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省科技重大专项推荐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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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书(2020年度)填写参考

安徽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书(2020年度)填写参考

受理编号:[安徽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书(2020年度)项目类别:公开竞争类-技术领域项目项目名称:申请单位:(盖章)单位地址:项目负责人:电子邮箱:手机号码:联系电话:归口管理部门:申报日期:安徽省科学技术厅二〇二〇年制一、单位基本情况(一)企业基本信息(二)非企业基本信息二、项目基本情况三、项目概述四、项目人员情况五、项目经费情况六、项目进度计划(说明项目进度,包括实施方案、实施地点、阶段性成果等内容)7、项目绩效目标八、诚信承诺书安徽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申请人部分)本人根据安徽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自愿提交项目申报书,在此郑重承诺:严格遵守《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厅字〔2018〕23号)规定,所申报材料和相关内容真实有效,不存在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申报材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参与安徽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评审和实施全过程中,恪守职业规范和科学道德,遵守评审规则和工作纪律,杜绝以下行为:(一)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或者伪造、篡改研究数据、研究结论;(二)购买、代写、代投论文,虚构同行评议专家及评议意见;(三)违反论文署名规范,擅自标注或虚假标注获得科技计划等资助;(四)弄虚作假,骗取科技计划项目、科研经费以及奖励、荣誉等;(五)在正式申报书中以高指标通过评审,在任务书签订时故意篡改降低任务书中相应指标;(六)以任何形式探听尚未公布的评审专家名单及其他评审过程中的保密信息;(七)本人或委托他人通过各种方式及各种途径联系有关专家进行请托、游说,违规到评审会议驻地游说评审专家和工作人员、询问评审或尚未正式向社会公布的信息等干扰评审或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活动;(八)向评审工作人员、评审专家等提供任何形式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或提供宴请、旅游、娱乐健身等任何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活动;(九)其它违反财经纪律和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

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资金(20XX年新兴产业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资金(20XX年新兴产业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资金(20XX 年新兴产业资金)绩效评价报告目录一、项目基本情况 (4)(一)项目立项背景 (4)(二)项目投入情况 (4)(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4)二、项目绩效目标 (5)(一)总体绩效目标 (5)(二)年度绩效目标 (5)三、评价基本情况 (5)(一)评价的范围 (5)(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5)(三)评价实施过程 (6)四、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6)(一)综合评价结论 (6)(二)绩效分析 (7)(三)项目取得的成效 (12)五、存在问题 (12)(一)立项方面 (12)(二)过程方面 (13)(三)产出方面。

(13)(四)效益方面。

(13)六、意见建议 (14)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立项背景20XX年5月,XX省科技厅下达《关于组织申报20XX年XX省科技重大专项(新兴产业)项目的通知》,提出“决定启动20XX年省科技专项(新兴产业)项目申报工作”,各地市科技局下发通知,由各地市具备申报条件的单位进行申请,经各地市科技局遴选后推荐上报至XX省科技厅进行专家立项评审,最终择优扶持85个项目。

(二)项目投入情况项目专项资金采取竞争性分配—专家评审的方式,由省科技厅参考专家评审意见和各项目申报单位基础条件,综合考虑项目总投资需求和预算情况进行立项。

本项目涉及16个地市,1个省财政直管县,共85家项目执行单位,分别按照500万元、300万元和100万元三个层次确定资助额度,预算总资金21500万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1、项目管理机构与层级(详见图表1)图表1:项目管理机构与层级2、项目资金拨付程序(详见图表2)图表2:项目资金拨付程序二、项目绩效目标(一)总体绩效目标扶持一批重大关键共性技术和产业化示范项目,引导带动各级财政、金融机构和社会资金共同投入自主创新,逐步形成政府资金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高校和科研单位为技术支撑、金融机构积极参与的“官、学、产、研”紧密结合的创新体系,培育出XX特色的、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产业和产业集群,通过该项目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高新型产业创新能力,推动全省经济转型升级发展。

