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谈公文中的歧义问题
如何避免在公文中出现模糊不清或歧义性语言

如何避免在公文中出现模糊不清或歧义性语言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我们经常需要写出一些公文,比如报告、备忘录、信函、邮件等等。
公文通常是为了向他人传达信息,因此清晰明确的语言非常重要。
在写公文时,常常会遇到一些问题,例如模糊不清或歧义性语言,这可能会导致误解和误解,从而给工作带来麻烦。
因此,我们需要遵循一些有效的方法,来避免在公文中出现模糊不清或歧义性语言。
一、选择准确的词汇在写公文时,我们应该选择准确的词汇来表达自己的意思。
词汇不清晰或者错误的选择可能导致读者产生误解。
因为有的词语在不同的背景和语境下可能会有不同的含义,所以我们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选择词汇。
在选择词汇时,我们可以参考相应的词典和术语表,以确保选择的词汇合适。
二、注意句子和段落结构良好的句子和段落结构可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我们的意思。
句子的结构应该简单明了,避免使用复杂的句式和不必要的修饰语。
有时候,我们需要使用从句来描述一些复杂的概念,但是从句应该清晰明了,并且和主句紧密相连。
段落结构应该合理,一个段落应该只描述一个主题或一个论点。
在段落中,我们可以使用一些强调手段,如加粗、缩进等来突出重点。
三、遵循逻辑思维的原则公文需要遵循逻辑思维的原则,从而让读者更好地理解我们的意思。
在写公文时,我们需要考虑读者的背景和知识水平,选择适当的表达方式。
公文应该基于明确的前提条件,逐步展开讨论。
我们应该尽可能使用直观的例子和数据来支持我们的观点,从而让读者更好地理解我们的意思和观点。
四、避免使用模棱两可的语言模棱两可的语言会让读者感到困惑,容易产生误解。
在公文中,我们需要尽可能避免使用模棱两可的语言。
这包括一些常用的词语,如“似乎”、“好像”、“可能”等。
我们应该使用一些明确的语言来描述事实和观点,从而避免产生误解。
五、校对和修改最后,我们需要在写完公文后进行校对和修改。
在校对和修改时,我们需要注意一些常见的错误,如拼写错误、语法错误、标点符号错误等等。
略谈公文中的歧义题目

略谈公文中的歧义题目歧义是指语句有两歧或多歧意义,可同时形成两种或多种可能解释的一种语言现象。
比如,“我们要学习文件”这句话,就有三种理解:一是我们打算学习一下文件;一是我们索要供学习的文件;一是我们应当学习一下文件。
对于自然语言而言,歧义本是一种正常现象,难以简单地说好与不好,更不能一概视为语病,全面禁尽。
在一些文体中歧义甚至被作者有意识地加以运用,如在相声作品中,歧义就常被用来制造包袱。
一些日常口语交际、书面交际中使用频率很高的修辞格,如“双关”之类,在一定意义上也可以视作在积极地应用“歧义”。
但我们不得不指出的是,在更多的情况下,歧义现象确实有害。
这在主要用于事务处理的应用文体中,特别是公文中,其危害的程度尤深。
公文的语言是一种非常讲究精确性的语言,由于公文的使用目的就是要使对方接受作者的影响,而且是对对方行为的强制性影响。
要使这种影响有效,一个重要的条件条件就是使意思的表达高度精确,每一个词,特别是每一个句子必须保持意思的唯一性,以避免对方“见仁见智”,按各自的理解而不是作者的意图往行事。
从这样的意义上,歧义对公文当然就是百分百地有害。
能对这一点提供证实的实际例证举不胜举。
据说,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前,战败局面早定的日本之所以挨了两颗原子弹,其原因是多方面的,直接原因之一,就与日本政府针对“波茨坦公告”发表的声明中存在歧义有一定关联。
日本政府称自己对“公告”的态度是“默殺”。
“默殺”这个词在日语中是多解的,可以理解为“不予理睬”,也可以理解为“暂不作评论”,声明没有对此作出限定。
如此,美国自然可以作第一种理解,也当然可以用“任何战争手段”,包括用原子弹了结战争。
在日常社会生活中,公文中的歧义,同样不断给人们带来麻烦,诸如在保险合同中将保险范围写作:“包括家用电器、床具、卧具等各种生活资料”;在政策规范中将惩戒规定写作:“我们要严厉打击少数犯罪分子”等带歧义的表述,就经常把公文作者“等”到被动局面中,甚至“等”到自己的利益白白遭受损失的境地;经常使公文作者的真实意图令人费解,甚至使作者尴尬地被认作“只打击少数,对多数则……”。
