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室一次性物品管理制度
科室一次性医用耗材管理与使用规范和流程

医院科室一次性医用耗材的管理及使用规范与流程为保证医疗安全,进一步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发生,特做如下规定一、一次性医用耗材的管理1、对医用耗材实行领用总量控制,实行按需领用。
在设备科材料仓库的领用量最多不超过15日的使用量,在供应室的领用量最多不超过7日的使用量,以便于医院核算的准确性。
医技、临床科室对近期使用量大的物资实行预先申报制度,说明原因。
对所有医用材料出现异常领用量时,有关职能部门将实施追踪审核。
2、各科室领用人应科学领取医用耗材,实行科室负责制,避免医用材料的积压、浪费、流失。
3、各类医用耗材由药剂科、供应室统一调配,原则上近有效期者先用。
在新品种进入院时,对已有类似库存的物资,申购科室应负责使用或协助处理。
4、医院供应的材料、医用耗材严禁挪到院外使用。
5、严禁各科室、部门将未经报批手续的医用耗材进入我院临床使用。
同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名义向患者、患者家属介绍购买非我院供应的医用耗材,患者自购的耗材也不得应用于临床诊疗。
6、开展新项目所邀请外院专家随带的医用耗材,需事先提供完整的证件、报价等交设备科审核、议价后报请院领导批准方能使用,同时所用的医用耗材的功用、品质、价格应事先向患者和家属介绍,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并签字。
7、所有医用耗材、低值器械不得由供应商直接送入科室。
对于植入性的耗材要严把发放验收关,实行由设备科检验。
植入性的耗材各供应商必须事先交付设备科材料仓库,设备科安排人送交科室指定专人签字接收,做好详细使用记录、存档、造册,以便达到随时可追溯的目的。
8、依据供应的医用耗材在满足临床要求的情况下,任何人均应无条件地使用,如有质量问题应及时上报设备科或有关职能部门,按有关程序办理。
9、属临床试用、验证的医用耗材应按新增的医用耗材方式填报申请,经设备科审核批复后试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写出试用报告,而后确系疗效良好又为临床所必须,按新增医用耗材处理。
二、一次性医用耗材的使用1、一次性医用耗材的使用根据不同的材料按照相应的使用规程、规范、操作标准及使用对象进行使用,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技术,医疗技术的准入制度及操作技术规范。
一次性耗材的使用和处理制度

医院所采⽤的⼀次性医⽤器材已⼴泛应⽤于临床医疗及护理⼯作中,给医院⼯作带来诸多⽅便,且有效地预防、控制了医院感染。
因此,在医院⼯作中加强对⼀次性医⽤耗材的监督与管理,是有效预防医院感染的重要措施。
1、各科护⼠长对本科室的⼀次性耗材进⾏统⼀管理。
2、对于病⼈使⽤的⼀次性注射器、输液器应严格做到⽆菌,⼀⼈⼀针管,严防交叉感染。
3、经常检查有效期,对于已过效期的⼀次性物品应及时上报总库处理,严禁使⽤。
4、对于使⽤过的⼀次性注射器,输液器及针头必须经含氯消毒剂浸泡后,⽅可毁形处理。
5、注射器、输液器浸泡时,必须将针头分离,分别浸泡。
6、消毒液液⾯必须没过所浸泡物品。
7、浸泡过的注射器及输液器交供应室毁形处理,并做好登记。
8、对于⾮注射器、输液器等病⼈使⽤过的⼀次性耗材,及时按医⽤垃圾处理,防⽌交叉感染。
一次性医疗用品的使用和管理制度

