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林业大学关于博士、硕士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暂行规定的说明20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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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林业大学在读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续选拔办法

北京林业大学在读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续选拔办法

北京林业大学在读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选拔办法
北林研办发〔2013〕17号
(2017年9月修订)
为适应国家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的需要,吸引优秀博士生生源,优化我校博士研究生生源结构、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招收攻读博士研究生工作要求,并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发展需求,修订《北京林业大学关于在读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选拔办法》(北林研办发〔2013〕17号)。

一、申请条件
1.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和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本校一至三年级在读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其中一年级在读生入学方式须为推荐免试;
4.在学期间,所修课程全部考核通过,成绩优秀,其中学位课无不及格科目;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

二、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和缴费
硕博连读申请生须在博士入学报名系统中报名。

申请人应于11月1日-11月30日登陆北京林业大学博士入学报名系统(/newbsbm/),根据个人情况和网报要求如实填写《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并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

报名费金额为200元/人,缴费成功后报名费不予退还。

《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经研招办审核通过且缴费成功后方可下载打印、签字、盖章。

2.材料提交
硕博连读申请者不需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电子材料,但应于12月5日前向拟申请学院提交纸质版材料,包括:
(1)《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在读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选拔表》;。

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
学术论文的规定
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的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切实保证和提高我院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根据《XX大学研究生教育与学位授予工作规范》的有关要求,以《XX大学关于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为指导,对我院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作出如下规定。

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成果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至少在学科认定的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4篇,其中SCI全文收录的论文1篇或EI全文收录(JA)的论文2篇,要求第一作者的论文至少两篇。

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可就低减免1篇学术论文:在学科认定的国际学术会议上做会议报告或获省级二等奖以上的自然科学或科技进步奖项(持个人证书,且与博士学位论文内容密切相关)或获发明专利1项(排名第一),以上成果XX
大学必须作为完成单位之一。

2.博士研究生在学科认定的期刊上发表EI全文收录(JA)的论文3篇,要求第一作者的论文至少两篇。

3.博士研究生在学科认定的期刊上发表SCI全文收录的论文2篇,要求第一作者的论文至少一篇。

4.博士研究生在学科认定的期刊上发表SCI全文收录(二区及以上)的论文1篇,要求研究生为第一作者。

以上各条中在研究生作为第二作者时,第一作者应为指导教师。

学术论文的署名单位应为XX大学。

关于我校硕士,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关于我校硕士,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关于我校硕士、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2005年6月27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修订)为了进一步规范学位授予工作,不断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厦门大学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及我校研究生教育和学位工作的实际情况,对我校硕士、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作如下规定:一、硕士、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1.我校博士研究生获得博士学位之前,必须在全国核心刊物或国际同级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的,第二作者视同第一作者,下同)以“厦门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2篇以上与其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

2.我校硕士研究生获得硕士学位之前,必须以第一作者以“厦门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有正式刊号)上发表1篇以上与其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或取得经过鉴定的科研成果。

3.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暂不要求发表学术论文。

4.特殊学科、专业及其他特殊情况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研究生院审批后可以适当调整发表论文的要求。

5.已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项目,考试考核成绩合格,取得规定的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可以按时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

但未达到以上发表论文要求者不授予学位。

硕士研究生在通过答辩后的一年内达到发表学术论文标准的可向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科建设办提出授予硕士学位的申请。

博士研究生在通过答辩后的二年内达到发表学术论文标准的,可向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科建设办提出授予博士学位的申请。

二、核心刊物的认定核心刊物的认定以经我校研究生院认定的最新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为准,旧版在研究生院公布新版后的一年内仍有效。

目前采用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三、本规定是《厦门大学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补充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关于在读硕士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协议

关于在读硕士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协议

关于在读硕士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协议
甲方: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院
乙方:
学位论文题目〔暂定〕:
乙方硕士生导师:
乙方博士生导师:
学院:
为保证在读硕士研究生提早攻读博士学位工作的顺利开展,充分调动提早攻读博士研究生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学习积极性,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依照《北京林业大学关于在读硕士研究生提早攻读博士学位的暂行方法〔修订〕》,现签订协议如下:
【一】乙方是经本人申请、导师推举、学科、学院、研究生院层层选拔并经公示后批准提早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自签定协议之日起,甲方全面负责乙方的培养工作。

