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程序21页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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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程序

土地征收程序

程序一、申请用地建设单位持经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初步设计、年度基本建设计划以及地方政府规定需提交的相应材料、证明和图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建设用地,同时填写《建设用地申请表》,并附下列材料:1、建设单位依法设立的有关证明;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其他有关批准文件;3、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4、初步设计或者其他有关材料;5、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6、占有耕地的,提出补充耕地方案;7、建设项目位于地质灾害地区的,应提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8、提供地价评估报告。

二、受理申请并审查有关文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建设用地的申请、审查、报表工作,对应受理的建设项目,在30日内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编制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上一级土地管理部门审查。

三、审批用地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收到上报土地审批文件,按规定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实行土地管理部门内部会审制度审批土地。

四、征地实施经批准的建设用地,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州、县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五、签发用地证书1、有偿使用土地的,应签订土地使用合同;2、以划拨方式使用土地的,向用地单位签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和《建设用地批准书》;3、用地单位持使用土地证书办理土地登记。

六、征地批准后的实施管理建设用地批准后直至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之前,应进行跟踪和管理,其主要任务是:1、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安置措施;2、督促被征地单位按期移交土地;3、处理征地过程中的各种争议;4、填写征地总结报告。

七、颁发土地使用证用地单位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经测绘部门测绘,核定用地面积、确地权属界限,地籍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后,由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证,作为使用土地的凭证。

征地拆迁前期工作一、征地情况调查征地情况调查,是指对拟被征收土地的村、组实地调查。

最新征收细则定稿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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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 56、房屋实际建筑面积小于相关批准文件 记载的建筑面积的,以( )为准。
• A、房地产权证书 • B、房地产登记簿 • C、相关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 • D、实际建筑面积
•D
• 51、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 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若干意见的通知》规定, 基于( )的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区(县)政府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目的和拟征收范围报市房屋 管理部门,由市房屋管理部门组织相关单位和专 家进行论证。经论证符合《实施细则》规定确需 征收房屋的,由市房屋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确 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
×80%+价格补贴(+套型面积补贴)
• 2、产权调换:租赁关系继续保持。安置 • 被征收人的补偿金额=评估价格+价格补贴
(+套型面积补贴)
• 公房承租人姜某居住的房屋为旧里公房, 部位有两个,分别为前楼(居住面积11 ㎡),前阁(居住面积5㎡,阁高1.6 m), 未记载面积晒台一个,户口在册三人。该 地块将被征收,经评估该房屋的房地产市 场评估单价为¥26000/㎡,评估均价为 ¥24000/㎡。姜某补贴系数为0.3,旧里建 筑面积换算系数为1.54,套型补贴面积为 15㎡,姜某选择货币补偿。
•A
•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 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 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 )日。
• A、7日 B、15日 C、30日 D、45日
•C
•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 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
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区 (县)人民政府依法申请( )强制执行。
告送达 5、补偿决定的救济途径
司法强制执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27页PPT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27页PPT

➢公共利益的范畴?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
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
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 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 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 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 要;
第十六条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 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 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补偿标准?
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被征收人可选
怎样补偿? 货币补偿、房屋产权调换
➢对于货币补偿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 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 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 定。
被征收人可选
怎样补偿? 货币补偿、房屋产权调换
➢对于房屋产权调换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 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 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五、特殊情况的处理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 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 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 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六、法律责任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 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 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 理处罚。

征地拆迁PPT演示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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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布征地预公告。市征地拆迁办根据土地勘测定界初步 结果,拟订《征收土地预公告(送审稿)》,经市国土资 源局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市 国土资源局将《征收土地预公告》转市征地拆迁办交由辖 区人民政府在被征收土地所在的镇(街道)、村(社区) 进行张贴、公告,同时抄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 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府局等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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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 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 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 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 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 征地拆迁 :凡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批准征用,占有。房屋拆迁后,重新承受房 屋,土地所属!而对其成交价格,就是属于作 价补偿费和货币安置款!货币安置奖励费就是 指被拆迁人在规定的日期内同意拆迁并搬家, 拆迁方给与被拆迁人配合拆迁的奖励!一般是 房屋补偿费的10%左右(地方不同另论)!
二、政策审查。市国土资源局对项目业主提交的征地申请 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征地条件的,将征地任务分解、下 达给辖区人民政府、市征地拆迁办及相关部门,并由项 目业主委托测绘技术单位(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开展 土地勘测定界工作。
三、勘测定界。辖区人民政府组织被征地群众配合市国土 资源局、市征地拆迁办、测绘技术单位实地踏勘征地范 围和权属界线,测绘地形、地物和地貌,核定土地地类 等工作;
征地的程序分前后衔接的两大块,即征地的批 准程序和征地的实施程序。在征地过程中,征地 的对象必须符合城市规划的规定。所有土地必须 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方能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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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地的批准程序 征地的批准程序: 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 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
地申请。 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用土地等

