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法理学初阶》课件.
法理学初阶

要按照课前提示中的重点和难点进行把握。
导论法学与法理学要求:很重要,很基本。
掌握什么是法学,什么是法理学,中西方对法理学的不同理解。
●现代意义的法学起源于西方,最初在古罗马出现,在古希腊时期只有法律思想,并未成为独立学科和知识体系。
“法理学”一词本为日本汉字,是由日本近代法律文化的主要奠基人穗积陈重创造。
●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关于法学的经典定义:法学是关于神和人的事务的知识;是关于正义和非正义的科学。
前者表明法学是关于神事和人事的学问,说明法学既讨论经验世界的法律现象,也讨论超经验世界的法应该怎样,并且神事是人事的标准。
后者说明正义不仅局限于功利社会的现实判断。
●我国先秦时期将法律问题称为“刑名法术之学”或“刑名之学”。
●汉代出现的“律学”主要是对现行律例进行注释阐述,其基本原则是以经释律,即依据儒家学说对以律为主的成文法进行讲习和注解。
与西方法学最大的不同在于它是对实在法的阐释,是寻找法律文字上的表面意义,没有探寻应然法,也没有以其有悖于正义而将其否定,缺乏对实在法的正当性的反省。
●现代意义上的汉语“法学”一词最早于清末由日本输入。
●法学的定义:法学,又称法律学或法律科学,是研究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一门社会科学。
其中法律现象是具有法律意义并需要法律调整的那一部分社会现象。
●法理学的定义:法理学是以作为整体的法律的共同性问题和一般性问题为研究对象的一门理论法学,着重揭示法律的基本原理。
法理学一词由穗积陈重创造。
法理学相对于部门法学而言,所承载的不是对各种具体法律制度的分析功能,而是承载解决人们法治观念层面的功能。
第一章法学历史要求:很重要。
对中西方法学历史的整体脉络要把握,要知道标志性的主张和主要流派的经典性命题。
●儒家的礼制秩序观:以孔子为代表,主张法律是补充性的,而道德是主导性的。
这与西方自然法和实在法的二元结构是不谋而合的。
儒家认为礼制秩序包括两个层面,即外在的规范秩序和内在的精神秩序。
法理学初阶 付子堂第四版 ppt课件

❖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 (一)重婚的; ❖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 第十一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
由于认识与研究者所处的时代不同,所选取的理论角 度存在差异,历史上也就产生了关于法律要素的诸多理论。
分析法学派一般认为构成法律结构的要素主要是命令或规则,法律就是由 不同的命令或规则有机组成的系统,所以,他们主要是把法律结构归结为一种 单一的要素模式。
法社会学派的主要代表美国学者庞德认为法律结构是由律令、技术和理想 三个要素有机结构而成。
新自然法学的代表美国学者德沃金认为还要包含法律原则和法律政策,无 论是在立法还是司法环节中后二者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一般认为,据以构成法律结构的要素有法律概念、法律规则、法律原则和 技术性规定。
虽然这是几个相对独立且有着各自不同内容的要素,在法律结构中具有不 同的地位,发挥着不同的功能,但它们是以一定的形式共同组成法律结构的系 统整体,所以,它们之间又是相互依存、互相制约和不可分割的。其中法律概 念与技术性规定是构成法律结构的基础性要素,法律规则是构成法律结构的主 体要素,而法律原则是其中的主导性要素,发挥着关键性的指导作用。
2.行为模式。构成法律规则的核心部分。对人们行为的标准与
方向作出法律要求和规定,指出人们所享有的法律权利和应承 担的法律义务及其方式。行为模式在立法实践中必须公开而明 确地表述出来。行为模式一般有:授权式、义务式和禁止式。
法理学初阶

一、选择题1、法系的国家(1)大陆法系:以法国、德国为代表的欧洲大陆国家,还包括法国、西班牙、荷兰、葡萄牙四国殖民地的亚非拉美等许多国家。
(2)英美法系:英国(苏格兰除外),美国(路易斯安那州除外),曾经是英国殖民地的国家包括加拿大(魁北克除外)、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和非洲、拉美通用英语的国家。
2、法律要素包括法律的概念、规则、原则和理想。
二、概念1、权利:即正当理由,持有这个理由,相应的行为、利益、主张和期待在法律上就会被认为是正当的并得到支持。
2、立法立法是指有法的创制权的国家机关或经授权的国家机关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制定、补充、修改和废止法律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认可、解释法律的一项专门性活动。
