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厅关于2011年度安徽高等学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12年“国培计划”项目申报和评审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12年“国培计划”项目申报和评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2.05.28•【字号】皖教秘师[2012]26号•【施行日期】2012.05.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12年“国培计划”项目申报和评审的通知(皖教秘师〔2012〕26号)有关教师培训院校和机构: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国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2〕3号)要求,为做好我省2012年“国培计划”项目的招投(邀)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我省2012年“国培计划”项目坚持竞争择优原则,进一步完善招投标机制,按照“国培计划”项目招标指南规定的流程,采取公开招标、邀标方式,面向省内外遴选符合“国培计划”资质条件的高水平师范院校和教师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
其中,承担集中培训任务的省外高师院校所占比例原则上不少于1/4。
对于2011年“国培计划”绩效考评不合格、学员反映培训效果不好的院校和机构,取消其申报资质。
二、遴选条件1.承担置换脱产研修、短期集中培训任务的高师院校(包括师范大学、师范学院、教育学院、高等师范专科学校,下同)须具有承担国家级教师培训项目,或3年及以上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省级培训项目经验,培训效果良好,社会信誉度高。
2.承担远程培训任务的高师院校和远程教育专业机构须承担过国家级教师远程培训项目,或3年以上省级教师远程培训项目,培训成绩突出,社会反响良好。
三、培训项目(一)培训对象2012年“国培计划”包括安徽省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以下简称“中小学国培”)和安徽省农村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以下简称“幼师国培”)。
培训对象分别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骨干教师、农村幼儿园教师(含园长)。
其中,县以下农村教师不少于参训教师总人数2/3。
(二)实施时间2012年8月-2012年12月。
我院获批安徽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一览表

我院获批安徽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一览表
倚窗远眺,目光目光尽处必有一座山,那影影绰绰的黛绿色的影,是春天的颜色。
周遭流岚升腾,没露出那真实的面孔。
面对那流转的薄雾,我会幻想,那里有一个世外桃源。
在天阶夜色凉如水的夏夜,我会静静地,静静地,等待一场流星雨的来临…
许下一个愿望,不乞求去实现,至少,曾经,有那么一刻,我那还未枯萎的,青春的,诗意的心,在我最美的年华里,同星空做了一次灵魂的交流…
秋日里,阳光并不刺眼,天空是一碧如洗的蓝,点缀着飘逸的流云。
偶尔,一片飞舞的落叶,会飘到我的窗前。
斑驳的印迹里,携刻着深秋的颜色。
在一个落雪的晨,这纷纷扬扬的雪,飘落着一如千年前的洁白。
窗外,是未被污染的银白色世界。
我会去迎接,这人间的圣洁。
在这流转的岁月里,有着流转的四季,还有一颗流转的心,亘古不变的心。
安徽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安徽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徽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推动我省高校科研事业的科学发展,根据省政府印发的《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安徽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旨在引导和支持高校开展科学研究,产出一批高质量成果,解决区域发展的重要难题,培育更高级别的科研项目,培养具有创新能力和较高水平的科研、教学队伍,充分发挥高校科研工作在创新人才培养中的基础性作用,增强高校自主创新能力,提高高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第三条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按照学科分为自然科学研究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按照类别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委托项目。
第四条重大项目选题必须围绕省教育厅批准的科研平台建设目标设计。
省教育厅科研平台包括: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产业共性技术研究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科研创新团队、高校智库。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五条省教育厅科研管理部门是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组织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制定项目管理制度;(二)对高校提出的重大项目参考指南进行审核,并向全省高校发布重大项目申报指南;(三)发布项目申报和立项通知;(四)对高校组织申报、评审、推荐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五)对高校评审推荐的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进行审核并确认立项;(六)对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高校是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直接责任主体,其主要职责是:(一)制定内部管理制度;(二)根据省教育厅科研平台建设目标,提出年度重大项目参考指南,报教育厅审核;(二)组织申报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审核申报材料,组织项目评审工作,并对评审推荐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省教育厅推荐;(三)将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经费列入预算,并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管理监督;(四)对本校承担的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实施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五)负责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六)向省教育厅报告项目实施情况。
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2.04.13•【字号】•【施行日期】2022.04.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各省属学校: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转给你们,请各高校积极组织,按时填报,并认真审核把关,于4月22日前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在线填报。
