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业务(人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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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银行支付清算业务知识考试题库及答案

2023年银行支付清算业务知识考试题库及答案

2023年银行支付清算业务知识考试题库及答案一、单选题1.支付业务信息在小额支付系统中以()形式传输和处理?A、批量包B、单笔业务C、队列D、配对组合参考答案:A2.收单机构拓展特约商户时,应当通过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或银行卡清算机构的特约商户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其签约、更换收单机构情况和黑名单信息。

对于黑名单中,已经拓展为特约商户的,应当自其被列入黑名单之日起()日内予以清退。

A、7B、8C、9D、10参考答案:D3.特约商户疑似或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未采取有效措施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按照《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或处()罚款。

A、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B、5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C、7万元以上9万元以下D、9万元以上11万元以下参考答案:A4.2019年末,大额支付系统业务约为GDP的()倍。

A、30B、50C、100D、80参考答案:B5.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当建立涉案账户查询、止付、冻结()小时紧急联系人机制。

A、5×24B、7×24C、7×12D、5×12参考答案:B6.2019年,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总局建设了()。

A、企业信息联网核查系统B、电子商业汇票系统C、电子信用证信息交换系统D、跨行账户信息认证服务平台参考答案:A7.央行支付系统现在有()商业银行类直接参与者和约14.98万家间接参与者。

A、572家B、282家C、520家D、59家参考答案:A8.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当至少()排查企业是否属于严重违法企业。

A、1个月B、2个月C、3个月D、6个月参考答案:C9.经核实后银行和支付机构仍然认定账户可疑的,银行应当暂停账户()。

A、柜面业务B、非柜面业务C、所有业务D、以上均无参考答案:B10.银行和支付机构发现账户存在大量转入转出交易的异常情形时,应当按照()原则调整向单位和个人提供的相关服务。

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业务管理办法模版

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业务管理办法模版

⽹上⽀付跨⾏清算系统业务管理办法模版xx银⾏⽹上⽀付跨⾏清算系统业务管理办法(试⾏)xx总发〔xx〕137号,xx年7⽉24⽇印发第⼀章总则第⼀条为规范⽹上⽀付跨⾏清算系统(也称⽹银互联系统或超级⽹银系统)的业务,保障系统⾼效、安全、稳定运⾏,加速资⾦周转,防范⽀付风险,根据中国⼈民银⾏《⽹上⽀付跨⾏清算系统业务处理办法》(试⾏)、《⽹上⽀付跨⾏清算系统业务处理⼿续》(试⾏)、《⽹上⽀付跨⾏清算系统运⾏管理办法》(试⾏)和《xx银⾏⽹上银⾏业务管理办法》,结合本⾏⽀付业务运⾏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条⽹上⽀付跨⾏清算系统是中国⼈民银⾏继⼤、⼩额⽀付系统后建设的⼜⼀⼈民币跨⾏⽀付清算基础设施,是中国现代化⽀付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上⽀付跨⾏清算系统主要⽀持⽹上跨⾏零售⽀付业务的处理,业务指令逐笔发送、实时轧差、定时清算。

第三条⽹银跨⾏国家处理中⼼(简称⽹银中⼼)是指负责在⽹上⽀付跨⾏清算系统的参与者之间转发业务信息,并对⽀付类业务进⾏轧差处理的系统节点。

⽹上⽀付跨⾏清算系统以⽹银中⼼为核⼼,各参与者以直联⽅式集中⼀点接⼊⽹银中⼼。

⽹银中⼼与⼤额⽀付系统国家处理中⼼、⼩额⽀付系统国家处理中⼼同位摆放,共享基础数据。

第四条⽹上⽀付跨⾏清算系统的参与者分为直接接⼊银⾏机构、直接接⼊⾮银⾏机构、代理接⼊银⾏机构,我⾏为直接接⼊银⾏机构。

第⼆章基本规定第五条按照中国⼈民银⾏规定,我⾏⽹上⽀付跨⾏清算系统处理的⽹银贷记和⽹银借记业务⾦额上限暂定为5万元,⾦额上限如有调整以中国⼈民银⾏公告为准。

第六条⽹上⽀付跨⾏清算系统实⾏7×24⼩时不间断运⾏。

每⼀⼯作⽇运⾏时间为前⼀⾃然⽇16:00⾄本⾃然⽇16:00。

若有调整以中国⼈民银⾏公告为准。

第七条⽹上⽀付跨⾏清算系统清算⽇为⼤额⽀付系统⼯作⽇,每⽇轧差场次为 6 场,清算时点为每⽇10: 00、11: 00、13:00、14:00、15:00、16:00,若有调整以中国⼈民银⾏公告为准。

