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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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医院的消防安全工作,保障医院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安全责任制1. 医院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院长担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医院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

2. 各部门、科室要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科室的消防安全工作。

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具备一定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

3. 全体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都有消防安全责任,要严格遵守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注意火灾预防,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

二、消防安全管理1. 医院应当设置消防控制室,配备专业的消防控制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消防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2. 医院应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测、维修和保养,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消防设施设备包括消防泵、消防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报警系统等。

3. 医院应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定期组织火灾演练,提高火灾应急处理能力。

火灾应急预案应包括火灾报警、人员疏散、火灾扑救等内容。

4. 医院应加强用火、用电管理,禁止在病房、门诊等区域使用明火。

对于用电设备,要定期检查,确保安全使用。

5. 医院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

消防安全检查应包括消防设施设备、消防通道、火源管理等内容。

三、消防安全培训与宣传1. 医院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全体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及火灾应急处理能力。

2. 医院应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提高患者的消防安全意识。

四、消防安全考核与奖惩1. 医院应定期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考核,对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好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未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导致火灾事故发生的部门和个人,医院应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关于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关于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制度概述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指为保障医院消防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的一系列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二、制度内容1. 消防安全责任制(1)医院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本科室、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科室、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 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及部门(1)医院应当确定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住院床位在50张以上的医院应当确定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

(2)各科室、独立的门诊部、卫生所(室)、诊所应当确定专(兼)消防管理人员,负责本科室、本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 防火巡查(1)医院应当开展日常防火巡查工作,并明确巡查的内容、频次及责任人。

(2)消防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4.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1)医院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院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对新入职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使其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

5. 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1)医院应定期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提高职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2)演练结束后,对演练情况进行总结,及时改进不足之处。

6.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1)医院应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如危险品仓库、高压配电房、病区等。

(2)加强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确保其安全。

7. 消防设施设备管理(1)医院应按照消防管理部门的要求,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

(2)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并按照规定进行更换。

8. 火灾事故处理(1)医院应建立健全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明确火灾事故报告、处理程序。

(2)火灾事故发生后,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扑救火灾,确保人员安全。

三、制度实施与监督1. 医院应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纳入日常工作,加强监督检查。

医院消防管理制度模版(四篇)

医院消防管理制度模版(四篇)

医院消防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医院的消防安全工作,保障医院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员工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单位、部门以及员工,并严格执行。

第三条医院对消防安全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医院领导负总责,消防安全责任到岗,各相关部门和员工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保障医院的消防安全。

第四条医院消防安全工作的任务是:加强消防宣传,普及消防知识;建立完善消防设施,确保消防设备的正常运行;开展消防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加强火灾隐患排查,全面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建立健全消防档案,做好消防记录和信息管理;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纪律和法律责任追究。

第五条医院消防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由医院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改、执行和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医院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是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和落实机构,具体任务是:负责制定、修改、执行和监督本制度;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进行培训;建立消防设施设备台帐,做好维护和使用管理;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组织消防演练和应急处理;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建立和维护消防档案;参与相关消防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七条医院消防安全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由医院根据需要自行确定。

第八条医院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由医院领导任命,具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经验和相关职称。

第三章消防安全基础第九条医院消防设备的选择、配置和运行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消防设备设施运行和维护档案。

第十条医院应根据建筑物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消防疏散预案和应急预案,并通过宣传教育和演练使员工熟悉。

第十一条医院应配置消防器材,并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检验和维修。

第十二条医院应定期进行消防设施的检查和维护,保证其正常使用。

第十三条医院应对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器材、电气设备等进行定期演练和检测,确保其完好可用。

医院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8篇)

医院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8篇)

医院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8篇)医院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1一、药库防火制度药库应在独立设立,不得与门诊部、病房等人员密集场所毗连。

