、法规及安全强制性标准不符之处,应书面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整改或调整。

6.1..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6.1..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审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且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

6.1..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

6..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6.2..检查施工总、分包单位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是否符合规定;6.2..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6.2..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制度等。

6.2..检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

包括电工、焊工、起重机械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名册、岗位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6.2..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6.2..核查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模板等验收手续;6.2..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并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6.2..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6.2..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文件。

该文件包括: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程序文件、施工安全各项管理制度、经济承包责任制;要有明确的安全指标和包括奖惩在内的保证措施、支持性文件、内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审核记录,检查施工单位内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审核记录;6.2. .审查施工单位安全设施,保证安全所需的材料、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品到位;6.2..强化分包单位安全管理,检查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施工安全管理;6.2..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技术交底。

检查交底审批目录、记录说明。

检查总包对分包的进场安全总交底;对作业人员按工种进行安全操作规程交底: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安全防护设施交接验收记录。

检查模板拆除申请表,检查施工单位之间的安全防护设施交接验收记录;6.2..督促和检查施工单位对安全施工的内部检查。

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检查记录表、模板支撑系统验收单、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验收单、接地电阻测验记录、移动手持电动工具定期绝缘电阻测验记录、电工巡视维修工作记录卡、施工机具验收单:并对安全检查进行记录;6.2..检查施工单位事故隐患控制;检查事故隐患控制记录:事故隐患处理表、违章处理登记表及事故月报表;6.2..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教育和培训;检查安全教育和培训目录及记录说明;新进施工现场的各类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6.2..检查施工单位职工劳动保护教育卡汇总表,提醒施工单位加强对全体施工人员节前后的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抽查施工单位班前安全活动、周讲评记录。

6.2..督促承包商按照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及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管廊深基坑工程各工序及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同时加强监理旁站,巡视的检查力度,定期组织各单位参加的安全检查,发现违章冒险作业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安全事故隐患要责令其停止施工,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将及时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6.2.8.在深基坑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事故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的向负责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同事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

七、监理工作控制要点7..基坑降水控制要点7.1..施工期间施工降水要连续不断,只至地下顶板浇注完成。

7.1..降水排水机械必须有专人负责,严禁非电工人员操作。

7.1..降水期间,必须由监测单位对邻近建筑物等进行沉降、变形观测,如遇异常,必须立即分析原因,采取防护、控制措施。

7..土方开挖控制要点7.2..挖掘机挖土作业时,其最大开挖高度和深度,不应超过机械本身性能规定。

7.2..土方开挖前,必须会同有关单位对邻近建筑物、管线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在整个施工期间,加强监测起沉降和位移、开裂等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与设计、建设等单位协商采取防护措施,并及时处理。

7.2..施工期间,应对开挖周面存在的各种障碍物,如沟渠、管线,凡影响施工的均应拆除、清理和迁移。

7.2..深基坑四周要设置防护栏杆,人员上下要设置爬梯。

7.2..夜间施工要合理安排施工项目,防止土方超挖,施工现场要根据需要设置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设置红灯警示标志。

7.2..土方开挖应从下至上分层开挖,并按照设计要求的开挖深度进行开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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