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关于防治透水事故几点建议(2020新版)
近期煤矿透水事故多发的原因分析及措施建议简易版

In Order To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And Improve The Management Efficiency, It Is Necessary To Make Effective Use Of Production Resources And Carry Out Production Activities.编订:XXXXXXXX20XX年XX月XX日近期煤矿透水事故多发的原因分析及措施建议简易版近期煤矿透水事故多发的原因分析及措施建议简易版温馨提示:本安全管理文件应用在平时合理组织的生产过程中,有效利用生产资源,经济合理地进行生产活动,以达到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实现预期的生产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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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一季度,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好转,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9.2%、16.5%。
但四月份以来,连续发生6起较大以上透水事故,61人死亡或被困井下,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这6起事故分别是:4月6日,吉林省吉林市蛟河市丰兴煤矿发生透水事故,12人死亡;4月10日,中煤集团大屯公司孔庄煤矿发生透水事故,4人死亡;4月13日,山西省长治市善福联营煤矿发生透水事故,11人死亡;4月14日,河南煤层气公司平顶山裕隆源通煤业公司发生透水事故,9人死亡;4月26日,贵州省铜仁市沿河县新生煤矿发生透水事故,2人死亡、9人被困井下; 黑龙江省鹤岗市峻源二矿发生透水事故, 9人死亡,5人被困井下。
近期煤矿透水事故多发的原因主要有:一是部分煤矿企业安全防范意识不强,重生产、轻安全。
如丰兴煤矿明知存在老采空区积水,未采取相关措施治理,急于组织生产,导致事故发生;二是防治水措施落实不到位,没有做到有疑必探、先探后掘,近期发生透水事故的矿井均未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采取探放水措施,导致掘进工作面与废弃井或采空区老塘水连通,酿成透水事故;三是现场安全管理不严格,部分煤矿领导干部未按要求下井带班,透水发生后不能及时组织人员撤离,造成人员伤亡;四是部分煤矿非法违法组织生产。
2024年努力防治煤矿水害(三篇)

2024年努力防治煤矿水害防治煤矿水害的十六字原则针对我国煤矿水文地质复杂和煤矿水害事故频发的实际情况,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在认真总结各方面教训、归纳提炼各地成功经验、组织专家广泛论证基础上,提出了煤矿水害防治“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十六字原则和“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
“十六字”原则和“五项”措施体现了我们对煤矿水害防治规律性认识的深化,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一,“十六字”原则科学地概括了水害治理的基本程序水害防治是有规律可循的,水害事故也是可以避免的。
多年来,有关科研机构与煤矿企业密切配合,对水害的突水机理、探查技术、预测预报、预防措施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科技攻关,初步掌握了其中的规律,“十六字”原则就是对这一规律的总结和概括。
“预测预报”是水害防治的基础,要在查清矿井水文地质条件的基础上,对矿井生产区域的地质构造情况、水害类型等进行分析,提出预防处理水害的措施。
“有疑必探”、“先探后掘”是水害防治的关键,在“预测预报”工作的基础上,分析可能构成水害威胁的区域,采用钻探、物探、化探等综合技术手段查明水害隐患,提出水文地质分析报告,确保井下采掘安全。
“先治后采”是水害防治的最终目标,对排查的水害隐患,必须先治理后开采。
第二,“十六字”原则是煤矿企业防治水实践经验的总结我国的大水矿区如肥城、开滦、焦作等多年来一直注重煤矿水害隐患的排查,加大防治水资金投入,对煤层底板含水层进行注浆加固改造、变强含水层为弱含水层或隔水层,已连续多年未发生淹井伤亡事故。
特别是河南省焦作煤业集团,自xx年以来,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合理留设各类防水煤(岩)柱,对煤层底板先注浆加固后开采,连续20年未发生大的突水事故和淹井事故。
这些典型经验充分说明,不管水害多么严重,只要尊重科学规律,坚持“十六字”原则,真正把工作做实、做到位,就一定能够防范煤矿重特大水害事故。
煤矿预防水灾事故的安全措施

煤矿预防水灾事故的安全措施1、加强水情水害预报,严格执行探放水措施。
⑴地测科必须将矿井地面及井上、下所有已知或可能的含水区域编录上图。
⑵在已知或可能的含水区域附近开采或掘进前,地测科必须根据编录情况提前发出水情水害预报,并及时观测开采或掘进过程中的涌水情况。
