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废名录(201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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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版危废名录解读

2016版危废名录解读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解读环境保护部近日联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修订发布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

为全面深入了解《名录》修订的主要内容、实施过程中的重点、难点及其对策,记者采访了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对《名录》进行详细解读。

问:本次《名录》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哪些?答:(1)修改了前言。

与2008年版《名录》相比,本次修订前言部分主要调整内容包括:一是明确了医疗废物的管理内容。

二是修改了危险废物与其他固体废物的混合物,以及危险废物处理后废物属性的判定说明。

三是新增危险废物豁免管理、以及通过危险废物鉴别确定是危险废物时如何对其归类的说明。

(2)调整《名录》废物种类。

2008年版《名录》共有49个大类别400种危险废物。

本次修订将危险废物调整为46大类别479种(362种来自原名录,新增117种)。

其中,将原名录中HW06有机溶剂废物、HW41废卤化有机溶剂和HW42废有机溶剂合并成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将原名录中HW43含多氯苯并呋喃类废物和原名录中HW44含多氯苯并二恶英类废物删除,增加了HW50废催化剂类废物。

(3)增加《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

危险废物豁免管理可以减少危险废物管理过程中的总体环境风险,提高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效率。

本次修订在总结现有标准和特定危险废物环境风险研究的基础上,新增了《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列入豁免管理清单的废物共16种/类,在所列的豁免环节,且满足相应的豁免条件时,可以按照豁免内容的规定实行豁免管理。

(4)取消2008年版《名录》的“*”标注。

2008年版《名录》中对来源复杂,其危险特性存在例外的可能性,且国家具有明确鉴别标准的危险废物,标注以“*”,所列此类危险废物的产生单位确有充分证据证明,所产生的废物不具有危险特性的,该特定废物可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此类危险废物共33种。

这一做法造成了部分固体废物在不同地区的管理要求存在较大差异,且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体法》)关于“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的相关规定不符。

2016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解读

2016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解读
2016年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目录
一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制修订历程 二 新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对比 三 2016年版《名录》若干问题解读
一、《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制修订历程
一、《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制修订历程
一、《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制修订历程
一、《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制修订历程
二、新旧名录对比
二、新旧名录对比
(五)取消2008年版《名录》附录A的内容,废弃 危险化学品目录采用《危险化学品目录》
2008年版《名录》附录A列明了优先管理类废弃危险化学 品共498种,仅包括具有毒性的化学品,未包括具有其他 危险特性的化学品。在此次修订中,根据我国《危险废物 鉴别标准》对危险特性的规定,将具有危险特性的危险化 学品全部纳入。
列入豁免管理清单的废物共16种/类。全部环节豁免2 种/类,利用处置环节豁免的11种,运输环节豁免3种, 收集环节豁免3种,转移环节1种。
二、新旧名录对比
二、新旧名录对比
(四)取消2008年版《名录》的“*”标注
2008年版《名录》中对来源复杂,其危险特性存 在例外的可能性,且国家具有明确鉴别标准的危 险废物,标注以“*”,所列此类危险废物的产生 单位确有充分证据证明,所产生的废物不具有危 险特性的,该特定废物可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 理,此类危险废物共33种。
1 修改了前言

2 调整《名录》废物种类

3 增加《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


4 取消2008年版《名录》的“*”标注
5 废弃危险化学品目录采用《危险化学品目录》
二、新旧名录对比
(一)修改了前言
一、明确了医疗废物的分类按照《医疗废物分类名 录》执行;

2016年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2016年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其它固体废物定义
(一)工业固体废物,是指在工业生产 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危险 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
(二)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 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 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 特性的固体废物。
危险特性:腐蚀性、易燃性、感染性、 毒性、浸出毒性和毒性物质含量——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 5085

