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财务内部审计)浙江省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操作指南

合集下载

浙江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党政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浙江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党政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浙江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党政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审计厅•【公布日期】2011.12.30•【字号】浙审行〔2011〕120号•【施行日期】2012.02.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计正文浙江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党政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浙审行〔2011〕120号各市、县(市、区)审计局,省厅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为规范党政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加强审计业务管理,提高审计工作质量,经厅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浙江省党政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规程(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浙江省党政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规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党政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范审计工作,提高审计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和《浙江省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的党政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包括省、市、县(市、区)各级党政部门正职领导干部或者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上一级领导干部兼任部门正职领导干部,且不实际履行经济责任时,实际负责本部门常务工作的副职领导干部。

第三条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政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为重点,通过揭露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方面的突出问题,规范领导干部权力运行,推动党政部门科学发展,促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资源配置市场化、行为操作规范化”和党风廉政建设。

第二章审计的范围与重点内容第四条党政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以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为审计范围,任期超过三年的,重点审计近三年,对有关重大事项应作必要的追溯和延伸。

被审计领导干部在下属单位(社团)兼职的,该下属单位(社团)必审,其余下属单位(社团)可以抽审,抽审面由审计组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中共浙江省委员会•【公布日期】2001.02.15•【字号】浙委办[2001]8号•【施行日期】2001.02.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计正文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浙委办〔2001〕8号)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属各单位:从1987年和1993年起,我省先后对国有企业经理(厂长)和党政领导干部开展了经济责任审计,目前已初步形成了省、市、县三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从总体上看,这项工作还处于探索阶段,各地工作还不够平衡,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央纪委等部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1999〕20号文件切实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0〕1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领导开展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时期为加强对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从机制和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加强主动监督,促进依法行政,推进依法治国的一项重要措施;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领导干部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的重要手段。

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于强化干部管理和监督机制,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针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研究,并提出新的办法和措施,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县(乡)级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作法

县(乡)级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作法
及 国 有 控 股 企 业 领 导 人 员任 期 经 济 责 任 审 计 暂 行 规 定 >精 神 ,依 照 审 计 程 序 ,坚 持 本 着 严 格 要 求 、严 格 管 理 、严格 监 督 的 精 神 ,深 化 对 党 政 机 关 、企 事 业 单 位 领 导 干 部 经 济 责 任 审 计 。据 统 计 ,1 9 9 8至 2 0 0 2年 6月全 市 累 计 审 计 了 党政 领 导 干 部 3 0名 , 其 中 县 以 下 党 政 领 导 干 部 2 8 2 9 名 ,企业 领 导 人 员 l 2名 ,县 处 级 领 导 干 部 1 O 名 。 过 经 济 责 任 审 计 先 后 调 任 、 任 1 9人 , 通 转 1 提
配合 。
织 。 一 方 案 。 一行 动 。尤 其 是 各 县 市 审 计 机 关 统 统 对 乡镇 长 经 济责 任 审计 制定 统 一 的 审 计 方 案 ,规
3 运 用 是 成
定 了必 审 的 范 围和 内 容 , 遍设 计统 一的 ‘ 普 乡镇 财 政 收 支 情 况 表 > 乡镇 政 府 经 费 收 支 情 况 表 > 和 、<
出 审计 通 知 同 时抄 送 任 期责 任 者 。审计 进 点 要 求 被 审计 单位 领 导负 责 任地 介 绍 其 财政 收 支 。财 务
收 支情 况 。 7 .认 真 写好 审 计报 告 。根 据 审 计职 权 范 围 , 对 单 位存 在 的 问题 做 出 审 计 处 理 的 同 时 , 本着 “ 严
机关 的承受能 力和督察手段 。 实施 经 i
时 , 原 仅 有 审 计 机 关 一 家 ( 计 公 在 审
其 中间接责任 47 8 6万 元 ,直 接 责 任 2 8 6 6万 元 , 应 纠 正 金 额 39 9 4万 元 , 人经 济 问 题 : 污 9万 个 贪 元 。通 过 经 济责 任 审 计 , 是 违 规 问 题 普 遍 得 到 一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程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程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程一、总则(一)为加强对系统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正确评价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局系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__〕109号)及省局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二)本规程所称领导干部是指市国家税务局所属各分局局长。

