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煤矿经典警示教育事故案例
2021年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PPT课件

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
● 汇报人:XXX
第三部门
冒顶跨落伤人事故
事故经过
• 2007年9月10日4点班,综掘二(1)队在N3-2瓦排巷工作面掘进作业, 16时割完煤后班长张利强、副班长栗联卫先后两次进行了敲帮问顶,在 确定无危险后,迅速将前探测梁移至窝头,本起上好防片帮板,然后其他 人员运料、抬钻机。跟班队干王旭良站在巷道左帮临时支护下观察顶帮情 况,17时7分左右,顶板冒下一块长3米、宽1.8米、厚0.1—0.3米的岩石, 将前探梁压弯(左侧前探梁向下弯曲成80度,右侧前探梁向下弯曲成20 度),跨落的岩石砸在王旭良的右肩上,导致肩胛骨、肋骨多发性骨折。
做好互联保工作。
第五部分
片帮伤人事故
事故经过
• 2011年11月9日0点班6:00左右,综掘2.1队在N3-1轨顺工作面正常掘进。事 故发生时,工作面刚割完第二排煤,班长刘旭东把钻,苗进军、陆建华配合 打设顶中眼锚杆。在打完第一根钻杆后,苗进军去前进左帮距工作面1.5米的 地方拿上长钻杆准备更换。此时,工作面响起煤炮,前进左帮上部约1.6米 ×1.4米面积片帮,掉下的炭块将正在跟换钻杆的苗进军脸部划伤。
原因分析
未按操作规程作业
打眼时应两人协作。一人扶钻杆,一人操作。而这次事故中当 事人是一人独立操作,并且本人穿戴不规范,不符合要求,袖 口未扎紧导致事故的发生。
安全意识不强
虽然平时一直在讲,部分职工还是没有引起重视,看惯了听惯 了、干惯了,习惯性做法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设备不完好
风钻的开停手把按要求应安设在风钻上,容易操作,而出事时 风钻开停手把坏,只是在供风管上加了一个临时开关手把,遇 到紧急情况不能及时关闭也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之一。
不生产、先安全后生产,确保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
每周一案例:山西焦煤班前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1(10)-

每周一案例:山西焦煤班前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1(10)- |星期一案例:山西焦煤岗前事故案例教育学习片(十大之一)研究案例:1、矸石山跑车伤害事故;时间:9 XXXX 10月27日8点钟轮班,一家公司的运输队在一次矸石山滑沟跑车事故中受伤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安全意识差事故间接原因: 1,垃圾场运输和停车设施不完善,2,员工自我保护和相互保险意识差,3,停车设备常规检测不足。
事故教训及防范措施:公司防护设施和安全设施不完善,员工对矿车运输过程中的危害认识不足,自我保护和相互保险意识差,矿车挂钩盲目操作,防护设施未落实定期检查制度。
学习案例:2。
水泥篮板伤害事故;次:名工人违章作业,造成水泥篮板倒塌伤人。
原因:1,员工争抢进度,违章操作2、职工安全意识薄弱3、材料堆放不按要求整齐学习案例:3。
更换支柱造成的伤害事故;次:工作人员在更换支架前柱时没有发现后柱有液体泄漏,导致后柱失效,人员受伤。
原因:1,员工争抢进度,违章操作2、职工安全意识薄弱3年,工人工作期间和休息前没有检查周围环境的安全。
学习案例:4。
斧头切割事故;次:名员工安全意识差,由于进度仓促,切割斧柄断裂伤人。
1、工人抢进度,违章作业2、职工安全意识薄弱学习案例:5。
长治市香(元)县傅山煤矿“4.13 “重大水灾事故;时间:XXXX 4月13日凌晨1: 00发生透水事故,11名被困矿工全部遇难学习案例:6。
山西省阳泉市盂县玉泉煤业“7.26”瓦斯事故;XXXX年7月26日15时25分,山西省阳泉县玉泉煤业有限公司井下发生一起大型瓦斯爆炸事故,造成9人死亡,2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92万元。
直接原因:矿井停电,地面主扇停风,造成平硐底部双采区瓦斯积聚,工人违章爆破造成瓦斯爆燃,造成人员伤亡间接原因:1,煤矿企业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不强,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不执行监管部门下达的“停产整顿”等监管指令,不按批准的设计组织建设项目,擅自在规划区外安排采掘工作面,违反法律法规组织生产2年,矿井“一风三防”管理混乱,通风系统不合理,通风设施不完善,违反《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采用不合理串联通风,工作面爆破前未检查瓦斯,主扇停风后未按规定撤出,恢复通风后未按规定检测和排放瓦斯煤矿企业没有对员工进行足够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员工素质低,安全防范意识弱,防范能力差。