3 增加《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


4 取消2008年版《名录》的“*”标注
5 废弃危险化学品目录采用《危险化学品目录》
二、新旧名录对比
(一)修改了前言
一、明确了医疗废物的分类按照《医疗废物分类名 录》执行;
二、明确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的化学品废弃后 属于危险废物;
三、新增危险废物豁免管理的说明,满足豁免条件时 可按豁免内容的规定进行豁免管理;
危险废物 乙烯直接氯化生产二氯乙烷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 甲烷氯化生产甲烷氯化物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 甲醇氯化生产甲烷氯化物过程中产生的釜底残液 乙烯氯醇法、氧化法生产环氧乙烷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 乙炔气相合成、氧氯化生产氯乙烯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 乙烯直接氯化生产三氯乙烯、四氯乙烯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 乙烯氧氯化法生产三氯乙烯、四氯乙烯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 甲苯光气法生产苯甲酰氯产品精制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 甲苯苯甲酸法生产苯甲酰氯产品精制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 甲苯连续光氯化法、无光热氯化法生产氯化苄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 偏二氯乙烯氢氯化法生产1,1,1-三氯乙烷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 醋酸丙烯酯法生产环氧氯丙烷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 异戊烷(异戊烯)脱氢法生产异戊二烯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 化学合成法生产异戊二烯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 碳五馏分分离生产异戊二烯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 合成气加压催化生产甲醇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 水合法、发酵法生产乙醇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 环氧乙烷直接水合生产乙二醇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 乙醛缩合加氢生产丁二醇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 乙醛氧化生产醋酸蒸馏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 丁烷液相氧化生产醋酸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 电石乙炔法生产醋酸乙烯酯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 氢氰酸法生产原甲酸三甲酯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 β-苯胺乙醇法生产靛蓝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

2016年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2016年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T
271-005-02
化学合成原料药生产过程中的废弃产品及中间体
T
化学药品制剂制造
272-001-02
化学药品制剂生产过程中的原料药提纯精制、再加工产生的蒸馏及反应残余物
T
272-002-02
化学药品制剂生产过程中的原料药提纯精制、再加工产生的废母液及反应基废物
T
272-003-02
化学药品制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脱色过滤介质
263-002-04
乙拌磷生产过程中甲苯回收工艺产生的蒸馏残渣
T
263-003-04
甲拌磷生产过程中二乙基二硫代磷酸过滤产生的残余物
T
263-004-04
2,4,5-三氯苯氧乙酸生产过程中四氯苯蒸馏产生的重馏分及蒸馏残余物
T
263-005-04
2,4-二氯苯氧乙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2,6-二氯苯酚残余物
T
201-003-05
使用含砷、铬等无机防腐剂进行木材防腐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以及木材防腐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沾染该防腐剂的废弃木材残片
T
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266-001-05
木材防腐化学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反应残余物、废弃滤料及吸附剂
T
266-002-05
木材防腐化学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
T
其他农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蒸馏及反应残余物
T
263-009-04
农药生-04
农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滤料和吸附剂
T
263-011-04
农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
T
263-012-04
农药生产、配制过程中产生的过期原料及废弃产品
T
非特定行业
900-003-04

2016年度国家危险废物条目

2016年度国家危险废物条目
263-002-04
乙拌磷生产过程中甲苯回收工艺产生的蒸馏残渣
T
263-003-04
甲拌磷生产过程中二乙基二硫代磷酸过滤产生的残余物
T
263-004-04
2,4,5-三氯苯氧乙酸生产过程中四氯苯蒸馏产生的重馏分及蒸馏残余物
T
263-005-04
2,4-二氯苯氧乙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2,6-二氯苯酚残余物
石油开采和炼制产生的油泥和油脚
T,I
071-002-08
以矿物油为连续相配制钻井泥浆用于石油开采所产生的废弃钻井泥浆
T
天然气开采
072-001-08
以矿物油为连续相配制钻井泥浆用于天然气开采所产生的废弃钻井泥浆
T
精炼石油产品制造
251-001-08
清洗矿物油储存、输送设施过程中产生的油/水和烃/水混合物
T,I
900-215-08
废矿物油裂解再生过程中产生的裂解残渣
T,I
900-216-08
使用防锈油进行铸件表面防锈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防锈油
T,I
900-217-08
使用工业齿轮油进行机械设备润滑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
T,I
900-218-08
液压设备维护、更换和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压油
T,I
900-219-08
T
非特定行业
900-199-08
内燃机、汽车、轮船等集中拆解过程产生的废矿物油及油泥
T,I
900-200-08
珩磨、研磨、打磨过程产生的废矿物油及油泥
T,I
900-201-08
清洗金属零部件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煤油、柴油、汽油及其他由石油和煤炼制生产的溶剂油
T,I
900-203-08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2016版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2016版