3、法律体系法学中有时也称“法的体系”或简称为“法体系”,是指由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成的一个呈体系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4、法律规则指以非常明确的法律模式和具体的权利义务规定,明确地赋予一定的法律事实和法律意义的规范性安排和规范。
5、法律职业是指以律师、检察官与法官为代表的,受过专门的法律专业训练,具有娴熟的法律技能与法律伦理的人所构成的自治性共同体。
从广义上说,法律职业也包括司法辅助人员。
6、法律行为指一切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能够引起法律上的效果,可分为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
7、法律责任指由特定法律事实所引起的对损害予以赔偿、补偿或接受惩罚的特殊义务。
8、大陆法系又称为罗马法系、民法法系,指以古代罗马法为基础、以法国民法典为样板建立和发展起来的一种资本主义法系。
9、成文法是指由国家特定机关制定和公布,并以成文形式出现的法律,因此又称制定法。
10、立法体制即有关法的创制的权限划分所形成的制度和结构。
11、法律原则指可以作为众多法律规则的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稳定性的原理和观念。
12、守法是指各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政党、团体等)和公民个人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去从事各种事务和行为的活动。
西南政法《法理学初阶》课件.96页PPT

31、只有永远躺在泥坑里的人,才不会再掉进坑里。——黑格尔 32、希望的灯一旦熄灭,生活刹那间变成了一片黑暗。——普列姆昌德 33、希望是人生的乳母。——科策布 34、形成天才的决定因素应该是勤奋。——郭沫若 35、学到很多东西的诀窍,就是一下子不要学很多。——洛克
西南政法《法理学初阶》耶 夫 2、改革如果不讲纪律,就难以成功。
3、道德行为训练,不是通过语言影响 ,而是 让儿童 练习良 好道德 行为, 克服懒 惰、轻 率、不 守纪律 、颓废 等不良 行为。 4、学校没有纪律便如磨房里没有水。 ——夸 美纽斯
5、教导儿童服从真理、服从集体,养 成儿童 自觉的 纪律性 ,这是 儿童道 德教育 最重要 的部分 。—— 陈鹤琴
《法理学初阶》教案

《法理学初阶》教案一、教学目标1. 让学生理解法理学的定义和研究对象,掌握法理学的基本概念和原理。
2. 培养学生对法律现象的理性思考和分析能力,提高法律素养。
3. 引导学生了解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
二、教学内容1. 第一节:法理学概述a. 法理学的定义和研究对象b. 法理学与相邻学科的关系c. 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2. 第二节:法的基本概念a. 法的定义和特征b. 法的分类和体系c. 法的本质和作用3. 第三节:法律关系a. 法律关系的定义和要素b. 法律关系的种类和特征c. 法律关系的变动和保护4. 第四节:法律规范a. 法律规范的定义和结构b. 法律规范的种类和特征c. 法律规范的效力和适用5. 第五节:法律责任a. 法律责任的定义和种类b. 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和依据c. 法律责任的减轻和免除三、教学方法1. 讲授法:讲解法理学的基本概念、原理和知识点。
2. 案例分析法:分析典型法律案例,引导学生运用法理学知识进行思考和分析。
3. 小组讨论法:分组讨论问题,培养学生的合作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4. 研究报告法:布置相关研究任务,培养学生的独立研究和写作能力。
四、教学评价1. 课堂参与度:评估学生在课堂上的发言和提问积极性。
2. 小组讨论:评估学生在小组讨论中的表现和贡献。
3. 研究报告:评估学生的研究报告质量,包括内容、结构和论述。
4. 期末考试:考察学生对法理学知识的掌握和应用能力。
五、教学资源1. 教材:《法理学初阶》教材或相关著作。
2. 案例库:收集各类法律案例,用于分析和讨论。
3. 学术资料:提供相关学术文章、论文和研究报告,供学生参考。
4. 网络资源:利用网络平台,获取最新法律资讯和学术动态。