(三)本规程所称经济责任审计是指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对所在单位的税收管理行为的合法性、规范性财、物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应当负有的责任以及相关经济活动的检查和评价。

(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分为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领导干部在提拔、调任、转任、轮岗、免职、辞职、退休前应当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在同一岗位任职满3年的领导干部应当进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

领导干部任职满3年但距离规定的离职年龄不到2年的可以不安排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只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领导干部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结束后不到1年的时间内离任的可以不再安排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五)审计期间的确定一般以年为单位接任时所在年份应当包含在审计期间内。

涉及离任领导干部审计的离任时所在年份必须包括在审计期间内。

(六)审计工作要结合巡视检查、税收执法督察、税务执法监察进行。

二、审计机构和人员组成及职责(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市局党组统一领导下由分管局领导负责组织由法规、财务、人事、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中心等部门共同组成审计组。

审计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八)市局法规、财务、人事、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中心等部门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职能部门其职责是: 1.市局人事部门根据干部管理和监督工作的需要每年年底前提出下一年度被审计领导干部初步名单报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列入下一年度审计计划; 2.市局财务部门要加强财务管理内部审计工作; 3.市局法规、财务、人事、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中心等部门组成经济责任审计检查组在各自职能范围内依法独立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4.人事部门应将审计结果归入领导干部的个人档案作为干部谈话的一项重要内容在领导干部职务任免、奖惩等工作中充分利用审计成果; 5.纪检监察部门应将审计结果归入领导干部的个人廉政档案作为干部廉政谈话的一项重要内容。

如何开展乡镇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如何开展乡镇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20172如何开展乡镇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刘尚睿 刘吉双对乡镇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了加强对新时期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而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党和国家交给审计机关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

它要求高、困难多、风险大,任何疏忽和不慎都将给审计工作带来不良影响。

为此应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明确定位经济责任审计职责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以界定被审计者个人经济责任为审计目的。

实行乡镇党政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为了界定经济责任,严格量化政绩考核指标。

这就要求我们在审计中必须突出被审计者个人的经济关系主体地位,围绕其个人的经济责任进行认真地审查核实。

审计经济责任的项目计划在受托前提下制定。

《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规定:“根据干部管理、监督工作的需要和党委、人民政府的意见,由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向审计机关提出对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的委托建议,审计机关依法实施审计”。

即这类审计项目计划的制定权不属于审计机关,审计机关只是在接受“委托建议”后,依法实施审计。

为使这项工作适时正常开展,审计机关应当在制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前,主动与地方党委、政府以及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取得联系,确保乡镇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与其他审计项目计划同时落实制定到位,做到早计划、早安排。

同时,各地审计机关应向地方党委、人大、政府多请示、多汇报,引起他们的重视与支持,争取及早根据《暂行规定》的要求制定出具体的审计实施办法,使这项工作正常化、制度化。

审计机关在该项审计中行使经济监督权。

乡镇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常规审计不是同一层次上的监督,它在对“责任”的划分上虽将对“事”的监督和对“人”的监督有机结合,归根结底直接目的是为对“人”的有效监督提供服务,在这一过程中,审计机关仍然行使其经济监督权。

因此,我们在审计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暂行规定》办事,对被审计者个人所在乡镇及其直属部门、单位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认为需要依法给予处理处罚的,应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处理处罚决定;应当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由纪检部门处理;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切不可超越经济监督职权范围。

