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古代罗马法_郝际陶
罗马法的演变及其对现代法律制度的影响

罗马法的演变及其对现代法律制度的影响罗马法是源于古罗马的法律体系,是欧洲和世界法律制度的重要基础。
在罗马法的演变史中,先后出现了早期罗马法、经典罗马法、后期罗马法等阶段,这些阶段的法律规范,对现代法律制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一、早期罗马法早期罗马法指的是公元前5世纪至公元前3世纪罗马法的阶段。
在这个阶段,罗马法主要是由宗教教义和部族传统规范所组成的。
这个时期的罗马法主要用于解决宗教和家庭事务。
例如,对于罗马人而言,婚姻和家庭往往是最重要的事情。
因此,早期罗马法中更加重视家族的权利和家族成员的义务。
此外,早期罗马法还在提倡对于强者的公正和人民的平等待遇上具有一定的作用。
二、经典罗马法经典罗马法是指公元前3世纪到公元3世纪的罗马法阶段。
在这个阶段,罗马法开始建立起来并得到了更完整的体系化。
这个时期的罗马法,除了对于家庭和宗教的事务有相应的规范外,主要用于解决个人财产、合同、私人权利等问题。
在经典罗马法中,出现了著名的《十二表法》,这是罗马第一部法典,对罗马法的确立和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此外,在经典罗马法的影响下,罗马的商业和贸易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使得罗马帝国经济和文化的繁荣成为可能。
三、后期罗马法后期罗马法是指公元3世纪到公元6世纪的罗马法阶段。
在这个阶段,罗马法发生了一些重要变化和发展。
这个时期,罗马帝国内部的斗争和外部的崩溃,使得罗马法逐渐开始衰落和被替代。
然而,后期罗马法作为罗马法的最后一个阶段,在后世的法律制度中具有不可忽视的影响力。
特别是在中世纪,罗马法通过荷马和德意志图书馆的提倡,为封建法和教会法的制定提供了重要的参考。
此外,现代欧洲大陆法和法语国家法,更是深受后期罗马法的影响。
总之,罗马法虽然在形式上已经消失了,但是作为广义法律史的重要组成部分,罗马法的演变历程和法律制度的发展过程,仍然成为研究法律和历史的重要学科。
特别是在现代法律制度中,罗马法的核心思想和理念,如契约精神、法治思想、公正和平等等,更是被看成是现代法律的灵魂和精髓。
古代罗马的法律体系法治的重要性对现代法律的影响

古代罗马的法律体系法治的重要性对现代法律的影响古代罗马的法律体系:法治的重要性对现代法律的影响古代罗马是世界历史上最重要的文明之一,其法律体系对后来的法治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古罗马的法律体系以法治为核心,为其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稳定的基础。
对于现代法律的发展和应用,古代罗马的法治理念也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本文将围绕古代罗马法律体系的特点以及其对现代法律的影响展开讨论。
一、古代罗马的法律体系特点古罗马的法律体系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 法律的普遍适用性古罗马的法律适用于所有的公民,且没有分类之别。
无论贫富、地位高低,每个人都受到相同的法律保护。
这一特点保证了法律的公正性和普遍性,赋予了公民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2. 罗马法的成文化古罗马的法律体系以罗马法为基础,经过长期的发展形成了丰富的法典和法律原则。
这些法典和法律原则被书面化,并成为法律的指引与规则。
罗马法的成文化使得法律具备了明确、系统的特点,使其更易于理解和适用。
3. 法律的稳定性和连贯性在古罗马,法律被视为一种重要的社会规范,其改动被认为是一项严肃的事务。
因此,罗马的法律相对稳定,并且保持了一定的连贯性。
这一特点使得法律意识形态的统一成为可能,并确保了法律的可预测性和可信度。
二、古代罗马法律体系对现代法律的影响古代罗马的法治理念对现代法律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以下是其中几个重要的方面。
1. 法律的普世性和平等性古罗马的法律体系强调公正和平等,为现代法律体系中的普世价值观奠定了基础。