HW08废 矿物油与 含矿物油 废物
900-205- 镀锡及焊锡回收工艺产生的废矿物油 08 900-209金属、塑料的定型和物理机械表面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石 08 蜡和润滑油 900-210- 油/水分离设施产生的废油、油泥及废水处理产生的浮渣 08 和污泥(不包括废水生化处理污泥) 900-211- 橡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溶剂油 08 900-212锂电池隔膜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白油 08 非特定行 900-213废矿物油再生净化过程中产生的沉淀残渣、过滤残渣、废 业 08 过滤吸附介质 900-214- 车辆、机械维修和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发动机油、制动器 08 油、自动变速器油、齿轮油等废润滑油 900-215- 废矿物油裂解再生过程中产生的裂解残渣 08 900-216使用防锈油进行铸件表面防锈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防锈油 08 900-217- 使用工业齿轮油进行机械设备润滑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 08 900-218液压设备维护、更换和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压油 08 900-219- 冷冻压缩设备维护、更换和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冷冻机油 08 900-220变压器维护、更换和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变压器油 08 900-221- 废燃料油及燃料油储存过程中产生的油泥 08 900-222- 石油炼制废水气浮、隔油、絮凝沉淀等处理过程中产生的 08 浮油和污泥 900-249- 其他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及含矿物油 08 废物 900-005水压机维护、更换和拆解过程中产生的油/水、烃/水混合
废物类别 行业来源 废物代码 危 险 废 物 831-001- 感染性废物 01 831-002损伤性废物 01 831-003- 病理性废物 卫生 HW01 01 831-004化学性废物 医疗废物 01 831-005- 药物性废物 01 非特定行 900-001为防治动物传染病而需要收集和处置的废物 01 业 271-001- 化学合成原料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蒸馏及反应残余物 02 271-002化学合成原料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母液及反应基废物 化学药品 02 原料药制 271-003- 化学合成原料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脱色过滤介质 02 造 271-004化学合成原料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吸附剂 02 271-005- 化学合成原料药生产过程中的废弃产品及中间体 02 272-001- 化学药品制剂生产过程中的原料药提纯精制、再加工产生 02 的蒸馏及反应残余物 化学药品 制剂制造 272-002- 化学药品制剂生产过程中的原料药提纯精制、再加工产生 02 的废母液及反应基废物 272-003- 化学药品制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脱色过滤介质 02 272-004化学药品制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吸附剂 02 272-005- 化学药品制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产品及原料药 02 275-001使用砷或有机砷化合物生产兽药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 泥 使用砷或有机砷化合物生产兽药过程中蒸馏工艺产生的蒸 馏残余物 使用砷或有机砷化合物生产兽药过程中产生的废脱色过滤 介质及吸附剂 其他兽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蒸馏及反应残余物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