福建省科技计划重大专项专题项目申请书格式

福建省科技计划重大专项专题项目申请书格式

计划类别:
项目类型:
受理编号:
指南代码:
受理处室:
福建省科技重大专项
专题立项建议书
专题名称:
项目申请单位:
专题责任专家: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申请日期: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科技重大专项专题立项建议书
(编写说明:这里列出了文档的编写提纲,根据本提纲不同领域专项的建议书可有所侧重,也可以根据需要增加新的内容,正式编写文本时请删除本提纲)
一、专题概述
二、专题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符合性
三、国内外同类研究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四、专题目标和预期成果
五、研究内容、技术路线、关键技术和创新点
六、研究开发成果的应用、产业化前景和社会经济效益分析
七、现有的研究基础、特色和优势条件
八、研究开发的分期目标和进度安排
九、经费的预算与筹措
十、承担单位和主要合作单位的技术优势和条件,所承担的任务
十一、专题负责人的技术水平和组织管理能力介绍,主要研究开发人员简况
简表
一、本专题研究开发内容和技术路线/实施方案(1、研究开发具体内容和要重点解决
1、主要技术指标(分点列出,限2000字内)
2、成果提供形式(分点列出,重点是能提交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性成果、高新技术产品、
(分点列出,限2000字内)
三、进度考核
四、经费预算
七、专题责任专家承诺意见
八、专题承担单位审查与承诺意见
九、各级主管单位意见(限300字)。

湖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9.03.06•【字号】湘科计字[2009]29号•【施行日期】2009.03.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湖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湘科计字[2009]29号)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对省科技重大专项的组织管理,推动科技重大专项的实施,现将《湖南省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三月六日湖南省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湖南省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重大专项)的规范化管理,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计字[2006]331号)、《湖南省省级科技计划经费管理办法》(湘财企[2008]46号)及有关规定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重大专项是指由政府支持并组织实施、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的产业化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和公益技术集成攻关而设立的、能显著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重大科技计划项目。

重大专项的实施旨在整合全省科技资源,集中力量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技术需求,加强自主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培养创新型科技人才,为我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引领和支撑。

第三条重大专项按照“突出重点,有限目标;集中投入,稳定支持;完善机制,滚动发展”的指导方针,坚持产学研相结合,坚持计划引导与市场需求相结合,坚持自主创新、集成创新与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相结合,以自主创新推动产业化。

第二章组织和管理第四条重大专项的立项实行集体决策,管理实行分工负责,成熟一个,启动一个。

组织管理、实施的主体包括省科技厅、专项承担单位和首席专家。

第五条省科技厅的主要职责是:(一)研究制订重大专项管理规定和规范;(二)负责重大专项的总体战略部署,研究提出专项年度工作重点;(三)组织对重大专项进行专家论证和咨询,决定重大专项的立项;(四)协调解决专项实施和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五)组织对重大专项进行评估验收和绩效考评,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综合汇总、统计及信息发布。

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的通知

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的通知

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公布日期】2022.01.30•【字号】宁科通〔2022〕14号•【施行日期】2022.0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的通知宁科通〔2022〕14号江北新区科创局,各区科技局,各高新区(园)管委会,各有关单位:根据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苏科资发〔2022〕29号)精神,为做好本年度省级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 请各单位根据苏科资发〔2022〕29号文(详见附件)的申报要求,认真组织2022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的申报工作,对申报条件、申报资料完整性与真实性等方面认真审查,严格把关,以确保项目申报质量。

2. 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申报项目的审查与推荐。

本市范围内的项目主管部门有:南京市科技局、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管委会、在宁部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和在宁省属单位。

3. 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管委会审查推荐的项目,须先经我局统筹协调后报省厅,同时,须向我局报送项目汇总表(电子稿发至**************)。

4.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分四类组织申报,包括:生物医药、重大科技示范、临床前沿项目和社会发展面上项目。

申报单位须是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它科研机构,政府机关不得作为申报单位进行申报;项目第一负责人(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须是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并确保在法定退休年龄前能完成项目任务。

项目申报其他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5.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实行限额推荐方式组织申报。

具体如下:生物医药项目:(1)资助类项目:药品和医疗器械企业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每个企业申报不超过4项。