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接入方式

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接入方式

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一、简介(功能强大)目前,网上银行已成为各家商业银行提供金融服务的重要平台,客户可以方便地进行转账汇款、网络购物、网上缴费、投资理财等多种支付活动。

但是,现有的网上跨行支付属于银行间(或银行与非银行清算组织间)的协议行为,当收付款人不在同一家银行开户时,支付指令的跨行清算通过多个系统间传输或转换,有些处理环节还需商业银行业务人员手工干预,业务处理时间较长,客户也不能及时了解支付业务的处理结果。

为提高网上支付的跨行清算效率,提升商业银行网银服务水平,更好地履行中央银行的支付清算职责,人民银行决定建设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

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是人民银行继大、小额支付系统后建设的又一人民币跨行支付系统。

系统将主要处理客户通过在线方式提交的零售业务,包括支付业务和跨行账户信息查询业务等。

系统实行7×24小时连续运行,业务处理采用实时传输及回应机制,客户在线发起业务后可以及时了解业务的最终处理结果。

通过建设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将有效支持商业银行提升网上银行服务水平,并促进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

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具有以下业务功能:处理网银贷记业务,网银借记业务,第三方贷记业务,跨行账户信息查询业务。

其业务运行模式与小额支付系统相似:运行时序为7×24小时连续运行,采取定场次清算的模式,设置贷记业务金额上限,与大额支付系统共享同一个清算账户等等。

从业务管理方面来讲,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是小额支付系统在网上支付方面的延伸,从系统管理方面来讲,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是与大、小额支付系统并行的人民币跨行清算系统。

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投入使用后,将实现网银跨行支付的直通式处理,满足网银用户全天候的支付需求,有效支持电子商务的发展。

支持符合条件的非银行支付服务组织接入,为其业务发展和创新提供公共清算平台。

二、发展背景(大势所趋)近年来,网上银行已成为商业银行经营转型和拓展市场的重要渠道,在其业务发展战略中占有举足轻重的位置。

商业银行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业务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业务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行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的业务处理,保障系统高效、安全、稳定运行,加速资金周转,防范支付风险,根据《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业务处理办法》《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运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实行7×24小时不间断运行。

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的工作日为自然日,逐笔实时处理支付业务,轧差净额清算资金。

第三条我行为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的代理接入银行机构,委托直接接入银行(兴业银行)通过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代为收发业务和清算资金。

第四条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处理的支付业务经委托接入银行机构发送后即具有支付效力,一经轧差即具有支付最终性,不可撤销。

第五条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处理的支付业务应遵循“实时入账、定时清算”的原则。

我行作为收款行收到支付业务已轧差通知后,应实时贷记指定收款人账户,按照小额支付系统的清算场次完成和兴业银行之间的资金清算。

第六条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大额支付系统和小额支付系统共享我行在兴业银行开立的支付系统代理清算账户。

处理规定金额(5万元)以下的网上支付业务和账户信息查询业务,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办理的支付业务金额上限由兴业银行设定和调整。

第七条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和小额支付系统共享兴业银行的净借记限额,我行发起的支付业务只能在其净借记限额内支付。

第二章部门及岗位职责第八条运营管理部作为我行支付结算业务管理部门,确保我行支付结算业务稳健、合规运行。

第九条运营管理部集中资金清算及账务处理作为我行支付结算业务操作部门,设置清算记账岗、清算复核岗,确保我行支付结算业务实时、高效地处理。

清算记账岗负责进行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日常运行操作和监控;按照职责范围处理业务;负责有关业务清单打印等。

清算复核岗负责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业务运行,监控业务运行状况;对业务操作授权,处理或授权处理异常业务;组织业务操作员正确处理业务;设置业务参数,维护基础数据;日终核对差错业务、进行系统对账等。

