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管武装有关规定
基层党管武装制度

基层党管武装制度
一、双重领导制度。
二、党委议军制度。
三、党委书记述职制度。
兼任乡镇民兵连指导员的党委书记每年要向上级党委军事机关进行党管武装工作述职。
四、例会制度。
五、军事日制度。
每半年组织一次党委、政府、国防动员领导小组集体参加一次军事活动。
六、军地领导双向兼职制度。
七、现场办公制度。
党委议军议武制度
党委议军议武制度是中国共产党省以下各级党的委员会研究商议当地军事工作的制度。
其中有计划地研究商议民兵工作是这一制度的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
一、学习中央、中央军委关于军事工作的重要指示、
二、听取人武部关于上一年度民兵建设情况的汇报,讨论新年度民兵工作计划;
四、组织各部门密切配合,保证上级部署的各项民兵工作在本辖区的完成。
坚持党管武装工作的三个原则

坚持党管武装工作的三个原则
张建军
【期刊名称】《国防》
【年(卷),期】2003(0)11
【摘要】@@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管武装工作面临着许多新的情况和问题.要开创党管武装工作的新局面,促进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发展,必须贯彻落实党管武装制度.主要应坚持以下三个原则:
【总页数】2页(P20-21)
【作者】张建军
【作者单位】山西省长治军分区政治委员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E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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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管武装工作

党管武装,是我们党在长期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的经验总结,是人民武装力量建设的根本原则。
加强党管武装工作,事关国家安全发展大局、事关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在新的形势下,我们必须着眼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积极推进党管武装工作改革创新,努力开创党管武装工作科学发展新局面一、深刻认识党管武装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提高对党管武装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是做好党管武装工作的基础。
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深化对党管武装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
一要从维护国家安全的高度来深化对加强党管武装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
国防不仅关乎国土存失,而且关乎国家安全与发展全局,更关乎中华民族复兴伟业的基础,不能不引起高度重视。
进入新世纪以来,世界不是变得更加安宁,而是变得更为动荡。
恐怖主义没有消除,霸权主义仍在肆虐。
落后就要挨打,强国必须强军。
中国历史上的大清帝国,当年号称白银储备世界第一,但没有一个强大的国防和先进的军事理论,鸦片战争后使得中华民族几乎沦落了百年。
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党管武装对维护国家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党管武装工作的责任感,大力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不断推进国防后备力量建设。
二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来深化对加强党管武装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当前,世界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西方一些国家正利用这个重要时机不断加强对我实施西化分化”战略,向我灌输军队“非党化”、“非政治化”等反动思潮,妄图从意识形态领域搞乱我们的思想,削弱人民群众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破坏我国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动摇我们党的执政基础。
上个世纪90年代苏联解体、东欧剧变和当前正在不断深化蔓延的中东、北非局势变化发生的原因尽管很多,但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这些国家的执政党削弱了对武装力量的领导。
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转型、社会转轨的重要时期,各种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相互叠加,不稳定、不和谐因素明显增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艰巨繁重。
制定武装工作制度

制定武装工作制度是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落实党管武装原则的重要内容。
本文从武装工作制度的重要性、制定原则、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武装工作制度的重要性1. 确保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
武装工作制度是党管武装的具体体现,通过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确保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地位。
2. 规范武装工作流程。
制定武装工作制度,可以使武装工作有章可循,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提高工作效率。
3. 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
武装工作制度明确了各级领导和部门的责任,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
4. 适应新时代国家安全需求。
随着国际形势和我国安全环境的变化,制定武装工作制度有利于我国武装工作适应新时代国家安全需求,提高国防实力。
二、制定武装工作制度的原则1. 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
制定武装工作制度,要始终突出党管武装原则,确保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
2. 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
武装工作制度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制定,确保武装工作的合法性、合规性。
3. 坚持实事求是。
制定武装工作制度要紧密结合实际,突出针对性、实用性,确保制度落地生根。
4. 坚持改革创新。
武装工作制度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适应新时代国家安全需求。
三、武装工作制度的主要内容1. 武装工作领导体制。
明确各级领导和部门在武装工作中的职责、权限和义务,确保武装工作有序开展。
2. 武装工作制度。
包括征兵工作、民兵工作、国防教育、国防动员等方面的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3. 武装工作考核评价。
建立科学的武装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对武装工作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
4. 武装工作保障。
包括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保障,确保武装工作顺利开展。
5. 武装工作责任追究。
明确武装工作中的失职、渎职等行为的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结论制定武装工作制度是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落实党管武装原则的重要举措。
我们要紧密结合实际,突出针对性、实用性,不断创新,适应新时代国家安全需求,确保武装工作制度落地生根,为我国国防事业贡献力量。
党管武装制度守则