青海柴达尔煤矿“8.14”重大溃砂溃泥事故警示教育案例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案例(2022)2号近日,“青海海北州西海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柴达尔煤矿“8·14”顶板抽冒导致溃砂溃泥重大事故”被选入“2021年全国生产安全事故十大典型案例”,在《中国安全生产网》上发布。
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南局关于事故警示教育规定,将《青海海北州西海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柴达尔煤矿“8·14”顶板抽冒导致溃砂溃泥重大事故》案例发送给大家,请及时通过手机短信或微信群等方式转发至辖区煤矿企业及矿井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的负责人,认真汲取柴达尔煤矿“8·14”顶板抽冒导致溃砂溃泥重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排查本单位存在的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煤矿事故发生。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南局事故调查处2022年1月25日青海海北州西海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柴达尔煤矿“8·14”顶板抽冒导致溃砂溃泥重大事故2021年8月14日12时10分,青海省海北州西海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柴达尔煤矿发生顶板抽冒导致溃砂溃泥事故,造成20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5391.02万元。
事故发生原因是,柴达尔煤矿+3690综放工作面顶部疏放水不彻底,工作面出现异常淋水,综采支架前多次发生局部片帮冒顶,甚至液压支架被“压死”、工作面被封堵,但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违章冒险清淤,强行挑顶提架作业,导致顶煤抽冒,大量顶煤、渣石及水混合物呈泥石流状迅速溃入工作面及运输顺槽,导致事故发生。
主要教训:一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
矿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和隐患排查不到位,对地面露天采坑存在的事故隐患治理不彻底。
二是违规组织生产作业。
柴达尔煤矿拒不执行停产整顿监察指令,在有关证照被暂扣的情况下仍违法违规组织采掘作业。
三是安全管理混乱。
柴达尔煤矿部分工人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工伤保险、未参加安全培训即入井作业,个别工人入井不携带人员位置监测标识卡。
四是上级公司未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西海煤炭开发公司未果断停止柴达尔煤矿+3690综放工作面维修作业;青海运输集团对下属西海煤炭开发公司股份制混改后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盲区失管失察。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观后感[修改版]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观后感[修改版]](https://img.taocdn.com/s3/m/6a910fd0ccbff121dc368329.png)
第一篇: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观后感中马村矿5.14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警示教育片观后感轰隆隆的煤炮声,铺天盖地的煤尘和迎面而来的瓦斯,影片仿佛把我们带回了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现场。
