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学出版社学术著作出版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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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出版管理条例(2004年修正)

云南省出版管理条例(2004年修正)

云南省出版管理条例(2004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04.06.29•【字号】•【施行日期】2000.03.3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出版正文云南省出版管理条例(2000年3月31日云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2000年3月31日云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5号公布根据2004年6月29日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和废止16件涉及行政许可的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出版活动的管理,发展和繁荣出版事业,保障公民依法行使出版自由的权利,维护出版、印刷或者复制、发行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出版活动,包括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

本条例所称出版物,是指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

音像制品的发行管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出版工作的领导,把出版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四条出版、印刷、复制、发行的出版物,不得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

第五条新闻出版(版权)行政执法人员和从事出版、印刷、复制、发行活动的管理人员、编辑人员、经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第六条对在出版活动中做出显著成绩或者监督、检举、揭发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有功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负责新闻出版工作的行政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第七条省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全省的出版活动。

地(州、市)、县(市、区)负责新闻出版工作的行政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监督、管理本辖区内的出版活动。

公安、工商、邮政、交通、铁路、民航、海关、边防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对出版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八条省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设立的出版物鉴定机构,负责全省出版物的鉴定工作。

云南大学学术道德规范及违规处

云南大学学术道德规范及违规处

云南大学文件云大〔2015〕158号关于印发《云南大学学术道德规范及违规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院、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学校要求,现将《云南大学学术道德规范及违规处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执行。

特此通知。

云南大学2015年7月15日1云南大学学术道德规范及违规处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术尊严,规范学术行为,鼓励学术创新,倡导严谨踏实的学风,维护学校的良好声誉,建立和完善科学的学术评价机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旨在倡导实事求是、坚持真理、学风严谨的优良风气,发扬学术民主,鼓励学术创新;引导师生员工正确对待学术研究中的名和利;反对在科学研究中沽名钓誉、弄虚作假。

第三条本规范适用于云南大学在编在册的所有从事教学、科研和其他有关工作的教师、研究人员、博士后和学生,以及以云南大学的名义发表作品的其他人员,包括在云南大学学习和工作的访问学者、进修教师、兼职人员等。

第二章学术道德基本规范第四条学术活动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社会公德,严谨治学,坚守学术诚信。

(一)遵守法律法规。

在学术活动中,应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2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等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维护科学诚信。

(二)尊重知识产权。

充分尊重他人已获得的研究成果;引用他人成果时如实注明出处;所引用的部分不能构成引用人作品的主要部分或者实质部分;从他人作品转引第三人成果时,如实注明转引出处。

(三)实事求是署名。

学术成果的署名应实事求是,署名者应对该项成果承担相应的学术责任、道义责任和法律责任。

合作成果应按照对科学研究成果所作贡献大小的顺序署名,但另有学科署名惯例或作者另有约定的除外。

任何合作成果在发表前要经过所有署名人审阅并签字认可,所有署名人应对本人完成部分负责,成果主持人应对成果整体负责。

大学教育中的学术出版规范教育

大学教育中的学术出版规范教育

标题:大学教育中的学术出版规范教育摘要:本文旨在探讨大学教育中的学术出版规范教育的重要性,阐述学术出版规范的基本概念和主要内容,分析当前大学教育中学术出版规范教育的现状和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教育方法和建议。

一、引言学术出版是学术研究的重要环节,是推动科学进步和知识传播的重要手段。

学术出版规范则是学术出版的基础,是确保学术研究成果准确、可靠和可重复的关键。

因此,在大学教育中加强学术出版规范教育,对于培养未来科研人员的学术素养和职业道德具有重要意义。

二、学术出版规范基本概念和主要内容学术出版规范主要包括文献引用规范、数据真实性、实验设计合理性、实验结果可靠性和实验分析准确性的要求等。

学术出版规范旨在确保科研成果的质量和可信度,促进科学研究的健康发展。

三、大学教育中学术出版规范教育的现状和问题当前,大学教育中学术出版规范教育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许多教师和学生对于学术出版规范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导致研究成果的质量和可信度受到影响。

其次,教育内容和方法单一,缺乏实践性和针对性,难以满足学生的实际需求。

最后,缺乏有效的评估机制,无法确保学术出版规范教育的效果。

四、教育方法和建议1.加强师资培训:大学应加强对教师的学术出版规范培训,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育能力。

