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管理制度二)“限制使用级”药物(即二线用药):对某些疾病或者细菌有特殊疗效,但使用必须严格控制,避免滥用和耐药性增加的抗菌药物。
(三)“特殊使用级”药物(即三线用药):仅用于特殊情况下,如对多重耐药菌感染、危重病例、特殊感染病例等,使用必须经过专家会诊和严格审批的抗菌药物。
二、使用原则一)非限制使用级药物优先使用,限制使用级药物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药物必须经过专家会诊和审批。
(二)严格执行抗菌药物使用指征,不得滥用抗菌药物。
(三)严格执行抗菌药物使用剂量、疗程和用药途径,不得超剂量、超疗程或者滥用静脉注射。
(四)严格执行抗菌药物联合使用的规定,不得滥用抗菌药物联合使用。
(五)严格执行抗菌药物使用后的疗效评估,必要时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三、使用管理一)医院应当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台账,记录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
(二)医院应当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监测系统,定期对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估。
(三)医院应当定期开展抗菌药物使用知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意识和水平。
(四)医院应当加强抗菌药物使用的监督和检查,对违规使用抗菌药物的医务人员进行纠正和处理。
四、奖惩制度一)对严格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抗菌药物使用规范、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的医务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二)对违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抗菌药物使用规范、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的医务人员进行纠正和处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异常情况进行了调查,包括使用量异常增长的抗菌药物、半年内使用量始终居于前列的抗菌药物、经常超适应证、超剂量使用的抗菌药物、企业违规销售的抗菌药物和频繁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抗菌药物。
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医院加强对抗菌药物生产、经营企业在本院促销活动的监管,对违规促销的企业和抗菌药物采取警告、暂停进药、清退等措施。
同时,医院也加强了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医务人员的使用情况进行排名并公示,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5名的医师进行通报。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一、简介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医院内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提高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率,减少抗菌药物滥用和药物耐药性的发展而制定的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该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科室使用抗菌药物的临床医生、药师、护士等医务人员。
三、抗菌药物管理委员会医院应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委员会由医疗管理人员、感染科专家、临床药师等组成,负责抗菌药物的管理与监督。
四、抗菌药物使用的基本原则1. 合理使用:临床应用抗菌药物需符合诊断明确、感染证据明显、选择合理、用药及时的原则,避免滥用和过度使用。
2. 个体化治疗:根据患者的病情、病原细菌敏感性和相关因素,制定个体化的治疗方案。
3. 抗菌药物联合应用:在合适的情况下,可根据临床需要进行抗菌药物联合应用,但需遵循适用范围和剂量的规定。
4. 优先使用“窄谱抗菌药物”:优先选择活性较窄、毒性较低的抗菌药物,并根据药敏结果尽量选择敏感药物,减少抗菌药物的副作用和药物耐药性的发展。
5. 遵守使用时限:使用抗菌药物的疗程应根据病情和临床反应来确定,不能出现过长或过短的现象。
五、医嘱和抗菌药物处方1. 医嘱:医生在书写医嘱时需明确患者的诊断、感染部位、给药途径、使用剂量、使用频率、疗程以及停药条件等,确保医嘱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2. 抗菌药物处方:临床医生在开具抗菌药物处方时需填写患者基本信息、抗菌药物的名称、剂量、使用频率、疗程和签名等,并在处方上注明是否为抗菌药物。
六、抗菌药物使用审查和监测1. 审查:医院内设立药事管理部门,对开具的抗菌药物处方进行审查,确保处方的合理性和规范性。
2. 监测:医院内设立合理用药监测系统,对抗菌药物的使用进行监测和分析,并及时提供使用情况的反馈给医务人员,以及时纠正不当使用。
七、抗菌药物的存储与配送1. 存储:医院应设立专门的药品储存区域,对抗菌药物进行分类、分区、分格存放,并设立温湿度监测系统,确保抗菌药物存储环境的质量。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为了合理规范抗菌药物使用,保护公众健康,维护抗菌药物的疗效,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医疗机构应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并将其纳入医疗质量管理体系。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设立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小组,负责制定本制度的具体实施方案,并监督执行。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抗菌药物使用培训,提高其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能力。