四名工友仿佛就在自己身边倒下,生命慢慢逝去而自己却无能为力。
现场触目惊心,震撼灵魂,让人深深的领悟到生命的脆弱,认识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多么的重要。
造成本次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技术方面的原因,如瓦斯抽采存在空白带、矿井未对前方煤厚变化致因进行探测分析、瓦斯涌出初速度q超过了临界值(5 L/min)的90%未安排重新采取区域防突措施等,但归根结底是管理的问题,是责任心的问题。
痛定思痛,我们应该从事故中深刻的汲取教训,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首先要有“红线”意识,牢守安全“红线”。
焦煤公司安全“红线”及安全管理“重点”中有10余条对防突工作作了规定,如果能守住这些“红线”,防突管理就有了基本的保证,就不会在违规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坠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第二,要以本次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会诊”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自查”工作。
要查系统,查制度,查设计,查“双十条”的落实情况,查“补充十条规定”的落实情况,查瓦斯防治32条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逐条对比,逐条落实。
对查出的问题一定要认真对待,认真整改。
任何一个设计的缺陷,任何细微的隐患都有可能造成严重的错误。
思想决定行动。
抓好煤矿安全生产,首先要始终摆正搞安全与生产之间的关系,在全矿上下形成共识,凝聚合力。
要制定科学的管理机制、考核机制、事故问责机制和激励机制等一系列制度。
制度落实是关键。
思想提升了,制度完善了,我们就要不折不扣去执行,去落实,去管理。
层层落实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责任,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
只有实施强有力的管理,才能保证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扎实稳步地向前推进。
才能保证矿井的安全生产。
细节决定成败。
矿井的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等生产环节和相关岗位的安全质量工作,是煤矿的生命线。
煤矿百人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解说词 学习必备

煤矿百人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煤炭是我国的主体能源,煤炭工业为国民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和煤矿企业的共同努力下,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但我国的煤矿安全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煤矿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煤矿安全仍然是我国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
据统计,建国以来共发生了一次死亡100人以上煤矿事故24起、死亡3780人;另外,2007年还发生因暴雨洪水引发的事故灾难1起、死亡181人。
距今最近的是2009年黑龙江省龙煤集团鹤岗分公司新兴煤矿“11·21”特别重大煤(岩)与瓦斯突出和瓦斯爆炸事故、死亡108人。
建国以来煤矿百人以上事故明细表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防范有效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现将建国以来煤矿百人以上事故的主要特点、原因分析和教训通报如下。
一、百人以上事故的主要特点1.瓦斯事故多发。
24起百人以上特别重大事故中,瓦斯事故22起、占91.6%;水害和火灾事故各1起、分别占4.2%。
22起百人以上特别重大瓦斯事故中,瓦斯爆炸事故17起,其中煤尘参与爆炸事故7起;煤尘爆炸事故4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1起,且有2起瓦斯爆炸事故也是由突出瓦斯引起的。
2.百人以上事故多发生在大中型煤矿。
大中型煤矿系统复杂,人员多,一旦发生事故后果极为严重。
