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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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辛集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辛集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辛集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辛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11.15•【字号】辛政办字〔2019〕38号•【施行日期】2019.1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辛集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辛政办字〔2019〕38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辛集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11月15日辛集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为全面贯彻落实《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委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重点任务的通知》(冀建城建〔2019〕11号)要求,加快补齐我市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解决污水直排、雨污水错接混接、外水入渗、溢流污染、工业废水不达标纳管等问题,进一步完善和提升我市城镇污水处理系统收集、处理效能,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总体要求,全面推进我市污水处理处置工作,加快补齐我市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大力提升我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和水平,尽快实现我市建成区污水管网全覆盖,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目标,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果,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工作目标到2019年底,建成区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以上。

到2020年底,继续推进老旧排水管网修复改造,开展建成区市政雨污混错接治理。

基本完成辛集市水处理中心、佳洁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

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不低于75%。

加快推进黑臭水体整治工作。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8.12•【字号】宜府办函〔2019〕31号•【施行日期】2019.08.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宜府办函〔2019〕3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宜昌市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8月12日宜昌市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为加快补齐宜昌城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提升城区污水处理设施维护管理水平,尽快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根据国家和省关于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和加强城镇水环境治理的有关要求,结合宜昌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系统谋划,近远结合;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建管并重,管理优先;区域管控,源头治理”的原则,到2020年底,宜昌城区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到2021年底,城区建成区基本无生活污水直排口,基本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效能显著提高,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在2018年基础上每年提高10%以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旱天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达到80mg/L以上。

二、重点任务(一)全面清理排查,摸清底数。

1.开展排水管网检测工作。

落实专项资金,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在地下管线普查成果基础上,制定市政排水管网检测方案,统一检测标准,对市政排水管网开展全面检测,查清排水管网、排水口、检查井及雨污错接混接漏损等结构性和功能性缺陷,形成城区排水管网检测评估报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982号建议的答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982号建议的答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982号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21.07.14•【文号】•【施行日期】2021.07.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对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982号建议的答复姜希猛代表:您提出的关于海绵城市建设中创新给排水管网设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您提出的关于开展雨污管道排查、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制定管道铺设和修复技术标准、鼓励非开挖的管道修复技术等建议很有借鉴意义。

2013年颁布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1号)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降雨规律和暴雨内涝风险情况,结合气象、水文资料,建立排水设施地理信息系统”,党中央、国务院也多次做过部署。

我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积极推动地下管网排查与建设有关工作。

一、开展排水管网排查,建立信息平台。

2019年,经国务院同意,我部与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印发《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要求全面排查污水管网,建立排查和周期性检测机制,建立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GIS)。

2013年以来,我部印发《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普查数据采集与管理技术导则(试行)》《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数据采集与维护技术规范》(GB/T51187-2016),明确排水设施普查方法、数据采集等技术要求。

我部与广电总局、能源局等部门指导各地开展城市地下管线普查、规范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维护等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关于加强城市地下通信管线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开展通信管线普查,推动通信管线信息系统与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对接,促进实现信息共享和动态更新。

2020年12月,经国务院同意,我部印发《关于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在设施普查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到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全覆盖。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随着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成为了一个重要问题。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是解决城镇污水问题的关键。

为了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制定了以下三年推进方案。

一、基础设施建设阶段(第一年-第二年)1.识别区域性差异,并制定不同的处理方案。

由于不同的地理环境和人口水平,各个城市的污水处理需求不同。

针对每个城市的情况,应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

地区性的差异和污染水平的不同将使各市的建设方案和目标略有不同。

2.进行基础设施重建和升级。

许多城镇的污水处理设施已经过时或陈旧,这就需要对设施进行重建或升级。

除了更新设施、增加处理效率外,还需要在设计、资金、运营等方面做出改进。

3.提高环境标准并严格监督。

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需要加强环境保护监督,促进城市环境健康及相关投资的利用、规范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二、持续改进阶段(第三年)1.优化周期性检测并制定预防性维护计划。

计划之外,还需加强检查和监管,以确保污水处理设施能持续正常工作,并确保水质达到监管机构要求的标准。

2.加强投入和技术革新,以提高处理效率和质量。

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方面,除了考虑成本,还需要考虑如何更好地利用投资和推广新技术。