浅析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

浅析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
洁 从政 若 干规定 》 中的 问题 , 每发 现一 项扣 相 应分 , 扣 完 该项 分 的记 负分 。 ( ) 七 其他 经 济责任 细化 指标 。包 括 乡镇 农业 、 交 通 、 镇基 础设 施 以及 其他设 施 方 面的情 况 。 : 村 城 如 农
台账 、 实物 。 需要 延 伸到 下属 单位 的 , 则按 抽查 部 门平
企 业 领导人 员 任期 经济 责 任审计 评 价办 法 f 行)办 试 》
法. 结合 实 际 . 乡镇 领 导 干部 经 济 责任 审计 绩 效 评 将
价 指标 分类 为 八个 方 面 3 6项细 化 内容 .进 行分 类 评
价 。 过 审计 检查 。 通 实行 1 0分值 打 分 , 0 在打 分 的基 础 上 结 合 审计 过 程 中分 类 评价 情 况 对 领 导 履行 经 济 责
2 1 我 县根 据 《 0 0年 四川 省 党政 领 导 干部 和 国有 控 股
决 算 收支方 面 的情况 。 : 如 财政 税 收完成 情况 、 务会 财
计 报 告真 实 度 、 政 经 费违 纪违 规 比重 、 用经 费 占 行 公 经 费支 出 比重 、 招待 费 占公 务 费 比重等 内容 。 : 目 如 项 资 金 违纪 违 规 比重方 面 . 有 违 规 的得 分 , 纪违 规 没 违 金 额 占审计 总 额 5 %及 以 内 的按 比例扣 分 .%以上 的 5 不 得分 ; 行政 经 费违 纪违 规 比重方 面 , 没有 的得分 , 违 纪 违规 金额 占审计 总额 5 %及 以 内的按 比例扣 分 .% 5
均 计 分 、 检 查年 度平 均计 分 、 查 职责 履行 计分 。 按 抽
( 重 大经 济决 策事 项共 5项 细化指 标 。主要 包 二)