现代法律追求法律的普适性和平等性,保护民众权益,与古罗马法律体系中的原则相契合。
2. 罗马法的传统和继承罗马法是现代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在欧洲法系中有着广泛的影响。
欧洲国家的法律体系基于罗马法的传统和继承,通过在现代社会中继续运用和发展罗马法,保证了法律的连贯性和稳定性。
3. 公民权利和法律保障古罗马法律体系中对公民权利的尊重为现代法律中的公民权益保护提供了范例。
古代罗马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罗马法是古代世界最发达、最完备的法律体系之一,对后世法律制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从公元前8世纪罗马城建立开始,罗马法经历了从习惯法到成文法、从简单到复杂、从封闭到开放的发展历程。
本文将从罗马法的历史渊源、主要内容和特点等方面进行阐述。
二、罗马法的历史渊源1. 氏族公社时期在氏族公社时期,罗马社会还没有形成严格的法律制度,人们主要依靠习惯来调整社会关系。
这一时期的习惯法被称为“十二铜表法”,它是罗马法的第一部成文法。
2. 罗马共和国时期公元前509年,罗马共和国成立,法律制度逐渐完善。
这一时期的法律主要包括:(1)成文法:以《十二铜表法》为基础,逐渐形成了包括《十二表法》、《尤斯提尼安法典》等在内的成文法体系。
(2)习惯法:在成文法的基础上,习惯法仍然占据重要地位。
习惯法主要包括民事、刑事和诉讼法等方面的内容。
3. 罗马帝国时期公元27年,屋大维成为罗马帝国皇帝,罗马法进入帝国时期。
这一时期的法律特点如下:(1)法典化:以《尤斯提尼安法典》为代表,罗马法实现了法典化。
(2)法律体系更加完善:罗马法在民事、刑事、诉讼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成就。
三、罗马法的主要内容1. 民法罗马民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物权法:规定物的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等。
(2)债权法:规定债权、债务、担保、抵押等。
(3)继承法:规定遗产的继承、分割、继承权的丧失等。
2. 刑法罗马刑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犯罪:规定犯罪的种类、构成要件、刑罚等。
(2)刑罚:规定刑罚的种类、适用、执行等。
3. 诉讼法罗马诉讼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诉讼程序:规定起诉、审理、判决等程序。
(2)诉讼主体:规定原告、被告、证人、律师等诉讼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四、罗马法的特点1. 重视法律的形式罗马法强调法律的形式,要求法律具有明确、具体的规定。
这种特点在《十二铜表法》和《尤斯提尼安法典》等成文法中表现得尤为明显。
2. 重视法律的适用性罗马法强调法律的适用性,要求法律能够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浅议从罗马法到现代民法中的继承失格制度的演变的论文

浅议从罗马法到现代民法中的继承失格制度的演变的论文浅议从罗马法到现代民法中的继承失格制度的演变的论文浅议从罗马法到现代民法中的继承失格制度的演变罗马法的基本精神和绝大部分内容,逾千古而犹存。
尽管罗马法的物法与债法理论已经是各法学家们研究的重点,但继承也是一个极为重要的制度。
在《十二表法》中,有关继承的内容规定在第五表,在盖尤斯的《法学阶梯》和优士丁尼的《法学阶梯》中,继承内容占到全书的三分之一。
一、罗马法中继承制度的演变罗马法的继承制度历经数代,其原则经历了一系列的变化:继承一词的拉丁文是success io,原意是指继承人在法律上取得被继承人的地位,即继承被继承人的人格,使之得以延续。
到了后期,已经由身份继承演变为财产继承。
传统观念仍然存在,只不过继承的主要对象已经是被继承人的遗产,不再是被继承人的人格。
继承制度最初是采取概括继承主义(s uccessio p er univers ita),即除了与被继承人之人身相联系的债权、债务或其他权利义务之外,继承人要总括地继承被继承人的一切财物和财产上的一切权利义务,即使死者遗产中的负债远远超过资产,继承人仍然要全部继承下来。