废物代码 831-00101 831-00201 831-00301 831-00401 831-00501 900-00101 271-00102 271-00202 271-00302 271-00402 271-00502 272-00102 272-00202 272-00302 272-00402 272-00502 275-00102 275-00202 275-00302 275-00402 275-00502 275-00602 275-00702 275-00802 276-00102 276-00202
HW11 精(蒸)馏残渣 HW11 精(蒸)馏残渣 HW11 精(蒸)馏残渣 HW11 精(蒸)馏残渣 HW11 精(蒸)馏残渣 HW11 精(蒸)馏残渣 HW11 精(蒸)馏残渣 HW11 精(蒸)馏残渣 HW11 精(蒸)馏残渣 HW11 精(蒸)馏残渣 HW11 精(蒸)馏残渣 HW11 精(蒸)馏残渣 HW11 精(蒸)馏残渣 HW11 精(蒸)馏残渣 HW11 精(蒸)馏残渣 HW11 精(蒸)馏残渣 HW11 精(蒸)馏残渣 HW11 精(蒸)馏残渣 HW11 精(蒸)馏残渣 HW11 精(蒸)馏残渣 HW11 精(蒸)馏残渣 HW11 精(蒸)馏残渣 HW11 精(蒸)馏残渣 HW11 精(蒸)馏残渣 HW11 精(蒸)馏残渣 HW11 精(蒸)馏残渣 HW11 精(蒸)馏残渣 HW11 精(蒸)馏残渣 HW11 精(蒸)馏残渣
261-00811 261-00911 261-01011 261-01111 261-01211 261-01311 261-01411 261-01511 261-01611 261-01711 261-01811 261-01911 261-02011 261-02111 261-02211 261-02311 261-02411 261-02511 261-02611 261-02711 261-02811 261-02911 261-03011 261-03111 261-03211 261-03311 261-03411 261-03511 261-10011 261-10111 261-10211

2016年新危废分类名录

2016年新危废分类名录

附件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名录。

第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体废物(包括液态废物),列入本名录:(一)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二)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

第三条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

医疗废物分类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执行。

第四条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化学品废弃后属于危险废物。

第五条列入本名录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危险废物,在所列的豁免环节,且满足相应的豁免条件时,可以按照豁免内容的规定实行豁免管理。

第六条危险废物与其他固体废物的混合物,以及危险废物处理后的废物的属性判定,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执行。

第七条本名录中有关术语的含义如下:—3—(一)废物类别,是在《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划定的类别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危险废物进行的分类。

(二)行业来源,是指危险废物的产生行业。

(三)废物代码,是指危险废物的唯一代码,为8位数字。

其中,第1-3位为危险废物产生行业代码(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确定),第4-6位为危险废物顺序代码,第7-8位为危险废物类别代码。

(四)危险特性,包括腐蚀性(Corrosivity,C)、毒性(Toxicity,T)、易燃性(Ignitability,I)、反应性(Reactivity,R)和感染性(Infectivity,In)。