国家、省、市科技计划简介

国家、省、市科技计划简介

二、国家科技计划体系
1、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2、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 3、国家科技支撑计划 4、国家基础研究发展计划(国家自然科学 基金、973计划) 5、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 6、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及专项 7、其他科技计划
1、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重大专项是为了实现国家目标,通过核心技术突破和资源 集成,在一定时限内完成的重大战略产品、关键共性技术 和重大工程,是我国科技发展的重中之重。《国家中长期 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围绕国家 目标,进一步突出重点,筛选出若干重大战略产品、关键 共性技术或重大工程作为重大专项,具体有:核心电子器 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极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技 术及成套工艺,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高档数控机床 与基础制造技术,大型油气田及煤层气开发,大型先进压 水堆及高温气冷堆核电站,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重大新 药创制,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大型飞 机,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载人航天与探月工程等16个 重大专项。
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负责计划 与项目的组织实施与管理。
(8)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以培育一批具有较 强创新活力和市场竞争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为目 标,培养科技型企业家,引导科技人员创业创新。 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产业、苏北特色产业中小企业 的创新活动,增强我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自主创 新能力。
国家、省、市科技计划简介
常州市科技局计财处 2008年9月24日
国家、省、市科技计划简介
一、科技计划的概念 二、国家科技计划体系 三、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 四、江苏省科技计划体系 五、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 六、常州市科技计划体系 七、常州市科技计划的组织

山西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办法

山西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办法

山西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16.04.26•【字号】晋政办发[2016]52号•【施行日期】2016.04.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其他规定正文山西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办法晋政办发[2016]52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山西省深化省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精神,为加强和规范山西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以下简称科技计划)管理,推进协同创新,提升管理效能,保证科技计划管理的公平、公正和公开,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计划面向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根据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设立实施,是组织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推广的重要手段,旨在跟踪全球科技最新进展,引导全省科技创新,推动科学技术成果由潜在生产力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第三条科技计划的管理原则(一)遵循科学规律。

把握国内、外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立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创新实际,遵循科学研究的趋向发展探索规律和技术创新的市场规律,实行分类管理。

(二)加强统筹协调。

转变政府科技管理职能,省级财政各类科技计划实行统一管理和监督评估;统筹研究开发、成果转化、条件建设、人才培养和环境营造;统筹稳定性支持和竞争性分配,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和科学利用。

(三)聚焦任务需求。

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强化需求导向,面向科技前沿和国民经济主战场,科学布局,超前部署,建立健全围绕重大任务推动科技创新的新机制。

(四)坚持市场导向。

加强科技与经济在规划、政策等方面的相互衔接,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完善资金链。

强化市场配置技术创新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作用。

(五)坚持规范高效。

建立健全决策、执行、评价相对独立、互相监督的运行机制,推进科技计划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实行全过程的信息公开和痕迹管理,保证科技计划管理的公平、公正和公开,确保实现科技计划目标。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2020年度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2020年度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年度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各市(州)、扩权县(市)科技局,省级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四川省“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重点任务,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启动年度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

现将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所有申报项目均需符合以下申报要求和相关指南要求,所有附件材料均需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传。

(一)项目申报单位要求。

.凡在四川省境内注册或位于四川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具备科研开发、科技服务和决策咨询研究能力的单位,均可申报。

.多家单位联合申报,须附合作协议,并加盖所有合作单位公章并扫描在线上传。

.企业牵头申报项目的,须在注册信息中如实填报上年度企业研发投入情况。

其中,纳入统计部门调查范围的企业,须按照《企业(单位)研发活动统计报表制度》要求报送统计部门的上年度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和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中的数据填报,并上传附表。

优先支持自身有研发投入的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

.企业牵头申报项目的,自筹资金与申请经费的比例不低于:(相关指南另有要求的以指南要求为准),并需提供自筹能力相关支撑材料(以下材料之一:企业申报时上月末企业财务报表、上月末银行对账单或银行贷款授信材料等),财务数据涉密的单位除外。

.项目申报单位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不良信用记录和科研失信记录。

(二)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年月日以后出生(院士除外),指南中有明确要求的按指南要求执行。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意见》(川府发〔〕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规〔〕号)文件精神,允许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从事创业或到企业开展研发、成果转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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