随着身份继承逐步演变为财产继承,概括继承制度便失去了它的前提和根据,而显得对继承人过分苛刻。
为了保护继承人的利益,罗马法逐步废除了概括继承制度,赋予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债务仅以其遗产为限负清偿责任的权利。
以遗嘱继承为主,法定继承为辅。
从共和国末年起至公元6世纪中叶,罗马并存着两种法定继承制度,一种是市民法的继承制度,一种是大法官法的继承制度。
wwW市民法的法定继承以宗亲为基础,不是宗亲不得继承。
大法官法的法定继承则是以血亲为基础,只要是血亲,不管是不是宗亲,一律享有继承权。
后来优帝一世于公元543年和548年以第118号和第127号新敕,把罗马法的继承制度作了彻底修改,完全以血亲作为继承的基础,宗亲继承制度从此废止。
罗马法的传承古代法律对现代社会的影响

罗马法的传承古代法律对现代社会的影响罗马法作为古代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现代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从古罗马时期开始,罗马法就为后世法律制度的发展提供了基石,它的传承和发展对于现代法律的形成和演变起到了积极作用。
本文将探讨罗马法的传承以及古代法律对现代社会的影响。
一、罗马法的传承古代罗马法作为世界法律的长子,被认为是现代法律制度的奠基石之一。
罗马法的传承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历史持续性传承:罗马法从古罗马时期至今,经历了漫长的历史沿革。
中世纪时期的罗马法学者探索和整理了古代罗马法的经典文献,将其供作为法学教育的基础。
18世纪以后,罗马法逐渐成为各个国家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2. 法学教育中的传承:古代罗马的法学教育为现代法律教育的基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中世纪欧洲的法学院以罗马法为核心课程,为后来的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 德国法学传统的罗马法传承:19世纪的德国法典运动,使得罗马法成为法学研究的重点之一。
在这一时期,德国学者对罗马法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解读,形成了德国法学传统,对整个欧洲的法学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二、古代法律对现代社会的影响古代法律对现代社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法治理念的传承:古代罗马的法治理念强调公正、权力制衡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这些理念通过罗马法的传承,渗透到了现代社会的法律制度中。
现代社会法律的核心原则,如公正、合法性、程序正义等,都与古代法律的核心思想有着紧密的联系。
2. 基本人权的保护:古代罗马法强调人的尊严和人权的保护。
这一观念通过罗马法的传承,在现代社会中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
现代宪法中对于人权的保护和尊重,都可以追溯到古代罗马法的影响。
3. 法律制度的建立:古代罗马法是现代法律制度的重要基石。
现代各国的法律制度都是在古代法律基础上进行发展和演变而来的。
从法典法到普通法,古代法律制度为现代法律提供了重要的指引和借鉴。
4. 国际法的发展:古代罗马法不仅影响了国内法律制度的发展,也对国际法的形成和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西方法律史古罗马法对西方法律文化和传统文化的影响

西方法律史古罗马法对西方法律文化和传统文化的影响古罗马法是西方法律文化和传统文化的基石,对西方法律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古罗马法强调法律的普遍性和公正性,确立了很多基本原则和制度,为后世法律体系的形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首先,古罗马法的普遍性和公正性成为西方法律文化的核心价值观。
