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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指示秤检定 / 校准实施细则

1 目的

为了保证数字指示秤检定 /校准的正确实施, 确保检定 / 校准数据、 制定本实施细

则。

2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新制造、新安装、使用中和修理后的数字指示秤的检定 施。

3 依据文件

JJG539—1997《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

4 检定 / 校准实施内容

检定 / 校准前的准备

4.1.1 准备好与被检器具量程相应的 M 1 等级砝码。

4.1.2 准备好相应的辅助检定设备。

4.1.3 准备好计量检定规程备查;以及原始记录。

检定 / 校准步骤

4.2. 1 外观检查

检定前对秤进行下列目测检查:

① 法制计量管理标志 检查制造许可证的标志和编号

② 计量特征

检查本规程 4.1.1 项规定的标志要求

③ 铭牌以及检定标志和管理标志

④ 若已确定秤的使用条件与地点,则应检查其是否合适。

4. 2.2 进行一系列测试,以证实其是否符合下列项目要求。

4. 2.2. 1 测试前的准备

a .移动式的秤应在平板或平台上进行测试;

结论的准确可靠, 特 / 校准工作的实

b .带水平调整的秤,测试前应将秤调至标准位置;

c .称量测试前,应预加一次载荷到最大称量;对最大称量大于或等于10t 的秤,也可用不少于50%最大称量的载重车辆往返通过承载器不少于三次。

4. 2. 2.2 置零与除皮装置的准确度

4. 2. 2. 3 置零装置的准确度

①置零装置的准确度的测试

②将示值摆脱自动置零与零点跟踪范围,然后按照 4.

2.4. 2点计算零点误差。

4. 2. 2. 4 除皮装置的准确度

确定除皮装置的准确度,应把使用除皮装置的示值调整为零,用4.2.2. 点方法测试。

4. 2. 3 加载前的置零

按下述方法置零或确定零点

a .对非自动置零秤,将的小砝码放于承载器上,调整秤直至出现示值在零上一个分度值之间闪变,取下小砝码,即获得零位的中心。

b .对半自动置零、自动置零或零点跟踪的秤,零点的偏差按照4.2.2.1 规定测定。

4. 2. 4 称量性能

4. 2. 4. 1 称量测试

从零点起按由小到大的顺序加砝码至最大称量,用相同的方法卸砝码至零点,测试至少应选定以下5 个称量:

最小称量,

最大允许误差改变的称量,如

中准确度级:500e ,2000e;

普通准确度级:50e,200e;

50%最大称量;

最大称量,

4. 2. 4. 2 误差计算

无指示较小分度值(不大于)的秤,采用闪变点方法来确定化整前的示值。

4. 2. 4. 3 使用替代物进行称量测试使用替代物进行测试时,需要符合4.2.4.1 点对称量测试的要求

4. 2. 4. 4 旋转测试

对固定悬挂式的秤,将80%最大称量的砝码施加在承重器(吊钩)上,顺时针旋转360o,

每90o记录一次示值,然后逆时针方向重复上述操作。

4. 2. 4. 5 多指示装置秤的测试

具有多个指示装置的秤,测试期间,不同装置的示值在测试时按4. 2. 4 项的要求进行比较。

4. 2. 5 除皮称量测试

至少应对2 个不同的皮重进行除皮称量测试,按照 4.2.4.1 点的要求加载与卸载。

4. 2. 6 偏载测试

4. 2. 6. 1 不多余四个支承点的秤将砝码依次加放在面积等于承载器1/4 的区域内。

4. 2. 6. 2 多于四个支承点的秤将砝码加放在每一承重点上方,所占面积的等于承载器的1/N,N 为支承点的个数

若两支承点相距太近,则可把两倍的砝码放到两支承点连线两侧两倍区域的面积上。

4. 2. 6. 3 专用承载器(容器、料斗)的秤将砝码加放在每一个支承点上。

4. 2. 6. 4 称量滚动载荷的秤标准质量滚动载荷应在承重器正常滚动方向上加放,应处于承重器的起始端,中部与末端,然后反方向重复这一操作。

4. 2. 7 鉴别力测试在最小称量、50%最大称量与最大称量进行鉴别力测试。

4. 2. 8 重复性测试

分别在约50%最大称量与接近最大称量进行两组测试,每组至少重复 3 次。

异常问题的处理

4.3.1 检定/ 校准过程中出现过载或可疑数据的处理

① 检查装置准备各方面是否符合要求;

② 所检数据作废,从新开始检定。

4.3.2 检定/ 校准过程中突然断电等意外情况的处理

①断开仪器电源开头。

②来电后,重新检定。

③所检数据作废,从新开始检定工作。

4.3.3 对于因过载、误操作、输出可疑结果、有明显缺陷或超出测量极限的设备,应贴上“停用”标记警示,并将其撤离使用现场或与使用现场隔离,同时向实验室负责人和办公室报告;待修复及经检定合格或校准正常方可取消“停用”标记正常使用。

4.3.4 所有异常问题都应在原始记录上予以记录。

检定/ 校准的数据处理

4.4.1 记录和数据的处理、分析和表达的方法

①所有数据全部记录在检定原始记录上,数据的修改用双杠修改。

②数据的计算按检定规程规定的公式进行,计算结果可多保留一位有效数字。③数字指示秤示值误差的计算公

P = I + –Δ m

4.4.2 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方法见《数字指示秤示值误差的测量不确定度》。

4.4.3 结果或结论的给出与表达

①经检定,符合本规程要求的数字指示秤,发给相应等级的检定证书。

②经检定,不符合本规程要求的数字指示秤,发给检定结果通知书。

4.4.4 检定/ 校准有效性的确认和记录

① 检定周期最长为一年。

②检定结束后,检定人员签字;须再经具有资格并经任命的检定人员对记录、数据处理进行核验、签字确认,以保证结果的有效性。

4.4.5 证书、报告的出具

经检定合格的数字指示秤发给检定证书,证书背面应有以下内容:主要检定项目及结果.注意事项等。对检定不合格的数字指示秤发给检定结果通知书,证书背面注明不合格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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