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运行管理办法

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运行管理办法

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的运行管理,确保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依据《人民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承担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运行、维护和管理的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以下简称清算总中心)、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清算中心(含结算中心,下同,以下简称清算中心)以及系统参与者运行维护部门。

第三条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运行管理的围包括:(一)网银中心,即负责在参与者之间转发业务信息,并对支付业务进行轧差处理的系统节点;(二)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的接入节点(以下简称接入节点,含部署在清算中心的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相关应用和设备);(三)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参与者前置机(以下简称参与者前置机);(四)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备份系统;(五)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网络;(六)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应用安全子系统(以下简称应用安全子系统)。

第四条清算总中心负责网银中心、网银中心备份系统、支付系统骨干网络以及应用安全子系统(网银中心部分)的运行、维护和管理;负责对清算中心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负责对系统运行、维护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

清算中心负责接入节点及其备份设备、应用安全子系统(接入节点部分)的运行、维护和管理;负责对辖区业务处理情况进行监测、统计和分析;负责对辖区参与者提供运行、维护指导和技术支持。

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网络运行维护部门负责与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相关网络的运行、维护和管理。

参与者负责本单位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

第二章岗位管理第五条清算总中心、清算中心及参与者应当合理安排运行维护各岗位人员,确保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第六条网银中心应当设置系统管理岗、业务主管岗、业务操作岗、系统维护岗、网络维护岗和数字证书管理岗。

接入节点应当设置系统管理岗、业务主管岗、系统维护岗、网络维护岗和业务操作岗。

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

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

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引言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网上支付已经成为了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为了保证各个银行之间的支付交易能够快速、安全地进行,必须建立一个高效的跨行清算系统。

本文将介绍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的原理、功能和必要性。

1. 背景在传统的支付方式中,用户只能使用自己所在银行的卡进行支付。

而在网上支付中,用户可以通过互联网使用其他银行的卡进行支付,这就产生了跨行支付的需求。

为了实现跨行支付的顺利进行,必须建立一个跨行清算系统。

2. 跨行清算系统的原理跨行清算系统的原理是通过与各个银行的支付网关进行对接,实现跨行支付的结算和清算功能。

当用户通过某个银行的支付网关进行支付时,该支付网关会向跨行清算系统发送支付请求。

跨行清算系统会根据支付请求的信息,通过与其他银行的支付网关进行交互,最终完成支付交易的结算和清算。

3. 跨行清算系统的功能跨行清算系统具有以下功能:•联通各个银行的支付网关,实现跨行支付的结算和清算。

•对支付交易进行风险评估和监控,保证支付的安全性。

•支持支付交易的撤销、退款等操作。

•提供支付交易报告和数据分析功能,方便各个银行进行业务分析和决策。

4. 跨行清算系统的必要性跨行清算系统的建立对于网上支付的发展和安全是非常重要的。

以下是跨行清算系统的一些必要性:•促进网上支付的普及和便利化。

用户可以使用自己所在银行以外的银行卡进行支付,提升了支付的灵活性和便利性。

•提高支付的安全性。

跨行清算系统可以对支付交易进行风险评估和监控,及时发现和阻止不正常的支付行为。

•保证支付交易的快速结算。

跨行清算系统通过与各个银行的支付网关进行对接,可以实现支付交易的快速结算,提高用户的支付效率。

5. 跨行清算系统的发展趋势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跨行清算系统也在持续改进和发展。

以下是一些跨行清算系统的发展趋势:•引入新技术。

如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可以加强支付交易的安全性和透明度。

•拓展支付渠道。

跨行清算系统可以不仅仅支持银行卡支付,还可以支持其他支付方式的跨行结算,如支付宝、微信支付等。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相关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相关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相关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2010.08.17•【文号】银办发[2010]159号•【施行日期】2010.08.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通信业正文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相关管理办法的通知(2010年8月17日银办发[2010]159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为保障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明确各参与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责任,防范支付风险,人民银行制定了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相关管理办法(见附件1~4),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

附件:1.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业务处理办法(试行)2.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业务处理手续(试行)3.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4.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数字证书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业务处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的业务处理,保障系统高效、安全、稳定运行,加速资金周转,防范支付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逐笔实时处理支付业务,轧差净额清算资金。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通过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办理业务的系统参与者和系统运行者,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中国人民银行对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实行统一管理,对系统运行者及参与者进行管理和监督。