第八条对不明确是否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予以认定。

经鉴别具有危险特性的,属于危险废物,应当根据其主要有害成分和危险特性确定所属废物类别,并按代码“900-000-×”(××为危险废物类别代码)进行归类管理。

经鉴别不具有危险特性的,不属于危险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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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名录中有Biblioteka 术语的含义如下:— 3 —
(一)废物类别,是在《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 尔公约》划定的类别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危险废物进行的 分类。 (二)行业来源,是指危险废物的产生行业。 (三)废物代码,是指危险废物的唯一代码,为 8 位数字。其 中,第 1-3 位为危险废物产生行业代码(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 4754-2011)》确定),第 4-6 位为危险废物顺序代码,第 7-8 位为危险废物类别代码。 (四)危险特性,包括腐蚀性(Corrosivity, C)、毒性(Toxicity, T) 、 易燃性 (Ignitability, I) 、 反应性 (Reactivity, R) 和感染性 (Infectivity, In)。 第八条 对不明确是否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应当按照国
物分类目录》执行。 第四条 物。 第五条 列入本名录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危险 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化学品废弃后属于危险废
废物,在所列的豁免环节,且满足相应的豁免条件时,可以按照豁 免内容的规定实行豁免管理。 第六条 危险废物与其他固体废物的混合物,以及危险废物处
理后的废物的属性判定,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执行。 第七条
危险特性
木材加工
201-002-05
T
木材加工
201-003-05
T
266-001-05 HW05 木材防腐 剂废物 专用化学产 品制造 266-002-05 266-003-05
T T T
非特定行业
900-004-05
T
900-401-06
T,I
900-402-06
T,I
HW06 废有机溶 剂与含有 机溶剂 废物
T
— 6 —
废物类别 HW03 废药物、 药品
行业来源
废物代码
危 险 废 物 生产、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失 效、变质、不合格、淘汰、伪劣的药 物和药品(不包括 HW01、HW02、 900-999-49 类) 氯丹生产过程中六氯环戊二烯过滤 产生的残余物;氯丹氯化反应器的真 空汽提产生的废物 乙拌磷生产过程中甲苯回收工艺产 生的蒸馏残渣 甲拌磷生产过程中二乙基二硫代磷 酸过滤产生的残余物 2,4,5- 三氯苯氧乙酸生产过程中四氯 苯蒸馏产生的重馏分及蒸馏残余物 2,4-二氯苯氧乙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 含 2,6-二氯苯酚残余物 乙烯基双二硫代氨基甲酸及其盐类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过滤、蒸发和离心 分离残余物及废水处理污泥;产品研 磨和包装工序集(除)尘装置收集的 粉尘和地面清扫废物 溴甲烷生产过程中反应器产生的废 水和酸干燥器产生的废硫酸;生产过 程中产生的废吸附剂和废水分离器 产生的废物 其他农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蒸馏及 反应残余物 农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母液与反 应罐及容器清洗废液 农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滤料和吸 附剂 农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 农药生产、配制过程中产生的过期原 料及废弃产品 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失效、变 质、不合格、淘汰、伪劣的农药产品 使用五氯酚进行木材防腐过程中产 生的废水处理污泥,以及木材防腐处 理过程中产生的沾染该防腐剂的废 弃木材残片
危险特性
非特定行业
900-002-03
T
263-001-04
T
263-002-04 263-003-04 263-004-04 263-005-04
T T T T
263-006-04 HW04 农药废物 农药制造
T
263-007-04
T
263-008-04 263-009-04 263-010-04 263-011-04 263-012-04 非特定行业 HW05 木材防腐 剂废物
非特定行业
900-403-06
I
900-404-06
T/I
900-405-06
T
900-406-06
T
— 8 —
废物类别
行业来源
废物代码 900-407-06 900-408-06
危 险 废 物 900-401-06 中所列废物分馏再生过程 中产生的高沸物和釜底残渣 900-402-06 和 900-404-06 中所列废物 分馏再生过程中产生的釜底残渣 900-401-06 中所列废物再生处理过程 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浮渣和污泥(不包 括废水生化处理污泥) 900-402-06 和 900-404-06 中所列废物 再生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浮渣 和污泥(不包括废水生化处理污泥) 使用氰化物进行金属热处理产生的 淬火池残渣 使用氰化物进行金属热处理产生的 淬火废水处理污泥 含氰热处理炉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 内衬 热处理渗碳炉产生的热处理渗碳氰渣 金属热处理工艺盐浴槽釜清洗产生 的含氰残渣和含氰废液 氰化物热处理和退火作业过程中产 生的残渣 石油开采和炼制产生的油泥和油脚 以矿物油为连续相配制钻井泥浆用 于石油开采所产生的废弃钻井泥浆 以矿物油为连续相配制钻井泥浆用于 天然气开采所产生的废弃钻井泥浆 清洗矿物油储存、输送设施过程中产 生的油/水和烃/水混合物 石油初炼过程中储存设施、油-水-固 态物质分离器、积水槽、沟渠及其他 输送管道、污水池、雨水收集管道产 生的含油污泥 石油炼制过程中隔油池产生的含油 污泥,以及汽油提炼工艺废水和冷却 废水处理污泥(不包括废水生化处理 污泥)
