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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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办法

财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办法

一、目的与意义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档案的管理,确保财务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及分支机构涉及财务管理制度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三、档案分类与编号1. 财务管理制度档案分为以下类别:(1)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2)公司财务管理制度;(3)财务报表及分析;(4)财务核算及会计凭证;(5)财务审计及评估报告;(6)其他财务相关资料。

2. 档案编号规则:(1)采用“年度-部门-档案类别-序号”的形式;(2)档案类别用两位数字表示,如:01表示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02表示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3)序号从01开始连续编号。

四、档案收集与整理1. 档案收集:(1)各部门、子公司及分支机构应按照档案类别及时收集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档案;(2)收集的档案应完整、准确、真实,具有法律效力。

2. 档案整理:(1)按照档案类别进行分类整理;(2)对收集的档案进行编号、登记;(3)对重要档案进行副本备份。

五、档案保管与利用1. 档案保管:(1)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的保管工作;(2)档案应存放在通风、干燥、防潮、防虫、防鼠、防盗的专用档案室;(3)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理、检查,确保档案安全。

2. 档案利用:(1)各部门、子公司及分支机构需查阅档案时,应向档案管理员提出书面申请;(2)档案管理员应按照相关规定提供档案,确保档案安全;(3)查阅档案时,应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六、档案销毁1. 档案销毁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2. 档案销毁前,应进行鉴定,确认无保留价值;3. 档案销毁应采用碎纸机等专用设备,确保销毁彻底。

七、附则1. 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实施本办法,旨在规范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档案的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财务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财务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财务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一、引言在任何企业或组织中,财务管理都是其运营的核心环节之一。

而财务档案管理,作为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企业的财务安全,维护经济秩序,以及为决策提供准确、及时的财务信息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详细阐述财务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的实质内容及其重要性。

二、财务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的实质内容1、定义与范围:财务会计档案是指记录和反映企业或组织财务活动的所有文件和资料,包括财务报表、账簿、凭证、审计报告等。

这些档案不仅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还为管理层提供了决策依据。

2、文件分类与整理:根据其形成过程和类型,财务会计档案应按照一定的分类方法进行整理,如按照时间顺序、按照项目、按照部门等。

确保档案的条理清晰,方便日后的查询和使用。

3、档案保存与备份:所有的财务会计档案都应妥善保存,并建立相应的备份制度,防止因意外情况导致的信息丢失。

同时,对于重要的档案,还应考虑异地存储。

4、信息安全与保密:由于财务会计档案包含了企业的敏感信息,因此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其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或被不当使用。

5、档案销毁:对于不再需要的财务会计档案,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销毁,确保档案的保密性。

三、财务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的重要性1、提高财务管理效率:通过实施财务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地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因为清晰的分类和整理使得档案的查询和使用更加便捷。

2、保障信息安全:严格的档案管理制度能够有效地保护企业的财务信息不被泄露,维护了企业的利益。

3、支持决策:准确的、及时的财务信息对于支持管理层做出正确的决策至关重要。

实施财务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可以提供高质量的财务信息。

4、合规要求:根据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企业需要对其财务活动进行记录和报告。

实施财务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可以帮助企业满足这些合规要求。

5、审计线索:财务会计档案也是审计工作的关键线索,可以帮助审计人员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可能的财务风险。

6、企业历史记录:财务会计档案还是企业历史记录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用来回顾和分析企业的发展历程。

财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细则

财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细则

一、总则为加强公司财务档案管理,确保财务档案的完整、安全、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公司相关制度,特制定本细则。

二、档案管理范围1. 公司所有财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审计报告、税务报表、合同、协议、内部管理制度等。

2. 各部门涉及财务的文件、资料、记录等。

三、档案管理职责1. 财务部门负责财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

2.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财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并及时将档案移交财务部门。