公文处理中的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案

公文处理中的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案公文处理是现代社会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因为公文涉及的范围非常广泛,从政府到民间机构都需要处理公文。
然而,公文处理中常常会出现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可能会影响工作效率,甚至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因此,本文将探讨一些公文处理中的常见问题及其解决方案。
一、公文流程不规范公文处理是一项需要遵循规程的任务。
如果公文的流程不规范,可能会导致文件丢失,文责不明等问题。
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应该采取以下措施:1、要求处理公文的人员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处理,如公文的起草、审查、签发、承办等流程。
2、对公文流转过程中的每一步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公文的每一阶段都得到正确的审核和处理。
3、在公文处理过程中,可以考虑采用信息化手段,如数字签名、电子流等,从而更好地控制公文的流程。
二、处理公文速度太慢一些人在办公室工作时,处理公文速度往往太慢。
这可能会导致文件处理时间过长,从而影响工作效率。
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应该采取以下措施:1、了解公文处理的优先级,按照重要性和紧急程度的不同,制定合理的办理计划。
2、对工作量大或者较为复杂的公文,可以采用分层处理的方法,逐步完成各个步骤,以保证处理效率。
3、提高自身的处理水平,例如可以通过学习相关公文处理方法和技巧,提高自己的处理速度和准确性。
三、公文格式不规范公文的格式规范是办公室工作的基本要求。
如果公文格式不规范,则可能会影响公文处理的质量和效率。
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应该采取以下措施:1、确保公文格式规范化,可以采用自动排版或者模板,使得每份公文的版式、字体、字号、行距等都符合要求。
2、在日常办公中,可以对工作人员的公文起草水平进行培训,提高公文起草和格式化能力。
四、公文内容不明确或存在歧义公文的主要目的是传输信息,如果公文内容不明确或存在歧义,则可能会导致错误的决策或行动。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发生,我们应该采取以下措施:1、处理公文时应该仔细审查公文内容,确保公文内容明确、准确、易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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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略谈公文中的歧义问题课件 3 歧义是指语句有两歧或多歧意义,可同时形成两种或多种可能解释的一种语言现象。
比如,“我们要学习文件”这句话,就有三种理解:一是我们打算学习一下文件;一是我们索要供学习的文件;一是我们应当学习一下文件。
对于自然语言而言,歧义本是一种正常现象,难以简单地说好与不好,更不能一概视为语病,全面禁绝。
在一些文体中歧义甚至被作者有意识地加以运用,如在相声作品中,歧义就常被用来制造包袱。
一些日常口语交际、书面交际中使用频率很高的修辞格,如“双关”之类,在一定意义上也可以视作在积极地应用“歧义”。
但我们不得不指出的是,在更多的情况下,歧义现象确实有害。
这在主要用于事务处理的应用文体中,特别是公文中,其危害的程度尤深。
公文的语言是一种非常讲究精确性的语言,因为公文的使用目的就是要使对方接受作者的影响,而且是对对方行为的强制性影响。
要使这种影响有效,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就是使意思的表达高度精确,每一个词,特别是每一个句子必须保持意思的唯一性,以避免对方“见仁见智”,按各自的理解而不是作者的意图去行事。