⑶在已知或可能的含水区域附近掘进时,设计科必须根据地测科的预测预报,留出足够的防水煤柱,在生产和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排水措施。
⑷在已知或可能的含水区域附近开采或掘进时,地测科必须根据实际涌水情况定期进行水情水害预测预报。
当涌水量增大时,应缩短预报周期。
⑸地测科应定期搜集整理矿井井下的日供水量(含灌浆水量)、排水量和各涌水地点的涌水量,认真分析并及时预报由于灌浆水造成的井下含水区域的水情。
在已知或可能的含水区域附近开采或掘进时,地质科必须编制探放水设计,需提前疏干的水源,必须报矿领导批准后安排疏干。
⑹地测科必须定期观测地表积水和井下含水区域的水量变化,认真分析各含水体的水力关系,定期做出矿井水情水害预报,并根据矿井和施工地点水情实际情况予以验证,及时修正水情水害的相关参数,提高预报的准确性。
2、地测科每年必须编制防治水工作计划,并要在全矿贯彻实施。
3、受水害威胁的采掘工作面在开工前,要配备足够能力的排水设备,排水设备的能力必须经过机电动力中心计算选型,且经常检修,处于完好状态。
4、采区或区段掘进过程中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探放水原则。
5、井下排水设备系统必须定期进行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检修,确保设备完好,运转(倒替运转)正常。
每年对井下主排水设备进行一次排水能力测试,确保排水能力达到规定要求。
6、矿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防治水隐患排查,对矿井有可能发生水灾害地点都要排查到位,不留死角,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隐患威胁到矿井安全生产时,必须立即停止生产。
7、生产技术中心要及时收集临近矿井的采掘工程施工情况,并将收集到的资料填绘到采掘工程平面图上,如果发现超井田边界生产现象,要立即向集团煤炭公司汇报。
预防矿井透水的两大措施

预防矿井透水的两大措施
1. 加强地质调查,防止盲目开采
在煤矿采掘过程中,地质条件是十分关键的因素。
为了防止煤层透水和矿井灾害,我们应该加强地质勘查和评估工作,针对不同地质条件制定科学的采掘方案,避免盲目开采。
在地质勘探时,首先要进行地质测量和勘探,通过测量和勘探,我们可以了解煤层的分布、厚度、倾角和结构特征等,确定是否具有采煤价值。
同时还要调查水文地质条件,了解水文地质特征和矿区地下水系统的分布、渗透性和水位,为后期的采掘提供数据支持。
在制定采掘方案时,要根据勘探结果和煤层特点制定合理的采掘工艺和方法,如选用合适的开采方法、采煤机具和支护方式。
此外,应做好煤层水文地质的监测和分析工作,及时掌握煤层透水状况,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煤层破坏和矿井透水。
2. 严格管理和维护,确保设备和管道正常运行
在矿井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设备和管道的运行状态是影响矿井透水情况的关键因素。
为了防止设备故障和管道破裂导致的矿井透水,我们需要严格管理和维护设备和管道。
首先,要制定完善的设备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对设备运行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其次,要建立管道检测和维修
制度,定期检测、维护、更换管道和阀门等设施,预防破裂和漏水等
情况的发生。
此外,还需要建立灾害预警和应急措施机制,对矿井透水情况进
行实时监测和预警,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和应对矿井透水。
结论
预防煤矿透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需要采取科学的手段和措施,从多个方面出发,加强地质勘察和研究,严格管理和维护设备和管道,建立灾害预警和应急措施机制,共同打造安全、高效的矿井环境。
煤矿透水防治措施

煤矿透水防治措施近年来,随着煤矿开采深度的增加,煤矿透水事故频发,给煤矿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威胁。
为了减少透水事故的发生,我们需要加强对煤矿透水防治措施的规范与执行。
本文将从煤矿透水的原因分析、透水防治措施以及应急处理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煤矿透水的原因分析煤矿透水是由于煤层内部存在水脉,煤层结构破裂或煤体模量降低等情况导致。
主要原因包括以下几点:1. 煤层结构破裂:煤层在长期地负荷作用下,可能发生断裂与破坏。
岩层间的断裂带是透水事故的重要来源之一。
2. 煤体失稳:煤体存在着弹性与塑性本构特性,受到地负荷的影响,可能向外发生移动与变形,从而导致煤体产生裂隙与透水现象。
3. 长壁工作面煤体破坏:采用长壁工作面开采方式时,煤体要经历一系列的破碎与破坏过程,这也是煤层透水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为了降低透水事故的发生率,有效的防治措施是非常重要的。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透水防治措施:1. 岩层探测:通过地质勘察与钻孔等方式,对矿区的岩层进行探测,了解地层情况,为透水防治提供参考依据。