3. 公司领导对财务档案管理工作负总责,监督指导各部门落实档案管理工作。

四、档案管理流程1. 档案收集(1)各部门在完成财务工作后,应将相关资料及时收集整理。

(2)财务部门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审核,确保档案的完整、真实、准确。

2. 档案整理(1)按照档案类别、时间顺序进行整理,确保档案的有序性。

(2)对档案进行编号、分类,编制档案目录。

3. 档案归档(1)档案整理完成后,由财务部门负责归档。

(2)归档时,应确保档案的完整性、连续性。

4. 档案保管(1)财务部门应设置专门的档案柜,确保档案的安全。

(2)档案柜应配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设施。

5. 档案利用(1)档案利用应遵循“先审核、后查阅”的原则。

(2)查阅档案需填写查阅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查阅。

五、档案销毁1. 档案销毁应遵循国家档案管理规定和公司内部制度。

2. 档案销毁前,应进行鉴定,确认无保存价值后方可销毁。

3. 档案销毁过程中,应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保密性。

六、监督与考核1. 公司领导定期对财务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财务部门对各部门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纳入部门绩效考核。

3. 对违反档案管理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七、附则1. 本细则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2.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财务管理处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财务管理处档案管理水平,统一档案管理制度,根据财政部、国家档案局颁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和集团《档案管理办法》,结合财务管理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单位应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创造必要的保管条件和良好的保管环境,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借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

第三条档案应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定期检查档案的保管情况,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第二章档案的范围第五条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具体包括:(一)会计凭证类:记账凭证,原始凭证,凭证汇总表。

记账凭证:SAP系统中所有FI类财务会计凭证,包括财务模块以外其他模块集成产生的FI类财务会计凭证,但不包括CO类管理会计凭证。

原始凭证:包括集成和非集成业务处理需要归档的附件或单据,具体集成业务所需原始凭证参见附表一:《集成财务会计凭证归档所需附件清单》,有关财务会计资料单据及单据流管理规定参见《胜利油田ERP系统财务模块业务操作手册》,各单位要按照此规定制定本单位的集成财务会计凭证单据管理流程。

(二)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

明细账只包括金额账和往来明细账,不包括数量金额账、功能范围成本账、外币金额账;日记账包括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辅助账簿包括各种管理台账;其他会计账簿包括承兑汇票登记簿等。

(三)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四)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银行询证函、往来账询证函,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等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

第六条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电子计算机内的凭证及总分类帐、明细分类帐、报表,应视同会计档案进行管理,按月采用磁带、磁盘、光盘、等磁性介质进行两套备份,交会计档案保管员分别放置在不同地方妥善保管, 由会计档案保管人员贴上写保护标签, 装入盘套,放进硬盒,存放在安全、洁净、防热、防潮、防磁的场所。

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财务档案管理制度财务档案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公司财务档案的科学管理,建立、健全财务档案的管理制度,完善财务档案管理工作,使其规范化、系统化,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子公司及实际控制企业。

档案管理职责:财务部负责档案的整理、编号、归档、借阅等,对财务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保密负责,对于应当入库保管的资料应及时入库纳入管理。

财务档案定义:财务档案是经济活动的历史记录和经营效果的综合反映,也是开展经济活动、进行经济分析研究的重要依据和参考资料。

财务档案的分类:财务档案分为内部留存财务资料档案、对外报送财务资料档案与外部专业机构提供的专业报告档案。

内部留存财务资料:内部留存财务资料分为会计核算档案、财务管理档案、客户资料档案以及其他财务档案四类。

1、会计核算档案范围:会计核算档案包含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会计核算资料。

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证明。

它包括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汇总表、银行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资金盘点表等。

会计账簿是一定格式、相互联结的账页组成,以会计凭证为依据,全面、连续、系统地记录各项经济业务的簿籍。

它包括按会计科目设置的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等。

财务报表是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

按时间可以分为月度会计报表、季度会计报表、中期会计报表以及年度会计报表,包括四表一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以及其他内部报表等。

其他会计核算资料包括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底稿、审计调整数据底稿、对外开具的各类、收据存根、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保管清册、销毁清册、财务情况说明等。

2、财务管理档案:预算资料包括公司总部及下属公司编制和上报的季度、半年度、年度预算及预算执行情况表以及公司各职能部门年度费用预算表。

财务分析报告包括公司总部及下属公司编制和上报的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分析报告。