从这样的意义上,歧义对公文当然就是百分百地有害。
能对这一点提供证明的实际例证举不胜举。
据说,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前,战败局面早定的日本之所以挨了两颗原子弹,其原因是多方面的,直接原因之一,就与日本政府针对“波茨坦公告”发表的声明中存在歧义有一定关联。
日本政府称自己对“公告”的态度是“默殺”。
“默殺”这个词在日语中是多解的,可以理解为“不予理睬”,也可以理解为“暂不作评论”,声明没有对此作出限定。
如此,美国自然可以作第一种理解,也当然可以用“任何战争手段”,包括用原子弹了结战争。
在日常社会生活中,公文中的歧义,同样不断给人们带来麻烦,诸如在保险合同中将保险范围写作:“包括家用电器、床具、卧具等各种生活资料”;在政策规范中将惩戒规定写作:“我们要严厉打击少数犯罪分子”等带歧义的表述,就经常把公文作者“等”到被动局面中,甚至“等”到自己的利益白白遭受损失的境地;经常使公文作者的真实意图令人费解,甚至使作者尴尬地被认作“只打击少数,对多数则……”。
公文歧义实例分析报告

公文歧义实例分析报告公文是一种正式、严谨的文书,具有严密的结构和严格的规范。
然而,由于词语、句子的使用不当或缺乏明确的表达,有时会出现歧义,给读者造成困惑和误解。
以下是公文歧义实例分析报告。
公文:请将资料尽快移交给张三。
歧义:是要求张三将资料交给对方,还是要求对方将资料交给张三?解决方案1:请张三尽快将资料移交给对方。
解决方案2:请尽快将资料移交给张三。
公文:请尽快改正错误。
歧义:错误的责任人是谁?应该做出怎样的改正?解决方案1:请责任人尽快改正错误。
解决方案2:请对错误负有责任的人员尽快改正。
公文:请尽快查阅相关文件。
歧义:是要求对方查阅相关文件,还是要求自己查阅?解决方案1:请对方尽快查阅相关文件。
解决方案2:请各方尽快查阅相关文件。
公文:请配合做好准备工作。
歧义:应该做哪些准备工作?要求配合的对象是谁?解决方案1:请各方配合做好准备工作。
解决方案2:请相关人员配合做好准备工作。
公文:请查看附件。
歧义:是要求对方查看附件,还是提供附件给对方查看?解决方案1:请对方查看附件。
解决方案2:请查看附件中的内容。
公文:请确认邮件的准确性。
歧义:是要求对方确认邮件的准确性,还是自己确认邮件的准确性?解决方案1:请对方确认邮件的准确性。
解决方案2:请确认我方邮件的准确性。
公文:请尽快复查文件。
歧义:是要求自己复查文件,还是要求他人复查?解决方案1:请尽快复查我方文件。
解决方案2:请尽快复查相关文件。
公文:请来信者速答。
歧义:是要求他人迅速回信,还是要求对方回复来信的速度?解决方案1:请迅速回复来信。
解决方案2:请尽快答复前来信件。
在公文中出现歧义会影响信息的传达和理解,甚至可能导致误导和误解。
因此,在撰写公文时,应遵循以下原则来避免歧义的出现。
1.明确表达:使用准确、清晰、简洁的语言,避免使用模糊的词语和句子。
2.强调主语:明确表达主语,避免被动语态和模糊的代词使用。
3.明确指示对象:清楚地指明任务的执行者和任务的执行对象。
官方文件中的歧义

官方文件中的歧义歧义是指句子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歧义意义,可以同时形成两种或两种以上可能的解释的语言现象。
比如“我们要研究文献”这句话有三种理解:一是我们打算研究文献;首先,我们要求学习的文件;首先,我们应该研究文件。
对于自然语言来说,歧义是一种正常现象,很难简单地说好或不好,更不能把它当作言语障碍来对待,完全禁止。
在某些文体中,歧义甚至被作者有意识地使用。
比如在相声作品中,歧义常常被用来制造包袱。
日常口头交际和书面交际中经常使用的一些修辞格,如“双关”,在一定意义上也可以看作是积极运用“歧义”。
但我们不得不指出,在更多的情况下,歧义确实是有害的。
这在主要用于事务处理的应用样式中尤其有害,尤其是在官方文档中。
公文语言是一种非常注重准确性的语言,因为使用公文的目的是让对方接受作者的影响,同时也是对对方行为的强制性影响。
要使这种影响有效,一个重要的前提是使意义的表达高度准确。
每一个字,尤其是每一句话,都要保持意思的唯一性,避免对方的“不同意见”,按自己的理解而不是作者的意图行事。
从这个意义上说,歧义对公文是绝对有害的。
有无数的实际例子可以证明这一点。
