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基层卫生高级职称申报评审表(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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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关于印发《云南省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08号

2016年度关于印发《云南省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08号

2016年度关于印发《云南省基层卫⽣⾼级职称评审办法》的通知云⼈社发[2016]108号各州(市)⼈⼒资源社会保障局、卫⽣计⽣委(卫⽣局):为加强我省基层卫⽣计⽣⼈才队伍建设,促进基层医疗卫⽣事业发展,省⼈⼒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卫⽣计⽣委决定开展基层卫⽣⾼级职称评审⼯作,现将《云南省基层卫⽣⾼级职称评审办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基层卫⽣⾼级职称评审⼯作,是贯彻落实⼈⼒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卫⽣计⽣委'《关于进⼀步改⾰完善基层卫⽣专业技术⼈员职称评审⼯作的指导意见》精神,通过发挥职称评审的导向激励作⽤,稳定和加强基层卫⽣计⽣⼈才队伍建设的⼀项重要措施,各级⼈⼒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卫⽣计⽣⾏政部门要⾼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基层卫⽣⾼级职称评审⼯作的组织领导。

⼆、严格落实⼯作责任。

各级⼈⼒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发挥好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的职能作⽤,牵头抓好基层卫⽣⾼级职称评审⼯作;各级卫⽣计⽣⾏政部门作为基层卫⽣⾼级职称评审⼯作的实施主体医学全在线站,要结合⾏业管理的职能优势,认真抓好具体实施⼯作。

⼈⼒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卫⽣计⽣⾏政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调,形成⼯作合⼒,共同推动我省基层卫⽣⾼级职称评审⼯作顺利开展。

三、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基层卫⽣⾼级职称评审⼯作,涉及⼴⼤基层卫⽣计⽣专业技术⼈员的切⾝利益,各地要严格按照我省《基层卫⽣⾼级职称评审办法》明确规定的范围对象、申报评审条件、申报推荐程序和评审规则,认真组织开展申报评审⼯作,切实做到坚持标准、体现导向、公正评价,确保取得实效。

各地在基层卫⽣⾼级职称评审⼯作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省⼈⼒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卫⽣计⽣委反映。

附件:《云南省基层卫⽣⾼级职称申报评审表》云南省⼈⼒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卫⽣和计划⽣育委员会2016年4⽉18⽇云南省基层卫⽣⾼级职称评审办法第⼀章总则第⼀条为加强我省基层卫⽣计⽣专业技术⼈员队伍建设,促进基层医疗卫⽣事业发展,更好地满⾜基层对医疗保健服务的需求,根据⼈社部、国家卫计委《关于进⼀步改⾰完善基层卫⽣专业技术⼈员职称评审⼯作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省基层医疗卫⽣⼈才队伍实际,制定本评审办法〔以下简称《评审办法》)。

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省卫生技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省卫生技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省卫生技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16.08.26•【字号】•【施行日期】2016.08.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其他规定正文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省卫生技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州(市)卫生计生委,委直属和联系单位;省级各有关单位人事处: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6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计划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92号)要求,现将我省2016年度卫生技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评审范围、对象和条件(一)申报评审范围、对象在我省卫生计生机构中,直接从事卫生计生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已离退休和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的人员(按规定批准延迟退休并在延迟期内的人员除外)不属申报评审范围。

申报人员必须参加云南省2016年高级卫生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符合免试条件的除外),且考试成绩达到相应的合格标准分数线。

(二)申报评审条件按照《云南省卫生技术高级职称评审条件》(云人社发〔2016〕107号)执行。

二、申报职称类别卫生技术高级职称名称: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副高级)、主任医(药、护、技)师(正高级)。

申报评审基层卫生高级职称,按照《云南省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办法》(云人社发〔2016〕108号)执行,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在同一年度申报评审两个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如同时申报的,该年度所有评审结果无效。

三、申报评审程序(一)申报全省卫生技术高级职称,必须经过各州(市)或省卫生计生委直属单位的“申报卫生技术高级职称推荐委员会”的推荐评议,评委推荐同意票达2/3以上者方可上报推荐评审材料。

(二)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民营医疗机构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时,按照人事档案管理关系,经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后,统一报送省卫生计生委职改办;由省卫生计生委职改办根据申报专业等情况,指定委托相应高推委负责推荐评审。

云南省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云南省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申报条件一、申报、推荐、评审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一)必须具有良好的医德和敬业精神,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规。

(二)履职期间考核称职者。

(三)身体健康(四)外语考试成绩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符合我省统一规定。

二、申报人应当符合下列学历和资历条件。

(一)副主任医(药、护、技)师:1.中专毕业,在县级及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从事卫生技术工作累计年限25年以上,并担任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工作不少于7年。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卫生工作累计年限20年以上,并担任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工作不少于7年。