2. 加固煤层:针对煤层的破裂情况,可以采用煤层注浆、灌浆加固等方式,提高煤层的稳定性,减少透水事故的发生。
3. 加强巷道支护:在透水易发区域的巷道内,采用钢梁、锚杆等支护措施,增加巷道的稳定性,减少透水事故的发生。
4. 瓦斯抽放:适当的瓦斯抽放可以降低煤层与巷道的压力,减缓地应力的释放速度,从而减少煤层与巷道的破裂与透水。
5. 引水排水:在矿井的透水点周围设置排水井,对透水水体进行引导与排除,确保矿井的排水畅通。
三、透水事故应急处理即使加强了透水防治措施,透水事故仍然时有发生。
在透水事故发生后,我们需要进行及时与有效的应急处理,以保障矿工的安全。
1. 停止作业:在发生透水事故时,第一时间要停止作业,避免进一步加重透水事故的发展。
2. 通风与排水:加快通风与排水的速度,将透水区域内的瓦斯和水排除干净,确保通风的畅通。
3. 疏散矿工:在透水事故发生后,要及时通知矿工进行安全疏散,确保他们的生命安全。
2024年矿井水灾的防治与处(三篇)

2024年矿井水灾的防治与处水灾是煤矿五大灾害之一,在煤矿建设和生产时期,常常会遇到水的危害,发生程度不同的透水事故。
轻者造成排水设备增多,费用大,原煤成本高,生产条件恶劣,管理困难,采区接续紧张,影响生产建设的发展;重者直接危害职工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的安全,造成伤亡或淹井事故。
为了确保煤矿安全生产,不受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危害,对待矿井水应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各项防治水工作如果零打碎敲,水来堰挡,盲目施工,就不能取得优益的效果。
因此,在《煤矿安全规程》中规定“矿务局、矿都必须编制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由矿务局局长、矿长负责组织实现,每年在雨季前必须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在规划治水工作时,应在调查矿区或矿井水文地质条件的基础上,按照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地面防治与井下防治、防治与利用相结合的原则,按照不同的水文地质条件,分别采取防、疏、堵、截的方法,予以治理。
对于排出地面的矿井水,统一规划,综合利用。
同时要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分别轻重缓急安排防治水的各项工作,严格检查,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
在矿井建设和生产过程中,研究矿井水的最终目的是搞清水的来龙去脉并与之作斗争,以便根据矿井具体条件,订出合理的措施,从而预防和消除矿井水的威胁。
矿井水的防治措施虽有多种,但是概括起来,可分为矿井防水和矿井排水两大类型。
前者是用各种方法不让水流入矿井或尽时减少它的流量,是一种比较积极的措施;后者是利用巷道排水沟、水仓、水泵及其它管路来排队矿井水,是一种消极被动的措施。
矿井防水之所以被认为是一种积极措施,是因为它在许多方面,可以解决只靠排水所不能解决的问题,同时在经济上更为有利,这正是在矿井水防治工作中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因所在。
如,防水可以减少矿井涌水量,节省排水费用,为采掘工作创造安全有利的劳动条件,提高劳动生产率,并能防止一切偶然事故的发生。
2024年矿井水灾的防治与处(二)一、引言近年来,矿井水灾事件频频发生,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巨大的威胁。
煤矿防范事故的对策措施及建议

煤矿防范事故的对策措施及建议煤矿安全事故是在煤矿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件,严重危害矿工生命和财产安全。
为了防范煤矿事故的发生,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对策措施和建议。
以下是防范煤矿事故的对策措施及建议:1.制定严格的安全规章制度:煤矿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规章制度,对各项安全操作、紧急逃生和救援措施做出具体规定,明确责任和义务,确保每名矿工都了解并遵守规定。
2.加强培训和教育:煤矿应加强矿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矿工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包括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学习事故案例和救援知识等。
定期开展演练和考核,确保矿工掌握正确应对危险情况的技能。
3.完善设备设施:煤矿应加强矿井的监测和安全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设施的完好性和灵敏度。
定期进行设备检修和更换,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有效应急。
4.加强通风与排水系统:煤矿应加强通风系统的维护和改善,保障矿井通风畅通,排除有害气体,减少瓦斯积聚和爆炸的风险。
同时,加强排水系统的建设和管理,防止水灾事故的发生。