财务管理制度之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之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之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是指企业为了规范和管理财务会计工作而建立的一套完整的档案管理体系。

该制度主要包括会计档案的建立、收集、整理、存储、保管和利用等环节,旨在确保会计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财务会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一、会计档案的建立会计档案的建立是档案管理制度的基础环节。

企业应根据会计制度的要求,合理确定会计档案的构成和格式,包括会计凭证、原始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相关备查资料等。

同时,企业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流程,明确会计档案的建立责任部门和人员,确保会计档案的完整性。

二、会计档案的收集会计档案的收集是指对企业会计核算业务的凭证、账簿等资料进行归集和整理。

企业应制定规范的收集制度和流程,明确各个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和权限,确保会计资料的及时、准确地收集。

此外,对于与会计核算有关的文件、电子数据等,也应进行完整和准确的归集。

三、会计档案的整理和分类会计档案的整理和分类是指对收集到的会计资料进行估计、排序和编目,以便于查找和利用。

企业应根据会计档案的构成和需求,对会计资料进行划分和分类,建立档案目录和索引体系,并进行相应的编号和标识,以便于快速查找和检索。

四、会计档案的存储和保管会计档案的存储和保管是指将整理和分类好的会计资料进行妥善的保存和保管。

企业应建立合理的存储和保管制度,包括档案室的设置、设备的配置、防火、防水、防盗等安全措施,确保会计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五、会计档案的利用会计档案的利用是指在需要的时候,对会计资料进行查询、分析和利用。

企业应根据业务需要,建立相应的利用制度和流程,明确查询和利用的权限和程序,确保会计档案的有效利用。

此外,还可利用电子化管理系统,提高会计档案的管理和利用效率。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于企业的财务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方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能够确保会计资料的及时、准确和完整,提高财务会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另一方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能够规范和约束财务人员的行为,防止财务会计工作中的违规和错误行为,降低企业的财务风险。

档案财务管理制度

档案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档案财务管理,规范档案财务行为,确保档案财务安全,提高档案财务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涉及档案财务活动的部门和个人。

第三条档案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档案财务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真实性原则:档案财务数据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三)安全性原则:确保档案财务安全,防止档案财务风险。

(四)效益性原则:提高档案财务管理效益,促进档案事业发展。

第二章财务管理职责第四条档案财务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的档案财务管理,其主要职责如下:(一)制定和实施档案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财务监督。

(二)编制档案财务预算,执行财务预算,审核财务报销。

(三)管理档案财务资金,确保资金安全、合理使用。

(四)定期开展档案财务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五)协助审计部门开展档案财务审计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应积极配合档案财务管理部门开展档案财务管理,其主要职责如下:(一)按照规定进行档案财务报销,及时提供相关凭证。

(二)执行档案财务预算,控制部门支出。

(三)协助档案财务管理部门开展档案财务分析。

第三章财务预算与执行第六条档案财务预算应根据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档案事业发展需求和财务状况编制,经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七条档案财务预算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档案事业发展经费。

(二)档案设备购置经费。

(三)档案信息化建设经费。

(四)档案安全保卫经费。

(五)其他档案财务支出。

第八条档案财务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预算,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第九条档案财务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预算的合理使用。

第四章财务核算与监督第十条档案财务核算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权责发生制原则。

(二)配比原则。

(三)一贯性原则。

第十一条档案财务核算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档案资产核算。

(二)档案支出核算。

财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

会计档案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必须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如下为财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欢迎阅读!篇一:财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保证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会计档案管理部门1.公司档案主管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负责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会计档案的具体管理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由财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在专门地点保管。

保管地点应具备完善的防潮、防霉、防蛀、防火、防盗等条件。

2.财务部门及公司内部有关的分公司、子公司,必须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第三章会计档案归档的范围1.会计凭证。

包括外来的和自制的各种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汇总表、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汇总表,涉及对外对私改造资料,银行存款(借款)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等。

