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厦门xx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业务管理办法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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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业务管理办法

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业务管理办法

XXX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担保业务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特制定本业务指引。

第二条担保业务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合理分担风险的原则。

第二章担保业务流程第三条担保业务流程如下:(一)客户申请(二)担保受理(三)尽职调查(四)项目预审(五)风控调查(六)项目评审(七)出具意向担保函(八)项目终审(九)签订担保合同(十)落实反担保条件(十一)签订正式保证合同(十二)银行放款(十三)保后管理(十四)担保终结(十五)担保业务流程的文档清单:1、客户申请:《委托担保申请书》2、担保受理:(1)《客户信息收集表》(2)《担保项目申请表》(3)《担保项目受理通知书》(4)《担保项目登记表》3、尽职调查:《担保项目尽职调查报告》4、项目预审:《担保项目审批意见表》(预审意见部分)5、风控调查《担保项目审批意见表》(风控意见部分、律师意见部分)6、项目评审:《担保项目审批意见表》(评审会意见部分)7、出具意向担保函:《意向担保函》8、项目终审:《担保项目审批意见表》(终审成员意见部分)9、签订担保合同:(1)合同签订前客户确认《担保项目确认函》(2)准备空白合同文本1)委托担保合同》2)《抵押反担保合同》3)《质押反担保合同》4)《保证反担保合同》(3)审核空白文本《合同审核表》(4)正式签订合同《合同登记表》10、落实反担保条件:(1)《反担保条件落实表》(2)《担保业务费用收缴表》11、签订正式保证合同:(1)《正式担保函》(2)《保证合同》(银行固定格式)12、银行放款:(1)《担保业务联系函》(2)《贷款担保台帐》13、保后管理(1)《在保项目调查表》(2)《担保到期通知函》(3)《担保项目展期(逾期)报告》14、担保终结:(1)《还贷凭证》(复印件,银行固定格式)(2)《解除担保责任确认表》第三章担保申请和受理第四条企业申请贷款担保需填写《委托担保申请书》,同时应提供下列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担保业务管理办法

担保业务管理办法

担保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规范担保业务,保障债权人和担保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从事担保业务的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

第二条定义
本办法所称担保业务,是指担保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以确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一种金融服务。

第三条担保人资格
担保人应当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足够的偿债能力。

金融机构作为担保人应当持有相应的金融许可证,非金融机构作为担保人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四条担保业务种类
担保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留置等。

第五条担保合同
担保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明确担保的主债权、担保方式、担保期限、担保金额、担保费用等条款。

第六条担保责任
担保人应当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担保责任的承担不因债务人违约而免除。

第七条担保物权
担保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法办理登记手续。

第八条担保业务的风险管理
担保人应当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对担保项目进行严格审查,合理评估风险,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风险。

第九条信息披露
担保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债权人和债务人披露担保业务的相关信息。

第十条监督管理
担保业务的监督管理由国家金融监管部门负责。

担保人应当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第十一条法律责任
违反本办法规定,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国家金融监管部门负责解释。

融资担保公司管理办法

融资担保公司管理办法

融资担保公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融资担保公司的经营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促进融资担保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融资担保公司,是指依法设立,以提供融资担保服务为主要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融资担保公司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设立与变更第四条设立融资担保公司,应当符合国家关于融资担保行业的发展规划和市场准入条件。

第五条融资担保公司的设立,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并在取得营业执照后,向金融监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融资担保公司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事项,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并及时向金融监管部门报告。

第三章业务范围第七条融资担保公司可以从事以下业务:(一)为债务人提供融资担保;(二)为债务人提供履约担保;(三)为债务人提供信用担保;(四)为债务人提供其他形式的担保;(五)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业务。

第八条融资担保公司不得从事以下活动:(一)吸收存款;(二)发放贷款;(三)从事证券业务;(四)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活动。

第四章风险管理第九条融资担保公司应当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方面的管理。

第十条融资担保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担保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第十一条融资担保公司应当建立担保责任准备金制度,按照规定的比例提取准备金,用于弥补可能发生的担保损失。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二条金融监管部门负责对融资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一)监督融资担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二)检查融资担保公司的经营状况和风险管理情况;(三)指导融资担保公司改进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四)依法处理融资担保公司的违法行为。

第十三条融资担保公司应当按照金融监管部门的要求,定期报送经营报告和风险管理报告。

某某公司担保管理办法范文

某某公司担保管理办法范文

某某公司担保管理办法范文一、总则。

1. 咱们公司弄这个担保管理办法呢,就是为了让担保这事儿有条有理的,既能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又能把风险控制得稳稳当当的。

