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双随机抽查机制实施方案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嘿,亲爱的同事们,今天咱们来聊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这可是个大工程,咱们要一步步来,争取做到既严谨又有趣味。
下面就是我的思考过程,咱们一起来看看吧。
咱们得明确一下“双随机、一公开”的定义。
简单来说,就是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分配检查人员,检查结果公开透明。
这样一来,既能保证公平公正,又能提高工作效率。
好了,下面进入正题。
一、工作目标1.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确保监管工作规范、高效、透明。
2.提高监管效能,减轻企业负担,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3.强化企业自律,促进企业合规经营。
二、工作原则1.公平公正:确保随机抽取的公正性,避免人为干预。
2.依法依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开展监管工作。
3.动态调整:根据监管实际情况,及时调整随机抽取的比例和频次。
4.公开透明: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实施步骤1.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监管任务、检查范围、检查频率等。
2.建立检查对象库:将监管范围内的企业纳入检查对象库,实行动态管理。
3.建立检查人员库:将具备检查资质的人员纳入检查人员库,实行动态调整。
4.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根据监管任务和检查频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5.随机分配检查人员:将抽取的检查对象与检查人员匹配,确保公平公正。
6.开展检查工作:检查人员按照检查方案,对企业进行检查。
7.公开检查结果:检查结束后,及时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
8.整改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企业要立即进行整改,确保合规经营。
9.持续监管:对检查对象进行持续监管,确保监管效果。
四、组织保障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管工作。
2.明确责任分工:各相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密切协作,确保监管工作顺利进行。
3.提高人员素质:加强对检查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
4.强化科技支撑: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科技手段,提高监管效率。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5.10.08
•【文号】环办[2015]88号
•【施行日期】2015.10.08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监察
正文
关于印发《关于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
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环办[2015]8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规范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工作,我部组织制订了《关于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于2015年12月31日前将贯彻落实情况报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刘静
电话:(010)66556447
传真:(010)66556444
附件:关于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5年10月8日。
关于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

附件关于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一、目的和依据为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加强对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精细化监督管理,推广随机抽查制度,规范日常环境监管工作,依据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等,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内容(一)随机抽查主体市、县两级环保部门负责本行政区污染源(包括排污单位和建设项目,下同)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并将随机抽查作为选取日常监督检查对象的主要方式。
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环境违法案件查处、环境执法后督察、环境信访案件处理等非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时,不适用本实施方案。
(二)抽查对象和抽查内容市、县两级环保部门要将行政区内所有污染源作为随机抽查对象,重点对被抽查单位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3—以及环评、“三同时”、排污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三)抽查基础市、县两级环保部门要充分利用现有环境信息库,逐步完善污染源日常监管动态信息库,并将其作为随机抽查基础,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库的建设、运行维护、信息录入和信息更新工作。
污染源日常监管动态信息库应预留与其他环境管理信息库的接口。
污染源日常监管动态信息库要涵盖重点排污单位,以及各级环保部门认为应当列入日常监管的污染源,并逐步覆盖到行政区内所有污染源。
