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信教教育材料
不信教不涉黑涉恶主题讲稿之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基础

第二章节
第一
第二
第三
第一
01、从时间上看,这次扫黑除恶斗争跨度长
02、从内容上看,这次扫黑除恶斗争范围广 03、从规格上看,这次扫黑除恶斗争层次高
第一
04、从行动上看,这次扫黑除恶斗争力度大
第一章节
第一,共产党员不准信仰宗教,这是我们党的政治纪律,是我们党区别于大多数政党的一大特点
பைடு நூலகம்
第二,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这是由党的理想信念决定的
第二,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这是由党的理想信念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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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第三,共产党员不准信仰宗教,是党员干部贯彻落实我党关于关心党的宗教工作、 执行党的宗教政策的正确选择
05、从标准上看,这次扫黑除恶斗争要求高
第二
第三
《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倡议书

《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倡议书
引领现代文化、维护校园和谐稳定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我国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学校进行传播宗教的活动和举行宗教仪式,也不得利用学校对学生灌输宗教思想,发展信徒等。
亲爱的同学们,为坚决抵御和防范宗教行为、活动渗透到学校教育及其它方面,学校提出如下倡议:
1.作为当代中学生要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积极带头抵御和防范宗教势力向校园渗透。
2.自觉加强学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敏锐性,坚定政治立场、明确政治方向,使自己能够正确地认识宗教的本质,认识宗教产生的根源,成为政治上合格的社会主义中学生。
3.旗帜鲜明地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坚决抵制宗教对教育的侵蚀渗透和干扰破坏。
做到不穿着带有宗教色彩的服饰,不在宿舍张贴带有宗教色彩的图片,不传播带有宗教色彩的信息,不阅读带有宗教色彩的书籍,不向同学讲经说教,不到社会上传播贩卖非法宗教书刊。
4.积极参与校园文化建设,引领现代文化,在校园中唱响主旋律,弘扬社会正气,抵制歪风邪气,在校园内禁止一切宗教活动和邪教迷信活动。
亲爱的同学们,让我们筑起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的长城,净化校园,倡导科学,引领现代文化,用我们实际的行动积极抵御和防范宗教势力向校园渗透,维护校园和谐稳定,为实现祖国的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严禁教师学生信仰宗教告知书

严禁教师学生信仰宗教
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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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宋镇中心小学严禁教师、学生
信仰宗教告知书
为不断强化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意识,预防和制止非法宗教活动滋生,东宋镇中心小学对全体师生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告知学校全体师生,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针对于普通信教群众和公民的,共产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离退休党员干部不能混同于普通信教群众,教师属于国家公职人员必须坚决做到不参加宗教活动,并做好亲属教育引导工作。
由于小学生的思想认识还不成熟、正是学知识,长身体的阶段,家长更不允许带孩子信仰宗教,进入教堂,望家长能够引起重视。
对私自进入教堂的学生,学校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对违反规定的教师,将依规依纪进行严肃处理。
统一思想,凝心聚力。
要求学生做到自己不入宗教场所的同时并引导家人、亲戚、朋友不进宗教场所。
要求每一位教师立足实际、立足岗位,不断加强自身及家庭民族团结教育,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不断巩固民族团结的良好局面,努力工作,为人师表。
东宋镇中心小学2018年3月4日。
党员关于不能信仰宗教发言稿4篇

党员关于不能信仰宗教发言稿4篇中纪委机关报发文指出,共产党员绝对不能信仰宗教,不能在宗教信仰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
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整理了党员关于不能信仰宗教的发言稿,欢迎大家阅读。
党员关于不能信仰宗教发言稿篇1近年来,在党员队伍中,出现一些党员搞宗教信仰的不良现象。
不仅是普通党员,个别高层党员干部也信教,韩桂芝、刘志军、李春城、丛福奎等都是如此。
中组部1991年1月发布的《关于妥善解决共产党员信仰宗教问题的通知》已指出:“当前,少数党员信仰宗教,参加宗教活动,特别是在一些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宗教势力影响较大的地方,情况更为严重。
