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安全检查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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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实验室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保障实验室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提高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实验室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检查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

2. 安全第一,以人为本,关爱生命。

3. 责任明确,分工协作,齐抓共管。

4. 依法管理,科学决策,持续改进。

三、安全检查内容1. 实验室基础安全设施检查(1)实验室布局是否合理,通道是否畅通。

(2)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消防器材是否配备齐全。

(3)电气线路是否老化,漏电保护装置是否有效。

(4)实验设备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

2. 实验室化学药品管理检查(1)化学药品存放是否符合规定,分类存放是否明确。

(2)化学药品领用、回收、废弃手续是否齐全。

(3)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学品是否有专人管理。

3.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检查(1)生物实验室内生物安全柜、高压灭菌器等设备是否完好。

(2)生物实验室内废弃物处理是否符合规定。

(3)生物实验室内人员是否经过生物安全培训。

4. 实验室设备安全检查(1)实验设备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2)实验设备操作规程是否完善,操作人员是否熟悉。

(3)实验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及时整改。

5. 实验室人员安全意识检查(1)实验室工作人员是否熟悉安全操作规程。

(2)实验室工作人员是否具备安全防范意识。

(3)实验室工作人员是否掌握应急处理能力。

四、安全检查实施1. 安全检查由实验室负责人组织,定期或不定期进行。

2. 安全检查应做到全面、细致、不留死角。

3. 安全检查应记录检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4. 安全检查结果应向实验室全体人员通报。

五、安全检查责任1. 实验室负责人对本实验室的安全检查工作负总责。

2. 实验室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

3. 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实验室负责人应督促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实验室安全检查实施细则

实验室安全检查实施细则

实验室安全检查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技术安全(下称实验室安全)管理,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根据《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校涉及化学安全、生物安全、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及其他特殊设备安全的实验室。

特殊设备是指具有高速、高/低温、高压(气、水、电等)、电加热、强光闪烁、振动、噪声等特点的实验设备。

第三条实验室安全检查的主要任务是:监督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制止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发现安全隐患并督促整改。

第四条实验室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责任体系的建立与落实情况、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与执行情况、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的计划与实施情况、通风系统和应急设施的安装与使用状况以及环境安全、化学安全、生物安全、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及特殊设备安全、个人防护等情况和实验室安全档案管理工作。

第五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下称实设处)组织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委员会分委员会成员定期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或抽查工作。

安全检查分为:(一)每学期初、学期末的实验室安全全面检查;(二)学期中的随机检查与抽查;(三)不定期的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

第六条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建立健全本单位实验室安全检查责任体系与安全检查常态化工作机制,并严格执行以下事项:(一)实验用房安全责任人负责本房间的每日安全检查工作,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并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二)实验室安全责任人负责督促和核实所属各实验用房安全责任人落实每日安全检查工作;(三)各单位设专人负责本单位实验室的每周安全检查工作(每周至少一次),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并及时向本单位安全负责人报告;(四)单位安全负责人负责组织本单位实验室每月安全检查工作或节假日前的安全检查与抽查工作;(五)及时采取措施整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并如实记录检查、整改和验收情况,以备学校抽查和考核;(六)各单位对需要学校协调或统一处理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实设处。

实验室安全检查 实施细则

实验室安全检查 实施细则

实验室安全检查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构建实验室安全检查常态化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和减少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保障校园安全稳定和师生生命安全,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学校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实验室。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是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主要管理部门,负责检查、指导和监督全校实验室安全工作。

第四条各二级单位是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所属实验室的安全检查工作。

第五条各实验室是安全检查工作的基本单元,负责本实验室安全检查的具体工作。

第三章检查要求第六条检查内容包括:实验室安全制度体系建设与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实验室安全知识教育宣传和准入情况,实验室安防设施配套和运维情况,实验室危险源分布与管理情况,个人防护用品配备和环境保护情况,安全隐患排查及其整改情况,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情况等一切与实验室安全相关的内容。

第七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以下简称“项目表”)对各单位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巡查、重点抽查,检查结果将以口头告知、网上公告、下达整改通知书等方式反馈给有关单位。

各二级单位必须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即落实整改目标、落实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落实整改经费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第八条各二级单位依据《项目表》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检查项目表,开展日常检查工作。

第九条各实验室根据学校、二级单位的有关规定要求,认真履行检查职责,如实填写检查记录,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排除发现的隐患。