古罗马法视每个公民都平等受法律保护,无论贵贱贫富,人人平等面对法律。
这一观念对西方法律文化产生了深远影响,塑造了西方法律文化强调平等和公正的精神。
在后来的法律发展过程中,这种观念成为西方法治的基本准则,为保障公平正义提供了指导。
其次,古罗马法的法律原则和制度成为西方法律文化的基础。
古罗马法系统化的分类和法律原则,如合同法、权益保护等,为西方法律体系的建立和发展提供了重要参考。
古罗马法奠定了个人权利保护的基础,明确了合同的法律地位和约束力,并确立了法律责任和赔偿机制。
这些法律原则和制度成为后来法律体系的核心,对西方法律文化和传统文化的形成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古罗马法还对西方法律文化的教育与学术传统产生了影响。
在古罗马时期,法律教育得到高度重视,法学院校等法律教育机构应运而生。
古罗马法的教育传统对西方法律文化产生了深远影响,为后来法学教育提供了蓬勃发展的土壤。
西方法律文化的学术研究也起源于古罗马法,对古罗马法的研究逐渐演变为西方法律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种专业化的法学研究和学术传统深刻地影响了西方法律文化的发展。
古罗马法对西方法律文化和传统文化的影响不仅止于上述方面,还包括宗教、社会伦理等领域。
古罗马法强调个人财产权的保护,对私有制的形成和发展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
这种对财产权的保护观念与西方法律文化强调私有财产权益和市场经济的价值观相结合,为西方法律文化的经济领域奠定了基础。
另一方面,古罗马法也给予家庭和婚姻制度以法律保护,对西方法律文化中的家庭伦理观念产生了深远影响。
总结而言,古罗马法对西方法律文化和传统文化的影响是多方面的。
其普遍性和公正性成为西方法律文化的核心价值观,在西方法治中起着重要指导作用。
高三历史一轮复习:《古代罗马的政治与法律制度》学案

高三历史一轮复习:《古代罗马的政治与法律制度》学案第 2 页第 3 页3.阅读教材26页,《学思之窗》中的法律条文,反映出当时罗马国家怎样的社会性质和状况?4.罗马法的历史作用是什么?【易混易错】罗马法的本质是维护奴隶主阶级利益。
罗马法适用范围是罗马公民与自由民,奴隶不适用于这些法律,罗马法提倡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应特别注意“公民”二字。
5.罗马法遗产在今天有什么影响?6.什么是罗马法?罗马法的渊源与分类是怎样的?第 4 页7. 古罗马历史的分期是怎样的?【课堂检测】1、罗马成文法诞生的标志是()A、习惯法的废除B、《十二铜表法》的颁布C、公平法的制定D、《民法大全》的编纂2、罗马法体系最终完成的标志是()A、《十二铜表法》的发表B、公民法的形成C、公民法演变成万民法D、《民法大全》的编纂3、公民法与万民法最主要的不同是()A、内容的不同B、制定者的不同C、第 5 页适用的范围不同 D、制定依据的不同4、罗马法制定的根本目的是()A、为皇帝和元老院的权力提供法律依据B、为保护统治阶级的政治和经济利益C、为了保护私有财产D、为了扩大帝国的势力5.罗马法中渗透的自然法思想有()①理性②权利③平等④正义A.①②③④B. ①②③C.①③④ D. ②③④6. 罗马法的影响表现为()①《法国民法典》的制定以罗马的有关内容为蓝本②西方法律是对罗马法的陪审制度、律师制度、诉讼原则的继承③中国秦朝时残酷的法律④对新中国现行的《民法通则》和《继承法》的影响A、②B、①②④C、①②③④ D、②③④第 6 页【高考真题】1.(2019年天津卷文综历史3)孟德斯鸠曾说:“意大利各民族成为罗马的公民以后,每一个城市便表现了它自己的特色……既然人们不过是由于一种特殊的法律上的规定才成为罗马公民的……因此人们就不再用和先前相同的眼光看待罗马……对罗马的依恋之情也不复存在了。
”在孟德斯鸠看来,更多意大利人成为罗马公民A.加剧了罗马社会矛盾 B.扩大了罗马统治基础C.有利于罗马帝国统一 D.导致罗马失去凝聚力2.(2019年安徽卷文综19)亚里士多德认为:“当一人或若干人所组成的一个团体,势力增长的过大,以至于凌驾整个公民团体,……这样的持续地位常常造成君主专制政治或门阀寡头政治。
罗马法知识点归纳总结高三复习

罗马法知识点归纳总结高三复习一、概述罗马法是指古罗马时期建立起来的法律制度和法学体系,对后世的法律制度产生了深远影响。