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解读共24页PPT

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解读共24页PPT
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解读
56、极端的法规,就是极端的不公。 ——西 塞罗 57、法律一旦成为人们的需要,人们 就不再 配享受 自由了 。—— 毕达哥 拉斯 58、法律规定的惩罚不是为了私人的 利益, 而是为 了公共 的利益 ;一部 分靠有 害的强 制,一 部分靠 榜样的 效力。 ——格 老秀斯 59、假如没有法律他们会更快乐的话 ,那么 法律作 为一件 无用之 物自己 就会消 灭。— —洛克
25、学习是劳动,是充满思想的劳动。——乌申斯基
谢谢!
60、人民的幸福是至高无个的法。— —西塞 罗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21、要知道对好事的称颂过于夸大,也会招来人们的反感轻蔑和嫉妒。——培根 22、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韩愈
23、一切节省,归根到底都归结为时间的节省。——马克思 24、意志命运往往背道而驰,决心到最后会全部推倒。——莎士比亚

征地拆迁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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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组织征地听证。市征地拆迁办对辖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 门报送的征地材料进行审查,拟订《征地听证告知书》, 报市国土资源局审定后,由辖区人民政府将《征地听证告 知书》送达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经营者及 相关权利人;对申请听证的,由市国土资源局依法组织召 开征地听证会;
九、征地报批。市征地拆迁办根据征地报批材料齐备情况, 按照有关规定拟订征地报批“一书四方案”,收集和组织 征地报批相关资料并协调市财政局或项目业主单位落实征 地报批费用后,将征地报批材料送市国土资源局审核后报 市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或国务院)审批;
十、缴纳报批费用。市财政局根据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缴费通 知单、市国土资源局缴费函及征地报批费用上缴财政单据, 办理征地报批费用上缴和入库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协调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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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流程
当征地的对象属于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 耕地超过35公顷的、或者其它土地超过70公顷三 种情况的,必须由国务院批准。不属于这三类土 地的,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并报国务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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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 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 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 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 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 征地拆迁 :凡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批准征用,占有。房屋拆迁后,重新承受房 屋,土地所属!而对其成交价格,就是属于作 价补偿费和货币安置款!货币安置奖励费就是 指被拆迁人在规定的日期内同意拆迁并搬家, 拆迁方给与被拆迁人配合拆迁的奖励!一般是 房屋补偿费的10%左右(地方不同另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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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社会保障情况调查。辖区人民政府在市征地拆迁办、市 劳动保障局、市民政局及市卫生局的指导下,调查征地涉 及土地承包经营户人口、户数及其就业、社会保障情况, 编制被征地农民花名册,核定符合社会保障条件的人口、 户数,计算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及政府、个人的分担 份额,拟订《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 稿)》,按规定公示后,报送市征地拆迁办审核、市劳动 保障局审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PPT精品文档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PPT精品文档

202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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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 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 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 益的需要。(有些法律、行政法规对公共 利益作出特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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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征收的决定程序
• 1、拟定征收补偿方案
•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 县级人民政府。征收补偿方案的内容应当 包括:(1)征收的主体;(2)征收的原 因;(3)征收的范围;(4)征收工作的时 安排安排;(5)征收的实施程序;(6)办 理相关手续的程序;(7)补偿的方式和标 准;(8)其他与征收相关的事项。
•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
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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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 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 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 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 工程建设的需要;
• 审计机关:对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 况的监督,并公布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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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征收和补偿程序
• (一)征收的条件 • (二)征收的决定程序 • (三)征收的实施和补偿程序 • (四)被征收人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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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收的条件
• 《条例》规定了6种情形,确需征收房 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 征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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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具体实施部门
• 由于市、县政府不能直接进行房屋征收和 补偿工作,因此条例明确了由市、县级人民 政府确定一个部门作为房屋征收的组织实施 部门。