【二】乙方自签定协议起,须按照有关要求参加博士生报名及办理其相关的录取手续。

【三】乙方获得博士学位的年限为自硕士入学起至少5年。

【四】乙方博士学位论文必须是硕士论文的连续。

如发明不是硕士论文的连续,那么自动转为6年毕业,最后一年的培养经费由乙方本人或其导师解决。

同时,该博士生导师3年内不同意同意提早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

【五】乙方自签定协议后,中途不得以任何理由自动放弃提早攻博,否那么将不受理答辩和办理相关毕业手续。

六、其它未尽事宜按《北京林业大学关于在读硕士研究生提早攻读博士学位的暂行方法〔修订〕》及我校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甲方负责人签字:乙方签字:
乙方硕士生导师签字:
乙方博士生导师签字:
年月日。

北京林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doc

北京林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doc

北京林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北京林业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学术型学术型研究生研究生(含硕士、博士)(含硕士、博士)培养方案汇编培养方案汇编(年12月月28日日北京林业大学学术型研究生(含硕士、博士)培养方案汇编目录说说明明.I第一部分第一部分学术型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IⅠ北京林业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公共要求IⅡ北京林业大学有权授予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目录IV一、科学技术哲学(010108).1PhilosophyofScienceandTechnology.1二、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0课程安排为准。

2.研究生课程考核方式主要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或二者结合。

考试分开卷考试和闭卷考试,考查主要指课程论文、竞赛与设计、课堂出勤与测验等其他形式的考核。

学位课程考核以考试方式为主。

3.研究生可根据学科方向、论文工作需要、本人兴趣及相关知识储备情况,经导师同意后,在全校研究生课程中选修同层次课程;学校鼓励研究生到校外相应层次研究生培养单位选修相关课程,考核合格后,对其所修课程承认学分。

4.新增学科的培养方案,或因特殊原因修订的培养方案见“研究生院主页-研究生培养-培养方案”处的通知,或电子版培养方案。

5.博士研究生统一执行“北京林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的基本要求”,不再分学科制订培养方案,个别学科有特殊要求的,在不违背基本要求的情况下,以学科的要求为准。

6.本培养方案是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教社科〔限三、学制和学习年限学术型硕士生的学制为3年。

提前完成所有培养环节和论文工作者,可申请提前答辩,但最多只能提前1年;因特殊情况需延长学习年限者,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和相关部门批准,可适当延期,但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8年。

四、学分与课程学习要求四、学分与课程学习要求硕士生实行学分制管理,总学分基本要求为28学分,包括课程学习23学分和必修环节5学分(开题报告2学分、专业外语实践1学分、Seminar2学分)。

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院

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院

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院北林培育2006[ 022 ]号关于2007年度在读硕士研究生提早攻读博士学位申请、选拔的通知各学院、各博士点学科及有关硕士研究生:今年在读硕士研究生提早攻读博士学位申请和选拔工作已经开始,凡符合条件(见《北京林业大学关于在读硕士研究生提早攻读博士学位的暂行方法(修订)》)的博士点学科研究生都可提出申请。

为实现研究生教育创新,进一步加速人材培育步伐,提高研究生培育质量,调动硕士生刻苦钻研、发奋向上的学习踊跃性,多出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 今年研究生院将进一步加大选拔力度,力求选出一批优秀的研究生充实到博士生队伍中,提高我校研究生的科研水平和培育质量。

选拔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布”的原那么,综合考虑学科特点、科研经费情形、导师数量及学生数量,对各学科提早攻博名额分派见附表。

希望各学院、学科、班级组织好这次提早攻博的选拔工作。

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申请范围今年参与申请提早攻读博士学位的硕士生要紧为各博士点学科的2004级硕士生;同时今年将在2005级硕士生中开展提早攻博试点工作。