这就好比走钢丝,咱们得保证在发展业务(向前走)的同时,不摔跟头(控制风险)。

2. 本办法适用于咱们公司内部所有涉及担保的业务和相关部门、人员。

不管你是哪个部门的,只要跟担保沾边儿,就得按照这个办法来。

二、担保原则。

1. 谨慎原则。

担保可不是闹着玩儿的,就像把自己的信誉放在赌桌上。

所以呢,在考虑担保的时候,必须得慎之又慎。

得像挑西瓜一样,左敲敲右敲敲,把对方的情况摸得清清楚楚的,包括对方的财务状况、经营能力、信用记录啥的。

要是有一点儿不对劲,就不能轻易答应担保。

2. 合法合规原则。

咱们得做个守法的好公民(好公司)。

所有的担保行为都得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搞那些歪门邪道的东西。

要是因为违法违规担保被处罚了,那可就丢人丢大了,还得赔不少钱呢。

3. 风险可控原则。

风险就像一只调皮的小怪兽,我们要把它关进笼子里。

在担保之前,要好好评估风险,看看自己能不能承受。

要是担保出去的钱像泼出去的水,收不回来,那公司可就有大麻烦了。

所以要设定合理的担保额度、期限等,确保风险在咱们的掌控之中。

三、担保的种类和范围。

1. 种类。

一般担保:这就像是给别人做个备份。

如果被担保人还不上钱了,债权人得先找被担保人要,实在要不到了,才来找咱们公司这个担保人。

就像排队买东西,债权人得先在被担保人那个队排完了,才轮到找咱们。

连带责任担保:这个就比较严重了。

要是被担保人还不上钱,债权人可以直接找咱们公司要钱,不管被担保人那边啥情况。

这就好比咱们和被担保人被绑在一起了,他欠的债就跟咱们自己欠的一样。

2. 范围。

担保的范围可以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啥的。

简单来说,就是因为这个债务产生的各种费用,咱们可能都得负责。

就像请客吃饭,除了饭钱(主债权),如果有什么额外的服务费(利息、违约金等),也得咱们买单。

融资担保公司管理办法

融资担保公司管理办法

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融资性担保行为,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融资性担保是指担保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债权人约定,当被担保人不履行对债权人负有的融资性债务时,由担保人依法承担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融资性担保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本办法所称监管部门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负责监督管理本辖区融资性担保公司的部门。

第三条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以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为经营原则,建立市场化运作的可持续审慎经营模式。

融资性担保公司与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客户的业务往来,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并遵守合同的约定。

第四条融资性担保公司依法开展业务,不受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第五条融资性担保公司开展业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为客户保密,不得利用客户提供的信息从事任何与担保业务无关或有损客户利益的活动。

第六条融资性担保公司开展业务应当遵守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

第七条融资性担保公司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实施属地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准入、退出、日常监管和风险处置,并向国务院建立的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报告工作。

第二章设立、变更和终止第八条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应当经监管部门审查批准。

经批准设立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由监管部门颁发经营许可证,并凭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监管部门批准不得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不得在名称中使用融资性担保字样,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九条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融资担保公司管理制度模板

融资担保公司管理制度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融资担保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融资担保业务,防范和控制风险,保障公司及客户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融资担保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担保申请、担保审批、担保执行、担保解除等环节。

第三条公司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展融资担保业务。

(二)风险可控:确保担保业务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三)公平公正:对待客户一视同仁,确保业务审批和执行过程中的公平公正。

(四)保密原则:对客户信息及业务资料严格保密。

第二章担保业务申请与审批第四条担保业务申请(一)客户向公司提出融资担保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二)公司对客户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确保其真实、完整、有效。

第五条担保业务审批(一)公司设立担保业务审批委员会,负责对担保业务进行审批。

(二)担保业务审批委员会根据业务性质、风险程度等因素,对担保业务进行分类,并明确审批权限。

(三)审批委员会对担保业务进行审议,形成审批意见。

第三章担保业务执行与监控第六条担保业务执行(一)公司根据审批意见,与客户签订融资担保合同。

(二)公司对担保业务进行监控,确保合同条款得到履行。

第七条风险监控(一)公司设立风险监控部门,负责对担保业务风险进行监控。

(二)风险监控部门定期对担保业务进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报告风险。

第四章担保业务解除与终止第八条担保业务解除(一)客户履行还款义务后,公司应及时解除担保。

(二)如客户未履行还款义务,公司有权依法行使担保权利,解除担保。

第九条担保业务终止(一)担保合同到期,担保业务自然终止。

(二)因法律法规、政策调整等原因,导致担保业务无法继续进行的,公司应及时终止担保业务。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注:本模板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XX集团担保管理制度