定期进行抗菌药物使用知识宣传,增强医务人员的抗菌药物使用意识。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建立抗菌药物使用审批制度,对使用抗菌药物的临床医生进行审批,并记录该医生使用抗菌药物的原因、剂量、疗程等信息。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加强抗菌药物使用的监测与评估,定期制作抗菌药物使用报告,分析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并提出合理使用的建议。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建立抗菌药物使用追踪制度,对特殊病情患者的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并进行处方的审核与指导。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定期召开抗菌药物使用管理会议,对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和交流,推广优秀经验。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加强与药店的联动管理,共同提升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水平,设立抗菌药物使用指导员,负责药店抗菌药物使用的指导与培训。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加强对抗菌药物的采购管理,严格执行抗菌药物的储存、配送和销毁规程,确保抗菌药物的质量安全。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配备临床药学专业人员,负责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指导和监测工作。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制定抗菌药物使用奖惩制度,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医务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医务人员进行批评、问责。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的宣传教育机制,开展抗菌药物使用知识普及活动,提高公众对抗菌药物使用的认识和意识。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理。
注:本范文仅为参考,具体制度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范本(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合理、科学、安全地使用抗菌药物,保护患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规范和改进临床抗菌药物使用行为,提高抗菌药物使用效果,减少抗菌药物滥用和抗菌药物耐药性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临床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制度

临床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制度一、指导思想1.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是保证患者合理用药的前提,也是抗菌药物有效性和安全性的保障。
2.避免滥用和不当使用抗菌药物,是减少细菌耐药性发展的关键。
3.抗菌药物应用必须严格遵循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实施全程监控。
二、管理原则1.分类管理:将抗菌药物分为特殊级、限制级和非限制级三个级别,根据药物的特点和临床应用需要,设置不同的管理和使用限制。
2.临床应用指南:建立临床抗菌药物的使用指南,明确各种疾病的合理用药原则和药物选择方案。
3.科学培训:为医务人员提供抗菌药物的科学知识和临床应用技能培训,提高其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的能力。
4.全程监控: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的全程信息化监控系统,对医务人员的用药行为进行实时监测和记录。
5.定期评估:定期评估医务人员的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三、具体管理措施1.抗菌药物使用审批:限制级和特殊级抗菌药物的使用必须经过严格的药师审批,并在患者用药记录中进行详细的说明。
2.临床应用指南的实施:医院必须建立临床应用指南,并由专业组织进行审核和发布,医务人员必须按照指南进行抗菌药物的使用。
3.药物选择和应用的监测:通过电子医疗系统建立抗菌药物的选择和应用的监测机制,实时记录医务人员的用药情况。
4.多学科联合会诊:对于复杂病例和疑难病例,建议进行多学科联合会诊,共同确定抗菌药物的使用方案。
5.抗生素限制使用:医院设立抗菌药物使用审批委员会,对抗菌药物的使用进行限制,并设定每月和每年的使用量限制。
6.抗菌药物耐药性监测:医院设立抗菌药物耐药性监测中心,定期对已使用的抗菌药物进行耐药性监测,并及时发布结果。
7.持续教育和培训:医院定期组织抗菌药物应用的培训和学术交流,提高医务人员的临床用药水平和科学素养。
8.加强宣传和教育:通过宣传和教育,向患者和公众普及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知识,提高对抗菌药物滥用和不当使用的意识。
四、管理评估1.定期对医院的抗菌药物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
临床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制度

临床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制度一、引言抗菌药物是治疗细菌感染性疾病的重要武器,但不合理使用不仅会导致治疗效果不佳,还可能引发细菌耐药、药物不良反应等问题。
为加强临床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和治疗效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一)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使用三级。
1、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2、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某方面存在局限性的抗菌药物。
3、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具有明显或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新上市不足 5 年的抗菌药物,疗效或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不优于现用药物的抗菌药物;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二)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权限1、初级职称医师:可使用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
2、中级职称医师:可使用非限制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