5.强化安全检查和监管:煤矿应建立健全的安全检查和监管机制,加大对煤矿的日常巡查力度,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整改。
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人的监督和考核,提高其安全管理能力。
6.推进科技创新:煤矿应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加强矿井自动化管理和监测技术的研发应用,提高煤矿生产和安全管理的效率。
借助先进的无人机、智能监控系统等技术手段,加强对矿井的实时监测和预警,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8.提高矿工待遇和福利:煤矿应合理支付矿工工资,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福利待遇,增强矿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
改善矿工的工作条件,减少工时和劳累程度,提高工作效率和生产质量。
9.建立健全煤矿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煤矿应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和机制,配备足够的救援人员和设备,及时应对各类事故。
加强与周边社会力量的合作,形成整体联动的救援体系,提高事故的应急处理和救助效果。
总之,煤矿安全事故的防范需要全方位、多层次的对策措施和建议。
矿井水灾事故的预防措施(完整版)

矿井水灾事故的预防一、工作面设计前采取措施1.设计前,开展补充地质勘探,探查水文地质条件。
矿井每年根据采掘接续安排,在工作面设计前,以采区为单元,超前进行地面水文地质钻探、三维地质勘探、瞬变电磁勘探、水文地质调查等工作,探查区域水文地质条件,为设计提供可靠地质依据。
2.设计中,优化工作面布置,创造有利治灾条件。
矿井在每个工作面布置上,充分考虑治灾难易程度,同一采区内工作面以向斜轴部为中心依次向两翼布置,同一工作面运顺、回风、泄水巷依次从高到低布置,同一巷道内尽量保持一面坡掘进。
通过优化布置,一是可减少相邻工作面采空区积水威胁;二是向斜轴部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可持续放水;三是便于涌水通道控制,排水系统维护。
3.掘进前,分析水文地质条件,开展主动防控工程。
矿井在每条巷道掘进前,开展水文地质条件分析,根据分析结果,超前开展采空区探放水、断裂构造探放水、超前瞬变电磁勘探等工程,确保前方水文地质条件清楚,采空区积水疏放及时、彻底。
二、掘进工作面防治水措施1.工作面掘进过程中,及时开挖毛水沟,延伸排水管路,要求毛水沟和排水管路不得滞后工作面迎头30m。
2.在巷道低洼点施工临时水仓,建立排水点,确保工作面涌水能正常排放。
3.受相邻采空区积水影响的掘进工作面,在接近探水线位置,严格执行探放水工程,确保采空区积水无威胁后方可掘进。
三、回采工作面防治水措施1.根据开采资料,圈定老空积水范围和积水区边界,划定积水线、探水线和警戒线,编制探放水设计及措施进行探放水工程。
2.工作面内圈系统形成后,利用井下直流电法对工作面顶板进行水文物探,圈定物探异常区,并开展探放水工程对异常区进行钻探验证。
3.工作面回采前,根据工作面排水系统设计建设排水系统。
4.回采期间加强排水管理。
一是加强排水系统检修维护,确保排水系统稳定可靠;二是实行煤泥多级沉淀管理,减少煤泥对排水系统的影响;三是根据工作面涌水情况,合理疏导涌水路径,减少煤泥产生及水上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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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煤矿关于防治透水事故几点建议(2020新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煤矿关于防治透水事故几点建议(2020新版)现在正值雨季,也是煤矿发生透水事故的高发期。
从一次次煤矿事故来看,煤矿重特大水害事故是仅次于瓦斯事故的煤矿“第二杀手”;但它有其自身特点,从事故发生后抢险救援、恢复生产难度和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来看,水害比瓦斯事故远远严重;且随着开采深度逐渐加大和下组煤大规模开发,水患问题将更加突出。
近年来,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科研单位和煤矿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指示,按照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和地方党委、政府的部署,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查大隐患,防大事故,全国煤矿水害事故基本稳定,并趋向好转,但重特大水害事故时有发生,防治水工作仍需加强。
分析水害事故,其主要特点:一是主要发生在乡镇煤矿,约占80%;二是非法违法生产造成透水事故比例较高,约占40%;三是国有煤矿淹井损失较大;四是透水事故的主要水源为老空(窑)区积水及地表水;五是透水事故的主要地点发生在掘进工作面,约占80%。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通过对水害事故的分析。
