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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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广东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广东高温补贴发放标准近年来,广东地区夏季高温天气频繁,给广大劳动者的生产和生活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广东省政府出台了《广东省高温津贴管理办法》,规定了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和管理办法。

本文将对广东高温补贴发放标准进行详细介绍,以便广大劳动者了解自己的权益和福利。

一、高温津贴发放对象。

广东省规定,高温津贴的发放对象为在高温工作环境下从事户外工作的劳动者,包括建筑工人、农民工、环卫工人等。

这些劳动者在高温环境下工作,容易受到中暑等高温伤害,因此有权获得高温津贴的补贴。

二、高温津贴发放标准。

根据广东省政府的规定,高温津贴的发放标准如下,当气温在35℃-37℃之间时,每人每天发放15元;当气温在37℃-40℃之间时,每人每天发放20元;当气温在40℃以上时,每人每天发放30元。

高温津贴的发放标准是根据气温的高低进行分类,以保障劳动者在不同高温环境下的权益。

三、高温津贴的发放方式。

广东省规定,高温津贴的发放方式为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者直接发放。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实际高温天数和劳动者的工作时间进行核算,按照规定的标准及时足额发放高温津贴。

同时,用人单位还应当建立健全高温津贴发放台账,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高温津贴的申领流程。

劳动者在申领高温津贴时,应当向用人单位提供相关的工作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受理劳动者的申请,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高温津贴发放到劳动者的手中。

劳动者在领取高温津贴时,应当核对金额是否正确,并签字确认。

五、高温津贴的管理和监督。

广东省相关部门将建立高温津贴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

对于违反高温津贴发放标准的用人单位,将依法进行处罚,并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广大劳动者也可以通过举报电话或者网络举报平台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广东省政府出台的《广东省高温津贴管理办法》为保障劳动者在高温环境下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广东2023年高温补贴发放标准(最新)

广东2023年高温补贴发放标准(最新)

广东2023年高温补贴发放标准(最新)广东2023年高温补贴发放标准根据相关规定,6月至10月期间,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广东省高温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如果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按每人每天13.8元计算。

高温补贴是公司给的还是国家给的?高温补贴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发放。

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度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度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

符合上述条件的员工应该享受高温津贴,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时,公司不发高温费是算不上违法的。

法律依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落实以下高温作业劳动保护措施:(一)优先采用有利于控制高温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从源头上降低或者消除高温危害。

对于生产过程中不能完全消除的高温危害,应当采取综合控制措施,使其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

(二)存在高温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保证其设计符合国家职业卫生相关标准和卫生要求,高温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三)存在高温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高温日常监测,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四)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从事接触高温危害作业劳动者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将检查结果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书面告知劳动者。

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五)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3部分:高温》(GBZ/T229.3)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工作场所作业。

哪些人群可领高温补贴?1、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度以下的,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2、用人单位安排高温作业劳动者当月临时从事非高温作业的时间不超过4个工作日的,用人单位应当足额发放当月的高温津贴;5个工作日以上的,用人单位可按劳动者当月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3、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未能正常出勤的,用人单位可按劳动者当月实际出勤且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

广东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广东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广东高温补贴发放标准随着夏季高温天气的到来,广东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高温补贴政策,旨在保障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劳动者的生活质量。

本文将详细介绍广东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以便广大劳动者了解自己的权益。

首先,广东省规定了高温天气的时间范围。

一般来说,高温补贴的发放时间为每年的5月1日至10月31日,这段时间内,如果出现了35摄氏度以上的高温天气,那么劳动者就可以享受高温补贴。

其次,广东省对高温补贴的发放对象做出了明确规定。

高温补贴的发放对象主要包括工矿企业、建筑施工企业、交通运输企业等户外劳动者,以及需要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室内劳动者。

这些劳动者都有权利享受高温补贴。

接下来,广东省规定了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

根据规定,高温补贴的标准按照不同的高温等级进行划分。

一般来说,35摄氏度至37摄氏度为一级高温,每天发放15元;37摄氏度至40摄氏度为二级高温,每天发放20元;40摄氏度以上为三级高温,每天发放30元。

具体的发放标准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做出相应的调整。

此外,广东省还对高温补贴的发放程序进行了规定。

一般来说,劳动者需要向所在单位提供相关的高温天气证明,单位会根据实际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劳动者进行高温补贴的发放。

同时,单位也需要及时向劳动者发放高温补贴,确保劳动者的权益得到保障。

最后,广东省对高温补贴的监督和管理也做出了明确规定。

相关部门会对高温补贴的发放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高温补贴发放的公平、公正。

同时,劳动者也可以通过投诉渠道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发现单位存在违规发放高温补贴的情况,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

综上所述,广东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是合理、公正的,能够有效保障劳动者在高温环境下的权益。