在高三阶段的法学复习中,对罗马法知识点的归纳总结尤为重要。
下面将对罗马法的起源、基本原则、法律体系以及对现代法律的影响进行详细介绍。
二、罗马法的起源1. 古罗马法律的形成罗马法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公元前8世纪,随着罗马城的建立,法律体系逐渐形成。
最早的罗马法既包括习惯法和民族法,也包括由国王颁布的法令。
2. 罗马法的演变随着罗马共和国的建立,罗马法逐渐发展壮大。
公元前3世纪,十二铜表法的颁布标志着罗马法典的诞生。
而随后的公元前529年,东罗马帝国的查士丁尼一世颁布了《查士丁尼法典》,成为罗马法法典的集大成者。
三、罗马法的基本原则1. 客观公正原则罗马法强调法律的客观公正性,法律要适用于所有人,而不分国籍、种族或社会地位。
2. 权利保护原则罗马法保护个人的权利和财产,禁止非法侵犯他人的权益。
这一原则也成为后世法律体系中权利保护的基础。
3. 契约自由原则罗马法鼓励民间契约的自由订立和履行,个人自由意愿的契约关系在罗马法中得到维护。
四、罗马法的法律体系1. 行政法罗马法中的行政法是指国家行政机构和公职人员的组织、权力和职责等方面的规范。
行政法为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国家运行起到重要作用。
2. 民法罗马法中的民法是指民事法律关系的规范,包括个人之间的契约关系、财产权益以及家庭和继承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3. 刑法罗马法中的刑法是对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进行惩处和制约的法律规范。
刑法的目的是保护社会秩序、维护公共安全。
五、罗马法对现代法律的影响1. 法律制度罗马法对现代法律制度产生了深远影响。
例如,罗马法将法律分为公法和私法,后世法学家就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公法与私法的划分。
2. 法律教育罗马法的知识被传播到欧洲各国,成为很多国家法学教育的基础。
现代法学专业对罗马法的学习和研究成为法学教育的必修课程。
3. 法律思想罗马法的法律思想对现代法律体系产生了巨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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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第4期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N o141998总第174期Journal of Northeast Nor mal U niversity(Social Sciences)Sum N o1174浅议古代罗马法郝际陶摘要罗马法的巨大历史影响及其生命力为其它各法系所不及。
罗马法的重要特点在于,自十人立法委员会制定十二表法始,到查士丁尼时代收集校订整理出一部法律文库,罗马法就是人定法而不是神意法。
罗马法重实际而不专尚理论。
罗马人高度保守的个性决定了这一切。
尽管这套制度有明显的不足,却以其卓有成效而经受住了实际考验。
使罗马能够以给人深刻印象的统一阵线面对不共戴天的敌人。
关键词古代罗马法十二表法罗马奴隶制国家整个历史时期的法律总称罗马法。
法律是人类文明和社会文化的一个重要因素。
历史上有中华法系、印度法系、阿拉伯法系、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等,罗马法只是其中之一。
罗马的成文法从公元前450年的十二表法起到565年查士丁尼时代收集校订整理出一部法律文库,历经1016年。
罗马法的重要特别之处在于,自十人立法委员会制定十二表法始,罗马法就是人定法而不是神意法。
罗马法重实际而不专尚理论。
当理论与实际发生矛盾和冲突时,罗马法常常舍弃理论的要求而致力于满足实际的需要。
从十二表法说起罗马共和国建立以后,2个执政官各自都有绝对的imper ium权。
这是一种授予部队统帅权和解释、履行法律的行政大权。
因而,在罗马,它政治上庄重的中心不是放在立法机关而是实施法律。
从法律上讲,罗马元老院是纯咨询机构。
然而,公民大会从一开始就令那富有者比穷人的投票权多。