各博士点学科在未完成转博指标任务的前提下,可在2005级硕士生(专门是提早一年修课的预科生)中择优选拔。

注意:不能因此阻碍2004级硕士生的正常转博。

二、申请提早攻博的同窗需提交以下材料1.个人申请材料一份(要紧内容包括个人经历、硕士时期的学习成绩、硕士期间所做研究工作的时期总结、博士时期研究工作的要紧工作思路等)。

2.填写提早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一份(电子版表格见附件)。

3.两份专家(含所申请转读的博士生导师)推荐信(格式见附件)。

4.附1:个人发表论文(含封皮、目录及内容)和获奖材料复印件。

5.附2:博士论文工作的经费证明(博士导师相关课题的批件复印件或科技处经费证明)。

6.附3:硕士时期成绩单一份。

7.委托培育和定向培育学生必需有单位同意的证明。

三、班级所要开展的工作做好提早攻读博士学位的政策宣传工作,配合研究生院组织好此项工作。

北京林业大学关于学术型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的规定

北京林业大学关于学术型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的规定

北林研培养〔2011〕08号北京林业大学关于学术型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的规定(修订)学术型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是导师为研究生制定科研选题、明确科研方向的重要步骤,是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重要开端,也是监督和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措施。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术型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强化过程管理,保证学位论文质量,在原开题报告规定的基础上,重新修订了本规定。

一、开题报告对象开题报告是研究生的必修环节。

凡在我校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学术型研究生,均必须进行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二、开题报告条件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基本条件是:完成课程学习;已进行部分预研工作;撰写出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

三、开题报告时间各学院应于研究生入学后第三学期结束之前完成开题工作,具体时间各学院可根据本学院的学科特点和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其他情况开题时间规定如下:1.因特殊情况需推迟者,需提出书面申请,导师签署意见,并经所在学科负责人和学院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推迟开题,但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

2.联合培养研究生:根据研究需要到国外或校外联合培养开展学位论文工作半年以上者,若无法按时回国或回校进行开题,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导师签署意见,并经所在学科负责人和学院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在国外或校外按期进行开题,但硕士生、博士生须分别至少有2名、3名同行或相关领域专家对其开题报告进行通讯评议。

3.外国留学生:因签证或签注等原因造成无法按时回校进行开题,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导师签署意见,并经所在学科负责人和学院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可在国外按期进行开题,但硕士生、博士生必须分别至少有2名、3名同行或相关领域专家对其开题报告进行通讯评议。

4.未经导师同意、所在学科负责人以及学院主管领导审核同意,不按规定时间开题者,不允许按期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四、论文选题1.创新性:前人没有专门研究过或虽已研究但尚无理想的结果,有待进一步的探讨和研究,或是学术界有分歧,有必要深入研究探讨的问题;2.先进性:硕士学位论文要有新的见解,博士学位论文要做出创造性成果;3.必要性:所选课题应有需求背景,针对实际的和科学发展的需要,即应有实际效益或学术价值;4.可行性:课题内容要有科学性,难易程度和工作量要适当,实施方案在技术路线、资金、实验条件等方面都要具备可操作性,充分考虑到在一定时间内获得成果的可行性。

北京林业大学博士硕士发表论文暂行规定

北京林业大学博士硕士发表论文暂行规定

北京林业大学文件北林研发〔2009〕05号北京林业大学关于博士、硕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暂行规定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的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加强和规范对研究生科研能力和学术写作能力的培养,切实保证和提高我校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根据《北京林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和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现对我校研究生在学期间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进行调整,具体规定如下:一、发表学术论文数量和层次的要求1.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至少在本学科专业核心及以上学术刊物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2篇与博士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不包括文献综述、研究摘要、会议综述、会议通讯、书评等)。

其中:人文社科类(林业经济管理、森林培育学科林业史方向)博士生至少有2篇学术论文在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理科类博士生至少发表累计影响因子在0.5以上的SCI 或2篇EI检索源刊物学术论文;农学和工学门类(不含城市规划与设计学科)的博士生至少发表1篇SCI、EI检索源刊物学术论文;城市规划与设计学科的博士生至少发表2篇学校规定的本学科重要检索源刊物学术论文。