从井型看, 24起百人以上特别重大事故中,6起发生在30万吨以下小型煤矿,11起发生在30-120万吨的中型煤矿,7起发生在120万吨以上大型煤矿。
上世纪80年代以来发生的13起百人以上特别重大事故中,国有重点煤矿8起、占61.5%;国有地方煤矿1起、占7.7%;乡镇煤矿4起、占30.8%。
3.个别地区事故集中。
26个产煤统计单位中有12个地区发生过百人以上特别重大事故。
百人以上事故按地区分布情况表2000年以来,有8个地区发生过百人事故:其中:黑龙江发生3起;辽宁、陕西、贵州、河南、广东、河北和山西各发生1起。
山西焦煤班前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1-10neirong

山西焦煤班前会事故案例教育学习片(之一——之十)均为责任事故1、矸石山跑车伤人事故;2012年10月27号8点班,某公司运输队在矸石山发生一起滑沟跑车伤人事故。
事故直接原因:赶进度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安全意识差。
事故间接原因:1、矸石山运输挡车设施不完善,2、职工自保、互保意识差,3、日常对挡车器试验性检查不到位。
事故教训及防范措施:该公司防护设施和安全设施不完善,矿车运输时员工对危险源认识不到位,自保互保意识差,对矿车挂钩的盲目操作以及对防护设施没有执行定检制度。
2、水泥背板伤人事故;3、更换支架立柱伤人事故;4、剁斧伤人事故;5、长治市襄(xiang)垣(yuan)县善福煤矿“4.13”重大透水事故;2012年4月13日凌晨一点发生透水事故,11名被困矿工全部遇难。
6、山西阳泉盂县玉泉煤业“7.26”较大瓦斯事故;2012年7月26日15时25分,山西阳泉盂县玉泉煤业有限公司井下发生一起较大瓦斯爆燃事故,造成9人死亡、2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92万元。
直接原因:矿井停电,地面主扇停风导致硐底复采区对拉工作面瓦斯积聚,工人违章放炮引起瓦斯爆燃,造成人员伤亡。
间接原因:1、煤矿企业法制观念不强、法律意识淡薄,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不执行监管部门下达的“停产整顿”等监管指令,建设项目未按批准的设计组织施工,擅自在规划区外布置采掘工作面,违法违规组织生产。
2、矿井“一通三防”管理混乱,通风系统不合理,通风设施不完善,违反《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采用不合理的串联通风,工作面放炮前未检查瓦斯,主要通风机停风后未按规定撤人,恢复通风后未按规定检测和排放瓦斯。
煤矿企业对职工安全培训教育不够,从业人员素质低下,安全防范意识淡薄、防范能力差,部分瓦检员、放炮员无证上岗。
3、当地政府及有关监管部门对煤矿安全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到位,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对该矿违法组织生产行为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安全监管不到位,执法不严格,部分监管人员失职渎职。
2021年度100起安全事故大盘点

2021年度100起安全事故大盘点,件件发人深省!2021年安全事故频发,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复杂。
这一桩桩安全事故,带给人们的除了无法挽回的伤痛,还有不能忘怀的惨痛教训。
下面为大家盘点列举2021年影响较大、较典型的100起事故案例(不完全统计),希望每个人都能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学会举一反三,提高警惕,生产生活中杜绝任何侥幸心理,强化安全防范意识。
1、山东栖霞笏山金矿事故10人遇难2021年1月10日,山东五彩龙投资有限公司栖霞市笏山金矿在基建施工过程中,回风井发生爆炸事故,造成22人被困。
经全力救援,11人获救,10人死亡,1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6847.33万元。
该事故是一起由于企业违规存放使用民用爆炸物品和井口违规动火作业引发的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回顾:《山东栖霞金矿事故报告下载!顶格处罚,书记市长被立案,45人被追责!》《重磅发布!下载!山东栖霞笏山金矿1·10重大爆炸事故警示教育片》2、1月25日,大连金普新区友谊街道金渤海憬小区附近发生燃气燃爆事故,导致3人死亡,6人受轻伤。
事故回顾:3死8伤!大连燃气管道泄漏爆炸,现场一片狼藉3、广东一渔船起火沉没8人失联1月25日,广东汕尾一渔船“珠桂6496号”在海上起火,船上12人,其中4人被救起,其余8人失联。