有条件的地方,可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要求,建设多部门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
(四)抽查方式和抽查比例市、县两级环保部门根据本行政区环境监察人员数量、行政区面积、污染源数量、污染源环境守法状态、环境质量和群众投诉情况,合理确定抽查比例(不应低于本方案规定的最低比例),采用摇号等方式确定被抽查单位名单,对其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对投诉举报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环境风险等级高等情况的污染源,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细则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细则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是一种监督和检查机制,用于保证公平公正执行法律、规章和政策。
该机制通过随机选择抽查对象,公开抽查过程和结果,增加监管的透明度和可信度。
为了有效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以下是相关细则的展开讨论。
一、背景和目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是在市场监管领域推行的一项重要制度。
其核心目的是增加监管的公开性和公正性,减少任意执法和腐败行为,提高政府监管效能。
为了更好地实施这一机制,下面将详细介绍具体做法。
二、抽查范围和对象选择1. 抽查范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适用范围应包括所有相关领域和部门,如市场经营者、食品安全、产品质量、环境保护等。
2. 对象选择:为了确保公正性和监管的针对性,抽查对象应通过以下方式进行选择:a. 随机抽样:从待抽查对象的整体群体中随机选择抽查对象,确保每一个待抽查对象都有平等被选择的机会。
b. 信息筛选:根据相关数据和信息,确定高风险和关键领域的对象作为抽查对象,增加监管控制的精准性。
三、抽查程序和要求1. 抽查程序: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应该符合以下程序要求:a. 抽查计划:制定抽查计划,明确抽查时间、区域和对象,确保抽查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b. 随机抽查:使用专业工具或软件进行抽查,确保随机性和公平性。
c. 公开抽查:抽查过程应该公开透明,可监督和评估,确保抽查结果的可信度和权威性。
d. 抽查记录:记录抽查过程和结果,包括被抽查对象、抽查内容、抽查时间等,以备后续检查和审计。
2. 抽查要求:为了增加抽查的效果和实效,抽查时应满足以下要求:a. 抽查频率:按照一定时间间隔进行抽查,减少监管盲区和空白期。
b. 抽查内容:根据法律、规章和政策的要求,确定抽查的具体内容和标准,确保监管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c. 抽查方式:可以采用现场抽查、抽样检验、座谈访谈等方式开展抽查,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应用。
d. 抽查结果评估:对抽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和对比分析,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和追责。
环保双随机督查整改措施

环保双随机督查整改措施环保双随机督查是指环境保护部门利用随机数抽取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进行环境保护问题的督查,主要是为了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现代社会的发展,环境污染问题愈发严重,各种污染形式层出不穷,给人们的健康和生活环境带来了很大的威胁。
因此,通过环保双随机督查,可以及时发现和整改环境污染问题,保障人们的生活质量。
环保双随机督查整改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加强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建设环保法律法规是环境保护的重要基础,对于有效监管和管理环境问题至关重要。
因此,环保部门可以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环保法律法规的认知度,强化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引导企业和个人遵守环保法律法规。
同时,还需加强对环保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制定,完善监管体系,健全执法机构,为环保双随机督查提供法律依据和支持。
二、建立健全环保双随机督查制度和机制环保双随机督查是保障环境监管有效性的重要手段之一。
为了确保督查工作的公正、公平,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双随机抽查、随机检查和随机整改的机制和制度。
首先,需要建立一个健全的数据库,对被检查对象进行登记和归类,确保被纳入随机抽取范围的企业或个人符合相应的标准。
其次,需要制定一套科学的抽取算法,并通过计算机程序实现自动化抽取,确保抽查结果的随机性和公平性。
最后,需要建立一个监督和纠偏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督查工作中的问题,确保整改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三、加强对环保督查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环保督查人员是督查工作的执行者,他们的素质和能力直接关系到整个督查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因此,环保部门需要加强对督查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他们的专业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确保他们能够做到公正、公平地执行督查任务。
同时,还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考核机制,对督查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和激励,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整个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四、加强对环保问题的监测和评估环保双随机督查主要是通过抽样和整改来发现和解决环保问题,因此,对环保问题的监测和评估非常重要。