”此外,中央巡视组批评一些地方少数党员信仰宗教、参与宗教活动。
少数党员背离党的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转而投向宗教的问题,已纳入纪律工作的视野。
宗教信仰是什么?宗教信仰可以看作是全人类所具有的普遍文化特征,是人类精神的最高体现,是一种形而上的意识形态。
我国宪法赋予了人民拥有宗教信仰的自由,但身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则是禁止信仰宗教的。
如果你加入了党,则必须放弃信仰宗教的自由。
因为中国共产党唯一信仰是马克思主义理论。
也可以说是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
这与宗教根本对立,所以不允许党员信教是正常的。
200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宗教工作的决定》明确指出: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对笃信宗教的要严肃处理。
现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正在开展,那些信仰宗教的党员应该自省一下:我是不是一个合格的共产党员?其实,求神拜佛,神佛也有难处。
清朝湖南沅州知府吴信辰在贵州一寺庙留有一联:只有几文钱,你也求他也求,给谁是好?不做半点事,朝来拜夕来拜,教我为难——让神佛为难,何苦?党员关于不能信仰宗教发言稿篇2近年来,随着社会上信仰宗教的人增多和对宗教认识的日益多样,一个值得我们注意的现象是,共产党员信仰宗教甚至参与宗教活动的现象逐渐增多,有的党员实际上已成为宗教信徒。
这与我们党的宗旨是相违背的。
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宗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执政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是辩证唯物主义,而宗教的世界观无一例外都是数以唯心主义范畴。
“未成年人为什么不能信教”主题班会教案

(引导学生进行交流总结。)
二、学习新知。
1.学习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6条规定:“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民族区域自治法》第11条规定:“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互分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8条规定:“组织、引导、支持、允许、纵容学生信教、参加宗教活动,必然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执行,影响各项教育活动的正常开展。其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条规定:“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34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引诱、强迫未成年人参加宗教活动,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义务教育的活动。”
3.了解我国有关宗教信仰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未成年人思想教育。
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1.出示图片:少数民族在清真寺做礼拜及其他少数民族礼性的场景、《古兰经》图片。
2.交流
(1)大家看到过这些场景吗?在哪儿看到的?你参加过吗?
(2)你们知道《古兰经》吗?谁知道里面的内容?怎么知道的?
3.教师小结
《古兰经》是伊斯兰教特有的经书,维吾尔族、哈萨克族、回族同胞信仰这个宗教。咱们家长也许有信教的。但是,我们未成年人却不能信仰宗教,否则就是违法的。那么,未成年人为什么不能信仰宗教呢?今天,我们就一起研究一下这个问题。
2.教师讲解
(1)长期以来,境内外敌对势力特别是“三股势力”千方百计地利用宗教对新疆进行渗透,其目的是分裂国家、破坏民族团结。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学校进行渗透的险恶用心,不仅在于扩大宗教的影响,更在于与我争夺青少年、争夺下一代、争夺未来。境内外民族分裂分子和宗教极端势力利用宗教干预学校教育,引诱、唆使、强迫青少年信教、参加宗教活动的现象时有出现,严重地干扰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损害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在我国,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国家教委、国家民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民族教育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强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诱使学生信仰宗教,更不得在学校从事任何发展教徒的活动;绝不允许强迫任何人特别是十八岁以下少年儿童入教、出家和到寺庙学经。未成年人信教、参加宗教活动直接干扰了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活动,严重地破坏了我国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任何引诱、强迫未成年人学经、参加宗教活动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因此,任何社会组织、团体及个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不得强迫未成年人信教或参加宗教活动。