3.开展拟定协议来确保多方合作。

城镇污水处理不是单靠一个政府部门,需要各方的合作机制。

协议可以确保职责明确,确保城镇污水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评估和改进(第四年)1.制定评估系统并评价成效。

为了对城镇污水处理项目进行评估,可制定完整的评估系统。

评估需要考虑诸多因素,包括经济和环境成本,成效展望,用户反馈等等。

2.建立双向沟通渠道以促进稳定和改进。

为了促进双方沟通,可建立协调机构或定期会议,以协调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并确保其衔接度如期达成。

3.组织专家和业务专员,加强学习和知识分享。

为了不断提高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水平,应定期组织专家和业务专员进行学习和知识分享。

综上所述,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需要分阶段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改进和评估和改进阶段。

安徽近日印发《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

安徽近日印发《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

安徽近日印发《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安徽省住建厅联合多部门 近日印发《城镇污水处理提质 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

按照《实施 方案》,2019年至2021年,安徽省每年改造修复市政污水管 网800公里以上,持续推进污 水处理设施建设及提标改造,加快城市黑臭水体治理进度。

到2020年,安徽省设区的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基本完成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到2021年,安徽省设区的市建成区基本无生活污水直排口,基本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接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基本完成市政雨污错接混接点治理及破旧管网修复改造,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机制。

围绕实现这一目标,〈疾施方案>〉明确重点推进排水管网排查和定期检测工作、城镇排水管网改造、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与提标改造等工作,健全管网建设质量管控、污水接人服务和管理、专业运行维护管理等一系列机制。

《浙江省治污水暨水污染防治行动2019年实施方案》发布日前,浙江印发《浙江省治 污水暨水污染防治行动2019 年实施方案》。

将按照“五水共 治只能加强,不能放松”的要 求,持续深化碧水行动和“水十条”,落实长江保护修复攻 坚战任务要求,深入实施河 (湖)长、湾(滩)长制,确保水质持续改善。

力争地表水省控断面达到或优于III类水质断面比例达到83%,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达到95%,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90%以上,地下水和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定。

确保大花园核心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29个出境断面水质全部达标,力争基本达到丨丨类:确保其他地区116个出境断面I V类水质以下比例控制在4%以内。

2019年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水环境质量改善和水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

江苏省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近曰印 发《江苏省长江保护修复攻坚 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明确 江苏省长江水生态环境保护的 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 施,在加大空间保护、治污减 排、生态修复力度上提出更严 格的管控措施,推动长江生态功能逐步恢复、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XX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任务分解表【模板】

《XX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任务分解表【模板】
市城管执法局
延安水务环保
集团
市生态环境局、各开发区管委会、XX区政府。
2021年底
5
全面推进现状排水管网混错漏接及直排口改造
加快雨污水错接、混接、漏接及污水直排口改造。
根据排水管网排查结果,实施城镇排水管网错接混接漏接改造、管网更新、破旧管网修复,制定年度整改方案,2020年底前完成城市主干道沿线混接错接漏接点改造。2021年完成居民小区、公共建筑和学校、医院等企业单位内部管网改造,实现污水“零直排”。结合实际情况,逐步取消截流闸,彻底消除污水直排口。
延安水务环保
集团
市城管执法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各开发区管委会、XX区政府。
2021年底
10
建立健全管网专业运行维护管理机制
建立完善污水系统运行调度机制,积极推行一体化、专业化运行维护管理。建立健全污水管网维护管理工作制度和保障机制。建立健全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工作制度。
对城市现有厂网分离、建管分离的碎片化管理体制机制进行积极探索和改革,积极推行污水处理厂、排水管网与河道水体联动的“厂-网-河”一体化、专业化运行维护管理,保障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系统性和完整性。鼓励居住小区、公共建筑及企事业单位将内部管网养护工作委托市政排水管网运行维护单位实施,实现管网管理“一家管”,配套建立责权明晰的工作制度,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定额实施运行维护,根据管网规模、服务范围等因素合理确定运维单位、人员配置和资金保障,建立政府和居民共担的费用保障机制。
市城管执法局
延安水务环保
集团
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2021年底
建立以5-10年为一个排查周期的长效工作机制,制定详细的评估标准。
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制定详细的评估标准,针对排水系统缺陷提出相应的维护、维修措施。

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

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

2019年6月第6期城市道桥与防洪政策规范3372019年4月29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

方案提出,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要求,将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民生优先领域,经过3年努力,尽快补齐污水管网等设施短板,为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现刊发全文以指导工作。

