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耕还林补助政策2019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十五号——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十五号——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8.11.30•【字号】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十五号•【施行日期】2019.01.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层民主自治正文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十五号《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已由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11月30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8年11月30日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1999年9月26日山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2018年11月30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根据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第三条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
村民委员会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工作。
第四条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和支持村民委员会行使职权;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村民委员会经费补助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予以保障。
第二章村民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第六条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三至七人的单数组成。
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具体人数由乡(镇)人民政府根据村规模的大小、村民委员会承担的工作任务和有利于减轻农民负担的原则等提出建议,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工作总结-共和县林业环保局2019年造林绿化工作总结 精品

共和县林业环保局2019年造林绿化工作总结州环境保护和林业局:XX年是贯彻落实国家支持青海等藏区经济社会发展意见和州政府关于加快城乡造林绿化实施意见的第一年,也是我县全面完成“xxx”规划目标落实之年。
为此,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全省林业工作会议精神,以改善生态、优化环境,强化各项工作措施,狠抓各项重点工程建设和重点项目争取工作,林业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现就有关重点项目完成及进展情况简要总结如下:一、林业重点工程完成情况XX年林业重点项目工程计划总投资6237.996万元(其中退耕还林粮款补助资金3375.296万元)。
按州县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计划完成人工造林2.53万亩,退耕还林周边荒山造林2.1万亩,封山育林10.325万亩,工程固沙0.61万亩,义务植树33万株,新育苗300亩。
经县级造林自查验收结果,实际完成投资2746.96万元,完成人工造林万亩,占年计划的;封山(沙)育林(草)万亩,占年计划的;工程固沙万亩,占年计划的;完成义务植树万株,占年计划的;新育苗完成300亩,占年计划的100。
1、投资534.7万元实施了“三北”、天保、公益林等生态重点工程,完成人工造林0.7万亩,封山育林2.2万亩,天然林管护面积74.14万亩。
其中:投资52.7万元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面积32.42万亩;投资202万元实施国家重点公益林工程管护面积41.72万亩;投资250万元实施“三北”防护林四期人工造林0.7万亩,封山育林2.2万亩;投资30万元在切吉乡实施欧盟生物多样性项目;2、投资357万元完成退耕还林工程荒山造林2.1万亩,封山育林2.1万亩。
同时,根据XX年全面核查XX年以来退耕还林(草)结果,落实并完成补植补栽5.64万亩,占应补面积的100;3、投资626万元的青海湖流域周边地区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日本政府贷款)项目,已完成封沙育林(草)4.745万亩,防风固沙林0.42万亩,工程固沙0.37万亩;4、投资641万元的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项目,按照XX年实施方案,计划在环湖地区实施封山(沙)育林(草)3.375万亩,人工造灌木林1.38万亩,工程固沙0.24万亩。
退耕还林标准

退耕还林标准
退耕还林政策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粮食补助:根据流域不同,补助标准也有所不同。
在黄河和海河流域,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200斤粮食;而在长江和淮河流域,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300斤粮食。
2. 现金补助: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现金20元,补助年限和粮食补助相同。
3. 种苗和造林费补助:每亩一次性补助50元。
4. 宜林荒山荒地、荒滩、荒沙造林补助:只补助种苗和造林费,每亩一次性补助50元。
退耕还林政策还遵循以下原则:
1. 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2. 政策引导和农民自愿退耕相结合,谁退耕、谁造林、谁经营、谁受益。
3. 遵循自然规律,因地制宜,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综合治理。
4. 建设与保护并重,防止边治理边破坏。
5. 逐步改善退耕还林者的生活条件。
具体实施退耕还林时,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如有更多问题,建议查阅国家林业局发布的《退耕还林条例》。
退耕还林补助政策2019

退耕还林补助政策2019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快推进退耕还林还草,促进生态环境保护,推进连片特困地区脱贫致富,经国务院批准,扩大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规模。
从2016年起,国家有关部门在安排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任务时,重点向扶贫开发任务重、贫困人口较多的省倾斜。
《通知》明确,扩大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规模的主要政策有四个方面:一是将确需退耕还林还草的陡坡耕地基本农田调整为非基本农田。
由各有关省在充分调查并解决好当前群众生计的基础上,研究拟定区域内扩大退耕还林还草的范围;二是加快贫困地区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进度。