中国人民银行通过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对参与者业务系统在线情况实施监控。

第五条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的参与者分为直接接入银行机构、直接接入非金融机构和代理接入银行机构。

本办法所称直接接入银行机构,指与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连接并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清算账户,直接通过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办理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加强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业务管理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加强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业务管理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加强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业务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2011.02.15•【文号】银办发[2011]37号•【施行日期】2011.02.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加强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业务管理的通知(2011年2月15日银办发[201l]37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自2010年8月30日上线运行以来,全国已有120家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机构)接入该系统办理业务。

目前,系统运行总体情况良好,各项业务处理正常,资金清算准确无误。

但是,仍有部分银行机构不能及时反馈回执而导致业务超时、未按要求为客户及时入账、未正常受理签约业务等情况发生,一定程度影响了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业务的健康发展。

为加强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业务管理,确保其安全稳定运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严格遵守支付清算纪律,确保客户资金及时到账各银行机构应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相关管理办法的通知》(银办发[2010]159号)的有关规定办理各项业务,并根据发起和接收业务权限开通相应业务,有效维护支付清算秩序,促进网上支付业务的健康发展。

收款银行机构应建立完备的客户账户信息检查及入账机制,收到“网银贷记业务”报文后,应根据“收款人户名”及“收款人账号”准确定位收款人并检查收款人账户状态后,及时反馈回执。

对于收款人账户无法正常入账的,应及时反馈“已拒绝”的业务回执,在“业务拒绝原因”中准确填写拒绝原因并向客户明示;对于可以正常入账的,应及时反馈“已确认”的业务回执,并在收到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发送的“已轧差”通知报文后,立即贷记收款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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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业务处理手续(试行)目录壹会计科目及清算账户 (1)一、会计科目 (1)二、账户设置 (2)贰网上支付业务 (2)一、网银贷记业务 (2)二、网银借记业务 (4)三、第三方贷记业务 (7)叁账户信息查询业务 (11)一、发起查询申请的处理 (11)二、查询业务应答的处理 (11)肆在线签约管理 (12)一、签订授权支付协议 (12)二、签订账户信息查询协议 (17)三、解除授权支付协议 (20)四、解除账户信息查询协议 (21)伍轧差和资金清算的处理 (21)一、轧差处理 (21)二、资金清算 (21)三、调息处理 (22)陆业务撤销 (23)一、网银贷记业务的撤销处理 (23)二、网银借记业务的撤销处理 (24)三、第三方贷记业务的撤销处理 (25)柒日切的处理 (26)一、日切处理 (27)二、年终处理 (28)捌系统业务收费的处理 (29)一、计费处理 (29)二、费用分润 (30)三、账户设置 (31)四、扣费处理 (32)五、待销户的计费处理 (32)玖信息安全管理 (33)一、数字证书的管理 (33)二、数字签名和验证 (33)壹拾业务差错和异常情况的处理 (33)一、数字签名错误的处理 (34)二、重复发送的处理 (34)三、行号错误的处理 (34)四、报文无法识别的处理 (34)五、业务匹配检查失败的处理 (35)六、联机异常的处理 (35)七、超过规定时间未应答的处理 (35)九、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日切通知丢失的处理 (36)十、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对账报文丢失的处理 (36)十一、参与者故障的处理 (36)附录一授权支付协议指引 (37)附录二账户信息查询协议指引 (40)壹会计科目及清算账户一、会计科目(一)存款类科目。

政策性银行存款;商业银行存款;信用社存款;其他金融机构存款。

以上各存款类科目核算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放在人民银行的准备金和经批准后存放在人民银行的款项。

其他存款类科目核算直接接入非金融机构的业务费用收支。

(二)联行类科目。

1.大额支付往来。

本科目核算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参与者应缴纳的汇划费用。

年终,本科目余额全额转入“支付清算资金往来”科目,余额为零。

2.小额支付往来。

本科目核算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付款清算行和收款清算行通过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办理的支付结算往来款项,余额轧差反映。

年终,本科目余额全额转入“支付清算资金往来”科目,余额为零。

3.支付清算资金往来。

本科目核算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付款清算行和收款清算行通过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办理的支付结算汇差款项。