4、江西一客车超载发生交通事故致7死7伤1月26日3时47分许,一辆搭载江西赣州籍务工返乡人员的客车(核载7人,实载14人),由广东省汕头市出发驶往江西赣州,行至寻乌县境内寻(乌)全(南)高速公路31公里加100米处时,与同向前方的一辆轻型自卸货车追尾相撞,导致客车上7人死亡、7人受伤。
经初步调查,客车驾驶人钟某庆涉嫌非法营运、非法改装及严重疲劳驾驶;轻型自卸货车存在严重超载违法行为。
事故回顾:突发!春运路上,7死7伤,江西超载客车发生事故!公安部派出专家组!5、北京一小区发生墙体坍塌4人被埋2人遇难1月27日上午,北京丰台区马家堡街道嘉园一里小区32号楼北侧发生墙体坍塌事故,4名实施挖地基作业的工人被埋。
煤矿警示教育片事故案例

湖南土朱煤矿3.17瓦斯爆炸事故一、基本情况2014年3月17日湖南土朱煤矿21采区发生较大煤与瓦斯突出和瓦斯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6人受伤。
二、事故经过2014年3月17日中班,值班队长张某和6名工人及瓦检员在-220m中师门掘进工作面检查瓦斯浓度为0.2%后,作业人员在腰线以上打了3个5m深探眼和12个1.1m深炮眼未见煤,在装药连线后,工作人员向地面调度室汇报要求放炮,调度室安排救护队员范某下井进行放炮,在到达工作面检查瓦斯后,将-220m 通道反向风门关闭后,返回-190m避灾硐室向调度室汇报,征得同意后启动发爆器,起爆后范某听到2声炮响,在跑向-190m人车场后发现瓦斯探头显示瓦斯浓度为2.5%,判定-220m工作面发生瓦斯爆炸事故。
三、事故原因分析:1、直接原因:该工作面为突出煤层,在揭煤前没有探明煤层构造变化和煤层赋存情况,没有采取防突措施消除煤层的突出危险性。
2、间接原因:(1)事故当班炮眼见煤后没有停止作业,放炮诱导煤与瓦斯突出。
(2)工作面进风侧没有设置防突反向风门,突出后瓦斯逆流至行人上山稀释达到爆炸浓度。
(3)撤退人员慌忙从架空乘人装置吊椅跳下时,导致装置托辊运行,吊椅与地面台阶碰撞摩擦产生火花,引起瓦斯爆炸。
四、事故教训:1、未严格执行放炮制度,放炮管理混乱。
放炮时未安排其他人员进行停电、警戒工作,制度执行不到位。
2、防突技术和现场管理技术不到位(1)石门揭煤前,未编制揭煤技术措施,未明确揭煤期间放炮方式和停电、撤人、警戒范围。
(2)突出危险性预测预报未按规定采用煤电钻或岩石电钻配麻花钻杆打孔取样,违规选风钻配普通钻杆取样,取样方法错误,取样结论失真。
3、发现异常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揭煤期间,出现构造及煤厚变化,未及时进行补探。
4、应急预案不完善,应急处置不到位未按照国发(23)号文要求对应急预案进行补充完善,生产调度在发生事故第一时间未下达撤人命令。
五、防范措施1、完善井下放炮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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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警示教育事故案例欧阳光明(2021.03.07)山西王家岭煤矿“3·28”透水事故事故经过:2010年3月28日14时30分左右,中煤集团一建公司63处碟子沟项目部施工的华晋公司王家岭矿(在山西省临汾市乡宁县境内,为中煤集团与山西焦煤集团合作组建的华晋煤业公司所属)在基建施工中北翼盘区101回风顺槽发生透水事故,为小窑老空水。
事故发生时,井下共有261人作业,截至事故当晚统计,108人安全升井,153人被困井下。
经过抢救,事故共造成38人死亡,11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937.29万元。
事故原因:事故直接原因:该矿20101回风巷掘进工作面附近小煤窑老空区积水情况未探明,且在发现透水征兆后未及时采取撤出井下作业人员等果断措施,掘进作业导致老空区积水透出,造成+583.168m 标高以下巷道被淹和人员伤亡。
事故间接原因:1.地质勘探程度不够,水文地质条件不清,未查明老窑采空区位置和范围、积水情况。
2.水患排查治理不力,发现透水征兆后未采取有效措施。
3.施工组织不合理,赶工期、抢进度。
4.未对职工进行全员安全培训,部分新到矿职工未经培训就安排上岗作业,部分特殊工种人员无证上岗。
事故教训与防范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防治水主体责任。
2.切实加强矿井水文地质基础工作,为防治水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严格落实“有掘必探、先探后掘”措施,有效防范重特大水害事故。
4.严格落实建设、施工、监理三方安全责任。
5.全面加强全员安全培训工作,制定水患避灾演习预案,加强员工防治水措施的学习与培训,并组织员工进行水患避灾演习。