3.大学本科毕业,担任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工作不少于5年。

4.取得硕士学位,担任主治(主管)医、药、技师工作不少于4年。

5.取得博士学位,担任主治(主管)医、药、技师工作不少于2年。

(二)主任医(药、护、技)师1.大学本科毕业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担任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工作不少于5年。

2.护理大专学历、从事护理工作累计年限不少于28年,担任副主任护师工作不少于5年。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申报:(一)未参加年度履职考核或无考绩档案。

(二)近五年履职考核其中一年考核基本称职或不称职。

(三)在本年度内,凡病事假累计超过三个月者,或旷工3天以上者,当年不得推荐申报。

(四)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期内。

(五)一级医疗事故责任人3年内。

(六)二级医疗事故责任人2年内。

(七)三、四级医疗事故责任人1年内。

(八)伪造学历,伪造论文、剽窃论文和科技成果经查实未满2年者。

(九)刑满释放,劳动教养期满后在卫生技术岗位上工作不满2年者。

推荐评审条件一、推荐评审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应同时具备的条件(一)履职期间进修学习本专业累积半年以上,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实践技术理论知识,能准确指导、解决实际工作中出现的复杂疑难问题。

(二)有对下一级卫生技术人员进行实践技能培训的能力,在单位进行专题学术讲座3次以上(含医学会学术讲座)。

云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卫生技术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云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卫生技术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2016年度云南省关于印发《云南省卫⽣技术⾼级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云⼈社发〔2016〕107号各州(市)⼈⼒资源社会保障局、卫⽣计⽣委(卫⽣局),省委和省级机关各有关委办厅局: 现将《云南省卫⽣技术⾼级职称评审条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

执⾏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省⼈⼒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卫⽣计⽣委反映。

云南省⼈⼒资源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卫⽣和计划⽣育委员会2016年4⽉18⽇云南省卫⽣技术⾼级职称评审条件 第⼀章 总则 第⼀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卫⽣计⽣专业技术⼈员的能⼒⽔平和业绩贡献,培养造就医德⾼尚、业务精湛、技术过硬的⾼素质卫⽣计⽣⼈才队伍,促进我省医疗卫⽣事业发展,根据国家和我省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卫⽣计⽣⼯作特点,制定本评审条件(以下简称《评审条件》)。

第⼆条卫⽣技术⾼级职称分为副⾼级和正⾼级两个级别,资格名称分别为: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副⾼级)和主任医(药、护、技)师(正⾼级)。

第三条卫⽣技术⾼级职称实⾏考评结合的⽅式进⾏评价,申报⼈员须参加由省卫⽣计⽣委统⼀组织的⾼级卫⽣专业技术实践能⼒考试合格,⽅可申报评审。

第四条按照本《评审条件》规定的标准条件,经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获得卫⽣技术⾼级职称者,表明其已具备相应专业技术⽔平和⼯作能⼒,⽤⼈单位可根据岗位设置情况和实际⼯作需要进⾏聘任。

第⼆章 适⽤范围 第五条本《评审条件》适⽤于我省卫⽣计⽣机构中,直接从事卫⽣计⽣⼯作的在职专业技术⼈员。

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作⼈员)、已离退休和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员(按规定批准延迟退休并在延迟期内的⼈员除外)不属申报评审范围。

第三章 申报条件 第六条申报卫⽣技术⾼级职称,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按照国家和我省相关规定,取得卫⽣计⽣相应执业资格。

(三)⾼级卫⽣专业技术实践能⼒考试成绩合格。

云南省专业技职称申报评审表(

云南省专业技职称申报评审表(

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姓名工作单位主管部门职称系列申报职称专业名称填表时间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目录表一:基本情况表二:主要学习和工作经历表三:专业技术工作总结表四:完成主要专业技术工作情况表五:承担课题(项目)情况表六:获得专利情况表七:获得表彰奖励情况表八:撰写著作和论文情况表九:参加继续教育和国际学术活动情况表十:个人承诺书表十一:年度考核情况(近五年)表十二:基层单位意见表十三至表十六:评审委员会评审记录表十七:审核推荐意见和评审结果审定意见填表说明一、表一“政治面貌”,填写中共党员、何民主党派或无党派。