乙醇、甲醛、乙醚、丙酮等易燃、易爆危险性药品应另设危险品库,并与其他建筑物保持符合规定的安全间距,危险性药品应按化学危险物品的分类原则分类隔离存放。

存放量大的中草药库中,中草药药材应定期摊手,注意防潮,预防发热自燃。

药库内禁止烟火。

库内电气设备的安装、使用应符合防火要求。

药库内不得使用60W以上白炽灯、碘钨灯、高压汞灯及电热器具。

灯具周围0.5m内及垂直下方不得由可燃物;药库用电应在库房外或值班室内设置热水管或暖气片,如必须设置时,与易燃可燃药品应保持安全距离。

二、药房防火药房应设在门诊部或住院部的底层。

对易燃危险药品应限量存放,一般不得超过一天用量,以氧化剂配方时应用玻璃、瓷质器皿盛装,不得采用纸质包装。

药房内化学性能相互抵触或相互产生强烈反应的药品,要分开存放。

盛放易燃液体的玻璃器皿应放在专用药架底部,以免破碎、脱底引起火灾。

药房内的废弃纸盒、不应随地乱丢,应集中在专用筒篓内,集中按时请清除。

药房内严禁烟火。

照明灯具、开关、线路的安装、敷设和使用应符合相关防火规定。

医院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2(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务必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职责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

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医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3篇)

医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障患者、医护人员和医院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医院及其附属设施、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条医院消防安全管理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四条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保障人员安全;(二)依法管理,严格执法;(三)科学预防,综合治理;(四)责任明确,奖惩分明。

第二章消防安全组织与职责第五条医院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医院消防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

第六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组织制定、修订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二)研究解决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三)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培训、演练等工作;(四)督促、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五)协调处理火灾事故及善后工作。

第七条医院设立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二)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培训、演练等工作;(四)督促、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五)协调处理火灾事故及善后工作;(六)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

第九条医院各科室、部门设立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条消防安全责任人的主要职责:(一)组织制定、修订本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二)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培训、演练等工作;(三)督促、检查本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四)及时报告火灾事故及隐患;(五)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三章消防安全设施与器材第十一条医院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器材。

第十二条医院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应符合以下要求:(一)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房等消防水源设施;(二)室内外消火栓、灭火器等灭火设施;(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消防自动设施;(四)防烟排烟系统、疏散指示标志等辅助设施;(五)消防通讯设备、消防车辆等消防装备。

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4篇)

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4篇)

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医院内部的消防安全,维护医院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的所有人员,包括医务人员、患者及其家属、访客等。

第三条医院消防安全工作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医院消防安全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层层落实。

第五条医院接受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的监督和检查,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和培训。

第六条医院设立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对医院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领导和协调。

第七条医院各科室、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消防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医院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第二章医院消防设施第九条医院应根据自身特点,合理设置消防设施,确保医院内部的消防安全。

第十条医院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包括灭火器、消防喷淋系统、疏散通道等。

第十一条医院应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严禁占用、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二条医院应设置消防标志,对医院内部不同区域进行明确标识,指导人员熟悉疏散逃生方式。

第十三条医院应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第十四条医院应配备一名消防安全管理负责人,负责指导和管理医院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五条医院消防安全管理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医院内部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六条医院应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七条医院应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医院内部人员的应急逃生能力。

第十八条医院应建立消防安全档案,对消防设施的维护、检查等情况进行记录。

第四章火灾预防与处置第十九条医院应加大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第二十条医院应定期组织进行火灾应急疏散演练,加强医院内部人员的火灾应急能力。

第二十一条医院应设立火灾报警装置,及时报警并启动应急预案。

第二十二条医院发生火灾时,应立即组织人员撤离,并启动灭火器材进行初期扑救。

第二十三条医院发生火灾后,应及时报警,同时做好火灾扑救、伤员救治等工作。

医院消防管理制度完整版

医院消防管理制度完整版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患者、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科室、部门及工作人员。

第三条医院消防安全管理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确保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二、消防安全责任第四条医院法定代表人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医院消防安全工作。

第五条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本科室、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科室、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应明确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三、消防安全管理组织第七条医院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医院消防安全工作。

第八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消防安全办公室,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各科室、部门应设立消防安全管理小组,负责本科室、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四、消防安全制度第十条医院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包括:(一)消防安全责任制;(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三)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四)消防安全培训制度;(五)消防安全设施管理制度;(六)火灾事故应急预案;(七)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医院应定期修订和完善消防安全制度,确保制度的有效性。

五、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第十二条医院应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第十三条医院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确保员工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十四条医院应加强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第十五条医院应定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第十六条医院应加强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管理,确保通道畅通。

第十七条医院应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确保安全存放和使用。

六、火灾事故处理第十八条发生火灾事故时,立即启动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扑救和人员疏散。

第十九条火灾事故发生后,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模版(3篇)

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模版(3篇)