教师是学生学术出版规范教育的关键角色,其言传身教将直接影响学生的学术素养。

2.增加教育内容:除了基本的学术出版规范知识,还应包括实际案例分析和实践操作训练,以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实践能力。

此外,还应注重跨学科的教育内容,使学生能够更好地适应不同领域的学术出版要求。

3.创新教育方法:利用在线教育平台和数字化资源,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学术出版规范教育。

此外,可以组织实践活动,如学术出版规范研讨会、实践操作比赛等,以增强学生的实践经验和团队协作能力。

4.建立评估机制:大学应建立学术出版规范教育的评估机制,对学生的学习成果进行考核和反馈。

这有助于学生了解自己的不足之处,并加以改进。

云南大学滇池学院本科毕业论文相关格式和规范要求(学年论文可参考)

云南大学滇池学院本科毕业论文相关格式和规范要求(学年论文可参考)

附件二:云南大学滇池学院本科毕业论文相关格式和规范要求一、各部分的撰写要求论文必须是A4纸打印稿。

(页边距设置为:上、下、右左边距2.5厘米,左边距为3厘米)(一) 封面由学院统一提供(二)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任务书由学院统一印刷。

论文题目一般不超过20个字。

任务书由指导教师填写,系主任签字后生效。

(三)中英文摘要及关键词(中文在前,英文在后)(中文摘要后是中文关键词,英文摘要(Abstract)之后是英文关键词(Keywords))摘要是论文内容的简要概述,应尽量反映论文的主要信息和创新点,内容包括研究目的、方法、成果和结论,不含图表,不加注释,具有独立性和完整性。

中文摘要一般为400字左右,英文摘要应与中文摘要内容完全相同。

“摘要”字样位置居中,小四号黑体加粗;内容用五号宋体(英文五Times New Roman)。

关键词是反映毕业论文(设计)主题内容的名词,是供检索使用的。

主题词条应为通用技术词汇,不得自造关键词,尽量从《汉语主题词表》中选用。

关键词一般为3-5个,按词条外延层次(学科目录分类),由高至低顺序排列。

关键词排在摘要正文部分下方(空一行,),“关键词’’小四号黑体加粗居左(顶左边距),关键词内容五号宋体(各个关键词之间可以空两空或用分号分开)。

(四)目录目录按三级标题编写,要求层次清晰,且要与正文标题一致。

主要包括绪论、正文(一、问题的提出;二、分析问题;三、解决问题等章节内容,具体要视你的论文内容章节而定)、结论、主要参考文献、致谢及附录(有附录的话)。

(五)正文论文正文部分包括:绪论(或前言、序言)(可以不加标题序号)、论文主体(正文)及结论(“结论”部份不加标题序号)。

绪论是综合评述前人工作,说明论文的选题一目的和意义,国内外文献综述,以及论文所研究的内容。

论文主体是论文的主要组成部分。

要求层次清楚,文字简练、通顺,重点突出。

中文论文撰写通行的题序层次可用以下两种格式(任选一种,但一篇文章里面只能选用一种编排,使之统一规范):(正文的各个自然段的行文规范要注意,每个段落的开头要距左边距留两格)格式是保证文章结构清晰、纲目分明的编辑手段,撰写毕业论文可任选其中的一种格式,但所采用的格式必须符合上表规定,并前后统一,不得混杂使用。

杂志云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发表指南

杂志云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发表指南

杂志云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发表指南《云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双月刊)创刊于1938年,本刊历史悠久,1938年8月出版了《云南大学学报》第二类(数理版)第一号,为外文版,第1篇为世界著名数学大师的论文“Om Two Affine Connections”(两类仿射联络)。

获奖情况:1999年荣获全国优秀高校自然科学学报及教育部优秀科技期刊评比二等奖;1997年荣获全国第二届优秀科技期刊评比二等奖;1995年全国重点大学优秀科技期刊评比二等奖。

云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投稿要求?杂志云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发表QQ: 1966715440来稿要求和注意事项1 来稿要求论点明确、数据可靠、文字精练,每篇论文(含图、表、摘要等)一般不超过7 000字,内容包括(按顺序):题目、作者姓名、作者单位、摘要、关键词、中国图书馆分类号、正文、参考文献、英文摘要。

