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或服务类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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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招标实施指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招标实施指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招
标实施指引》的补充通知(一)
【法规类别】政府采购
【发文字号】闽财购[2008]11号
【发布部门】福建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08.03.21
【实施日期】2008.04.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招标实施指引》的补充通知
(一)
(闽财购〔2008〕11号)
省直各单位、省政府采购中心、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为进一步规范省级政府采购活动,现对《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招标实施指引》作如下补充通知:
1、公开招标失败后重新进行公开招标的,采购人应将下载的公开招标公告及流(废)标公告原件、原公开招标计划批复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送省财政厅,据此获得公开招标网上操作流程序号。

2、采购人向省财政厅申请变更采购方式时,除按《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
目招标实施指引》提供材料外,同时须提交下载的流(废)标公告。

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

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

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
一、货物类
通用设备:包括计算机设备及软件、办公设备、车辆、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等。

专用设备:针对特定行业或领域所需的专用设备,如医疗设备、科研设备、教育设备等。

材料类:涉及各种建筑、生产用原材料,如金属、非金属、化工材料等。

图书档案:包括各类图书、档案、文献等。

家具用具:办公家具、宿舍家具、食堂家具等。

其他货物:不属于以上类别的其他货物。

二、工程类
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住宅、公共建筑、工业厂房等的建设。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如道路、桥梁、隧道、轨道交通等。

水利工程:水库、堤防、治理河道等。

交通设施工程:公路、铁路、机场、港口等。

环保工程: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生态修复等。

其他工程:不属于以上类别的其他工程。

三、服务类
信息技术服务:包括软件开发、系统集成、数据处理等。

维修维护服务:设备、设施、系统等的维修与维护。

金融服务:包括保险、银行、基金等金融服务。

法律服务: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诉讼等。

咨询服务:包括管理咨询、财务咨询、市场营销咨询等。

教育培训服务:各类培训、进修、研讨等教育活动。

其他服务:不属于以上类别的其他服务。

注:
以上分类仅供参考,具体采购品目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在进行政府采购时,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流程进行,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希望上述文档能为您提供帮助。

如有需要,请随时联系我进行修改或补充。

服务类采购项目决算预算

服务类采购项目决算预算

服务类采购项目决算预算(原创版)目录1.服务类采购项目决算预算的概述2.服务类采购项目的分类3.决算预算的编制方法4.决算预算的注意事项5.服务类采购项目决算预算的实际应用正文一、服务类采购项目决算预算的概述服务类采购项目决算预算是指在服务类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项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实际发生的费用以及合同约定的价格调整等因素,对项目预算进行决算的过程。

决算预算是评价项目成本效益、考核项目实施绩效的重要依据,对于促进采购单位与服务提供商之间的合作,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二、服务类采购项目的分类服务类采购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信息技术服务:如软件开发、系统集成、数据处理等。

2.咨询服务:如管理咨询、技术咨询、工程咨询等。

3.物流服务:如运输、仓储、配送等。

4.人力资源服务:如招聘、培训、派遣等。

5.其他服务:如广告策划、会议服务、物业管理等。

三、决算预算的编制方法1.收集项目相关资料:包括项目合同、工作量清单、价格清单、费用明细表等。

2.核对项目实际完成情况:与项目实施进度报告、工作量确认单等相关资料进行核对,确认项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

3.计算项目决算价格:根据合同约定的价格调整因素,如实际完成的工作量、价格调整系数等,计算项目决算价格。

4.汇总决算预算:将各个子项目的决算价格汇总,形成整个服务类采购项目的决算预算。

四、决算预算的注意事项1.确保决算预算的合理性:决算预算应真实反映项目的实际成本,避免虚高或虚低。

2.关注价格调整因素:在编制决算预算时,要充分考虑合同约定的价格调整因素,确保决算价格的准确性。

3.及时更新决算预算: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及时更新决算预算,以便采购单位和 service provider 根据最新的预算情况进行合作。