从2016年起,重点向扶贫开发任务重、贫困人口较多的省倾斜;三是及时拨付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资金。
国家按退耕还林每亩补助1500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现金补助1200元、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种苗造林费300元)、退耕还草每亩补助1000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现金补助850元、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种苗种草费150元)。
中央安排的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分三次下达给省级人民政府,每亩第一年800元(其中种苗造林费300元)、第三年300元、第五年400元;退耕还草补助资金分两次下达,每亩第一年600元(其中种苗种草费150元)、第三年400元。
各地要及时拨付中央下达的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资金。
四是认真研究在陡坡耕地梯田、重要水源地、15-25度坡耕地以及严重污染耕地退耕还林还草。
坚持农民自愿、政府引导的原则。
退耕还林还草范围工作时,要始终坚持农民自愿、政府引导的原则,对特殊困难地区以及主要依靠陡坡耕地粮食维持生计的农户,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愿选择是否退耕。
继续由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并由地方政府做好粮食调运等工作,确保特殊困难地区退耕农户口粮安全。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财政支持生态环境保护若干政策的通知-焦政办〔2019〕41号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财政支持生态环境保护若干政策的通知正文:----------------------------------------------------------------------------------------------------------------------------------------------------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财政支持生态环境保护若干政策的通知焦政办〔2019〕4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焦作市财政支持生态环境保护若干政策》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6月17日焦作市财政支持生态环境保护若干政策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豫发〔2018〕19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财政支持生态环境保护若干政策的通知》(豫政办〔2019〕13号)和《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焦作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焦政〔2018〕20号),更好履行财政支持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制定如下政策:一、支持经济结构提质行动,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一)大力实施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程。
用好中央财政2018—2020年安排的15亿元试点补助资金和市县两级计划配套资金15.67亿元,落实好电价、气价等政策,引导企业和社会加大资金投入,同步推进“热源侧”和“用户侧”改造,尽快形成“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清洁取暖模式。
(二)支持发展新能源交通。
用好上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和新能源乘用车研发推广奖补资金,调动企业发展新能源交通的积极性,鼓励绿色出行,促进交通运输结构调整。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下达陕西省2019年退耕还林还草任务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下达陕西省2019年退耕还林还草任务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财政厅
•【公布日期】2019.07.29
•【字号】陕发改农经〔2019〕881号
•【施行日期】2019.07.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
正文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下达陕西省2019年退耕还林还草任务的通知
宝鸡、延安、榆林、汉中、安康、商洛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林业(草)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关于下达2019年退耕还林还草年度任务的通知》(发改农经〔2019〕1019号)精神,结合各市申报情况,经研究,现将我省2019年退耕还林还草年度任务下达你们(见附件)。
请接到本通知10日内,尽快将退耕还林还草建设任务下达到县。
年内要落实到具体地块并开工建设,对符合退耕政策的贫困村、贫困户全覆盖。
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搞“一刀切”、强推强退,不限定退耕还原生态林和经济林的比例。
要确保工程质量,落实建设和管护主体责任,到2020年底前完成全部建设任务。
附件:陕西省2019年退耕还林还草年度任务计划表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陕西省林业局
2019年7月29日。
新一轮退耕还林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新一轮退耕还林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作者:王树学来源:《西部论丛》2019年第36期摘要: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我国于2002年全面启动退耕还林工程。
2014年,我国开始启动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
这样能够使科学发展观得到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得到有效推进,帮助贫困地区的人民摆脱贫困、发家致富,从而促使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速度加快。
然而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在实施的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
为此,本文对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问题;建议引言退耕还林工程作为一项惠民工程,不但有利于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改善,还有助于农业结构的调整,使农民收入提高,推动我国的西部开发战略。
我国在1999开始实行退耕还林工程,2002年全面启动,获得了良好的成效。
但是我国的一些地方仍在生态环境脆弱的情况下对沙化地和陡坡地进行耕种,导致我国的风沙危害和水土流失问题仍然严重。