来稿如为英文,请在文末附中文摘要、关键词和分类号。

首页地脚处请注该项目属何种基金资助,第一作者简介(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职称、研究方向);作者详细通讯地址(邮编、电话号码或电子邮件地址等)。

2 中文题名一般不超过20个字,应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缩略语、字符、代号及结构式和公式。

3 摘要及关键词摘要应具有独立性和自明性,用第三人称叙述,阐明研究的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不应出现图表、冗长的数学公式和非公知公用的符号、缩写词语及参考文献号等,字数应在200~300为宜。

关键词3~8个,选取请参照《汉语主题词表》。

4 图表只附最必要的,表格采用三线表格式,图要求用计算机描绘。

如手工须用黑墨清绘,线条均匀,图形适中,照片应黑白清晰、层次分明,图中文字、数字符号与文中一致,并标出中英文图题,图、表应按在文中出现的顺序编号。

5 参考文献须在文中作标引,文献表按文中出现先后次序编排。

格式如下:期刊:[序号]作者(外文姓前名后,名可缩写,均用大写,列至3名).题名[J].期刊名(外文可缩写),年份,卷号(期号):起止页码. 专著:[序号] 作者.书名[M].版次(初版不写).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份.6来稿如不符合上述要求,将退请作者修改后再送审。

学术出版写作规范

学术出版写作规范

学术出版写作规范1. 透明度和诚信- 在撰写学术文章时,应该保持透明度和诚信。

对自己的研究和观点要进行清晰、准确的陈述,并避免虚假、夸大的宣称。

- 在引用他人的研究成果时,务必注明出处,并以正确的方式进行引用,遵守学术道德规范。

2. 结构和逻辑- 文章应该有清晰的结构和逻辑,以便读者能够理解和跟随作者的思路。

可以使用标题和段落来组织文章,并确保各部分之间有连贯的逻辑关系。

- 在引言部分,应该明确介绍研究背景、目的和重要性,为后续的内容做好铺垫。

- 在方法和结果部分,应该清楚地描述研究的方法和实验设计,并且准确地呈现研究结果。

- 在讨论部分,应该对研究结果进行合理的解释和分析,并和现有的研究成果进行比较和讨论。

3. 语言和表达- 使用准确、简洁的语言来表达思想。

避免使用含糊不清或不必要的术语和技术语言。

- 使用简单明了的句子结构,并确保句子和段落之间有连贯性。

- 注意文章中的语法和拼写错误,尽量避免冗余和重复的表述。

4. 引用和参考文献- 引用他人的研究成果是学术写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确保在文章中正确引用他人的观点和研究结果,并在文末提供准确的参考文献列表。

- 在引用和参考文献中,应该使用标准的引用格式,如APA、MLA等,以确保统一和规范。

5. 审稿和修改- 在提交学术文章之前,应该认真进行审稿和修改。

请同行专家或同事阅读你的文章,并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

- 在修改文章时,要注重逻辑和论证的完整性,确保文章的清晰度和准确性。

遵循这些学术出版写作规范,可以提高学术文章的质量和影响力,促进学术交流和合作。

希望以上建议能对你的学术写作有所帮助。

参考文献:- Smith, J. (2020). Writing for Academic Publishing. Academic Press.- Johnson, A. (2018). Guidelines for Writing Academic Papers. Journal of Academic Writing. 10(2), 45-67.。

学术道德规范

学术道德规范

云南大学学术道德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术尊严,倡导严谨踏实的学风,维护学校的良好声誉,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树立社会荣誉观进一步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意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实行)》、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科学技术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中国科协《关于科技工作者行为准则的若干意见》,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云南大学在编在册的所有从事教学、科研和其他有关工作的教师、科研人员、博士后和学生,以及以云南大学的名义发表作品的其他人员,报考在云南大学学习和工作的访问者、进修教师、兼职人员。

第二章 学术道德规范第三条 基本规范本规范使用人员均应按“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自觉树立良好的学术道德风范。

(一)热爱学术事业。

凡是云南大学的教师和科研人员都必须具有强烈的推动学术进步的历史责任感和努力进行学术创新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努力弘扬科学精神、人文精神和民族精神,以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为己任。