况且,执政官的候选人是由元老院自其自己的等级中推荐给公民大会的。
公民大会确实有执行法律、宣战和的功能,大概还负责审判,但元老院成员以其至高特权和财富控制了所有这一切事务的投票。
这种表面与实际之间的巨大鸿沟,是由罗马人生活中早已持续影响了几百年的一个最重要的因素造成的。
这就是被护民制。
罗马社会由大权在握的保护人和他们的依附者被护民构成。
被护民是自由人。
被护民竭尽全力帮助他的保护人去争取公务的成功和进一步的利益;反过来,保护人关照他的被护民私事并给他金融和法律的支持。
被护民是世袭的,它也受感觉和情绪的强烈支配。
公元前5世纪中叶的法律谴责、诅咒对自己的被护民有欺诈行为的任何保护人。
当然,被护民制并不是靠法律制裁而实施的。
但它具有从长期而广泛受尊重的习惯获得的、无形的、半宗教式的强大威力。
保护人与被保护民之间的这种关系,反映了罗马社会的基本分划,它从罗马共和国一开始或更早就存在于贵族和平民之间。
贵族的权力不仅在于他们有被护民,而且体现在他们因习惯而神圣起来的实际上的垄断,对世袭的宗教权,包括主要崇拜的管理权和求神的权力的垄断,并控制同样具有宗教特色的法律和历法。
这些贵族只占罗马公民总数的不足1/10。
其余的广大居民(除了大量奴隶)平民与贵族在政治和社会方面的巨大差异,是罗马早期社会史的突出特色。
平民完全被排斥于有影响的权位之外。
这是那较有权势且富有的平民最痛恨之处。
作为个人,他的财产等级足以够任高官资格。
所以,他们就经常领导平民抗议运动。
这种情况下,罗马人通过连续的社会改革或革命,尽力使无权平民阶级的少数上层人物攀上了高位。
但是,在早期共和国的内部冲突中,当少数杰出的上层平民仅为被排斥于高官之外而沮丧时,其余大量平民的权利正处在/自由0社会等级的最底层。
农业上的大灾难,使大量的平民陷入令人绝望的债务困境。
古代世界的所有债务法,利率都非常高,其严厉令人毛骨悚然,罗马亦不例外。
最糟的是,一个人如果不能偿还债务,就只好以人身作抵押,因拖欠而成为/戴脚镣的人0或/受禁锢的人0。
他不是一个准确意义上的奴隶,但他们的地位实际上与奴隶非常相象,是世代为其债主役使的奴仆或囚犯,几乎无望重获失去的自由。
在共和国的第一个世纪,债务是一个至关重要的灾难性大问题。
国家权威的不公和债务法的专横厉行,使平民的义愤和不平达到了沸点。
但是,贵族的统治又不能没有平民。
因为他们需要有足够财产资格的人当兵。
他们不可或缺的这种意识,促使平民诉诸集体的抗议。
他们的抗议采取了撤出的形式。
即从罗马公社/退出0,确确实实地离开。
这种有组织的集体的讨价还价行动,实际上在国中又造成了一个暂时的国,国家被一分为二。
更有甚者,据载在共和国之头2个多世纪,平民如此撤出了不止5次。
贵族为防止国家和军队分裂,只好答应了平民的主要要求。
从而产生了代表平民利益的保民官,顾名思义,他们有责任对任何国家官员的行为进行调解,以保护平民免遭处死、逮捕或骚扰,包括被其债主带走等。
保民官成了平民的保卫者。
他们的权利不来自任何法律,他们不是国家的官吏。
他们的权力来自平民的誓言。
为保证他们的神圣不可侵犯,任何违背誓言的人,都要受到诅咒并处死。
公元前471年,国家权威被迫同意建立一个特别的平民议会(concilium plebis)。
它的成员是清一色的平民。
但是平民大会不是罗马国家的官方组织。
差不多2个世纪以后,它的规章才有了与法律同等的效力。
所有这一切都是在饥谨、瘟疫和数敌骚扰的边境战事的情况下进行的。
在此多灾多患危难之际,平民是悲苦和战争首当其冲的受害者。
他们比任何人都更感到失望和不满。
他们认为,他们至今所得到的每个权益都仅仅是形式上的,对改善他们的社会和经济惨状基本上并无实际意义。
从法律上讲,他们还没有真正认识到他们该如何斗争。
因为法律还没有写下来,还在由祭司团(pontifices)诠释法,况且时下的祭司们全都是贵族。
这是平民进一步斗争要求的主要之点。
这些要求如此强烈,以至在公元前451年,迫使暂停正式任命执政官。
以Appius Claudius为主席的十位贵族组成的十人立法委员会(decemvir i)受命编写法律集,经公民大会通过并公布施行。
因为这是前所未有的事物,为了让大家都能看见,把它们刻在了立于广场(Forum)的十二块板上,此即十二表法。
贵族认识到应该采取这一步是受了希腊思想的启示。
但它不是一个希腊式的法律,而是个各种不完整规定的嵌合物。
十二表法残存的节录和改编本,为我们提供了研究公元前5世纪罗马的最珍贵的资料。
它们属于民法,涉及罗马公民的权利和责任、此公民与彼公民之间的关系,在几个世纪中,是罗马唯一的法律。