五、服务类采购项目决算预算的实际应用1.对比预算与实际成本:通过决算预算,可以清晰地了解到项目实际成本与预算成本的差异,为采购单位提供成本控制的依据。

表2-货物及服务政府采购项目审批表

表2-货物及服务政府采购项目审批表
(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备:
1.采购项目立项要求,按照《货物及服务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昆理工大校字〔2019〕38 号)执行。2.项目资金来源由多种经费组成时,申购部门须分别报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批。3.上会立项项目,请附校长办公会或党委常委会决议。4.本表不得涂改,须用A4纸打印。
上会情况
说明
采购资金未落实项目
上会情况
说明
项目负责人制项目
项目负责人审核意见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业务主管部门审批意见
(采购资金及采购任务明确的科研项目、引进人才类项目、学科平台类项目、团队建设项目等各类项目负责人制项目,由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批。)
(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财务处审核资金意见
表2
货物及服务政府采购
项目审批表
申购部门
申购预算金额
经费来源及经费卡号
采购项目经办人
联系电话及邮箱
申购部门党政联席会(主任办公会或部处务会)审核意见
申购项目已经部门党政联席会(主任办公会或部处务会)集体研究,同意申购。
(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学校预算已安排经费项目
部门分管校领导审批意见
签 字: 年 月 日

服务类采购招标标准

服务类采购招标标准

服务类采购招标标准
服务类采购招标标准根据采购产品或服务的特征、采购规模、采购对象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一般来讲,服务类采购招标标准包括以下内容:
1. 招标文件的制定:招标文件应当清晰地说明采购产品或服务的性质、数量、质量要求、交付期限、付款方式等详细信息;同时,招标文件还应当规定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技术和商务文件等相关要求。

2.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具备适当的资格条件,如注册资本、执照等;此外,投标人还需具备提供相关服务的能力和经验,以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

3. 投标评选标准:招标文件中需要详细说明投标评选标准,如技术、质量、价格等方面的要求,以便投标人准确地了解评选标准,提高投标的准确性和成功率。

4. 开标程序:招标文件中应详细说明开标的程序和要求,包括开标时间、地点、人员、议程、透明度等,以确保公正、公平、透明的招标活动。

5. 中标公告和合同签订:中标公告应及时公布,合同签订应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规定进行,签订前应进行充分的协商和审查。

服务类采购招标标准不同于物品采购招标标准,因此需针对实际需求进行具体规定和细化。

财政部18号令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

财政部18号令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18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采购当事人的采购行为,加强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统称“招标采购单位”)进行政府采购货物或者服务(以下简称“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前款所称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依法经认定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

第三条货物服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采购单位依法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采购单位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随机邀请三家以上供应商,并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其参加投标。

第四条货物服务采购项目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的批准。

第五条招标采购单位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参加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不得指定货物的品牌、服务的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以及采用其他方式非法干涉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

第七条在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中,招标采购单位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

供应商认为上述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

第八条参加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应当是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本国供应商,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外国供应商可以参加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的除外。

外国供应商依法参加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货物采购与服务采购有何不同

货物采购与服务采购有何不同

货物采购与服务采购有何不同编者按货物、工程和服务是我国政府采购的三大类主要标的物。

我国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对于货物和服务采购的法律规范在总体要求、采购程序上是相同的,但在个性化设计和程序安排上针对项目特点存在不同,这是业界必须认清的一个重要业务问题。

我们拟在此以《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对这个问题进行简要梳理和探讨,以求寻找规律,帮助提高业务水平。

从货物与服务的定义出发《政府采购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本法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从上述定义可以看出,货物和服务从性质上看是不同的采购标的物。

可以这样理解:货物一般指有形的产品,如电脑、家具、服装等,而服务则一般指向无形的产品或劳务,如软件编程、印刷、物业服务等。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二条所称服务,包括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进一步阐述了服务的范围,指出服务采购不仅包括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自身需要的服务,同时还包括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产品。

公共服务产品可以根据其具体内容和形式分为基础公共服务、经济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服务、社会公共服务等。

基础公共服务是指通过国家权力介入或公共资源投入,为公民及其组织提供从事生产、生活、发展和娱乐等活动需要的基础性服务,如提供水、电、气、交通与通讯基础设施服务等。

经济公共服务是指通过国家权力介入或公共资源投入为公民及企业等从事经济发展活动所提供的各种服务,如科技推广、咨询服务等。

公共安全服务是指通过国家权力介入或公共资源投入为公民提供的安全服务。

社会公共服务是国家为满足公民的生存、生活、发展需要的社会性直接投入,如教育、医疗、社会福利等。

与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相比,公共服务产品的范围较为宽泛,有时甚至包括提供服务载体的采购,属于混合型采购。