未能立即排除的隐患要及时上报二级单位。

第十条学校层面开展的实验室安全检查每年不少于4次,并记录存档。

第十一条二级单位层面开展的实验室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并记录存档。

第十二条实验室按安全风险等级开展检查工作,须建立自检自查台账,并记录存档。

第十三条各级安全风险实验室检查要求:(一)一级安全风险实验室,实验室安全自查次数每周不少于1次,二级单位安全检查次数每两周不少于1次,学校安全巡查次数每月不少于1次。

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范文3篇

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范文3篇

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第一条为消除影响安全的隐患,各部门每个月对电器、照明设备等用电仪器及门窗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每个季度对消防器材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第二条每个学期实验课程开始前,实验课授课教师对参加实验的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统一参加安全知识考试。

第三条实验进行过程中,参加实验人员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实验操作,确保实验安全。

第四条日常下班前,实验员必须进行日常安全检查(门窗、电源开关及水龙头等)。

第五条实验室日常安全检查由实验员负责并有记录。

第六条实验室严格落实准入制度,除工作人员和经领导批准的人员外,他人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

第七条对实验室要严格管理,不准在实验室内会客、抽烟,不准乱丢纸屑,不允许在实验室内吃东西。

第八条对有害、有毒、易燃、易爆等化学药品按有关专业要求进行保管和操作处理。

第九条实验室人员应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和卫生意识,及时清洁、处理实验过程中使用过的器皿、废物等,确立保持卫生、定期清扫的意识。

第十条学生实验后,必须在实验室工作人员或实验指导老师在场的情况下及时清扫和清理实验室,用后的物品按要求摆放整齐。

第十一条实验员每周应对实验室进行一次清洁大扫除,其他工作人员每天必须将使用过的仪器设备及实验室清洁干净。

节假日前实验员应进行安全检查,并作好记录。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学校实验室试剂药品管理制度为加强实验试剂药品的管理,保证科研教学的正常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一、试剂的保管。

1化学试剂应指定专人保管,并有登记。

2.在固体试剂和液体试剂及化学性质不同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试剂应分柜存放。

3.受光照易变质、易燃、易爆、易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试剂应存放在阴凉通风处,易燃易爆物应远离火源。

4.易挥发试剂应贮放在有通风设备的房间内。

5.剧毒试剂应专柜存放,严格实行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帐的〃五双〃管理制度。

6.试剂使用应有记录,剧毒试剂的领用需分管院长签字。

大学实验室技术安全检查实施细则

大学实验室技术安全检查实施细则

大学实验室技术安全检查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实验室技术安全(以下简称实验室安全)检查与治理工作,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学校所有开展实验工作的教学科研场所,包括各学院(中心、所、室、站、基地、平台)等相关单位(以下统称各单位)所属实验室及涉及化学安全、生物安全、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的其他教学科研场所。

第三条实验室安全检查是学校相关部门、各单位对实验室安全状况进行的实地察看、检测、分析和评估等活动。

其目的是督促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保证教学科研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四条实验室安全检查实行学校、各单位、实验室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分级监督的运行机制。

建立健全由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各单位和实验室为实施主体的实验室安全检查体系。

第五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组织、指导、督察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教学、科研、学生、后勤、保卫等部门是其分管领域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业务协调机构;各单位是其所属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责任主体。

第六条各单位应当高度重视和认真落实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建立和完善实验室安全保障体系,并将其作为该体系的重要内容予以固化执行。

第七条各单位应当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检查责任体系与常态化工作机制。

第三章检查内容第八条实验室技术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一)组织体系;(二)规章制度;(三)安全教育;(四)安全检查;(五)实验场所;(六)安全设施;(七)基础安全;(八)化学安全;(九)生物安全;(十)辐射安全;(十一)机电等安全;(十二)特种设备与常规冷热设备安全;(十三)需要检查的其他内容。

第九条各单位应当严格执行以下具体要求:(一)实验室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实验室每日安全检查工作,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并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二)单位安全负责人负责组织本单位实验室每月安全检查工作,以及节假日前的安全检查与抽查工作;(三)及时采取措施整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并如实记录检查、整改和验收情况,以备学校抽查和考核。

实验室日常安全检查方案

实验室日常安全检查方案

实验室日常安全检查方案实验室是开展科研、教学等工作的重要场所,其安全管理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实验室的安全性,需要定期进行日常安全检查。

