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规章制度之教师年度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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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规章制度之教师年度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理顺学校管理机制,增强办学活力,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办学效益,对全体教师进行一学年来的德、能、勤、绩全面考核,现就2008年版的《白马中小教师年度考核办法》进行修改,作为续聘及奖金发放的依据。

一、德(20分)

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有团结协作精神。热爱教育事业,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的行为,完成学校分配的任务,记基本分20分。

本学年来,有下列情形的予以扣分:

1.受教育局通报批评,评优一票否决。

2.违反计划生育,评优一票否决。

3.擅自向学生收费,评优一票否决。

4.由于教师工作不负责造成流生,每1人扣5分。

5.拉班结派,闹不团结,有吵架打架行为,每次扣2分。情节严重由校务会研究决定,扣分最高不超过5分。

6.有体罚学生,侮辱学生人格,反映到学校,查实一次,扣2分,反映到局,查实一次,扣5分。通报批评参照第1条。

7.工作时间利用电脑炒股、游戏、聊天等,被学校发现一次扣2分,被局发现一次扣5分,通报批评参照第1条。

8.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学校工作分配(任教地点、学科),扣10分。

9.上课接听电话,每次扣0.5分。

10.要求上报的各种材料,迟交每次扣0.5分,不交扣2分。

11.仪表不端者(违背局有关文件的),查实一次扣0.5分。

12.上课期间由于教师原因出现责任事故,责任教师扣5分,通报批评参照第1条。

13.教师签到、签退不得请人代签,代签一次双方各扣0.2分。此项扣分3分封顶。

二、能(30分)

1.学历、计算机、普通话达标的每项记1分。超过规定学历取得本科及以上加记1分。

2.继续教育。近三学年来,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分的记1分(按规定可以不参加继续教育者记1分)。

3.备课(5分)。紧扣课程标准或学科建议,根据教材和学生实际,制订教学计划,做到重点突出,难点分散,注意智能的培养和训练,按教材要求完成实验演示、学生实验及每堂课均有教案的记4分。教导处备课检查评为优的加记1分,评为合格的加记0.5分。

(1)按规定要求,每缺1个教案扣0.2分,扣完为止。

(2)教案质量较差的,酌情扣分。

(3)教后记(反思)必须达到授课计划的30%,每少一节扣0.1分,依次类推,最高扣1分。

4.上课(8分)。由考核小组评定,优秀记8分,良好记7分,合格记6分,不合格记5分。一般参加联盟或县级课堂教学评比、课堂展示的教师可评为优秀等级,人数不超过教师总数的30%;承担镇教研活动的、汇报课效果较好的新教师可评为良好等级。

(1)上课迟到、早退(以铃声为准)经查实每次扣0.2分,扣完为止。

(2)上课时离开教室(不可抗拒原因除外)经查实每次扣0.2分。

(3)课堂秩序混乱、学生无故离开教室、大声喧哗影响其他

班级上课的经查实每次扣0.5分。

5.作业批改(2分)。作业量适当记1分,批改认真、及时讲评并督促学生订正错误的记1分。

有下列情形予以扣分(以检查记录为准):

(1)作业量严重过量且机械重复的经查实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2)作业不改的每次扣0.5分;一次作业改错3人次以上视为批改不认真,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

(3)教师要积极激发和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督促学生完成作业,督促学生订正错误,一学期学生不订正错误15人次以上,每人次扣0.1分,扣完为止。

(4)随堂听课以及跟踪听课,反馈较差的,酌情扣0.5--2分。

(5)学生课业负担过重、不按规定布置作业的扣1分,作业

(含家庭作业)不改的一次扣0.5分,批改作业不认真,改错的每次扣0.2分。

6.辅导、考核(2分)

(1)辅导学生得法、转化后进生效果好,有辅导计划、活动记录的记0.5分。

(2)期末考试有质量分析报告,认真进行试卷讲评的记0.5分。

(3)对学生素质发展水平,平时记载完整,评价符合学生实际的记0.5分。

(4)对病事假缺课的学生及时补课的记0.5分。

7.名师(3分)

(1)县级名师记1分,市级记2分,省级记3分。

(2)县级名师培养人选记0.5分,市级记1分,省级记1.5分。

(3)同一对象按最高项记分,不重复记分。

8.课堂教学评比、说课、技能比武等(3分)

县级获奖一等奖记1.5分,二等奖记1.25分,三等奖记1分,市级以县级2倍记分,省级及以上以县级3倍记分。联盟级获奖记0.5分,镇级比赛一等奖记0.5分,二等奖记0.3分,三等奖记0.2分。同一类别每人只能记一次最高分。非现场赛减半记分。课件、案例、征文、教育随笔获奖(或发表)减半记分。

9.承担公开课、观摩教学、示范课或专题讲座(3分)。

镇级一次记0.3分,县级一次记1分,市级一次记1.5分,省级一次记2分,最高记3分,同一内容不重复记分。镇级累计不超过1分。

三、勤(10分)

1.出满全勤记基本分8分。

病假每天扣0.05分;事假每天(含节假日)扣0.2分,扣完为止(法定产假、婚丧假等除外)。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1分,旷课一节扣1分,扣分不封顶。

2.满工作量(以学校安排为准)记2分。不足工作量的按比例酌情扣分。

3.不接受学校领导安排临时任务的扣1分。

4.值周教师没有履行值周教师职责,查实一次扣0.2分。

5.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教研活动、教师会议等各种集会,迟到早退每次扣0.2分,非公出不到每次扣0.5分。

四、绩(42分)

(一)班级教育效果:(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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