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模版为规范消防安全工作管理流程,明确重要事项与责任目标,保障医院消防安全与运营秩序,制定本制度。

库房消防管理1.1各级各类库房的消防工作必须由科室领导主抓并负责,专职专人管理,建立昼夜值班巡逻制度,并对新职工进行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1.2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垛储存,垛与垛间距不小于____米,主要通道宽度不小于____米。

易相互发生反应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醒目标明物品名称和灭火方法。

1.3易自燃、易分解的物品,必须有良好的通风设备,严格控制温、湿度不超标准。

物品入库应当有专人检查,禁带火种入库。

对包装破损的应及时进行安全处理。

1.4库房内不得堆放大量纸箱、被褥等易燃物品,不得存放汽油、酒精及化学物品。

1.5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绝对不许吸烟和使用电炉,库房内电线应穿管,不得使用超过60w以上的白炽灯并加装防爆罩,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不准使用火炉取暖。

1.6仓库应当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牌,库区内的消防设施必须处于良好状态,灭火器不得挪用。

仓库出口严禁堆放物品。

1.7对爆炸物品、____物品、精神麻醉物品要执行双人保管、双本帐册、双把门锁、双人领发、双人使用的“五双”制度。

手术室消防管理2.1手术室其火灾危险性主要与使用易燃____的麻醉剂有关,其吸入浓度大都在空气中的爆炸极限范围之内。

必须落实如下防火防爆措施:操作要谨慎,绝对禁止任何火种。

不得使用盆装酒精泡手消毒。

易燃药品应随用随领,不得储存。

其中氧化亚氮必须与其它可燃品分开存放。

应采用特制的导电软管,铺设接地的铜板或金属网,用易燃性____的过程中,禁止使用电灼、电凝器、激光刀。

凡需使用心电图、除颤器、内窥镜等带电器械,各项检查工作均应在手术前做好;手术室内非防爆型开关、插头,应在麻醉前插好,并需等手术完毕,乙醚蒸气排除干净后,方可切断或拔去插头;手术室内禁止使用电炉、酒精灯等明火,电源、动力系统的电源设备绝缘性能必须良好,防止短路产生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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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医院应当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
全职责。

医院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
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医院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
负责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落实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和消
防安全制度,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和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职责。

医院应当设置(确定)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者确定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具体实施消防安全
管理工作。

二、开展防火检查。

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每月至少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开展
一次防火检查。

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二)日常防火巡查工作落实情况;
(三)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医护人员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四)消防控制室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五)消防设施设备运行和完好有效情况;
(六)电气线路、燃气管道定期检查情况;
(七)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情况;
(八)火灾隐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应当督促整改。

三、开展防火巡查。

医院应当每日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并明确巡查人员、部位。

医院住院楼(部)、门诊部等白天应当每两小时至少开展一次防火巡查,住院楼(部)、急诊部夜间应当至少开展两次防火巡查,其他场所每日应当至少开展一次防火巡查。

重点巡查以下内容:
(一)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消防控制室和住院楼(部)、门诊部、药品库房、实验室、供氧站、高压氧舱、胶片室和锅炉房、发电机房、配电房、消防水泵房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人员是否在岗在位;
(五)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当场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落实整改和防范
措施。

四、加强消防设施和消防控制室管理。

医院应当依照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完好有效。

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维护
保养和检测,且每年至少检测1次。

建筑消防设施单项检查应每月至少1次,联
动检查每季度至少1次。

属于火灾高危单位的,应当每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安全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加强和改进消防安全工作。

消防控制室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两人,并在明显位置张贴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和值班应急程序(见GB25506—20xx)。

值班人员应持证上岗,掌握应急处置程序,能熟练操作消防设施设备。

五、规范消防安全标识。

医院应当规范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标识。

消防设施、器材应当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并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等处应当设置消防警示、提示标识;主要消防设施设备上应当张贴记载维护保养、检测情况的卡片或者记录。

六、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医院应当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医护人员新上岗、转岗应当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所有医护人员应懂得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自救。

医院对入院治疗的病员和陪护人员应及时开展入院消防安全提示。

七、建立志愿消防队。

医院应建立志愿消防队伍,并结合实际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和灭火器材,定期开展训练。

八、开展消防演练。

医院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每班次、各岗位人员及其报警、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责,并每半年至少演练一次。