年终,“大额支付往来”、“小额支付往来”科目余额核对准确后,结转至本科目,余额轧差反映。

二、账户设臵(一)“大额支付往来”、“小额支付往来”、“支付清算资金往来”科目按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会计营业部门分设账户;(二)存款类科目按直接接入银行机构、直接接入非金融机构分设账户。

贰支付业务一、网银贷记业务网银贷记业务处理包括两个阶段:发起业务阶段和处理业务回执阶段。

(一)发起网银贷记业务的处理。

1.付款(清算)行的处理。

付款(清算)行受理付款人的付款请求,检查付款人账户状态、余额,检查通过后进行账务处理。

会计分录为:借:××存款—××户贷:待清算支付款项付款清算行组网银贷记业务报文,加编数字签名后发送网银中心,并标记该业务状态为“已发送”。

2.网银中心的处理。

网银中心收到付款清算行发来的网银贷记业务报文,检查报文格式、业务权限、收(付)款清算行清算账户状态并核验数字签名无误后,转发收款清算行,同时标记该业务状态为“已转发”;检查未通过的,做拒绝处理。

3.收款清算行的处理。

收款清算行前臵机收到网银中心转发的网银贷记业务报文,检查报文格式并核验数字签名无误后,转发行内业务系统;检查未通过的,做拒绝处理。

4.收到拒绝通知的处理。

付款清算行、网银中心收到“已拒绝”通知,修改相应业务状态。

付款清算行应对已拒绝的业务作相应处理。

(二)网银贷记业务回执的处理。

1.收款清算行的处理。

收款清算行行内业务系统收到网银贷记业务报文,实时核验数字签名并检查收款人账号、户名及账户状态,根据检查结果组“已确认”或“已拒绝”的网银贷记业务回执报文,加编数字签名后实时发送网银中心。

2.网银中心的处理。

网银中心收到收款清算行发来的网银贷记业务回执报文,进行合法性检查并核验数字签名。

核验无误且业务状态为“已确认”的,立即进行净借记限额检查;核验失败的做拒绝处理。

净借记限额检查通过的,实时纳入轧差处理,并标记该业务状态为“已轧差”后组轧差通知报文,加编数字签名,发送至付款清算行、收款清算行;净借记限额检查未通过的,做拒绝处理。

网银中心收到业务状态为“已拒绝”的网银贷记业务回执报文,标记该业务状态为“已拒绝”,通知付款清算行。

网银中心检查回执报文格式有误或核验数字签名失败的,标记该业务状态为“已拒绝”,同时通知付款清算行和收款清算行。

3.各节点对各类通知的处理。

网银中心、付款清算行、收款清算行收到“已拒绝”、“已轧差”和“已清算”通知后,修改业务状态,并作相应处理。

(1)网银中心收到轧差净额“已清算”通知,标记该业务状态为“已清算”,并通知付款清算行和收款清算行。

(2)付款清算行收到各类通知时,相应进行如下处理:付款清算行收到“已拒绝”通知时,进行账务处理。

会计分录为:借:××存款—××户(红字)贷:待清算支付款项(红字)账务处理完成后,标记该业务状态为“已拒绝”,并通知付款人付款失败。

●付款清算行收到“已轧差”通知时,标记该业务状态为“已轧差”,并通知付款人付款成功。

●付款清算行收到“已清算”通知时,标记该业务状态为“已清算”,并进行账务处理。

会计分录为:借:待清算支付款项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3)收款清算行收到各类通知时,相应进行如下处理:●收款清算行收到“已轧差”通知时,标记该业务状态为“已轧差”,并进行账务处理。

会计分录为:借:待清算支付款项贷:××存款—××户●收款清算行收到“已清算”通知时,标记该业务状态为“已清算”,并进行账务处理。

会计分录为: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贷:待清算支付款项二、网银借记业务网银借记业务处理包括两个阶段:发起业务阶段和处理业务回执阶段。

(一)发起网银借记业务的处理。

1.收款(清算)行的处理。

收款(清算)行受理收款人的收款请求,检查业务要素无误后组网银借记业务报文,加编数字签名发送网银中心,并标记该业务状态为“已发送”。

2.网银中心的处理。

网银中心收到收款清算行发来的网银借记业务报文,检查报文格式、业务权限、收(付)款清算行账户状态并核验数字签名无误后,转发付款清算行,同时标记该业务状态为“已转发”;检查未通过的,做拒绝处理。

