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扫黑除恶知识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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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点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点

三一文库()/文秘知识/文秘常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点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什么时候开始?2018年1月23日,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

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蓝图是什么?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2018年1月开始,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3年。

2018年:治标。

启动,打掉一批涉黑涉恶组织,惩处一批黑恶势力保护伞,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2019年:治根。

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2020年:治本。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三、扫黑除恶的主要特点是什么?已上升至国家战略、斗争对象更加广泛、斗争手段更加丰富、更加强调依法打击。

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原则是什么?五个坚持: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坚持标本兼治、头治理。

五、扫黑除恶中的黑与恶指的是什么?黑是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恶是指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

六、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哪四个特征? 1.组织特征。

较稳定、人数多、有明确的组织者。

2.经济特征。

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有经济实力。

3.行为特征。

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为非作恶。

4.危害性特征。

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七、恶势力的特征及具体表现是什么?1.一般为3人以上(相对固定);2.经常纠集在一起;3.使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4.多次为非作恶,欺压百姓,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5.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

八、恶势力犯罪集团的特征及具体表现是什么?1.有3名以上较为固定的成员(有明显的首要分子);2.经常纠集在一起;3.共同故意实施3次以上恶势力惯常实施的犯罪活动等。

九、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1.对象为国家公职人员;2.利用手中权力;3.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

扫黑除恶常态化知识宣传

扫黑除恶常态化知识宣传

扫黑除恶常态化知识宣传
1. 扫除黑恶势力巩固基层政权
坚决打击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及保护伞!
2. 维护市场正常秩序不准黑恶欺行霸市
坚决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强迫交易、收取保护费的黑恶势力!
3. 扫除黑恶犯罪促进经济发展
坚决打击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非法拘禁、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4. 出重拳除黑恶保平安
坚决打击以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黑恶势力!
5. 黑恶是毒瘤一个不能留
坚决打击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黑恶势力!
6. 黑恶必扫除恶务尽
坚决打击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的黑恶势力!
7. 邪不压正正义必定战胜黑恶
坚决打击随意殴打他人、恐吓他人、强拿硬要,在公共场所寻衅滋事的黑恶势力!
8. 全民参与扫黑除恶稳定团结和谐小康
坚决打击操纵、经营“黄赌毒”,组织强迫妇女卖淫,开设赌场,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9. 扫黑恶净环境促稳定保平安
坚决打击堵门堵路、医闹等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扰乱交通秩序的黑恶势力!。

2019继续教育-扫黑除恶

2019继续教育-扫黑除恶

2019年继续教育-扫黑除恶1,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9年的蓝图是()。

治根2,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原则不包括()。

要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大、除恶务尽,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3,“恶势力犯罪集团”的特征及具体表现不包括()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4,有下列情形的不宜作为村“两委”候选人的是()。

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撤销的5,“村霸”问题的主要表现形式不包括()。

通过“谈判”及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实施6,有下列情形的不能作为村“两委”候选人的是()。

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参选,用各种方式操纵、干扰选举的7,2019年1月28日,全国扫黑办第五次主任会议上提出的“十抓”工作任务清单不包括()。

抓打黑办自身建设8,现任村“两委”干部长期外出,连续时间超过6个月,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等其他不宜提名情形,不能作为村两委的候选人。

()错误9,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

()正确10,各级党组织加强对村“两委”换届的组织领导,组织、民政等部门加强具体指导,县乡两级党委直接抓在手上。

()正确11,党委政法委属于黑恶势力“保护伞”。

()正确12,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平安建设第一责任人,也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

()正确13,黑恶势力“保护伞”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

()正确。

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测试卷及答案

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测试卷及答案

2019年扫⿊除恶专项⽃争知识测试卷及答案2019年扫⿊除恶专项⽃争知识测试学习材料(附答案)⼀、填空题(每空2分,共60分)1、中共中央、国务院1⽉23⽇召开动员部署⼤会,提出为期三年的奋⽃⽬标。

2、3、扫⿊除恶已上升⾄国家战略、⽃争对象更加⼴泛、⽃争⼿段更加丰富、更加强调依法打击。

4、⿊社会性质组织应当具备《刑法》。

5、恶势⼒⼀般为 3 ⼈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违法犯罪活动主要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殴、寻衅滋事等。