并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省教育厅科研处,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均需报送。
其中,纸质材料(一式3份)寄送到省教育厅科研处910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cn,后期省教育厅将根据学校申报情况组织遴选推荐。
联系人:夏李慧联系方式:*************附件: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2. 2022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申请书(供参考,在申报系统填报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后自动生成)3. 2022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安徽省教育厅2022年4月13日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22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按照《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教社科〔2006〕4号)规定,后期资助项目是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主要类别之一,旨在鼓励高校教师厚积薄发,加强基础研究,勇于理论创新,推出精品力作。
教育部关于确定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2011年度立项建设项目的通知(教职成函[2011]7号)
![教育部关于确定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2011年度立项建设项目的通知(教职成函[2011]7号)](https://img.taocdn.com/s3/m/323b978f6529647d27285230.png)
教育部关于确定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2011年度立项建设项目的通知教职成函[2011]7号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宁夏等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按照国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项目建设规划,在学校申报、专家评议、社会公示的基础上,我部确定园林技术等17个专业立项开展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工作(名单见附件1)。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各项目主持单位,参考《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2011年度申报项目专家评议意见表》内容(详见附件2),会同联合建设单位完善项目建设方案,根据中央财政确定支持的预算控制数(详见附件3),调整项目经费预算安排,制定和完善相应的保障措施,切实履行《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项目申报书》所承诺的各项目标、相关政策及资金支持责任,认真开展项目建设工作。
专业教学资源库要体现以学习者为中心的理念,能够满足学习者多样化需求;资源库应做到内容丰富,资源表现形式多样,有效整合行业企业生产一线优质资源,具有持续更新机制,确保每年更新比例不低于10%;资源库平台要具备学习过程管理功能,学习者能够依托平台实现相互交流。
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必须确保建设内容无知识产权争议;建设成果归国家所有,参与单位和参与人享有署名权;项目验收后的持续更新部分知识产权归参与单位和参与人所有;建设经费符合《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教高〔2007〕12号)的有关要求,做到专款专用,主要用于调研论证(5%)、专家咨询(5%)、企业案例(25%)、课程开发(25%)、素材制作(30%)、特殊工具软件(5%)、应用推广(5%)等方面。
按照“共建共享、边建边用”的原则,园林技术、高速铁道技术、药物制剂技术、软件技术、工程测量技术、印刷与数字印刷技术、电子商务、特警、数字校园学习平台等第一批9个专业须于2013年4月底前,畜牧兽医、轮机工程技术、生物技术及应用、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网络技术、金融、艺术设计、酒店管理等第二批8个专业须于2013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工作,并开展至少3个月的应用推广,同时建立起科学有效的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应用与运行管理机制。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进一步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实施细则的通知-皖政〔2018〕108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进一步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实施细则的通知正文:----------------------------------------------------------------------------------------------------------------------------------------------------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进一步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实施细则的通知皖政〔2018〕108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安徽省进一步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人民政府2018年12月29日安徽省进一步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实施细则为推进我省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建立完善以信任为前提的科研管理机制,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人财物自主支配权,充分释放创新活力,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产生更多创新成果,扎实推进"四个一"创新主平台和创新型省份建设,加快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现根据《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安徽实际,制定我省进一步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实施细则。
一、进一步优化完善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一)优化整合科技计划体系。
根据国家、省战略需求和科技发展需要,加强顶层设计,进一步优化整合省级科技计划(含专项、基金,下同)体系,科学设置省级科技计划功能定位、目标和时限,优化配置科技资源。
完善财政资金支持方式,省级财政支持的科研项目按公开竞争、后补助、稳定支持等实施分类管理。
(二)完善项目指南编制和信息化管理。
按科技计划类别分类编制项目指南,建立由科研单位、企业、部门等各方参与的项目指南论证机制,实行年度定期发布制度,扩大项目指南知晓度,提高科研人员参与度,增加科研人员申报项目准备时间。
10.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申报书(重大、重点、一般、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项目)