3、高级职称医师:可使用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征(一)诊断为细菌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二)由真菌、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立克次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也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三)缺乏细菌及上述病原微生物感染的证据,诊断不能成立者,以及病毒性感染者,均无应用抗菌药物指征。
四、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原则(一)用于预防一种或两种特定病原菌入侵体内引起的感染,可能有效;如目的在于防止任何细菌入侵,则往往无效。
(二)预防在一段时间内发生的感染可能有效;长期预防用药,常不能达到目的。
(三)患者原发疾病可以治愈或缓解者,预防用药可能有效。
原发疾病不能治愈或缓解者(如免疫缺陷者),预防用药应尽量不用或少用。
(四)通常不宜常规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情况:普通感冒、麻疹、水痘等病毒性疾病,昏迷、休克、中毒、心力衰竭、肿瘤、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等患者。
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制度
一、临床医生应严格执行抗菌药物应用的管理制度,住院病人抗菌药物使用率力争控制在50%以下。
二、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中抗感染药物应用专家负责指导全院抗感染药物的应用、咨询及培训工作。
三、临床医生应制订个体化的给药方案,注意剂量、疗程和合理的给药方法、间隔时间、途径。
密切观察病人有无菌群失调,及时调整抗菌药物的应用。
四、护士应掌握应用的抗菌药物的药理作用、配伍禁忌、配制要求等,准确执行医嘱,观察用药后反应,并配合医师做好各种标本的规范留取和送验工作。
五、根据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建议:已明确的病毒感染一般不使用抗菌药物;对发热原因不明,且无可疑细菌感染征象者,不宜使用抗菌药物;严格控制抗菌药物的皮肤、粘膜局部用药;强调综合治疗,提高机体免疫力,不过份依赖抗菌药物;正确掌握围手术期预防应用抗菌药物的适应症和疗程。
六、注重药物经济学,降低病人抗菌药物费用支出。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制度1.目的1.1确保抗菌药物的正确使用,减少抗菌药物滥用和耐药菌株的产生;1.2保护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预防临床感染的发生和传播;1.3提高医疗质量,合理利用医疗资源。
2.负责部门2.1医务部门:负责制定和监督抗菌药物的使用政策和流程;2.2临床药师:负责指导临床医生使用抗菌药物,提供药物信息和建议;2.3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监测和防控医院感染,包括管理抗菌药物使用。
3.抗菌药物管理3.1建立抗菌药物目录,明确抗菌药物的适应症和禁忌症;3.2设立抗菌药物审核委员会,定期审查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3.3制定医疗单位内抗菌药物管理的标准治疗方案,以指导医生的处方行为;3.4建立抗菌药物使用审批制度,需经过专业医生的审核和批准方可使用;3.5加强抗菌药物的库存管理,避免过量和过期药物的浪费;3.6定期开展抗菌药物使用的统计分析,评估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状况。
4.医师的责任4.1根据患者的临床情况和病原学检测结果,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4.2严格按照抗菌药物使用的适应症和禁忌症进行处方;4.3严守使用抗菌药物的剂量、疗程和给药方式,不得滥用或过度使用;4.4定期进行用药效果和不良反应的评估,及时调整和终止抗菌药物的使用;4.5增强自身的药学知识和技能,积极参与医院举办的药学培训。
5.患者的权益5.1获得合理的抗菌药物治疗,保证医疗质量和疗效;5.2获得抗菌药物治疗的知情同意,了解治疗方案和可能的不良反应;5.3获得临床药师的解释和建议,了解抗菌药物的正确使用方法;5.4合理控制医疗费用,避免不必要的抗菌药物使用。
6.违规行为处理6.1发现违规使用抗菌药物的医生,将被要求进行纠正,并进行思想教育;6.2重复违规或滥用抗菌药物的医生,将面临相应的行政处分;6.3频繁违规或滥用抗菌药物的医生,将被要求接受进一步的专业培训;6.4严重违规或滥用抗菌药物的医生,将面临撤销执业资格的处理。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文档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文档抗菌药物是一类用于治疗感染性疾病的重要药物,但由于滥用和不当使用,已经出现了严重的耐药问题。
为了合理使用抗菌药物,保护公众的健康及延长抗菌药物的有效使用期,制定和实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变得至关重要。
以下是一份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的文档,包括制度目的、适用范围、责任与义务、管理程序等。
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医疗机构内抗菌药物的使用,加强对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和管理,推动抗菌药物的科学、规范和有效应用,减少滥用和不当使用,降低抗菌药物耐药性。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医务人员和与抗菌药物使用相关的职能部门。
三、责任与义务1.医疗机构负责人应组织制定和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并负责监督制度的实施和有效性评估。
2.医疗机构药学部门应负责抗菌药物的采购、储存和配发,并协助临床科室制定合理的使用方案。
3.临床科室负责根据患者的具体病情,合理选择抗菌药物,并在患者用药过程中进行监测和反馈。
4.病区护士负责抗菌药物的管理、监测和患者用药指导,以及提供相关的药品教育和宣传。
5.医务人员应加强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合理使用和开具抗菌药物,并与患者充分沟通,使患者了解抗菌药物的正确使用方法。
四、管理程序1.制定和审查使用抗菌药物的指南:医疗机构应根据当地的抗菌药物耐药性情况、疾病特点和最新的临床实践,制定和审查使用抗菌药物的指南,确保合理用药。
2.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监测系统:医疗机构应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的监测系统,监测医务人员的开具和使用情况,并定期评估使用情况和效果。