6、对⿊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组织者、领导者、⾻⼲成员及其“保护伞”要7、⿊恶势⼒“保护伞”是指国家公职⼈员利⽤⼿中权⼒,参与涉⿊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恶犯罪、有案不⽴、⽴案不查、查案不⼒,为⿊恶势⼒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恶势⼒逃避惩处等⾏为。

国家公职⼈员充当⿊恶势⼒“保护伞”的,将依纪依法追究党纪政务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扫⿊除恶专项⽃争坚持“⼀案三查”,既要查办⿊恶势⼒犯罪,⼜要追查⿊恶势⼒背后的“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

9⿊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集团、“恶势⼒”团伙及早打击,绝不能允许其坐⼤成势。

10、扫⿊除恶“打准打实”是指审判时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在准确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构成什么罪,就按什么罪判处刑罚,既不能“降格”,也不能“拔⾼”。

1112综合运⽤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以及⾏政罚款等多种⼿段,铲除⿊恶势⼒经济基础。

13、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的刑事诉讼制度改⾰,严禁刑讯逼供,防⽌冤假错案,确保把每⼀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14、省公安厅、省财政厅明确举报“⿊恶势⼒”最⾼奖励⾦额是10万。

15直接责任⼈,各级⾏业监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业监管责任⼈。

⼆、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扫⿊除恶的重要性?( ABCD )A开展扫⿊除恶专项⽃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的党中央站在中国特⾊社会主义进⼊新时代、“两个⼀百年”奋⽃⽬标进⼊历史交汇期的⾼度作出的⼀项重⼤决策部署;B充分认识到这场⽃争事关“两个⼀百年”奋⽃⽬标和中华民族伟⼤复兴中国梦的实现,⾃觉将其置于“五位⼀体”总体布局、“四个全⾯”战略布局中来谋划,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C充分认识到这场⽃争事关⼈⼼向背、治乱兴衰,⾃觉将其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现代化、促进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举措来推进,切实增强历史使命感;D充分认识到这场⽃争事关全⾯建成⼩康社会,如果⼈民群众安全感没有保障、公平感缺失,就谈不上全⾯⼩康,⾃觉将其作为决胜全⾯建成⼩康社会的时代要求来把握,切实增强⼯作紧迫感。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全国“扫黑办”关于涉黑、涉恶案件的认定标准和要求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全国“扫黑办”关于涉黑、涉恶案件的认定标准和要求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全国“扫黑办”关于涉黑、涉恶案件的认定标准和要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全国“扫黑办”关于涉黑、涉恶案件的认定标准和要求一、背景和目标近年来,涉及黑恶势力的案件在我国逐渐增多,给社会治安和民众的生活带来了严重的影响。

为了打击黑恶势力,维护社会秩序,全国“扫黑办”制定了一系列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措施,其中包括关于涉黑、涉恶案件的认定标准和要求。

以下是相关的知识总结。

二、涉黑、涉恶案件的认定标准1.黑社会性质组织: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或有其它明确的组织标识的,可以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1)组织成员组织纪律严密,具备明确的组织层级和组织章程;(2)以暴力、威胁、恐吓等手段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对社会造成较大的危害;(3)通过经济手段获得巨额非法利益,形成财产形态,并能够影响政府和司法机关的行为。

2.涉及黑恶势力的违法犯罪活动: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涉及黑恶势力的违法犯罪活动:(1)以暴力、威胁、恐吓等手段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并对社会造成一定的危害;(2)以非法经济手段获得巨额非法利益,对社会经济秩序产生严重的破坏;(3)利用黑恶势力对关键领域产生不正当的影响,严重干扰社会秩序。

三、要求和措施1.全面排查和打击: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对黑恶势力的排查和打击力度,依法严惩涉黑、涉恶案件。

同时,要推动建立健全黑恶势力打击机制,确保统一协调、高效有序的工作进行。

2.加大法律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加大法律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

特别是要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律教育,加强对黑恶势力的宣传,使其成为全社会共同打击黑恶势力的力量。

3.建立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广大民众积极参与到打击黑恶势力的行动中来,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制度,对提供黑恶势力犯罪线索的人员给予奖励,提高全社会的举报意识,并及时处置相关案件。

4.加强协同合作: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协同合作,建立健全信息互通、工作衔接机制,形成合力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格局。

扫黑除恶知识点

扫黑除恶知识点

扫黑除恶知识点
以下是 7 条扫黑除恶知识点:
1. 扫黑除恶可是为了咱老百姓能过上安稳日子呀!你想想,要是有那些黑恶势力在,咱出门都得提心吊胆呢,就像生活在乌云下一样。