危险特性 In In In T T In T T T T T
HW01 医疗废物
卫生
831-003-01 831-004-01 831-005-01
非特定行业
900-001-01 271-001-02 271-002-02
为防治动物传染病而需要收集和处 置的废物 化学合成原料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 蒸馏及反应残余物 化学合成原料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 废母液及反应基废物 化学合成原料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 废脱色过滤介质 化学合成原料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 废吸附剂 化学合成原料药生产过程中的废弃 产品及中间体 化学药品制剂生产过程中的原料药 提纯精制、再加工产生的蒸馏及反应 残余物 化学药品制剂生产过程中的原料药 提纯精制、再加工产生的废母液及反 应基废物 化学药品制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 脱色过滤介质 化学药品制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 吸附剂
化学药品原 料药制造
271-003-02 271-004-02
HW02 医药废物
271-005-02
272-001-02
T
化学药品制 剂制造
272-002-02
T
272-003-02 272-004-02
T T
— 5 —
废物类别
行业来源
废物代码 272-005-02 275-001-02 275-002-02 275-003-02
危险特性 T T
HW06 废有机溶 剂与含有 机溶剂 废物
非特定行业 900-409-06
T
900-410-06
T
336-001-07 336-002-07 HW07 热处理含 氰废物 336-003-07 336-004-07 336-005-07 336-049-07 071-001-08 石油开采 071-002-08 天然气开采 HW08 废矿物油 与含矿物 油废物 精炼石油产 品制造 072-001-08 251-001-08
T T T T R,T T T,I T T T
金属表面处 理及热处理 加工
251-002-08
T,I
251-003-08
T
— 9 —
废物类别
行业来源
废物代码 251-004-08 251-005-08 251-006-08 251-010-08 251-011-08 251-012-08
危 险 废 物 石油炼制过程中溶气浮选工艺产生 的浮渣 石油炼制过程中产生的溢出废油或 乳剂 石油炼制换热器管束清洗过程中产 生的含油污泥 石油炼制过程中澄清油浆槽底沉积物 石油炼制过程中进油管路过滤或分 离装置产生的残渣 石油炼制过程中产生的废过滤介质 内燃机、汽车、轮船等集中拆解过程 产生的废矿物油及油泥 珩磨、研磨、打磨过程产生的废矿物 油及油泥 清洗金属零部件过程中产生的废弃 煤油、柴油、汽油及其他由石油和煤 炼制生产的溶剂油 使用淬火油进行表面硬化处理产生 的废矿物油 使用轧制油、冷却剂及酸进行金属轧 制产生的废矿物油 镀锡及焊锡回收工艺产生的废矿物油 金属、塑料的定型和物理机械表面处 理过程中产生的废石蜡和润滑油 油/水分离设施产生的废油、 油泥及废 水处理产生的浮渣和污泥(不包括废 水生化处理污泥) 橡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溶剂油 锂电池隔膜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白油 废矿物油再生净化过程中产生的沉 淀残渣、过滤残渣、废过滤吸附介质 车辆、机械维修和拆解过程中产生的 废发动机油、制动器油、自动变速器 油、齿轮油等废润滑油
附件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
有关规定,制定本名录。 第二条 入本名录: (一)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 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 (二)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 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 第三条 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分类按照《医疗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体废物(包括液态废物),列
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予以认定。 经鉴别具有危险特性的,属于危险废物,应当根据其主要有害 成分和危险特性确定所属废物类别,并按代码“900-000-××”(××为危 险废物类别代码)进行归类管理。 经鉴别不具有危险特性的,不属于危险废物。 第九条 本名录自 2016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 2008 年 6 月 6 日环
危险特性 T T T T T T T T T
兽用药品 制造
275-004-02 275-005-02 275-006-02 275-007-02 275-008-02
HW02 医药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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