不允许专人教师和专职客源人员在学术研究上的不作为或懈怠。

(二)坚持正确导向。

学术研究应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

不违反“四项基本原则”,不宣传封建迷信和歪理邪说。

(三)遵守法律法规。

学术研究应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以及新闻宣传、民族宗教、保密等相关法律法规。

不违反国家的法律和法规。

不参加与支持有损害国家利益的活动,不泄露国家秘密,不损害民族团结,不妨碍宗教信仰自由。

(四)恪守良好学风。

学术研究者应肩负起履行与营造良好学风的责任,自觉遵守并积极倡导诚信、创新、严谨的学风。

40.云南大学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定(二OO八年四月八日修订)(云大教[2008] 17号)

40.云南大学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定(二OO八年四月八日修订)(云大教[2008] 17号)

云南大学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定(二OO八年四月八日修订)云大教[2008] 17号毕业论文(设计)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环节;是对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理论和技能,独立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检验;也是训练学生撰写规范学术论文、培养学生科研能力的有效途径。

同时,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也是衡量教学水平、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各环节,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培养目标1、培养学生综合运用、巩固与拓展所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独立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培养学生学以致用、严谨求真、勇于创新的科学素养。

3、培养使学生掌握社会调查、资料收集、信息处理等方面的基本方法,提高写作和设计的能力。

4、使学生受到科学研究方法和设计方法的初步训练。

二、选题原则1、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必须符合专业培养目标,体现专业特点和专业研究方向,具有学术性或应用性,每年进行必要的更新。

2、尽量选择与社会、经济、生产、科研紧密相关的题目,鼓励与科研院所、企业及其他社会各行业进行多种形式的合作,把实际问题作为1毕业论文(设计)选题。

3、题目由系或教研室组织教师拟定,经集体讨论,领导批准后,向学生公布,由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兴趣选择;也可由学生自拟,指导教师审定认可。

4、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原则上一人一题。

需由几名学生共同完成的课题,必须明确规定每名学生应独立完成的任务,使每名学生都受到较全面的训练。

5、教师在确定具体题目时还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的难度和份量要适当,符合学生的实际能力,使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在教师的指导下经过努力能够完成。

(2)与现有教学设备条件相适应,能充分发挥专业实验室、科研实验室的功能,培养学生借助实验设备进行研究和实践的能力。

(3)题目类型尽量做到多样化。

6、题目选定后,各学院要将课题目录、学生选题表等材料报教务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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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法律规范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公民有在出版物上自由表达对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社会事务的见解和意愿,自由发表从事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成果的权利。

同时,按照出版管理规定,出版物的出版要严格遵守《出版管理条例》《重大选题备案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

一、出版物不得含有以下内容(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五)宣扬邪教、迷信的;(六)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七)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十)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二、涉及宗教内容的,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破坏信教公民与不信教公民和睦相处的;(二)破坏不同宗教之间和睦以及宗教内部和睦的;(三)歧视、侮辱信教公民或者不信教公民的;(四)宣扬宗教极端主义的;(五)违背宗教的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的。

三、书稿需符合以下要求(一)作品不得违反我国及其他授权出版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二)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出版物不得含有会诱发未成年人模仿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和违法犯罪的行为的内容;不包含恐怖、残酷等会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妨害的内容。

(三)作品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利,不得含有侵犯他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等人身权内容。

(四)作品不侵犯他人的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

(五)作品中的插图、乐谱、照片等的版权来源合法,不侵犯他人的著作权或肖像权。

(六)作品所涉及的作者身份、职业、相关荣誉、作品以往发表情况等相关信息,应完整、真实。

第二章 学术著作规范学术著作是作者根据某一学科或领域的研究成果而撰写的作品。

这些作品或在理论上有创新见解,或在实践中有新的发明,或具有重要的文化积累价值。

本处所指学术著作包括哲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等学科的研究型著作,通俗理论读物、科普读物等不在其列。

学术著作出版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促进学术创新、学术交流、学术积累,有益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有益于提高民族素质,弘扬优秀文化,促进国际文化交流。

引文、注释、参考文献、索引等是学术著作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学术研究的真实性、科学性与传承性,体现了对他人成果和读者的尊重,是反映学术著作出版水平和质量的重要内容,必须加强出版规范,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1)引文是引自他人作品或文献资料的语句,对学术著作的观点起支持作用。