未成年人为什么不能信教”主题班会教案

未成年人为什么不能信教”主题班会教案
本次班会主题是“未成年人为什么不能信教”,我们首先了解了一些相关背景知识,包括___的《》和少数民族的宗教。
但是,我们也要知道,未成年人不能信教是有法律规定的。
我们研究了多个法律文件,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条例》。
这些法律文件都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不得强迫未成年人参加宗教活动。
这些法律规定是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教育权利的重要保障。
三、思考与交流
在了解了相关法律规定之后,我们可以思考一下,未成年人为什么不能信教呢?我们可以一起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分享自己的看法和理解。
同时,我们也可以与家长进行交流,让他们了解我们研究了关于宗教的法律规定,以小手拉大手的方式,让不宗教的思想渗透到家庭中去。
四、总结
通过本次班会的研究,我们了解了未成年人不能信教的法律规定,也思考了这个问题的原因。
我们要坚定自己不宗教的决心,同时也要与家长进行交流,让他们了解我们的想法和研究内容。
最后,希望大家能够在未来的研究和生活中,更加理性地看待宗教这个问题。
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校园宣讲材料

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校园主题班会同学们:最近,自治区教育厅把非法宗教活动作为影响新疆稳定的主要危险与民族分裂主义并提,这是很有针对性和十分必要的。
那么,什么是非法宗教活动?它有什么表现和危害?我就这些问题谈几点浅见。
一、关于宗教恩格斯关于宗教的定义“一切宗教都不过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在这种反映中,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的力量的形式”1、宗教是一种社会意识,也是一种社会实体。
认识宗教,不仅要看宗教的意识形态性,更要看它是由信教群众组成的社会实体。
2、长期性、群众性和复杂性是现阶段我国宗教的基本特点。
3、无神论和宗教信仰者在思想信仰上存在差异,不能片面强调这种差异而忽视和抹杀他们在政治上和经济上的根本利益的一致。
要坚持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
4、我国宗教方面的矛盾主要是人民内部矛盾,但在一定条件和一定情况下也可能出现对抗性的问题。
5、公民身份是人的第一身份。
6、民族不是利益完全一致的共同体。
7、宗教信仰自由和宗教自由是不同的,信教群众的宗教活动或行为必须由政府管理8、处理宗教问题的四个原则:维护人民的利益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二、新疆宗教问题的表现1、宗教活动的无序、违法问题。
2、宗教被利用的问题。
3、宗教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三、目前新疆非法宗教活动的开展趋势1.非法宗教活动由公开转向隐蔽。
2.一些非法宗教活动的政治色彩逐渐显露。
3.非法宗教活动出现由重点地区和乡镇向非重点地区和乡镇转移的苗头。
4.参加非法宗教活动的人呈低龄化和妇女化倾向。
5.非法宗教活动的范围有所扩大,一些非法宗教活动的具体形式,如蒙面、“泰比勒克”活动等,由南疆向北疆或从北疆向南疆甚至向内地蔓延的趋势。
二、我区目前非法宗教活动的表现和危害非法宗教活动主要表现有:私办地下经文班(点),私带地下学经人员;利用宗教干预国家行政、司法、教育、婚姻、计划生育等;未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跨地区、跨清真寺讲经; 印刷和销售非法宗教书刊和音像制品;干扰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贯彻落实,扩大信仰差别,制造各宗教或教派矛盾;成立非法宗教组织或团伙,非法进行“宜教”活动;不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滥建和豪华装修清真寺;不依传统仪规从事宗教活动;恢复封建宗教特权和宗教课税;鼓吹煽动妇女戴面纱、蒙面;接受国外宗教组织指令,干扰独立自办原则的贯彻,等等。
教师关于信仰宗教检讨书

您好!我是一名普通的人民教师,一直以来,我都秉持着教书育人的初心,兢兢业业地从事着教育教学工作。
然而,近期我发现自己存在一个严重的问题——信仰宗教。
在此,我深感愧疚,特此写下这份检讨书,以表达我对这一问题的深刻反思和诚挚的歉意。
一、问题的起因自从接触到宗教之后,我被其神秘、庄严的氛围所吸引,逐渐对宗教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我开始阅读宗教经典,参加宗教活动,甚至在与学生交流时,不经意间流露出了对宗教的推崇。
然而,我并没有意识到,作为一名教师,信仰宗教可能会对教育教学工作产生负面影响。
二、信仰宗教对教育教学工作的负面影响1. 影响教师形象作为一名教师,我肩负着传授知识、培养人才的重任。
然而,信仰宗教使我陷入了对宗教的痴迷,导致我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过分强调宗教信仰的重要性,忽视了学生的全面发展。
这种做法不仅损害了教师的形象,也使学生对我产生了误解。
2. 影响教育教学质量信仰宗教使我将部分精力投入到宗教学习中,导致我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分心。
我在备课、上课、辅导学生等方面都显得力不从心,影响了教育教学质量。
此外,我过分关注学生的宗教信仰,忽视了学生的实际需求,使得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感到困惑和不适。