法典的内容形成了一个广泛的原则和微小的细节奇特的混合体,既有私法、公法和刑法,又有公共卫生到个人安全诸事的规定。
即使从传至今日的有些现代化的拉丁文本中,也能很清楚地看到,当初制定并写下其格言式的短句的人们是多么努力而务实的思想家。
他们能够以简明扼要而准确精炼到几乎无懈可击的语言表达自己,已全面拥有无与伦比的准确的法律定义天才。
这是罗马人对人类的最大贡献。
十二表法对后世的影响是无法估量的。
高卢人入侵后,它们一度销声匿迹。
随后面貌一新而又保持原汁原味地复出。
一个又一个世纪,它一直是每个罗马公民的必修课。
它对已经存在的习惯法的最主要的规矩作了无关紧要的补充和修订,公布了更有社会意义和迄今为止仅为贵族所知的引起争论的规则,使之成为可以有章可循的法规。
在如此相对来说较早的发展阶段的人们能够如此清楚地将法律与宗教区别开来,其法律的产生不依神灵,不靠一个半个的立法家,象世界上其他地方的先行者那样,而是从公正、平等出发,尽管有限,但已很不了起。
法典中也令人惊异地显示出其早熟而明晰的契约与财产的概念。
在法典中,还保留了对虐待其被护民的保护人处死的惩罚。
罗马早年的婚姻保护每个丈夫的夫权(manus)。
赋予他以一家之长与其子女之父同样的权力对待其妻。
但据法典的认可,丈夫的权威有所削弱。
法典规定,其妻在达到25岁以后,可以拥有自己的财产。
根据法典,母亲也无权继承其未留遗嘱的儿子的财产。
然而,除了这类官方的限制,还享有习惯上的母权,它更受尊重更有影响。
例如,对她年幼的孩子们的教养是母亲的权力。
当然,男人挂在嘴上的话更多地强调妇女在家中的地位和责任。
但她们确实享有比同期的希腊妇女自由得多的生活和社会条件。
法典也保护罗马公民的资本权。
它确认只有唯一一个法庭可以听证资本责任案。
判死刑由公民大会负责。
凶神恶煞般的债务法也未充分缓解。
只不过增加了法庭对债务人的决议必须在30天后生效,债权人必须给他们吃饱并不许用镣铐锁住他们。
但是尚不清楚,在他采取暴力行动之前,是否总有法庭决议。
毕竟存在着严酷的事实,最终债务人还是要被他的债权人带走,作永久的奴仆。
法表所反映的已经存在的社会困苦的事实,表明其距离所期望的氛围差得很远。
而当人看到成文的全部规章条款时,会感到令人不寒而栗的法律效力。
虽然传说极尽夸张渲染之能事,为十人立法委员会罩上了殚精竭虑的光环,然而,他们没能赢得平民的称许。
公元前449年平民再次上了山。
在他们的压力下经调节,公元前449和447年的法律条款确实有利于平民。
公元前366年,较低等级的平民也可以任国家新设的官职大法官(pr aetor)。
/城市大法官0负法律和其它民事责任。
每年,罗马国家宣布高级官吏的任命时,惯常要发布敕令,宣布任职者要遵循的主要政策。
在这些敕令中,大法官的敕令由于其法律职责,在私法的发展中有特殊重要意义。
最后,甚至比十二表法更举足轻重。
大法官也只是运用已有效力的规则而不是建立新的章法。
但是实际上,为适应日益复杂的社会,他们的敕令形成了大量新的规章。
公元前304年,公布了法律起诉程序指南。
以前这种知识一直为贵族祭司团垄断。
这一事件,招致保守人士的强烈反对,造成危险的紧张局势。
公元前300年公布的法律给了公民就任何官方作出的资本判决上诉(provocatio)的权利。
同期的另一个措施是要求半数的祭司团成员为平民。
公元前298年,最后一次Sammnite战争爆发,持续了八年,服役军中的平民,同其前辈一样,国产荒芜,陷入沉重的债务。
他们不得安宁。
紧随而来的骚动自然十分严重,以致(公元前287年)不得不根据宪法任命Quintus Hor tensius为独裁者暂时处理紧急事态。
Hor tensius通过了一项对平民有利的具有宪法性质的法律。
它使平民会议作出的决议无须公民大会或元老院的同意便具有法律效力,可以施之于全国,对贵族、平民都一样。
平民要求了150年的这项权利终于得到了承认。
等级之间的长期斗争终于结束。
从受压迫的平民的立场来看,保民官从政府的持异议者变成了顺从者,表明等级间的斗争虽然形式上平民是赢家,但在其它重要方面却是输了。
此后,穷人就更难得到实惠了。
亲政府的保民官唯元老院之命是从地行使他们的否决权。
元老院也乐于利用他们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这不仅可以保持追随他们的平民的低下地位,而且可以防止野心勃勃的国家官吏无法控制。
Polybius在公元前2世纪回顾时,谈到保持了好几百年的罗马国家抛开一切问题的内部均衡的非凡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