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的范围和内容

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的范围和内容

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的范围和内容损失.四,审计评价要客观,实事求是在财政审计报告中要依据审计情况,对被审单位预算收支及其他财政收支的真实,合法和宏观经济效益等情况进行评价.具体评价可从被审地区的经济状况,在财政收支活动中执行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情况,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方针和政策的情况,财政收支完成情况,财政平衡情况以及财政管理方面的情况等方面进行.对被审计单位客观,实事求是的评价,既有助于我们正确认识被审单位,也有助于被审单位正确地认识和对待财政审计,因而在财政审计报告中,认真做好对被审计单位的评价至关重要,影响极大,是财政审计报告中关键的内容.五,违纪违规及其问题的处理要正确对财政审计中发现的违纪违规及其问题的正确处理,是一个非常重要和严肃和问题,它不仅直接涉及被审地方的财政利益,而且涉及被审地方财政工作的评价,涉及被审地方政府工作的政绩和声誉的大问题.正如有的同志说"审计难,处理更难",并非无一定道理.审计报告中提出对违纪违规及其问题的处理意见,是作出审计结论和处理决定的重要书面文件,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则,做到处理的问题事实清楚,依据充分,定性准确,处理的宽严适度,恰如其分.六,审计建议要得力可行报告中提出的审计建议要有明确目的,能充分体现财政审计监督职能.既要有针对性,切实可行,又要详略得当,便于操作.切忌离开主题长篇大论,泛泛而谈,或者只查处问题,不提出建议.根据实践经验,提出建议可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从微观的角度提建议.即针对报告中列举的问题和对象的实际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二是通过对审计查出问题的分析和研究,从宏观管理的角度提建议,如从加强财政管理,财税管理体制及财政制度建设等方面提出具体建议.责任编辑钟传家#tttcl,~:1:lm一口李荣祥(广西苍梧县审计局副局长5431oo) 作为一级地方政府,党委的乡镇,其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程序,时间范围和内容与企业厂长(经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有着不同的特点.这主要是企业作为经济实体,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离任审计的对象就是厂长(经理),时间范围就是厂长(经理)的任职期间,审计内容就是厂长(经理)任职期间的财政财务收支和有关的经济活动.而乡镇领导干部有党委书记,乡(镇)长.不同的乡镇,党政领导的分工不同,有的乡镇党委书记直接管理或部分管理财务收支与财政收支.直接管理某些重大工程项目;有的乡(镇)长除直接管理乡镇政府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外,还直接管理乡镇部分直属单位(站, 所)的财务收支;此外,有的乡镇的副职(副书记,副乡镇长)也会直接管理某些财务或财政收支,或某项重大工程项目的收支,这就使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内容,程序的确定存在着一定的难度.一,审计对的■定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是指乡镇党政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对其所在乡镇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广西审计蠡2000/1责任.如乡镇的党委书记在任职期间没有直接管理财政,财务工作,也没有分管或直接负责的工程项目,有关的决策没有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或应负相应的经济责任,对离任的党委书记就可以不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如乡镇的党委书记直接管理了财政,财务收支,分管或负责了工程项目,或其决策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就必须对离任的党委书记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一般而言,按乡镇的分工,各乡镇的乡(镇)长直接管理财政,财务收支,或直接管理某些乡镇直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因此,乡(镇)长的离任,必须对其任期内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如有的乡镇党政副职领导干部直接管理了财务收支或负责了重大工程项目,在其离任时,也应对其任期内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审计程廖的■定在接受组织,人事部门对乡镇党政领导进行离任审计的委托后,审计机关应组成审计组,对离任者所负责的财政, 财务工作进行了解,以便确定审计的对象和内容;然后在进点审计的前3天,把审计通知书送达有关的被审计单位.因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涉及面广,与审计相关的被审单位较多,在发送审计通知书时,应主送乡镇人民政府,或离任者直接负责的主要单位,同时抄送相关的被审计单位,即审计通知书只需主送一个单位,抄送其他有关单位.此外,审计组还应要求离任者在外勤审计工作结束前递交任期的述职报+一口O审计组在对相关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后, 向审计机关作出审计报告,同时征求各被审单位及离任者的意见,各被审单位及离任者应在1O天内作出意见回复.审计机关应根据意见回复及离任者的述职报告,在3O天内作出审计意见书,所作出的意见书应包括有对离任者任职期间在财政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中取得的成绩及存在的问题作出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审计评价.审计意见书应抄送组织,人事部门及有关单位,为有关单位考核,任用干部提供依据.如有重大违纪问题需要作出处罚或上缴处理的.还应作出审计决定,审计决定的主送单位为审计通知书的主送单位,同时抄送相关的被审单位.三,审计时间范■的确定离任审计的时间范围应为离任者的任职期间,当任职期间与分管财政,财务收支时间不一致时,如其直接管理财政, 财务收支的时间短于任职期间,应以其直接管理财政,财务收支的时间作为审计的时间范围;如离任者的任职期间较长,任期内没有发生重大的经济责任问题,或以前年度已对其分管的财政,财务收支进行过审计,可以最近的一届任职时间作为审计时间范围;在审计中如发现重大问题,需要追溯到以前年度的财政,财务收支时,再扩大审计的时间范围;如任期不足一届的,应以实际任期年限作为审计时间范围.四,审计内窖的确定由于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涉及财政收支,财务收支,重大工程项目开支,涉及的单位多且分散,这就决定了离任审计内容确定的难度,定得过宽过多,就会影响审计工作效率,定得过窄或漏审,就会影响审计效果,使审计结果无法客观,公正,全面反映离任者的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的确定应以离任者直接管理的财政,财务收支为主要依据.1.根据离任者直接负责管理的财政财务收支或经济活动确定应审计的单位和项目,凡是离任者直接负责管理收支的单位和项目,均应进行审计.如某镇长在任职期间,其直接负责需他本人审核签字才能收支的单位或项目,就必须对上述所涉及的单位及项目的收支一一进行审计.2.在确定应审计的单位及项目后,再确定应审计的具体内容,其主要内容有:(1)执行和遵守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制度的情况;(2)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3)分管或负责的有关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4)预算外资金和专项资金的收支及管理情况;(5)重大项目的收支和效益情况;(6)任期内个人领用,配发的公物管理,使用和移交情况;(7)与财政,财务收支有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8)其他必需审计的事项.责任■辅一华■兮上海市审计学会一行五人来广西考察上海市审计学会以会长赵洪元为团长一行五人于1999年12月6日来广西进行为期五天的考察学习.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厅聂江武副厅长接见了考察团全体人员,广西审计学会秘书长周华楣和副秘书长钟传家向客人介绍了广西审计学会的基本情况.双方就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了交流.考察团分别在南宁和北海进行了实地考察.(陈琳宁摄影报导)广西审计2000/1●},●。