XX集团担保管理制度

担保管理制度1 总则1.1为了维护公司的利益,规范公司的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只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分公司无对外担保权。

2 定义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质押。

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3 职责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实行多层审核监督制度,所涉及的公司相关部门及职责包括:3.1 集团公司融资部为公司对外担保的审核及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受理审核所有被担保人提交的担保申请以及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与持续风险控制;3.2 集团财务总监为审核融资部提出的担保申请进行复审,结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和运营情况,对担保申请进行风险控制;3.3 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是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公司一切对外担保行为,须按程序经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

未经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3.4 审计部门为公司对外担保的监督检查部门,负责检查担保业务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各项规定是否得到有效执行;3.5 担保业务的评估与审批、担保业务的审批与执行,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个人办理担保业务的全过程。

4 担保的条件4.1公司可以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单位提供担保:4.1.1因公司业务需要的互保单位;4.1.2与公司具有重要业务关系的单位;4.1.3与公司有潜在重要业务关系的单位;4.1.4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它有控制关系的单位。

以上单位必须同时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并符合本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虽不符合4.1.1款项所列条件,但公司认为需要发展与其业务往来和合作关系的申请担保人且风险较小的,经公司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或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可以为其提供担保。

5 担保控制5.1担保对象的审查5.1.1公司在决定提供担保前,应当掌握申请担保单位的资信状况。

融资担保公司管理办法

融资担保公司管理办法

融资担保公司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规范融资担保公司的管理和运作,保护社会资金利益,促进融资担保业的稳健发展,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融资担保公司的设立和备案1. 融资担保公司的设立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证。

2. 融资担保公司在设立前,须向当地金融主管部门申请备案,并提供相关资料。

3. 融资担保公司在备案后,应按照规定的业务范围和条件进行经营活动,不得从事与备案内容不符的经营活动。

三、融资担保公司的资本金1. 融资担保公司的资本金应达到设立时的最低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比例缴存。

2. 融资担保公司应按照规定的比例将资本金存入指定的银行账户,用于运营和风险储备。

3. 融资担保公司不得挪用、冻结或转移资本金,且不得将资本金用于非经营活动。

四、融资担保公司的业务范围1. 融资担保公司可以为企业提供信用担保、保证担保等融资担保服务。

2. 融资担保公司可以对外担保,但应控制风险,确保自身的偿付能力。

3. 融资担保公司不得从事非担保业务,不得经营银行业务、证券业务等非法经营活动。

五、融资担保公司的风险控制1. 融资担保公司应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合理评估风险,采取措施减少风险。

2. 融资担保公司应对客户进行充分的信用调查和风险评估,确保在提供担保服务时能够做出准确的判断。

3. 融资担保公司应根据风险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例如提高担保费率、要求提供担保物等。

六、融资担保公司的信息披露1. 融资担保公司应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披露经营信息,包括公司的财务状况、风险状况等。

2. 融资担保公司应按照规定向当地金融主管部门报送经营报告、年度报告等相关信息。

七、融资担保公司的监管和处罚1. 融资担保公司应接受当地金融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配合相关验收工作。

2. 对于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的融资担保公司,当地金融主管部门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警告、罚款、吊销经营许可证等。

八、附则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有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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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xx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业务管理办法(范本)(仅供参考,请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加以修改完善,并务必在条文中加入应急机制措施)总则为了强化公司内部控制和统一管理,健全风险防范机制,维护本公司优良信誉和资产安全,优化资产和客户结构,促进担保业务开展,完善服务功能,确保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贷款通则》和《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公司各类担保业务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遵循资金安全性、效益性、流动性的原则。

本公司担保业务种类为融资担保业务、保函业务两类。

本公司的融资担保业务流程分7阶段13个步骤:一是业务受理;二是项目调查并撰写《项目调查评价报告书》;三是初审、复审、公司评议通过(超权限业务准备评审会资料报经董事会评审通过),整理评议/评审会决议、出具《担保承诺函》;四是办理反担保手续、与贷款行签署《保证合同》;五是收取保费;六是保后监管;七是解除担保、项目资料建档。

本公司与客户发生的担保业务活动应当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本公司担保业务管理主要有保后监管、风险分类、业务稽核、解除担个方面工作。