3.临床科室的治疗方案:临床科室应根据患者具体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抗菌药物治疗方案,并在用药过程中进行有效的监测和反馈。
4.病区护士的监测与指导:病区护士应定期对使用抗菌药物的患者进行监测,提示医生调整治疗方案,并为患者提供抗菌药物的正确用法指导。
5.建立抗菌药物知识教育和宣传机制:医疗机构应定期开展抗菌药物知识的教育和宣传,提高医务人员和患者的抗菌药物使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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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优化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结构,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有效遏制细菌耐药性的发生,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依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组织机构和职责(一)成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由祝玉朴副院长任组长,郝爱华科长、黄桂芝主任任副组长,各临床科室主任、检验科主任、感染科科长任成员。
负责审议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制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文件,并组织实施;对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分析、评估监测数据并发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
(二)配备专职的临床药师,负责对本院各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技术指导,指导患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并参与本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三)根据临床实际需要,检验科积极开展微生物培养、分离、鉴定和药物敏感试验等工作,为病原学诊断提供技术支持,负责本院常见致病菌分布和耐药监测工作,参与本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二、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管理(一)实施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根据抗菌药物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不良反应、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1、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临床长期应用的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影响小、价格相对较低的药物。
包括:半青霉素类、第1代、第2代头孢菌素类、大环内酯类、磺胺类、奎诺酮类、硝基咪唑类等类抗菌素。
2、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大,或者价格相对较高的抗菌药物。
包括:青霉素联合β内酰胺酶抑制剂、第3代头孢菌素、氨基糖苷类、头霉素、林可酰胺类等类抗菌素。
3、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抗菌药物:A、具有明显或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B、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C、疗效、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的抗菌药物;D、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包括第四代头孢菌素、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甘酰胺类抗菌药物、糖肽类与噁唑酮类抗菌药物、抗真菌药物等类抗菌素。
(二)加强对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监管1、加强组织对医师、药师进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规范的培训及考核。
2、加强对医师合理用药的监管和考核,对于超权限、不合理或滥用抗菌素及超过药占比的病区和个人通报批评并给予相应处罚。
3、各科室每月使用抗菌药物超过医院规定的限度时,按一定比例从科室当月奖金中扣除,有效遏制临床抗生素的滥用现象。
4、门诊不得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药师发现门诊使用特殊级抗菌药物的处方,应拒绝调配,并及时与医师沟通,无法解决的上报医务科。
5、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
(三)严格医师和药师资质管理1、医院每年度对医师和药师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考核工作,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药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2、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根据诊断和患者病情开具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患者需要应用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时,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并签字。
3、患者病情需要应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时,应具有严格的临床用药指征或确凿依据,处方需经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签名。
4、紧急情况下,医师可以越级使用抗菌药物,处方量应当限于1天用量。
越级使用抗菌药物应当详细记录用药指征,并应当于24小时内补办越级使用抗菌药物的必要手续,填写越级使用抗菌药物申请表。
(四)治疗性应用抗菌药物管理规范1、抗菌药物的选用原则①临床医师要根据感染部位、严重程度、致病菌种类、细菌耐药情况、患者病生理特点、药物价格等因素加以综合分析考虑,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进行抗菌药物的选择。