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施方案一、前言。
大家好!为了让咱们的监督检查工作既有效又有趣,还特别公平公正,咱们制定了这个“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这就像是一场充满惊喜(对那些不合规的可能是惊吓)的大检查游戏,保证让一切都在阳光下进行。
二、总体目标。
咱们这个方案的目标啊,就像是给市场这个大花园除草浇水一样。
要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把那些不符合规定的“杂草”拔掉,让合规的“花朵”茁壮成长,让整个市场环境健康有序,让老百姓放心消费,让企业规规矩矩做事。
三、“双随机一公开”的含义。
1. 双随机。
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咱们就像抽奖一样,从监管的企业、商家或者其他对象的大名单里随机抽取。
不管是大公司还是小店铺,都有相同的被抽到的机会,就像每个孩子在抽奖箱里都有同等机会抽到小玩具一样公平。
这样就避免了有人提前打招呼、走后门,让那些心存侥幸的家伙没处可躲。
随机选派检查人员:检查人员也不是固定的谁去查谁。
我们会把所有有资格的检查人员放在一个大池子里,然后随机捞出来去执行检查任务。
这就好比你不知道是哪个老师来给你考试监考,所以只能老老实实地遵守规则。
2. 一公开:检查完了可不能藏着掖着。
所有的检查结果都要公开,就像把考试成绩贴在公告栏一样。
不管是好的表扬,还是坏的批评,都要让大家看得到。
这样既能让做得好的企业脸上有光,也能让那些有问题的企业红红脸、出出汗,赶紧改正。
四、具体实施步骤。
# (一)建立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名录库。
1. 检查对象名录库。
先把咱们要监管的所有对象都找出来,不管是本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还是那些在咱们这儿有业务的外地企业分支机构,一个都不能少。
按照行业、规模、区域等信息给他们分类,就像把小朋友按照年级、班级分好一样。
这样方便我们在抽取的时候能更有针对性,也能确保各个类型的对象都有被抽到的机会。
2. 检查人员名录库。
把所有能参与检查工作的人员信息都收集起来,包括他们的专业技能、擅长的检查领域等。
环保双随机抽查制度

环保双随机抽查制度简介随着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完善和社会环保意识的提高,环境保护管理已经成为国家政治经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保障环保监管的公正性、科学性和有效性,实现环保监管机构的规范化运作,我国实行了环保双随机抽查制度。
双随机抽查制度概述‘双随机抽查制度’,是指在环境保护监管中,通过随机抽取对象和随机选择监管人员,提高环境监管的标准化、科学化和公正性的一种方式。
其目的是实现环境监管机构在监管活动中随机抽取监管对象、监管时机和监管措施,使监管工作更具公正性和针对性。
抽查对象按照国家环境保护部门的要求,每年双随机抽查的环保企业名单将在各地环保局官网一并公示,需要受到抽查监管的对象包括了涉及环境保护证书、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等环保相关证书的企业。
此外,还将对被投诉或检举的涉及环保问题的企业,以及涉及日常化工、印染、制鞋、皮革、造纸、冶炼、矿山、养殖、畜禽屠宰等行业的企业进行抽查。
监管措施根据抽查情况确定的企业将接受突击检查、日常监测和业务承诺等监管措施,监管流程会在公告中提供,标准、程序和要求严格执行,不得有偏颇。
双随机抽查制度优势公正性提高通过随机抽查监管对象和随机选择监管人员,可以防止政府工作人员和企业之间的默契勾结,使监管工作更加公正。
可行性强双随机抽查制度可以避免长时间固定的监管,可以更快地处理监管对象的问题,提高了监管效率。
稳定和长期现实管控环保双随机抽查制度是一种长期有效的环保措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强制企业遵守各项环保法规,并促使企业逐步形成良好的环保意识。
双随机抽查制度不足可能不具有普适适用性因为环保双随机抽查制度是一种随机选择的监管方式,如果抽到的对象比较少,监管难度会增加,难以完全覆盖所有企业。
部分企业存在漏洞一部分企业通过潜规则绕开监管,通过政治关系和贿赂等方式来逃避监管工作,从而影响了环境保护改善的效果。
双随机抽查制度的启示作为一项新型的环保监管制度,环保双随机抽查制度在实践中体现了政府的权威、法制的公正和程序的规范。
“双随机”抽查机制实施方案(五篇)

“双随机”抽查机制实施方案(五篇)(篇一)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增强执法效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随机抽查工作的开展,我局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会精神,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管理方式,落实监管责任,提升监管效能,加强监管信息互通与监管工作联动,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促进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和文明执法,提高监管效率和服务水平。
二、主要内容(一)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部门协同监管平台的应用1、经营主体行政许可后,及时更新生产经营企业信息。
2、加强企业日常监管信息、许可信息、处罚信息的归集,并报送至局“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3、加强涉企信息的推送、公示、接收、反馈。
(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1、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和修订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2、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监管部门自由裁量权。