二、表一“参评类别”中的“特殊人才”,系指参加特殊人才专场评审的引进人才和学历、年限等基本条件未达到正常申报条件要求的人员。

三、表二“主要学习经历”,填写本人接受中专以上学历教育情况,非学历教育的在职学习培训情况在表九中填写;“主要工作经历”自参加工作以来开始填写。

四、表四至表九,均填写本人聘任现职称以来的情况。

五、表七“本人承担任务”,授予集体的表彰奖励须填写个人承担主要工作任务情况;授予个人的表彰奖励,填写“全部”即可。

六、表十二“基层单位”,系指本人所在单位的具体工作部门,基层单位须对申报人员的工作表现、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评述,并提出明确推荐意见。

七、表十七“审核推荐意见”,省直单位填第一、二栏目,州(市)直属单位填第一、二、四栏目,县及县以下单位填第一、二、三、四栏目。

八、表中凡涉及填写时间的,均须填写到月份;无填写内容的,均填写“无”。

九、申报评审各级职称,均须填写本表一式二份,经评委会评审通过,获得相应职称的人员,须将其中一份存入本人档案。

十、本表统一使用80gA4纸双面填写或打印,并保持页面结构和规格完整。

表一:基本情况表二:主要学习和工作经历表三:专业技术工作总结表四:完成主要专业技术工作情况表五:承担课题(项目)情况表六:获得专利情况表七:获得表彰奖励情况表八:撰写著作和论文情况表九:参加继续教育和国际学术活动情况表十:个人承诺书表十一:年度考核情况(近五年)表十二:基层单位意见表十七:审核推荐意见和评审结果审定意见。

云南省基层卫生高级职称申报评审表(2016)

云南省基层卫生高级职称申报评审表(2016)

云南省基层卫生高级职称申报评审表姓名工作单位主管部门申报职称专业名称填表时间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目录表一:基本情况表二:主要学习和工作经历表三:专业技术工作总结表四:完成主要专业技术工作情况表五:承担课题(项目)情况表六:获得专利情况表七:获得表彰奖励情况表八:撰写著作和论文情况表九:参加继续教育和国际学术活动情况表十:个人承诺书表十一:年度考核情况(近五年)表十二:基层单位意见表十三至表十六:评审委员会评审记录表十四:审核推荐意见和评审结果审定意见填表说明填表说明一、表一“政治面貌”,填写中共党员、何民主党派或无党派。

二、表二“主要学习经历”,填写本人接受中专以上学历教育情况,非学历教育的在职学习培训情况在表九中填写;“主要工作经历”自参加工作以来开始填写。

三、表四至表九,均填写本人聘任现职称以来的情况。

四、表七“本人承担任务”,授予集体的表彰奖励须填写个人承担主要工作任务情况;授予个人的表彰奖励,填写“全部”。

五、表八“撰写著作、论文和技术报告情况”中,未出版(发表)的,填写“无”。

六、表中凡涉及填写时间的,均须填写到月份;无填写内容的,均填写“无”。

七、本表填写一式两份,经评委会评审通过,获得相应职称的人员,须将其中一份存入本人档案。

八、本表统一使用80gA4纸双面填写或打印,并保持页面内容、结构和规格完整用80gA4纸双面填写或打印,并保持页面结构和规格完整。

表一:基本情况表二:主要学习和工作经历表三:专业技术工作总结表四:完成主要专业技术工作情况表五:承担课题(项目)情况表六:获得专利情况表七:获得表彰奖励情况表八:撰写著作、论文和技术报告情况表九:参加继续教育和学术活动情况表十:个人承诺书表十一:年度考核情况(近五年)表十二:基层卫生高级职称专家推荐委员会推荐情况表十三: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情况表十四:审核推荐意见和评审结果审定意见。

云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副主任医师、副主任护师、技师、药师)申报评审政策及报名要求

云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副主任医师、副主任护师、技师、药师)申报评审政策及报名要求

云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副主任医师、副主任护师、技师、药师)申报评审政策及报名要求云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副主任医师、副主任护师、技师、药师)申报评审政策及报名要求很多云南的医疗同行都不知道晋升副高或者正高最权威的政策是什么,因此在评审的时候发现很多问题,不是这个没准备好就是那个没准备好,要么准备的没有按照规定要求,我的副高评审之路就颇为周折,论文准备了两年,专业课重考了一次,耽误了很多时间,现在发现网上搜的很多东西不真实,并不可信,我看了一下,关于云南高级卫生职称评审的很多政策都是错的,有的是过期的,在此,我将最新的政策贴出来,供大家参考还有一些我个人评审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解决方法,希望大家能留心阅读,最好能为同行们提供一定的帮助!云南高级卫生职称评审通知如下: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卫生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保健服务的需要,实现卫生工作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目标,根据国家人事部、卫生部《临床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人发[1999]第9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第二条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的名称为副主任医(药、护、技)师、主任医(药、护、技)师。