六、教学计划1. 第六周:法律原则与法律方法a. 法律原则的定义和分类b. 法律原则在法律适用中的作用c. 法律方法的种类和特点d. 法律解释、法律推理和法律论证2. 第七周:法律的发展与法律变迁a. 法律发展的内在规律b. 法律与社会发展的关系c. 法律变迁的原因和过程d. 法律创新与法律改革3. 第八周:法系与法律文化a. 主要法系的特征与比较b. 法律文化的概念和内容c. 法律传统与法律现代化d. 法律移植与法律发展4. 第九周:立法与法律制定a. 立法的概念和原则b. 立法程序和立法技术c. 法律制定的主体和权限d. 法律草案的制定和通过5. 第十周:法律与社会a. 法律与社会关系的理解b. 法律对社会秩序的维护c. 法律与社会公平正义d. 法律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七、教学活动1. 第六周:组织学生进行法律原则案例分析,引导学生运用法律原则解决实际问题。
法理学初阶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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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衰落时期(AD3世纪末-6世纪初,即AD284-527 年)
5.中兴时期(6世纪中叶,AD527-56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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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开放性
法学体系的建立具有现实性,也具有开放性。法学 体系的建立依赖于法学家的主观的理论建构。法律 现象的开放性、不同地区和国家社会交往,会形成 法律文化的相互交流和法律制度上的相互借鉴。这 就形成了法学理论、法学体系开放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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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学体系的意义
(一)加深对法律现象及其规律的认识 (二)确立法学研究的基础领域 (三)推进法学研究向纵深发展
课前提示
本章分别介绍中国和西方法学的历史。在 学习时,要了解中西方法学的历史进程, 认识和把握其发展规律,在继承前辈先贤 的思想遗产的基础上,增进法学知识并拓 展法学思维的空间,熟悉法学的思考进路 和话语方式,理解和把握法理学的话语体 系和基本的问题意识,从而增强对现实法 律生活的认识和法律发展的洞见能力。
(四)便于法学各分支学科的横向联系和相互 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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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法学体系中的类别
一、法学分支学科的类别
(一)法学分支学科的划分
1.以研究对象为标准,可将法学分支学科划分为法 理学、法律史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诉讼 法学、行政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等学科。
2.以研究范围为标准,将法学分支学科划分为国内 法学和国外法学。
或分为理论法学、法律史学、国内应用法学、 外国法学和比较法学、国际法学、边缘法学等 六大类。
《法理学进阶》课件

历史法学派
起源:19世纪初的德国 代表人物:萨维尼、普鲁士等 主要观点:法律是历史的产物,具有历史性和民族性 影响:对德国民法典的制定产生了重要影响
法理学与法律实践
章节副标题
法理学对立法的影响
法理学对法律的制定和修改 具有重要影响
法理学为立法提供了理论基 础和指导
法理学对法律的解释和适用 具有指导作用
法理学的中国化发展
法理学在中国的 发展历程
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法治理论的提 出
法理学与中国传 统文化的结合
法理学在中国司 法实践中的应用
THEME TEMPLATE
感谢观看
等。
添加标题
权力制约原则的应 用:权力制约原则 在宪法、行政法、 刑法等领域都有广 泛的应用,如宪法 规定国家机关的权 力和职责、行政法 规定行政机关的权 力和职责、刑法规 定犯罪行为的构成
要件等。
添加标题
法理学的主要理论流派
章节副标题
自然法学派