希望广大劳动者能够充分了解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够严格执行高温补贴政策,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广东省高温津贴发放办法(草案)

广东省高温津贴发放办法(草案)

广东省高温津贴发放办法(草案)2012年03月21日第一条为了规范高温津贴发放工作,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在每年6月至10月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适用本办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每年6月至10月期间安排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以下统称高温作业),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

第四条用人单位安排高温作业劳动者当月临时从事非高温作业的时间不超过4个工作日的,用人单位应当足额发放当月的高温津贴;5个工作日以上的,用人单位可按劳动者当月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

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因下列情形之一未能正常出勤的,用人单位可按劳动者当月实际出勤且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一)因事假、旷工未提供劳动的;(二)在医疗期、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期间、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未提供劳动的;(三)劳动者其他未出勤从事高温作业的情形。

当月折算后的高温津贴高于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月高温津贴标准的,用人单位可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发放当月的高温津贴。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者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高温作业人员发放全额高温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非全日制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按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

第六条每年6月至10月期间,用人单位当月临时安排非高温作业劳动者在33℃以上的作业场所或者露天工作的时间不超过4个工作日的,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其发放当月的高温津贴。

2023广东高温补贴标准通知 (2)

2023广东高温补贴标准通知 (2)

2023广东高温补贴标准通知一、2023年广东高温补贴何时调整?发放哪几个月?5月31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广东省总工会等5部门发出通知,调高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至每人每月300元,如根据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13.8元,每年6月至10月发放。

新的高温津贴标准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关于公布我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23〕118号〕同时废止。

由此可见,2023年广东高温补贴从6月开头调整到每人每月300元。

发放6月、7月、8月、9月、10月共4个月。

二、关于高温补贴的几个疑问?1、什么才算高温工作?〔1〕露天工作;〔2〕用人单位不能实行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

2、哪些人可以领取?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支配劳动者工作的,如露天作业的建筑工人、环卫工人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支配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工作的,如露天工作的辅警等。

3、什么时间开头领取高温补贴?用人单位每年6-10月发放,并会在工资明细清单中写明。

4、高温补贴会影响本来的工资吗?发放高温补贴所需费用在企业本钱费用中列支。

5、被临时支配或者非全日制劳动者,应当怎么发放高温补贴?被临时支配或者非全日制劳动者,会按当月从事高温工作的天数折算发放补贴。

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13.8元。

6、假如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发放高温补贴,该怎么办?可以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举报投诉,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并赐予补发。

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高温补贴是从事高温工作劳动者应有的补贴,任何单位不能不发。

广东省这次提高补贴,是2023年以来首次调整,补贴金额翻了一倍,充分表达了省委省政府对广阔一线职工的关怀。

另外,高温天气作业,肯定要留意平安。

广东高温补贴法律规定

广东高温补贴法律规定

广东高温补贴法律规定广东高温补贴法律规定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合理应对高温天气对工作人员的影响而制定的。

根据广东省劳动保障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以下是广东高温补贴的法律规定:第一,高温补贴标准。

根据广东省的实际情况,高温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确定,并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温度情况进行调整。

通常情况下,高温补贴标准应按照每天作业时间和温度等级进行区分,并由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公布。

第二,高温补贴对象。

广东省规定,除职业病防护标准中已明确规定的高温工种外,其他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都可以享受高温补贴。

高温补贴对象包括企事业单位、个体劳动者等。

第三,高温补贴支付方式。

广东省规定,高温补贴应当与工资同时支付,并在劳动者工资单上明示。

高温补贴支付方式可以根据企事业单位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可以包括一次性支付、月度支付或按照实际工作天数计算后支付等多种方式。

第四,高温补贴调整与发放。

广东省规定,高温补贴的调整应当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气温情况来进行。

一般情况下,高温补贴标准会根据三个温度等级(低温、中温、高温)进行划分,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高温补贴的发放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进行,不得拖延或迟发。

第五,高温补贴的监督与维权。

广东省规定,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高温补贴,并对高温补贴的标准和支付方式提出质疑。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高温补贴或者支付金额不符合规定,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举报,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高温补贴。

劳动保障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对用人单位进行相应的处罚。

总体而言,广东高温补贴法律规定确保了劳动者在高温条件下的合法权益,为劳动者提供了必要的保障。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广东高温补贴法律规定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温度范围和补贴金额,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为了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广东省相关主管部门应该进一步完善高温补贴的法律规定,确保其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

广东广州高温补贴政策是什么?

广东广州高温补贴政策是什么?

