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综合测评加分条例的补充规定建议
美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补充细则(修订稿)

美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补充细则(修订稿)在执行《淮阴师范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的基础上,结合我院学生工作实际,特制定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补充细则:一、关于德育素质分1、凡受到学院通报批评的学生,每次减5分。
受学院通报批评及学校纪律处分者该学期不能获得奖学金,且取消该学期评优评先资格。
2、宿舍卫生成绩(以学校公寓中心为主,学院检查为辅)90分为及格,连续四周不及格的将给予学院通报批评。
连续两周得分的平均分(四舍五入)低于90分的减分,其中:85-89分的,宿舍成员扣1分;80-84分的扣德育分1.5分,低于80分的扣2分。
每学期学生宿舍总成绩排名(分男女生和毕业班非毕业班)后20%的宿舍(且总平均分不及格的)舍长酌情减1-4分。
3、一学期内,每旷操1次,扣德育分1分,旷操累计3次及以上的给予学院通报批评;旷课(含晚自习)1-3节,扣德育分2分;旷课4-6节,扣德育分4分;7-14节,扣德育分8分。
旷课累计达15节及以上者,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迟到早退、事假、病假等较多的测评分不可以打满分,根据次数、节数多少酌情减分。
4、德育素质分原则上只减不加分,其他减分以团委、学工办审核或公示的为准。
二、关于智育素质分1、留级生免修课程成绩按原成绩计算,补考或重修课程成绩按实际成绩计算。
2、凡智育成绩排名班级后1/2者,不得评为一等奖学金;智育成绩排名班级后1/3者,不得评为二等奖学金。
三、关于体育素质分1、参加体育竞赛类活动获奖者,根据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所得附加分为拓展性素质分,不再享受体育分的附加分。
2、三、四年级既无体育课又无早锻炼的班级,体育素质分占总积分5%,主要依据体育类活动参与情况测评打分。
四、关于拓展性素质分1、三、四年级拓展性素质分占15%;一、二年级拓展性素质分占10%。
2、学生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在通过考试的当学期的综合测评中,分别加3、5分;学生通过全国或江苏省计算机一级、二级考试,在通过考试的当学期的综合测评中,分别加2、4分(两者不重复加分,重复者按最高级别加分)。
综合测评部分加分细则

综合测评部分加分条例
专业创新分:
一、考证只加当年的分,大二已经加了的不再加,但英语四六级每年都加(四级1分,六级2分,不累加)。
二、
三、机器人比赛在同一比赛中获多个奖项,只取一个最优成绩,不累加;但在不同比赛中获奖则可累加(如“广茂达杯”和ROBCUP公开赛可累加)。
数学建模和数学竞赛等也加专业创新分,具体如下:
四、
五、师范生参加“五月红花”加入到专业创新分一栏,只加院级,不加校级。
参加加1分社会实践,获奖只取一个最优成绩
六、普通话通过者加0.5分专业创新分
七、科研立项结题的,组长加0.7分,组员加0.3分
非专业创新分
一、投稿(上限是1.5分)
二、古典诗词
部分操行分
一、班长、团支书以及辅导员助理社会实践和德育各加4分,其他
班委由班长团支书酌情给分,社会实践和德育上限各2分,下线1.5分
二、党建工作人员,社会实践和德育各加2分
三、寝室长社会实践加1分
以上各项加分取最高分,不累加。
大学综合测评加分细则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指导意见为了做好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充分发挥素质综合测评工作的评价、激励和导向作用,院学工组特制定以下指导意见:一、德育素质(总分100分,权重15%)1、参加学校党校学习,成绩在85分以上,加3分,考核合格但低于85分,加1分;参加学校团校或青马工程培训班等学习的,考核合格加3分。
2、参加公益活动(例如无偿献血等)每次加1分,不超过3分。
“其他突出事迹”是指在一定范围内产生了积极影响的好人好事。
3、受表彰同学,国家级加20分,省级加10分,校级加5分,院系级加3分。
此处表彰指综合类表彰,不指单项竞赛或活动获奖,也不包括上一学年依据综合测评评定的三好学生、奖学金等表彰。
