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机构教师进阶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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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进阶考核制度

为更好的调动中心教师工作积极性,公司制定并实施教师进阶考核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1. 教师将按照整体报名率、出勤率、续费率、开班数量、家长满意程度、高管评估五项要求依次评定为高级指导教师、中级指导教师、初级指导教师、实习指导教师四个等级。

2. 新进教师均为实习指导教师,实习指导教师必须参与中心相关专业培训后,能够独立进行公开课授课为考核标准,同时,不涉及以上五项考核要求。试用期满,经过考核并通过的教师直接进阶为初级指导教师。

3. 各级进阶考核周期除实习指导教师到初级指导教师为季度考核外,初级至高级指导教师考核周期均为一年。即成为初级指导教师之日起一年后进行综合考评,各个数据达到要求后,方可晋级,依次类推进行进阶,同时享有向相关教师级别的薪资待遇。

4. 此级别考核制度只涉及教师的级别岗位工资,课时费,与整体业绩奖金无关。

5.考核最后一项为教学研发工作,实习、初级指导教师不涉及此考核项目。中级以上级别教师需参与教研研发工作并进行考核。

具体进阶考核要求如下:

备注:以上效率换算为:报名率=实际报名人数/实际体验人数

出勤率=实际出勤人次/本应出勤人次

续费率=实际续费学员/本应续费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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