引文要以必要为原则,凡引用的资料都应真实、详细、完整地注明出处。

(2)注释对作品中某些特定的内容、术语等起到必要的补充、解释或说明作用。

注释应力求客观、准确、详实。

(3)参考文献是为撰写或编辑著作而引用的有关文献信息资源,是学术研究依据的重要体现,对研究内容起到支持、强调和补充作用。

参考文献应力求系统、完整、准确、真实。

(4)索引是指向文献或文献集合中的概念、语词及其他项目等的信息检索工具,有助于学术内容的检索、引证、交流和传播。

索引的编制应力求实用、简明、便捷、完备。

学术译著应尊重原作者的研究成果,力求准确、完整,不应随意删改原著的引文、注释、参考文献、索引等内容。

学术著作的出版必须弘扬科学精神,杜绝学术抄袭、剽窃;必须保障出版物内容质量、编校质量、装帧设计质量、印制质量;必须符合《出版管理条例》《图书出版管理规定》《图书质量管理规定》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学术著作出版规范的执行情况是中国出版政府奖评奖、国家级优秀图书推荐、国家重大出版项目和国家出版基金申报与验收,以及出版单位年检、等级评估等工作的重要条件,必须给予高度重视。

根据我社的学术出版定位,将我社出版物分为原创性学术著作、年度研究(总结)报告、学术译著、古籍文献、连续性出版物等五大类。

一、原创性学术著作原创性学术著作应具有明确的问题意识,有对前人研究成果的梳理和总结,有对研究方法和研究所依据材料来源的交代,有对作品创新性的说明,有逻辑完整明确的论述过程,并有一定的结论。

此类作品整体要求:脉络清晰、方法科学、论述完整、表述规范、要件齐全。

学术论文集等作品,所收录文章的具体要求同原创性学术著作。

文章之间的水平应大体一致,文章前后排序要有一定的逻辑,最好有一定的主题。

若是收录已发表的文章,则应注明原发表处,并对此次收录是否进行了必要的删改给予明确的说明。

二、年度研究(总结)报告年度研究(总结)报告作品的整体要求是:权威、前沿、原创。

此类出版物的写作、编辑、出版的体例要求,严格按照我社的技术规范进行。

三、学术译著学术译著需要符合以下要求:(一)原著在某一学科或某一领域具有较高参考价值,对国内学者的相关研究具有借鉴、参考和推动作用。

(二)翻译应准确、顺达、流畅;引用中文文献须核对原文。

(三)翻译作品时应尊重原作品的表述方式以及注释格式,或为页下注,或为章后注,或为书后注,不可擅自改变。

译著注释中所注明的文献,须保留作者、书名、出版社原文以及原格式。

当遇到解释性词句时,则需译出。

参考文献不需翻译,直接附录即可。

索引需翻译为中文,并重新按照中文方式排列;或全书统标英文页码,按照英文原书排列,主要项需翻译为中文。

四、古籍文献古籍整理专指对中国古代书籍进行审定、校勘、注释等加工整理工作,使新出版本便于现代人阅读和使用。

其方式包括八类:影印、点校、注释、今译、辑佚、索引、编纂、古籍数字化,其中影印、点校、注释、今译最为常见。

(一)影印类书稿的底本应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或文物价值,书前有能够反映当代学术研究水平的序言(或出版说明等),编有新的目录或索引。

更深层次的影印图书还应有句读式标点、校勘记,附录必要的研究资料。

(二)点校类书稿要求断句准确、得当,校勘时应选择最好的底本。

(三)注释、今译类书稿应确定恰当的注释条目,注释、翻译的内容要准确,译文要精确、优美,尽量达到信、达、雅的标准。

古籍的数字化是古籍整理新的模式和发展方向,其产品应具有全文检索功能,检索手段便捷、多样,具有广泛的链接功能。

民国时期文献的整理可参考上述标准。

五、连续性出版物连续性出版物,是具有统一题名、印有编号或年月顺序号,定期或不定期连续出版、发行的出版物,包括期刊、报纸、年鉴、年刊、指南、学会报告丛刊和会刊、连续出版的专著丛书和会议记录、通讯、统计出版物等。