精心整理
党管武装制度
一、双重领导制度。
坚持上级军事机关和地方同级党委、政府对武装工作的双重领导。
二、党委议军制度。
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委议军会议,总结工作,研究解决民兵预备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保证后备力量建设各项任务完成。
三、党委书记述职制度。
兼任乡镇民兵连指导员的党委书记每年要向关的意见。
党委议军议武制度
党委议军议武制度是中国共产党省以下各级党的委员会研究商议当地军事工作的制度。
其中有计划地研究商议民兵工作是这一制度的主要内容。
是民兵工作双重领导制度的组成部分和实际体现。
主要内容:
一、学习中央、中央军委关于军事工作的重要指示;?
精心整理
二、听取人武部关于上一年度民兵建设情况的汇报,讨论新年度民兵工作计划;
三、研究解决民兵组织建设、军政训练、武器管理、新兵征集、转业干部和退伍军人安置、拥军优属等问题。
四、组织各部门密切配合,保证上级部署的各项民兵工作在本辖区的完成
主要制度:
工作制度。
主要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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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现代军事制度

军事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军事制度是指国家武装力量统帅权、指挥权的归属,国家武装力量结构,以及兵役制度。
一、武装力量统率权、指挥权的归属(一)中国共产党对军队的领导中国共产党坚持对人民解放军和其他人民武装力量的领导;军队中班有中共党员,排建有党小组,在基层连队设立党支部,在团以上单位设立党委。
在军队中设立的各级党委是军队中的统一领导和团结的核心:党委对所属部队的一切组织、一切部门、一切人员、一切工作实行统一领导,部队的一切重大问题,除紧急情况下可以由首长临机处置外,都必须先由党委作出决定。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党组织,根据中共中央的指示进行工作。
未经中共中央、中共中央军委的授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插手、过问或处理军队问题,更不允许擅自调动和指挥军队。
中国共产党禁止除共青团之外的其他任何党派、政治团体、政治组织在军队中建立组织和发展成员;其他组织和团体的成员如果参加军队,必须与原来的组织脱离关系;军队中,未经党组织的批准,不允许建立任何性质和形式的小团体、小组织;只有中国共产党的组织才能委派军队中的各级领导干部,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允许向军队委派干部。
(二)中央军事委员会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中央军事委员会是全国武装力量的最高军事统率机构。
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人员由中共中央委员会决定;国家中央军事委员会与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是同一机构;国家军事委员会是并列于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最高国家机构之一。
国家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根据国家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国家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
中央军事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
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委员可连选连任。
武装工作的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武装工作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武装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全体武装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命令,服从组织安排;2. 以人民军队为榜样,弘扬优良传统,严明纪律,树立良好形象;3. 严格执行军事化管理,强化训练,提高战斗力;4. 贴近实战,提高应急能力,确保国防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我单位成立武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武装工作的全面领导。
第五条武装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第六条武装工作领导小组职责:1. 制定武装工作计划,组织实施;2. 负责武装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培训;3. 组织开展军事训练和演习;4. 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国防动员和军事征兵工作;5. 加强与地方武装部的沟通与协作。
第七条武装办公室职责:1. 负责武装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2. 负责武装工作的文件、资料管理;3. 负责武装工作的经费管理;4. 负责武装工作的信息报送;5. 负责武装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三章军事训练第八条武装工作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参加军事训练,提高军事素质。
第九条军事训练内容:1. 基本军事理论;2. 武器装备操作;3. 战术训练;4. 防空袭、防化学、防生物等应急训练;5. 预备役人员训练。
第十条军事训练要求:1. 认真学习军事理论知识,提高军事素养;2.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武器装备操作,确保安全;3. 勤学苦练,不断提高战术技能;4. 参加应急训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四章国防动员与军事征兵第十一条武装工作人员要积极参与国防动员和军事征兵工作。
第十二条国防动员工作要求:1. 严格按照上级命令执行,确保国防动员任务的完成;2. 加强与地方武装部的沟通与协作,提高动员效率;3. 负责动员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国防意识。
第十三条军事征兵工作要求:1. 严格执行征兵政策,确保征兵工作的公正、公平;2. 加强与地方武装部的协作,提高征兵质量;3. 负责征兵工作的宣传教育,吸引优秀青年参军入伍。
如何加强党管武装制度