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几点思考

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几点思考

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几点思考作者:袁建立,王永强,闫好好来源:《理财·经论版》 2014年第12期袁建立王永强闫好好汝阳县审计局,471200 河南省汝阳县人民路13 号,E-mail:ryxsjj@摘要: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新时期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它将为干部的提拔任用提供有力的参考依据;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已经成为全国各地县(市、区)的重要职责和任务,虽然全国各地已经累计了不少好的经验和做法,但总的来讲,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尚处于发展阶段,还存在制度不健全、业务不规范、审计质量不高、审计风险较大、评价指标体系不统一、评价方法不规范等诸多问题,因而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深化和提升。

本文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对我国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建议。

关键词: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方式审计方法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加大对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力度,是干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的需要,是推进预防惩治腐败体系建设的需要, 同时也是促使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的需要。

本文结合当前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际,从审计的现实意义、审计内容、审计方式方法和审计评价等方面谈一点浅显的认识。

一、开展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现实意义从经济角度看,乡镇是社会经济功能比较完善的最基本的单元,乡镇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处于非常重要的战略地位。

乡镇党政的一把手作为整个乡镇的当家人,肩负引领当地改善民生、社会发展和经济发展的光荣使命,责任重大,位高权重。

经济是命脉,是基础,而规范监督经济权力的运行是经济责任审计的职责所在。

从政治角度看,开展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我国政府坚持对人民负责原则的需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体现了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对人民负责的工作原则。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财务内部审计)浙江省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操作指南浙江省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操作指南目录第一部分非现场审计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章审计结果第四章整改督查第二部分现场审计第一章审前调查第二章审计现场管理第三章审计内容第四章审计评价第三部分附则第一部分非现场审计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浙江省乡镇党政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规范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行为,提高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和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浙江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试行)》以及其他有关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所称乡镇党政领导干部,是指担任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的正职领导干部,包括党(工)委书记、乡镇长、街道主任。

第三条本指南所称经济责任是指乡镇党政领导干部基于本人所担任的特定职务,对其所在地方财政收支以及相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性而承担的职责、义务。

第四条审计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审计,客观评价乡镇党政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为党委、政府和公务员管理监督等部门有关决策提供参考。

促进乡镇党政领导干部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

促进乡镇经济社会和城乡的统筹发展,规范乡镇政府管理行为,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第五条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科学审计理念。

(一)树立全部政府性资产审计的理念。

在坚持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基础上,审计对象和范围要向以全部政府性资产为主线转变,将全部政府性资产纳入审计监督范围,沿着乡镇党政领导干部权力运行轨迹,从乡镇政府全部政府性资产涉及的收入、管理、分配、使用和绩效五个方面进行全方位的审计监督。

(二)坚持绩效审计的理念。

将科学发展观作为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绩效评价根本标准。

通过绩效审计,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客观地分析经济社会发展所付出的代价,评价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性和持续性,促进乡镇党政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提高科学决策和公共管理的能力。