就好比村子里有个恶霸天天欺负人,那大家得多憋屈呀!所以扫黑除恶真的太重要了!
2. 扫黑除恶就是要铲除那些坏家伙的根基!这可不是做做样子哦。

比如说一些犯罪团伙,他们有组织地干坏事,就必须坚决打击掉,不然他们会像野草一样疯长,危害社会呀!这就像拔草要连根拔起一样!
3. 大家可别小看了扫黑除恶呀,这和每个人都息息相关呢!要是任由黑恶势力发展,那咱的家园不就乱套了?这不就好比家里进了老鼠,不赶紧赶走它们,那还了得!所以要积极支持扫黑除恶呀。

4. 扫黑除恶能让社会风气大大好转呢!你说,谁愿意生活在一个充满暴力和犯罪的环境里呢?就好像把脏水清理掉,才能有清澈的溪流呀。

那些恶势力就是脏水,必须清理掉,让我们的社会变得干净清爽!
5. 扫黑除恶可不光是警察叔叔的事儿,咱大家都得参与进来呀!要是看到什么不对劲的,赶紧举报,这也是为我们自己好呀。

比如说在街上看到有人打架斗殴欺负人,咱能不管吗?不能呀!就得上前制止或者报警。

6. 扫黑除恶就是要打击那些隐藏在暗处的黑恶势力!他们总以为没人发现他们,嘿嘿,想得美!就像隐藏在草丛里的蛇,终究会被揪出来。

对那些违法犯罪分子,绝对不能手软!
7. 扫黑除恶能给咱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呢!以后出门不用再担心受怕,多好呀。

这就好像给咱的生活加上了一道安全锁,安心着呢!咱都要大力支持扫黑除恶呀!
我的观点结论就是:扫黑除恶是一项必须坚决进行下去的重要行动,对社会对百姓都有着极其重大的意义,每个人都应该积极参与其中。

“扫黑除恶”知识点总结

“扫黑除恶”知识点总结

“扫黑除恶”知识点总结
1. “扫黑除恶”是指对黑社会性质组织、黑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和保护伞进行全面打击和彻底清除的行动。

2.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中共中央发起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旨在维护社会安定、保护人民安全和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3. 扫黑除恶的目标是铲除黑恶势力,破坏其经济基础,打击其违法犯罪行为,并严厉打击涉黑保护伞。

4. 扫黑除恶行动包括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破坏黑恶势力犯罪链条、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整治涉黑保护伞等方面。

5. 扫黑除恶行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组织专项行动、建立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部门等联动机制、实施特殊案件速裁、加强宣传教育等。

6. 扫黑除恶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果,严重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进一步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7. 扫黑除恶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需要各级政府、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和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和支持。

8. 扫黑除恶的核心理念是以人民为中心,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人民创造安定、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

2019年学法考试之扫黑除恶练习题与答案

2019年学法考试之扫黑除恶练习题与答案

2019 扫黑除恶练习题与答案[ 单选] 1. 这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多长时间?A 一年B 二年C 三年D 四年[ 单选] 2.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哪里?A 中央政法委B 公安部C 司法部D 最高人民法院[ 单选] 3.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没收其违法所得。

A 6 个月B 一年C 两年D 三年[ 单选] 4.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哪一级部署的?A 党中央、国务院B 公安部C 全国人大D 司法部[ 单选] 5. “恶势力”一般为()以上,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

A 二人B 三人C 四人D 五人[ 单选] 6. 黑恶势力“保护伞”对象是指?A 政法机关工作人员B 国家公职人员C 中国共产党员D 国家公务员[ 单选] 7. 以下哪类情形不属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重点情形?A 村霸B 邪教C 套路贷D 保护伞[ 单选] 8. 非法拘禁他人累计时间在()小时以上的,应当以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

A 8B 12C 24D 48[ 单选] 9. 黑社会性质组织“四个特征”是指“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和()。

A “政治特征”B “危害性特征”C “纪律特征”D “等级特征”[ 单选] 10. 《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至第四条中的“多次”一般应当理解为()实施寻衅滋事行为。