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要求,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尽快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将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民生优先领域,坚持雷厉风行与久久为功相结合,抓住主要矛盾和薄弱环节集中攻坚,重点强化体制机制建设和创新,加快补齐污水管网等设施短板,为尽快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目标打下坚实基础O(二)基本原则。

立足民生,攻坚克难。

把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作为关系民生的重大问题和扩大内需的重点领域,全面提升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和水平,提升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优先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生活污水宜排等热点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落实责任,强化担当。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多措并举、高效有力的协调推进机制。

要强化城市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做好统筹协调,完善体制机制,分解落实任务,加强资金保障,确保三年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协同联动,强化指导督促。

系统谋划,近远结合。

在分析污水收集处理系统现状基础上,统筹协调,谋划长远,做好顶层设计,强化系统性,压茬推进;三年行动要实事求是,既量力而行又尽力而为,定出硬目标,敢啃“硬骨头”,扎实推进,全力攻坚,为持续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打好坚实基础。

某城市提升污水集中收集率的实施路径

某城市提升污水集中收集率的实施路径

某城市提升污水集中收集率的实施路径摘要:某城市经过多年建设,城市污水厂的处理能力基本上满足污水处理要求、污水管网基本覆盖完全。

但保留的污水管网、砖砌化粪池渗漏、破裂的情况比较普遍,以及企业低浓度工业废水排入,导致了污水厂进水浓度长期偏低。

在国家相关政策和技术文件的指引下,分析现状排水系统存在问题,高标准新建排水管网,并对管网进行全面的检测和修复,制定居民小区和单位庭院排水方案,对化粪池进行整改,并提升运行管理水平,快速提升城市污水集中收集率,促进城镇污水处理行业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城市污水集中收集率1背景2019年04月29日,国家印发了《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尽快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的总体要求,实现“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效能”显著提升的工作目标,并提出了13项工作任务,为我国城镇污水处理行业提质增效工作指明了方向[1]。

2019年06月06日,江苏省印发了《江苏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实施方案(2019—2021年)》,旨在加快完善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能力,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

2城市污水集中收集率认知2.1核算方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试统计工作通知》建办城函【2018】625号文,以生化需氧量(BOD)核算,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计算公式如下: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编制的《江苏省城镇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方法(试行)》,以化学需氧量(COD)为核算因子,核算区域内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总量与生活污水产生总量之比,即为该核算区域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

计算公式如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算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以BOD核算,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核算区域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以COD核算,计算方法有所不同。

2.2目标《三年行动方案》提出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BOD浓度低于100 mg/L的,要围绕服务片区管网制定“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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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
现将《高新区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规划建设土地局经济发展局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环境保护局
2020年1月13日
淄博高新区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
行动方案(2019-2021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淄博市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精神,加快补齐城市污水管网等设施短板,尽快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进一步提升城市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运行效能,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1年底,旧村改造完毕的村居全部实现雨污分流。

严厉打击污水偷排直排行为,消除生活污水直排口,杜绝河道排口排放污水现象。

光大水务一分厂年均进水生化需氧量(BOD5)浓度2020年提高至100(mg/L),到2021年提高至110(mg/L)。

二、主要任务
(一)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本着“系统谋划、远+近结合、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由各相关单位根据职责及分工明确列出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实施方案的项目清单和年度实施计划。

对2018年进水生化需氧量(BOD5)年均浓度低于100mg/L的城市污水处理厂,按照“一厂一策”原则,组织
(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制定服务片区管网系统化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时限和工作措施。

环保局、建设局、经济发展局配合)
(二)全面排查城市排水设施
对旧村改造完成的村居进行调查摸底,全面达到雨污分流。

通过集中力量,进一步强化日常巡查,开展集中整治,依法严厉打击污水偷排直排行为,实现杜绝河道排口排放污水现象的目标。

(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建设局配合)
(三)加快推进城市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改造
1. 推进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

加快推进光大水务一分厂搬迁改造,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

加强城乡结合部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消除管网空白区。

(建设局牵头,综合行政执法局、环保局配合)结合高新区实际,工业企业污水全部由企业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标后,由光大水务三分厂集中处理。

(环保局牵头)
2. 开展城市排水系统建设改造。

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城市排水管网新建、改造和雨污合流管网分流改造。

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理念,加快推进实施错接混接改造、管网更新、破损修复改造等工程,实施清污分流,逐步取消临时截污措施。