4、在宿舍检查评比中,被评为文明宿舍或优秀宿舍的,宿舍成员每人每次加2分。
5、无故不参加班集体活动者,每次扣2分。
6、受学校纪律处分的,每次扣20分。
受院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者的,每次扣10分。
7、旷课每节扣2分。
二、智育素质(总分100分,权重60%)1、智育素质积分计算公式中,学校实施办法中的周学时数m n改为学分,文化课成绩中不计算体育课成绩,体育课成绩在体育素质中另行计算。
2、参加国家英语六级统考且达到425分者,加5分。
3、第3学期参加国家英语四级统考且达到425分者,加3分。
第4学期及以后学期参加国家英语四级统考且达到425分者,加1分。
4、对于多次参加四级考试均达到425分的情况,只按第一次的加分。
5、对于多次参加六级考试均达到425分的情况,也只按第一次的加分。
6、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达到国家三级及以上水平,加3分。
只加一次。
三、体育素质(总分100分,权重10%)体育素质的积分,各班根据《学院关于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意见》和本班的实际情况制定积分办法。
四、能力素质(总分100分,权重15%)1、学生会干部、班级班干、社团干部等学生干部每人加3分(不重复加分),被评为优秀干部者加5分(不累计加分);学生干部的本职工作内的活动,如活动的组织、主持等不加分。
20172018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加减分补充规定暂行

2017-2018学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加减分补充规定(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校区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品学兼优、全面发展,逐步使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进一步提高学生培养质量,依照《合肥工业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暂行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加减分在学生每学年最后综合成绩上进行加减。
第三条同等性质加、减分项,以最高等级加减。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累计加减分不超过2.0分。
第二章加分类别及细则第四条各类获奖情况1、竞赛类:备注:团队参加比赛获奖的,队员加分按其贡献及排位顺序递减;运动会破纪录者按特等奖加分,第一名按0.3加分,后面每个名次依次递减0.05分,第六名后按入围0.05加分。
2、论文、专利类:备注:发表论文、专利时,作者所属单位必须为合肥工业大学,申请的专利,第一专利权必须归属合肥工业大学。
第五条各类学生干部1、校、系级学生组织成员,班级团支部、班委会成员:0.1-0.5分;2、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者,可申请加分:1)校、系级学生组织成员任期满一年,或班级团支部、班委会成员任期满一学期,任期主要在2017-2018学年;2)工作业绩考核名列前50%。
第六条获省级及以上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可酌情加分。
第三章减分类别及细则第七条《合肥工业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暂行办法》涉及到的减分情况,按其执行。
第八条无故旷课者,每节课减0.05分,情节严重者按《合肥工业大学违纪处分办法》进行处理。
第九条早操、晨读、晨跑、晚自习减分情况详见《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学生早操、晨读、晨跑、晚自习管理办法(试行)》。
第十条寝室内务卫生不合格或违反寝室规则受到通报批评的寝室减分情况。
第十一条节假日放假未经请假离校或节后不按时回校者,按无故旷课进行减分。