3.付款清算行的处理。

付款清算行前臵机收到网银中心发来的网银借记业务报文,检查报文格式并核验数字签名无误后,转发行内业务系统;检查未通过的,做拒绝处理。

4.收到拒绝通知的处理。

收款清算行、网银中心收到“已拒绝”通知,修改相应业务状态。

收款清算行应对已拒绝的业务作相应处理,并通知收款人收款失败。

(二)网银借记业务回执的处理。

1.付款清算行的处理。

付款清算行行内业务系统收到网银借记业务报文,核验数字签名无误后立即进行协议核验。

协议核验成功的,检查付款人账户状态及余额,检查通过的立即进行账务处理。

会计分录为:借:××存款—××户贷:待清算支付款项账务处理成功后,付款清算行组网银借记业务回执报文(业务状态为“已付款”),加编数字签名后实时发送网银中心。

付款清算行核验数字签名、协议不成功或检查账户状态及余额未通过的,组网银借记业务回执报文(业务状态为“已拒绝”),加编数字签名后实时发送网银中心。

2.网银中心的处理。

网银中心收到付款清算行发来的网银借记业务回执报文,进行合法性检查并核验数字签名。

核验无误且业务状态为“已付款”的,立即进行净借记限额检查;核验失败的做拒绝处理。

净借记限额检查通过的,实时纳入轧差处理,并标记该业务状态为“已轧差”后组轧差通知报文,加编数字签名,发送至付款清算行、收款清算行;净借记限额检查未通过的,做拒绝处理。

网银中心收到业务状态为“已拒绝”的网银借记业务回执报文,标记该业务状态为“已拒绝”,通知收款清算行。

网银中心检查网银借记业务回执报文格式有误或核验数字签名失败的,标记该业务状态为“已拒绝”,并通知付款清算行和收款清算行。

3.各节点对各类通知的处理。

网银中心、付款清算行、收款清算行收到“已拒绝”、“已轧差”和“已清算”通知后,修改业务状态,并作相应处理。

(1)网银中心收到轧差净额“已清算”通知,标记该业务状态为“已清算”,并通知付款清算行和收款清算行。

(2)付款清算行收到各类通知时,相应进行如下处理:●付款清算行收到“已拒绝”通知时,标记该业务状态为“已拒绝”,并进行账务处理。

会计分录为:借:××存款—××户(红字)贷:待清算支付款项(红字)●付款清算行收到“已轧差”通知时,标记该业务状态为“已轧差”。

●付款清算行收到“已清算”通知时,标记该业务状态为“已清算”,并进行账务处理。

会计分录为:借:待清算支付款项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3)收款清算行收到各类通知时,相应进行如下处理:●收款清算行收到“已轧差”通知时,标记该业务状态为“已轧差”,并进行账务处理。

会计分录为:借:待清算支付款项贷:××存款—××户账务处理完成后,通知收款人收款成功。

●收款清算行收到“已清算”通知时,标记该业务状态为“已清算”,并进行账务处理。

会计分录为: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贷:待清算支付款项收款清算行收到“已拒绝”通知时,标记该业务状态为“已拒绝”,并通知收款人收款失败。

三、第三方贷记业务第三方贷记业务处理包括三个阶段:第三方机构发起业务阶段、付款清算行发出回执阶段和收款清算行发出回执阶段。

(一)发起第三方贷记业务的处理。

1.第三方机构的处理。

第三方机构受理客户的付款或收款请求,组第三方贷记业务报文,加编数字签名后发送网银中心,并标记该业务状态为“已发送”。

2.网银中心的处理。

网银中心收到第三方机构发来的第三方贷记业务报文,检查报文格式、业务权限并核验数字签名无误后,转发付款清算行,同时标记该业务状态为“已转发”;检查未通过的,做拒绝处理。

3.付款清算行的处理。

付款清算行前臵机收到网银中心发来的第三方贷记业务报文,检查报文格式并核验数字签名无误后,转发行内业务系统;检查未通过的,做拒绝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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