3. 影响师生关系由于我对宗教的推崇,导致我在与学生交流时,常常以宗教信仰为话题,使部分学生感到不适。
这不仅影响了师生关系,还可能导致学生对我产生抵触情绪,进而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4. 违背教育法规我国《教育法》明确规定,教师应当坚持无神论,不得传播宗教思想。
而我信仰宗教,并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传播宗教思想,严重违反了教育法规。
三、整改措施1. 深刻反思,提高认识我将认真反思自己的行为,深刻认识到信仰宗教对教育教学工作的负面影响,以及违反教育法规的严重性。
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我将努力克服这一缺点,全身心投入到教育事业中。
2. 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我将认真学习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提高自己的政治觉悟和道德品质。
同时,我会加强教育教学业务学习,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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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教职工、学生不能信教教育讲稿
朱建明
中国宪法赋予了人民拥有宗教信仰的自由,这是毋须质疑的。
即凡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都享有此宗教自由
但是加入中国共产党则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而同时身为中国共产党党员也必须遵守一定的规则,禁止信仰宗教就是其中的一个规则。
你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可以信教,但这样的话就不能加入共产党。
而相反,如果你加入了党,则必须放弃信仰宗教的自由。
因此禁止共产党信教和宪法不矛盾,因为在是否加入共产党和是否信教两件事上都给与了自由选择的权利。
另外,中国共产党唯一信仰是马克思主义理论。
马克思主义是无神论者。
与宗教从根本上是对立的,所以不允许党员信教是正常的。
共产党是无神论者,所以入了党就不能再信教。
《宪法》中对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规定的含义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或者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
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其主要含义是:
(一) 宗教信仰自由,就是说每个公民既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在同一宗教里面,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
国家尊重和保护公民信教的自由,也尊重和保护公民不信教的自由。
宗教信仰是公民个人的私事,任何强制都是不允许的。
无论信教的公民,还是不信教的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享
有和承担宪法赋予的同等权利和义务,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都不得加以歧视。
(二) 国家保护在宪法、法律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的正常的宗教活动。
宗教不得干预国家的行政、司法、学校教育和社会公共教育,不允许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更不允许利用宗教反对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破坏国家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
(三)中国各宗教必须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在相互尊重、平等友好的基础上,开展与各国宗教组织和宗教界人士友好交往活动,但同时要警惕和反对外国宗教敌对势力干涉我国宗教的内部事务和重新控制我国宗教的图谋。
关于教师和学生不能信教的有关政策法规解释
一、关于宗教不得干预教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六条: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八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第七条都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以及其他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活动。
解释:按以上规定,组织、引导、支持、允许、纵容学生信教、参加宗教活动,必然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执行,影响教育事业的发展。
因此其行为均属违法行为。
二、不得强迫公民信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六条,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第二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第二条都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有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参加宗教活动或不参加宗教活动的自由。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