年度终了都必须按照规定归档。

2.会计账簿。

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各种辅助登记簿等。

3.财务报告。

包括《会计制度》规定和主管部门暂时通知编报的主要财务指标快报,月、季、年度会计报表,报表附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上级主管部门对报告的批复及社会审计的审计报告。

4.其它会计核算资料。

凡预会计核算密切相关的,由会计部门负责办理的有参考价值的数据资料。

5.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第四章会计档案的整理会计年度终了后,应将装订成册的会计档案进行整理立卷。

各种会计档案应按会计档案材料的关联性,分门别类地组成几个类型的案卷,将各卷按顺序编号。

1.会计凭证。

(1)按月立卷:每月末将装订成册的凭证,统一登记案卷目录,每月立卷一份。

(2)分散装订:根据凭证的多少,分散装订,做到整齐、坚固、美观。

(3)装订封面的所有内容要填写齐全,包括:单位名称、年度、月份、起止日期、号码、装订人签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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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更好地为公司发展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公司所属的,分公司,事业部,应遵照本办法管理会计档案。

子公司应参照本办法管理会计档案。

第三条会计档案工作应接受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公司必须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
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第五条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具体包括:
(一)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二)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
薄。

(三)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四)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
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查帐报告、验资报告、财
务会计制度以及与经营管理和投资者权益有关的其它重要文件,如合同、章程、董事会计等
各种会计资料。

第六条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之后,
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
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

出纳入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保管的会计档案,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

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
的,档案机构应当会同会计机构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第七条会计档案的借用。

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按规定顺序及时归还原处,若要查阅入库
档案,必须办理有关借用手续。

各单位若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经本单位领导批准
证明,经财务部长同意,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

外单位人员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
时,应持有单位介绍信,经财务部长同意后,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并由档案管理人员详细登记查阅会计档人的工作单位、查阅日期、会计档案名称及查阅理由。

会计档案一般不得带出室外,如有特殊情况,需带出室外复制时,必须经财务部部长
批准,并限期归还。

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

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
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

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
和抽换。

第八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

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类。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九条本办法规定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各类会计档案的保管原
则上应按照本办法附表所列期限执行。

各单位会计档案的具体名称如有同本办法附表所列档案名称不相符的,可以比照类
似档案的保管期限办理。

第十条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除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外,可以按照以下程
序销毁:
(一)由本单位档案机构会同会计机构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
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

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二)经部门经理审查,总经理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报上级有关部门批
准后执行。

(三)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

(四)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了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给总经理。

第十一条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末了事项完结时为止。

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第十二条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应当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

具备采用磁带、磁盘、光盘、微缩胶片等磁性介质保存会计档案条件的,由国务院业务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并报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备案。

第十三条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在终止和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终止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代管。

第十四条单位分立后原单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应当由分立后的存续方统一保管,其他方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单位分立后原单位解散的,共会计档案应当经各方协商后由其中一方代管,
各方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

单位分立中未结清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原始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由业务相关方保存,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单位因业务移交其他单位办理所涉及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原单位保管,承接业务单位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对其中未结清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原始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由业务承接单位保存,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五条单位合并后原各单位解散或一方存续其他方解散的,原各单位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合并后的单位统一保管;单位合并后原各单位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仍应由原各单位保管。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期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在办理竣工决算后移交给建设项目的接受单位,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七条单位之间交接会计档案的,交接双方应当办理会计档案交按手续。

移交会计档案的单位,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等内容。

交接会计档案时,交接双人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移交清册所列内容逐项交接,并由交接双方的单位负
责人负责监交。

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交人应当在会计档案移交
清册上签名或者益章。

第十八条我国境内所有单位的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出境。

驻外机构和境内单位在境外设立的企业(简称境外单位)的会计档案,应当按照本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九条预算、计划,制度等文件材料,应当执行文书档案管理规定,不适用本
办法。

第二十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下属全资及控股企业。

第二^一条本档案管理实施办法,应报财政部门和档案局备案。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财务部负责解释,自年月日起执行。

附表一:企业和共他组织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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