(二)经费概算
序号
经费开支科目
金额(万元)
序号
经费开支科目
金额(万元)
1
资料费
7
专家咨询费
2
数据采集费
8
劳务费
3
差旅费
9
印刷费
4
会议费
10
管理费
5
国际合作与交流费
11
其他费用
6
设备费
合计
年度经
费预算
年份
金额(万元)
四、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意见
五、项目主持人所在单位意见及配套支持(申请书所填写的内容是否属实;该课题负责人及参加者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是否适合承担本课题的研究工作;本单位能否提供完成本课题研究所需的时间和条件等)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目
组
主
要
成
员
情
况
姓 名
年龄
专业技术职务
行政职务
工作单位
教育教学主要
研究领域
承担工作
一、立项依据及目标
1.研究现状与背景分析(包括已有研究实践基础)
2.研究目标、内容、方法、拟解决的问题及主要特色
3.预期效果、具体成果及推广价值
二、具体安排及进度
三、经费概算
(一)资金来源:
1.申请省教育厅专项经费
2.学校配套
项目所属学科门类(本科)
申报项目级别
5-2
安徽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申报书
项目名称:
申 请 人:
申报学校:
联系电话:
申报日期:
安徽省教育厅 制
2020年9月
项目主持人情况
项
目
安徽省高校职称资格评定条件

教人〔2009〕1号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各市教育局、人事局,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的教学科研水平,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高校教师队伍,促进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普通本科高校教师队伍实际,特制定《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试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开展以聘代评试点的高校,可在本通知基础上,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学校聘任条件,报省教育厅、人事厅同意后执行。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八日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我省本科院校教师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高等学校教师队伍,促进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教师法》、《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以及国家和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实际,特制定本资格条件。
第二条坚持以师德、能力、业绩、贡献为依据,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引导教师积极从事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
在教学科研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者,可破格或优先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第三条对符合本规定申报条件的人员,通过评审或其他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
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表明其具备承担相应岗位工作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四条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全省本科高等学校(含安徽广播电视大学本部)的教师申报讲师、副教授、教授资格。
第二章基本条件第五条基本素质要求(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治学,爱岗敬业;以学生为本,教书育人;学风端正,为人师表。
(三)具有良好的业务能力和身体素质,较好地履行现任职务岗位职责,任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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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教育厅关于2011年度安徽高等学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
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高等教育
【发布部门】安徽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0.08.06
【实施日期】2010.08.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2011年度安徽高等学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发挥我省高校在科技创新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强高校科技创新基础能力建设,2011年,省教育厅继续实行并完善高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立项制度。
现就项目的申报和立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高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
2.高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重点项目;
3.高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一般项目;
4.高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自筹经费项目。
项目申报和立项继续向产学研合作项目倾斜,在第2、3、4项目类别中均可选择申报
产学研合作项目。
申报与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以及促进皖北和沿淮部分市县发展等密切相关的项目予以优先立项。
二、申报的条件和范围
1.高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范围为省属有条件的本科院校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211工程”三期的重点建设学科以及中科院在皖科研院所联合申报。
项目采取有条件的省属本科院校与上述三所高校和院所联合的方式进行申请,旨在充分发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等重点建设高校和院所的示范带动作用,为省属本科院校承接国家级项目、增强其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关键难题的能力奠定基础。
申报方式为:先由省属院校根据学校自身学科特点和优势,提出研究领域和方向;经省教育厅科研处初审,并商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和院所科研管理部门,确定联合申报意向。
项目实行双主持人制(合作双方各1人)。
获立项的合作双方高校,资助经费各半;与科研院所合作并获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