一次性医疗用品管理组织机构组长:副组长:成员:职责::负责一次性医疗用品的全方位管理:负责审核购进计划:负责采购一次性医疗用品:负责提出一次性医疗用品的采购计划,对一次性医疗用品进行验收并按照规定进行登记,保管和发放。
:负责对一次性医疗用品的价格的监督管理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管理制度一、中心所用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必须由设备部门统一集中采购,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购入。
二、中心采购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必须从取得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卫生行政部门颁发卫生许可批件的生产企业或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购进合格产品;进口的一次性导管等无菌医疗用品应具有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三、每次购置,采购部门必须进行质量验收,订货合同、发货地点及货款汇寄账号应与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相一致,并查验每箱(包)产品的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消毒或灭菌日期及产品标识和失效期等,进口的一次性导管等无菌医疗用品应具灭菌日期和失效期等中文标识。
四、中心保管部门专人负责建立登记帐册,记录每次订货与到货的时期、生产厂家、供货单位、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单价、产品批号、消毒或灭菌日期、失效期、出厂日期、卫生许可证号、供需双方经办人姓名等。
五、物品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物架上,距地面≥20cm,距墙壁≥5cm;不得将包装破损、失效、霉变的产品发放至使用科室.六、科室使用前应检查小包装有无破损、失效、产品有无不洁净等。
七、使用时若发生热原反应、感染或其它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留取样本送检,按规定详细记录,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药剂科和设备采购部门.八、中心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质量可疑产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自行作退、换货处理。
九、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用后,须进行消毒、毁形、并按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重复使用和回流市场。
一次性医疗用品管理制度范本

一次性医疗用品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机构内一次性医疗用品的管理,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健康,提高医疗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的科室和人员。
第三条一次性医疗用品指的是那些在使用后需丢弃或消毁的医疗器械、耗材和用品。
第二章采购与验收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临床需要和使用量,制定一次性医疗用品的采购计划,并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采购程序选定供应商。
第五条采购部门应当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
并对供应商的产品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查。
第六条新到货的一次性医疗用品,采购部门应当按规定组织验收,并及时登记入库。
第三章存储与保管第七条一次性医疗用品的存储与保管应当符合卫生要求,确保不受潮、不受热、不受污染。
第八条一次性医疗用品应当按照类别、批号、有效期等进行分类存储,并进行标识。
第九条存储区域应当保持整洁干净,定期清理,避免杂物积堆。
第四章配发与领用第十条各科室根据临床需要,将一次性医疗用品的需求提报给采购部门,采购部门根据采购计划进行配发。
第十一条领用一次性医疗用品的科室和人员应当按照配发的数量和种类进行领用,并填写领用单。
第十二条领用人员应当对领用的一次性医疗用品进行验收,确保产品质量和数量无误。
第五章使用与消毁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在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之前,应当先进行目视检查,确保产品无损坏或质量问题。
第十四条一次性医疗用品在使用过程中应当注意使用规范,避免交叉感染。
第十五条使用完毕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应当及时采取封存、消毒或废弃等处理方法。
第十六条废弃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应当按照医疗废弃物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分类、收集和消毁处理。
第六章盘点与报废第十七条各科室应当定期对一次性医疗用品进行盘点,确保库存信息准确无误。
第十八条盘点发现有过期、变质、损坏等情况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应当及时报告采购部门,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废处理。
第七章质量控制与管理第十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一次性医疗用品的质量控制与管理体系,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和工作流程。
医院供应室一次性物品管理制度

供应室一次性物品管理制度
一、一次性医疗用品由专人负责保管、验收、发放。
二、一次性物品领进时必须进行质量验收,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产品标准代号—FO、灭菌合格证、产品验收合格证,消毒日期、出厂日期以及包装是否破损。
三、一次性物品应摆放在距地面20cm,距天花板75cm。
跑墙壁5cm的存放架上,分类放置,按灭菌有效先后排列在灭菌有效期内,计划发放,远离明火,避免潮湿。
四、进入一次性无菌物品存放间人员应先洗手、更衣、换鞋戴帽和口罩,拖鞋每日清洗一次。
五、存放间室内空气用三氧机消毒,每日1次,并有记录,专用拖把,每天用“84”消毒液进行湿拖地面,经常开窗通风换气,门窗每周湿抹一次,放置一次性无菌物品的架子和柜子应每天擦拭消毒。
六、一次性灭菌物品去掉外包装后,必须进入无菌物品存放柜内。
七、严格保管,不得将已破损或超过“灭菌有效期”及包装上未注明出厂日期和有效期等一次性医用物品应用于临床。
八、做好各病区每月消耗总数的统计工作及与病区核对领用消耗登记数据工作。
一次性无菌物品管理制度(四篇)