(三)突出责任审计的理念。

通过审计,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加大问责力度,坚持原则,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促进乡镇党政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责任意识。

(四)强化民本审计的理念。

审计监督要重点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强对社会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审计监督,充分发挥审计在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服务民生中的作用。

的资金部政府性资金金第六条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或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对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领导。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或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落实好联席会议(或领导小组)的决策,加强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反馈工作。

省市审计机关应加强对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指导。

第七条高度重视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建设。

积极推进党政领导干部任前经济责任告知制度、审计结果综合分析和利用制度、审计结果整改督查制度、审计结果联合通报制度和审计结果公开制度等的落实。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八条审计计划。

按照有计划、有重点、分年度实施的原则安排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计划。

(一)每年年底前,由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或领导小组)或由组织部门提出下一年度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任务,并由组织部门出具审计项目建议书,县审计局据此列入年度工作计划。

(二)分类管理、分类审计。

按经济规模将乡镇街道分为重点乡镇街道和一般乡镇街道。

1.重点乡镇街道包括中心镇、经济总量较大的镇和反映问题较多的镇。

重点乡镇街道应作为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按计划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项原则四童节2.重点乡镇街道以外的均为一般乡镇街道。

为突出重点,提高审计效率,对一般乡镇街道可以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代替经济责任审计。

对一般乡镇街道中经济总量不大、经济活动简单的,可实行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不再安排经济责任审计。

(三)下列情况发生时不再安排经济责任审计:1.领导干部已离开任职岗位一年以上;2.领导干部已被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3.领导干部已提拔或任用到可能影响经济责任审计公正进行的岗位;4.其他由于客观原因致使经济责任审计无法正常实施的情况。

(四)积极推进书记和乡镇长(主任)同步经济责任审计。

作为一个审计项目,发一个审计通知书、出两个审计结果报告、归一个审计档案。

第九条审计机关按照“专业胜任”原则组建复合型审计组,实行审计组长负责制。

组织部门或纪委可派人参加审计组。

审计通知书要明确审计进点时间、审计需要的资料清单、乡镇党政领导干部个人述职报告的内容和提交时间、审计纪律等。

第十条在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乡镇应提供的资料包括:(一)内部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及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等资料。

(二)年度工作报告以及经济工作目标、计划与执行结果资料;年度内上一级政府下达的相关考核指标,有关经济指标考核办法和考核结果。

(三)乡镇党委政府发文本、乡镇党委政府会议纪要(记录),与经济政策制定、重要事项决策、重大资产处置等重要经济活动相关的合同、协议及档案等资料。

(四)乡镇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内历年会计资料、统计资料、经济活动分析资料,接任时的经济事项交接清单,任职期末财产清查和债权债务清理资料;有关经济遗留问题及其处理情况、重大诉讼事项、未了事项、或有事项等相关资料。

(五)全部政府性资产涉及部门、单位的银行开户资料、账册、凭证、报表及有关文件;乡镇企业改制情况说明和有关资料,国有土地出让情况及相关资料,工业功能区财政财务状况的书面介绍等。

(六)纪检、监察等上级有关经济监督部门和组织、人事等上级综合考核部门对乡镇的检查报告和考核考查报告等资料。

(七)与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相关的其他有关资料。

第十一条乡镇党政领导干部个人述职报告的主要内容:(一)职责范围与分工、兼职情况。

(二)任职期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1.发展区域经济社会的思路,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2.任职期间的经济社会工作目标、任务以及完成情况;3.为实现前述目标所制定的各类政策、措施的内容及效果;4.乡镇党政领导干部在其中所发挥的作用及产生的影响。

(三)全部政府性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1.任期内历年各类政府性资金收入规模、结构及其变动情况;2.任期内历年各类政府性资金支出规模、结构及其变动情况;3.任期内其他政府性资产的管理情况及围绕全部政府性资产管理制定的各种制度;4.任期内重点支出方向、支出项目及使用成效。