A 一年内两次B 两年内三次C 三年内四次D 四年内五次[ 多选] 11. 下列选项中属于扫黑除恶的对象是?A 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B 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C 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D 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多选] 12. “两高两部”在2018 年 1 月16 日制定了《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下列属于“两高两部”的是哪些?A 最高人民法院B 最高人民检察院C 公安部D 司法部[ 多选] 13. “套路贷”的常见犯罪手法和步骤包括哪些?A 制造民间借贷假象B 制造资金走账流水等虚假给付事实C 故意制造违约或者肆意认定违约D 恶意垒高借款金额[ 多选] 14. 金融领域的黑恶势力在进行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活动时通常采取哪些方式?A 非法校园贷B 裸贷C 套路贷D 房产抵押贷[ 多选] 15. 下列属于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的典型案件的是?A 强迫交易B 寻衅滋事C 聚众斗殴D 拐卖妇女儿童[ 多选] 16. 涉黑恶案件中,涉案财产符合下列哪些情形时,应当依法追缴、没收?A 黑恶势力组织及其成员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聚敛的财产及其孳息、收益B 黑恶势力组织成员通过个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聚敛的财产及其孳息、收益C 其他单位、组织、个人为支持该黑恶势力组织活动资助或者主动提供的财产D 黑恶势力组织成员非法持有的违禁品以及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 多选] 17. 下列哪些是被确定的重点打击黑恶势力的情形?A 威胁政治安全B 威胁制度安全、政权安全C 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D 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多选] 18.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同时具备哪些特征?A 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B 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C 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D 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的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多选] 19.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过程中应该如何发挥作用?A 分工负责B 互相配合C 互相制约D 互相规避[ 多选] 20. 下列行为属于寻衅滋事行为的是?A 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B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C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D 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是非] 21. 恶势力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是指在恶势力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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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汇总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什么时候开始?2018年1月23日,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

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蓝图”是什么?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2018年1月开始,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3年。

2018年:治标。

启动,打掉一批涉黑涉恶组织,惩处一批黑恶势力“保护伞”,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2019年:治根。

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2020年:治本。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是什么?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四、扫黑除恶的主要特点是什么?已上升至国家战略、斗争对象更加广泛、斗争手段更加丰富、更加强调依法打击。

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原则是什么?“五个坚持”: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六、“扫黑除恶”中的“黑”与“恶”指的是什么?“黑”是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恶”是指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

七、“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哪“四个特征”?1.组织特征。

较稳定、人数多、有明确的组织者。

2.经济特征。

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有经济实力。

3.行为特征。

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为非作恶。

4.危害性特征。

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八、“恶势力”的特征及具体表现是什么?1.一般为3人以上(相对固定);2.经常纠集在一起;3.使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4.多次为非作恶,欺压百姓,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5.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

九、“恶势力犯罪集团”的特征及具体表现是什么?1.有3名以上较为固定的成员(有明显的首要分子);2.经常纠集在一起;3.共同故意实施3次以上恶势力惯常实施的犯罪活动等。

十、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1.对象为国家公职人员;2.利用手中权力;3.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

十一、“软暴力”具体表现是什么?1.暴力、威胁色彩不明显;2.实施者有暴力威胁的可能性;3.会使人产生恐惧、恐慌;4.影响他人正常生产、工作、生活;5.通过“谈判”及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实施。

十二、“扫黑”与“打黑”有什么区别?打,打的只是一个点;扫,扫的就是一大片,对广度、深度、力度提出了更高要求。

“打黑”更多是从社会治安角度出发;“扫黑”是从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范围内,更全面、更深入地扫除黑恶势力,更加重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齐抓共管。

虽然一字之差,但反映的是党中央国务院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的坚定决心。

十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的重点是什么?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重点打击以下对象: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2.黑恶势力“保护伞”。

十四、涉黑涉恶线索举报受理的范围有哪些?各扫黑除恶相关部门只受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对于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受理范围包括(含12类打击的重点):1.威胁政治安全:利用邪教组织干扰政治安全;利用网络散布污蔑党和国家领导人及其他政治谣言;发布恐怖言论、图片、视频进行恐怖宣传;利用热点问题、敏感事件聚众冲击党政机关,影响党政机关、医院、学校工作秩序;未经批准成立非政府组织,强迫他人参加;假借宗教信仰煽动民族矛盾。