连续性出版物具有如下特征:封面设计或者刊头设计相对稳定;内容主题相对明确;全书体例规范统一;编委会相对固定;有中英文目录、摘要和关键词。

为保证学术著作的出版质量,我社选题实行论证制度。

选题经论证通过后,方可作为待出版选题给予立项。

书稿交出版社后,在责任编辑开始初审之前,需应用“学术不端检测系统”对书稿进行必要的检测。

编辑、校对工作是保证图书内容质量、编校质量的关键一环。

为保证此环节的质量,除坚持传统的三审三校制度外,我社尊重学术著作的学科性,严格学科分类,责任编辑不得跨学科审稿。

策划编辑、责任编辑、责任校对应积极、主动了解相关学科领域的学术信息,加强与相关学科领域专家学者的联系和沟通,对学术著作中的学术信息进行必要的查证、核实,确保书稿的学术质量。

对于跨学科的学术著作出版物,以其研究方法和使用的学科语言为标准进行分类。

第三章 技术规范第一节 书稿的基本要求(1)书稿内容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不得有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内容。

(2)书稿内容的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文化积累和可读性应符合出版要求。

书稿中所采用的资料和数据要求来源清晰完整、准确可靠。

书稿不得剽窃、抄袭他人的著作。

合理引用他人的观点时,应以注释或参考文献的方式注明出处,并做到观点叙述完整、准确。

(3)稿件文句表述力求简明、精练、逻辑性强, 合乎汉语语法习惯。

(4)书稿应符合“齐、清、定”要求,并配有电子文本,若有图片(含作者照片、内文插图),应提供清晰度在300 dpi以上的tif格式电子版文件。

(5)文字稿面应整洁,书写或录排清晰、标注易辨。

交稿为定稿,不遗留问题,交稿后一般不得再作较大的修改和增删。

(6)所交稿件应具备以下要件:必备项:中英文书名、作者简介、中英文目录、中英文全书内容摘要(500~700字)、书稿全文、参考文献、索引(原创性学术著作必备)。

选择项:序(包括序作者签名)、前言、后记、作者照片。

第二节 正文的要求一、篇章结构与标题1.标题的字体、字号标题是分清文章层次的重要文字,不同层级的标题应使用不同的字体、字号。

图书各级标题的用字,应遵循“由大到小、由重到轻;变化有序,区别有秩”的原则。

切忌大小失序、轻重倒置。

2.标题的序号标题序号可以采用“第×篇”“第×章”“第×节”等明确表示级别次序的形式。

如果不采用上述形式,则需要另加符号或改变数字、字母的写法来标明其级别次序。

推荐的书稿层次仿进位制编号系统(自然科学类)传统编号系统(人文社科类)第1篇(必要设篇时) 第1章1.11.1.11.1.1.11.(1)(兼做任意叙述号) 第一篇(必要设篇时) 第一章第一节一、(一)1.(1)(兼做任意叙述号)各章、节中层次的选用,允许采取跨越式,如层次“1.1.1”之后可直接选用层次“1.”;层次“一、”之后可直接选用层次“1.”等,全书统一。

在正文中引用时,1.1,1.1.1 和1.1.1.1 均称为节,不应称为小节。

例如,“参见第1.1.1节”。

二、文 字(1)语言文字应符合现代汉语规范,除古籍整理、古汉语方面的图书以及人名、地名,旧时作者的文集汇编外,避免使用旧体字、异体字和繁体字。

用字须统一,不允许繁简字混排。

(2)图书用字须规范,应执行新闻出版署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1992年7月7日发布的《出版物汉字使用管理规定》。

(3)不同写法的异形词的处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发布的《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GF 1001—2001)为准;未作规定的,建议使用《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中的推荐词形,并全书统一。

(4)出版物中的外国人名的译名在一部书稿内应前后统一(引文除外,但应以注释作说明),并根据有关工具书或约定俗成的原则力求在同类丛书中达到一致。

(5)译稿中的人名,原则上应译成中文。

凡在我国已有通用习惯译名的姓名或其本人具有自选汉字姓名者,按约定俗成原则处理。

各国领导人和重要政治活动家的译名,应统一按照新华社已有译名。

其他人名的译法,可结合有关专业译名手册和译音表,按音节音译。

(6)外国人名在第一次出现时,一般应于中文译名后加圆括号附注外文的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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