一次性无菌物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一次性无菌物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卫生机构内使用的一次性无菌物品的管理。
第三条目标本制度的目标是确保一次性无菌物品的选购、存储、配发和使用满足标准要求,保证医疗卫生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主要内容本制度主要内容包括一次性无菌物品的选购、存储、配发和使用等环节的管理要求。
第二章一次性无菌物品的选购第五条选购原则选购一次性无菌物品要从质量、价格、供货能力和售后服务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考虑。
第六条选购程序选购一次性无菌物品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明确需要采购的一次性无菌物品种类和规格。
(二)通过公开招标、询价或协议供货等方式,确定供货商。
(三)对供货商进行评估和筛选。
(四)签订供货合同,并明确质量要求和交货期限。
第七条选购要求选购一次性无菌物品应符合以下要求:(一)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要求。
(二)供货商具备合法经营资质。
(三)供货商具备良好的信誉和服务能力。
(四)供货商能够提供产品质量监督和售后服务等。
第三章一次性无菌物品的存储第八条存储条件一次性无菌物品的存储要求符合以下条件:(一)货架、货位和容器等存放设施要整洁、干燥、通风。
(二)存放区域要保持清洁,并做好防尘和防虫措施。
(三)存放的一次性无菌物品要按照类别、批次、规格和有效期进行分类放置。
第九条存储检查医疗卫生机构应对存储的一次性无菌物品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存储条件满足要求,并做好记录。
第四章一次性无菌物品的配发第十条配发原则一次性无菌物品的配发应按照使用需求和合理用量的原则进行。
第十一条配发程序一次性无菌物品的配发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根据临床需要和库存情况确定配发计划。
(二)通过领用单、要领单等方式,进行配发。
(三)实施领用单环节和核对环节。
(四)确保配发数量准确、货物完好无损。
第十二条配发记录医疗卫生机构应对一次性无菌物品的配发进行记录,包括领用单、要领单等,并留存相应的文件。
供应室管理制度范文(五篇)

供应室管理制度范文1、做好全院医疗器械的消毒灭菌及各种规格敷料的制作工作和供应工作。
2、掌握各种器械的性能、用途、规格、维修、保养的灭菌方法,各项技术操作严格按工作程序及质量标准要求执行。
3、全院无菌物品供应合格率达____%,一次性无菌物品必须严格检查证件和检测结果报告单。
4、凡无菌物品日期超过规定时间或封口已被拆开者,一律不得再用。
5、熟悉各科室的需要,每日定时下收下送,有计划地到各科室发放、兑换物品,保证及时供应所需物品,供应物品如有错误或损坏,立即纠正或补换。
6、按各临床科室需求,制作、配置各种物品,器械及敷料准备均应达到标准要求。
7、根据物品使用情况及时调整基数,保证临床需要和减少无效储备。
8、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各类物品洗涤、包装、消毒应有签名和标识,注明消毒日期,已消毒物品与未消毒物品严格分开,无过期失效或标识不清的物品。
熟悉消毒液选择和浓度配置方法并进行有效浓度监测。
9、每日消毒灭菌工作有记录,已经消毒灭菌的物品,必须有消毒人员签字后方可便用。
10、建立热源反应追踪制度,如有发生,必须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及时送检有关物品。
11、严格执行监测制度,每月定期对无菌物品抽样检测和进行标准包生物监测,定期对压力蒸汽和环氧乙烷灭菌质量监测。
12、设专人负责质量监测并记录存档。
13、适时完成器械物品报损、补领工作。
二、供应室管理制度1、供应室各班次人员各负其责,严格遵守消毒供应中心各项规章制度。
2、供应室工作人员要有严格的无菌观念和自我安全防护意识,熟悉各种物品、器械性能、消毒方法、洗涤操作技术和流程。
3、消毒员进行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4、各项技术操作有严格程序和质量标准。
5、无菌物品的存放按《医院消毒供应室验收标准》的要求执行,满足临床科室对无菌物品的需要。
6、物品分类、洗涤、包装、灭菌、存放、发放等符合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7、各种仪器设备专人保管,设定操作流程。
8、专人负责定期监测消毒质量,并随时抽查。
一次性无菌物品管理制度范本(4篇)