其主要问题和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水害应急预案不健全。
一些矿井根本没有水害应急预案,发生透水后,束手无策;一些矿井虽有水害应急预案,但从未进行应急演练;一些矿井水害应急预案内容不全,缺乏可操作性。
(二)水文地质条件不清,资料不足。
一些矿井缺乏必要的基础图纸资料;一些矿井井下采掘工程平面图与实际误差较大,无法科学指导煤矿水害防治工作;一些矿井井田内或井田边界老空区积水不清楚;一些矿井没有对水害隐患开展预测预报工作。
(三)在透水征兆明显的情况下仍违规组织生产。
分析老空透水事故的案例表明,大部分老空透水事故都有明显的透水征兆,但由于未能辨识和捕捉这些透水信息,没有及时撤出作业人员,仍违规组织生产,导致事故。
(四)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
一些煤矿企业对水害防治工作认识不足,防范意识差,未将水害防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水害防治措施不落实,责任不明确,防治水体制机制弱化,机不健全,专业人员不足,基础管理工作薄弱。
(五)破坏防隔水煤(岩)柱。
一些煤矿违法开采防隔水煤岩柱;一些煤矿在水体下或冲积层下开采时,擅自提高开采上限,减小防隔水煤柱,导致事故发生。
一些煤矿未经专业部门设计建设不合格的防水密闭墙,雨季充水后,发生溃水,造成事故。
(六)探放水措施不落实。
一些矿井根本没有探放水措施;一些矿井虽然进行了探放水,但未将水害彻底根治;一些矿井用煤电钻代替探水钻,起不到探放水作用;一些矿井甚至根本不进行探放水,盲目掘进,导致水害事故。
(七)一些企业在防范自然灾害上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对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灾难重视不够,雨季“三防”措施不落实,废弃老空(窑)充填不实,发生暴雨洪水时井下撤人不及时。
二、措施建议根据事故特点和原因分析,提出如下防范措施与建议:(一)煤矿要加强防治水基础工作。
煤矿要编制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并组织实施。
各类矿井要采用适合本矿井的物探、钻探和化探等先进适用技术,查明矿井或采区水文地质条件;特别要定期收集、调查核对本矿及相邻煤矿的废弃老窑情况,编制《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等基础图纸和资料,准确掌握矿井水患情况,对矿井生产区域的地质构造情况和水害类型等进行预测预报,提出预防和处理水害的针对性对策措施。
煤矿防治水工作应建立水文地质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矿井水文地质文字、数据、图件、计算评价和防治水预测预报的一体化管理。
(二)高度重视煤矿防治水工作。
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各煤矿企业要增强做好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水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水害防治工作职责。
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认真落实“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治大隐患,防大事故。
煤矿科研单位要紧密结合生产实际,研究防范水害事故的先进技术和方法。
煤矿法定代表人或煤矿主要负责人是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要承担起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技术责任;煤矿必须配备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业探放水队伍;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煤矿要设置专门防治水机构;煤矿要建立健全水害防治工作各级岗位责任制、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预测预报制度和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应急救援预案等。
(三)强化职工防治水安全培训。
煤矿企业要结合典型水害案例,加强对职工水害防治知识的培训和再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和综合素质。
制定并不断完善《矿井水害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预案的日常演练,使职工能够正确掌握逃生路线和必要的逃生知识。
特别是要让职工牢记:当发现井下有突水征兆时,必须停止作业,立即撤到安全地点,并及时报告调度室。
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岗位必须经培训持证上岗。
(四)建立完善水害应急救援预案。
各产煤地区相关部门要制订完善水害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区域抢险排水基地建设和运行机制,增置排水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保证设备完好,以提高抢险救灾能力和效果。