下面是一个实验室日常安全检查方案,以确保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1.检查实验室设备和仪器的安全性及完好情况。

包括检查仪器以及设备有无破损、老化、失效等问题,并及时修理或更换,以保证实验室工作的顺利进行。

2.检查实验室消防设施的安全性。

确保实验室内的灭火器、喷淋装置和疏散通道等消防设施的有效性,随时保持使用状态,以便发生火灾等突发情况时能及时处理。

3.检查实验室的通风系统。

确保实验室内通风设备的正常运行,检查通风管道有无堵塞、损坏等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清理和修复,以确保实验室内空气质量符合标准。

4.检查实验室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品储存和使用的情况。

保证危险品储存区域设置明确,储存方式符合规范,且有专门的人员负责管理。

检查危险品的使用情况,并确保使用过程中采取正确的操作步骤和防护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5.检查实验室电路及配电设施的安全性。

检查电路容量是否合适、配电设施有无漏电、过载、短路等问题,确保实验室电路安全可靠。

6.检查实验室工作区域的清洁情况。

保证实验室工作区域的干净整洁,避免杂物堆积、油污或碎片等危险物品。

7.检查实验室操作人员的防护用品佩戴情况。

确保实验室操作人员在进行实验操作时佩戴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如实验手套、防护眼镜、防护服等。

8.检查实验室紧急救援设施的完好情况。

包括检查急救箱、应急照明设备等紧急救援设施有无丢失、损坏等问题,并进行及时修复和补充。

9.检查实验室门窗的安全性。

确保实验室门窗的质量符合标准,防护性能良好,以防止入侵和非法活动的发生。

10.检查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检查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危险品管理制度、实验室设备维护记录等。

11.检查实验室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培训情况。

加强实验室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及时解答安全方面的疑问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培训。

化学实验安全检查程序细则

化学实验安全检查程序细则

化学实验安全检查程序细则化学实验是学习化学知识和培养实验操作能力的重要环节。

然而,由于实验中涉及到许多危险品和操作,所以化学实验的安全问题备受关注。

为了保障实验者的人身安全以及实验室的安全运行,必须制定和实施严格的化学实验安全检查程序细则。

首先,化学实验室的安全设施和仪器设备必须得到充分的保障。

实验室应配备齐全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火栓等,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火灾事故。

同时,实验仪器设备必须经过定期的检修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实验室应有充足的通风设施,保证实验室空气的流通,有效防止有毒气体的积聚。

各种危险物品应该储存在固定的储存柜中,并注意分类存放,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质。

实验操作人员在进行化学实验前,必须熟悉实验的详细步骤和操作要求,掌握实验中常见的安全事项和应急措施。

在实验操作过程中,应正确佩戴实验服、手套、护目镜等个人防护用品,以避免化学物质对人体的伤害。

同时,实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内的各项规章制度,禁止随意进食、喝水等可能引起化学中毒的行为。

在实验过程中,必须保持清醒和专注,严禁开玩笑、嬉戏,以免发生意外。

化学实验前,必须对实验器材和试剂进行全面检查。

检查器材的完整性和状态,如玻璃器皿有无破损、松动等情况。

同时还要检查试剂的存放期限和保存条件,如有变质或过期的试剂要及时更新。

对于有毒有害的试剂,必须按照安全规定妥善存放,并远离易燃物品和热源。

实验中应严格控制实验条件,避免产生意外情况。

例如,在进行有氧化性反应时,需要注意火源的远离,避免发生爆炸事故。

在进行高温实验时,要确保试剂装置的密封性,以免试剂外溢等危险。

另外,在进行易燃液体的操作时,要注意操作规范,避免产生火灾。

实验后,需要对实验环境进行清洁和归档工作。

实验操作人员应采取措施清除实验中产生的废弃物和污染物,保持实验室的清洁卫生。

对于产生的废弃物,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理,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同时,还要保留实验记录和结果,以备日后参考。

实验室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实验室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实验室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为加强单位各实验室的安全管理,防止因工作不慎引起火灾、爆炸、触电、中毒、放射性伤害、环境污染等事故及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根据我所各学科所属实验室中仪器设备、化学药品、易燃易爆及有毒物质分布情况以及个别设置的高温、高压或强磁、微波、辐射等特殊环境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验室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一、用电设备使用安全(一)使用电力时,应先检查电源开关、电机和设备各部分是否完好。