5保项目手续和业务数据统计等.第一部分担保业务种类融资担保业务是指担保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债权人约定,当被担保人(自然人、法人)在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债权人处进行贷款、票据、贸易、项目、信用证等融资时,因被担保人不履行对债权人负有的融资性债务,应由担保人依法承担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的行为。

按类型划分,分为公司法人融资担保和个人融资担保两类;按业务品种划分,可经营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担保、固定资产投资贷款担保、房地产开发贷款担保、票据贴现担保、开具承兑汇票担保、保付代理担保、设备租赁融资担保、出口退税质押贷款担保、房屋按揭/加按/转按揭贷款担保、汽车消费贷款担保、贷记信用卡透支额度担保、个人创业贷款担保、个人投资经营贷款担保和个人消费贷款担保等。

保函业务分为合同履约、支付担保和财产保全担保两类。

合同履约担保是指本公司应合同当事人一方的申请向合同他方承诺,如果被担保人不履约与受益人订立的合同,由本公司在约定的保证责任范围内向受益人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行为。

业务品种包括:工程招投标履约担保、工程合同履约担保、工程预付款履约担保、工程低价风险准备金担保、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技术转让合同履约担保、产品质量担保、房地产交易担保、机动车交易担保、企业产权过户交易担保和保付代理业务等。

财产保全担保是指申请人在向人民法院申请进行财产保全措施时,人民法院要求申请人提供的、对因财产保全不当给被申请人所造成损失进行经济赔偿的担保行为。

业务品种包括:诉前财产保全、诉讼财产保全、财.产执行担保。

第二部分担保业务流程业务受理第一章第一节公司法人融资担保受理条件公司融资担保的对象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产品、有市场、有发展前景,有利于技术进步与创新,注册资本在人民币××万元以上,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受理担保的申请人条件包括:一、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独立民事主体,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二、具备一定的资产,信用良好,具有以自身名义履约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三、接受本公司对其经营管理及履约情况的监督、调查与检查;四、能够按规定提供必要的反担保措施;五、申请人(含实质关联企业)累计申请担保金额一般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15%;六、本公司认可的其它必要条件。

个人融资担保受理条件第二节个人融资担保的对象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受理担保的条件包括:一、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二、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三、有合法有效的购买住房、汽车等消费品的合同或协议;四、投资经营贷款须有明确的用途及资金使用计划,投资前景预测;五、有本公司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它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六、本公司认可的其它必要条件。

第三节合同履约担保条件合同履约担保的对象为依法注册经营的企业法人、法人联合体及自然人。

受理担保的条件包括:经营范围符合国家法律,所申请的担保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具备履约能力,能按要求提供反担保措施。

第四节财产保全担保条件财产保全担保的对象为进行民事、经济诉讼或仲裁的当事人。

受理担保的条件包括:一、财产保全申请人已向法院提出申请;二、必须是给付之诉;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能提供本公司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五、其它符合保全的条件。

公司担保申请人应提交资料第五节属本公司担保对象并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人,根据本公司要求申请领取并填写《委托担保申请书》和《财产清单》和《企业基本情况表》,对所提供文本文件和相关资料,应能随时提供原件核对,保证其真实性。

第六节个人担保申请人应提交资料属本公司担保对象并符合受理条件的个人,根据本公司要求申请领取并填写《个人委托担保申请书》和《财产清单》,按《个人委托担保应提交资料清单》提供文本文件和相关资料,并能随时提供原件核对,保证其真实性。

第七节保函业务应提交资料属本公司担保对象并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人,根据本公司要求申请领取并填写《保函申请书》,按《申请开立保函应提交资料清单》提供文本文件和相关资料,并能随时提供原件核对,保证其真实性。

第八节项目登记、接洽与受理本公司指定综合员负责项目受理登记,综合员对上门申请担保的申请人予以接洽,设立《担保项目受理一览》进行登记编号。

各项目经理(含公司各级负责人)自行接洽的项目也应到该综合员处进行登记编号。

登记完毕后,根据业务种类、所处地域、业务来源渠道等对应关系安排项目经理为接洽人。

项目经理应认真解答申请人疑问,认真审阅申请人提供的各项资料,对项目资料和受理条件等进行受理审查,在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业务报告业务部经理。

签署同意受理意见,对基本符合担保条件的项目,部经理同意受理的项目,要指定项目A角和B角。

项目调查第二章项目调查是项目经理对担保申请人的资信状况、融资用途的合理性、还款来源的可靠性,以及反担保措施的可控性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调查,根据已掌握的信息资料进行分析评估,出具《项目调查评价报告书》,对项目是否可行发表自己的意见,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项目调查人的职责第一节项目调查实行双人落实制度。