创始人:亚里士多德 主要观点:法律是自然规律的体现,具有永恒性和普遍性 代表人物:托马斯·阿奎那、约翰·洛克、伊曼努尔·康德等 影响:对西方法律制度和法学理论产生了深远影响
法律权威原则的定 义:法律具有至高 无上的权威,任何 人都必须遵守法律。
法律权威原则的来 源:法律权威原则 来源于法律的本质 和功能,是法治社 会的基石。
法律权威原则的表 现:法律权威原则 表现在法律的制定、 实施和遵守等方面。
法律权威原则的意 义:法律权威原则 是维护社会秩序、 保障公民权利的重 要保障。
当代时期:法理 学逐渐成为一门 独立的学科,受 到广泛关注
法理学的基本原则
章节副标题
法治原则
法治原则是法理 学的基本原则之 一,强调法律的 权威性和公正性
法理学课件(西政)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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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拉图要求学生,不能生活在现实世界里, 而要生活在头脑所形成的观念世界里。
他形象地说:“划在沙子上的三角形可以抹 去,可是,三角形的观念,不受时间、空间 的限制而留存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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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治家》和《法律篇》:
到了晚年,柏拉图在《政治家》与《法律 篇》两本著作中,改变自己在《理想国》中 对法律的看法,开始承认法律在城邦政治生 活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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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家》— “论君王的技艺”
一方面,最优秀的统治是没有法律的。它由真正的 政治家指导,统治灵活,适用于每一具体场合。反 之,法律的统治是死板的、不灵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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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篇》
《法律篇》是柏拉图所有对话录中最长的一篇,也 是柏拉图的最后一部作品,在他74岁高龄时才着手 写作第一卷。
三位老人——一位克里特人,一位斯巴达人,一位 雅典人——在克里特相遇,谈论法的好坏。
最后,那位克里特人和那位斯巴达人要那位表现得 具有较高智慧的雅典人谈谈,一种优秀的制度应当 有什么样的法。
苏格拉底承认了人为法的权威,而且把遵守法律作 为道德的要求,并认为是神圣的、绝对的不公正的
法律,也必须遵守,不正义不就成了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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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格拉底与案例教学法
苏格拉底的教学方法被称之为辩证法。他主要采用 对话式、讨论式、启发式的教育方法,通过向学生 提问,不断揭露对方回答问题中的矛盾,引导学生 总结出一般性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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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西方法学的历史
一、西方法学产生的前奏—古希腊的正义、 法治观念
(一)古希腊没有产生法学的原因
1.古希腊各城邦存在的历史较为短暂,且缺少安定 的环境,这对于应用性极强的法学的产生是非常不 利的。 2.古希腊的立法未能充分发达 3.希腊尚未出现职业的法学家阶层,与法律的解释 和运用相关的活动如法律教育未能开展。
首先,必须对法律加以分类,以区别对待 其次,必须加强立法 再次,必须加强执法 最后,强调民众对法律的遵守
二、罗马法学
(一)罗马法学的历史
1.形成时期(BC3世纪左右,即BC304-BC202年) 2.发展时期(BC2-1世纪,即BC201-BC27年) 3.昌盛时期(AD1---3世纪,即BC27年---AD284年)
(二)柏拉图的法学思想