采购方式选取大同小异一是法定方式。

政府采购货物类和服务类采购需求确认书

政府采购货物类和服务类采购需求确认书

政府采购货物类和服务类采购需求确认书政府采购批准编号:编制单位(采购人):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确认(签字及名章):编制时间:年月日(一)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年8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令第14号修改)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5、《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6、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民间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5号)7、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8、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产品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9、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10、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11、财政部《关于信息系统集成建设项目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1]59号)12、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13、信息产业部、国家版权局、商务部关于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有关问题的通知信部联产〔2006〕199号)14、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15、财政部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37号)16、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交通运输领域政府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17、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项目比价招投标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呼政办发[2016]16号)18、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项目比价招投标合同履约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19、呼伦贝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2016年度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呼财综[2016]175号)20、其他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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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或服务类采购项目
(试用版)
编制单位:蚌埠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盖章)
编制时间: 2018年1月8日
项目名称: 蚌埠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春节慰问物品采购(大米) 政府采购项 采购人:蚌埠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吴燕 联系电话:3114658
本项目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支付资金,无预付款。

货到采购人指定
地点并经验收合格后付款。

供货(安装)期限(或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并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 5日内到
住 货。

售后服务要求:采购物资符合用户单位需求内容,物资送至各区、乡镇、街道;
用户单位根据需要,在1个月内可依中标价追加指标;
采购物资应出具相关的质量检测报告。

拟采用的采购组织形式:部门集中采购 拟米用的政府米购方式:询价 米购
拟采用的评审方法:有效最低价中标。

采购大米 31.74万元,每袋20斤,以供 货数量多中标。

(结合需求特点据实确定) 米购标的清单:
质量要求:
符合《GB1354-2009》国家标准,2017年11月1日以后生产 的、原厂包装(包装上必须有“QS 或“ SC 标识,下同)。

产品外 观要求:
1、 色泽:精白色或淡青色,有光泽,呈半透明的角质米;
2、 形态:颗粒整齐、均匀,表面光滑,组织结构紧密完整;
3、 碎米粒和杂质无明显超标;
4、 无黄粒米、霉变粒和病斑粒;
5、 具有新鲜的清香气息;
6、 有效保质期:自交货之日起不少于 3个月。

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
采购预算:
31.74 (万元)
付款方式:
序号设备
技术参数数量备注名称
第一项:技术弋参数:2017年(全新)粳米,每袋20斤,建议用丰原、金龙鱼、福临门等品牌。

序号项目单位指标
1 色泽、气味正常、无异味,无发霉变质现象
2 加工精度特级
3 不完善粒% w 3.0
4 总量% w 0.25
5 糠粉% w 0.15
6 矿物质% w 0.02
7 带壳稗粒粒/Kg w 15
8 稻谷粒粒/Kg w 8
9
总量% w 15.0
碎米
10 小碎米% w 1.0
11 黄粒米% w 0.5
12 胶稠度mm > 50
13 直链淀粉% 14.0 〜20.0
14 蛋白质% > 5
15 水分% w 15.5
16 无机砷(以As计)mg/Kg w 0.15
17 汞(以Hg计)mg/Kg w 0.01
18 铅(以Pb计)mg/Kg w 0.2
19 镉(以Cd计)mg/Kg w 0.2
20 氟(以F计)mg/Kg w 1.0
21 磷化物(以PH计)mg/Kg w 0.05
22 氰化物(以HCN计)mg/Kg 阴性
23 敌敌畏mg/Kg w 0.05
24 乐果mg/Kg w 0.02
25 马拉硫磷mg/Kg w 0.1
26 杀暝硫磷mg/Kg w 1.0
27 倍硫磷mg/Kg 不得检出
28 三唑磷mg/Kg w 0.05
29 毒死蜱mg/Kg w 0.1
30 甲基毒死蜱mg/Kg w 5
31 甲胺磷mg/Kg 不得检出
32 三环唑mg/Kg w 1.0
33 杀虫双mg/Kg w 0.1
34 六六六(HCH)mg/Kg w 0.05
35 滴滴涕(DDT)mg/Kg w 0.05
36 溴氰菊酯mg/Kg w 0.5
37 黄曲霉毒素B1 mg/Kg w 5.0
备注:1、标有“★”的参数为关键性技术参数,必须无条件满足,如有一项不能满足,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
2、未标“★”的参数为非关键性技术参数,如有三项或三项以上不满足,
也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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