大型煤矿企业要储备足够的抢险物资和设备,确保抢险救灾时能够及时到位并发挥作用。
煤矿企业发生透水后,要立即启动《矿井水害应急预案》,并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救援工作。
(五)煤矿要真正落实探放水措施。
受水害影响的矿井,要开展充水条件分析,提出专门水文地质情况报告。
煤矿井田内及周边区域水文地质条件不清的,严禁进行采掘活动;严禁开采防隔水煤岩柱,严禁超层越界开采。
矿井开拓巷道过导水断层、裂隙(带)、陷落柱等构造地带时,必须探水前进。
如果含水丰富,应超前预注浆封堵加固。
受底板承压水威胁的矿井,要进行疏水降压,确保安全开采;无法保证安全开采时,必须实施底板注浆加固改造。
水体下采煤必须按设计进行试采,确保安全。
受老空水威胁的矿井,要分析查明老窑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确定探水警戒线,并准确填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编制探放水措施,坚持先探后掘;对于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和极复杂的矿井,在地面无法查明矿井充水条件时,必须坚持有掘必探。
探放水要由专业人员使用专用探放水钻机进行施工,保证探放水钻孔的超前距离,探放水钻孔必须打中老空水体,并要监视放水全过程,直到老空水放完为止;探放水时,要撤出探放水点位置以下受水害威胁区域的所有人员,发现有突水征兆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威胁区域的人员,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水患消除后方可继续施工。
(六)加强“雨季”三防工作。
煤矿企业要建立防范暴雨等极端气候条件下的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建立雨季巡视制度和停工撤人制度。
雨季前必须针对防范暴雨进行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消除隐患。
对矿井双回路供电系统(6万吨/年以下煤矿的自备发电设备)、通讯系统及排水设备、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系统、设备完好可靠。
对矿区内河道进行彻底地清挖、疏通,必要时对河堤进行加固;严禁将矸石、炉灰和垃圾等杂物堆放在山洪、河流可能冲刷到的地段,严禁侵占河道,保障河道的畅通;煤矿位于地表河流、湖泊、水库和山洪部位等附近,井口、工业广场要采取修筑堤坝和开挖沟渠等截流措施;井口标高低于历史最高洪水水位的矿井要有应急措施;对洪水可能淹没的废弃老窑井口必须按规定填实封死,或在井口浇注1个大于井筒断面的坚实的钢筋混凝土盖板,严防地表水倒灌井下淹井。
(七)加强监管监察和行业管理。
地方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履行对煤矿水害的日常监管职责,加强对辖区内煤矿的监督检查力度。
凡没有配备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的,有水患的企业未配备探放水设备和队伍的,防治水措施不落实的,没有开展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定矿井水害应急预案的、超层越界开采的或开采防(隔)水煤柱的企业,必须责令停产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要依法关闭。
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对受老空(窑)水、承压水、岩溶水等威胁的矿井实施重点监察,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责令停产整顿,凡整改不合格、无法保障安全开采的,要移送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对发生水害事故的矿井,要认真调查事故原因,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公布处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对重大未遂透水事故,也要彻查原因,通过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落实防范措施,提高防治水工作水平。
各地区只有认真吸取今年以来发生的水害事故教训,并举一反三,通过事故教训推动防治水工作。
要认真查找本地区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针对突出问题,制定严密的防范措施。
对存在重大隐患的矿井,未主动停产整改的,要责令停产整顿,凡整改不合格、无法保障矿井安全生产的,要依法进行关闭。
对排查隐患走过场,防范措施不落实,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煤矿水害的问题,才能切实的位煤矿工人的生命安全做到好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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