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事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河南检察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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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事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一、专业名称与代码

专业名称: 法律事务专业

专业代码: 690104

二、招生对象

招收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者。

三、教育类型、学制与学历

教育类型:高等职业教育

学制:三年

学历:专科

四、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法治建设需要,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掌握从事本专业领域实际工作的法律专业知识和相关法律事务操作技能必备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门知识,能够在司法机关或法律服务机构、企事业单位中从事相关法律工作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五、培养规格

(一)知识结构

1、掌握法学基本理论和法学基础知识;

2、具备必要的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

3、掌握我国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的常规业务和规范。

(二)能力结构

1、系统掌握法律事务工作的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分析、判断并解决法律事务问题的能力;

2、适应现代办公条件的办公自动化技能(电脑应用能力),熟练运用计算机,开展网上办公、办案;

3、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推理能力、英语应用技能;

4、具有对法律关系的分析判断能力和逻辑推理能力;熟练的司法文书制作能力,对文字、语言的综合归纳能力;运用专业理论知识开展企业法律事务和律师业务的能力及各类案件的诉讼能力;

5、能够对信息资料进行分析、归纳、撰写论文、进行交流;

6、具有较强的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能力,具有一定的创新精神和自我发展能力。

(三)素质结构

1、拥护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有较高的道德修养,文明礼貌、遵纪守法、克己奉公;

3、具有现代法治理念,较强的法律意识,崇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尊重和维护法律尊严;

4、遵守法律职业道德,坚持公平正义;

5、具有一定的体育和国防军事知识,达到体育锻炼的基本要求;

6、具有健康的体魄和健康的心理素质,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良好的合作精神。

六、专业课程简介

从高职法律专业的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出发,法律事务专业的课程设置为以下六大模块:

(一)基本素质课程模块

开设有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大学生思想品德修养、大学语文、大学体育、心理健康教育、军事理论、音乐鉴赏、美术鉴赏、书法鉴赏等课程,通过这些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在职业道德和身心素质方面达到培养规格的要求。

(二)基本技能课程模块

开设有大学英语、办公自动化、法律文书等课程。通过这些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具备办公自动化的技能,英语运用技能,应用写作技能,语言表达及辩论技能。

(三)专业基础课程模块

开设有法理、宪法学、法律逻辑、中国法制史等课程。通过这些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形成系统宽厚的专业基础知识,达到对基本法律原理和条文的理解、掌握,以适应法律职业群的不同需求。

(四)专业能力课程模块

开设有民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经济法、合同法、商法等课程。通过这些课程的学习,培养学生对应用法律和处理法律事务的能力、对法律关系的分析判断能力和逻辑推理能力、熟练的法律文书制作能力和对文字的综合归纳加工能力。

(五)实训课程模块

在专业课、专业选修课开设课内实践教学模块,通过这些课程的学习,可以较好地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能力,突出专业特色,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六)实践模块

实践教学内容体系分为以下三个方面:

基本技能训练——大学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办公自动化模拟操作、司法文书制作、进行社会调查和撰写调查报告。

专业能力训练——利用见习时间参与检察院见习、法院见习、律师事务所见习、模拟法庭训练。

综合能力训练——学生在公检法机关、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仲裁机构、公证机构等相关单位直接参与实际的事务,使学生在实践过程中,对自己的知识和能力全面融合,形成具有职业特色的综合能力。

实践教学内容的时间安排:

军事训练:第一学期安排两周军事训练与入学教育,通过军事训练和入学教育,提高学生的健康体质,增强学生的严谨工作作风意识。

社会调查:第一学年结束后,学校组织学生利用暑假进行社会调查两周,并写出社会调查报告。

专业实习:安排在第一学年和第二学年结束后的两个暑假以及第六学期。到公、检、法等机关参加专业性实际工作,以巩固和加深理论知识,提高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专业技能实训:对技能性较强的课程如刑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其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实践,根据不同情况灵活掌握比例,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根据其课程内容设置相应的模拟法庭训练、司法笔录训练、法律文书制作训练等实训内容。

七、考核

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门课程都统一按照学院规定统一进行考核。每学期安排考试课程4至5门,按百分制计分(试卷分值70分,平时成绩30分)。考查课按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记分;各门课程考核合格,达到培养目标,完成教学计划,根据国家规定,准予毕业。毕业设计(论文)为必修考查课,由指导教师记成绩并写出评语。

八、教学进度安排

课程类别学时分配表

学期教学学时分配表

课程设置与教学时间安排

备注:

1.军事理论教育和兵役法规教育在第一学期军训期间开设共计6学时。其中军事理论4学时,兵役法规教育2学时。

2.《形势与政策》于1—4学期以讲座形式开设,第1学期6学时,第2—4每学期8学时,成绩统一记在第4学期。

3.《职业生涯规划》在第二学期开设,共6学时;就业指导在第五学期开设,共8学时。以专题讲座形式开设。

4. 《音乐鉴赏》、《美术鉴赏》、《影视鉴赏》、分别安排在不同学期进行。每周0.5学时,每门课程每学期共计8学时。以专题讲座形式进行。

5. 《办公自动化》原则上安排在2或3学期进行, 2节/周,各系部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开设学期,共32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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