(四)经济决策情况。

1.当地党委、政府经济决策机制;2.任期内当地主要的经济决策事项、决策过程、决策执行的结果,对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所起的作用。

(五)任职前及任期内重大经济遗留问题及其处理的情况。

(六)个人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和领导干部廉政规定的情况。

(七)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府管理中的主要不足。

(八)需要向审计组说明的其他情况。

第十二条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行审计公示制度。

审计实施期间,可以在当地政府网站或政务公开栏等刊登或张贴公示,公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事项和审计纪律,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审计公示内容可包括审计依据、审计实施时间、审计对象、审计内容、审计纪律和监督举报电话。

公示时间为审计进点至审计实施结束。

监督举报电话包括审计组联系电话和审计机关举报中心电话。

第三章审计结果第十三条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一)撰写原则。

除遵循审计报告准则规定外,应突出责任导向原则和需求导向原则。

责任导向是指审计报告的内容应围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

需求导向是指审计报告的结论应尽量为公共管理和公务员管理服务。

(二)体例。

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可分为五部分:1.审计实施概况;2.对乡镇党政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总体评价,包括成绩和不足两方面内容;3.乡镇党政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取得的主要成绩,是对总体评价中成绩部分的适当展开;4.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相关责任,是对总体评价中不足部分的具体描述;5.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三)形式。

审计报告可采用图表和文字相结合的形式,也可采用纯文字式。

审计报告应减少过多的专业术语,使审计报告的内容更直观,便于阅读和理解。

第十四条审计结果报告。

审计结果报告在审计报告的基础上撰写,重点是审计评价、问题定性和责任认定。

第十五条审计信息。

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信息应围绕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目标和当地特色,突出重点,把握热点,深入基层,广泛听取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意见,抓住事关群众利益和统筹发展的重大事项,专题反映带有普遍性、典型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也可以总结、反映好的经验和做法,认真反映审计整改情况。

审计组长要确保审计信息的客观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六条审计建议书。

审计机关可以在审计结果报告的基础上撰写审计建议书,主要是针对政府经济管理中存在的重要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审计建议书主送被审计乡镇政府,可以抄送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等。

第十七条移送处理书。

凡涉及重大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证据确凿的,应按规定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或相关主管部门处理。

)诉。

和重大损失浪费行为,推进依法行政、公开行政,提高政府行政效能;第十八条审计成果运用。

用好审计成果是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建设性作用的关键。

审计机关应加强对各种审计成果的管理,运用多种形式,发挥审计监督的权力制约作用。

审计机关应促进审计成果运用制度建设,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努力形成监督合力,以制度保证审计成果的有效运用。

第四章整改督查第十九条审计整改情况的督查和通报。

(一)审计组负责督促被审计乡镇党政领导干部和乡镇政府在规定时间内落实审计整改要求。

被审计乡镇政府应及时书面反馈执行、整改和处理情况,特殊情况未能及时落实的要说明原因。

县审计局应落实专门科室负责汇总被审计乡镇政府关于审计整改的各种信息,结合审计回访结果,向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或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通报。

对多次督促仍无故不落实整改要求的有关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或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

整改督察工作应贯穿在审计全过程当中,形式可以多种多样。

利益和协二)整改督查应重视发挥联席会议(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作用,由审计机关和有关单位共同督查审计反映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三)建立审计整改定期回访制度、整改结果书面反馈制度和联合督察制度等,逐步加大对整改情况的公开力度。

第二部分现场审计第一章审前调查第二十条审前调查目的。

了解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收集与审计事项相关资料,做好项目审计准备,制定审计实施方案;明确审计内容、突出审计重点,降低审计风险。

第二十一条审前调查主要内容。

(一)了解乡镇的基本情况,包括面积、人口、财政体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措施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