据说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前,长期战败的日本,因为种种原因得到了两颗原子弹。
直接原因之一与日本政府发表的反对波茨坦公告的声明含糊不清有关。
日本政府声称对“公告”的态度是“无声的杀戮”。
“沉默杀人”这个词在日语里有很多解释,可以理解为“无视”或者“暂时不评论”。
该声明对此没有限制。
这样,美国自然可以做出第一个理解,当然可以使用“任何战争手段”,包括原子弹来解决战争。
在日常社会生活中,公文中的歧义也给人们带来了困扰。
比如保险合同中写着保险范围:“包括家用电器、床上用品、被褥等生活资料”;在政策规范中写惩戒条例:“一定要严厉打击少数犯罪分子”等模棱两可的表述,我们往往把公文作者“等”到被动的局面,甚至“等”到自己利益白白受损的局面;往往使公文作者的真实意图令人费解,甚至使作者尴尬于被认为“只攻击少数,多数……”。
略谈公文中的歧义问题

略谈公文中的歧义问题【摘要】公文中的歧义问题是指在公文表达中存在模糊、不清晰或多义的语言现象,容易让读者产生理解上的混淆和误解。
歧义问题的产生往往源于表达不够准确、语言不够简洁或者上下文不完整等因素。
常见的歧义表达方式包括词语多义、语法结构模糊、逻辑关系不清等。
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工作效率,还可能导致法律风险。
为避免歧义问题,需要加强公文撰写规范化,提高表达的准确性和清晰度。
规范公文撰写不仅可以减少歧义问题的发生,还能提高工作效率,减少沟通成本,建立良好的工作形象。
重视公文中的歧义问题,是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的关键之一。
【关键词】公文中的歧义问题、公文撰写、规范化、法律风险、工作效率、影响、避免、规范、提高、效率、发生、关系、重视1. 引言1.1 什么是公文中的歧义问题公文中的歧义问题指的是在公文撰写过程中出现的语言表达不清晰、含糊不明的现象,导致接收者难以准确理解作者的意图或产生不同解读的情况。
这种歧义可能是由于用词不准确、语句不清晰、逻辑不严谨等原因所致。
在公文中出现歧义问题不仅影响到信息的传达和理解,也可能造成误解、冲突甚至是法律风险。
公文中的歧义问题是一种语言沟通上的障碍,在组织管理和行政工作中经常出现。
一份条款不清晰的合同或规章制度容易引发争议;一封含糊不清的通知可能导致员工误解或错过重要信息。
由于公文往往涉及到权责关系、规范要求等重要内容,歧义问题的存在往往会产生严重后果。
了解公文中的歧义问题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避免是十分必要的。
只有确保公文表达准确清晰、逻辑严谨,才能有效减少歧义问题的发生。
加强对公文撰写规范化的要求,提高工作人员的书面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都是减少歧义问题的重要途径。
重视公文中的歧义问题,及时沟通澄清,可以有效提高工作效率,避免不必要的误会和风险。
1.2 为什么公文中的歧义问题容易产生公文中的歧义问题容易产生的原因有多方面。
公文往往涉及到具体的业务内容和专业术语,而不同领域、不同单位之间的术语理解可能存在偏差,导致信息传递不清晰,产生歧义。
公文语言表达的简化及避免歧义的一般方法

⼀、公⽂语⾔表达的简化
简化公⽂语⾔表达的⽅法主要是:取消、压缩、替代、合并。
⼆、公⽂中避免歧义的⼀般⽅法
歧义是指语句有两歧或多歧意义,可同时形成两种或多种解释的⼀种语⾔现象。
在⽂件中,歧义是⼀种⾮常有害的语病,它将使作者与受⽂者对⽂件内容⽆法建⽴⼀致的理解,⽆法实现沟通⽬的。
因此,必须避免歧义的出现。
歧义的出现是有规律的。
消除歧义的主要途径是语⾔变换;禁⽌滥⽤省略;在语句中增加必要的限定修饰成分;禁⽤夸张、拟⼈、反语、双关等修辞格;语调⼀般不附加语义,必须附加时⽤标点符号作为辅助表达⽅式,保证语句含义单⼀明确;以上下⽂提供尽可能充分的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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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谈公文中的歧义问题
歧义是指语句有两歧或多歧意义,可同时形成两种或多种可能解释的一种语言现象。
比如,“我们要学习文件”这句话,就有三种理解:一是我们打算学习一下文件;一是我们索要供学习的文件;一是我们应当学习一下文件。