即对每一个项目进行调查必须在部门经理的统一安排下,至少由项目经理A角、项目经理B角2人共同完成。

各自的职责是:一、项目经理A角的职责:(一)负责与担保申请人的联络、沟通,要求客户配合工作;(二)约定时间,组织与协调对项目的调查;(三)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四)完成项目调查,出具《项目调查评价报告书》,发表独立结论。

二、项目经理B角的职责:(一)配合A角工作,一起对项目进行实地调查;(二)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三)独立发表调查评价意见。

三、部门经理的职责:(一)根据担保项目的难易程度,合理选配项目经理A、B角;(二)督促项目经理及时对项目进行调查评价;(三)审查项目经理提交的《项目调查评估报告书》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并对整体质量负责。

第二节撰写《项目调查评价报告书》企业类项目调查的内容包括申请人非财务因素、财务因素、现金流量(第一还款来源),以及作为信用支持的反担保措施等四个方面。

对个人类项目申请人的调查主要是非财务因素的调查。

一、企业类项目(一)申请人非财务因素调查内容包括: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人所处行业的风险和申请人的经营风险等3部分,共16节点。

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8个节点:在取得申请人的机构代码号、营业执照号、申请人成立时间、贷款卡号、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等证明材料后,就该部分8个节点:股权结构、经营范围、治理结构、管理层评价、员工素质评价、企业发展历史概况、银行对申请人的授信情况和重大事项披露等进行调查。

2.申请人所处行业的风险,调查内容包括4个节点:成本结构、行业成熟度、行业周转期、申请人的盈利能力、依赖性、替代产品和监管等。

3.申请人的经营风险,调查内容包括4个节点:申请人经营总体特征、申请人的公司发展战略和进展情况、申请人的公司竞争策略以及多元化投资。

近两财务报表质量、个节点:4申请人财务因素调查内容包括(二).年年报及近期报表的财务数据以及明细情况。

(三)在获得申请人财务数据的基础上,通过分析申请人现金流量,对申请人的第一还款来源进行调查确认。

(四)对申请人提供的反担保措施进行调查,逐项核实价值或权益是否足值,根据掌握的资料,对万一发生风险后风险是否可控、本公司的利益是否会受到损失进行评价。

对反担保的保证单位调查包括担保人的财务状况和非财务状况的了解,以判断保证单位的履约能力和偿债能力。

所有的调查内容结果将逐一列举在《项目调查评价报告书》里,根据公司的《关于项目调查评价报告书调整的指引说明》进行分析论证,可以形成完整的《项目调查评价报告书》。

二、个人类项目(一)业主支付保函的项目调查采用企业类项目调查格式。

(二)个人经营性贷款很多是所经营的企业财务制度缺失而采用个人申请,所以对个人类担保申请人项目的调查主要是非财务因素调查,分析其所经营企业的状况;对个人消费类贷款担保,由于抗风险能力相对不足,对其担保的范围以基本覆盖抵押物的评估价值为限,在调查中可以不过多考虑经营业务收入,个人类担保项目调查报告具体分为3方面10个节点:1.法律主体担保资格的调查;经济来源调查2.; 3.社会交往调查。

三、保函类项目保函类项目调查主要以非财务因素为主、财务因素为辅的调查办法。

(一)申请人非财务因素调查内容包括:申请人基本情况、经营风险分析和招标形式分析3部分,共11节点。

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8个节点:在取得申请人的机构代码号、营业执照号、申请人成立时间、贷款卡号、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等证明材料后,就该部分8个节点:股权结构、经营范围、公司资质情况、管理层评价、员工素质评价、企业发展历史概况、银行对申请人的授信情况和重大事项披露等进行调查。

2.申请人的经营风险,调查内容包括2个节点:上年度经营业绩和今年中标项目和施工进度情况。

3.招标形式评价。

目前主要是最低价中标评标办法。

财务报表质量以及通(二)个节点:申请人财务因素调查内容包括2营业收入比率和过报表分析长期资产适合率、盈利现金比率、管理费用/ 固定资产成新率。

(三)对申请人提供的反担保措施进行调查,主要是申请人缴交的保证金比例、反担保保证人以及可以提供的抵质押物。

项目经理在与申请人进行沟通过程中,确定反担保措施与担保费率,与申请人达成合作的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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