甘肃屈盛煤业公司“9·25”斜井人车跑车事故事故经过:2012年9月25日0时10分,甘肃省白银市屈盛煤业公司煤矿发生钢丝绳断绳跑车事故。
34名井下作业人员在煤矿副井筒人车提升过程中距井口约80米处,钢丝绳断绳,人车下滑至距井口约230米处侧翻,造成人员伤亡。
发生事故的副井筒总长度704米,坡度28度。
经施救34人分五次全部升井,其中20人死亡,14人受伤。
事故原因:事故直接原因:严重超员的斜井人车在提升过程中掉道,随即与巷道巷帮底部的钢管法兰盘发生碰撞,致使磨损锈蚀严重的提升钢丝绳负荷突然增大超过其承载极限而断绳,导致人车跑车,跑车后的人车在快速下滑过程中与巷道发生强烈撞击,造成斜井人车严重变形、乘车人员伤亡。
事故间接原因:1.现场安全管理混乱。
井底车场没有配备安全员维持乘车秩序,带班矿领导、跟班人员和人车跟车工对工人违章挤乘人车未加制止并参与违章,人车超员严重,核定乘坐20人,事故发生时实乘34人。
2.运输安全管理不规范。
轨道敷设规格偏小,铺设质量差,导致提升中的车辆频繁掉道;浮煤、淤泥将道心和枕木掩埋,导致人车跑车落闸后插爪失效;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增加车辆超负荷提升,加剧钢丝绳疲劳损伤。
3.提升设备管理不到位。
副井绞车保护装置不全,未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副井筒内安设托绳轮数量不足,大多数被淤泥掩埋不能转动,导致钢丝绳磨损严重;钢丝绳使用中未进行维护保养,钢丝绳锈蚀严重;提升运输制度不落实,人车未按规定做安全运行试验。
4.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
钢丝绳检查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对提升过程中车辆经常掉道未及时查明原因进行整改;安全投入不足,副井绞车保护装置不全、钢丝绳磨损锈蚀严重均未及时更换,仍继续使用。
5.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
矿井将生产经营权承包后,安全监督与生产管理脱钩;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配备不足,安全监督检查不到位;承包方未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日常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
6.监管监察指令执行不到位。
矿井没有严格执行监管监察部门下达的执法指令,违规使用安全性能不符合规定的副井绞车提升人车;回收报废巷道钢棚支架期间,作业人员为增加出煤量,违规放顶采煤。
7.培训教育制度不落实。
大部分新招工人未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就安排下井作业,职工安全意识淡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现象突出。
8.督促检查落实不扎实。
平川区人民政府部署落实安全生产相关规定不全面,指导检查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履行职责工作不细致。
白银市、平川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煤矿日常监管不严不细,未严格督促落实煤矿停产整顿、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
事故教训及防护措施:1.新建及改扩建矿井不得再选择斜井人车系统,倾斜井巷运送人员系统优先选用架空乘人装置。
2.斜井人车运行前必须严格执行辅助运输工作流程票制。
3.斜井人车运行前,每班必须认真检查车辆连接装置、防护链和防坠器等安全设施,并放一次空车,确保安全运输。
4.防坠器每班进行一次手动落闸试验,每月进行一次静止松绳落闸试验,每年进行一次重载全速脱钩试验。
5.斜井人车必须有跟车工,跟车工必须坐在设有手动防坠器把手或制动器把手的位置上。
6.斜井人车必须设置使跟车工在运行途中任何地点都能向司机发送紧急停车的信号装置。
7.跟车工严格把关,按照核定人数乘车,杜绝超载。
8.斜井人车由固定检修工进行日常检修。
呼伦贝尔蒙西煤业有限公司“9·15”顶板事故事故经过:2008年9月14日由蒙西煤业公司掘进队在工作面开切眼距运输顺槽123米处进行安装液压支架前的扩帮工作。
9月14日23时50分,大雁机电总厂安装二队16名作业人员到达工作面,开始安装准备工作,本班计划安装三块刮板运输机槽和四部液压支架。
带班队长周树林入井后先到回撤面进行检查,班长赵雨雷带领工人在工作面做准备工作。
赵雨雷组织工人回撤了四根单体液压支柱,架设了一架抬头棚子,然后安排工人潘国峰松手动葫芦链(靠软帮距82号支架5米处)、王忠才和艾福广在平板车解捆绑绳,其他人员到工作面前头拉30型绞车钢丝绳。