对于自然语言而言,歧义本是一种正常现象,难以简单地说好与不好,更不能一概视为语病,全面禁绝。
在一些文体中歧义甚至被作者有意识地加以运用,如在相声作品中,歧义就常被用来制造包袱。
一些日常口语交际、书面交际中使用频率很高的修辞格,如“双关”之类,在一定意义上也可以视作在积极地应用“歧义”。
但我们不得不指出的是,在更多的情况下,歧义现象确实有害。
这在主要用于事务处理的应用文体中,特别是公文中,其危害的程度尤深。
公文的语言是一种非常讲究精确性的语言,因为公文的使用目的就是要使对方接受作者的影响,而且是对对方行为的强制性影响。
要使这种影响有效,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就是使意思的表达高度精确,每一个词,特别是每一个句子必须保持意思的唯一性,以避免对方“见仁见智”,按各自的理解而不是作者的意图去行事。
从这样的意义上,歧义对公文当然就是百分百地有害。
能对这一点提供证明的实际例证举不胜举。
据说,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前,战败局面早定的日本之所以挨了两颗原子弹,其原因是多方面的,直接原因之一,就与日本政府针对“波茨坦公告”发表的声明中存在歧义有一定关联。
日本政府称自己对“公告”的态度是“默殺”。
“默殺”这个词在日语中是多解的,可以理解为“不予理睬”,也可以理解为“暂不作评论”,声明没有对此作出限定。
如此,美国自然可以作第一种理解,也当然可以用“任何战争手段”,包括用原子弹了结战争。
在日常社会生活中,公文中的歧义,同样不断给人们带来麻烦,诸如在保险合同中将保险范围写作:“包括家用电器、床具、卧具等各种生活资料”;在政策规范中将惩戒规定写作:“我们要严厉打击少数犯罪分子”等带歧义的表述,就经常把公文作者“等”到被动局面中,甚至“等” 到自己的利益白白遭受损失的境地;经常使公文作者的真实意图令人费解,甚至使作者尴尬地被认作“只打击少数,对多数则……”。
歧义对公文是有害的,是撰写者所不需要但又往往在无意之中造成的,那么,如何
才能避免公文中的歧义呢?笔者认为,克服歧义的方法并不复杂,有针对性地对句子成份予以调整,创造必要的语言环境等做法都十分有效,困难的和起关键作用的是要能发现歧义的存在。
为此,我们必须了解歧义的发生规律,对歧义保持警惕。
一般情况下,当公文中出现选词不当,词序失当,滥用省略,错用数量词,语句中有词性不明的成份,语句成份间的语法关系不明,语调附加的语义不能被准确读出,忽略对含义不确定的词、词组的有效限定修饰,错用标点符号,滥用修辞格等现象时,都会形成歧义。
(一)选词不当,造成对概念的歧解,引起歧义。
与歧义出现有关的选词不当,主要表现为滥用方言词、口语词和土俗俚语,使用不规范的简称,误用褒贬词语等。
我国的当代公文在文体方面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以现代汉语的书面形式(即白话文)作为标准的符号系统,除极特殊情况外,禁绝使用未列入普通话规范的方言词、口语词和通俗俚语。
如果我们在撰写公文时不懂得,或者不尊重这一规律,滥用这些词语,就经常因此而使公文出现歧义。
因为这些词语不仅应用范围窄,词义不为多数人所理解,而且往往与普通话中的规范词形同义异。
如长沙话中的“蚊子”还兼指“苍蝇”在内;吴、粤方言和客家方言中的“脚”相当于普通话中的“腿”;口语词中的“咬耳朵”除了有普通话书面词语中的真真切切地用嘴咬住耳朵的意思之外,还可以表示窃窃私语。
如果我们在公文中随意使用这类词语,当然难免使阅文者“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作者的本意就会被一部分人歧解,甚至是曲解。
不规范简称给公文带来的歧义主要源于这些简称词本身在脱离语境和精确背景资料情况下的高度不确定性。
“人大”在没有精确交代语境的情况下可理解为“中国人民大学”,也可以理解为“人民代表大会”;“南大”则需要在更精确交代背景的情况下才能被界定清楚是指“南京大学”还是“南开大学”。
不规范简称给公文造成的歧义,往往不仅仅是出点笑话,如果用“国家人事部”去称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在法律意义上,公文作者对其所作的有关意思表示就将是无效的,因为在法律上不存在这样一个“部”,谁也不能、不需要用这样的名义去承担责任,履行义务,行使权利。
公文中错误地选用了褒义词或贬义词也会造成歧义。