②一般对轻度与局部感染患者应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进行治疗。
③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治疗;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的选用应从严控制。
2、抗菌药物使用细则Ⅰ已确定为单纯病毒感染性疾病者不使用除抗病毒以外的抗菌药物。
Ⅱ对发热原因不明,且无可疑细菌感染征象者,不宜使用抗菌药物,对病情严重或细菌性感染不能排除者,可在留取临床标本后针对性地选用抗菌药物进行经验性治疗。
Ⅲ凡有感染迹象,并能留取标本者,在使用抗菌药物前尽早留取临床标本,进行病原体检测和药敏试验。
并按药敏结果、结合临床慎重进行选择或修正原用抗菌药物。
Ⅳ使用抗菌药物应有明确的细菌感染指征,医生应根据药敏试验结果、药物的适应症、药代动力学特征及病人的病情特点,严格选药,并注意剂量、疗程和给药方法进行个性化给药。
Ⅴ一般情况下,用药48-72小时疗效不佳才可考虑换药。
体温恢复正常、症状明显消失后72小时考虑停药,严重感染者疗程应适当延长。
Ⅵ联合应用抗菌药物的指征:(1)病原体未明的严重感染;(2)混合感染,感染范围广,考虑可能有两种以上细菌感染;(3)单一药物难以控制的感染;(4)机体深部感染或抗菌药物难以渗透的部位感染;(5)防止或延缓耐药菌株的产生;(6)为减少药物毒性反应,联合应用以减少剂量(五)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管理规范1、预防应用抗菌药物的目的预防手术后切口感染,以及清洁-污染或污染手术后手术部位感染及术后可能发生的全身性感染。
2、预防应用抗菌药物基本原则1、清洁手术野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无损伤,也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与外界相通的器官。
手术野无污染,通常不需预防应用抗菌药物,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A、手术范围大、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B、手术涉及重要器官,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眼内手术等;C、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D、高龄、血糖控制不佳或免疫缺陷者等高危人群。
2、清洁-污染或污染手术。
3、污染手术。
(六)严格控制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标1、医院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力争控制每百人天40DDDs以下。
2、住院患者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控制在术前30分钟至2小时。
抗菌药物品种选择和使用疗程合理。
3、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原则上不联合预防使用抗菌药物。
其中,腹股沟疝修补术(包括补片修补术)、甲状腺疾病手术、乳腺疾病手术患者原则上不预防使用抗菌药物;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
4、接受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不低于30%;接受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患者送检率不低于50%;接受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患者送检率不低于80%。
(七)规范抗菌药物的临床采购1、医疗机构抗菌能药物应由药学部门统一采购供应,其他科室或者部门不得从事抗菌药物的采购、调剂活动。
临床上不得使用非药学部门采购供应的抗菌药物。
2、应当严格控制本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的品种数量。
同一通用名称抗菌药物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2种。
3、因特殊治疗需要,需要使用本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以外的抗菌药物的,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
临时采购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说明申请购入抗菌药物名称、剂型、规格、数量、使用对象和使用理由,经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核同意后,由药学部门临时一次性购入使用。
4、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原则上每年不得超过5例次。
如果超过,应讨论是否列入本机构抗菌药物目录。
三、监督考核及处罚(一)医务科、药剂科、院感科等职能部门应当加强对全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临床医务人员每年必须参加抗菌药物知识培训、考核,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抗菌药物处方权及调剂资格。
(三)药剂科应当保证全院的抗菌药物供应,做好临床药学和处方点评工作,并根据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要求及时调整抗菌药物。
(四)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出现2次以上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判定为超常处方:1、无适应证用药;2、无正当理由开具高价药的;3、无正当理由超说明书用药的;4、无正当理由为同一患者同时开具2种以上药理作用相同药物的。
(五)医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1、抗菌药物培训考核不合格的(考核成绩小于60分);2、限制处方权后,仍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2、未按照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3、未按照规定使用抗菌药物造成严重后果的;4、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牟取私利的。
(六)药师连续3次以上未按照规定审核抗菌药物处方与医嘱,或者发现处方不适宜、超常处方未进行干预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七)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和药师抗菌药物调剂资格取消后,在6个月内不得恢复其抗菌处方权和抗菌药物调剂资格,且暂停享受效益工资。
本制度自2015年10月12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