赵雨雷安排完后,转身刚走到82号支架尾梁处,安装地点突然发生大面积冒顶,将王忠才、艾福广、潘国峰三人埋住。
队长周树林在回风顺槽距工作面100米处,听到工人报告发生了事故,立即向矿调度报告,请求救援。
蒙西煤业公司值班领导总工程师赵瑞红立即派井下跟班矿长孙凤良、掘进队队长宋体新、通风队队长胡玉春奔赴事故现场进行抢险。
此次事故共造成2人死亡,1人轻伤,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100万元。
事故原因:事故直接原因:1.事故地点巷道顶板破碎,压力较大(开帮段对应的原开切眼处为冒顶区)。
2.开帮长度超过作业规程规定(该工作面扩帮的作业规程规定每段开帮长度6.5米,实际开帮长度7.3米)。
3.安装队进入扩帮区域后,没有按照程序作业,先撤了四根扩帮棚子的单体液压支柱,给了一架抬棚,造成支护强度不够,顶板突然来压时,将支护棚子压垮,把正在扩帮区域作业的工人埋在煤岩下,导致事故发生。
事故间接原因:1.甲方(蒙西煤业有限公司)对乙方(大雁机电总厂)的安全监督管理不到位。
2.现场设备安装到尾段,在应力集中且顶板破碎地段的情况下,甲方掘进队没有按照掘进作业规程要求,减少扩帮的长度。
3.甲方虽然在调度会上要求乙方在工作面此段安装时注意顶板情况,但没有进行认真督促落实。
4.甲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执行不严格,隐患排查不到位。
5.乙方现场安全管理不严,未按照安装作业规程要求,设专人维护工作面支护,在顶板破碎地段,没有按规程要求多给抬棚或戴帽点柱。
6.乙方现场卸载单体液压支柱时,没有按照规程要求加打临时支柱,没有坚持“先给后撤”原则。
7.乙方技术管理有缺陷,未按照作业规程审批要求,在开切眼顶板发生严重冒顶的情况下,制定补充安全措施。
8.甲乙双方对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够,职工自我保安意识差。
事故教训及防范措施: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摆正生产与安全的关系,严格落实隐患排查等各项制度。
2.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技术管理,特殊地点、重要地段设备安装时要制定补充安全措施,领导要现场指挥,要加强作业规程的编制,做到真正切合实际。
3.要加强劳动组织管理,制定并严格执行好对外委施工队伍的承包、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煤矿井下作业的有关规定。
4.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遵纪守法意识和处理险情的能力。
5.甲乙双方要按照安全生产协议,密切配合,建立安全协商制度,及时发现和查处事故隐患。
南矿41号自卸车压皮卡车事故事故经过:2007年3月21日上午7点55分,南矿运输一部电41号司机郑XX在1402铲准备交接班。
班检后发现接班司机兰XX没到,经询问工长得知应去1412铲交接(兰XX已在1412时电铲)时,郑XX便开车去1412铲,当到达1412铲后发现兰XX不在,便将车停在1412铲出口左侧(车头略向西南、路宽约15米),打手机寻找兰XX,当知道兰已乘车去1402铲时,便向右方打方向盘调整车位向前提车,以便兰XX能发现自己。
正在这时由机修总厂化验室司机姚XX驾驶的蒙G-73121江陵皮卡车,承载三名机油取样人员到1412铲准备给电39和电41抽油取样。
就在此时郑XX已经开始起步,皮卡车司机姚XX发现不好,紧急挂倒档企图将车倒出,但为时已晚,行进中的电41号大车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右前轮从皮卡车前部压过,幸亏被检修工及时喊住才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皮卡车前部已被压得面目全非,司机姚XX吓得心脏病复发住院治疗。
事故原因:1.皮卡车司机姚XX违反《机动车入坑作业规定》,将车停在大车视线盲区以内(规程规定大车右前方25米之内为盲区)。
2.电41号大车司机郑XX违反安全规程,停车起步时思想不集中,未仔细瞭望且未鸣笛。
事故教训及防范措施:1.加强员工安全思想教育,组织员工进一步学习“三大规程”以及相关规定,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2.加强对机动车司机的教育,认真遵守机动车入坑作业规定,机动车在坑下停放时必须在安全地点,不能停放在大设备盲区之内。
3.大型设备操作人员在启动或移动设备时要确认设备周围和下面没有其他设备和人员,严格执行关于“设备启动及起步鸣笛”的相关规定。
4.将本事故作为典型事故案例,在全体员工内进行案例教育,吸取教训,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