征地程序及流程图

征地程序及流程图

征地程序及流程图(一)报批前程序一是征地告知。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规定:在征地依法报批前,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

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04〕238号)规定: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二是现状调查及确认。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中规定:对拟征土地现状的调查结果须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确有必要的,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听证。

三是征询意见,组织征地听证。

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04〕238号)中规定: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2号)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四是征地材料的组织、审核及上报.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征地情况调查结果和市县人民政府拟定的征地补偿标准、安置方案,以及建设项目的相关材料,依法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编制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简称:一书四方案),经过县级人民政府初步审核同意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正式行文报批。

(二)征地的审核和报批市县人民政府上报的征地材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部门受理,并进行审核。

凡是征地材料齐全、征地程序合法、征地补偿标准符合法律规定、安置方案已经确认,市县人民政府已经出具说明材料的,报请省级人民政府审批。

须报国务院批准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查后报请国务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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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征收目的合法性审查没有纳入程 序中。
(2)缺少对行政机关的监督机制。
• (六)、土地征收程序中对被征收者的保 护不足。
• (1)土地征收程序透明度和公示性不够。
• (2)被征收者在土地征收过程中缺乏表达 自己意见的机会。
• (3)对被征地者的救济措施规定不足。
三、对策措施
• (一)、严格限定公益性用地范围,土地 征收权只能为公共利益的需要而行使。
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 途;
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 第六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根据省或国务院征用
土地批准文件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在 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村为单位拟 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 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 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县 或市级国土资源局提出。
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
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
同意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需修
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 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根据村委会或 村民提出的意见分别处理并协调解决。对补偿标 准、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异议的,应告知被征 地相对人有权提出听证申请,并依法组织听证。 国土资源局应将村民对征收土地的意见和听证的 材料作为报批的必备材料归档上报。
• 第三步: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 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收土地的
• 第十步:实施补偿安置方案和交付土地 按规定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被征地单位
和个人按期交付土地。
二、土地征收程序存在的问题
• (一)、相关法律中“公共利益需要”缺 乏明确界定。
• (二)、土地征收的补偿问题。 • (三)、土地征收权的行使问题。 • (四)、土地收益分配和管理问题。
• (五)、有关土地征收程序的立法比较简 单、粗糙,在许多具体的制度设计上存在 漏洞。
方案批准批准后,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并交由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 实施。
• 第九步:土地补偿登记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
权利人应当在征用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 权属证书(土地承包合同)到指定地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办理征地补 偿登记手续。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
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 内容以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 为准。
调查、登记情况,按照审批机关对报批材 料的要求拟订“一书四方案”即:“建设 用地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 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应土地方案。” 并组卷向有批准权的机关报批。
• 第五步:征用土地公告 征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省或国
务院征用土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被 征地所在村进行征用土地公告。 征用土地公告的 内容:
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实地调查被征土地的 四至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 着物种类、数量、规格等,并由国土资源 局现场填制调查表一式三份,由国土资源 局工作人员和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共同确 认无误后签字。国土资源局应将所有权人、 使用权人签字的材料作为报批的必备材料 归档上报。
• 第四步:拟订“一书四方案”组卷上报审 批 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根据征询、听证、
一、土地征收程序
• 第一步:发布征地通告 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在被征收土地所
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 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 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 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 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 第二步:征询村民意见 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会同所在的乡镇政府,
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 准的征用土地方案进行修改。
• 第七步: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将公告后的土地补偿、
安置方案,连同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意见及采纳情 况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
• 第八步: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市、县政府将征求意见后的征地补偿安置
•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内容: 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 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 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 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 (二)、以农用地市场价格作为确定土地 征收费的基本依据。
• (三)、合理分配土地征收补偿收益,明 确界定产权是实现征地补偿费合理分配的 关键。
• (四)、事实的认定。 • (五)、土地征收范围的决定。 • (六)、土地征收的补偿。 • (七)、土地征收的执行与完成。
珲春市园林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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