为了我国森林资源能够有所增加、能够更好地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我国于2014年启动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
1新一轮退耕还林存在的问题1.1土地方面的工作难度较大。
土地方面难度较大的工作主要在土地认定工作和土地经营使用权这两方面。
在开展土地认定工作中,对农田区域的认定往往不能符合退耕还林规划设计。
在县市区的统计中,基本农田红线只是一个汇总数据,对于农户的小地块不能具体地体现出来。
在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中,按照统一的坡地标准对耕地进行划分,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不能按照划定的红线来认定农民的土地。
按照土地认定政策开展土地认定工作,容易造成许多坡地本来急需退耕还林,但是却不能实施退耕还林,即使退耕还林了,也容易导致所退耕的行为违规的现象。
在土地经营使用权方面,依然存在大户流转土地退耕还林的问题,在规划时很难对土地承包使用权人进行辨认。
不仅如此,沿江河一带,农民土地变动较为活跃,相应地,土地经营使用权也比较随意。
在村组集体操作下,农民土地的户主姓名变动频繁,导致退耕还林登记到户时容易出错。
补贴 政策

国家有什么补贴政策国家补贴项目汇总如下:一、农业补贴:1、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只要创建通过,国家先行补助10亿元,用于园区建设。
目前,全国一共创建了62家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到2020年一共要创建300家,还要再创建238家。
2、田园综合体项目国家级田园综合体:每年6000-8000万连续三年。
比如河北迁西县花香果巷项目,第一批8000万资金已经到位。
省级田园综合体:3000-6000万,根据各省具体情况,比如江苏省2017年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资金各3500万元,其中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别为3500万元、400万元。
3、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项目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均作出了部署,今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要求“加快建设国家、省、市、县现代农业产业园,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
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项目创建通过国家给予5000万元补助资金。
4、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项目以前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从2018年开始,每个创建通过的先导区,国家将给予2 000-3000万不等的补助资金。
5、对养殖基地与农产品流通设施的扶持这些补助范围比较广泛、具体可大致分为对经济林发展、农业种植、畜禽水产养殖,以及农产品加工、储藏、批发等流通设施有关的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及农业企业进行补贴,对于合作社补助的金额在5—150万元左右,而对农业龙头企业补助金额则为1—300万元。
二、林业补贴:1、林木良种苗木培育补贴主要用于对因使用良种,采用组织培养、轻型基质、无纺布和穴盘容器育苗、幼化处理等先进技术培育的良种苗木所增加成本的补贴。
补贴对象:国有育苗单位。
补贴标准:每株良种苗木平均补贴0.2元,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有变化。
2、造林补贴补贴对象:在宜林荒山荒地、沙荒地、迹地、低产低效林地进行人工造林、更新和改造,面积不小于1亩的造林主体。
补贴标准:人工营造,乔木林和木本油料林每亩补贴200元,灌木林每亩补贴120元(内蒙古、宁夏、甘肃、新疆、青海、陕西、山西等省灌木林每亩补贴200元),水果、木本药材等其他林木、竹林每亩补贴100元;迹地人工更新、低产低效林改造每亩补贴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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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耕还林补助政策2019
退耕还林是指农民对非耕地进行植树造林,这是国家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而作出的重要决策,主要针对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坡耕地,有计划地耕种,根据土地面积来植树,各地区情况不同,因此各省需要根据当地情况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
退耕还林工程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退耕还林,二是宜林荒地造林。
首批开始实施退耕还林的省份是四川、陕西、甘肃三省,然后于2002年1月10日,国务院决定全面启动退耕还林,2002年4月11日,国务院还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的政策措施》的具体措施,具体细节可以在本文件中查到。
补助新政策是怎样的?
由于各省实施的退耕还林政策和时间不一样,关于2019年退耕还林补助新政策详情可咨询当地政府,根据2018年7月27日财政部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的《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中,提出了退耕还林补助新政策如下:
1.退耕还林现金补助标准
(1)长江流域及南方地区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125元;
(2)黄河流域及北方地区每亩退耕地每亩补助90元。
注意:补助期限为还生态林补助8年,还经济林补助5年。
2.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补助标准
(1)退耕还林每亩退耕地现金补助1200元,五年内分三次下达,第一年500元,第三年300元,第五年400元;
(2)退耕还草每亩退耕地现金补助850元,三年内分两次下达,第一年450元,第三年400元。
其中四川省也下发了2019年中央财政退耕还林补助资金5.34亿元,具体包括:前一轮退耕还林完善政策补助资金、2015年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第三次补助资金和2017年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第二次补助资金,涉及21个市(州)、150个县(市、区)
一亩地补助多少钱?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退耕还林亩一亩地补助1500元,这里面包括中央财政补助1200元,国家发改委种苗补助300元;退耕还草每亩补助1000元,这里面包括中央财政补助850元,国家发改委种苗补助150元。
而且退耕还林补助并不是一次性完全会发放给你的,需要根据政府具体发放情况,一般第一年一亩地补助800元,第三年一亩地补助300元,第五年一亩地补助400元。
除了国家的补贴政策,有些地区对退耕还林还有其他优惠政策。
部分地区退耕还林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退耕还林地免收承包费;
2.退耕还林地享受二轮地用水价格;
3.除国家退耕还林补助外,市财政每亩每年再给予生态环境建设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