城市排水管网修复要积极采用非开挖技术,避免大拆大建。

新建居民小区、公共建筑和企事业单位取消内部化粪池,提高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可生化性。

(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分别负责)
3. 健全管网建设质量安全管控机制。

加强排水管材市场监管,推广使用绿色新型管材,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

严格排水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应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相关标准规范,严格进行隐蔽工程检查、竣工验收和设施移交,确保工程施工质量。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进一步加强排水设施工程质量监督,未达到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的,不得通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排水设施产权单位要严格进行排水管道养护、检测与修复质量管理,确保管网高效运行。

按照质量终身责任追究要求,强化设计、施工、监理等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行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

(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管局分别负责)
(四)健全污水接入服务和长效管理制度
1. 封堵城市污水管网漏洞。

合理控制河湖水体水位,妥善处理河湖水位与市政排水的关系,防止河湖水倒灌进入市政排水系统。

及时封堵地表水、地下水进入城区污水管网漏洞。

严格城区施工降水的排水许可审批,严禁施工降水排入城市污水管网,鼓励直接回用。

加强城区居民小区、公共建筑及企事业单位中水设施的监管,以用定产,出水水质要达到国家规定标准,鼓励将处理后的中水全部进行回用,禁止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鼓励公共建筑和居民小区对净水机尾水进行回用,有条件的要加装尾水回收利用装置。

确实不能回用的,可排入雨水管道,禁止排入污水管道。

(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局分别负责)
2. 建立溯源追查和联动执法机制。

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厂进、出水口水质监测,发现进水指标浓度超标,或者存在其他可能造成生化系统受损、影响出水水质的情形时,要立即采取应急处理措施,会同排水管网运营维护单位尽快查明原因,并向环保局和综合行政执法局报告。

环保局和综合行政执法局收到污水处理厂相关情况报告或排查发现违法排污时,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溯源追查,依法处罚超排、偷排等违法行为。

加强对未经许可排污行为的执法力度,对企业、经营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污水乱排直排行为加强日常执法巡查和依
法整治。

(环保局牵头,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
3. 规范工业企业排水管理。

加强企业废水排放监管,建立退出机制。

冶金、电镀、化工、印染、原料药制造(有工业废水处理资质且出水达到国家标准的原料药制造企业除外)等工业企业排放的含高浓度重金属或难以生化降解的废水,以及有关工业企业排放的强酸、强碱、高盐、高氟废水,不得排入城镇污水管网。

综合行政执法局要牵头对进入市政污水管网的工业企业进行排查,建立纳管企业清单,组织环保局、污水处理专家、工业企业代表、城市污水处理厂等各方代表参加的专家论证会进行评估,经评估认定污染物不能被城市污水处理厂有效处理或可能影响出水稳定达标的,要限期退出。

经评估可继续接入污水管网的,工业企业应当依法取得排污许可和排水许可。

综合行政执法局可在重点工业企业排水管接入管网连接处建设超标自动切断装置。

工业企业排污许可内容、污水接入管网位置、排水方式、主要排放污染物类型等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单位和相关部门监督。

(环保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分别负责)
4. 持续推进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防治。

严格保护高新区范围内水体环境,对于新增黑臭水体,发现一条,上报一条,治理一条,销号一条。

(建设局牵头,环保局、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
5. 做好排水管网维护管理。

排水管网运行维护单位要整合现有养护队伍力量,根据管网规模、服务范围和特点等因素,配备专业人员和设备对管网进行维护。

鼓励通过市场化机制引入专业化机构参与管网养护管理,鼓励居民小区将内部管网养护工作委托市政排水管网运行维护单位实施,配套建立责权明晰的工作制度,建立政府和居民共担的费用保障机制。

要对排水管道、检查井、城区河道定期开展清淤疏浚。

加强设施运行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经常性教育和公众监督制度,切实消除向雨水斗扫入、倾倒垃圾和泥浆等行为。

引导公众自觉维护雨水、污水管网等设施,不向水体和雨水口排放污水,不私搭乱接管网。

持续推广环卫保洁和雨水斗清掏一体化作业制度。

(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建设局配合)
三、保障措施
各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根据职责和分工,明确责任科室和责任人,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确保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有序推进。

三年行动期间,每年12月底前向市相关部门报送年度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进展情况。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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