第四章加减分操作流程第十二条加减分操作流程1、学生本人填写《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加分认定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个人在综合测评大会自我小结上进行阐述;2、班级测评小组填写《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加减分情况统计表》汇总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交至系测评工作领导小组;3、系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加减分值,公示三天,无异议后进行加减分。
综合测评加分细则~

综合测评加分细则汇总1要申请十佳先进集体的班级须附上“十佳先进集体推荐表”。
材料方面,除了有一个总结外,在总结的最后面须附上一份上一学年班集同学获得奖项的一个汇总表。
2申请广师之星的同学须写一份自我的总结。
3綜合測評第一榜公榜后原則上是不可以再加分的綜合測評第二榜公榜后就不可以再有所改動。
4如果班里有人没有参加这次的综合测评的,那在算比例的时候就按实际参评人数来算。
5 ACCA的班长可以加三分,委员可以加一分。
6女生節的手工制作加在文體裏面的其它。
7班裏的拉拉隊統一不加分。
8由于缺考,本来这个学生就不可以参加奖学金的申请,那最低分就写0分。
缓考的处理方式和缺考和校公选课的处理方式一样,直接剔除掉。
9贫困生小组成员不加分。
10参加了征文比赛的在文体征文比赛那里加参加分一分,个人发表文章到广师大报纸上可以加在文体那里的征文。
文章刊登广师大学生,加3分。
(根据论文发表栏,需要署上会计学院)11明信片制作的比赛加在学业里面的其它那一项。
12 “新生杯”篮球赛训练全勤,由篮球赛的现任队长给证明,不用盖章。
13因早退,旷课而通报批评的在德育那里扣了通报批评的分,智育那里还要扣旷课,早退的分。
14参加团代会的不可以加分。
15挑战杯省赛院赛可以重复加分。
16校和院的艺术团包括合唱团和舞蹈队还有学院的羽毛球、篮球乒乓球训练全勤加10分。
院艺术团的正副团长(艺术团指舞蹈队和合唱队)加3分。
17其它艺术团里面的队长在德育那里加加2分。
PC服务队院的羽毛球队乒乓球队定向越野队礼仪队队长都加2分,不过不可累计。
担任多项职务者,按最高一级评分。
社团主席加6分,各种协会的会长都不可以加分。
18献血不成功加一分。
19全国语言文字功底大赛加分加在德育里面的技能。
20创业大赛算技能比赛加参加分1分,再加一个其它奖项1分。
21凡参加技能比赛,中途退出,或弃考者不能加分。
22模拟炒股的按院级的一等奖加,加3分。
23暑假实习不算社会实践。
大学生在媒体发表作品的综合测评加分补充规定

岭南师范学院学生在媒体发表作品的综合测评加分补充规定为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媒体宣传工作,提高学生写作水平,增强学生人文素养,推进博雅育人,根据《岭南师范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条例》第七条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补充规定。
一、本规定所指作品,是新闻稿件以及散文、小说、诗歌等文学作品,新闻图片每组按0.5篇作品计算。
在校外公开出版发行的国家、省、市级纸质媒体(有CN或者ISSN 刊号的报纸、杂志等)发表及被学术会议采用的论文、作品加分按照《岭南师范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条例》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执行。
二、本规定中所指加分,是在学生综合测评能力素质部分予以加分。
三、加分标准1、在《湛江师院报》上发表作品,加4分/篇(多人合写的,第一作者加3分/篇,其余作者依次递减1分/篇);在《学工报》、《湛师学工》、《湛师青年》、《湛师团建》、《心言》等校级报刊上发表作品,加3分/篇(合写的,第一作者加2分/篇,其余作者依次递减0.5分/篇)。
2、在国家、省、市级的官方主流媒体网站(或相当于)上发表作品,分别加8分、6分、4分/篇。
在湛师新闻网发表作品,加2分/篇(合写的,第一作者加1.5分/篇,其余作者依次递减0.5分/篇);在学校行政机关网站发表作品,加1.5分/篇(多人合写的,第一作者加1.5分/篇,其余作者依次递减0.5分/篇)。
3、同一作品在不同媒体发表的,取最高加分项。
4、学生发表作品加分每学期以20分封顶。
校院两级不任学生干部的学生记者,以发稿量计算加分,不享受学生干部加分。
四、加分程序学生在上述纸质媒体发表作品,由本人向所在二级学院提供发表作品的复印件供审核;在上述网络媒体发表作品,由本人向所在二级学院提供发表作品打印件供审核。
五、学生在二级学院主办的媒体发表作品综合测评加分,由二级学院参照本规定出台细则实施,但加分标准应低于校级标准。