九、严禁下列行为:
(一)使用未经消防行政许可或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建筑、场所;
(二)违规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
(三)采用易燃、可燃夹心彩钢板作室内分隔或搭建临时建筑;
(三)擅自停用、关闭消防设施设备;
(四)锁闭、遮挡安全出口,占用、堵塞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和消防扑救场地;
(五)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病房楼内使用液化石油气;
(六)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使用非医疗大功率用电设备;
(七)室内吸烟和违章使用明火。

(八)在门诊楼、住院楼(部)的外窗设置铁栅栏等障碍物。

一、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专人负责。

二、实行各部门岗位防火责任制,做到所有部门的消防工作,明确有人负责管理,各部门均要签订《防火责任书》。

三、保卫部门设立防火档案、紧急灭火计划、消防培训、消防演习报告、各种消防宣传教育的资料备案,全面负责医院的消防管理、培训工作。

各营运部门则须具备完整的防火检查报告和电器设备使用报告等资料。

四、医院内要张贴各种消防标志,组建义务消防队,配备完备的消防器材与设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扑灭初起火灾和有效地进行人员财产的疏散转移。

五、设立和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包括巡逻、逐级防火检查,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维护保养,以及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等制度。

六、进行消防知识的普及,进行专门的消防训练和考核,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所有员工要做到“三会”:会使用灭火器材灭火;会电话报火警;会组织人
员疏散。

七、医院内所有区域全部禁止吸烟、动用明火,消防安全重点部位须设置明显的禁止烟火标志。

八、医院内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须按消防管理部门指定的明显位置放置。

九、禁止私接电源插座、乱拉临时电线、私自拆修开关和更换灯管、灯泡、保险丝等。

如需要,必须由工程人员、电工进行操作,所有临时电线都必须在现场有明确记录,并在限期内改装。

十、医院内所有开关必须统一管理,每日的照明开关、电梯,统一由安全员开关,其他电力系统的控制由工程部负责。

如因工作需要而改由部门负责,则部门的管理人员和实际操作人员必须对开关的正确使用接受培训。

十一、对于非24小时值守的部门和房间,要进行电源关闭检查,保证各种电器不带电过夜,各种该关闭的开关处于关闭状态。

十二、各种电器设备、专用设备的运行和操作,必须按规定进行操作,实行上岗证作业。

十三、医院的霓虹灯和广告灯,工作结束后必须关闭,以防温度过高引起火灾。

十四、库房内货架物品存放要与照明灯、整流器、射灯、装饰灯、火警报警器、消防喷淋头、监视头保持一定间隔(消防规定垂直距离不少于50cm)。

十五、使用易燃易爆物品、药品时,只能适量存放,便于通风,发现泄漏、挥发或溢出的现象要立即采取措施。

十六、医院内所有仓库的消防必须符合要求,包括照明、喷淋系统、消防器材的设施、通风、通道等设置。

(一)本院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

(二)院消防工作由沈旸书记负责领导,院防火委员会领导小组负责消防宣传教育、技术培训、年终考评等有关事宜,并由院保卫科对各科室(部门)实施消防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

(三)本院每位职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参加灭火的义务,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四)本院建立一支义务消防队,在院防火委员会小组领导下,承担全院范围内防火、灭火、或协助公安消防的火灾扑救任务。

(五)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所在科室(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科室职工在科室消防负责人领导下,做好医疗设备安全检查,用电用火安全、易燃易
爆物品管理等消防安全工作,发现火险隐患应及时上报。

(六)按消防法规定,确立我院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危险品仓库、高压配电房、病区、氧气塔、锅炉房、计算机中心、职工集体宿舍、职工餐厅及地下病区食堂。

(七)凡划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禁止烟火区域内,不准擅自动用明火及吸烟,因工作需要使用明火(电焊、气焊等),必须由所在科室报保卫科审批同意后,并采取相应消防安全措施,方可动火施工。

(八)凡使用、保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人员,必须经培训上岗,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和防火防爆注意事项。

储存的库房必须符合防火要求。

(九)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等物品购置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电器设备、线路的使用、安装、铺设和维修,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消防技术规定。

(十)任何部门和个人(包括集体宿舍住宿人员),严禁使用热得快、电炉等
电热器具,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保卫科同意,并落实责任人。

不得私有使用煤气灶具,不得私自拉接电线,工作场所严禁生活用火或将制热电器用作生活用途,严格执行安全用电用火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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