解释:上述规定中的信教自由,既包括信仰的自由也包括不信仰的自由。
就公民中的成年人而言,由于具备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对信与不信的选择在于其个人,但就中小学生、未成年人而言由于不具备独立的
民事行为能力,作为家长或者其他法律监护人,应当为其提供健康成长的环境条件,由家长安排、纵容、支持其参加地下讲经点、参加内地经文班学习、参加各类听经讲经活动、封斋等行为带有强迫其信教性质,因此,这一行为违反信教自由的规定,属非法行为。
三、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八条规定: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不准私人擅自开办经文学校,经文班或带培宗教学徒。
中共中央《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中明确规定:绝不允许强迫任何人特别是十八岁以下少年儿童入教、出家和到寺庙学经。
解释:根据以上规定要求,任何社会组织和个人有义务确保国家教育制度的执行,确保未成年人享有接受国家教育,特别是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力。
干预国家教育,擅自举办经文班点,迫使学生入教等信教行为都是违背宗教与教育相分离原则的行为,都应当受到法律的追究。
另外,《教师法》所赋予人民教师的职责和义务,也要求教师不但不应信仰宗教,而且更不应该向学生宣传宗教,如果信仰特别向学生宣传宗教,本身就直接违背了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
四、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工作要点》要求,要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坚决抵制宗教对学校的渗透和影响,坚决制止教师和学生参与宗教活动及任何非法组织和活动。
对违反规定参加宗教活动并屡教不改的教师要坚决清除出教师队伍。
五、《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第一条明确规定“依法执教。
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包含了反分裂、反渗透)。
六、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的《教师资格条例》中,有关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明确规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育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有关教师资格认定第32条规定: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不得认定其教师资格:参加民族分裂主义活动和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的人员;第36条规定:已具有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民族分裂主义活动和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的,撤销其教师资格。
要求师生不能信教和从事宗教活动做到“五个严禁”。
学校是传播科学文化知识的场所,是传播科学无神论的阵地。
师生是传授和接受现代文化与科学知识的主体,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承载者。
党的教育方针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决定了社会主义学校的办学性质和宗旨。
不能信教和从事宗教活动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巩固社会主义办学阵地的必然要求。
学校的教学内容、人才培养方向体现的是国家意识形态和现代文明的要求。
师生信教、传教,从事宗教活动是背离国家办学宗旨的行为,在校园内的一切宗教活动都是非法的。
新疆地处西方敌对势力对我实施西化、分化政治图谋的前沿,是“三股势力”渗透破坏的重点区域,以宗教为掩护向学校传播宗教极端思想是其主要手段。
在学校要做到“五个严禁”,严禁在学校传播宗教、发展教徒,严禁设立宗教活动场所、举行宗教活动,严禁建立宗教团体和组织,严禁师生在校内外参加或组织参加宗教活动,严禁穿戴反映宗教信仰的服饰、标志,坚决防止宗教活动、宗教行为、宗教言论、宗教
思想进校园。
要认真对照“五个严禁”工作要求,采取主题班队会、师生调查问卷等形式,开展学校师生落实“五个严禁”情况,形成学校师生调查问卷分析报告。
盈盈月盘,金枝玉叶为媒,凌波旅途迢迢,轻摇浅阶相遇。
杯盏,斟下一弯月镰,拂去忧愁烦恼,与云雾朦胧醉卧,与影对饮,翠幽。
独坐春夜,静观夏夜,旖旎秋夜,缱绻冬夜,夜夜,坐拥与你,衣袂飘飘。
醉花荫处,一笺风语痴迷,沉香,沁脾。
那一弯春溪泉涌,吟唱过往清风,心情澄澈释放,思绪执手填词。
聆听青春嫣然。
梦中一道霓虹,化为亘古琴音。
相约午夜,缱绻风景,旖旎浪漫。
扯下一苑芳草,萋萋蔓绿,感怀飘然轮回。
登程人生,若即若离,云水禅心,未央别具一格。
岁月如斯,了然于胸,与你秉烛执手,问情生命。
编辑记忆,跋涉心灵轨迹,如梦鼾声,柔感情怀。
走出尘世喧嚣,缘结地老天荒。
待,小荷风情初窦,与天地之生灵,吟咏。
卷壁苍夜,浅笑一弯碧月。
谱一阙红尘神曲,载渡。
寄语晨时星光,盈照旭日,小鸟伊人,浮光霓裳,晓风过隙,情泻千里,凌霄悄然寄挂。
袅袅炊烟,一宛悠然,馨暖徜徉,花前月下徘徊,天涯无痕。
阡陌碧波,幸福瑶池,花枝摇曳,奏一曲天籁吟韵。
诗书充盈,短笛横吹,歌赋旖旎,坐拥,永恒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