公文中使用带褒贬色彩的词语
是为了更鲜明、简洁地表达作者的立场,如果出现误用,将使阅文者难以准确理解作者的真正立场。
如“小王革新了工作方法,许多人知道后纷纷效尤”一句,“革新”与“效尤”一褒一贬,阅文者对作者的态度的理解,就既可以看作肯定,也可以看作是否定。
而作者的真实态度很可能是肯定,或者是否定,甚至是目前不必、不能置可否的中性态度。
这种歧义带来的当然往往是相应的错误行为。
(二)语序不当,造成被限定说明的对象不明,引起歧义。
语序是指各级语言单位在组合中的排列次序。
语序不当,特别是在有多项定语存在的语句中不恰当地排列了语序,常常会有歧义产生。
请见以下例句:
在主席台就座的还有几个技术革新小组的代表。
这里,定语“几个”的位置不当造成歧义,既可以理解为就座的有若干个小组的代表,也可以理解成就座的是一个小组的几个代表。
(三)语句中个别词的词性不明,也会产生歧义。
请见下面的例句:
作者分析了a 企业集团和 b 企业集团在各个时期进行竞争时所采取的竞争策略的特点。
在这里,由于“和”字的词性究竟是连词还是介词很难分辨,因此语句就同时有了完全不同的意思:如果作连词用,其句义就是作者分析了a、b 两个企业集团双方的竞争策略特点;而如果作介词用,则句义为作者分析了 a 企业集团的竞争策略特点。
四)忽略对含义不确定的词或词组的限定修饰,引起歧义
自然语言中总有一部分词或词组的含义是非确定性的,但在公文语句中如果不能以有效方式对它们加以限定或说明,就很容易因此而出现歧义。
如在公文中常常因界定事物不同性质、不同程度和范围的需要使用“以上”“以下”“以内”之类的词语。
实际上,这类词语的含义就很不确定,处理上不讲究,就会出歧义,而且往往是关系是非界限、政策界限的歧义。
这些歧义主要出自人们对“以上”“以下”“以内”是否包含本
数在内的理解不一。
请见下面例句:
参加工作xx 年以上的职工一年可享受10 天以下的带薪旅游假。
对这一规定,至少两处不确,执行过程中很可能会因此有纠纷:xx 年以上是否包括xx 年?10天以下是否把10天也包含在内?
了解了上述现象我们就可以理解为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会有第九十九条的规定:“本法所称以上、以下、以内,包括本数。
”
(五)滥用省略,造成语句成份残缺,引起歧义。
语言运用过程中,恰当地应用省略确实可使语句简洁明快,但如果超过必要限度,滥用省略就会走向反面,成为语病并可能因此而形成歧义。
与歧义有关的不恰当省略主要是:
1 •省略必要的虚词。
请见例句:
经研究,县政府同意 a 乡政府报告。
这里,“报告”前的助词“的” 被略去后,句义至少有两个:一是同意a 乡的那份报告;一是同意a 乡作出报告。
2•省略必要的关联词语。
请见例句:
受托单位误期,委托单位罚款。
这里,因为省略了表示复句内部关系的关联词语,句义就既可以理解为因为误期,所以罚款;也可以理解为如果误期,就要罚款。
而这种差别会给文件执行结果带来完全不同的影响。
3•省略必要的主语、宾语。
请见例句:
局里调拨给市纺织工业总公司一台小型计算机,又拨给了精纺分公司。
这里,由于主语或宾语的残缺,使句义至少有三种:局里拨给总公司一台,总公司
又转而拨给了分公司;局里拨给总公司、分公司各一台;局里拨给总公司一台,又调回拨给了分公司。
4•盲目套用口语中的省略句式。
人们在口语中常使用一些结构简单的省略句式,在面对面交际的特殊语境条件下,这种省略并不影响表意的精确,但如果盲目将它们套用在书面交际的公文中,就不可避免地出现歧义。
如口语中可以把“我非去一趟不可”省略为“我非去一趟”,但如果把“非坚决按市政府的指示办不可”在公文中省略为“非坚决按市政府的指示办”就会有歧解。
(六)多义词、多义词组造成语句中有关成份间的语法关系不明,引起歧义。
级饭店总统套间的装修标准对这一方案作出修订后再行请示。
这是在公文中滥用修辞格引起歧义最极端的一例。
文件对一个县处级招待所准备超标准装修的问题,没有正面批评,而是用了一个“反语”的修辞格,通过旁敲侧击、讽喻等间接表达了作者的意思。
如此表达不仅破坏了公文所特别需要的郑重严肃的色彩,而且给阅文者以过宽的联想余地,使其或者真的不明所以,或者可以借此故意曲解。
规范的公文文体是不允许间接表意的,因此如果对方将上述例文视为一份“规范”的、直接表意的公文,从正面去理解其含义,当然看不出,至少可以说看不出文中有什么批评之意。
由此可见,这种歧义的危害性很大,而且它往往成为“曲解”的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