1.法的正义理论—柏拉图理论的出发点和归宿
首先,法律是维护正义的手段 其次,正义的实现与否关键在于法律是否体现正当
2.法治的理论
首先,法律是根据大部分人的利益制定的 其次,为了确保法治,必须加强守法
(三)亚历士多德的法治理论
1.法治的含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地服从, 而大家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订得良好的 法律
4.衰落时期(AD3世纪末-6世纪初,即AD284-527 年) 5.中兴时期(6世纪中叶,AD527-565年)
(二)罗马法学的特征
1.罗马法学是以私法为研究对象的法学 2.罗马法学是以唯理论为指导思想的法学 3.罗马法学是具有强烈实务精神的法学 4.罗马法学是与国家权力紧密结合的法学
三、西欧中世纪法学
(一)注释法学
1.前期注释法学派 2.后期注释法学派Leabharlann (二)教会法学
四、西方近代法学
(一)古典自然法学派 (二)哲理法学派 (三)历史法学派 (四)功利主义法学派 (五)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
五、西方现代法学
(一)自然法学的复兴 (二)新分析法学 (三)社会学法学 (四)经济分析法学 (五)批判法学
第一,作为法治基础的法律,应当是一种好的法律 第二,法律制定后,应当为全社会普遍遵守
2.法治的根据
首先,法律是经过众人的经验审慎考虑后制定的, 与一个人或少数人的意见相比,具有更多的正确性。 其次,法律具有稳定性 以上两个原因,使亚里士多德得出一个结论:法治优 于一人之治。
3.亚里士多德对加强法治提出的具体措施
最后,法学还应当是精神之学,它应当全面展 现并传播法律的精神。
二、法理学
法理学是以作为整体的法律的共同性问题和一 般性问题为研究对象的一门理论法学,着重揭 示法律的基本原理。
第一章 法学历史
课前提示
本章分别介绍中国和西方法学的历史。在 学习时,要了解中西方法学的历史进程, 认识和把握其发展规律,在继承前辈先贤 的思想遗产的基础上,增进法学知识并拓 展法学思维的空间,熟悉法学的思考进路 和话语方式,理解和把握法理学的话语体 系和基本的问题意识,从而增强对现实法 律生活的认识和法律发展的洞见能力。
法理学初阶
行政法学院 袁春兰
导论
一、法学的概念
(一) 法学词源
1. “法学”这一用语的拉丁文Jurisprudentia ,该词 是由ius和providere合成,前者解释为法律、正义、 权利,后者表示先见、知晓、聪明、知识等,两者 合成一词表示有系统、有组织的法律知识、法律学 问。
2.法学一词大约出现在公元前3世纪末的罗马共和 时代
第二章 法学体系
本章主要介绍法学体系的基本概念和各类 别的法学分支学科,展示法学知识的整体 面貌。其中,“法学体系的概念”属于必 须掌握的内容。本章首先对法学体系的概 念、特征及其意义做全面介绍,然后对法 学体系的各组成部分进行简略叙述。在学 习中应重点掌握法学体系的概念,并能够 把握理论法学、应用法学、法律史学、比 较法学、边缘法学几大法学类别的主要特 征和区别。
第一节 法学体系的概念
一、法学体系的概念
(一)体系的概念:是事物之间相互联系、相 互制约而形成的一个整体。
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 1.法学的研究对象首先是研究静态的法律 2.法学的研究对象其次是研究动态的法律 3.法学还要研究法律与经济、政治、道德、宗 教等其它社会现象的关系。
(三)法学的层次
首先,法学作为一门科学,表现为一种知识系 统。这是法学最基本的层次。
其次,法学还是一种智慧之学,即是关于法律 的能力、方法、技巧和思维的学问。
5.西方法学词语演变的规律
第一,法学一词的形成与发展,和商品经济紧 密相关
第二,法学一词的形成与发展,与自然法学说 密切相连
第三,法学一词的形成与发展,得益于西方社 会特有的各种历史文化条件 第四,法学一词的形成与发展,也是一个内容 不断丰富、含义日渐深刻的过程
(二)法学的研究对象:法学以法律现象及其
3.法学的概念 古罗马五大法学家之一乌尔比安曾给 “法学” Jurisprudentia下过一个经典性的定义:“法学 是关于神事和人事的知识,正与不正的学问。”
查士丁尼皇帝在编纂《学说汇编》和《法学阶 梯》时,将此定义收录进去,使它得以留传后 世。
4. “法学”一词的演变 Jurisprudence, Jurisprudenz, Legal science, Juristic science, the science of Law, science du droit, Science juridique, rechtswissenschaft, Law, Droit, Rech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