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从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3、根据监管领域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
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目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4、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惩处,形成有效震慑,增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守法的自觉性,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情况以及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5、推进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档案及失信联合惩戒的黑名单制度,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社会信用记录。
三、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城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它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稽查大队、办公室、行政审批事务室、综合应急科、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流通监管科、餐饮服务监管科、药品生产监管科、药品流通监管科、医疗器械监管科及各街道食药所负责人任成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双随机抽查机制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双随机”(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机制。
参照《X省环保厅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落实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明确抽查范围
根据X省环保厅《随机抽查机制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县目前已录入X省环境执法信息系统内的国控、省控、市控重点排污企业、一般排污企业名单,作为抽查对象范围。
由于X省环境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动态信息库目前尚未建设完善,我县将根据《X省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动态信息库建设方案(试行)》要求,逐步完善排污企业入库工作,其中市控及以上重点企业必须作为重点排污企业。
二、明确抽查比例和频次
每季度至少对本行政区25%的重点排污单位进行抽查(原则上应保证每年对辖区所有重点排污单位进行一遍巡查);每季度至少对本行政区域的特殊监管对象抽查一次;一般排污企业至少按照在岗在编的一线环境执法检查人员数量与被抽查单位数量1:10的比例确定年度被抽查单位数量。
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企业,可适当加大检查力度。
三、组建市场主体名录库
市场主体名录库为行政审批事项设立以来已审批的全部管理服务对象,每个事项分设1个主体名录库。
市场名录库由环评科供企业名录,并根据审批情况定期更新,由办公室及时汇总。
市场主体名录库信息应准确完备,包括企业名称、许可证名称和编号、工商注册号或者组织机构代码、审批和验收时间文号、有效期限、许可范围、法定代表人、机构地址、联系电话、违法违规情况以及审批要素动态变更信息等要素。
各辖区环保所、开发区分局、监察大队配合。
四、组建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原则上由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证工作人员构成,所有随机抽查共用1个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由法制股负责组建,并根据执法检查人员变动情况定期更新。
五、配套制度和机制
(一)抽查“双随机”
相关股、室、站、队、环保所、开发区分局年初分别提出抽查计划,报局领导审定。
并根据年度计划,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含抽查项目、实施时间、抽查目的、执法人员数量、执法检查方式、保密要求及检查结果应用等),会同办公室启动“双随机”抽查。
办公室根据相关股、室、站、队、环保所、开发区分局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通过“摇号”等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
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分管监察领导负责人现场监督抽取过程;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名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二)抽查留痕
环境执法检查人员开展现场抽查工作时,应现场制作《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根据工作要求,可逐步配备并使用移动执法设备。
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的,应当责令改正,提出整改要求,按程序报告并作出处理。
(三)依法处罚
进一步加大处理处罚力度,对随机抽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处罚。
(四)抽查保密
建立健全随机抽查工作的保密制度。
在现场检查工作实施前,随机抽查名单应对被抽查单位保密,坚决防止跑风漏气、失密泄密现象发生。
违反保密制度的,要视情节轻重,对泄密者本人和有关责任人员,予以通报批评、暂扣或收回环境执法证件、调离执法岗位,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处分规定进行处理。
(五)联合抽查
开展现场抽查工作时,应按照本部门监测监察联动工作机制要求,对被抽查单位同步开展监测和监察,同时配合公安局做好环境犯罪移送工作。
(六)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