一次性无菌物品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一次性无菌物品的使用和管理,保证医疗卫生机构中一次性无菌物品的无菌状态,提高医疗安全水平。
适用于所有医疗卫生机构。
二、责任与义务1. 医疗机构负责人应当建立和完善一次性无菌物品的使用和管理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监督实施。
2. 一次性无菌物品的供应商负责按照质量要求提供合格的产品,并定期进行检测。
3. 各科室的负责人要贯彻执行一次性无菌物品的使用和管理制度,并确保严格按照使用规范使用产品。
4. 医务人员要接受相关培训,熟悉使用规范,并按照规定使用一次性无菌物品。
三、一次性无菌物品使用和管理流程1. 物品采购a. 由医务人员提出一次性无菌物品的需求清单,并提交给科室负责人。
b. 科室负责人审核需求清单,将清单提交给采购部门。
c. 采购部门按照需求清单制定采购计划,选择合格供应商进行采购。
d. 采购部门组织验收一次性无菌物品,并办理相关手续。
2. 物品存放a. 一次性无菌物品应专门存放在无菌室或无菌柜中,并标明品名、规格、生产日期和有效期。
b. 存放区域应保持洁净,并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
3. 物品分发和使用a. 根据临床需求,科室负责人按照医疗操作规程和使用规范,定期向各科室发放一次性无菌物品。
b. 医务人员在使用前应仔细检查物品的包装是否完好,过期的物品应予以淘汰。
c. 使用过程中,医务人员应保持操作规范,避免物品受到外界污染。
4. 物品追溯和检测a. 对一次性无菌物品进行追溯管理,确保产品合格。
b. 定期抽查一次性无菌物品,并进行无菌性能测试。
5. 废弃物处理a. 使用过的一次性无菌物品应当立即放入指定的无菌废物容器中,并定期进行集中处理。
b. 废弃物的处理应符合相关规定,防止二次污染。
四、监督与考核1. 临床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对一次性无菌物品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和考核,并定期进行汇报。
2. 监督人员应随时进行检查和抽查,对违反使用规范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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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医疗用品安全使用制度
1、医院使用一次性无菌医疗物品必须由设备部门统一集中采购,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购入,由消毒供应室统一向医院库房领取一定数量的一次性医疗用品。
2、专人负责,领用前认真检查批号、生产日期、生产厂家消毒灭菌有效期、外包装消毒标记等各项指标,认真检查每批次产品外包装是否严密、清洁,有无破损霉变潮湿,检查每箱产品的检验合格证灭菌标识、产品标识和有效期,均合格后方可领用。
3、建立登记账册,记录一次性无菌物品每次出库和到货时间,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单价、生产批号、生产厂家消毒或灭菌日期、失效期等。
4、一次性使用无菌物品应去除外包装后进入无菌物品存放区。
物品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物架上,距地面≥20cm,距墙面≥5cm,距顶≥50cm。
发放时确认无菌物品的有效性,不得将破损和失效、霉变的产品发放至使用科室。
发放记录应具有可追溯性。
5、科室使用前应检查小包装有无破损和失效,产品有无不洁净等,使用科室如发生热源反映、感染或其他异常情况,必须及时留取样本送检,按规定详细记录,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和设备采购部门。
6、医院如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质量可疑产品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设备采购部门;如使用过程中发生不良事件时,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汇报护士长和相关部门,及时封存取样送检,不得擅自
处理。
7、供应室负责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后集中回收、存放,加锁保管,由台州市翔进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统一回收处置,并做好登记,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禁止重复使用和回流市场。
8、医院感染管理科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物品的采购、管理和回收处理监督检查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