2.把持基层政权:采取“霸选”“骗选”“贿选”等手段插手、破坏农村基层选举,采取“拳头整治”“黑客政治”染指、操纵基层政权;扶持代理人,搞“小山头主义”,拉拢腐败、操控要挟党政、乡村基层干部为其“保驾护航”,贪污、侵占农村集体资产,强行入股分红。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利用家族宗族势力、封建帮派称王称霸,以大欺小,大姓压小姓,霸占他人山林、农田、水面,侵犯他人权属利益;挑起事端,干扰案件依法处理;无法无天,阻碍村民集体决议。

4.煽动群众闹事:借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工伤事故以及其他纠纷煽动、组织聚众闹事;在征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策划集体非访、群体性(械斗)事件,挟持群众与党和政府对抗,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聚众扰乱交通秩序;以维权为名组织非法上访、闹访、缠访及上访“专业户”“代理人”;恶意诬告、诽谤、陷害他人。

5.强揽工程:借工程项目落在本地之机,强揽工程、强送材料、阻工扰工;工程建设领域阻碍投标、串标围标、项目垄断、哄抬房价。

6.欺行霸市:实施区域、行业垄断,包括村霸、路霸、街霸、乡霸等行霸;地痞罗汉称霸一方、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故意伤害他人、故意损坏财物、破坏安全生产;企业豢养地痞罗汉,非法处置经济纠纷、工商纠纷;客运、货运、仓储物流场所控制运营路线、强拉客源、抢占货源、非法经营、暴力打压竞争对手;无证开采矿山、非法侵占国有资产和矿产资源;汽运业和二手车市场欺诈、坑蒙拐骗、强迫交易、组建“执法队”扣车索债、非法改装、严重超载。

7.操纵经营黄赌毒:操控娱乐场所从事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违法犯罪;利用势力非法组织、引诱、介绍、容留、强迫卖淫或色情敲诈;利用势力开设赌场,赌场放贷,组织专门人员黑吃黑、恶吃恶,利用掩护经营从事赌博的电子游戏机室、动漫电玩城;与境外有组织的犯罪团伙相互勾结、组织内地人员到境内外赌博并在放贷后拘禁参赌人员;在宾馆、夜总会、旅社纵容贩毒吸毒;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上网。

8.非法高利放贷:非法融资、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以各种“套路贷”“校园贷”“裸贷”等方式非法高利放贷。

9.插手民间纠纷:逞强好胜、非法牟利,暴力讨债、追债,强拿硬要、非法拘禁;采取滋扰、恐吓、威慑以及“谈判”“协商”等“软暴力”方式非法处理民间纠纷。

10.跨国跨境: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非法组织出入国(境)务工,利用“越南新娘”等进行诈骗犯罪。

11.涉枪、盗抢和传销、拐卖案件:非法持有、私藏、储存、携带、运输枪支弹药,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网络贩卖枪支及枪支零部件);侵犯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的多发性犯罪,主要包括系列性、团伙性、跨区域盗窃团伙犯罪;入室盗窃,盗窃摩托车、电动车、助力车和电瓶,砸汽车玻璃等犯罪;抢劫、抢夺等违法犯罪;诈骗犯罪,特别是网络诈骗、电信诈骗等职业化犯罪;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传销案件;以拐骗、欺诈、绑架、贩卖、收买等手段拐卖人口。

12.“食药环”领域:非法添加、销售瘦肉精、地沟油、病死禽畜等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小作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药品制假售劣、非法经营;环保违规建厂、排放,非法经营煤焦油、非法销售成品油。

13.阻碍执行公务:违法违章建设,不听劝阻,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14.“保护伞”: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15.其他涉黑涉恶情形。

十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的规定是什么?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两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十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做到哪“两个结合”?与反腐、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

十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两个一律”指什么?对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十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案三查”指什么?既要查办黑恶势力,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十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哪些工作措施?摸线索、打犯罪、挖“保护伞”、治源头、强组织。

二十、扫黑除恶的十项重点工作是什么?全面开展摸排深挖、组织实施精准打击、坚决依法严厉惩处、着力源头防范整治、建立监管协作机制、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整顿软弱涣散村和社区党组织、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加强正面宣传引导。

二十一、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是什么?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二十二、扫黑除恶的第一责任、直接责任、行业监管责任是什么?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各级政法机关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负责人,各级行业监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行业监管责任人。

二十三、扫黑除恶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地区、行业、领域追责方式是什么?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对涉黑涉恶问题的突出地区、行业、领域,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

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依法依纪对其第一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绝不姑息。

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

二十四、纪检监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重点查处的3类问题指的是什么?1.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2.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3.地方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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