为加速科研成果的转化和产出,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申请获得的发明专利及新品种也可视同同等数量的SCI、EI检索源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2.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发行的国内外学术刊物(不包括未正式出版的学术会议论文集、报纸及科普读物等)上发表至少1篇与学位论文内容有关的学术论文。

二、学术论文署名和时效要求1.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要求发表学术论文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北京林业大学”;且为在学期间(指正式入学之后)研究成果的学术论文。

2.同等学力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发表学术论文的成果应是获得入学资格(或通过资格审查)之日后发表的学术论文,署名单位应为“北京林业大学”。

三、学术论文认定方式及程序研究生在申请博士、硕士学位前必须发表符合要求的学术论文,并在提出学位申请的同时提交发表论文刊物的原件和封面、目录、学术论文全文及版权页的复印件、被SCI或EI收录的证明,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及时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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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林业大学
北林研发〔2011〕27号
北京林业大学关于博士、硕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暂行规定
的说明
为进一步促进研究生在校期间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不断提高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和竞争力,进一步明晰《北京林业大学关于博士、硕士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暂行规定》(北林研发〔2009〕05号),根据我校第七届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精神,对博士生在我校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时提交的学术论文作如下补充说明:
一、发表的学术论文必须属于学位论文的研究范畴,发表在国内外本学科领域核心期刊上方为有效,不包括发表在学术期刊增刊上的学术论文,不包括发表在学术期刊上的论文摘要、短文、短评或报道、科普知识、知识介绍、工作经验、会议报道类文章等。

二、博士研究生发表SCI、EI收录学术论文是指发表在正式出版的SCI、EI检索源学术期刊上并被全文收录的论文,检索源期刊以研究生投稿年份为准。

三、共同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期刊论文在申请学位时只能作为其中一位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的有效论文,论文受益人由导师书面认定;对于研究生共同第一作者发表在高影响因子(IF>6)SCI学术期刊上的学术论文,可以影响因子与论文作者人数的比值超过3认定申请学位有效论文研究生受益人数。

四、导师署名为第一作者、研究生本人为第二作者的SCI、EI 全文收录学术期刊论文,可视为研究生发表1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五、以北京林业大学署名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新品种可视同为同等数量的SCI、EI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

第一导师为第一发明人或第一品种培育人的发明专利或新品种,研究生排名第二时可视为研究生申请学位的有效成果。

六、为鼓励博士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国际会议,发表在国际会议论文集且被EI或ISTP全文收录的2篇论文,可视为1篇核心期刊论文。

七、研究生在申请博士学位前有被学术期刊接收并符合收录要求的学术论文,必须提交期刊编辑部(主编)出具的录用通知单,并附录用文稿方可认定为有效。

八、不要求发表SCI、EI学术期刊论文学科的博士生,发表1篇SCI、SSCI、EI全文收录学术期刊论文即可认定为达到博士发表论文要求。

九、国内核心期刊目录除特殊指出外,以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
(Chinese Science Citation Database,缩写为CSCD)核心库、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hinese Social Sciences Citation Index,缩写为CSSCI)来源期刊为准;国外学术期刊是指在以下数据库中收录的期刊:SCI数据库为美国科学情报研究所制作的科学引文索引数据库(Science Citation Index,缩写为SCI),包括其扩展库(Science Citation Index Expanded,缩写为SCI-E);EI为美国工程信息公司制作的工程索引数据库(Engineering Index, 缩写为EI);SSCI为美国科学情报研究所制作的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数据库(Social Sciences Citation Index,缩写为SSCI)。

十、各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人才培养的需要,依据《北京林业大学关于博士、硕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暂行规定》制定本学院各学科专业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的具体要求,但不得低于该规定的标准,且须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备案。

十一、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并发布本学院各学科研究生发表符合本规定要求的学术论文期刊目录,并在学院和研究生院网站发布,指导研究生论文发表。

北京林业大学
二0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主题词:研究生 发表 学术论文 规定 说明
北京林业大学 二0一一年六月三十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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