六、学生对加分有争议的,可直接向学生工作部(处)反映,由学生工作部(处)协调处理。
综合测评加分细则补充说明

综合测评加分细则补充说明一.参加校级活动的加分说明1.校级活动的参与者,每人加0.4分。
2.在校级活动中获得个人比赛一等奖的同学,在加参与者的0.4分的基础上,再加0.3分;获得个人比赛二等奖的同学则再加0.2分;获得个人比赛三等奖的同学则再加0.1分。
3.在校级比赛中获得团体比赛一等奖的同学,在加参与者的0.4分的基础上,再加0.15分;获得团体比赛二等奖的同学则再加0.1分;获得团体比赛三等奖的同学则再加0.05分。
二.参加院级活动的加分说明1.院级活动的参与者,每人加0.3分。
2.在院级活动中获得个人比赛一等奖的同学,在加参与者的0.3分的基础上,再加0.3分;获得个人比赛二等奖的同学则再加0.2分;获得个人比赛三等奖的同学则再加0.1分。
3.在院级比赛中获得团体比赛一等奖的同学,在加参与者的0.3分的基础上,再加0.15分;获得团体比赛二等奖的同学则再加0.1分;获得团体比赛三等奖的同学则再加0.05分。
三.补充加分说明1.关于礼仪队根据综合测评加分细则的相关规定,每位礼仪队的同学加0.5分。
在此基础上,每位同学每参加一次礼仪活动可获得0.05分,此分可以累加。
2.关于文章的发表在我校校园网站上发表文章的同学,每篇文章可获得0.2分(此项加分需提供所发表文章的纸质稿件及相关部门证明)。
四.附则1.此份加分补充说明的第一、二项,所针对的活动是综合测评加分细则上没有明确规定的活动。
若加分细则上已有详细规定的活动,则按照加分细则上的规定进行加分;若该细则上没有详细规定,则按照这份补充说明进行加分。
2.所有需加分的同学,必须有相关活动的加分证明。
将个人的加分证明附在综合测评表后,上交学年,由年级审核通过后统一加分。
(此处活动是指综合测评加分细则上没有涉及的活动,加分名单上已有的可不必再出示证明。
)。
新:学生质量综合测评加分条例

2013-2014学年学生质量综合测评加减分条例一、加分项目:(一)学术类:1、在院、校、市、省、国家级刊物发表论文者,分别加6、8、10、15、20分,被院、校、市、省、国家级学术会议选取论文者分别加4、6、10、15、20分。
2、在校、市、省、国家级报刊发表非学术类的文章分别加2、4、6、8分。
3、参加省级活动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同学,分别加8、6、4分。
参加市级活动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同学分别加6、4、2分。
获得“最佳**奖”奖项按三等奖加分。
4、受市以上机关单位表彰者加8分,校公开表彰者加6分,护理学院公开表彰者加5分,各部门书面表彰者加3分,封顶分10分。
(与活动加分不重复)。
5、先进事迹院、校、市、省、国家级报刊报道者,分别加3、6、8、10、15分。
(二)非学术类:1、校级活动:(1)、团体比赛:获团体前六名的成员分别加8、6、5、4、3、2分,个人名次进入前六名者,分别加10、8、6、5、4、3分。
(2)、个人活动参加:①校级比赛中获一、二、三等奖者(校运会中前三名者与上等同)分别加6、5、4分,如比赛按名次计,则进入前八名者分别加10、9、8、7、6、5、4、3分,其他人(包括裁判员、播音员及未获得前八名者)加2分,校运会中打破记录者根据所获名次双倍加分。
②代表校参加校外文体比赛,如获“精神文明奖”等类似奖项每人加2分。
③参加学校组织的校级运动会期间的活动比如:A、太极拳比赛、健美操比赛、广播操比赛及合唱比赛者。
负责人可据训练情况酌情加分:领队及负责人表现优异者额外加10-15分,但如果迟到一次则扣0.5分,迟到四次及四次以上者不额外加分。
B、参加拔河比赛者如未进前六名,成员每人加2分;进入则按进前六名算。
C、参与运动会期间的训练分和比赛分共计16-25分。
④参加校举办的大型文艺晚会表演者每次加4分(同台晚会重复表演者不记)。
⑤参加校足球、排球、篮球等比赛者,队员加3分,队长和领队加4分,如获冠亚季军,其队员再加3、2、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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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德育加分的探讨
1、活动加分(最高10分):
参加活动但未获奖的每项0.5分,讲座票每张0.5不设上限。
所有院级及院级以上的活动(包括体育活动,院运会校运会,支教,参加了未获
奖的0.5分)。
班级活动加0.5分(不包括各种班会),如生物模型大赛等.