第三条副高级技术资格实行考评结合(考试办法待卫生部出台后执行)。

符合本实施意见要求条件并通过评审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具有相应的技术水平和能力者,方可获聘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

范围对象第四条本实施意见适用对象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中,直接从事卫生技术的医(含中医、中西医结合)、药(含中药)、护、技、预防、保健、计划生育的卫生技术人员。

申报条件第五条申报、推荐、评审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一)必须具有良好的医德和敬业精神,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规。

(二)履职期间考核称职者。

(三)身体健康(四)外语考试成绩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符合我省统一规定。

职称评定表(云南省人事厅制)

职称评定表(云南省人事厅制)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职 务 系 列 现 任 专 业技 术 职 务申报何职务任 职 资 格工 作 单 位主 管 部 门 姓 名 填 表 时 间云南省 制人事厅 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目录表一、基本情况表二、主要学历、经历表三、业务自传表四、任现职以来担任过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表五、任现职以来国内进修和出国学习考察及参加国际学术活动情况表六、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受奖登记表七、任现职以来主要著作、译文、论文、调查报告登记表八、任现职以来培养人才情况登记表九、任现职以来历年考核登记表十、自我鉴定表十一、基层单位意见表十二、表十三、表十四、表十五评审委员会评审意见表十六、推荐资格审查意见和任职资格审批意见填表说明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主要记载专业技术干部的现实表现、工作成就、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和单位有关部门的推荐审查及审批意见,共有十六种独立表格。

二、本表一律用钢笔认真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求端正、清楚。

三、本表既适用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填写,又适用正常、破格(含中青年破格)申报人填写。

初级职务填表一式二份,中级职务填表一式三份,高级职务填表一式四份。

高级职务评审表须送省人事厅一份备案存档。

基本情况主要学历、经历业务自传表三注:内容包括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的成长过程,目前达到的水平,主要业绩与成果,业务工作、组织管理工作的经验和体会,以及今后努力方向、措施等。

业务自传任现职以来担任过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任现职以来国内进修和出国学习考察及国际学术活动情况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受奖登记注:奖励系指经上一级机关批准的表彰奖励。

任现职以来主要著作、译文、论文、调查报告登记任现职以来培养人才情况登记表八任现职以来历年考核登记注:单位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

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系指对单位考核等次同意或不同意。

负责人必须签字,否则该栏目无效。

自我鉴定注:应对照有关《试行条例》和《实施意见》中的任职条件或破格条件的要求填写基层单位意见表十二表十三表十四推荐资格审查意见和任职资格审批意见表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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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基层卫生高级职称
申报评审表
姓名
工作单位
主管部门
申报职称
专业名称
填表时间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制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目录
表一:基本情况
表二:主要学习和工作经历
表三: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表四:完成主要专业技术工作情况
表五:承担课题(项目)情况
表六:获得专利情况
表七:获得表彰奖励情况
表八:撰写著作和论文情况
表九:参加继续教育和国际学术活动情况
表十:个人承诺书
表十一:年度考核情况(近五年)
表十二:基层单位意见
表十三至表十六:评审委员会评审记录
表十四:审核推荐意见和评审结果审定意见
填表说明
填表说明
一、表一“政治面貌”,填写中共党员、何民主党派或无党派。

二、表二“主要学习经历”,填写本人接受中专以上学历教育情况,非学历教育的在职学习培训情况在表九中填写;“主要工作经历”自参加工作以来开始填写。

三、表四至表九,均填写本人聘任现职称以来的情况。

四、表七“本人承担任务”,授予集体的表彰奖励须填写个人承担主要工作任务情况;授予个人的表彰奖励,填写“全部”。

五、表八“撰写著作、论文和技术报告情况”中,未出版(发表)的,填写“无”。

六、表中凡涉及填写时间的,均须填写到月份;无填写内容的,均填写“无”。

七、本表填写一式两份,经评委会评审通过,获得相应职称的人员,须将其中一份存入本人档案。

八、本表统一使用80gA4纸双面填写或打印,并保持页面内容、结构和规格完
整用80gA4纸双面填写或打印,并保持页面结构和规格完整。

表一:基本情况
表二:主要学习和工作经历
表三: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表四:完成主要专业技术工作情况
表五:承担课题(项目)情况
表六:获得专利情况
表七:获得表彰奖励情况
表八:撰写著作、论文和技术报告情况
表九:参加继续教育和学术活动情况
表十:个人承诺书
表十一:年度考核情况(近五年)
表十二:基层卫生高级职称专家推荐委员会推荐情况
表十三: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情况
表十四:审核推荐意见和评审结果审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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