⼴东⼴州⾼温补贴政策是什么?《⼴东省⾼温天⽓劳动保护办法》明确提出:每年6⽉⾄10⽉期间,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作以及⽤⼈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单位应当按⽉向劳动者发放⾼温津贴,标准为150元/⽉。

夏季已经到来,⼈民将要⾯对的就是⾼温天⽓的折磨,持续的⾼温对⼈们的⽣活有着很严重的影响,特别是对于长期⼯作在室外的劳动者,对他们的⾝体健康就是⼀种摧残,严重者会出现中暑、晕厥⽣理反应,⽽就是在弥补劳动者的损失,那⼴东⾼温补贴政策是什么?下⾯就详细介绍。

⼀、⼴州⾼温补贴标准⼴东省颁布的《关于公布⼴东省⾼温津贴标准的通知》规定,在室内⼯作但温度不能降低到33℃以下的,⾼温津贴为100元/⽉。

依据此前省⼈⼒资源部门出台的《⼴东省⾼温天⽓劳动保护办法》,每年6⽉⾄10⽉期间,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作以及⽤⼈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单位应当按⽉向劳动者发放⾼温津贴。

⽇前出台的《关于公布我省⾼温津贴标准的通知》针对津贴发放额度做出明确规定,符合⾼温津贴发放条件的⽤⼈单位需发放150元/⽉的⾼温津贴,对于不正常出勤等需按天数折算⾼温津贴的⼈员,发放标准为每⼈每天6.9元。

新政策意味着⽆论室内还是室外的⼯作者,⾼温津贴的补贴标准均为150元/⽉。

同时,《关于⾼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正常⼯作时间及不包含⾼温津贴,且⽤⼈单位不得因发放⾼温津贴⽽降低劳动者⼯资。

此外,市⼈⼒资源部门表⽰,企业员⼯如果在⾼温下作业却没有收到⾼温津贴,可通过企业所在的村级办公室争取合法权益,或者拨打12333投诉。

《⼴东省⾼温天⽓劳动保护办法》规定,需发放⾼温津贴但⽤⼈单位没有发放的,由县级以上⼈⼒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补发,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年最新⾼温补贴规定为了规范⾼温津贴发放⼯作,保障劳动者⾝体健康和⽣命安全,根据《中华⼈民共和国》、《中华⼈民共和国防治法》、《⼴东省⾼温天⽓劳动保护办法》等法律、、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广东高温费发放标准是怎样的?

广东高温费发放标准是怎样的?

广东高温费发放标准是怎样的?用人单位在夏季应为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员工发放高温补贴,这是我国法律规定的,所以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执行。

不过,由于我国各地进入高温的时间不同,所以各地区制订的高温补贴发放时间及标准也是存在较大区别的。

今天律师365小编要为大家介绍一下广东高温费发放标准是怎样的。

用人单位在夏季应为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员工发放高温补贴,这是我国法律规定的,所以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执行。

不过,由于我国各地进入高温的时间不同,所以各地区制订的高温补贴发放时间及标准也是存在较大区别的。

今天小编要为大家介绍一下广东高温费发放标准是怎样的。

▲一、广东高温费发放标准是怎样的?最新标准:每人每月150元2007年广东省颁布的《关于公布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规定,在室内工作但温度不能降低到33℃以下的,高温津贴为100元/月。

依据此前省人力资源部门出台的《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每年6月至10月期间,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日前出台的《关于公布我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针对津贴发放额度做出明确规定,符合高温津贴发放条件的用人单位需发放150元/月的高温津贴,对于不正常出勤等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人员,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天6.9元。

新政策意味着无论室内还是室外的工作者,高温津贴的补贴标准均为150元/月。

同时,《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且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

▲二、高温补贴劳动法相关规定1、怎样才能享受高温津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广西实际情况,两种情况可享受高温津贴。

一是高温,即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二是高湿,因广西气候特点,高温季节常有高湿现象伴随,且持续时间长,因此,同样适用于享受高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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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高温津贴发放工作,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在每年6月至10月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有关高温津贴的发放,适用本办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每年6月至10月期间安排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工作高温津贴的发放,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以下统称高温作业),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

第四条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因下列情形之一未能正常出勤的,用人单位可按劳动者当月实际出勤且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
(一)因事假、旷工未提供劳动的;
(二)在医疗期、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期间、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未提供劳动的;
(三)劳动者其他个人原因未出勤从事高温作业的情形。

第五条用人单位当月临时安排劳动者在33℃以上的作业场所或者露天工作的,应当按其当月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以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折算发放高温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非全日制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按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

第六条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第四、第五条的规定折算高温津贴,如当月折算后的高温津贴高于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月高温津贴标准的,可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发放当月的高温津贴。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者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高温作业人员发放全额高温津贴。

第八条高温津贴的标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职工平均工资、消费物价指数等因素确定并可年度调整。

第九条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

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

第十条发放高温津贴所需费用在企业成本费用中列支,税前扣除按现行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如实记录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情况及高温津贴发放情况,并至少保存二年。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情况以及高温津贴发放情况,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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