如何加强党管武装制度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加强党管武装制度,推进民兵组织阵地建设党管武装是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根本原则,是推进民兵组织建设的根本保证。
加强党管武装制度落实,也是贯彻落实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内容和实际行动,尤其是在当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扎实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的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党管武装工作,不断提高党管武装工作质量,对于推进民兵组织阵地建设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就乡镇如何加强党管武装制度,推进民兵组织建设,我认为应当着重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不断加强党管武装的领导。
对涉及武装工作的重大事项,尤其是开展民兵整组、征兵、组织民兵参加急难险重任务、实施国防动员等问题,党政主要领导要做到亲自部署、亲自参与、亲自组织指挥。
要坚持加强党的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决策部署落实。
坚持党管武装原则,是民兵组织建设的政治优势和优良传统,是赢得建设社会主义和巩固执政党地位的必然选择,也是党中央、中央军委赋予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
要坚持管大政方针,党委、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军委关于加强武装工作的方针原则和指示要求,每年对武装工作做到有部署、有安排、有检查,保证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要坚持管组织实施,对涉及武装工作的重大事项,尤其是开展民兵整组、征兵、组织民兵参加急难险重任务、实施国防动员、群众参战支前等问题,党政主要领导要做到亲自部署、亲自参与、亲自组织指挥,对武装工作建设中所需人力、时间、场地、经费等重大问题,要坚持特事特办,加大投入力度,保证各项任务完成。
(二)要按照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要求,努力提高党管武装工作的能力。
要把党管武装工作的能力素质作为基层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一项具体内容,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评比。
要利用各种会议的时机,请党管武装工作落实较好的单位谈体会、谈经验、教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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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管武装有关规定
一、党管武装的主要任务
1、管思想,把方向。
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广大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头脑,组织他们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指示,坚定他们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的信念,对改革开放的信心,对党的领导的信赖;坚持党对武装工作的绝对领导,一切行动听从党中央、中央军委的指挥。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对民兵预备役建设的重点任务、重大行动和重大问题及时研究,正确决策,确保政令、军令畅通;坚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民兵、预备役人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拒腐防变能力,严格掌握民兵政治条件,确保民兵组织纯洁可靠。
2、管组织,强队伍。
按照双重领导的原则,“第一书记”、“第一政委”要认真履行职责,抓好人武系统党委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增强凝聚力、战斗力、使之充分发挥核心领导作用;抓好基层武装部建设和民兵组织落实,认真落实编制员额,保持组织机构稳定,保证党管武装在基层的落实。
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抓好专武干部、预任干部和民兵干部的调整配备,加强对他们的教育、培养和管理,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合格、思想稳定、作风优良、业务过硬的后备力量骨干队
伍。
进一步做好双拥工作,加强军政军民团结,密切军政军民关系,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国防建设的良好氛围。
3、管训练,谋打赢。
要把落实军事斗争准备的各项任务作为新形势下党管武装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与军事部门一道,紧紧围绕提高战斗力和生产力,研究解决民兵、预备役部队军事训练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要充分利用地方的科技、信息优势,深入开展科技练兵活动,提高民兵、预备役部队军事训练的层次和质量。
加强对民兵重点分队成建制训练和预备役部队战斗力建设的组织领导,深入进行国防动员潜力调查,扎实做好人才、物资储备、人民防空、交通通信保障等项准备工作。
努力提高后备力量快速动员和遂行任务能力,提高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提高战时交通持续保障和重要目标综合保护能力,圆满完成党中央、中央军委赋予的各项训练、应急和作战任务。
4、管建设,解难题。
坚持把为后备力量办实事、解难题作为重要职责,定期分析民兵、预备役部队建设形势,及时研究解决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做到在政策上给予优惠,在经济上给予保障,在解除后顾之忧上给予支持。
按照上级的有关规定,妥善解决好全民国防教育、民兵军事训练、基础设施建设、遂行重大任务等所需经费、物资和场地,保证民兵预备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党管武装的主要制度
1、上级军事机关和同级地方党委、政府双重领导制度。
2、党委议军制度。
党委要视情适时召开专题议军会议,学习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后备力量建设的方针、政策、指示,听取民兵预备役工作汇报,分析武装工作形势,研究部署武装工作任务,解决武装工作的重大问题,保证上级的决策、指示在本地区的贯彻落实。
3、兼职制度。
省、市、县(区)委书记分别兼任省军区、军分区、人武部党委第一书记;省、市、县(区)有关领导兼任预备役师、团第一政委;乡(镇)、街道、厂矿、村支部(总支)书记兼任民兵营教导员、连指导员。
各级党委班子主要领导调整或兼职干部工作职务变动时,应及时增补,并搞好武装工作交接,以保持党管武装工作的连续性。
4、军事机关主要领导参加同级地方党委制度。
省军区、军分区、县(市、区)人民武装部一名主要领导参加同级地方党委常委;乡(镇)、街道人民武装部部长参加同级党(工)委;民兵连(营)长参加村支委。
在分工上,应保证军事机关主要领导以主要精力抓好武装工作。
5、武装委员会制度。
县以上要建立健全人民武装委员会制度,要根据上级指示和同级党委议军会议精神,对武装工作统一规划部署,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实行齐抓共管,保证各项武装工作落到实处。
武委会主任由同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兼任,成员如有变动,应及时调整补齐。
6、学军习武制度。
采取不同形式,适时组织领导干部学习党管武装、国防建设、民兵预备役工作知识。
可适时组织党政领导成员过军事日,观看军事表演,参加军事活动,体验军事生活,加深对武装工作的了解,提高抓武装工作的能力。
7、第一书记、第一政委、武委会主任和国防动员委员会主任到同级军事机关办公制度。
一般每年到同级军事机关办公一至两次,了解武装工作开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