如有故障,应在排除故障后,方可接通电源。

(二)启动或关闭电器设备时,必须将开关扣严或拉至要求位置,防止出现虚接。

使用电子仪器设备时,应先了解熟知其性能,再按规程操作。

若电器设备发生过热现象或有焦糊味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三)人员较长时间离开房间或电源中断时,要切断电源开关,尤其是要注意切断加热电器设备的电源开关。

(四)电源或电器设备的保险烧断时,应先报告办公室,查明烧断原因,排除故障后,再按原负荷选用适宜的保险丝进行更换,不得随意加大或用其它金属线代用。

(五)定碳、定流电炉、硅碳棒箱或炉的棒端,要设置安全罩。

应加接地线的设备,要妥善接地,以防止触电事故。

(六)注意保持电线和电器设备的干燥,防止线路和设备受潮漏电。

(七)实验室内不应有裸露的电线头;电源开关箱内,不准堆放物品,以免触电或燃烧。

(八)要警惕实验室内发生电火花或静电,尤其在使用可能构成爆炸混合物的可燃性气体时,更需注意防范。

如遇电线走火,切勿用水或导电的酸碱泡沫灭火器灭火,应切断电源,用沙或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

(九)没有掌握电器安全操作的人员不得擅自变动电器设施,随意拆修电器设备。

(十)使用高压电力时,应遵守安全规定,穿戴好绝缘胶鞋、手套或使用安全杆操作。

(十一)做实验时先接好线路,再插上电源,实验结束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再拆线路。

(十二)发生触电事故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或用绝缘物体将电线与人体分离后,再实施抢救。

二、易燃气体使用安全(一)经常检查易燃气体管道阀门、接头、开关及器具是否有泄漏,常设设备应在室内设置检测、报警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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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检查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构建实验室安全检查常态化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和减少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保障校园安全稳定和师生生命安全,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学校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实验室。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是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主要管理部门,负责检查、指导和监督全校实验室安全工作。

第四条各二级单位是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所属实验室的安全检查工作。

第五条各实验室是安全检查工作的基本单元,负责本实验室安全检查的具体工作。

第三章检查要求
第六条检查内容包括:实验室安全制度体系建设与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实验室安全知识教育宣传和准入情况,实验室安防设施配套和运维情况,实验室危险源分布与管理情况,个人防护用品配备和环境保护情况,安全隐患排查及其整改情况,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情况等一切与实验室安全相关的内容。

第七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
检查项目表》(以下简称“项目表”)对各单位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巡查、重点抽查,检查结果将以口头告知、网上公告、下达整改通知书等方式反馈给有关单位。

各二级单位必须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即落实整改目标、落实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落实整改经费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第八条各二级单位依据《项目表》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检查项目表,开展日常检查工作。

第九条各实验室根据学校、二级单位的有关规定要求,认真履行检查职责,如实填写检查记录,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排除发现的隐患。

未能立即排除的隐患要及时上报二级单位。

第十条学校层面开展的实验室安全检查每年不少于4次,并记录存档。

第十一条二级单位层面开展的实验室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并记录存档。

第十二条实验室按安全风险等级开展检查工作,须建立自检自查台账,并记录存档。

第十三条各级安全风险实验室检查要求:
(一)一级安全风险实验室,实验室安全自查次数每周不少于1次,二级单位安全检查次数每两周不少于1次,学校安全巡查次数每月不少于1次。

(二)二级安全风险实验室,实验室安全自查次数每两周不少于1次,二级单位安全检查次数每月不少于1次,学校安全巡查次数每
两个月不少于1次。

(三)三级安全风险实验室,实验室安全自查次数每月不少于1次,二级单位安全检查次数每两个月不少于1次,学校安全巡查次数每季度不少于1次。

(四)四级安全风险实验室,实验室安全自查次数每两个月不少于1次,二级单位安全检查次数每季度不少于1次,学校安全巡查次数每学期不少于1次。

第四章附则
第十四条二级单位和实验室必须主动配合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反馈的问题和发现的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措施并按要求进行整改。

学校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实验室进行停止实验、关闭实验室处理,实验室待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方可重新启用。

第十五条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学校有关规定和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并拒不整改的,学校将视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责任单位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六条本细则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解释。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标准执行。

第十七条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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