2、积极分子加分(不包括入党积极分子):
(1)校“优秀团员”按照“学校各类积极分子”的标准给与加分。
(优团加4分,优干加7分)
(2)送旧迎新晚会0.5分、校级积极分子3分、校庆优秀志愿者4分(有证书)
(3)新生宿舍“成长顾问”可根据考核结果给予1-3分的德育加分(此项加分为
荣誉加分,可与其他荣誉加分累计);如成长顾问在当年被评为优秀“成长顾问”,
则可按照院级优秀学生干部等级(4分)获得相应的荣誉加分。
(4)优秀团支部:班长、团支书加6分,团委加5分,班委加4分,一般成员加3分
(5)团支部风采大赛:团委加1.5分,有参赛的同学加1分
3、职位加分:兼任多项职务只加最高分的那一项。
(包括学生代表、篮球队、排
球队等)
4、荣誉加分:
获院文明宿舍可获得加分为2-3分,具体加分如下:
各种志愿者、寒暑假调研都不加分。
上一年综合测评评出的三好学生,优
秀学生干部不加分
关于智育加分的探讨
1、学院组织参与、参观,学校、学院、企业的学术报告会,科技展览等学术、科技报告会,企业工厂等,并撰写报告(非废话),根据老师评分,优秀+0.5分,参与+0.3分。
(注:每次参与限制人数,学生会、班级按照一定比例)
2、申报学术类项目(百步梯、srp、省创等),自主申报+0.5分,申报成功+0.5分,若是跟随老师做并至结题+1分
3、创新团队或其他团队参与科技类竞赛,参与+0.5分,获奖按照相应分数加,二者不叠加。
4、“万元重奖”、“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广东省大学生生化实验技能大赛”(前身为:华农生化技能大赛)加分说明:
参加以上比赛获奖均可获得相应的智育加分,学院根据各个比赛的获奖人数及获奖难度对加分分值作以下调整:
5、国家创新型实验计划、SRP、百步梯攀登计划加分说明:
完整参与国家创新型实验计划、SRP、百步梯攀登计划并顺利结题的同学可获得相应的智育加分。
以上项目的加分等级由项目指导老师评定,加分分值参
照下表:
关于文体加分的探讨
1、团体(部门)代表学院参加学校、省级等比赛,获奖按照相应奖项加分,若干未获奖,参与者,负责人+1分,成员+0.5分
2、个人代表学院参加学校比赛(如:学生会之星)等,若获奖则按照相应奖项加分,若未获奖,参与者+1分
3、Ps技术、职场礼仪、宣传稿件三场面向同学的培训每场次0.5分,素质拓展等参与+0.5分
4、申报并举办学院、学校活动,负责人(最多2人)+1,主要成员+0.5分,一般成员+0.3分(促进各班举办活动)
关于学生会积极性的建议
1、提高干事评分(目前3分):降低班级酱油班干的评分(目前5分),比如4分,提高平衡感。
2、报账系统映像积极性:垫钱拖欠严重影响部门的积极性。
3、申请采纳福利系统:人性化管理,外出车费、餐费、电话费予以一定补助
4、评比:部门在基准分基础上,表扬优秀的部门,批评落后部门,期末总评,颁发奖惩。
5、添加荣誉体系:颁发聘书、部门之星等给学生干部表现自己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